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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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理科规章制度

医院病理科规章制度

病理标本签收、巨检工作制度1、接收标本时必须进行严格的查对签收制度,如申请单与标本不符合、申请单重要项目填写不全或漏填、标本袋(瓶)未写名字或只有标本没有申请单等,一律退回或暂不取材;接收活检小标本时,应仔细查对容器内有无组织块,如无组织块,拒绝签收。

2、送检标本应采用10%中性(缓冲)福尔马林液固定(特别要求者除外)。

如果送检标本内未放置固定液,接收者应及时加入固定液并在申请单上注明。

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的标本,拒绝退回。

3、标本由固定人员签收,或由当日巨检医师或记录者签收,并及时进行编号登记。

4、巨检时,每一例标本应在巨检前再进行一次检对,先登记、编号再取材,记录者应对申请单上的各项内容逐一加以叙述。

5、巨检时一人取材,一人记录,记录人员由技术员承担。

6、巨检由经过培训的病理医师严格按照《病理诊断与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描述和取材,复杂的标本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巨检,阅片医师均应亲自巨检。

7、每例标本取完毕后,应尽量作出肉眼诊断(印象),并签署巨检者及记录者姓名、日期,以便查对。

8、在每一标本巨检完毕后,必须冲洗刀剪等用具,以免互相污染。

全部巨检完成后,必须整理台面,清洁用具,并将剩余标本按次序排好放入标本贮藏桶或柜中,以便复查。

9、剩余标本应保存3周以上,医院由专人与病理科正式工作人员当面交接后签字提取,统一按医疗废弃物送相应机构处理。

诊断不明确或有其他问题者,应暂时保留。

有价值的标本,应作妥善处理后保存。

10、切取的全部标本连同登记的组织块数,送交技术室,当面与技术员清点交接并签收。

病理标本送检须知1、送检标本应采用10%中性(缓冲)福尔马林液固定(特别要求者除外),送检袋上或瓶上必须注明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及科室。

2、固定液量至少应为标本体积的4-5倍,大的实体标本应剖开,空腔脏器如胃肠等应剪开后展平固定,以便取材前标本得以充分固定。

3、病理送检标本应为手术标本的全部。

未经病理科同意,不得将主要病灶剜出或一份标本分送多处作病理检查。

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

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

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病理科是医院中负责疾病诊断的重要科室,而标本是病理诊断的基础,因此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医院的工作流程和病理诊断质量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1. 标本采集(1)标本采集的时机和方式:病理科标本采集应在手术或生理检查后尽早进行,以尽量减少标本变性的可能性。

标本采集的方式必须符合医院相关规定,并确保医生和技术人员具备足够的技术水平。

(2)标本采集的要求:标本采集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采集容器,并确保标本所需的体液量满足病理检查的需要。

同时,在采集时应尽量避免标本的污染和损伤,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 标本送检(1)标本包装和标识:病理标本送检前必须进行适当的包装,并在标本容器上做好标识,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标本的类型和采集日期等。

标本送检前应将标本信息记录在标本采集单上,确保准确无误。

(2)标本送检的时限:病理标本送检应尽早完成,以确保病理检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对于紧急情况的标本,应加快送检的速度,确保医疗决策的及时性。

(3)标本送检的流程:标本送检前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标本交接、信息核对和签字确认等环节。

同时,送检时必须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防止标本在运输过程中的丢失或損坏。

3. 标本保存与管理(1)标本保存的条件:病理标本在送检前和送检后需要妥善保存。

在送检前,应将标本存放在适当的环境中,确保标本的保存温度和湿度符合要求。

在送检后,应将标本存放在专用的标本保存盒中,并按照医院规定的存放时间进行分类存储。

(2)标本保存的期限:病理标本的保存期限应根据不同标本的性质和疾病类型进行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防止标本过期和混淆。

(3)标本管理的责任:标本管理由病理科相关人员负责,包括标本的接收、登记、保存和销毁等环节。

同时,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标本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标本管理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6篇)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6篇)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一)基本要求1、护士在执行任何一项护理、治疗工作时都必须思想集中,全神贯注,认真执行操作规范和查对制度。

