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办法(讨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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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属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本

对所属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本

对所属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所属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内容。

第二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第三条所有员工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义务,如发现安全隐患或者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纠正。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安全生产包括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安全、操作安全、安全教育和培训、事故应急处理及事故调查等方面。

第二章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第五条所有的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标准,必须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并且在设备维修期间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监督。

第六条所有员工必须穿戴符合国家和公司要求的个人防护设备,并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和保养,不得擅自修改或者更换个人防护设备。

第七条所有工作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且醒目的标识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第八条所有设备的停用、报废和维修等情况必须做好记录,并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处理。

第三章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第九条所属分公司必须建立和完善安全演练预案,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故。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报告、处理和调查机制,将所有事故及时上报,并进行彻底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救援措施,并定期组织员工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特殊岗位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特殊岗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达到相关要求。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制定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确保计划的落地执行。

探讨总公司及所属其他分支机构所受处罚累及分公司投标

探讨总公司及所属其他分支机构所受处罚累及分公司投标

探讨总公司及所属其他分支机构所受处罚累及分公司投标一、总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的间接影响在讨论总公司及所属其他分支机构所受处罚累及分公司投标之前,首先需要明确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

总公司是指一个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负责整个集团的战略规划和决策,并对所属分支机构进行管理和指导。

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之间常常存在着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总公司对分支机构进行委托,使其代表总公司参与各项业务活动。

这种委托代理关系意味着总公司对于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

当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总公司作为委托方的责任无法推卸,而是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现实中,如果总公司及所属其他分支机构受到处罚,将会产生一定的间接影响。

首先,受罚会影响总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总公司作为企业集团的核心,其形象和声誉对整个集团的发展和运营至关重要。

一旦总公司受到处罚,将直接影响到整个集团的声誉,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降低其市场竞争力和信誉度。

其次,受罚会产生财务影响。

处罚可能包括罚款和其他经济制裁措施,这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最后,受罚会引发内部管理调整。

面对处罚,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将不得不进行内部管理调整,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这将带来一定的管理成本和经济压力,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二、处罚累及分公司投标的原因总公司及所属其他分支机构受到处罚累及分公司投标的原因多种多样。

首先,处罚原因可能涉及到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总公司委托分支机构进行投标活动时,如果被监管部门发现分支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管部门有权对总公司进行处罚。

其次,处罚原因可能涉及到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监管问题。

如果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之间信息共享不畅或内部监管体系不健全,那么分支机构的违规行为就很容易逃脱总公司的检测和监管,造成总公司受到处罚。

再次,处罚原因可能涉及到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利益驱动。

一些分支机构为了达到业绩目标或利润增长,可能会采取一些违规操作或不合规行为,这就容易导致总公司为其行为买单。

分公司运营管理方案规定【最新】

分公司运营管理方案规定【最新】

分公司运营管理方案规定第一条本着顺应公司总体发展需求,经充分市场调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对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的建筑市场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可设立分公司,分公司运营管理方案。

第二条对已成立的分公司,按承包经营责任制模式,承包人实行竞争上岗,承包周期为年,竞争承包人的资格须经董事会讨论,董事长批准。

竞争承包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以公司整体发展为己任,顾全大局,立足长远。

2、有较长年限的生产经营经历,对所竞争的建筑市场熟悉,有较高的管理驾奴能力。

3、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保证承包金的按期、足额上缴。

第三条新成立分公司程序及要求:1、新成立的分公司年承包金额不低于元人民币。

2、新成立的分公司年入账收入不低于元人民币。

第二节分公司管理第四条分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经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到位,并将分公司管理体系报公司备案。

第五条分公司人事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薪。

由分公司负责人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分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待遇、报酬等相关条件,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分公司使用员工一律实行竞聘上岗,但同等条件下,分公司员工应优先使用公司已在册的职工,分公司与所聘用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岗位、职责、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保险等。

第六条分公司临时聘用人员,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订立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具体期、岗位、待遇等条款,临时聘用协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七条分公司应大力加强企业思想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团结、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想方设法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第八条分公司应积极为员工创造继续培训教育的机会,以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规划方案《分公司运营管理方案》。

第九条单位公章及合同章、资信材料、介绍信统一到总公司办公室领用,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条各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与保管负直接责任,由分公司负责人明确专人保管与使用,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人必须坚持原则,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建立印章、资信材料的使用台账,使用情况及时向分公司负责人汇报,严禁为非法活动和违背公司经营方针的材料加盖公章、出具资信和介绍信。

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办法

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办法

分公司管理制度第一节分公司设立第一条本着顺应公司总体发展需求,经充分市场调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对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的建筑市场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可设立分公司。

