储粮熏蒸作业管理制度三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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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粮熏蒸作业管理制度三篇

第1条

储粮熏蒸管理系统储粮熏蒸管理系统 1 、杀虫剂使用要求1。虫害粮食的处理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并遵循“安全、经济、效益”的原则。全仓感染、全仓治疗,局部感染、局部治疗。

长期储存的食物、严重昆虫食物、危险昆虫食物,高温季节储存的食物应严格控制。

2.昆虫性食物的处理基本上不需要昆虫性食物或普通昆虫性食物,并且食物的温度低于15℃,因此没有必要对其进行消除和处理,但有必要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粮温在15℃以上,一般昆虫食物必须在15天内清除;严重的昆虫食物必须在7天内清除。危险的昆虫食物必须立即密封和熏蒸。

3.严禁各种固体或液体制剂与粮食直接接触(储粮保护剂除外)。

4.储存的谷物应按常规进行熏蒸和除虫。同一批谷物一年只能熏蒸一次。

熏蒸后应进行保护,以防再次感染。

每次熏蒸后,应及时填写熏蒸记录。

2 、熏蒸前的准备。1.仔细检查谷物堆中的害虫种类、密度、位置、谷物温度(害虫活动位置)、储存谷物水分。

2.制定熏蒸杀虫计划,计算剂量,确定施药点。

对于表面应用,磷化铝片、丸不得超过150克,粉末不得超

过100克。

埋药:磷化铝片、丸,每点不得超过30g,粉末不得超过XXXX 年,用于定期健康检查。

心脏病、肝病、肺病、贫血、精神异常、紧张、高血压、皮肤病、皮肤破伤风患者、妊娠、哺乳、月经妇女、18岁以下的青少年以及那些不能使用防毒面具或被医生诊断为不适合暴露在气体中的人不允许参加用药或暴露在气体中。

3.作业过程中出现头痛、头晕、咳嗽、恶心等现象时,施药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向风方向摘下口罩休息。严禁在有毒气体中勉强坚持作业。如发生严重中毒,应立即送医院抢救。

4.熏蒸人员在熏蒸前不允许饮酒,熏蒸或配药时不允许吸烟和进食。采用磷化氢熏蒸时,禁止操作人员食用牛奶、鸡蛋和其他高含油量的食品。

⒌在配药过程中、加药、放气和处理药物残留,参与熏蒸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毒性能好的防毒面具、型号,穿长袖、裤工作服,戴手套,穿防滑鞋或胶鞋。

