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化氢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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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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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与范围

为加强硫化氢(H2S)作业过程 HSE 管理,避免发生硫化氢(H2S)中毒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河南油田在可能含有硫化氢的环境中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硫化氢作业

指在油气勘探开发作业和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硫化氢的作业。

2.2 硫化氢作业人员

指所有准备或已经进入含硫化氢区域施工或生产工艺的

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现场监督等。

3 职责

3.1 生产协调处是硫化氢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硫化氢作业过程

监督管理。

3.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所有硫化氢作业人员进行硫化氢防护、急救和逃生技能的培训、取证管理。

3.3 安全环保监察处负责对硫化氢作业的H SE 监督管理。

3.4 二级单位负责对硫化氢作业进行方案编制、审批及作业过程HSE 监督检查

4 管理内容

4.1 基本要求

4.1.1 对硫化氢作业实行许可管理。凡进入含硫化氢区域进行施工作业,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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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作业许可证>,

4.1.2

压等作业时,

全应办理相应的许可证,方可作业。

4.1.3 对硫化氢作业人员(在含硫地区施工的所有员工),必须接受硫化氢防护培境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后,方可上岗作业。

4.1.4 硫化氢作业人员应经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培训及演练。4.1.5 含硫化氢生产作业现场应安装硫化氢监测系统,进行

硫化氢监测,包括固定式和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硫化氢

监测探头、报警器,同时根据需要配备相当数量的正压式

空气呼吸设备。

4.1.6 硫化氢检测、报警设备和防护装备经检验合格。

4.2 危害识别

4.2.1 首次进入硫化氢区域作业,施工队伍技术人员应根据施

工作业内容、工作性质、特点,收集所施工区域硫化氢含量、浓度。

4.2.2 硫化氢施工队伍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等相关人员开展危害识别, 找出重大危险危害因素,制定作业程序、防范控制措施和防硫化氢应急预案。

4.2.3 油气生产场所和生产工艺流程可能产生硫化氢或泄漏的,由车间(队) 负责人组织危害识别,制定硫化氢应急预案。

4.3 作业许可

4.3.1 硫化氢区域作业,现场生产负责人针对危害识别结果和风险控制,现场检查合格后填写<硫化氢作业许可证>,基层单位负责人现场确认后签发。

4.3.2 油气生产场所和生产工艺流程中可能产生硫化氢或泄漏的,由班组长人针对危害识别结果和风险控制,现场检查合格,填写<硫化氢作业许可证>,车间(队) 负责人现场确认后签发。

4.4 硫化氢作业前的准备

4.4.1 硫化氢监测仪和空气呼吸器等安全设备(设施)检维修,按照相关标准和 HN/HSE6.7.6-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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