2、执行任何操作、治疗都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即操作前、中、后各查对一次。

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有效期,并注意用药前的过敏史、配伍禁忌和用药的反应。

3、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有否变质、混浊、沉淀、絮状物等,查看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二)医嘱查对制度1、凡用于患者的各类药品、各类检查和操作项目,医师均应下达医嘱。

护士转录医嘱必须准确、及时。

2、护士对可疑医嘱应与医生核对后再执行。

在紧急抢救患者时,护士可执行口头医嘱,但必须复述,无误后执行,并保留所用安瓿,经____人核对后弃之。

事后督促医师及时、据实补开医嘱并签名。

3、医嘱必须及时处理、核对并签署全名。

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医嘱是否处理完毕,值班期间随时查看有无新开医嘱。

医嘱转录整理后,须另一护士查对。

4、当日医嘱应执行三班查对制度并由查对者签名。

即。

主班查对日间全部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大夜班查对小夜班所有长期及临时医嘱;主班查对大夜班所有长期及临时医嘱,每周进行一次全病区所有已执行的长期医嘱的总核对。

5、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必须复述一遍,经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抢救用药的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在弃之。

抢救结束后应补开抢救医嘱,由执行者签时间、签全名。

6、紧急医嘱应在____min内执行,要求先执行、后签署姓名和执行时间。

凡需下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

(三)口服给药查对制度1、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2、用药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和批号,做到三不用。

不用标签不清或无标签药物;不用变色、混浊、沉淀药物;不用可疑(剂量、药名不清)药物。

3、药物摆放后必须____人核对(即摆放者、发放者各自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患者。

4、发药时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及用法。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
是确保病理诊断准确性和质量的一种管理机制。

病理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负责对患者的病理标本进行检查、诊断和报告,为临床医生提供准确的诊断依据。

由于病理工作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为了减少可能的错误和失误,病理工作中引入了查对制度。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标本采取和标签核对:确保采集到的标本与患者身份和标签信息一致,避免混淆和错误。

2. 组织标本处理和包埋:确保组织标本被正确处理、包埋和编码,避免错漏。

3. 切片制作和染色:确保组织切片制作和染色的准确性和标准化,避免误判和漏判。

4. 输电子数据和报告编写:确保病理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遗漏和错误。

5. 诊断和复核: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常规情况下,诊断结果由一名初检医生和一名复核医生进行审核,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过程记录和审查:病理工作过程中每一步都应有记录,并且有相应的审查人员进行核查。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的实施可提高病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患者得到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
是指在病理工作中,为了减少病理诊断错误和提高工作质量,建立的一套查对措施和流程。

其目的是确保病理结果的准确性,避免误诊或漏诊的发生。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标本核对:医院工作人员在接收病理标本后,需要与病历、申请单等进行核对,确保标本的来源准确无误。

2. 标本登记:将病理标本进行登记,包括标本的序号、来源、采集时间等信息,确保标本的追溯性和可追溯性。

3. 镜下核对:病理医师在进行镜下诊断之前,需要与病历、申请单等进行核对,确保诊断的准确性。

4. 多人会诊:对于一些复杂或不确定的病例,可以进行多人会诊,通过专家们的共同讨论和意见交流,提高诊断的准确性。

5. 报告审核:病理报告需要由另一名病理医师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6. 质控监督:医院会设立质控部门,对病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质量。

总之,病理工作查对制度是病理科为了确保诊断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建立的一系列查对措施和流程,从标本接收到报告发布的全过程,都需要进行严格的核对和质控,以确保病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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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病理科是医院中负责疾病诊断的一项重要科室,病理标本是病理学诊断的重要依据。

为了确保病理标本的质量和诊断的准确性,病理科需要建立一套标本处理制度。

首先,病理科需要建立标本接收和登记制度。

当患者来到病理科时,接待人员需要仔细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并填写标本接收登记表。

