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行业标准_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Rules for Site Test and determinant of Fire Products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ICS 13.220.99C 81 GA588-2005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2005-12-26 发布 2006-05-01 实施G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目次前言 (Ⅳ)引言 (Ⅴ)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检查基本规定 (1)4.1 检查类别 (1)4.2 检查条件 (1)4.3 样品的抽取和确认 (2)4.4 检查记录 (2)4.5 检查判定报告 (2)5 市场准入检查 (2)6 产品一致性检查 (3)7 现场产品性能检测 (3)7.1 一般规定 (3)7.2 火灾报警设备 (3)7.2.1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3)7.2.2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4)7.2.3 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 (4)7.2.4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5)7.2.5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5)7.2.6 点型复合式火灾探测器 (6)7.2.7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6)7.2.8 可燃气体探测器 (6)7.2.9 火灾报警控制器 (6)7.2.10 火灾显示盘 (7)7.2.11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8)7.2.12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9)7.2.13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9)7.2.14 防火卷帘控制器 (9)7.2.15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11)7.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1)7.3.1 洒水喷头 (11)7.3.2 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12)7.3.3 干式报警阀 (13)7.3.4 雨淋报警阀 (14)7.3.5 水流指示器 (15)7.3.6 消防压力开关 (16)7.4 气体灭火系统 (16)7.4.1 卤代烃和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16)7.4.2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8)7.4.3 固定灭火系统控制装置 (19)7.4.4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20)7.5 给水设备及配件 (21)7.5.1 消防泵及泵组 (21)7.5.2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和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 (21)7.5.3 消防恒压给水设备 (22)7.6 灭火器 (23)7.6.1 手提式灭火器 (23)7.6.2 推车式灭火器 (24)7.6.3 简易式灭火器 (26)7.7 消火栓 (26)7.7.1 室内消火栓 (26)7.7.2 室外消火栓 (27)7.7.3 消防水泵接合器 (28)7.7.4 消火栓箱 (28)7.7.5 消防软管卷盘 (29)7.8 消防接口 (30)7.9 消防水带 (30)7.10 消防枪炮 (31)7.10.1 消防水枪 (31)7.10.2 消防炮 (32)7.11 防火门 (33)7.11.1 木质防火门 (33)7.11.2 钢质防火门 (34)7.11.3 闭门器 (35)7.12 抢险救援器材 (36)7.12.1 消防梯 (36)7.12.2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36)7.13 建筑防火构配件 (37)7.13.1 防火阀 (37)7.13.2 排烟防火阀 (38)7.13.3 排烟阀 (38)7.13.4 消防应急灯具 (39)7.13.5 消防安全标志 (40)7.14 防火阻燃材料 (41)7.14.1 饰面型防火涂料 (41)7.14.2 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预应力混凝土楼板防火涂料 (42)7.14.3 薄型(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43)7.14.4 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44)7.14.5 电缆防火涂料 (45)7.14.6 无机防火堵料 (46)7.14.7 有机防火堵料 (47)7.14.8 阻火包 (47)7.14.9 阻火圈 (47)7.14.10 水基型阻燃剂 (48)7.14.11 防火玻璃 (48)7.14.12 电缆用阻燃包带 (49)8 判定规则 (49)8.1 市场准入检查判定规则 (49)8.2 产品一致性检查判定规则 (49)8.3 现场产品性能检测判定规则 (49)附录A (资料性附录)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抽样单格式 (50)附录B (资料性附录)消防产品现场检查记录格式 (51)附录C (资料性附录)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报告格式 (53)附录D (资料性附录)消防产品现场检测器具清单 (56)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doc 14页)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doc 14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 308-2001 1范围本标准对安全防范系统的质量验收,从设计、施工、效果及技术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一、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三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可适当简化。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的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6571-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GB/T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GB50057-1994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GJ/T16-1992 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安全技术防范(简称技防)以运用技防产品,实施技防工程为手段,结合各种相关现代科学技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简称技防产品)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特种器材。
(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制止重大治安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4验收条件4.1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论证根据GA/T75-1994规定,一,二级系统(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方案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由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签署整改落实意见。
4.2系统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4.2.1 试运行:系统调试开通后,应至少试运行一个月,并做好试运行记录(见表1)4.2.2 试运行报告:建设单位依据试运行记录,提出系统试运行报告。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公安部1994年3月11日发布1997年7月1日实施)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立项、招标、委托、设计、审批、安装、调试、验收的通用程序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安全防范工程。
2.术语2.1建设单位安全防范工程的委托单位。
2.2设计单位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2.3施工单位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工程设备维修服务的单位。
2.4安全防范工程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灾害事故为目的的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工程。
2.5工程规模按照风险等级或工程投资额划分工程规模,并分成三级。
