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网上申报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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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地址:登录后扫描二维码即可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新单位网上申报系统

操作手册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网络信息处软件部

版本:1.1.3

目录

1. 业务流程图

1.1 变更申报业务流程图

1.2 工资申报业务流程图

2. 注意事项

1、本系统必须使用:

1)谷歌(Chrome)浏览器(Google公司开发,强烈推荐)

2)火狐(FireFox)浏览器 (强烈推荐)

3)IE9及其以上版本浏览器(只限WIN7系统,不建议)

其他浏览器暂时不支持

2、新系统登陆方式已更改为用下载的手机登陆验证软件【医保网报登陆】APP扫描登陆

时弹出的二维码进行登录,目前暂时只支持安卓操作系统的手机。

3、医保网上申报QQ群地址请登陆长春医保网站,在“通知公告“中寻找。

4、参保单位在工资申报过程中,不可以做任何人员增减变更业务,否则,申报基数导致

失败。

5、如网上申报提示《申报成功》,则本年度下月可按新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进行核定。

6、单位新用户注册信息录入时,请按要求准确录入,如其中一项数据不符合将无法正常

注册。

6、在工资申报过程中,只可以修改《工资基数》,其他信息不可以修改。否则,修改其他任何一项,系统在导入时都会失败。

7、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人数情况可选择:工资数据导出导入和工资数据在线修改两种方式调整工资基数。(人数少的可选择在线修改)

8、工资导入后,发现其中有小部分数据需要修改,可以在工资数据在线修改模块中修改,也可以在EXCEL表中修改完毕后重新导入。

9、[初始化数据]按钮每年每次申报工资前只需要操作一次即可,与工资数据在线修改中的[初始化数据]功能相同,如工资数据导入后再点击[初始化数据]按钮,系统提示确认后将清空所有已修改数据重新生成数据,导致以前的修改操作无效。

10、如果单位做完工资数据申报操作,状态为待审状态,则其他模块操作将被禁止,直到申报失败或系统异常状态才可以重新操作。

11、医保局复核需要一段时间,请耐心等待,复核完毕后会将结果以短信方式发送给管理员登陆注册手机中,本模块可查询出申报结果。

3. 操作流程

3.1 系统登录

系统地址:,已使用原网上申报单位(与医保局已签约并绑定手机用户)可直接登录系统。

3.1.1 用户登录

一、安卓版手机登陆验证软件下载,有两种方式

安卓版手机用浏览器访问地址

进行下载,安装完毕后手机应用名称为【医保网报登陆】,登陆时可用本APP应用扫描二维码进行登录。

先用手机下载一个二维码扫描软件,手机QQ浏览器或手机百度APP也可以,只要具有扫描二维码功能即可(微信除外)

进入登陆界面后先点击【手机登陆验证软件下载】,系统弹出提示框弹出提示框

有手机二维码扫描软件扫描该二维码后系统自动跳转下载登陆系统二维码扫描APP下载链接地址,点击地址链接后下载【医保网报登陆】。

2) 点击【登陆】按钮后系统弹出随机登陆二维码如下图

3) 用已注册的安卓版手机下载的【医保网报登陆】APP扫描该二维码后在手机端点击【登陆】按钮后直接进入系统。

手机扫描界面流程如下:

第一步:打开医保网报登录软件,界面如下:

第二步:点击发送绑定短信界面如下:

第三步: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进入发送短信界面,如下图;如点击取消按钮,将退出绑定。

第四步:点击发送按钮,系统将发送一条验证短信。

第五步:点击检查绑定状态按钮,进入如下界面;

第六步:点击二维码登录按钮,进入如下界面;

第七步:将设备摄像头对准医保网站上登录验证二维码,扫描成功后,点击登录按钮,PC端将验证登录状态后完成本次登录验证。

3.1.2 单位新用户注册

请参保单位在医保网站下载协议(一式两份)并携带公章及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医保局二楼9号窗口办理。

3.2 业务经办3.2.1 人员新参保 功能简介

操作流程

1.点击左侧菜单中的【人员新参保】,显示界面如下

2.如上图,录入待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身份证号录入完毕后自动生成

出生日期、性别、民族信息,录入带*号的必填信息如工资等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

3.如您录入的身份证号已参保,则系统会提示上图信息,告知该人员在

哪个单位已参保。

4.如无重复参保情况则会提示成功显示如上图。

5.基本信息录入完毕后需要点击变更上报,界面如下图,在列表中找到

录入的变更信息(申报状态为证照未全部上传)后点击上传证照按钮上传对应证照。

6.注意:新参保、停保、续保操作完毕后都需要在【变更上报】模块中

上传对应证照。

3.2.2 人员停保

✧功能简介

✧操作流程

1.点击左侧菜单中的【人员停保】,显示界面如下

2.输入本单位要停保人员个人编号或姓名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查询出

待停保人员。

3.点击【停保】按钮如下图

4.系统弹出停保确认界面如下图,录入信息后点击【停保保存】按钮

5.如该人员已经进行停保申请(未审核)则提示如下错误

6.如无其他问题则系统提示停保成功,需要再在【变更上报】模块中上

传对应证照

7.注意:新参保、停保、续保操作完毕后都需要在【变更上报】模块中

上传对应证照。

3.2.3 人员续保

功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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