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小规模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7项减免政策2018.9.29
4.3
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
财税〔2018〕64号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现就 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 )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三、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4.6
5月1日起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
财税〔2018〕50号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 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 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4.7
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
4.7
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
(三)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的天使投资个人,应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 1.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雇员或其亲属(包括 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 妹,下同),且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不存在劳务派遣等关系; 2.投资后2年内,本人及其亲属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 比例合计应低于50%。 (四)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的投资,仅限于通过向被投资 初创科技型企业直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受让其他 股东的存量股权。
4.7
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
二、相关政策条件 (一)本通知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 收的居民企业; 2.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 元; 3.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 4.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 的比例不低于20%。
全能伴2018小规模纳税人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全能伴2018小规模纳税人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现如今,小规模纳税人这个词是听的越来越多了,貌似小规模纳税人还能够享受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让很多人就坐不住了,来一起了解下: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年销售额在规定范围以下,并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汇报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一、增值税减免及申报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③万元的,是不用缴纳增值税的。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③万元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③万元,自18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3.小规模纳税人兼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③万元(按季纳税⑨万元)的,免收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③万元(按季纳税⑨万元)的,是不用缴纳营业税的。
4.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6年⑦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16年⑤月、⑥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⑥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⑥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的优惠税收政策。
二、附加税费减免: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国务院7项减税措施(2018)
七是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 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 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 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分别自 2018年1月1日和7月1日起执行。
一、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 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 500万元。
五、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 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
简介: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 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 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 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 (财税 〔2018〕51号 )
简介: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 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 旧。 依据: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 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54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 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七、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 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 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 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企业所得税、个人 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分别自1月1日和7月1日起执行。
简介: (一)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 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 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 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 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 税年度结转抵扣。
2018年小微企业税改优惠要实行了
2018年小微企业税改优惠要实行了4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的7项减税措施,细则已经落实。
涉及小微企业减税措施不少,具体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的,实际税率10%。
适用期间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自2017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样这类企业的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现在,再次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所得税税率为10%。
这个政策适用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费用扣除及亏损弥补1.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可以弥补的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
2.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3.一般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一样,职工教育经费为工资总额的8%(原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为工资总额的2.5%)。
4.新购的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一次性计入费用。
从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现在,从2018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新购的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印花税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税率原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
从5月1日起,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减半征收,印花税税率降为万分之二点五。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比如: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18年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式
2018年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式一、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计算方法: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0%例如:经调整和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元,则度应交企业所得税额是多少呢?度应交企业所得税额=200,000.00*10%=20,000(元)二、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30万元的企业计算方法: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7.5%例如:经调整和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1.00元,度应交企业所得税额是多少呢?应交企业所得税额=200,001.00*17.5%=35,000.18(元)三、其实文件规定的意思是把全年利润平均分成12份,9份(即前9个月)按20%计算,3份(即10-12月)按10%计算,综合平均后是17.5%的税负。
基本的计算公式为: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9/12*20%+年应纳税所得额*3/12*50%*20%=年应纳税所得额*17.5%特别注意事项1、大家通过以上两例或许已发现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和20.001万计算出来的所得税额分别为2万元和3.5万元,在这20万元临界处差1元钱的应纳税所得额就差了1.5万元多,稍做筹划即可省不少钱呢。
2、有人问公司前三季度均亏损,第四季度才有赢利,如利润为250000元,假设应纳税所得额也为250000元,年报时是否可按10%计算呢?按文件意思理解,这种情况下依然要按17.5%来算全年所得税,因为所得税是以年度来计算确定的。
但第四季度季报时应是可以按10%来计算预交的,这点具体再看税务局规定。
3、这种分段计算的方法仅在今年出现,以后年度没有这样分季度享受不同优惠政策的情况,也就不会再有这样的情况了,希望各企业注意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1号)二、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18中小企业最新税收优惠