6.给药后,空罐(瓶)和剩余药物必须统一回收、用于集中治疗。严禁将它们放在任何地方。吸附剂必须回收并深埋在距离居民区和水源50米的地方。

⒌熏蒸时,如果使用磷化铝,必须准备苏打、干砂或干粉灭火器。

发生自燃时,不要惊慌,立即放入苏打水,取出药袋,用干

储粮熏蒸作业管理制度

储粮熏蒸作业管理制度 一、使用杀虫药剂的要求 ⒈虫粮的处理要采用综合防治措施,并符合“安全、经济、有效”的原则,全仓生虫、全仓处理,局部生虫、局部处理。对长期储存的粮食、严重虫粮、危险虫粮和在高温季节储藏的粮食应从严掌握。 ⒉虫粮的处理要求:基本无虫粮或一般虫粮,粮温在15℃以下,可不做除治,但需做好防治工作;粮温在15℃以上,一般虫粮必须在15天以内除治;严重虫粮,必须在7天内除治;危险虫粮必须立即封仓熏蒸。 ⒊各种固态或液态药剂严禁与粮食直接接触(储粮防护剂除外)。 ⒋储粮进行常规熏蒸杀虫,同批次粮食,每年只能熏蒸一次。熏蒸后应做好防护工作,防止再感染。每次熏蒸结束后,应及时填写熏蒸记录。 二、熏蒸前的准备 ⒈仔细检查粮堆中的害虫种类、密度、部位、粮温(有害虫活动部位)、储粮水分。 ⒉确立熏蒸杀虫方案,计算用药量和确立施药点。表面施药,每点磷化铝片、丸剂不超过150g,粉剂不超过100g。埋藏施药,每点磷化铝片、丸剂不超过30 g,粉剂不超过20 g 。 ⒊熏蒸前的密闭,仓房和粮堆密闭和气密性测定、检查防毒面具的气密性、准备用具和器材、施药装置、磷化氢浓度检测仪、安全防护器具等,确保熏蒸安全、有效。 ⒋成立熏蒸工作小组,专人负责组织指挥;对参加人员进行安全纪律教育,组织演练,了解、熟悉熏蒸点位、进出路线;安排救护、后勤、计时和安全保卫人员的分工协作。 三、熏蒸施药 ⒈施药人员要不慌、不乱,从里向外,从远及近,由高向低施药。指挥人员要密切注意施药人员的动态、神情。 ⒉粮面施药必须使用药盒或不易燃烧的器皿,禁止将磷化铝直接投在粮食中。每个投药点磷化铝的投放量(片、丸剂)不得超过150 g,药片、丸不得重叠堆积,粉剂不超过100 g,要均匀摊开;采用低剂量、缓释、间歇熏蒸投药点必须均匀分布。 ⒊仓外计时员要掌握时间(一般情况一次为30分钟),超时要提醒。待施药结束,人员全部撤出,查清投药人数后,封闭熏蒸出入门,并做好滤毒罐的使用日期和时间记录。 ⒋仓内施药结束后,按有关规定组织检测PH3浓度,测漏、补漏。环流熏蒸按国家粮食局规定的《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执行。 ⒌施药部位应考虑粮堆微气流走向。当平均粮温高于仓温3℃以上时,应在粮堆下层施药;当平均粮温低于仓温3℃以下时,应在粮面施药;新入仓粮食各部位粮温接近,宜采用均匀埋藏施药,并在仓门及四角增加施药点。 ⒍施药人员按分工进入预定投药部位后,指挥员确认施药人员全部到位就绪后,发出戴防毒面具的讯号;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危险作业风险管理,正确识别、评估和分析与作业相关的危险因素,以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员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等过程的控制。 三、职责 1、公司办公室、生产部是本程序归口管理单位; 2、办公室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和现场监督及其作业票存档管理; 3、办公室、生产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4、施工作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操作规程和作业票内容、要求组织施工,并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的落实。 四、控制程序 1 、危险作业许可的申请、审批、执行和关闭 1.1各类危险作业许可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同一地点的同一作业项目可能同时涉及到多种类别的危险作业情况,应满足每种作业许可的要求。 1.2作业前的准备 办公室、生产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

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1.3作业许可的申请 由作业单位向安全生产管理管理部提交危险作业许可申请,填写 相应的危险作业票证。 1.4 作业票应明确以下内容: 1.4.1作业项目名称、地点(部位)、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目的; 142作业的步骤、需要的工器具和动力资源等; 143与相关方的协商、技术交底或要求; 144主要危害及风险评价结果;作业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需要监测的项目及监测结果; 1.4.5拟采用的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及应急设施; 1.4.6作业人员、现场监护人员的能力和资质; 1.4.7明确劳防用品的配备和穿戴规定; 1.4.8作业结束后的许可终止活动等。 1.5危险作业许可的审批 危险作业工作票由办公室、生产部等相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审批人员应对危险作业内容、相应的风险进行分析,对该危险作业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性进行审核,同时对危险作业及监护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有定期复 审记录)等情况进行详细审查,经确认后签字,作业票一式两份,审批人员与作业人员各持一份,定期归档。

粮库安全储粮管理制度

粮库安全储粮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和“安全卫生经济有效”的防治原则,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全面做好粮油仓储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储粮和仓库安全。 2、成立粮库安全保粮领导小组。粮库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骨干保管员为成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粮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以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公布上墙。及时指定年度仓储安全管理目标和月度工作计划。 3、严格执行《粮油仓库清洁卫生制度》,坚持空仓先消毒再进粮,时刻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三不留’”。防虫槽和防虫线时刻保持有效杀虫成分和有效浓度;防雀窗和防虫网齐全有效。 4、严格执行《粮油入库管理制度》和《粮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入库粮油质量。储备粮油入库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特殊情况或因经营需要入库的超标准粮油,应该单独存放,采取更加严格的检查和保管措施,并制定紧急情况下《粮情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安全。 5、严格执行《粮情检查与处置制度》,风、雨、雪天随