第二条对已成立的分公司,按承包经营责任制模式,承包人实行竞争上岗,承包周期为三年,竞争承包人的资格须经董事会讨论,董事长批准。

竞争承包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以公司整体发展为已任,顾全大局,立足长远.2、不低于五年的生产经营经历,对所竞争的建筑市场熟悉,有较高的管理驾驭能力。

3、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保证承包金的按期、足额上缴。

第三条对新成立的分公司,立足起点要高、管理要严,同时公司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加以扶植。

新成立分公司程序及要求:1、由经营部牵头,对所欲设立分公司的市场或产业进行市场调研,编制可行性报告,提交董事会讨论,董事长批准。

2、新成立的分公司当年承包金额不低于二十万元人民币.第四条对已经成立分公司的建筑市场,应力求避免分公司重复设置,避免管理混乱,相互倾轧。

第五条分公司组织体制对分公司负责,鼓励分公司推行直属经营模式。

第六条分公司须设立市场发展专项基金,专项基金来源为第二年按分公司完成产值的2%提取该资金的所有权归分公司。

该基金主要用于分公司涉及新的经营领域发展使用,亦可弥补年度亏损.在承包经营期满,结清往来后作为经营业绩奖励由分公司负责人支配使用。

第二节分公司管理第七条分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经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到位,并将分公司管理体系报公司备案。

第八条分公司人事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薪。

由分公司负责人结合本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分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待遇、报酬等相关条件,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分公司使用员工一律实行竞聘上岗,但同等条件下,分公司员工应优先使用公司已在册的职工,分公司与所聘用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岗位、职责、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保险等.驻外分公司必须保证员工一定收入水平,其基数不得低于1000元/月,其它收入可视本分公司年经营效益,人员管理层次、岗位、工作效能等由分公司负责人确定.第九条分公司临时聘用人员,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订立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具体期、岗位、待遇等条款,临时聘用协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分公司管理的“三权分立”

分公司管理的“三权分立”

分公司管理的“三权分立”三权分立”是西方经典的管理思想,是由著名的哲学家“孟德斯鸠”提出来的,作为一种管理制度,在美国的应用比较完整。

美国的国会、总统、法院是三权分立的,就在美国遭受“911”恐怖袭击之后,布什总统也没有足够的权力去援救,更没有足够的权力去反击恐怖活动,所有的一些行动都要在美国国会的批准下才能实行。

我们可以看出三权分立的好处是,在这样的制度下,没有一个人或者组织有全部权利,所有的人都要受到监督。

现代企业的组织思想,也有三权分立的思想在里面。

我们主要站在分公司管理的角度上探讨。

我们知道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对分公司的管理方式不同,有些把分公司当作利润中心。

这些分公司里面,总经理的权力往往比较大,分公司是总经理负责,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基本上到总经理一级,这种方式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还有些企业的分公司只是成本中心,利润中心在总公司。

分公司按照一定的预算计划使用款项,额外用款要由总公司审批。

虽然也是分公司总经理负责,但是总公司管理到销售经理、财务经理一级,这样的安排是为了制约分公司总经理的权力。

一般来说这样的公司,财务是由总公司直接任命,销售管理是由总公司统一领导。

也就是,财务经理、销售经理、总经理是三权分立的。

作为一个销售分公司,他不是独立的法人,只是执行公司的政策,只是公司的一个代理机构。

因此分公司实行三权分立,就能恰当地牵制分公司的权力。

使分公司中的:贪污、浪费、拐带货款等事情减少到最少的程度。

具体怎样来做呢?分公司中有三个主要关键角色:销售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

其中财务经理一般是总公司任命的,属于总公司的直接领导。

但是因为在分公司,就要为分公司的业务来提供支持。

销售经理是分公司业务的主要负责人,分公司的业务成败主要在他的身上。

而总经理的角色是整体的管理和协调。

具体分工如下:财务经理的监督和服务职能。

(类似司法权)分公司的财务和总公司有制定“法”的权力。

“法”就是财务管理制度、额度管理制度、费用管理制度等。

分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

分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

分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作为公司组织结构的一部分,分公司是在总公司的指导下独立运营的一个地方分支机构。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运营范围的拓展,分公司逐渐成为公司管理中的重要枢纽。

分公司的成立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这篇文章将详细介绍分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的相关内容。

一、分公司成立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分公司是公司区域内的经营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应当在设立分公司时报告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可以看出,分公司并非独立的法人,而是依附于总公司而存在的经营机构。

同时,该法条明确规定了分公司成立需要报告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这就意味着分公司的成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无法获得官方批准。

二、分公司成立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分公司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总公司已经在公司登记机关注册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2)总公司有在设立分公司所在地经营活动的需要。

(3)总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分公司设立方案。

(4)总公司已经对分公司的设立进行了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的保障。

三、分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的程序(1)准备、起草股东会决议草案总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对分公司的成立进行认真、细致的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拟定分公司设立方案、确定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编制分公司的投资预算和经营计划等。