2.5.1一级工程一级风险或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2.5.2二级工程二级风险或投资额超过30万元,不足100万元的工程。
2.5.3三级工程三级风险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工程。
3.工程立项3.1一级工程立项3.1.1一级安全防范工程申请立项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
3.1.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A.任务来源;B.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C.被防护目标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D.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的要求;E.建设工期;F.工程费用概算;G.社会效益分析。
3.2二、三级工程立项3.2.1二、三级安全防范工程立项前,必须有设计任务书,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也可请设计单位代编。
3.2.2设计任务书的内容:A.任务来源;B.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C.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要求;D.建设工期;E.工程投资控制数额;F.建成后应达到的预期效果。
3.3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经相应的主管部门批准后,工程正式立项。
4.资格审查与工程招标、委托4.1资格审查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持有省、市级以上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工程设计、施工的资格证书,并经建设单位所在地区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的资格验证,方可承担工程设计和施工。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标准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验收标准安全防范系统验收一、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验收执行的法律依据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主要是根据《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依照《规则》实行。
《条例》和《实施办法》属行政法规,《规则》是强制性行业标准,属技术法规范畴,必须强制执行。
《规则》为安全防范系统标准体系之一,是与公安部行业标准GA / 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的配套标准,执行时下列所有被引用标准中的相关条文也应强制执行。
国家标准 GB 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 GB 50057—19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 GB / T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 GB / T16571—1996《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行业标准 GA / 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行业标准 GA / T74—2000《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行业标准 JGJ / T16—9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二、《规则》主要内容的确定及各章节的说明 《规则》的内容共分8章: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验收条件;5.系统验收的组织与职责;6.验收内容;7.验收结论与整改;8.系统移交。
其中第5章、第6章和第7章是《规则》的关键内容。
现就《规则》主要的章节内容分述如下:(一)范围 《规则》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质量验收,提出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
对一、二级工程的验收应严格执行《规则》的主要条款,三级工程的验收参照《规则》可适当简化。
三级工程的验收可适当简化,标准中与简化有关的条款有:GA / T 75—94中的6.1、6.2.1、10.1、10.2条及《规则》中的4.7条。
标准中有明确说明的,按规定执行,标准中没有明确说明的,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决定并执行简化操作。
(二)引用标准 引用标准在以上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验收执行的法律依据已提到,这里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公共安全是国家的重要战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为了规范和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的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本标准。
一、公共安全行业的基本要求。
1. 全面防范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建立健全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3. 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公共安全行业的标准体系。
1. 公共安全设施标准,包括消防设施、应急避难设施等。
2. 公共安全管理标准,包括应急预案编制、安全检查等。
3. 公共安全服务标准,包括应急救援服务、安全宣传教育等。
三、公共安全行业的标准制定原则。
1. 科学性原则,制定标准要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2. 先进性原则,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标准水平。
3. 可操作性原则,标准要具有可操作性,方便实施和监督。
四、公共安全行业的标准管理。
1. 加强标准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2. 定期对标准进行修订和更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3. 加强标准的执行和监督,确保标准得到有效实施。
五、公共安全行业的标准实施效果。
1. 提高了公共安全设施的建设水平,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加强了公共安全管理,提高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 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公共安全行业的标准发展趋势。
1. 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形成完善的标准体系。
2. 加强国际标准的对接和融合,提高国际竞争力。
3. 科技创新推动标准的不断更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提高标准水平,为公共安全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GA 308-2019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共15页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308-200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Acceptance check criterion of security and alarm systems2001—08—232001—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 308-2001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的配套标准,对安全防范系统的验收提出了必须遵循的规则。
本标准没有相同的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可供采用,在具体内容上主要参考了有关电子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装、验收的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标准,并结合国内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和安装的实践经验编写而成。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科技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三盾安全防范系统公司、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联合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金元、李祥发、汪广杰、郑文、沈伟斌、陶焱升、李仲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 308-2001 Acceptance check criterion of security and alarm systems1范围本标准对安全防范系统的质量验收,从设计、施工、效果及技术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一、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三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可适当简化。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的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94(公安部1994年3月11日发布1997年7月1日实施)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立项、招标、委托、设计、审批、安装、调试、验收的通用程序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安全防范工程。