时检查粮情并做好仓库门窗密闭工作。根据“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查有处理,查有记录”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粮情档案。 6、严格执行《粮油质量管理制度》和《粮油品质检测控制制度》。出库粮油必须有质检部门出具《粮油质量检验报告单》随货同行。按规定期限对在储的储备粮油进行品质检测。对超期储存、不宜存和轻度不宜存的储备粮油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及时向上级汇报,申请轮换。 7、认真落实《粮油日常管理制度》,做好通风、排温、压盖、密闭、防潮、隔热、翻动粮面等常规工作。 8、严格执行《粮食熏蒸管理制度》。防化员要根据粮情和虫情制定详细的《熏蒸方案》报经仓储质检部门经理和分管副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粮食熏蒸要有严格的安全保卫、值班监测、应急处理措施。 9、严格执行《粮油保管损耗溢余管理制度》。粮油保管员对粮油保管数量负主要责任。溢余有奖、超耗处罚,短少赔偿。 10、积极探索和实践科学保粮、绿色储粮新技术、新方法。积极开展规范化和精细化仓储管理,努力降低保粮成本,节约保粮费用。 11、仓储部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粮情分析会,分析粮情,

共用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共用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共用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项目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施工部门在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避免因交叉作业引发事故,保证工程项目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叉作业的定义及所涉范围 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包括立体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 2、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通一施工区域内进行的有关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问题,本工程涉及的交叉作业有: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起重吊装,脚手架搭拆,模板安拆,焊接作业,拆除作业等等。

二、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 两个以上作业活动在同一区域内进行,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秩序严,机械设备复杂,联络不畅等,故作业干扰多,需配合、协调事项多,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不良等因素动态性强,造成隐患多而不确定,造成后果严重(涉及多方),可能发生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火灾、触电等事故。 三、交叉作业的管理要求 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参建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时,除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外,还需根据各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与可能危及自己或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

粮食仓储管理制度汇总

仓储管理制度 第一章、储粮安全及储粮安全责任制 一、储粮安全 安全储粮检测: 1、粮食检测环节 安全储粮检测涉及入库、储存、出库三个环节的检测,入库检测是基础,储存检测是保证,出库检测是责任。 (1)、入库检测:主要进行物检和化检,涉及项目主要是依据相应质量标准定等,测定水份、杂质、不完善粒等,依据有关特定要求还需测定粮食新陈度、湿面筋含量、脂肪酸值等。 (2)、储存检测:粮食自身品质检测主要依据《储粮品质判定规则》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粮堆因子的检测主要是依据国家颁布的《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项目如粮堆温度、粮食水份、害虫密度等。 (3)、出库检测:主要进行品质检测。 2、粮食储存检测 ⑴、安全粮、半安全粮、危险粮的划分 依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按含水量划分储粮等级,即根据粮食水份与储藏环境温度的关系,分为安全粮、半安全粮和危险粮。 ①、安全粮:是指可在当地安全过夏的粮食。如玉米、小麦、高梁、杂粮、面粮、食豆类等安全水份标准为13%,稻谷为14%。

②、半安全粮:只能在气温较低的季节短期储存,而不能在当地安全过夏的粮食。 ③、危险粮:指极易发热、霉变的粮食。 3、储粮害虫及其防治 ⑴、“一符四无”内容 ①“一符”标准:“一符”指国有粮油仓库代国家储存的粮油做到帐实相符,即保管帐、统计帐、会计帐与实物数量相符。 ②“四无粮仓”标准: Ⅰ、无害虫 Ⅱ、无变质 Ⅲ、无鼠雀 Ⅳ、无事故 ⑵、虫粮等级标准见表 虫粮等级标准 ①、本表是指原粮、成品粮不许有虫。

②、表中害虫头数系指活虫。 ③、表中两项指标中有一项突破的即算作更严重一级虫粮。 ⑶、虫粮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①、虫粮处理要采用综合防治措施,必须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②、防治措施要符合“安全、经济、卫生、有效”的原则。 ③、全仓生虫,全仓处理,局部生虫,局部处理。 ⑷、储粮害虫常用防治方法: ①、清洁卫生防治 ②、机械除虫 ③、习性防治 ④、化学防治 二、安全储粮责任制 1、储备部认真执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坚决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管辖范围内做到不死人、不坏粮、不失盗、不出重大事故。 2、遵守库内各项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考勤公开,不弄虚作假。 3、严格遵守“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和各项测化制度,保证粮食的品质,提高仓储管理水平,遵守市区局及中储粮的有关规定,坚持雨中三查,及防汛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4、调出调入工作,遵守原则,入有凭出有据,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样本