接待人员还需与患者沟通,告知标本处理的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以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其次,病理科需要建立标本采集和保存制度。

病理标本的采集需要由专业的医师或技术人员完成。

他们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嘱,准确采集标本,并在标本容器上标注患者的信息和采集时间。

采集完成后,标本需要及时送到病理科,并按照不同类型的标本进行分类和保存,以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临床诊断的准确性。

第三,病理科需要建立标本送检和签收制度。

标本送检需要由专业的医师或技术人员完成,他们需要按照病情和医嘱确定送检内容,并填写送检单。

送检单上需要详细记录患者的信息、临床病史和送检内容。

在送检过程中,病理科需要与临床科室做好沟通,确保标本的送检及时、准确。

同时,病理科也需要建立严格的标本签收制度,确保标本送检的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第四,病理科需要建立标本处理和保存制度。

标本处理需要由病理医师进行,他们需要根据临床需求,完成标本的切片和染色,并进行病理学的分析和诊断。

处理完成后,病理科需要按照标本的类型和保存要求进行保存,以备之后的复核和审查。

同时,病理科还需要建立标本存档和销毁制度,确保标本的安全和隐私。

最后,病理科还需要建立标本质控和培训制度。

病理科需要进行标本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标本质量问题。

同时,病理科还需要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医师和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标本处理的技能。

总结起来,病理科的标本处理制度需要包括标本接收和登记、标本采集和保存、标本送检和签收、标本处理和保存、标本质控和培训等环节,以确保病理标本的质量和诊断的准确性。

同时,病理科也需要与临床科室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提高临床疾病的诊断水平和治疗效果。

医院病理标本收发及处理制度

医院病理标本收发及处理制度

医院病理标本收发及处理制度
(一)申请单必须与标本同时送达,不接受口头申请的标本。

接收标本时,应与送检人员共同核对申请单位、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或住院号、标本与申请单连号、标本数量标记、固定液情况及申请医师姓名。

(二)病理取材医师取材之前应与接收人员核对标本与申请单是否相符。

(三)取材时,应与记录人员核对每一例患者姓名及标本病理号。

(四)取材后,须详细查对组织块数并与技师交接。

有要求特殊处理的标本,应在取材单上注明或当面向值班技师说明。

(五)病理标本组织包埋完成后,必须清点蜡块数量,并与取材单核对。

如不同人员分别担任组织块包埋和切片工作,应对蜡块进行交接。

(六)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符合质量要求的切片应由技术员送交诊断医师。

(七)病理医师阅片时,应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既往病理诊断等。

有问题及时与技术人员或临床医师联系。

(八)签发报告时,再次查对患者姓名、科室、病区以及诊断内容。

(九)病理报告送达相应科室后,由收取人员签收确认,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如期发出报告,应与临床或患者说明原因,并确定发送报
告时间。

(十)送检单、病理切片及蜡块归档时,应由资料员登记签收。

(十一)填写日常工作记录,交接双方签字,并保存备查。

病理科标本接收与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接收与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接收与交接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确保医院病理科标本接收与交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标本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减少潜在的错误和风险,特订立本制度,以规范标本的接收、交接和处理流程,保障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优质服务。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和病理科工作人员。

3. 定义和缩写• 3.1 病理科:指医院的病理科室,重要负责病理标本的检查和诊断工作。

• 3.2 标本交接:指病理科之间或病理科与其他科室之间进行标本的转交和沟通。

• 3.3 标本接收:指病理科接收来自其他科室或外院的标本,并进行登记和处理的过程。

• 3.4 标本送修:指标本需要外送给其他医疗机构或专业试验室进行进一步检查和诊断。

4. 标本接收4.1 接收准备• 4.1.1 标本接收工作人员应每天依照值班表布置,按时到岗,并做好个人卫生和穿着工作服。

4.2 标本接收流程• 4.2.1 接收工作人员依照接收标本的种类(外科手术标本、活检标本、尸检标本等)分别设置接收台/柜,并依照编号排放相应的标本架。

• 4.2.2 接收工作人员在接收标本前,应确认标本送达的科室、送检原因、送检医生和标本的数量和质量是否与送检单全都。

• 4.2.3 接收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标本的相关信息,包含标原来源科室、标本类型、送检医生、送检原因、送检时间等,并发放登记号码并告知标本送检人员。

