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面积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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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结建工程配建面积计算试点标准

人防结建工程配建面积计算试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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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结建工程配建面积计算试点标准
一、配建标准
(一)居住用地项目、公共设施用地项目,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
(二)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绿地用地,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
(三)特殊用地(军事、外事、保安)项目,无人防配建要求;
(四)城市发展备建用地和控制用地,待明确用地性质后,按相应比例配建;
(五)混合用地项目,根据地上建筑物不同功能对应的配建比例进行配建。

民防结建面积配建表
注:①表中所列用地性质分类及代码均采用《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1修订版中城乡建设用地分类标准。

②用地性质、地上建筑面积均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均不含构筑物的面积。

浙江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规划、建设与使用管理,统一面积计算(含测算,下同)办法,根据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和《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面积计算。

兼顾人防地下工程的面积计算,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除应执行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人防工程面积为主体与口部面积之和或防护区与非防护区面积之和。

其中,主体面积中的辅助房间面积与口部面积之和,为掩蔽区内各单位的共用面积。

第六条人防工程使用面积、有效面积、建筑面积及其口部面积、主体面积,非防护区面积、防护区面积,掩蔽区共用面积、掩蔽面积,可按以下公式计算:(一)使用面积=主体有效面积 +门间通道与房间有效面积;(二)有效面积=使用面积 +门外通道有效面积;(三)建筑面积=有效面积 +结构面积;(四)口部面积=门外通道面积 +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五)主体面积=辅助房间面积 +掩蔽区面积;(六)非防护区面积=门外通道面积;(七)防护区面积=主体面积 +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八)掩蔽区共用面积 =辅助房间面积 +门外通道面积 +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九)掩蔽面积=主体有效面积 - 辅助房间有效面积。

第七条人防工程中共用的墙、通道、门前通道、井道面积以及掩蔽区共用面积可按约定分摊,也可按以下比例进行分摊:(一)共用墙结构面积分摊比例为0.5 ;(二)共用通道坡(梯)段面积分摊比例=最外一道人防门门洞宽度 / 共用通道最小净宽度;(三)共用门前通道面积分摊比例=最小门前通道净面积/共用门前通道净面积;(四)共用井道面积分摊比例=井壁人防孔口净面积/ 井道水平投影净面积;(五)掩蔽区共用面积分摊比例=掩蔽单位掩蔽面积/ 掩蔽面积。

(整理)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整理)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规划、建设与使用管理,统一面积计算(含测算,下同)办法,根据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和《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面积计算。

兼顾人防地下工程的面积计算,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除应执行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人防工程面积为主体与口部面积之和或防护区与非防护区面积之和。

其中,主体面积中的辅助房间面积与口部面积之和,为掩蔽区内各单位的共用面积。

第六条人防工程使用面积、有效面积、建筑面积及其口部面积、主体面积,非防护区面积、防护区面积,掩蔽区共用面积、掩蔽面积,可按以下公式计算:(一)使用面积=主体有效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有效面积;(二)有效面积=使用面积+门外通道有效面积;(三)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四)口部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五)主体面积=辅助房间面积+掩蔽区面积;(六)非防护区面积=门外通道面积;(七)防护区面积=主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八)掩蔽区共用面积=辅助房间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九)掩蔽面积=主体有效面积-辅助房间有效面积。

第七条人防工程中共用的墙、通道、门前通道、井道面积以及掩蔽区共用面积可按约定分摊,也可按以下比例进行分摊:(一)共用墙结构面积分摊比例为0.5;(二)共用通道坡(梯)段面积分摊比例=最外一道人防门门洞宽度/共用通道最小净宽度;(三)共用门前通道面积分摊比例=最小门前通道净面积/共用门前通道净面积;(四)共用井道面积分摊比例=井壁人防孔口净面积/井道水平投影净面积;(五)掩蔽区共用面积分摊比例=掩蔽单位掩蔽面积/掩蔽面积。