粮食仓库化学药剂熏蒸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总则 (一)化学药剂及熏蒸剂,对人体具备毒害作用,如果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都也许导致意外事故,危及生命安全。为了粮食在化学药剂熏蒸作业中做到规范操作,达到安全、经济、有效,避免发生违规操作导致事故防治目,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熏蒸前准备 (二)思想准备:熏蒸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诲,坚持科学态度,增强工作责任感。 (三)组织准备:单位领导要亲临现扬,组织作业队伍。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和安全办法,选取技术纯熟,经验丰富,政治可靠,有一定组织能力人员担任指挥。施药工作,必要由通过训练,理解药剂性能,掌握熏蒸技术和防毒面具用法人员参加。并恰当安排后备及警戒人员,共同协作搞好熏蒸工作。有条件单位事先可与本地公安、卫生部门联系配合。 (四)现场调查,摸清状况,制定方案:一方面要组织关于人员进一步现场理解粮食品种、数量、用途、储藏时间、水分、杂质含量、粮温、粮仓湿度、堆放形式、粮堆高度以及天气形势等状况。认真检查害虫种类、虫期、密度和活动部位,摸清仓房或厂房建筑构造、密闭条件、机械设备和与周边群众住房距离等状况。在此基本上组织关于人员,共同讨论、研究熏蒸方案,拟

定药剂种类和用药剂量、施药时间及施药办法。并把状况填入粮油仓库熏蒸登记表,或测检记录簿。 (五)测量体积、计算用药量:测量体积应依照不同仓型(涉及粮堆和空间)分别计算。然后按空、实仓体积分别计算用药量,设计施药点及每点施药量。惯用熏蒸剂:磷化铝(片)含量58(%),熏蒸用药量:空间3-6(克/立方米)粮堆6-9(克/立方米)。 (六)控制恰当粮温:粮温过低或过高都会影响杀虫效果,23-28℃是最佳熏蒸杀虫温区。粮温过高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方式将粮温降到该温度区;粮温过低时(15℃如下),普通虫粮不熏蒸杀虫,严重虫粮必要采用熏蒸杀虫办法。 (七)整顿粮堆、准备用品和器材:熏蒸整仓散装粮食时,应扒平粮面,粮面与天桥之间尽量放好梯子,或用粮包堆成阶梯以保证施药人员上下天桥安全出入;熏蒸包装粮时,粮包规定基本平整、堆包规定牢固,堆与堆之间走道粮包更应牢固,防止滑塌,出入口处要保证人员进出顺畅;熏蒸加工厂时,凡是暴露金属机构、仪表等易受腐蚀物品,容易拆卸拆下移出,不易拆卸应将暴露某些涂以机油或用塑料薄膜密封起来。施药前依照使用药剂和施药办法,切实准备好包布、探管、薄膜、盛药皿器等各种用品和器械。以便熏蒸工作顺利进行。 (八)窗门密闭:依照门窗构造,既要做到严格密闭,又要便于散气。除进出门最后密闭外,仓库别的窗门必要在施药熏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97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厂各部门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 3职责 3.1本规定由安全领导小组制定。 3.2安全领导小组对厂各单位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3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4规定要求 4.1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学徒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作业,特殊情况需经过安全环保科认定许可,在老师的的监督指导下方可作业。 4.2凡属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入罐作业、带电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作业都要依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并办理相应的安全操作票证。各类安全作业票证要有完整的签字审批手续,不准代签代填。 4.3动火作业 4.3.1在厂动火作业区(氢站、还原车间、碳化车间等)内动火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3.2在固定动火区可不办理动火作业证,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 4.3.3在使用气焊时,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放,其距离不少于

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粮食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责任制度管理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2、公司法人代表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分库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专(兼)职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安全。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生产培训。 4、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对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参加劳动保险。 5、保管员是工人作业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配戴安全员标志,坚守工作岗位,对现场作业进行全程监管,杜绝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 1、所有机械设备移动时要降低扬程,机械设备移动时遇有铁道路口,一律绕行。 2、移动没有尾轮的输送机时要把机尾放在托架上然后拖动,禁止机头坐人找平衡、机尾用人扛等现象的发生,禁止违背操作规