2术语2.1建设单位安全防范工程的委托单位。
2.2设计单位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2.3施工单位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工程设备维修服务的单位。
2.4安全防范工程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灾害事故为目的的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工程。
2.5工程规模按照风险等级或工程投资额划分工程规模,并分成三级。
2.5.1一级工程一级风险或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2.5.2二级工程二级风险或投资额超过30万元,不足100万元的工程。
2.5.3三级工程三级风险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工程。
3工程立项3.1一级工程立项3.1.1一级安全防范工程申请立项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
3.1.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a.任务来源;b.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c.被防护目标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d.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要求;e.建设工期;f.工程费用概算;g.社会效益分析。
3.2二、三级工程立项3.2.1二、三级安全防范工程立项前,必须有设计任务书,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也可请设计单位代编。
3.2.2设计任务书的内容:a.任务来源;b.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c.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要求;d.建设工期;e.工程投资控制数额;f.建成后应达到的预期效果。
3.3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经相应的主管部门批准后,工程正式立项。
4资格审查与工程招标、委托4.1资格审查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持有省、市级以上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工程设计、施工的资格证书,并经建设单位所在地区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的资格验证,方可承担工程设计和施工。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94 (公安部1994年3月11日发布1997年7月1日实施)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立项、招标、委托、设计、审批、安装、调试、验收的通用程序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安全防范工程。
2术语2.1建设单位安全防范工程的委托单位。
2.2设计单位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2.3施工单位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工程设备维修服务的单位。
2.4安全防范工程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灾害事故为目的的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工程。
2.5工程规模按照风险等级或工程投资额划分工程规模,并分成三级。
2.5.1一级工程一级风险或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2.5.2二级工程二级风险或投资额超过30万元,不足100万元的工程。
2.5.3三级工程三级风险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工程。
3工程立项3.1一级工程立项3.1.1一级安全防范工程申请立项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
3.1.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a.任务来源;b.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c.被防护目标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d.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要求;e.建设工期;f.工程费用概算;g.社会效益分析。
3.2二、三级工程立项3.2.1二、三级安全防范工程立项前,必须有设计任务书,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也可请设计单位代编。
3.2.2设计任务书的内容:a.任务来源;b.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c.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要求;d.建设工期;e.工程投资控制数额;f.建成后应达到的预期效果。
3.3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经相应的主管部门批准后,工程正式立项。
4资格审查与工程招标、委托4.1资格审查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持有省、市级以上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工程设计、施工的资格证书,并经建设单位所在地区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的资格验证,方可承担工程设计和施工。
2024年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三篇)
2024年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建成后,经过试运行和试生产阶段,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或符合设计要求和正常使用后,都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
安全防范工程建成后,同样在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和正常运行以后,也要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xx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xx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对安全防范工程验收条件与验收组织、工程验收和工程移交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xx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xx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在规定上基本一致,只是标准的性质和出版的时间不同。
下边仅对《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xx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结合实际存在的问题作一些说明。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xx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竣工验收从施工质量、技术质量及图纸资料的准确、完整、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
对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验收,从设计、施工、效果、技术服务乃至工程建设后的长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应遵循的基本要求。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xx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说明了安全防范工程的竣工验收应该“验收什么”,同时也说明了“怎么验收”,是我们对安全防范工程进行验收的依据。
一、验收条件安全防范验收只是质量评定的一个重要形式,也是把握质量的最后一通关卡。
只有严格规范工程建设的全程质量控制,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