在这些准备工作完成的基础上,总公司应当起草决议草案。

(2)召开股东会一旦决议草案准备完成,总公司应当召集分公司成立股东会。

股东会的召集应当提前15天以上进行通知,并在通知中注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等内容。

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送达分公司的各位合法股东。

通知中应当注明召集股东会的正当性、议事规则、表决程序和出席人的代表权等事项。

(3)讨论并表决在召开股东会时,总公司应当对决议草案进行详细地阐述和说明,合法股东可以针对决议草案提出问题、意见和建议。

如果决议草案有争议,应当就此提出讨论、协商,直至达成一致。

分公司管理制度总则

分公司管理制度总则

分公司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分公司的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分公司的经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设的所有分公司,在分公司内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分公司是公司在国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独立承担利润责任和风险。

第四条分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总部的政策、决议,服从总部的管理,发挥所在区域的经营优势,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分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总部的指导方针,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并在全年进行落实和考核。

第六条分公司负责制定组织结构和制度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确保内部运营的高效性和协调性。

第七条分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和市场情况,不断调整业务方向和产品结构,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第八条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遵循合规经营原则,保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经营风险的可控性。

第十条分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队伍建设,提升员工素质和技能,确保人才梯队的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分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员工福利,关注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十二条分公司应当定期向公司总部提交经营情况报告和财务报表,接受总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分公司应当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形成团结合作的工作氛围,提高整体绩效。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总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职、降职、辞退等。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总部所有,经总部审批可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新。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XXXXX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在工程咨询市场的竞争力,实现经营连锁化布局,公司拟设立企业分支机构。

为此,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的目标与实际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作为对分支机构设立与管理的指导性意见。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分支机构是指由公司注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第三条分支机构的负责人由公司董事长批准后任命,分支机构的设立由公司与分公司负责人合作设立。

第四条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为公司资质许可范围内的招标代理、政府采购、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投资)业务。

分支机构须在公司资质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对分支机构实行授权的管理原则.对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年度经营目标、事业目标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权利;同时对各分支机构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支机构按照公司统一的服务质量管理办法有序、规范、健康地发展。

第六条各分支机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在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依法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扩大分支机构的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分支机构的设立第七条原则上一个省设立不超过一个分支机构,设立地点须为地级市及以上城市。

第八条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如下:1)、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弹弓场所符合公司的形象要求;2)、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注册造价咨询师人数不少于3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或工程咨询工作的经历;3)、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4)、向公司缴纳风险保证金五十万元人民币;5)、其他条件:满足省级及当地咨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咨询企业分支机构的备案管理办法。

第九条分支机构一旦设立,该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及具有注册资格的技术人员不得兼职,或再注册到其他单位。

第十条分公司设立的程序1)、由拟设立分支机构的筹建人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筹建可行性方案,筹建方案所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筹建人身份证明、常住地址证明;--拟聘主要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拟定办公场所情况说明;2)、由公司分管经营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对筹建人及拟筹建的分支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与市场调查,提交公司经营层讨论;3)、由公司经营层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由公司董事长任命分支机构负责人。

总公司与分公司经营管理职责与流程

总公司与分公司经营管理职责与流程

总公司与分公司经营管理职责与流程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许多企业往往会设立分公司以便更好地进行运营和管理。

在这种情况下,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经营管理职责和流程变得非常重要。

本文将讨论总公司与分公司经营管理职责与流程,并提供一些具体的例子。

总公司是指企业的总部,负责制订战略规划、决策、资源配置等重要事务。

总公司的经营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战略规划:总公司负责制订全局性的战略规划,包括企业的发展目标、经营方向、市场定位等,以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2.决策与资源配置:总公司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制定重要决策,如投资决策、资金调配、人力资源配置等。

同时,总公司还负责对分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以确保分公司按照总体战略进行运营。

3.管理监督:总公司需要对分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运营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

总公司可以通过制定各类规章制度、监控经营数据以及定期检查等方法来保证分公司遵守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

4.发展支持:总公司还需要为分公司提供发展支持,包括市场营销、技术支持、品牌推广等方面。

总公司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行销策略、提供相关培训等手段来支持分公司的稳定发展。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下属机构,负责执行总公司的战略规划、开展业务并完成经营目标。

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实施总体战略:分公司需要根据总公司的战略规划,制定具体的业务计划和运营方案。

同时,分公司还要将总公司的战略转化为实际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经营业务:分公司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包括销售、生产、采购、财务等方面。

分公司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总公司要求,进行产品研发、市场推广、销售管理等工作,以实现经营目标。

3.资源调配:分公司需要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调配各类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财务资源、物流资源等。

分公司还需要与总公司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分公司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支持。