程。 3、大型机械设备如果人力移动确有困难,需机动车牵引时,必须有作业区保管员(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4、移动机械设备时,正下方禁止有人,以防部件脱落伤人。 5、作业现场移动机械设备的,要先撤掉电源,然后在作业现场安全员指挥下移动。 6、使用输送机、滚筛,禁止随意拆卸尾轮或支撑拉杆,确因作业需要的要由设备科派修理人员操作。 7、保管员要随时观察机械设备运转情况,经常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找机修人员进行处理。 8、当天作业结束,所有机械必降下扬程移至指定地点。输送机升、降扬程必须保持安全间距,严禁升、降至顶点。 9、返回机械设备必须按编号送入指定地点,同时通知设备科验收。 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平房仓出仓时,保管员指挥工人撤下踏粮板、检温探子和检温电缆,检温电缆缠绕在分线器盒上,踏粮板、检温探子整齐码放在门口上方,并防止滑落。在出仓作业过程中,保管员必须将仓上边门锁死。出仓时挡粮板要随粮及时撤下,以防落下伤人,卸下的挡粮板要选择不受雨淋、水浸的地方整齐码放,粮食出清后再移回仓内。 2、砖圆仓出仓时,保管员组织工人先将砖圆仓踏粮板和检温探子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1.5.危险作业项目,实行“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体制,并明确各方责任。 1.6.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交底,应履行层层签字后交底书应存档备案。 1.7.危险作业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施工作业(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1.8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作业按《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执行),由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主管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1.9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到安全部补办审批手续。 1.10安全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全面检查,作业中应布置安全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做重点监督监护。 2.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1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或者虽然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下面、四口、机械振动(转动)、毒害物质及其他易伤害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2.1.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2.1.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1.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2.1.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2.1.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1.2特殊高处作业 2.1.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力风高处作业。 2.1.2.2在高温或低温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2.1.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2.1.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雪天高处作业。 2.1.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粮食仓库化学药剂熏蒸安全操作规程熏蒸是粮食保管工作中的一项杀虫工作,在粮食的害虫感染达到一定程度时,在密封条件下,在粮堆中投埋一定量的磷化物,使其与粮食中的水分产生化学反应,释放磷化氢剧毒气体,达到杀死粮食堆中各种害虫与虫卵的目的。常规熏蒸作业是指磷化铝常规施药法,按《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规定,常规施药法包括“粮面施药”和“埋藏施药”。作业过程大体可分为熏蒸准备、制定熏蒸方案、检查气密性、熏蒸施药、浓度检测、药气和残渣处理等五个步骤。 第一条总则 (一)化学药剂及熏蒸剂,对人体具有毒害作用,如果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都可能造成意外事故,危及生命安全。为了粮食在化学药剂熏蒸作业中做到规范操作,达到安全、经济、有效,避免发生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防治目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熏蒸前准备 (二)思想准备:熏蒸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科学态度,增强工作责任感。 (三)组织准备:单位领导要亲临现扬,组织作业队伍。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和安全措施,选择技术熟练,经验丰富,政治可靠,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指挥。施药工作,必须由经过训练,了解药剂性能,掌握熏蒸技术和防毒面具使用方法的人员

参加。并适当安排后备及警戒人员,共同协作搞好熏蒸工作。 (四)现场调查,摸清情况,制订方案:首先要深入现场了解粮食的品种、数量、用途、储藏时间、水分、杂质含量、粮温、粮仓湿度、堆放形式、粮堆高度以及天气形势等情况。认真检查害虫的种类、虫期、密度和活动部位,摸清仓房建筑结构、密闭条件、机械设备和与周围群众住房的距离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讨论、研究熏蒸方案,确定药剂种类和用药剂量、施药时间及施药方法。并把情况填入粮油仓库熏蒸记录表,或测检记录簿。 (五)测量体积、计算用药量:测量体积应根据不同仓型(包括粮堆和空间)分别计算。然后按空、实仓体积分别计算用药量,设计施药点及每点施药量。常用熏蒸剂:磷化铝(片)含量58(%),熏蒸用药量:空间3-6(克/立方米)粮堆6-9(克/立方米)。 (六)控制适当粮温:粮温过低或过高都会影响杀虫效果,23-28℃是最佳熏蒸杀虫温区。粮温过高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方式将粮温降到该温度区;粮温过低时(15℃以下),一般虫粮不熏蒸杀虫,严重虫粮必须采取熏蒸杀虫措施。 (七)整理粮堆、准备用具和器材:熏蒸整仓散装粮食时,应扒平粮面;熏蒸包装粮时,粮包要求基本平整、堆包要求牢固,堆与堆之间走道粮包更应牢固,防止滑塌,出入口处要确保人员进出顺畅。施药前根据使用的药剂和施药方法,切实准备好包布、