(一)工程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按照正式设计文件施工。
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由设计、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签署设计整改落实意见。
工程经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必须完成正式设计,并按正式设计文件施工工程设计的质量是保证安全防范工程质量的关键,按建设工程的要求,任何一个工程在初步设计后都要经过审核批准,从技术经济等各方面论证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75—9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立项、招标、委托、设计、审批、安装、调试、验收的通用程序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安全防范工程。
2 术语2.1 建设单位安全防范工程的委托单位。
2.2 设计单位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2.3 施工单位,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工程设备维修服务的单位。
2.4安全防范工程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灾害事故为目的的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工程。
2.5 工程规模按照风险等级或工程投资额划分工程规模,并分成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4—03—11批准1994—07—01实施2.5.1 一级工程一级风险或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
2.5.2 二级工程二级风险或投资额超过30万元,不足100万元的工程。
2.5.3 三级工程三级风险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工程。
3 工程立项3.1一级工程立项3.1.1 一级安全防范工程申请立项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
3.1.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a.任务来源;b.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c.被防护目标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d.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要求;e.建设工期;f.工程费用概算;g.社会效益分析。
3.2二、三级工程立项3.2.1 二、三级安全防范工程立项前,必须有设计任务书,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也可请设计单位代编。
3.2.2设计任务书的内容:a.任务来源b.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c.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要求;d.建设工期;e.工程投资控制数额;f.建成后应达到的预期效果。
3.3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经相应的主管部门批准后,工程正式立项。
4 资格审查与工程招标、委托4.1 资格审查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持有省、市级以上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工程设计、施工的资格证书,并经建设单位所在地区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的资格验证,方可承担工程设计和施工。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 308-2001
精心整理《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2001—08—2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2001—12—01实施 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1 范围2 GB/TGB/T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7-1994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JGJ/T16-1992 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安全技术防范(简称技防)以运用技防产品,实施技防工程为手段,结合各种相关现代科学技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简称技防产品)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特种器材。
(3)4验收条件4.14.24.2.14.2.2b)故障4.2.34.34.44.4.1部建成,经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处理的办法,经试运行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后,也可视为竣工。
4.4.2系统竣工后由设计,施工单位写出竣工报告。
竣工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安装的主要设备,对照设计任务书或合同所完成的质量自我评估,提出维修服务条款。
4.5初验合格4.5.1由建设单位(含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或合同提出的设计使用要求进行初验,要求初验合作并写出初验报告。
参加初验的人员应签名。
4.5.2 初验包括以下内容:a 系统试运行评述;b 对照设计任务要求,系统功能检测情况及质量主观评论;c 对照正式设计方案,核对安装设备数量和型号的结果;d 施工质量初验意见(含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见表2)4.6系统检测4.6.1一,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在正式验收前,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向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委托系统检测手续,并由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向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委托书。
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评审验收和监督检查的工作程序(试行)【模板】
**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评审验收和监督检查的工作程序(试行)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1994)的规定,技防工程分为:一级工程(一级风险或投资额100万以上的工程);二级工程(二级风险或投资超过30万,不足100万元的工程);三级工程(三级风险或投资30万元以下的工程)。
二、根据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行业标准《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1994)规定,技防工程方案评审验收,一般工程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安排,省级以上的大型工程或重点工程,应由建设单位上级业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安排。
一级工程、二级工程的评审验收,**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技防办”)应委派**市安全防范报警协会(以下简称“市报警协会”)技防专家参加;三级工程的评审验收,各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分(县)局技防办”】和**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相关部门技防办”)应委派协会技防专家参加。
三、各级技防管理部门应在业务工作范围内切实履行技防管理职责:市局技防办负责对本市一级工程、二级工程的评审验收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各分(县)局技防办、市局相关部门技防办负责对所辖区域三级工程的评审验收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协助市局技防办对本市一级工程、二级工程的评审验收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四、承接本市技防工程从业单位(以下简称“从业单位”)应将技防工程相关资料录入**市技防监督管理应用平台(以下简称“技防监管平台”),在工程检测(一级工程、二级工程)和上传验收资料(三级工程)前应确保将视频监控系统的图像上传到技防监管平台。
对接入技防监管平台的技防工程,技防从业单位应充分利用技防监管平台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各系统运行良好。
一是技防从业单位应指派专人每日登陆技防监管平台,对技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和故障信息开展巡检。