4.经营管理:分公司需要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按照公司规定进行。

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管理框架的构建
集团需要建立一个清晰的管理框架,明确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权责关系。

这包括制定统一的战略规划、财务控制体系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原则。

在此基础上,子公司应享有一定的自主权,以便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经营策略。

决策流程的规范
集团应规范决策流程,确保重要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对于重大投资、并购、资产处置等关键事项,母公司应保留最终审批权。

同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使子公司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做出反应。

绩效评估的完善
绩效评估是激励和监督子公司的重要手段。

集团应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将子公司的业绩与管理层的薪酬、晋升直接挂钩。

通过定期的绩效回顾,不仅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还能够鼓励子公司持续改进和创新。

风险控制的加强
风险管理是集团对子公司管理不可或缺的一环。

集团需要建立全面的风险评估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等。

通过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和评估,集团可以及时采取措施,降低不利影响。

文化融合的深化
企业文化的传承和融合对于集团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集团应当推动形成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和文化理念,使子公司员工能够认同并积极践行。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团队的凝聚力,还能够在多元业务中形成协同效应。

信息共享的畅通
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确保信息的畅通无阻是提高管理效率的关键。

集团应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这样,无论是市场动态还是内部管理信息,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内传递给相关决策者。

结语。

关于公司分公司设立和撤销的决议

关于公司分公司设立和撤销的决议

关于公司分公司设立和撤销的决议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规,针对公司分公司的设立和撤销问题,公司经理部召开会议讨论并做出以下决议:一、设立分公司的决议经过全体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和审议,一致同意在公司发展的需要下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主要承担以下职责和任务:1. 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2. 接收、执行总公司的业务指令,并履行职责使命;3. 开展营销、销售和客户服务工作;4. 管理与分公司业务相关的人员和财务事务;5. 完成总公司指定的其他任务。

为了保证分公司能够正常运营,特制定以下有关分公司设立的细则:1. 分公司的设立地点、名称以及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由总公司经理部根据市场调研报告和法律法规进行决策,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2. 分公司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条件支持总公司的各项政策和决策;3. 总公司将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资源支持,确保分公司正常运作,并进行定期监督与评估;4. 分公司设立后,总公司将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协助分公司的运营和管理;5. 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合规性;6. 分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应密切配合总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并积极参与总公司的工作安排。

二、分公司撤销的决议根据公司对市场及业务发展的分析和评估,经过全体与会人员讨论和审议,一致同意撤销分公司。

以下是分公司撤销的具体决定事项:1. 为了保证分公司的员工权益和相关利益方的利益,总公司将协助分公司完成撤销程序,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2. 分公司撤销涉及到的资产清算和债权债务处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执行;3. 分公司撤销后,总公司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分配和安排,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办理人事调动等手续;4. 分公司撤销后,总公司将继续承接相关业务,确保客户利益和市场份额不受影响。

本次会议的决议将在全体与会人员签字后生效,并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本决议一经通过,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落实,并确保决议的准确执行。

总经办分公司管理制度

总经办分公司管理制度

总经办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应当明确分公司的定位和职责。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延伸,其主要职能是执行总公司的决策,同时根据地域特点和市场需求,进行市场开拓和管理。

在此基础上,分公司应当具备一定的自主权,以便更灵活地应对市场变化。

制度中应详细规定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

分公司的组织架构应与总公司保持一致,确保管理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同时,根据分公司的规模和业务需求,合理配置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确保分公司运营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再次,分公司的财务管理是制度中的重点内容。

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同时,分公司应定期向总公司报告财务状况,接受总公司的审计和监督。

分公司的市场开发和客户服务也需纳入管理制度。

分公司应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策略,积极开拓新客户,维护老客户,提升市场占有率。

同时,建立健全客户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分公司应遵循总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实施有效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

通过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形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分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可忽视。

制度中应包含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确保分公司在面对市场变化、法律法规调整等外部风险时,能够及时做出反应,有效控制风险。

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分公司的定位、组织架构、财务管理、市场开发、人力资源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

只有全面、细致地规划和实施,才能确保分公司的高效运作,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管理基础。

企业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

企业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

企业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制度范本需明确分公司的基本定位。

分公司作为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目标应与企业总体战略保持一致。

具体到日常运营,分公司需根据总部制定的方针政策和市场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策略,实现区域市场的深耕细作。

是关于组织结构与职责分配的规定。

分公司应设置清晰的组织架构,包括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各部门经理负责具体业务板块等。

每位员工的岗位职责和权限范围都应明确界定,确保责任到人,同时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保障信息流通无阻。

财务管理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制度范本中应包含对分公司财务独立性的规定,如实行预算管理和资金审批制度,以及定期的财务报告提交给总部审查。