粮食管理制度

粮食管理制度 粮食管理制度 粮食管理制度 为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储备粮帐实相符,质量良好,存储安全,不断降低储粮管理成本,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保粮领导小组,主任对粮食安全保管工作负总责,实行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所有库存粮食安全的保管,按仓号逐一落实到每位责任仓保管员。 二、粮食储藏管理过程中,应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本着“安全、卫生、经济、有效”的防治原

则,积极开展“一符四无”百分考核活动,达到“四无”粮仓98%以上。 三、入库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中等以上标准,并坚持做到“不同等级、不同品种、新粮与陈粮”分开储藏。 四、粮情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保管员对负责管理的粮食实行危险粮天天检查,半安全粮三天检查一次,安全粮食七天检查一次,所有粮仓按规定配齐电子测温装置,并使用微机检测粮情,每周检测一次,发放到每一个保管员,将检查结果完整准确的填写《粮情检查记录簿》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全面检查:每月由单位分管领导组织仓储人员对库存粮食进行定期全面检查。 五、对库存的粮食,应根据不同季节和粮食品种储存方式,采用不同的保粮技术,对度夏的粮食采用“双低”或“三低”储存法,利用熏蒸设备对虫粮进行处理;冬季可利用机械通风设备进行降温处理,夏季可减少熏蒸次数,降低粮食的

污染,相对提高粮食质量,降低保管费用。 六、严格熏蒸杀虫审批制度,采取科学方法,提高杀虫效果,根据检查粮情的虫情、虫种、密度大小,准确计算用药量,建立熏蒸记录档案。 七、保管员要做好出入库手续管理工作。有关帐卡、凭证填写要规范、完整。及时、准确、真实的填报库存报表。对出库的粮食,按照规定如实填报损溢报单,对不同仓号、不同货位的粮食损溢不能相互冲抵。 八、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及储粮害虫的防治工作,对仓内外卫生定期清理及检查,对环境、仓内外定期消毒,为安全储粮打好基础。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

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4.3.11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13、粮食熏蒸安全作业制度

13、粮食熏蒸安全作业制度 粮食熏蒸安全作业制度 为了做好粮食安全储存,确保重要熏蒸杀虫效果和人生安全,在熏蒸前要熏蒸杀虫方案,内容包括: 一、熏蒸前准备工作: 1、熏蒸作业由防化员根据粮情情况提出,经科长同意后,由仓库主任决定方可进行。 2、做好现场调查,了解粮堆内储粮害虫的种类、密度及分布,考察仓房内外情况,了解仓房的气密性和粮堆以及空间体积。 3、准备熏蒸器具和器材。 4、布置磷化氢气体取样管,在粮堆或仓房四个角和中心布置5个取样 5、熏蒸作业必须有一人统一指挥,组织人员实施。 二、熏蒸施药: 1、入仓前,必须要清点人数,检查防毒面具的气密性,再次检查仓房的密闭情况。 2、采用粮面施药,确定粮面施药点,在粮堆或粮面表面布置施药点。 3、指挥人统一分配药品,确认药品数量。统一戴防毒面具及防护用品,统一开始施药。 4、施药完成后,人员有序出仓,指挥人员清点人数, 确定所有人员出仓后,关闭并密封仓门,悬挂警示标志。 三、熏蒸后: 1、熏蒸后应检查仓外有无异常,对仓房四周进行测漏,如有毒气外漏,应采取补漏措施。