安防验收申请报告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XX单位安防系统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XX万元。
项目于XX年XX月XX日开工,经过XX个月的紧张施工,现已按设计要求完成。
为确保安防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单位的安全,现申请进行安防系统验收。
二、验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3. XX单位安防系统建设合同及设计文件。
三、验收内容1. 系统设备安装及调试情况;2. 系统功能及性能测试;3. 系统运行稳定性及可靠性;4. 系统安全防护性能;5. 系统资料及档案管理。
四、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2.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委员会,对验收申请进行审核;3. 验收委员会组织验收,对系统进行现场检查;4. 验收委员会对验收结果进行评审,提出验收意见;5. 建设单位根据验收意见,对系统进行整改;6. 验收委员会对整改后的系统进行复查,确认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
五、验收要求1. 验收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设备;2. 验收过程中,验收委员会应认真负责,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3.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4.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暂停验收。
六、验收时间本工程验收时间为XX年XX月XX日。
七、验收委员会组成验收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建设单位代表:XXX;2. 施工单位代表:XXX;3. 设计单位代表:XXX;4. 监理单位代表:XXX;5. 专家组成员:XXX。
八、验收报告验收委员会对安防系统进行验收后,将形成验收报告,内容包括:1. 验收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2. 验收依据及标准;3. 验收过程及结果;4. 验收意见及整改要求;5. 验收委员会签字及盖章。
九、其他事项1. 本验收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委员会各执一份;2. 验收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整验收时间及程序;3. 验收委员会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设备,以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安部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2020年度)
公安部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2020年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21.04.25•【文号】•【施行日期】2021.04.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2020年度)以下117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已经公安部审查批准,并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公安部2021年4月25日一、强制性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代替标准号1GA 667-2020防爆炸透明材料2020/08/01GA 667-2006广播电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2020/09/01GA 586-2005 2GA 586-2020防范要求城市公共汽电车及场站安全防范2021/04/013GA 1744-2020要求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外观制式涂2020/07/014GA 1732-2020装规范5GA 1777-2020人民警察警旗2020/10/15互联网交互式服务安全管理要求2020/03/01GA 1277-2015 6GA 1277.1-2020第1部分:基础要求互联网交互式服务安全管理要求2020/03/017GA 1277.2-2020第2部分:微博客服务互联网交互式服务安全管理要求2020/03/018GA 1277.3-2020第3部分:音视频聊天服务互联网交互式服务安全管理要求2020/03/019GA 1277.4-2020第4部分:即时通信服务互联网交互式服务安全管理要求2020/03/0110GA 1277.5-2020第5部分:论坛服务11GA 1716-2020信息安全技术互联网公共上网服2020/08/01务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无线上网接入产品安全技术要求二、推荐性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代替标准号1GA/T 1708-2020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红外热成像设备2020/05/012GA/T 1710-2020南水北调工程安全防范要求2020/05/013GA/T 501-2020银行保管箱2020/08/01GA 501-20044GA/T 1707-2020防爆安全门2020/08/01实体防护产品防弹性能分类及测试方2020/08/015GA/T 1709-2020法安防监控中心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和测2020/08/016GA/T 1711-2020量方法7GA/T 1081-2020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2020/11/01GA 1081-2013 8GA/T 1730-2020公共安全产品合格评定标志2020/11/01乘用车辆X射线安全检查系统技术要2020/11/019GA/T 1731-2020求10GA/T 1738-2020出入口控制系统编码识读设备2021/02/0111GA/T 1739-2020出入口控制系统控制器2021/02/01旅游景区安全防范要求第1部分:2021/02/0112GA/T 1740.1-2020山岳型13GA/T 1741-2020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检验规范2021/02/0114GA/T 1742-2020封闭式停车场安全防范要求2021/04/0115GA/T 746-2020提款箱2021/05/01GA 746-2008安全防范人脸识别应用人证核验设2021/05/0116GA/T 1755-2020备通用技术要求公安视频监控人像/人脸识别应用技2021/05/0117GA/T 1756-2020术要求18GA/T 1757-2020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紧急报警装置2021/05/0119GA/T 1758-2020安防拾音器通用技术要求2021/05/0120GA/T 1689-2020法庭科学酸性黄显现潜血手印技术规范2020/05/0121GA/T 1691-2020法庭科学氨基黑10B显现潜血手印技术规范2020/05/0122GA/T 765-2020人血红蛋白检测金标试剂条法2020/05/01GA 765-2008 23GA/T 766-2020人精液PSA检测金标试剂条法2020/05/01GA 766-200824GA/T 1692-2020法庭科学甲基安非他明尿液检测试剂盒(胶体金免疫层析法)通用技术要求2020/08/0125GA/T 1693-2020法庭科学 DNA二代测序检验规范2021/01/01 26GA/T 1694-2020序列多态STR等位基因命名规则2021/01/01 27GA/T 1695-2020警犬技术搜毒犬训练和使用2021/03/01 28GA/T 1759-2020法庭科学模糊字迹显现检验规范2021/05/0129GA/T 961-2020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2020/03/01GA/T 961-2011 30GA/T 487-2020橡胶减速丘2020/03/01GA/T 487-2004 31GA/T 488-2020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车载照明设备通用技术条件2020/03/01GA/T 488-2004 32GA/T 946.2-2020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第2部分:机动车登记信息采集和签注2020/10/01GA 946.2-201133GA/T 946.4-2020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第4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信息采集2020/10/01GA 946.4-201134GA/T 115-2020道路交通拥堵度评价方法2020/10/01GA 115-1995 35GA/T 1719-2020机动车驾驶人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通用技术条件2020/10/0136GA/T 995-2020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2020/12/01GA/T 995-2012 37GA/T 1734-2020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高速公路占2020/12/01用应急车道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38GA/T 