• 4.2.4 接收工作人员应及时对标本外观进行检查,如发现标本容器破损、标本液泄漏或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送检科室并记录。

• 4.2.5 接收工作人员应依照相应的标本储存要求,将标本放入标本架中,并妥当保管,防止交叉污染和标本丢失。

4.3 标本交接4.3.1 病理科与其他科室之间的交接• 4.3.1.1 其他科室应依照病理科要求的标本接收时间和方式,将标本送至病理科,同时填写相应的送检单。

• 4.3.1.2 病理科接收标本后应核对送检单上的信息与实际标本全都性,并填写相应的接收记录。

医院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医院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讨论稿)
一、下列情况的标本属于不合格标本:
(一)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
(二)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三)标本上无有关患者姓名、科室等标志;
(四)申请单内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
(五)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
(六)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
(七)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做切片;
(八)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

二、对上述不合格标本履行如下程序
(一)门诊收集的标本
对门诊收集的不合格标本,及时与患者(方)联系。

如不能及时联系到患者(方),须与其经治医生联系,做通患者工作重新留取标本。

(二)住院收集的标本
1、及时与送检部门的相关人员联系,建议重新核对或重新采集。

2、对特殊标本或再次采集确有困难则可与临床协商进行部分内容的检验。

3、病理科不能接收的申请单和标本当即退回申请医师,不予存放,并做好记录。

(三)曾被拒收的标本再次送检合格时,需在申请单上标注。

三、科室有完整的标本交接登记资料。

病理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不合格标本发生原因进行总结、讨论和分析,并做好记录。

讨论情况分别反馈至责任科室与个人,不断改进临床取材与病理申请单书写质量。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一)病理科值班技术人员同时验收活体组织申请单和送检的标本。

(二) 认真核对每例申请单与送检标本及其标志 (标本袋上标明的患者姓名、 送检单位和送 检日期等) 是否一致; 对于送检的微小标本, 必须认真核对送检容器内或在滤纸上是否有组 织及其数量。

发现疑问时,应立即向送检方提出,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情况。

(三)认真检查标本的标志是否牢附与放置标本的容器(标本袋)上。

(四) 认真查阅申请单的各项目是否填写清楚, 包括患者基本情况和临床情况 (包括即往病 理学检查情况和临床诊断) 。

(五) 接受标本工作人员, 在申请单上详细记录患者或患方有关人员的明确地址、 话号码,以便必要时进行联系,并有助与随访患者。

(六)下列情形可不予接收:(1) (2) (3) (4) (5) (6)(7)(8)一) 病理科自接受送检标本至签发该病例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为 工作日。

临床服务中心人员与病理科工作人员办理住院患者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 交接手续时,应在病理登记本上该患者相应栏目中履行签收手续,并由临床服务中 心交至相应科室。

二) 门诊患者的病理报告,一般由病人或家属来病理科自取,领取报告时,病理科技术 人员应确信准确无误后,交至患者或家属手中。

因故不能来取或院外患者,征得患 者或家属同意后,我科可以办理邮寄。

三) 病理科已发出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被遗失时,一般不予补发;必要时,经病理科主 任同意后,可以抄件形式补发,注明情况并履行签收手续。

病理报告的审核制度一) 病理学诊断报告书是关于疾病诊断的重要医学文书,发生医疗争议时,相关的病理 学诊断报告书具有法律意义。

为保证病理报告的准确性、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二) 初检病理医师应认真阅读申请单提供的各项资料,认真阅读活检记录中关于标本巨 检的描述,全面细致地阅片,提出初诊意见,送交主检病理医师复查。