通过这种方式,总部能够及时了解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作出相应的指导和支持。

人力资源管理同样关键。

范本中应规定分公司在招聘、培训、评估和激励员工时,均需遵循总部的人力资源政策。

同时,鼓励分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制定适合当地市场的人才发展计划,以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

在操作流程上,制度范本要强调标准化和规范化。

无论是销售、采购还是客户服务,都应有一套统一的流程和标准,以减少错误和提高效率。

对于特殊情况的处理,也应有明确的应急流程和授权机制。

至于绩效考核,范本中应确立公正、透明的考核体系。

考核指标不仅要与分公司的业务目标相结合,还要反映员工的个人发展和团队合作情况。

通过定期的绩效回顾,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反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风险管理也是管理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分公司需要建立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包括市场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等各个方面。

通过定期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分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总公司子公司规章制度

总公司子公司规章制度

总公司子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其属下子公司,规范总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管理方式,有助于确保企业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总公司与子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做到合法合规经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总公司子公司间的关系应当建立在合作共赢、互信互助的基础上,形成密切的业务联系和协同发展的合作关系。

第五条总公司应当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配置资源,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促进子公司的发展壮大。

第六条总公司与子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好信息的共享和交流,保持信息的畅通与及时。

第七条总公司子公司的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履职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总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报经董事会批准,并按照董事会的安排行使权责。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按照权责清晰的原则管理企业。

第九条总公司应当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合理安排人员岗位设置,完善人才梯队,建立稳定的管理团队。

第十条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应当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保证决策效率,实现资源的共享与优化。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总公司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管理、制度规范、绩效考核、风险管理等方面。

第十二条总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子公司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为子公司提供精准的管理指导。

第十三条总公司与子公司应当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保障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第十四条总公司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合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第十五条总公司与子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总公司与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管理层的责任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进行追究,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稳定发展。

完善分公司管理体系制度文件

完善分公司管理体系制度文件

完善分公司管理体系制度文件分公司管理体系制度文件是一种重要的组织管理工具,它对于规范分公司运作、提高管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来回答这个问题,以确保回答全面完整。

一、制度文件的重要性:1. 规范运作,制度文件明确了分公司的各项管理要求和流程,为员工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使得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2. 提高效能,制度文件规定了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明确了工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3. 统一标准,制度文件可以统一分公司内部的管理标准,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减少管理冲突和混乱。

4. 风险控制,制度文件可以规范各项管理措施,帮助分公司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降低运营风险。

二、完善分公司管理体系制度文件的步骤:1. 制定制度文件编制计划,明确制度文件的编制目标、范围和时间计划,确定参与制定的人员和责任。

2. 调研和分析,对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和分析,了解现有制度的优缺点,确定改进的方向。

3. 制定制度文件草案,根据调研和分析的结果,制定制度文件的草案,包括制度的名称、目的、适用范围、责任部门等内容。

4. 内部讨论和修订,将制度文件草案内部进行讨论,征求各个部门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订和完善。

5. 领导审批和发布,将修订后的制度文件提交给分公司领导层进行审批,并在全体员工范围内发布和宣传。

6. 定期评估和更新,制度文件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以适应分公司发展和管理变化的需要。

三、制度文件的内容:1. 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分公司的组织结构和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2.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

3. 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财务报表编制、审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稳健运作。

4. 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实施、监控和评估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果交付。

5. 营销与销售管理,包括市场调研、销售策略、客户关系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市场开拓和销售目标的实现。

公司实行分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分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权力下放与责任明确。

在这一制度下,总公司保留对整体战略方向和重大决策的控制,而将日常运营的权力下放给分公司。

分公司负责人通常拥有财务、人事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决策权,但同时也承担着达成业绩目标的责任。

在这份管理制度范本中,首先明确了分公司的定位和职能。

分公司需围绕总公司的整体战略,制定符合当地市场需求的经营策略,同时保持与总公司的紧密沟通,确保战略一致性。

分公司需要具备自我监控的能力,定期向总公司报告经营状况,接受监督和评估。

范本详细阐述了分公司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

分公司的组织架构应简洁高效,避免层级过多导致的决策迟缓。

关键岗位的人选要经过严格筛选,既要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也要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范本强调了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性。

分公司的绩效考核应与总公司保持一致,确保员工的努力方向与企业整体目标一致。

同时,应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风险管理也是分公司管理制度不可忽视的一环。

范本指出,分公司需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影响运营的问题。

总公司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帮助分公司有效应对市场变化和潜在风险。

实施分公司管理制度,企业能够更快地响应市场变化,更精准地满足客户需求。

分公司能够根据当地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更为贴合的市场策略,从而提高竞争力。

同时,由于决策过程简化,企业的反应速度和运营效率也得到了显著提升。

分公司管理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例如,如何确保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信息流通和战略协同,如何平衡分公司的自主权与总公司的控制权,以及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等。