2、熏蒸期间的毒气浓度的检测:在熏蒸后第二天开始测定粮堆内的毒气浓度,侍浓度基本稳定后(环流熏蒸时各气体取样点最高低与最高浓度比在0.6以上,非环流熏蒸最低与最高浓度比在0.25以上为基本稳定),改为每天定时检测一次,做好浓度检测记 3、熏蒸密闭时间达到设定时间和预期效果后,即可散气,散气时间开启门窗为5-7天,用风机散气时间为3-5天。散气后监测仓内毒气浓度,当浓度降到 0.2mL/m3,以下时,人员方可进仓。去掉警示标志。 4、取出残渣,放入药渣池

储备粮保管制度

编号:SY-AQ-03551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储备粮保管制度 Storage system of grain reserves

储备粮保管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库主任对库存粮食有管好、管住的责任,未接到总公司储备粮中心开具的出库单,任何人都不准动用,库主任对粮食安全负责。 2、粮食保管实行专职制,任务落实到人,粮食从接收入库、保管、到出库,保粮人员、检质人员、计量人员要负责到底,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3、坚决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积极开展“四无”(无害虫、无霉变、无鼠雀、无事故)粮仓活动,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即帐实相符,专仓、专人、专卡,品种、数量、质量和地点落实。 4、对库存粮食严格执行“三天一小查、七天一大查、一月一汇查,危险粮天天查和风雨下雪随时查”的查粮制度,检查中做到“有粮必查、有仓必到、查必彻底”,并做好记录,确保库存粮食安全储存。

5、认真搞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四不留(不留杂草、垃圾、污水、落地粮)。 6、库存的粮食必须根据入库验质、计量凭证及时建立分仓台账和保管专卡等。 7、每批粮食收发结束后,必须如实上报粮食数量、质量等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8、保管期间要广泛采用“三低”(低温、低氧、低药剂量)、机械通风、粮情电子检测、环流熏蒸等科学保粮技术,延缓粮食品质陈化,降低损耗。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本制度不适用于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 hot work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2 易燃易爆场所 inflammable and explosive area 本制度是指生产和储存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物品的场所和区域。 3 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3.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3 二级动火作业 3.3.1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3.3.2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分管总经理助理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粮油仓储管理制度之药剂管理与粮食熏蒸

化学药剂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粮食熏蒸前必须认真计算用药量,详细填写粮食熏蒸方案,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领取熏蒸药剂,必须按有关规定实行双人领用记录。如因特殊情况,未用完熏蒸药剂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或及时退回药品库。 三、在施药期间,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在夜间或大风大雨天气进行熏蒸或放气。 四、熏蒸药剂由上级单位统一购买、统一存放,并设专用药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不准私自购买、存放。 五、被熏蒸的粮食在没有彻底放气前,必须在仓外10米设安全警卫线,设置警示牌,并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人畜安全。 六、熏蒸过程中接触毒气时间每次不得超过半个小时,每人每天累计一般不超过1小时。 七、处理药剂残渣要在库区或生活区50米以外的无水源地带挖坑深埋。

药品库管理 1、药品库实行三专(专人、专仓、专帐)和三双(双门、双人、双锁)管理。药品摆放整齐、美观,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库区内外干净、无污染。做好药品库安全、防火、防盗工作,避免事故发生。 2、严格执行药品入库手续,药品购进由专管员两名验收入库,并申报仓储部核实量。 3、严格执行药品出库手续,药品出库由仓库保管员提出用药申请,报仓储部经理、公司领导批准,按批准数量支付,出库时必须有两名药品保管员在场。 4、药品保管员每月底进行盘点一次,明确药品库存数量,并报仓储部经理。药品保管员要定期检查药品状态,及时查处泄漏、变质的药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严禁非药品库管理员私自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接亲友,不准在仓库内寄存私人物品。

