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公开招标)(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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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法信汇编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法信汇编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法信汇编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8.09.2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施行日期】2018.09.2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招标投标,基本建设正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建设部令第89号公布*“法信”平台根据2018年9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汇编整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2018年9月19日第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2018年9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二、删去第三条。

三、删去第十一条第二款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

四、删去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五、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的“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删去第五十三条中的“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七、删去第五十四条中的“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此外,对相关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建设部令第89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 建设部(2005)208号文件

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 建设部(2005)208号文件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2005]208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建委:近年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为目标,不断深化招标投标体制改革,完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行政监督职能,健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务功能,使招标投标工作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精神,现就加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条件和监督程序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证明其具备以下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有从事同类工程招标的经验;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即招标人应当具有3名以上本单位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并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有关法规,并且至少包括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备案材料后,应当对照标准及时进行核查,发现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条件或者在备案材料中弄虚作假的,应当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且要求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二、完善资格审查制度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一般使用合格制的资格审查方式。

在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中,除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以外,提倡实行资格后审。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05.13•【字号】冀建建市〔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冀建建市〔2019〕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为规范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家融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建立治理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行为的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规范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优化招标流程,规范招投标活动(一)全面公开招标信息,推行网上公开下载1.依法公开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由招标人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实行招标文件网上公开下载。

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实行网上公开下载。

对公告发布5日内,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下载量不足3次的,应依法调整投标人资格条件等相关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2.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招标投标相关文件的上传和下载。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将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等相关资料上传至公共服务平台,并对其有效性负责。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以及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答复的,应当在法定时限内,通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开。

不足法定时限的,开标时间应当顺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的备案管理工作,对招标人不及时答复投标人在网上提出异议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招标投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投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投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部文件(建市[2002]256号)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订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现予发布,自2003年1月1施行。

1996年我部批准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监[1996]577号文)同时废止。

各地在施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说明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监11996)577号文发布)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二、《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是指导招标人编制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的示范性文本。

招标人可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依法对其进行调整或修改。

三、《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活动。

四、《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主要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国家计委令第12号);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1999]313号文印发) 7.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项目名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招标一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为确保公平竞争、透明招标、高质量施工,特编制本招标文件,供各招标人参考。

[一、招标方][招标方名称](以下简称“招标方”)[联系方式]招标方地址:[招标方地址]招标方联系人:[招标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方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招标方电子邮件][二、招标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 项目地点:[项目地点]3.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4.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5.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6. 工期要求:[工期要求][三、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名称:[招标文件名称]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四、投标资格条件]1.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2. 投标人可以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组成和要求为:[联合体组成和要求]3. 投标人所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材料清单为:[所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材料清单][五、投标文件内容要求]1. 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a)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封面要求]b) 投标文件目录:[投标文件目录要求]c) 投标文件编号:[投标文件编号要求]2. 投标文件内容:a) 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b) 投标人施工方案:[投标人施工方案]c) 投标人组织管理及质量保障措施:[投标人组织管理及质量保障措施]d)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e)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 投标文件递交须知:[投标文件递交须知]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4. 投标文件递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文件递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七、评标方法]1.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2. 评标方法及标准:[评标方法及标准][八、中标通知与合同签署]1. 中标通知方式及时间:[中标通知方式及时间]2. 中标通知内容:[中标通知内容]3. 合同签署时间与地点:[合同签署时间与地点]4. 合同签署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签署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上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要求的基本内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最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最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但经国家计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重点建设项目除外;其他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试行)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试行)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试行)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试行)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工程编码:项目名称: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起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监督机构:日期:目录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第三部分第四部分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第一部分总则一、总则 1. 工程已按照国家及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在当地交易中心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交易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建设单位名称)的委托,对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

2. 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3.1工程综合说明:3.1.1工程名称:3.1.2建设单位:3.1.3设计单位:3.1.4工程地点:3.1.5结构类型:3.1.6总建筑面积:3.1.7投资规模:3. 2资金来源:3. 3发包方式:三、工程招标范围及要求4.1工程质量要求:4.2建设工期:预计开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日历天。

4.3发包范围:4.3.1标段划分:4.3.2各标段工程内容:本次招标为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4.4现场情况:第二部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一、投标资格条件要求5.投标资格条件5.1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资质等级)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

5.2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并具备项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拟派项目经理应为级及以上专业项目经理,并不得再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项同类工程施工经历。