地下人防专业知识普及及面积计算规则

地下人防专业知识普及及面积计算规则

*两个室外出入口:大于6000平方米的物资库等防空地下室的室外出入
口不宜少于两个。 当两相邻防护单元均为人员掩蔽工程时或其中 一侧为人员掩蔽工程,另一侧为物资库时;2. 当两相邻防护单元均为物 资库,且其建筑面积之和不大于6000平方米。 乙类防空地下室,核6级、核6级B的甲类防空地 下室。2. 与具有可靠出入口(如室外出入口)的,且其抗力级别不低于 防空地下室的其它人防工程相连通。
密闭通道
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所构成 的,并仅依靠密闭隔绝作用阻挡毒剂 侵入室内的密闭空间。在室外染毒情 况下,通道不允许人员出入。
防毒通道
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所构成 的,具有通风换气条件,依靠超压排 风阻挡毒剂侵入室内的空间。在室外 染毒情况下,通道允许人员出入。
防倒塌棚架
设置在出入口通道出地面段上方, 用于防止口部堵塞的棚架。棚架能 在预定的冲击波和地面建筑物倒塌 荷载作用下不致于坍塌。
防爆单元
防空地下室(或防护单元)中,用抗 爆隔墙分割的使用空间。
清洁区
防空地下室中能抵御预定的爆炸动荷 载作用,而且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
染毒区
防空地下室中能抵御预定的爆炸动荷 载作用,但允许染毒的区域。
洗消间(简易):供染毒人员清除局部皮肤上有害
毒物的房间。
扩散室:利用内部空间来消弱由通风口或排烟口进入
的冲击波能量的房间,是人防口部(外)的重要组成 部分,属于消波设施之一。
悬板活门:在遭受空袭的情况下保证工程
内不间断通风的防护通风设备,一般与扩 散室结合使用,根据材质的不同分为悬摆 式(悬板式)和胶管式两种。
作用是战时通风换气,悬板平时处于
开启状态,当冲击波抵达时,依靠冲击波 风压关闭悬板,消减阻挡冲击波对人防区 内人员的伤害。

人防面积计算表

人防面积计算表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单体,必须修建甲类常6核6“ 宅项目必须修建甲类常6核6B级 %比例修建甲类常6核6人防工程
1# 可建设用地面积 沿街商业及配 建筑密度 (m2) 套面积(m2) 40000 0.256 10000 建筑基底(用地面积 商业基底(地上 住宅建筑基底 *建筑密度)(m2) 商业面积/2) (m2) 10240.00 5000 5240.00 住宅需要的人防面积 商业公建需要的人防面积(4%) 合计 人员掩蔽的面积标准 m2/人 总人口 人员掩蔽的面积 物资库的面积 5240.00 m2 400 m2 5640.00 m2 1.4 1904 2665.6 m2 2974.40 m2
2# 可建设用地面积 沿街商业及配 建筑密度 (m2) 套面积(m2) 1000000 0.229 20000 建筑基底(用地面积 商业基底(地上 住宅建筑基底 *建筑密度)(m2) 商业面积/2) (m2) 229000.00 10000 219000.00 住宅需要的人防面积 商业公建需要的人防面积(4%) 合计 人员掩蔽的面积标准 m2/人 总人口 人员掩蔽的面积 物资库的面积 1#+2# 人防面积 1#+2# 人掩面积 1#+2# 物资库面积 3# 219000.00 m2 800 m2 219800.00 m2 1.4 5012 7016.8 m2 212783.20 m2 224240.00 9682.40 215757.60
005000住宅需要的人防面积商业公建需要的人防面积4合计人员掩蔽的面积标准m2人总人口人员掩蔽的面积物资库的面积5240
人防设计依据:凡地面10层(含)以上和基础埋深超3米的建筑单体,必须修建甲类常6核6“ 满堂红”(基于地面建筑底层相等面积)防空地下室;多层住宅项目必须修建甲类常6核6B级 “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其它公建商业,必须按总建筑面积的4%比例修建甲类常6核6人防工程 。人员掩蔽工程,防化级别:丙级。

全国重点城市(省级)人防配建面积标准统计

全国重点城市(省级)人防配建面积标准统计

在岩石层上或流沙层上的建筑,可不 修建防空地下室。
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 下室规定的通知 一九八六年五月二十日
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

(试行版)
2003/3/1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计算方 法) :2006-07-22
凡在城区和新城、建制镇、中心村和 独立工业区以及重要经济目标区域内 新建、改建民用建筑的单位或个人,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地面建筑 修建防空地下室,并应当与批准建设 的地面建筑同时竣工验收。本规定所 称民用建筑是指供人们居住、进行公 共活动的建筑。新建建筑面积2000平 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及临时性民用建 筑,可免建防空地下室、免交防空地 下室易地建设费。
之三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 层又有多层,应按 上述要求对建筑进 行竖向分割后,分 类计算应建设人防
面积指标
城市建设规划确定新建的住宅区,不论是开发性建设或属集资联建,按其规划除执行本条第1款规定以外,其余建筑总面积超过 七千平方米的,按其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
3、地下商业街和其他单建地下建筑,其中具有防护等级的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地下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十。
单建地下建筑应 按其总面积的30%
修建人防工程
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如必须利用 地下室安装为楼房服务的设备时,其中防空 地下室的面积也不得少于建筑面积的百分之