2018中小企业最新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企业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
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人、税额抵免等。
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
像工业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来说是很大的利好。
一、税收优惠政策:1、增值税(营改增):以纳税总额地方留存30%-50%给予财政扶持奖励。
2、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留存30%-50%给予财政扶持奖励。
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综合税负5.93%,通过纳税筹划解决个税、股东分红、投资权益分红等问题)。
二、权益保护和减轻企业负担明确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中小企业回款难的问题,法律明确规定了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不得拖欠中小企业的货款工程和服务款项,建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维权渠道和机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此次明确把这两项写进了法规里,从制度上进行硬性的规定,将会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成熟。
明确重点用于支持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三、创业创新和市场开拓中小企业创业困难,没有足够的资金也没有足够的人才,创新更加困难。
针对这种情况法律做出了七个方面来优化与扶持。
1、改善企业创业环境,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小型微型企业行政许可便捷2、规定政府为创业者提供法律法规、工商财税、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咨询服务3、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减轻微型企业申请和维护知识产权的费用等负担4、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和国家科研项目实施5、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大型企业等向中小企业开放实验设施6、鼓励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在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应用7、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四、社会服务中小企业无法单独购买比较昂贵的社会服务,怎么办?政府建立一个平台批发给他们或者政府以一个比较低的价格去集体采购,然后批发给他们或者免费提供给他们。
小微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doc
2018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2018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在,小型微利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呢?一起往下看。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所得税自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不能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
根据财税[2009]69号文件第八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及优惠政策。
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所得税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自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自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微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解读.doc
2018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解读2018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解读1.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范围扩大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5〕34号规定:自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优惠期间顺延一年财税〔2014〕34号)规定: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优惠期间财税〔2015〕34号规定: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优惠期间3.判断小型微利企业的相关指标或标准发生了变化财税〔2015〕34号通知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由此可见,财税〔2015〕34号通知仅是将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对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的规定,改为按照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为: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但是,对于以上判断指标或标准,必须注意三点:一是注意掌握判断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的范围,仅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二是上述判断小型微利企业的指标或标准必须同时具备;三是企业不能为了满足相关指标或标准而故意人为调节与指标或标准相关的数据或信息,更不能为了相关指标或标准而弄虚作假,如不能故意压低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2018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全知道
2018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全知道2018年度的汇算清缴中,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新政策,了解这些新政策,才能将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一网打尽”哦!税收优惠减免类2018年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扩围与申报简化★政策内容: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所有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至75%★政策内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加计扣除了★政策内容: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解读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解读今年7月,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解读,以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帮助小微企业获得更多的利益。
本文将以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为研究对象,对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进行解读,探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对激励小微企业发展所起到的作用和影响。
一、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解读针对小微企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项:1. 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
政府从2018年3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视同免税;认定期限内的小微企业,可以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免企业所得税费用。
政府决定,对于2018年3月1日以后认定为小微企业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费用限额为每个企业20万元/年。
3.施投资减免税政策。
对于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之间,小微企业投资购置了计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及机器设备,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可减免企业所得税费用,每个企业投资额的50%可以减征企业所得税费用。
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明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且从政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也有助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1.低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增加小微企业发展动力。
从2014年起,政府从上至下,统筹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对小微企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2.加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
通过减免税收,企业可以节省税收费用,以及企业不作为的减免税收,进而增加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从而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3. 促进小微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激发小微企业发展活力。
企业所得税减免有利于激励小微企业更好地积极创新,提高管理水平,激发小微企业发展的活力,有利于促进小微企业的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
三、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对小微企业发展的影响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对激励小微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影响,但小微企业发展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融资、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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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问国家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的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X〕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X年1月1日至201X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201X年第17号公告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以前规定与17公告不一致的如何执行?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X年第17号公告)第六条规定,本公告适用于201X年至201X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X年第23号)废止。
四、201X年1月1日以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X年第17号公告)第三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
2018年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能享受哪几项税收减免政策?