二、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包括下列资料:6. 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以证明其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文件工本费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50页(含50页)以内的,每份不超过150 元,每增加50页(含50页)加收150元, 不足50页的按50页计,但每份最高不得 超过700元。
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
标文件范本
14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方式)
1、关于招标文件及所附设计文件的发售 2、投标保证金
标文件范本
5
1、工期 依据2000版《全国统一建筑安
装工期定额》确定合理工期。
2、质量目标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的合格工程的标准。
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
标文件范本
6
3.建筑业企业类别和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
标文件范本
7
几种常用施工资质的划分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 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 标文件范本
《范本》概述
1、适用范围 2、编制依据 3、主要内容 4、实施时间 5、使用中的两个问题
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 标文件范本
招标公告
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
标文件范本
3
资格审查制度
1、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一般使用合格制的资格审查方式。
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
标文件范本
15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1、招投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招标人可以在招标 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 件提交给招标人。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 票或现金支票。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4.06.05
•【字号】浙建〔2024〕4号
•【施行日期】2024.07.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的通知
浙建〔2024〕4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行为,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5日起实施。

附件: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5日。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二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二

第二部分
总目录
第一章合同条款
第二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三章工程技术要求及建设标准第四章图纸目录
第一章合同条款
使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08-0201)
第二章合同文件格式
目录
一、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通用条款
三、合同专用条款
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以上四部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08-0201))
第三章工程技术要求及建设标准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国家以及河北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
(列出特殊项目的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图纸目录
图纸清单设计人:
序号图号图纸名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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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本邀请招标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本邀请招标