应按其总建筑面积 的2%修建防空地下
室;
基础埋置深度三米以上 的民用建筑,应修建“ 满堂红”地下室,其中 防空地下室的面积?不 得少于建筑面积的百分
序号 省份 城市
人防建设范围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单建地下建筑
10层(含)以上建筑

人防计算

人防计算

xx·xx暖通计算书(人防)一、建筑条件:人防建筑面积:1969.00平方人防掩蔽面积:1375.58平方掩蔽人数:1374人防毒通道体积:V0=10x3.5=35m3密闭区容积:V=5835m3二、清洁通风计算:1.清洁通风新风指标:q1=5.4m3/h.p2.清洁通风量:LQ=N.q1 =1374x5.4=7419.6m3/h3.平时最大通风量为400 m3/h,大于战时通风风量,采用平时最大通风量确定通风竖井面积,取通风竖井风速为6m/s,则Sj=400/(3600x6)=1.85m2 要求土建专业在设计进风井时,竖井面积Sx应大于1。

85平方,竖井室外百叶面积不小于2平方。

三、滤毒通风计算:1.滤毒通风新风指标:q2=2.1m3/h.p2.滤毒通风量:LR=N.q2 =1374x2.1=2885.4m3/h3.保持室内正压所需新风量为:LH=V0XK+V4%=35X40+5835X0.04=1433.4m3/h小于2885.4m3/h滤毒通风量LD取LR和LH中的大值,故LD=2885.4m3/h.四、防护隔绝时间计算:t=1000V(C-C0)/NC1=1000x5835x(2.5%-0.45%)/1373x20=4.3h>3h满足规范要求五、最小防毒通道换气次数:n=L(滤毒)-0.04V/V0n=3000-0.04x5835/35n=79次/h六、超压排气活门数量计算:n=L(滤毒)-0.04V/L0n=3000-0.04x5835/800n=3.4只取四个七、进风消波设施的设计选型:本工程采用悬板防爆波活门,清洁通风量为7419.6m3/h,所选防爆波活门的战时最大通风量应大于7419.6m3/h,选用BMH8000-15,该活门战时最大通风量为8000m3/h.八、计算油网滤尘网数量:本工程采用LWP-X型油网滤尘网,单块最大通过风量为1600m3/h,块考虑到便于安装,选用双数6块。

浙江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规划、建设与使用管理,统一面积计算(含测算,下同)办法,根据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和《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面积计算。

兼顾人防地下工程的面积计算,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除应执行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人防工程面积为主体与口部面积之和或防护区与非防护区面积之和。

其中,主体面积中的辅助房间面积与口部面积之和,为掩蔽区内各单位的共用面积。

第六条人防工程使用面积、有效面积、建筑面积及其口部面积、主体面积,非防护区面积、防护区面积,掩蔽区共用面积、掩蔽面积,可按以下公式计算:(一)使用面积=主体有效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有效面积;(二)有效面积=使用面积+门外通道有效面积;(三)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四)口部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五)主体面积=辅助房间面积+掩蔽区面积;(六)非防护区面积=门外通道面积;(七)防护区面积=主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八)掩蔽区共用面积=辅助房间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九)掩蔽面积=主体有效面积-辅助房间有效面积。

第七条人防工程中共用的墙、通道、门前通道、井道面积以及掩蔽区共用面积可按约定分摊,也可按以下比例进行分摊:(一)共用墙结构面积分摊比例为0.5;(二)共用通道坡(梯)段面积分摊比例=最外一道人防门门洞宽度/共用通道最小净宽度;(三)共用门前通道面积分摊比例=最小门前通道净面积/共用门前通道净面积;(四)共用井道面积分摊比例=井壁人防孔口净面积/井道水平投影净面积;(五)掩蔽区共用面积分摊比例=掩蔽单位掩蔽面积/掩蔽面积。

上海人防设施面积计算公式

上海人防设施面积计算公式

上海人防设施面积计算公式人防设施是指为了保障城市居民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而建设的防护设施。

上海作为中国大都市之一,人口密集,城市建设规模大,因此人防设施的建设尤为重要。

人防设施面积的计算是人防设施建设的重要一环,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下上海人防设施面积的计算公式。

