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_2020年)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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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20年)|完整版

1. 引言

为了适应跨世纪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发[1996]18号文件“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市社会经济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市政府,1995年11月)、“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的决定”(成府发[1995]198号)、经国务院1984年批准的《市城市总体规划》(1981-2000年)、国家建设部有关技术规和标准,特修编1995-2020年市城市总体规划。

2. 总体规划修编指导思想、规划原则:

2.1 规划指导思想:以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准则,以实现“两个转变”(社会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的战略方针为指导,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根据的实际情况,

量力而行,制定出分阶段发展规划。

2.2 规划原则

①保持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②合理使用土地,节约土地资源,大力保护耕地;

③ 城乡一体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发展。

3. 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规划期限:

3.1 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布局;确定都市区的发展格局;确定城市发展方向;优化中心城的用地结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立现代化高效率的城市基础设施。

3.2 规划期限:修编的总体规划期限为1995年-202年,其中:近期至2000年,中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4. 规划区围及规划层次划分:

4.1 规划区围:市域行政区围均为本次规划围,共12390平方公里。

4.2 本次规划按三个规划层次划分:第一层次为中心城,包括规划的外环路以所涉及的区、县有关乡镇围,面积为598平方公里;第二层次由中心城周边的2区、4县构成,包括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新都县、郫县、温江县的行政区围,以及双流县的北部地区,总面积2662平方公里;第三层次包括规划围除一、二层次以外的都江堰市、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以及双流县南部地区,总面积为9130平方公里。本次规划重点是第一层次。

第一、二层次共同构筑市区,共3260平方公里,也是中心城规划区围。

5. 城市发展目标

5.1 城市建设的总目标是:建设一个具有良好生态环境,体现历史和地方特色、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特大城市,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2 为了实现总目标,应达到以下城市发展目标:

①具有高质量生态环境的园林城市;

②具有鲜明历史文化特征和丰富历史文化涵的历史文化名城;

③具有较高科技开发和创新水平、促进新技术的产业经,市民具有较高科技文化素质和高尚文明素质的现代化城市;

④具有多种选择性,能满足不同年龄、职业和文化层次市民的需要的城市;

⑤实现城乡一体化,逐步缩小城乡差别;

⑥交通便捷、基础设施现代化、高效率的城市。

6. 城市性质及城市规模

6.1 城市性质:是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我国西南地区的科技、金融、商贸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是重要的旅游中心城市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6.2 城市规模:

6.2.1 人口规模

①市域各规划时段总人口分别为:至2000年,总人口1020万人;至2005年,总人口1070万人;至2010年,总人口1100万人;至2020年,总人口1150万人。

②中心城各规划时段的城市人口规模分别为:至2000年,非农业人口规模205万人,实际居住人口230万人;至2005年,非农业人口规模223万人,实际居住人口250万人;至2010年,非农业人口规模242万人,实际居住人口270万人;至2020年,非农业人口规模278万人,实际居住人口310万人。至远景期,中心城最大非农业人口规模应控制在305万人以,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350万人以。

6.2.2 用地规模

①市域各规划时段总城市建设用地及交通设施用地分别为:

至2000年,总城市建设用地342平方公里,交通设施用地30平方公里;

至2005年,总城市建设用地422平方公里,交通设施用地36平方公里;

至2010年,总城市建设用地490平方公里,交通设施用地40平方公里;

至2020年,总城市建设用地670平方公里,交通设施用地60平方公里。

6.2.3 中心城各规划时段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至2000年,172平方公里;至2005年,200平方公里;至2010年,226平方公里;至2020年,248平方公里。至远景期,中心城最大用地规模应控制在130平方公里以。

7. 市域城镇体系

7.1 城镇体系发展方针为:严格控制中心城规模,适当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按照城乡一体化原则形成功能布局合理、经济发达、基础设施先进的现代化城镇体系。

7.2 城镇体系发展战略:以大城市为核心,以中小城市为主体,以小城镇为基础。

7.3 市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由特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小城镇构成。其中特大城市1个;中等城市4个;小城市11个;小城镇139个。

市域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由中心城-卫星城-县(市)域中心城镇-中心镇-一般建制镇五级构成。

7.4 根据市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生产力布局,市域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形态为:以中心城为核心,依托交通干线集聚发展的点轴型放射状空间布局结构。

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主要发展轴分别为:

①依托成灌路的犀浦-红光-郫筒-安德-都江堰市城镇发展轴;

②依托成温邛高等级公路、成大路的文家-涌泉-柳城-崇州市-晋原-邛崃市城镇发展轴;

③依托成雅高速路、川藏路(机场专用路)的双流航空港开发区-东升-五津城镇发展轴;

④依托成渝高速路、老成渝路、成龙路的大面-龙泉城镇发展轴;

⑤依托成绵高速路、川陕高等级公路、宝成铁路的天回-桂湖-大弯城镇发展轴;

⑥依托人民南路、元华路、成仁路的石羊-华阳城镇发展轴。

8. 都市区

8.1 总体布局:都市区是市域城市化及第二、三产业的重点发展区域;都市区以为一体化的城市地区,区经济、环境、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在2010年以前逐步实现一体化;各卫星城既相对独立地承担所在区域的中心职能,又分别承担中心城的部分职能。

8.1.1 都市区是由大弯、龙泉、柳城、桂湖、郫筒、东升、华阳等七个卫星城与中心城共同构成的高度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城市群,是形成现代化都市的主体,各卫星城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优势互补,共同发挥都市区的整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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