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企业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摸索和完善。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本(6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本(6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本1、适用范围____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各子公司可参考执行。

2、目的为了使全公司人事管理的导向保持一致,同时让分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及最高负责人能充分自主地行使人事管理权力,特拟定此管理办法。

3、管理办法3、____人事任免、招聘及定岗定编管理办法部门经理(含部门经理,若未设部门经理级别,则指部门主管级别)级别或相当于同等级别以上人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

主管级别人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所有财务岗位人员、仓库管理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

分支机构每季度末需按要求制定“人员定岗定编计划”,由总部人力资源部汇总,报总经理审批。

和____项以外,在定岗定编计划内的人员招聘由各分公司自行招聘。

3、2薪酬管理办法定薪:分公司人事负责人需按总部总经理签发的<薪酬等级图>和<薪酬标准>确定新员工薪资。

正常情况下,按岗位对应等级工资的第一档试用,转正后不能超过第三档。

(详见<薪酬管理规定>)。

原则上不可脱离上述标准给新员工定薪,属特殊引进人才、待遇要另行设定的,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审批。

更:各分支机构的<薪酬等级图>和<薪酬标准>每年末由各自人事负责部门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文件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签发。

薪:原则上参照文件<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绩效管理司根据各自的经营目标自行确定部门绩效指标和员工绩效指标(总部企管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协助)。

最终确定的指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位财务部员工的考核权____%归属所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另外____%归属总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下属单位人事部员工的考核权____%归属所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另外____%归属总部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

关于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

关于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

关于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扩张,开设分公司是一种常见的扩展方式。

分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序、高效进行。

本文将介绍关于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分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应当有清晰的组织架构。

一般而言,分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市场营销部门、运营部门等。

各部门之间应当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实现职能协同。

三、人员管理1.人员招聘:分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需求,制定相应的人员招聘计划,确保新员工的能力和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2.培训发展:为了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培训发展体系,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激励员工持续学习和进步。

3.职工待遇:分公司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设定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并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财务管理1.预算管理:分公司应当制定年度预算计划,包括收入、支出、利润等方面,合理分配资源,实现财务收支平衡。

2.成本控制:分公司应当建立成本核算体系,控制各项成本支出,提高经营效益。

3.资金管理:分公司应当合理规划资金运作,确保企业资金周转灵活,保证企业正常经营。

五、市场营销1.市场调研:分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客户需求和竞争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2.销售管理: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规范销售流程,提高销售效率。

3.品牌建设:分公司应当注重品牌建设工作,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市场竞争力。

六、运营管理1.供应链管理: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原材料和产品供应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2.公司文化:分公司应当树立企业核心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凝聚员工向心力。

3.紧急应对: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危机处理机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七、总结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是保证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各项制度的完善和执行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希望分公司能够通过不断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实现良性发展,取得更好的业绩。

(完整版)电信公司总部与区域分公司间的管理关系与方式

(完整版)电信公司总部与区域分公司间的管理关系与方式

(完整版)电信公司总部与区域分公司间的管理关系与方式(完整版)电信公司总部与区域分公司间的管理关系与方式概述:本文档旨在探讨电信公司总部与区域分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与方式。

电信公司总部与区域分公司之间的良好合作与沟通对于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至关重要。

一、管理层级与组织结构电信公司总部和区域分公司应建立清晰的管理层级和组织结构。

总部管理层负责决策制定、战略规划和资源分配等核心任务,而区域分公司管理层则负责具体业务实施和日常运营。

二、沟通与协调机制为促进总部与区域分公司之间的良好沟通与协调,以下机制应得到重视:1. 定期会议:总部与区域分公司的代表应定期召开会议,就战略目标、业务计划和资源需求等进行讨论和协商。

2. 及时通讯:双方应建立即时通讯渠道,使沟通更加高效便捷。

3. 经理人交流:总部和区域分公司的经理人应定期举行交流活动,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

4. 定期报告:区域分公司应向总部提交定期报告,以便总部了解分公司的运营情况和问题。

5. 联席会议:关键决策和重大事项需要总部和区域分公司联席会议共同讨论和决策。

三、资源支持和协助总部应向区域分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1. 人力资源:总部可以向区域分公司提供优秀的人才储备和培训计划,以提升分公司的运营能力。

2. 技术支持:总部可向区域分公司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以促进业务发展和创新。

3. 财务资助:总部可以为区域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支持其经营和发展。

四、业绩考核和激励机制为鼓励区域分公司取得良好业绩,总部可以建立合理的业绩考核和激励机制。

这可以有助于激发区域分公司的积极性,并促进业务增长。

总结:电信公司总部与区域分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与方式需要建立在合作、沟通和互助的基础上。