1743-202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信息发布接口规范2021/03/0139GA/T 642-2020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2021/05/01GA/T 642-2006 40GA/T 1760-2020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预警系统通用技术条件2021/05/0141GA/T 515.3-2020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第3部分: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2021/05/01GA/T 515.3-2011 42GA/T 451-2020居民身份证卡体技术规范2020/06/01GA 451-200343GA/T 457-2020居民身份证元件层技术规范2020/06/01GA 457-200444GA/T 460.1-2020居民身份证卡体材料及打印薄膜技术规范第1部分:制卡用垫平层白色PETG薄膜2020/06/01GA 460.1-200445GA/T 460.2-2020居民身份证卡体材料及打印薄膜技术规范第2部分:制卡用印刷层白色2020/06/01GA 460.2-2004PETG薄膜46GA/T 460.3-2020居民身份证卡体材料及打印薄膜技术规范第3部分:制卡用保护层PETG薄膜2020/06/01GA 460.3-200447GA/T 460.4-2020居民身份证卡体材料及打印薄膜技术规范第4部分:制卡用模块、线圈承载层白色PETG薄膜2020/06/01GA 460.4-200448GA/T 460.5-2020居民身份证卡体材料及打印薄膜技术规范第5部分:打印薄膜2020/06/01GA 460.5-2004 49GA/T 649-2020机动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二维条码技术规范2020/09/01GA 649-2006 50GA/T 1720-2020移动警务数字证书格式要求2020/10/0151GA/T 543.19-2020公安数据元(19)2020/12/0152GA/T 1054.11-2020公安数据元限定词(11)2020/12/0153GA/T 2000.6-2020公安信息代码第6部分:户政管理信息分类与代码2020/12/01GA/T 2000.6-201454GA/T 2000.33-2020公安信息代码第33部分:社区、居(村)委会编码规则2020/12/01GA/T 2000.33-201455GA/T 2000.41-2020公安信息代码第41部分:相片类型代码2020/12/01GA/T 2000.41-201456GA/T 2000.284-2020公安信息代码第284部分:居住证申领条件代码2020/12/01 57GA/T 2000.285-2020公安信息代码第285部分:居住证申领原因代码2020/12/01 58GA/T 2000.286-2020公安信息代码第286部分:居住证受理号编码规则2020/12/01 59GA/T 2000.287-2020公安信息代码第287部分:居住证注销类型代码2020/12/01 60GA/T 1745-2020居住证管理信息数据项2020/12/01 61GA/T 1748-2020居住证管理信息数据交换格式2020/12/01 62GA/T 1750-2020居住证管理信息备案接口规范2020/12/0163GA/T 1223-2020流动人口暂住登记管理信息数据项2020/12/01GA/T 1223-2015 64GA/T 1746-2020流动人口暂住登记管理信息备案接口规范2020/12/0165GA/T 1749-2020流动人口暂住登记管理信息数据交换格式2020/12/0166GA/T 1751-2020流动人口及居住证管理信息服务接口规范2020/12/0167GA/T 1747-2020人口信息联网查询服务接口规范2020/12/0168GA/T 543.20-2020公安数据元(20)2021/01/0169GA/T 1054.12-2020公安数据元限定词(12)2021/01/0170GA/T 2000.11-2020公安信息代码第11部分:居民身份证制证类型代码2021/01/01GA/T 2000.11-201471GA/T 2000.288-2020公安信息代码第288部分:捡拾居民身份证处理状态代码2021/01/01 72GA/T 2000.289-2020公安信息代码第289部分:居民身2021/01/01份证挂失类型代码公安信息代码第290部分:居民身2021/01/0173GA/T 2000.290-2020份证销毁原因代码74GA/T 1754-2020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信息数据项2021/02/01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信息服务接口规2021/02/0175GA/T 1761-2020范76GA/T 1737-2020公安移动信息网技术要求2021/02/0177GA/T 1713-2020法庭科学破坏性程序检验技术方法2020/05/01信息安全技术内网主机监测产品安2020/05/01GA/T 910-2010 78GA/T 910-2020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安全采集远程终端单2020/05/0179GA/T 1712-2020元(RTU)安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异常流量检测和清洗2020/05/0180GA/T 1714-2020产品安全技术要求81GA/T 1718-2020信息安全技术大数据平台安全管理2020/06/01产品安全技术要求82GA/T 1726-2020信息安全技术负载均衡产品安全技术要求2020/08/01 83GA/T 1728-2020信息安全技术基于IPv6的高性能网络入侵检测系统产品安全技术要求2020/08/01 84GA/T 1717.1-202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事件通报预警第1部分:术语2020/08/01 85GA/T 1717.2-202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事件通报预警第2部分:通报预警流程规范2020/08/0186GA/T 1717.3-202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事件通报预警第3部分:数据分类编码与标记标签技术体系技术规范2020/08/0187GA/T 1735.1-2020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具技术规范第1部分:安全通用检查工具2020/12/01 88GA/T 1688-2020全国公安监所网上检查督导系统维护规范2020/02/0189GA/T 1721-2020居民身份网络认证通用术语2020/05/0190GA/T 1715-2020居民身份证自助取证机2020/05/0191GA/T 1727-2020光幕靶测速仪校准规范2020/08/0192GA/T 1729-2020保安防卫棍2020/10/01便携式警用装备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2020/10/0193GA/T 1733-2020通用技术要求94GA/T 1084-2020大型活动用拼接显示系统通用规范2020/10/01GA/T 1084-2013 95GA/T 1722-2020居民身份网络认证整体技术框架2020/10/01居民身份网络认证认证服务第1部2020/10/0196GA/T 1723.1-2020分:认证分级居民身份网络认证认证服务第2部2020/10/0197GA/T 1723.2-2020分:服务接口要求居民身份网络认证认证服务第3部2020/10/0198GA/T 1723.3-2020分:信息获取控件接口要求居民身份网络认证认证服务第4部2020/10/0199GA/T 1723.4-2020分:人脸图像采集控件技术要求居民身份网络认证认证服务第5部2020/10/01100GA/T 1723.5-2020分:人脸比对引擎接口要求居民身份网络认证网络可信凭证和2020/10/01101GA/T 1724-2020网络标识格式要求居民身份网络认证信息采集设备第2020/10/01102GA/T 1725.1-20201部分:居民身份证开通网证读卡器居民身份网络认证信息采集设备第2020/10/01103GA/T 1725.2-20202部分:自助开通网证设备居民身份网络认证信息采集设备第2020/10/01104GA/T 1725.3-20203部分:批量开通网证设备居民身份网络认证信息采集设备第2020/10/01105GA/T 1725.4-20204部分:移动终端安全技术要求三、指导性技术文件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代替标准号基于目标位置映射的主从摄像机协2021/01/01 1GA/Z 1736-2020同系统技术要求。
安全防范工程实施程序与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7594).doc
安全防范工程实施程序与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75-94)第三节安全防范工程实施程序与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75-9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立项、招标、委托、设计、审批、安装、调试、验收的通用程序和管理要求。
2. 术语2.1 建设单位安全防范工程的委托单位。
2.2. 设计单位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2.3 施工单位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工程设备维修服务的单位。
2.4 安全防范工程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灾害事故为目的的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工程。
2.5 工程规模按照风险等级或工程投资额划分工程规模,并分为三级。
2.5.1 一级工程一级风险或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
2.5.2 二级工程二级风险或投资额超过30万元,不足100万元的工程。
