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讲继承法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案例:
李老太(老伴在早年已过世)
大李(2000年病世,老婆健在) 李敏(98年病世) 小敏(96年出生) 小李
问:大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他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李老太,大李的老婆,大李的外孙女小敏。
二、遗嘱继承
1、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2、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常熟市公证处在新颜路大润发东面。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推荐) •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遗赠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 以外的人。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 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四、遗赠扶养协议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 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 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 权利。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法定继承
4、继承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
5、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 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 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定继承
3、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例外: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 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 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 遗产时,可以多分。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遗产的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 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 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老年人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继承法简析
江苏福地律师事务所
霍秋萍
继承的几种方式
一、法定继承 二、遗嘱继承 三、遗赠 四、遗赠抚养协议
一、法定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也没有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2、法定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 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在家庭共同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 的财产。
•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 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 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对遗嘱见证人பைடு நூலகம்要求: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作见证人。
遗嘱继承
3、遗嘱的撤销和变更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举例:王老伯有两个儿子,老伴已过世。他在2015年 8 月份自己写了份遗嘱,内容为百年后把他的存款和房产全部 留给大儿子,到了15年12月份,他又重新写了份遗嘱,内容 为百年后把他的存款给小儿子,房子给大儿子。这样,新的 遗嘱对原来的遗嘱作出了变更,以新的遗嘱为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