三) 主检病理医师应根据常规切片的镜下观察,结合标本巨检相关技术检查结果及初检 病理医师意见,补充或订正诊断结果。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是指医院病理科对切除或切片标本进行恰当的管理和交接,以确保患者的治疗和诊断准确性和安全性。

标本管理和交接是病理科的重要工作之一,任何疏漏都可能对医疗服务质量产生影响。

本文将详细介绍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的具体流程和实施要点。

一、标本管理原则1. 标本采集必须符合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患者同意。

2. 标本应按照规定采集,并收藏于专门的标本箱中,同时附有标签信息。

3. 对于需要特别关注的病例,如急重症、手术标本、癌症等,应特别严格管理。

4. 标本管理应严格遵守《病理标本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要求。

二、标本交接流程1. 病人标本采集时间:病人标本采样时应详细记录采集时间及交接人员,防止标本混乱或遗漏。

2. 标本登记过程:标本交接时应进行标本登记,包括标本编号、对应病人信息、送检日期、接收日期等。

同时应制定标本沟通表,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标本交接过程中注意事项。

3. 标本交接过程流程:标本交接时应交接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包括接收、确认、核对、签字等。

4. 标本放置过程:标本管理过程中应注意标本的安全和防止污染,标本应按规定要求放置于标准冰柜中,避免温度波动、环境污染、标签信息不清等问题。

三、实施要点1. 对于需要特别关注的病例,如急重症、手术标本、癌症等,要突出管理,随时掌握标本动态,避免遗漏、误检等问题。

2. 对于标本登记和交接过程中出现任何疑点或偏差,应及时进行核查和调整,以降低标本错误率。

3. 实施员工培训,包括标本采集、登记、交接等方面的知识及操作技能,提高员工管理及质量意识,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 定期检查和管理标准,检查标本质量、管理流程等方面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和推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质量。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的实施,对于医院病理科和整个医疗服务体系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只有建立完善的标本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病理标本签收与交接制度

病理标本签收与交接制度

病理标本签收与交接制度第一条病理科活检标本签收制度。

(1)凡送病理科活检的标本,必须由病理科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签名接收。

未经病理科工作人员签收的标本,如发生差错等,由临床科室负责清查与核对。

(2)验收人员要查对申请单上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检查序号、住院床号、科室是否与送检标本上相一致,以防止同名同姓不同物情况出现。

(3)查验申请单上标本的名称和件数必须与送检标本相符合。

(4)病理科工作人员经查验组织标本无误后,签名接收。

遇到标本送检与申请单不相符合情况,应主动及时与申请者和临床科室取得联系。

(5)病理科对如下情况,拒收送检标本:①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到病理科。

②申请单上的姓名与标本上的姓名不相符合。

③申请单内填写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④申请单内填写内容字迹潦草,无法辨认。

⑤申请单上的标本填写件数与送检标本的件数不相符合。

⑥申请单上没有送检医师签名。

⑦送检标本没有患者姓名、送检科室等标志。

⑧送检标本未经固定,严重自溶、腐败或干涸。

⑨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片。

第二条细胞学标本签收制度。

(1)凡送病理科检查的细胞学标本,必须由病理科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签名生效,未经验收的标本,如发生差错等,由临床科室负责清查与核对。