2.5.3 三级工程三级风险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工程。
3.工程立项3.1 一级工程立项3.1.1 一级安全防范工程申请立项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
3.1.2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a.任务来源;b.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c.被防护目目标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d.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要求;e.建设工期;f.工程费用概算;g.社会效益分析。
3.2 二、三级工程立项3.2.1 二、三级安全防范工程立项前,必须有设计任务书,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也可请设计单位代编。
3.2.2 设计任务书的内容:a.任务来源;b.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c.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要求;d.建设工期;e.工程投资控制数量;f.建成后应达到的预期效果。
3.3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计划任务书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计划任务书经相应的主管部门批准后,工程正式立项。
4.资格审查与工程招标、委托4.1 资格审查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持有省、市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工程设计、施工的资格证书,并经建设单位所在地区的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的资格验证,方可承担工程设计和施工。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发布时间:0000-00-00 点击次数:260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一安全防范报警类1 GB 10408—89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规定了入侵探测器的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入侵探测器及制定各类入侵探测器技术条件的基本依据。
2 GB 10408.2—89 《超声波入侵探测器》本标准规定了超声波入侵探测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淮适用于安装在室内的入侵报警系统的超声波入侵探测器。
3 GB 10408.3—89 《微波入侵探测器》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在建筑物内的入侵报警系统的微波多普勒探测器的特殊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微波入侵探测器的主要依据。
4 GB 10408.4—89 《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本标准规定了入侵报警系统中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在性能、结构和安装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或室外安装的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5 GB 10408.5—89 《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本标准规定了入侵报警系统中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在性能、结构和安装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室内的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6 GB 10408.6—91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本标准规定了在建筑物内使用的入侵报警系统中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探测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和检验的基本依据。
7 GB 10409—89 《防盗保险柜》本标准规定了装有机械和电子密码锁,并带报警装置的防盗保险柜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内部容积小于1m3的各种类型的防盗保险柜。
8 GB 12662 —90 《爆炸物销毁器技术条件》本标准规定了爆炸物销毁器的技术条件,是设计、制造、验收爆炸物销毁器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销毁简易包装的爆炸物,销毁时不引发爆炸的爆炸物销毁器。
9 GB 12663—90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规定了一般民用建筑物内安装的防盗报警控制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验收防盗报警控制器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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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GA/T 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的配套标准,对安全防范系统的验收提出了必须遵循的规则。
本标准没有相同的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可供采用,在具体内容上主要参考了有关电子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装、验收的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标准,并结合国内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和安装的实践经验编写而成。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科技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三盾安全防范系统公司、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联合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金元、李祥发、汪广杰、郑文、沈伟斌、陶焱升、李仲男。
1、范围本标准对安全防范系统的质量验收,从设计、施工、效果及技术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一、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三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可适当简化。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的可能性。
GB/T 16571-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GB/T 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7-1994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GJ/T 16-1992 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安全技术防范(简称技防)以运用技防产品、实施技防工程为手段,结合各种相关现代科学技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3.2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简称技防产品)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特种器材。
3.3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制止重大治安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4、验收条件4.1 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论证根据GA/T 75-1994规定,一、二级系统(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方案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由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签署整改落实意见。
4.2 系统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4.2.1 试运行:系统调试开通后,应至少试运行一个月,并做好试运行记录(见表1)4.2.2试运行报告:建设单位依据试运行记录,提出系统试运行报告。
内容包括:a)系统运行起迄日期,试运行是否正常;b)故障(包括误报警、漏报警)产生的次数、原因和排除故障的日期;c)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综合评述。
4.2.3试运行期间设计、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建立系统的值勤、操作和维护管理制度。