2018年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能享受哪几项税收减免政策?减税小微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
相比中大型企业,小微企业在管理体系、人才配置和资本方面有着较大差距,一般缺乏专业财会从业人员,岗位权责划分不够明晰。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小微企业群体正在茁壮成长。
那么2018年最新的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呢?小编带大家一同学习。
一、企业所得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规定:“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规定:“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解读.doc
2018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解读2018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解读1.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范围扩大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5〕34号规定:自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优惠期间顺延一年财税〔2014〕34号)规定: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优惠期间财税〔2015〕34号规定: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优惠期间3.判断小型微利企业的相关指标或标准发生了变化财税〔2015〕34号通知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由此可见,财税〔2015〕34号通知仅是将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对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的规定,改为按照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为: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但是,对于以上判断指标或标准,必须注意三点:一是注意掌握判断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的范围,仅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二是上述判断小型微利企业的指标或标准必须同时具备;三是企业不能为了满足相关指标或标准而故意人为调节与指标或标准相关的数据或信息,更不能为了相关指标或标准而弄虚作假,如不能故意压低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12.17•【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施行日期】2018.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有关精神,现就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修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表单。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三、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
四、除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表单、项目外,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
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无需填报。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变化
⼩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变化⼩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变化呢?下⾯店铺⼩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第⼀,优惠范围进⼀步扩⼤。
财税〔2018〕99号通知第⼀条明确规定:“⾃2018年10⽉1⽇起⾄2018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变化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第⼀,优惠范围进⼀步扩⼤。
财税〔2018〕99号通知第⼀条明确规定:“⾃2018年10⽉1⽇起⾄2018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下同)之间的⼩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通知第三条还规定了财税〔2018〕34号继续执⾏。
由此可见,对⼩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范围,已从2018年起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的⼩微企业,扩⼤到从2018年10⽉1⽇起的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内的⼩微企业,优惠范围进⼀步扩⼤。
但需注意的是,仅是优惠范围扩⼤,优惠幅度没有扩⼤。
第⼆,优惠期间分时段计算。
尽管财税〔2018〕34号和财税〔2018〕99号确定的优惠截⽌期没有变化,均为2018年12⽉31⽇,但根据财税〔2018〕99号通知第⼆条的规定:“对本通知规定的⼩型微利企业,其2018年10⽉1⽇⾄2018年12⽉31⽇间的所得,按照2018年10⽉1⽇后的经营⽉份数占其2018年度经营⽉份数的⽐例计算。
”由此可见,财税〔2018〕99号已将原2018年⾄2018年整个3年的优惠期以2018年9⽉底为分界点分为两个时段,2018年前9个⽉为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微企业可以享受对⼩微企业的优惠政策,2018年10⽉⾄2018年底为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微企业可以享受对⼩微企业的优惠政策。
第三,如何正确理解和执⾏分段计算。
由于财税〔〕99号通知要求将⼩微企业前9个⽉及后3个⽉的所得分别计算,但究竟如何理解和执⾏分段计算,实务中往往有⼀些误区或茫然。
小型微利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doc
2018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8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务院2月25日常务会议决定,自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进一步释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红利。
一、政策把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该项优惠措施:1、优惠期间。
“财税〔2015〕34号”文件明确规定,该政策实施期间自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3、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
4、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另外两个条件。
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关于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两个指标,“财税〔2015〕34号”文件也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5、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即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5〕3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即减半征税政策)。
二、税务机关全程服务,努力让每一户小微企业办理税收优惠手续更为便捷1、将专门备案改为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自动履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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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小规模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现在不少人年轻人开始注册的自己的小公司,自主创业,对于这类企业我国税收政策是有的,那2018年小规模减免政策是怎样的?小规模企业所得税减免申报怎么填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2018年小规模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一)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抓紧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同时,要及时跟踪、了解优惠政策的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优惠政
策落位。
二、小规模企业所得税减免申报怎么填写
目前税务机关电子办税服务厅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模块、各类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软件已设置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税额自动计算功能,方便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1)查账征收小型微利企业。
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时,主表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选择是,按主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或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填报《减免额明细表(附表3)》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累计金额以及《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3行其中:减半征税的累计金额(注:适用优惠政策衔接期的企业按照衔接期办法填报)。
(2)定率征收小型微利企业。
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时,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选择
是,按第11行或第14行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填报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以及第18行其中:减半征税(注:适用优惠政策衔接期的企业按照衔接期办法填报)。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2018年小规模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看了之后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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