(2)验收人员要查对申请单上患者的姓名、检验序号、住院号、科室、玻片号等是否与送检标本上相一致。

(3)查验胸水、腹水、尿液是否新鲜,有无干涸,痰液有无干涸,玻片数目与申请单是否一致,若有不符,应与临床相关科室联系。

(4)病理科工作人员经查验细胞学标本合格后,签名接收。

遇到标本送检与申请单不相符合情况,应主动及时与申请者取得联系。

第三条冰冻切片签收交接制度。

(1)冰冻切片组织一经送至病理科,将实行严格的查对制度。

(2)查对申请单上的姓名、序号、床位、组织名称、部位和件数与标本是否相符,确定无误后签名接收,并记下时间。

(3)对接收的病例编号。

(4)快速取材,如送检多块组织,先取一块进行制作,后续接取材(3~5rain)。

标本采集 送达 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与程序

标本采集 送达 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与程序

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与程序病理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1、凡手术切除或抽取、钳取、刮取自人体的组织、细胞等均应按病理送检项目的要求,及时、完整送病理科检查,不得随意丢弃、切开、私自留取或仅部分送检标本;如有特殊需要必须征得病理科的同意,在病理医师的指导下切开或留取组织;2、标本采集时要注意尽量减少烧灼,以免影响诊断;3、标本切除后应立即固定,标本离体到固定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除有特殊要求外,标本必须使用足量10%中性甲醛缓冲液固定,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3-5倍;4、对标本较小、难以制作切片或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如标本干涸、严重自溶或腐败者),应与送检医师及时联系说明情况;对于一份标本分送两家或以上医院病理科者,应拒绝接收;5、空腔标本和大的实质性脏器标本必须按操作规程及时剖开,充分固定,时间应大于6小时(或过夜),第二天取材;6、住院病人的标本由科室安排专人送检,门诊病人的标本由病人或其家属送到病理科;7、有标本采集时间、标本送达病理科时间、标本固定时间(时间精确到分钟);8、需要做冰冻切片检查的需提前预约,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以便病理科工作人员在手术当日提前开机等候;9、冰冻切片检查的标本切取后应保持新鲜,不要加任何液体,立即送到病理科,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10、标本送检时应和填写详细的病理申请单一起送到病理科,原则上不接收口头申请的标本,特殊情况下,可按流程接收和处理标本,但需要在限定的时间内(24小时)补充书面病理申请单,否则不出具书面病例报告;11、建立标本核对、送检交接登记和互签字制度,以保证标本的可追溯性;12、标本和申请单应有两套各自独立的标记,接收标本、取材时实行“双核对”。

病理科标本核对和交接制度病理科登记人员在接收标本时,必须仔细检查送检标本和申请单上所填写的内容,与送检人员一起严格核查,合格后才可签收;并根据标本的类型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病理标本交接的规章制度

病理标本交接的规章制度

病理标本交接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理标本交接流程,保障患者隐私安全,提高病理标本处理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病理科室的病理标本交接工作。

第三条病理标本交接应遵循医德医风、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病理科室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标本的取样、处理和交接工作,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范和要求执行。

第五条病理科室应制定详细的标本交接流程,并不断完善并提高标本处理质量。

第六条病理科室的负责人应充分重视病理标本交接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第七条医院应对病理科室的标本交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八条病理科室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严禁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病理标本交接的流程及要求第九条病理标本交接应在医生开具标本申请单后,进行取样工作。

第十条标本取材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确保标本的无菌性。

第十一条标本取材要仔细审核患者信息,防止混淆和错误。

第十二条取样过程中,必须在标本上做好标记,确保标本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病理标本应及时送交病理科室,避免标本的变质和损坏。

第十四条病理科室应及时对标本进行处理,并按照医嘱完成检测工作。

第十五条检测结果应及时向医生反馈,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

第十六条标本检测完成后,应按照规定进行标本清理工作,确保标本的处置安全。

第十七条对于可能携带传染病的标本,应特别加强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第三章病理标本交接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八条医院应为病理科室配备专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第十九条病理科室的负责人应全面了解标本交接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条标本交接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操作失误和疏忽。

第二十一条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并做出处理。

第四章病理标本交接的监督和检查第二十二条医院应设立病理标本交接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检查病理标本交接工作。

医院病理科病理标本巨检规范

医院病理科病理标本巨检规范

医院病理科病理标本巨检规范
1、接收标本时必须进行严格的查对签收制度,如申请单与标本不符合、申请单重要项目写不全或漏填、标本袋(瓶)未写名字或只有标本没有送检单等,应一律退回或暂不取材。