通过良好的管理层级、沟通机制和资源支持,总部与区域分公司可以实现良性互动,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xx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释义母公司:指xx公司。

子公司:指xx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分公司:指业务或财务等相对独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战略发展部:指xx公司的战略发展部。

董事、监事:除特别说明外,指xx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指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人事经理、其他经子公司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母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xx公司及其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三条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代表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

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唯一接口部门。

第四条母公司战略发展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东会第六条子公司股东会由投资各方组成,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进行。

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子公司必须单独召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和其他性质的子公司可安排年度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时或合并举行。

第七条子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一经通过,应报送战略发展部备案。

第三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八条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2、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3、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和职责;4、关注、质询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5、及时审阅子公司报送文件和生产经营信息;6、配合董事长撰写董事会工作报告;7、参与撰写子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定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8、分析子公司经营运作状况,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9、分析、制订子公司战略规划及投资规划,研究改制、融资或上市等可能性;10、根据子公司战略规划,与子公司经理层、其他董事讨论确定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11、指导子公司进行预算制定;12、每季度对子公司进行实地查看,并参加生产经营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撰写制作子公司经营情况报告;13、通过子公司经理层和董事会将母公司的建议和评价、要求落实;14、董事、监事作出决策之前,应当就拟在董事会上讨论的问题与战略发展部事前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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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海集团公司管理办法随着公司近年来多方位的发展经营,已逐步形成集团架构,集团化管理已经势在必行,为了确保公司未来的发展,便于制定总体战略及经营目标,为了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完善公司内部运作机制,降低运营成本,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必须明晰总公司与各分公司内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分公司管理模式列出以下实施办法,供公司领导讨论、审议。

第一章管理原则第一条总公司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投融资决策、业务指导、信息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支持,对分公司实行“统分结合”、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分公司充分授权。

第二条分公司管理定位于利润增值和业务执行,是公司目标管理的实施单位,并在总公司总体目标框架及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总公司战略目标为核心、以总公司下达的各阶段经营管理目标和工作布署为依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同时,分公司应当执行总公司下发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按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第二章分公司设立第四条公司本着顺应总体发展需求,在允许经营范围内,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认为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有必要进行分公司运作的,由董事会拟定相关执行方案,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成立分公司,具体筹建工作由分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非承包经营制的分公司成立初期所需的运用于生产的一切设施、设备及运行资金等,由总公司负责配置并提供业务支持。

第六条分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地址或办公地址需上报总公司批准。

第三章总公司与分公司职权划分第七条总公司职权:1、制定总公司基本方针、发展战略、收益分配、市场规划、经营目标、年度计划,对公司品牌、公关、资质(挂靠)、对外担保具备管理权和决定权;2、制定整体融资规划,并按照公司整体结构的要求进行融资决策;3、对重大开发和投资项目、重大施工项目和大额垫资项目进行决策,审批一定限度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施工项目投资;4、确定公司基本制度及原则性、方向性的管理规定,完善管理体制;5、按照董事会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分公司,督促分公司完成任务,对其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检查、监督、考核、处罚权,对分公司主要数据、信息持知情权,并提出指导意见;6、协调各分公司之间的关系,为分公司新成立阶段及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7、确定总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岗位编制,审批分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及岗位编制;8、对分公司财务人员及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持有人事管理权,即人事任免、晋升、考核、薪酬福利;其中对分公司财务人员具备垂直管理权,同时对全公司内部人力资源进行宏观调控,优化配置;9、在总公司财务制度原则下审批各分公司财务具体管理制度及核算办法,统筹安排各分公司资金规划,调剂资金余缺,汇总财务管理信息,为各分公司运作提供资金支持;10、对各分公司上报的各类预算拥有最终决定权,并对分公司日常经营、开支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行使调整和监督权;11、对分公司银行账户开户持有决定权;12、对公司的固定资产具有调配权、处置权。