上海人防设施面积计算公式为:人防设施面积 = (地下建筑面积 + 地上建筑面积)×人防设施面积系数。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是指人防设施所在的地下建筑的面积,地上建筑面积是指人防设施所在的地上建筑的面积,人防设施面积系数是指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确定的系数。

在上海,人防设施面积系数的确定是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要求进行的。

一般来说,人防设施面积系数是根据城市的人口密度、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因素来确定的。

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建筑类型可能会有不同的系数,因此在计算上海人防设施面积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系数。

人防设施面积的计算是人防设施建设的重要一环。

在城市建设中,人防设施的建设是保障城市居民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

在上海,由于城市规模大、人口密集,因此人防设施的建设尤为重要。

人防设施面积的计算是人防设施建设的基础,只有准确计算了人防设施面积,才能确保人防设施的建设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能够有效地保障城市居民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

在实际的人防设施建设中,人防设施面积的计算需要充分考虑城市的实际情况,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确定合理的人防设施面积系数,结合地下建筑面积和地上建筑面积,进行准确的计算。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防设施的建设符合城市的实际需求,能够有效地保障城市居民的安全。

在上海,人防设施的建设一直受到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高度重视。

上海市政府不断加大对人防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对人防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确保人防设施的建设能够有效地保障城市居民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

人防设施面积的准确计算是人防设施建设的基础,只有确保人防设施面积的准确计算,才能确保人防设施的建设符合城市的实际需求,能够有效地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命安全。

人防布置原则

人防布置原则

人防布置原则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人防布置原则规划设计部根据目前方案,对人防需求进行梳理,方案对比,提出人防布置原则。

一、人防部门要求根据人防设计规范,以及邯郸市人防办要求(咨询人防窗口),邯郸市内防空地下室为甲类防空地下室,防护级别为核5常5级,防化级别为丙级,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所,平时功能未做要求。

除人员掩蔽所外,还可以设置一定比例的人防物资库,防护级别为核5常5级,战时为物资库,平时功能未做要求。

二、人防面积计算人防面积计算规则:建筑物基础埋深超过3米,按照建筑首层基底面积计算。

建筑物基础埋深小于3米,按照地上面积的百分之四计算。

根据人防面积计算规则与现有方案布局,初步对每块地需建人防面积进行了统计、汇总,见下表:三、人防方案比较规划设计部根据目前方案设计成果,由各设计单位出具了多个人防布置方案,并对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1、方案一人防布置方式:宗地54全部住宅楼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布置;宗地55北侧住宅楼地下一层、南侧15#楼地下一二层布置为人员掩蔽所;宗地56、57全部住宅楼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布置,为人员掩蔽所;宗地57北侧底商下方布置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布置为物资库。

2、方案二:人防布置方式:宗地54、55均不设人防;宗地56地1#、3#、4#、7#、9#住宅楼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布置为人员掩蔽所,其余楼座地下二层布置为人员掩蔽所;宗地57住宅楼地下二层布置,为人员掩蔽所,宗地56、57车库地下二层布置为物资库。

3、方案三:人防布置方式:54#地住宅楼地下二层布置,为人员掩蔽所;55#不设人防;56#地全部住宅楼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布置为人员掩蔽所,地下二层车库全部布置为物资库;57#地全部住宅楼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布置为人员掩蔽所。

四、人防布置方向根据方案的比较,综合各个方案的优点,初步确定以下布置方向:1、宗地55不设置人防。

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规则2019

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规则2019

人防工程建设面积的计算,主要是根据建筑物所在城市人防重点城市的分类,建筑物的性质,地板和地基的埋深确定和计算的。

,以及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区域。

太原市拟建区域的组成太原市建的民用建筑包括A + B + C:根据一楼的面积计算出十个以上的楼层;B层以上的建筑物按总建筑面积的5%计算;C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按地下建筑总面积的15%计算。

一个项目中有8个地面建筑物,一楼总建筑面积为7600平方米;讲台商店共有3层,总建筑面积为17,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共有两层,地下总建筑面积为18,000平方米。

建设面积为7600 + 17000 * 5%+ 18000 * 15%=11150㎡差异:太原市法规规定,应将地下建筑总面积的15%建设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省级法规没有规定。

“一法两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防法》,《山西省人防工程建设条例》和《太原市人防工程管理条例》。

《民防法》第三章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山西省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教育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域,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同时建设防空地下室:(1)建造一幢新的民用建筑,该建筑的楼层超过10层或深于3米以上,并根据建筑面积不少于1楼的建筑面积,建造一个防护等级大于6的防空地下室。