接收活检小标本时,应仔细查对容器内有无组织块,如无组织块,应拒收该标本,以避免事后发生纠纷。

2、送检标本应采用10%中性(缓冲)福尔马林液固定(特别要求者除外)。

如送检标本内未放置固定液,接收者应及时加入固定液并在申请单上注明。

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的标本,影响制片和诊断,应拒绝回收。

3、标本可由固定人员签收,或由当日巨检医师或记录者签收,并及时进行编号登记。

4、巨检时,每一例标本应在巨检前再进行一次核对,先登
记、编号再取材,记录者应对申请单上的各项内容逐一加以叙述。

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与送检医师联系,在取得联系前不宜进行巨检。

若对标本的病变、解剖关系或送检要求等有不明确处,可邀手术医师共同参与取材。

5、按巨检操作规程取材(详略)。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六篇)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六篇)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一、医嘱查对制度开具医嘱、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医疗文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加以核实。

(一)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各班应查对医嘱。

输入电脑或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尚未取消医嘱本的,每班查对新医嘱,每周总查对一次)。

(三)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后执行。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一)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三查指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八对指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及质量和有效期。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失效。

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配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四)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

阴性者方可使用。

(五)发药和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一)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所佩带的腕带、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及原始血型。

2、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在医嘱上写上采血者的姓名、采血时间,必须有双签名,并由护士亲自送达检验科。

4、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5、抽血时对化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二)输血查对制度1、输血前病人查对。

须有两名医护人员核对病历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2、输血前用物查对。

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

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

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院病理科标本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追踪可溯源的性能。

本文将介绍一个符合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的有效方案。

标本接收与登记所有送检标本应完整填写送检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标本类型、取材部位等内容。

同时,要记录标本送检时间和送检人员的信息。

接收样本时,病理科人员应核对送检单和标本,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标本应立即送至病理科,并在接收处进行登记,包括标本编号、接收人员、接收时间等,确保标本的追溯性。

标本处理与储存不同类型的标本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

液体标本应在接收后第一时间进行固定,例如使用福尔马林等固定液进行处理,以保持标本的完整性。

固体标本应立即进行切片或包埋处理,避免标本的脱落与污染。

标本的储存应符合相关规章制度,避免温度过高或过低,以确保标本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标本分解与分析病理科人员应及时对标本进行分解处理。

分解时,要严格按照指定程序,确保标本不会与其他标本混淆。

分解过程中,应准确记录标本编号、分解时间、分解人员等信息。

接下来,病理科人员应进行相应的标本分析,在分析过程中,要对标本进行细致观察、测量和病理学分析,并准确记录分析结果。

报告编写与审核病理科人员在完成对标本的分析后,应根据实际情况撰写病理学报告。

报告应包括标本信息、分析结果、诊断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并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报告的编写应遵循相关规定,包括格式、用词、分级等方面,以确保报告的可读性和一致性。

在编写完成后,报告应及时提交给主治医生进行审核和签字确认。

报告归档与追踪审核通过的病理学报告应及时进行归档,确保报告的安全保存。

报告的归档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和储存,便于之后的查阅和追踪。

病理科人员应定期对报告进行清理和整理,及时将过期或失效的报告进行归档销毁。

此外,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标本,如法医学鉴定等,应进行特殊标记,以便管理和追踪。

标本销毁与处理标本的销毁和处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标本的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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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一)病理科值班技术人员同时验收活体组织申请单和送检的标本。

(二)认真核对每例申请单与送检标本及其标志(标本袋上标明的患者姓名、送检单位和送检日期等)是否一致;对于送检的微小标本,必须认真核对送检容器内或在滤纸上是否有组织及其数量。

发现疑问时,应立即向送检方提出,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情况。

(三)认真检查标本的标志是否牢附与放置标本的容器(标本袋)上。

(四)认真查阅申请单的各项目是否填写清楚,包括患者基本情况和临床情况(包括即往病理学检查情况和临床诊断)。

(五)接受标本工作人员,在申请单上详细记录患者或患方有关人员的明确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以便必要时进行联系,并有助与随访患者。

(六)下列情形可不予接收:
(1)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
(2)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3)标本上无有关患者姓名、科室等标志;
(4)申请单内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
(5)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
(6)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
(7)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作切片;
(8)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标准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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