粮食熏蒸操作规程 熏蒸就是将有毒气体施入密闭的环境中,以控制或消灭其中有害的过程。熏蒸可分为熏蒸前的准备、熏蒸施药、熏蒸善后处理三个阶段。 一、熏蒸前的准备 1、做好现场调查工作 (1)虫情调查,包括害虫的密度、种类、虫态、有无抗性及主要活动栖息部位。 (2)粮情调查,包括粮食的种类、数量、用途、水分、杂质、储藏时间、堆放方式、堆垛高度、粮温、仓温、气温、仓湿及大气湿度。 (3)了解仓房的结构、密闭性能及仓内储粮设备。 (4)四周居民区、工作区离熏蒸仓的距离。 (5)了解近期的天气情况。 (6)测量仓房和粮堆的体积,以便计算熏蒸用药量。 2、制定熏蒸方案并由防化员报批:对现场调查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一套安全、经济、有效的熏蒸方案,选择药剂利类、确定密闭方法、密闭时间及防漏措施,确定并选择参加人数。熏蒸方案要报主管负责人批准,方可开展熏蒸工作。 3、做好仓房密封工作:门、排风扇进风口、风机进风口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粮食仓库化学药剂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熏蒸是粮食保管工作中的一项杀虫工作,在粮食的害虫感染达到一定程度时,在密封条件下,在粮堆中投埋一定量的磷化物,使其与粮食中的水分产生化学反应,释放磷化氢剧毒气体,达到杀死粮食堆中各种害虫与虫卵的目的。常规熏蒸作业是指磷化铝常规施药法,按《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规定,常规施药法包括“粮面施药”和“埋藏施药”。作业过程大体可分为熏蒸准备、制定熏蒸方案、检查气密性、熏蒸施药、浓度检测、药气和残渣处理等五个步骤。 第一条总则 (一)化学药剂及熏蒸剂,对人体具有毒害作用,如果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都可能造成意外事故,危及生命安全。为了粮食在化学药剂熏蒸作业中做到规范操作,达到安全、经济、有效,避免发生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防治目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熏蒸前准备 (二)思想准备:熏蒸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科学态度,增强工作责任感。 (三)组织准备:单位领导要亲临现扬,组织作业队伍。

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和安全措施,选择技术熟练,经验丰富,政治可靠,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指挥。施药工作,必须由经过训练,了解药剂性能,掌握熏蒸技术和防毒面具使用方法的人员参加。并适当安排后备及警戒人员,共同协作搞好熏蒸工作。 (四)现场调查,摸清情况,制订方案:首先要深入现场了解粮食的品种、数量、用途、储藏时间、水分、杂质含量、粮温、粮仓湿度、堆放形式、粮堆高度以及天气形势等情况。认真检查害虫的种类、虫期、密度和活动部位,摸清仓房建筑结构、密闭条件、机械设备和与周围群众住房的距离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讨论、研究熏蒸方案,确定药剂种类和用药剂量、施药时间及施药方法。并把情况填入粮油仓库熏蒸记录表,或测检记录簿。 (五)测量体积、计算用药量:测量体积应根据不同仓型(包括粮堆和空间)分别计算。然后按空、实仓体积分别计算用药量,设计施药点及每点施药量。常用熏蒸剂:磷化铝(片)含量58(%),熏蒸用药量:空间3-6(克/立方米)粮堆6-9(克/立方米)。 (六)控制适当粮温:粮温过低或过高都会影响杀虫效果,23-28℃是最佳熏蒸杀虫温区。粮温过高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方式将粮温降到该温度区;粮温过低时(15℃以下),一般虫粮不熏蒸杀虫,严重虫粮必须采取熏蒸杀虫措施。

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责任制度管理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2、公司法人代表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分库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专(兼)职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安全。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生产培训。 4、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对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参加劳动保险。 5、保管员是工人作业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配戴安全员标志,坚守工作岗位,对现场作业进行全程监管,杜绝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 1、所有机械设备移动时要降低扬程,机械设备移动时遇有铁道路口,一律绕行。 2、移动没有尾轮的输送机时要把机尾放在托架上然后拖动,

禁止机头坐人找平衡、机尾用人扛等现象的发生,禁止违背操作规程。 3、大型机械设备如果人力移动确有困难,需机动车牵引时,必须有作业区保管员(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4、移动机械设备时,正下方禁止有人,以防部件脱落伤人。 5、作业现场移动机械设备的,要先撤掉电源,然后在作业现场安全员指挥下移动。 6、使用输送机、滚筛,禁止随意拆卸尾轮或支撑拉杆,确因作业需要的要由设备科派修理人员操作。 7、保管员要随时观察机械设备运转情况,经常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找机修人员进行处理。 8、当天作业结束,所有机械必降下扬程移至指定地点。输送机升、降扬程必须保持安全间距,严禁升、降至顶点。 9、返回机械设备必须按编号送入指定地点,同时通知设备科验收。 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平房仓出仓时,保管员指挥工人撤下踏粮板、检温探子

八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 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4.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4.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4.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管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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