地面;(2)除第一款规定的民用建筑和其他民用建筑以外的住宅建筑,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2%〜5%进行防空建设地下室防护等级大于6;(3)在开发区,工业园区,教育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地区新建民用建筑,并按计划的2%至5%,重点建设防护等级为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总建筑面积;(四)在第一节规定的重点城市以外的重点城市新建居民住房,并按建筑面积不少于一楼的标准建设防护等级为6B的防空地下室;(五)在重点城市的危房建筑物的拆除和重建,为人民群众提供预防和控制,应按建筑面积不少于重建房屋二层的要求,建设防护等级为6B的防空地下室。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规划、建设与使用管理,统一面积计算(含测算,下同)办法,根据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和《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面积计算。

兼顾人防地下工程的面积计算,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除应执行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人防工程面积为主体与口部面积之和或防护区与非防护区面积之和。

其中,主体面积中的辅助房间面积与口部面积之和,为掩蔽区内各单位的共用面积。

第六条人防工程使用面积、有效面积、建筑面积及其口部面积、主体面积,非防护区面积、防护区面积,掩蔽区共用面积、掩蔽面积,可按以下公式计算:(一)使用面积=主体有效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有效面积;(二)有效面积=使用面积+门外通道有效面积;(三)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四)口部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五)主体面积=辅助房间面积+掩蔽区面积;(六)非防护区面积=门外通道面积;(七)防护区面积=主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八)掩蔽区共用面积=辅助房间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九)掩蔽面积=主体有效面积-辅助房间有效面积。

第七条人防工程中共用的墙、通道、门前通道、井道面积以及掩蔽区共用面积可按约定分摊,也可按以下比例进行分摊:(一)共用墙结构面积分摊比例为0.5;(二)共用通道坡(梯)段面积分摊比例=最外一道人防门门洞宽度/共用通道最小净宽度;(三)共用门前通道面积分摊比例=最小门前通道净面积/共用门前通道净面积;(四)共用井道面积分摊比例=井壁人防孔口净面积/井道水平投影净面积;(五)掩蔽区共用面积分摊比例=掩蔽单位掩蔽面积/掩蔽面积。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规划、建设与使用管理,统一面积计算(含测算,下同)办法,根据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和《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面积计算。

兼顾人防地下工程的面积计算,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人防工程面积计算除应执行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人防工程面积为主体与口部面积之和或防护区与非防护区面积之和。

其中,主体面积中的辅助房间面积与口部面积之和,为掩蔽区内各单位的共用面积。

第六条人防工程使用面积、有效面积、建筑面积及其口部面积、主体面积,非防护区面积、防护区面积,掩蔽区共用面积、掩蔽面积,可按以下公式计算:(一)使用面积=主体有效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有效面积;(二)有效面积=使用面积+门外通道有效面积;(三)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四)口部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五)主体面积=辅助房间面积+掩蔽区面积;(六)非防护区面积=门外通道面积;(七)防护区面积=主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八)掩蔽区共用面积=辅助房间面积+门外通道面积+门间通道与房间面积;(九)掩蔽面积=主体有效面积-辅助房间有效面积。

第七条人防工程中共用的墙、通道、门前通道、井道面积以及掩蔽区共用面积可按约定分摊,也可按以下比例进行分摊:(一)共用墙结构面积分摊比例为0.5;(二)共用通道坡(梯)段面积分摊比例=最外一道人防门门洞宽度/共用通道最小净宽度;(三)共用门前通道面积分摊比例=最小门前通道净面积/共用门前通道净面积;(四)共用井道面积分摊比例=井壁人防孔口净面积/井道水段面积与其分摊比例之积计算;(三)借用通道不计面积。

怎么计算地下车位和人防面积

怎么计算地下车位和人防面积

怎么计算地下车位和人防面积
怎么计算地下车位和人防面积,以及平均层数
总用地面积=40.5*666.67=2700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27000*3.5=94500平方米
底层建筑面积=27000*20%=5400平方米
平均层数=94500/5400=17.5层
人防工程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
现计算不另外设置非人防地下停车位的套平均面积平衡点。

人防工程可解决停车位个数=5400/30=180个
地面停车位个数=180/[(0.3-0.1)/0.1]=90个
总停车位个数=180+90=270个
总套数=270/0.3=900套
套平均面积=94500/900=105平方米
这个105平方米的套平均面积是个平衡点,也就是说套平均面积高于105平方米,则人防工程地下室可以满足停车位指标;否则,则要另外建设非人防地下停车位.。