附件2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邀请招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016年3月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工程编码:项目名称: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0第一章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总则 (7)2.招标文件 (9)3.投标文件 (10)4.投标 (13)5.开标 (13)6.评标 (14)7.合同授予 (1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5)9.纪律和监督 (1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6)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17)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18)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19)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20)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21)附表六:确认通知 (22)第三章评标办法 (23)一、总则 (23)二、评标程序 (23)三、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25)四、评标办法 (26)五、评标报告 (37)附件:评标专家承诺书 (3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9)第一部分协议书 (39)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4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12)第四部分附件 (12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31)1.封面 (131)2.扉页 (132)3.填表说明 (132)4.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33)5.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133)6.工程项目总价表 (135)7.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136)8.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137)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38)10.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39)1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40)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41)13.暂列金额明细表 (142)14.暂估价表 (144)1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45)16.计日工表 (147)17.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 (148)18.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 (149)1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50)20.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52)21.总价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54)22.签证及索赔计价表 (154)23.工程量偏差计算表 (156)第六章图纸 (157)1.图纸目录 (157)2.图纸 (15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59)第一节一般要求 (159)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181)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182)附件A: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 (18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83)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8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87)三、授权委托书 (188)四、联合体协议书 (189)五、投标保证金 (191)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92)七、施工组织设计 (193)八、项目管理机构 (202)九、拟分包计划表 (206)十、资格审查资料 (207)十一、其他材料 (209)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项目名称) 施工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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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工程编码:项目名称: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年月目录目录 (1)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6)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8)1.招标条件 (8)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8)3.投标人资格要求 (8)4.招标文件的获取 (8)5.投标文件的递交 (9)6.确认 (9)7.联系方式 (9)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10)附件:确认通知 (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总则 (16)1.1 项目概况 (16)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6)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6)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6)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6)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7)1.6 保密 (18)1.7 语言文字 (18)1.8 计量单位 (18)1.9 踏勘现场 (18)1.10 投标预备会 (18)1.11 分包 (18)1.12 偏离 (19)2.招标文件 (19)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9)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9)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9)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0)3.投标文件 (20)3.2 投标报价 (20)3.3 投标有效期 (21)3.4 投标保证金 (21)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6 备选投标方案 (22)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2)4.投标 (2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3)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5.开标 (23)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3)5.2 开标程序 (23)5.3 开标异议 (24)6.评标 (24)6.1 评标委员会 (24)6.2 评标原则 (24)6.3 评标 (24)7.合同授予 (24)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24)7.2 评标结果异议 (25)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25)7.4 定标 (25)7.5 中标通知 (25)7.6 履约担保 (25)7.7 签订合同 (25)8.纪律和监督 (26)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6)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6)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6)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6)8.5 投诉 (26)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6)10.电子招标投标 (27)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8)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9)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31)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32)附件六:确认通知 (3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4)评标办法前附表 (34)1.评标方法 (37)2.评审标准 (37)2.1 初步评审标准 (37)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7)3.评标程序 (38)3.1 初步评审 (38)3.2 详细评审 (38)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9)3.4 评标结果 (39)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0)评标办法前附表 (40)1.评标方法 (42)2.评审标准 (42)2.1 初步评审标准 (42)2.2 详细评审标准 (42)3.评标程序 (42)3.1 初步评审 (42)3.2 详细评审 (43)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3)3.4 评标结果 (43)附件:评标专家承诺书 (4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5)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46)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47)第1条一般规定 (47)第2条发包人 (47)第3条承包人 (48)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8)第5条技术与设计 (49)第6条工程物资 (50)第8条竣工试验 (51)第9条工程接收 (52)第10条竣工后试验 (52)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 (53)第12条工程竣工验收 (53)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 (53)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 (53)第15条保险 (55)第16条违约、索赔和裁决 (55)第19条合同生效与合同终止 (55)第20条补充条款 (55)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56)附件:履约担保格式 (57)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58)一、功能要求 (58)二、工程范围 (58)三、工艺安排或要求(如有) (58)四、时间要求 (58)五、技术要求 (59)六、竣工试验 (59)七、竣工验收 (59)八、竣工后试验(如有) (59)九、文件要求 (59)十、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59)十一、其他要求 (60)发包人要求附件清单 (61)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62)一、项目概况 (62)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6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3)目录 (65)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6)(一)投标函 (66)(二)投标函附录 (67)(三)价格指数权重表 (68)三、授权委托书 (70)四、联合体协议书 (71)五、投标保证金 (72)六、价格清单 (73)(一)价格清单说明 (73)(二)价格清单 (74)七、承包人建议书 (82)八、承包人实施计划 (83)(一)概述 (83)(二)总体实施方案 (83)(三)项目实施要点 (83)(四)项目管理要点 (83)九、资格审查资料 (84)(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4)(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85)(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施工项目) (86)(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工程总承包项目) (87)(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8)(五)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89)(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90)(七)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91)(八)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92)(九)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93)(十)主要人员简历表 (94)十、其他资料 (95)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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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收到和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3.2你单位(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4.2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报名成功回执领取招标图纸。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详细地址)。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公开招标)(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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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公开招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016年3月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工程编码:项目名称: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总则 (7)2.招标文件 (9)3.投标文件 (10)4.投标 (13)5.开标 (13)6.评标 (14)7.合同授予 (1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5)9.纪律和监督 (1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6)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17)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18)附表三:中标结果通知书 (19)附表四:银行保函格式 (20)第三章评标办法 (21)一、总则 (21)二、评标程序 (21)三、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23)四、评标办法 (24)五、评标报告 (34)附件:评标专家承诺书 (3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7)第一部分协议书 (38)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42)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02)第四部分附件 (12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31)1.封面 (132)2.扉页 (133)3.填表说明 (134)4.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35)5.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136)6.工程项目总价表 (138)7.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139)8.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140)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41)10.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42)1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43)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44)13.暂列金额明细表 (145)14.暂估价表 (146)1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47)16.计日工表 (148)17.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 (149)18.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 (150)1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51)20.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52)21.总价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53)22.签证及索赔计价表 (154)23.工程量偏差计算表 (156)第六章图纸 (157)1.图纸目录 (157)2.图纸 (15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59)第一节一般要求 (159)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182)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184)附件A: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 (18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86)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8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91)三、授权委托书 (192)四、联合体协议书 (193)五、投标保证金 (194)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95)七、施工组织设计 (196)八、项目管理机构 (205)九、拟分包计划表 (209)十、资格审查资料 (210)十一、其他材料 (213)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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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公开招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016年3月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工程编码:项目名称: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总则 (10)2.招标文件 (12)3.投标文件 (13)4.投标 (16)5.开标 (16)6.评标 (17)7.合同授予 (18)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9)9.纪律和监督 (1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0)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21)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22)附表三:中标结果通知书 (23)附表四:银行保函格式 (24)第三章评标办法 (25)一、总则 (25)二、评标程序 (25)三、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27)四、评标办法 (28)五、评标报告 (38)附件:评标专家承诺书 (4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46)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13)第四部分附件 (13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45)1.封面 (146)2.扉页 (147)3.填表说明 (148)4.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49)5.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151)6.工程项目总价表 (153)7.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155)8.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157)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59)10.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61)1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63)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65)13.暂列金额明细表 (167)14.暂估价表 (169)1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71)16.计日工表 (173)17.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 (175)18.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 (176)1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77)20.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79)21.总价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81)22.签证及索赔计价表 (183)第六章图纸 (186)1.图纸目录 (186)2.图纸 (18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88)第一节一般要求 (188)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211)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213)附件A: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 (21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15)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1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0)三、授权委托书 (221)四、联合体协议书 (222)五、投标保证金 (224)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25)七、施工组织设计 (226)八、项目管理机构 (239)九、拟分包计划表 (244)十、资格审查资料 (245)十一、其他材料 (248)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投标人的情形。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不得对踏勘现场人员进行登记和记录。

1.10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明确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供潜在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

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提供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方便潜在投标人下载。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

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报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2.3工程量清单报价填报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格式、要求填写,同时报送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版本。

工程量清单报价部分必须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件。

电子投标文件包含的表格其内容必须与书面文件完全一致。

投标文件正本中综合单价分析表所填报的综合单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一致。

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2.4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形式,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进行编制,自主报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招标文件要求备选方案的除外)。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材料、设备等暂估价不能修改,否则将认定该分部分项不得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3.2.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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