4.3 技术培训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应提供有关设备、系统操作和日常维护的说明、方法等技术资料。
培训内容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4.4 系统竣工4.4.1系统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视为竣工。
少数非主要项目未按规定全部建成,经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处理的办法,经试运行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后,也可视为竣工。
4.4.2系统竣工后由设计、施工单位写出报告。
竣工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安装的主要设备、对照设计任务书或合同所完成的质量自我评估、提出维修服务条款。
4.5 初验合格4.5.1由建设单位(含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或合同提出的设计使用要求进行初验,要求初验合格并写出初验报告。
参加初验的人员应签名。
4.5.2初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a)系统试运行评述;b)对照设计任务书要求,系统功能检测情况及质量主观评价;c)对照正式设计方案,核对安装设备数量和型号的结果;d)施工质量初验意见(含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位,见表2)。
4.6 系统检测4.6.1一、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在正式验收前,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向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委托系统检测手续,并由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向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委托书。
4.6.2系统检测机构必须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安部认可的部级以上检测机构,或是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省级公安技防管理部门认可的省级检测机构。
4.6.3申请办理系统检测手续应报送以下资料:a)系统试运行报告;b)系统竣工报告;c)系统初验报告。
4.6.4设计、施工单位将检测委托书送检测机构并附以下图纸资料;a)系统初验报告;b)按照正式设计方案施工的系统原理框图、平面布防图、器材设备清单等。
4.6.5检测机构在接到检测委托书和以上图纸资料后,应及时对系统进行检测,并出具系统检测报告。
4.6.6检测报告应准确、公正、完整、规范,并注重量化。
系统在线测试抽检比例:电视监控系统按前端设备数的20%~30%;其他系统按前端设备数的10%~15%;总数10台以下的,至少不低于3台。
4.7 验收图纸资料一、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在正式验收前,设计、施工单位应向验收小组(验收委员会)报送下列验收图纸资料(全套验收图纸资料应满足验收机构人员的需要,三级工程可参照提供相关验收图纸资料):a)设计任务书;b)合同;c)初步设计方案论证意见,并附论证会方案评审小组(评审委员会)名单;d)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论证后,设计、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整改落实意见;e)正式设计方案与相关图纸(包括系统原理框图、平面布防图及器材配置表、线槽管道布线图、系统中心控制室布置图、器材设备清单等);f)系统试运行报告;g)系统竣工报告;h)初验报告(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见表2);i)决算报告;j)系统检测报告。
5、系统验收的组织与职责5.1 验收组织系统验收由建设单位合同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组织安排。
5.2 验收参加单位(人员)出席验收会的单位(人员)有建设单位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含工程总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设计、施工单位,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公安业务主管部门和一定数量的技术专家,必要时还应有检测机构代表参加。
5.3 验收机构5.3.1系统验收时要协商组成验收小组,或验收委员会。
5.3.2验收小组(验收委员会)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公安业务主管部门以及不低于验收机构人员总数40%的技术专家组成,并推选组长、副组长(主任、副主任)。
5.4 验收机构职责与要求5.4.1验收机构对系统(工程)应作出正确、公正、客观的验收结论。
不利验收公正性的人员不能参加验收小组。
5.4.2对国家、省级重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和金融、文博等要害单位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应执行国家或公共安全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严格把关。
5.4.3验收中,对照设计任务书、合同或正式设计方案,按第6章的规定,逐项进行审查。
发现系统有重大缺陷或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应向设计施工单位提出质询,并视答辩情况决定验收工作是否继续进行。
5.4.4验收机构应对系统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验收内容6.1 施工验收6.1.1基本要求a)施工验收由验收小组(验收委员会)指定的施工验收组负责检查验收;b)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及JGJ/T 16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若根据实际情况确需作局部调整或变更的,应按程序进行审批,并提供建设(使用)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双方认可的更改审核单(见表3)。
更改审核单可由设计、施工单位提出,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建设单位批准。
重大变更要报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备案,必要时要经审查认可;c)施工验收前,设计、施工单位应提供工程正式设计文件及相关图纸、施工记录等。
6.1.2施工验收内容施工验收主要验收工程施工质量,包括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线敷设质量。
a)按表4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分别检查前端设备和终端设备的安装质量;b)在进行施工验收时,复核随工验收单的检查结果(管线敷设时,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对管线敷设质量进行随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c)复核土建施工单位提供的弱电系统接地电阻测试数据,应符合GB50198标准要求;检查接地系统是否按等电位接地要求施工,并符合GB50057标准要求;d)抽查明敷管线及明装接线盒、桥架、管井中线缆接头等施工工艺(视频线缆应一线到位,尽量避免接头),并应符合JGJ/T 16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6.2 技术验收6.2.1 基本要求a)技术验收由验收小组(验收委员会)指定的技术验收组负责检查验收;b)对照原初步设计论证意见与整改情况以及系统检测报告,检查系统的主要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或公共安全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和设计任务书或合同提出的技术要求;c)对照系统竣工报告、系统初验报告,检查系统设备的配置(数量、型号及安装部位)应符合正式设计方案要求;d)检查系统选用的技防产品,应符合国家或公共安全行业有关标准和管理的规定:e)检查系统中的备用电源。
备用电源在主电源断电时,应能自动切换,保证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工作;f)对具有集成功能的安全防范系统,应按照正式设计方案和相关标准进行检查;g)按表5要求,对工程按各分系统项目进行现场功能抽检复查,并做好记录。
6.2.2报警系统的抽查与验收a)根据试运行报告,复核误、漏报警情况;对入侵探测器的安装位置、角度、探测范围作步行测试抽查;作防拆保护抽查;检查室外周界报警探测装置形成的警戒范围有无盲区;b)系统布防、撤防、旁路和报警显示功能;c)当有联动要求时,抽查其对应的灯光、摄像机、录像机等联动功能;d)对于已建成区域性安全防范报警网络的地区,检查系统直接或间接联网的条件。
6.2.3电视监控系统的抽查与验收a)对照系统检测报告,系统的技术指标应满足GB 50198-1994中2.1.6的要求:b)系统结构与配置同正式设计方案的符合度;c)监视图像主观评价不低于4级,记录图像的回放质量至少能辨别人的面部特征;d)操作与控制的功能检查;如图像切换、云台转动是否平稳,镜头的光圈、变焦等功有是否正常,避免逆光效果等;e)摄像时间、摄像机位置和电梯内楼层显示等图像的标识符,显示是否稳定正常;电梯内摄像机的安装位置(要求安装在电梯厢门左或右侧上角)是否能有效监视电梯乘员;f)对金融系统银行营业场所、文博系统,是否满足GB/T 16676和GB/T 166571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