13、对各分公司业绩持评定、奖惩权,并对分公司额外给公司带来的较大效益和利益的行为行使奖励权,对分公司在正常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以及给公司利益、股东权益造成重大损失或内部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行使处罚权;14、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分公司职权:l、贯彻执行总公司基本方针、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年度计划及市场规划,按期完成总公司下达的产值、利润、安全等各项指标;2、严格遵守总公司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在遵循总公司指导方向及原则前提下,可自行制定和完善适合内部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办事流程;3、根据公司组织机构及岗位编制,决定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主管(含)级以下)的人事聘用、任免、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等管理权;4、对总公司下派的人员(财务人员除外)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工作方面具备一定权重的绩效考核(建议)权;5、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或核定预算范围内对资金的支配权;6、对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具备使用、保管权并负责日常保养;7、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业务合同或协议;8、对一般项目具有组织研究可行性方案的权力,或对涉及公司发展战略决定的问题持建议权;9、具有组织拟订财务预算指标和财务预算项目类别、工程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的权力;10、具体业务开展、工程项目实施、日常生产运作、现场管理由分公司自行负责;11、总公司核定范围内具有对于一般性配套及应急物资的采购权;12、具有在预算范围内按程序使用资金的权利;13、在正常经营项目外,分公司对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或给公司带来利益的其他项目对外投、融资持有建议权;14、接受总公司宏观指导和考核、监督、奖罚;15、按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16、行使总公司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九条总公司对分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分公司总经理为分公司第一责任人,总公司与分公司总经理签订当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第十条总公司统一制定公司基本制度及原则性、方向性的管理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分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下发的所有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分公司可对制度不完善之处向总公司提出建议,总公司经过研究后及时或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因各分公司实际情况不同,允许各分公司在总公司管理制度(原则)下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必须报总公司审批并备案。

第十一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日常经营、费用开支等实行预算管理,由分公司根据内部业务项目类别及实施情况编制预算表报总公司审批后在预算范围内组织业务实施。

预算在执行中如遇外部市场和企业内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各分公司可以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总公司审核批准后适当修改其相关预算指标。

第十二条各分公司总经理应定期向总公司汇报经营情况,并提交书面报告;分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定期向总公司对应归口部门负责人述职并提交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总公司对各分公司常规项目市场价格进行统一核定,分公司在保证核定价格前提下,可对外自主报价;总公司统一核定分公司团队提成标准(范围),并审批各分公司具体提成方案。

第五章组织机构及人事管理第十四条总公司实行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和副总经理分管制,接受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监督。

分公司实行总公司领导下的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分公司副总经理协管制,并接受总公司的监督。

第十五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在董事会权限下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方式发挥其职能。

第十六条分公司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经总公司审批决定后,按照流程组织实施。

分公司不设财务部,由总公司直接委派财务人员在分公司成立独立的会计机构,并在总公司财务部领导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分公司日常报账、工资发放、税务、银行等事务、关系处理,加强成本控制管理,协助总公司财务进行成本核算,对总公司负责。

分公司会计机构的财务人员聘用、解聘、任免、晋升、业绩考核、薪酬福利由总公司直接负责,并定期向总公司财务部汇报工作。

第十七条分公司总经理由总公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总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制发聘任文件,明确聘期和授权范围。

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聘用、解聘、任免、晋升、业绩考核(不低于20%的考核权重)、薪酬福利发放统一由总公司决定。

分公司其他岗位人员按照总公司批准的编制自行招聘、管理,招聘程序需符合总公司人事招聘相关制度规定,超出核定编制外的人员,分公司应按照流程上报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分公司执行总公司统一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相关绩效考评办法以及其他人事管理制度,并在制度授权范围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分公司的财务人员、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的人事档案、保险关系,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负责办理并保管相关资料原件,总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授权事项进行检查。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各分公司适用总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为保证分公司财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不违背总公司财务制度前提下,分公司可根据自身运行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需报总公司审批并备案。

第二十一条各分公司会计机构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财务类报表和资料,总公司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分公司实施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对分公司经营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二条为了更大限度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益,各分公司所有收入的资金统一汇入总公司指定账户,由总公司直接管理、规划、调配。

各分公司在核定预算范围可自主安排使用资金,预算范围外资金使用需报总公司审批,其他情况无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不得挪用资金。

第二十三条各分公司会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分公司上月员工工资表,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核后传总公司财务部审批。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在进行正常经营项目实施外,对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或给公司带来较大收益的其他项目涉及需要对外融资、投资或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或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应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向总公司提出建议,由总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才能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对获得公司批准的投资项目,分公司应定期向总公司汇报一次项目进展及效益情况。

当然对于单个较大项目(规定金额范围),总公司有权在各分公司之间进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统一规划,也有权直接控制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财务部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管理方案,总公司审批后,分公司统一适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七章固定资产运行管理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即由总公司在投资管理权限内对固定资产采购、调拨、调配、处置行使决定权、管理权,但应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对闲置、低效或无效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保证安全、提高效益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置。

固定资产交由分公司使用过程中,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分公司应定期维护和保养固定资产,其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当纳入内部预算(后续支出范围包括固定资产维护、修理、改良或更新改造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八条各分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账册,及时准确登记固定资产使用状况。

在总公司核定范围内的常用性小额配件及应急物资采购由分公司自行购置。

第八章信息管理第二十九条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总公司要求建立业务信息档案并按时提交相关信息报表,分公司总经理为其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条分公司在提供信息时必须履行以下义务:1、所提供信息的内容必须真实、及时、准确、完整;2、分公司全体员工及有关涉及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重要信息。

第三十一条各分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向总公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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