人防结建工程配建面积计算试点标准

人防结建工程配建面积计算试点标准

附件
人防结建工程配建面积计算试点标准
一、配建标准
(一)居住用地项目、公共设施用地项目,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
(二)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绿地用地,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
(三)特殊用地(军事、外事、保安)项目,无人防配建要求;
(四)城市发展备建用地和控制用地,待明确用地性质后,按相应比例配建;
(五)混合用地项目,根据地上建筑物不同功能对应的配建比例进行配建。

民防结建面积配建表
注:①表中所列用地性质分类及代码均采用《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1修订版中城乡建设用地分类标准。

②用地性质、地上建筑面积均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均不含构筑物的面积。

人防通风计算书

人防通风计算书

1000
数量
4.3
1.9
1.7
1
1
注:C-CO2允许体积浓度;C0-隔绝防护前CO2体积浓度;C1-人每小时CO2呼出量 [L/(P·h)];V0-密闭区容积(m3) ;n-虚拟掩蔽人数
3 3 2 2
掩蔽人员数 (个) n 852 8.9 4.8 40 5 2 0.04 0.025 0.0045 20
密闭区容积 3 (m ) V0
防毒通道体 超压漏风量 3 3 积(m ) (m /h) VF Lf
所需最小风量(m3/h) 清洁式(L清洁) ≥n ·L1 滤毒式(L滤毒) ≥N ·L2
隔绝防护时间(h) 风机选型 清洁式(电动) 滤毒式(电动) τ =1000 ·V0 ·(C-C0)/(n·
RZ-4000
风量 (m /h) 风压 (Pa) 数量
3
R4-72-3.2A
风量 (m /h) 风压 (Pa) 数量
3
4000 770
1688 1300
4.9
≥3小时,满足要求
1000
1000
维持正压所需风量 3 (m /h) LH=VF ·KH+Lf
852
4089.6
42.72
163.6
4260
滤尘器数量 L清洁/La LWP-X 型号 滤风量(La) (m /h)
3
1704
过滤吸收器数量 L滤毒/Lb SR78-1000 型号 滤风量(Lb) (m /h) 数量
3
1872.4
超压排气活门数量(号 排风量(Lc) (m3/h) 数量
防护单元一风量计算表
输入参数
人防面积M(m ) 防毒通道面积MF(m ) 人防层高H(m ) 防毒通道换气次数KH(次/h)≥ 清洁通风人需风量L1(m /h)≥ 滤毒通风人需风量L2(m /h)≥ 超压漏风率 CO2允许体积浓度C≤ 隔绝防护前CO2体积浓度C0 人每小时CO2呼出量C1[L/(P· h)]

人防干厕数量、面积及便桶数量计算表

人防干厕数量、面积及便桶数量计算表
人防干厕数量、面积及便桶数量计算表
防护单元名称
战时功能
人防掩蔽面积 (平方米)
最小便桶数量(个)
男干厕
女干厕
设计便桶数量(个)
男干厕
女干厕
防护单元A
核6级常6级二等人 员掩蔽部
980
9.8
12.3
14
14
防护单元B
核6级常6级二等人 员掩蔽部
1320
13.2
16.5
18
18
防护单元C
核6级常6级二等人 员掩蔽部
12.9
16.1
18
18
防护单元H
核6级常6级二等人 员掩蔽部
1370
13.7
17.1
18
18
设计干厕面积(平方米) 单位厕位建筑面积(平方米)
男干厕
女干厕
男干厕
女干厕
22.0
23.8
1.57
1.70
31.2
31.2
1.73
1.73
24.60
24.6
24.6
1.76
1.76
20.3
20.9
1.45
1.49
31.2
31.2
1.73
1.73
31.2
31.2
1.73
1.73
31.2
31.2
1.73
1.73
1060
10.6
13.3
14
14
防护单元D
核6级常6级二等人 员掩蔽部
1050
10.5
13.1
14
14
防护单元E含移动柴油电站
核6级常6级二等人 员掩蔽部
1020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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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研祥工业园面积面积指标数据表
附注:人防面积计算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九条规定。

(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除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2-5%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三)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除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5%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按二、三项规定的幅度具体划分: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4-5%修建;二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3-4%修建;
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按照 2- 3%修建。

(四)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五)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城市(含县城)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

以上人防面积计算仅作参考,最终指标以当地人防院规定为准。

深圳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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