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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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MP-STD-EM1001-2016建设项目技术拿总单位职责规定

SPMP-STD-EM1001-2016建设项目技术拿总单位职责规定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管理标准建设项目技术拿总单位职责规定SPMP-STD-EM1001-20162017-1-13 发布 2017-02-01 实施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目次1总则 (3)2项目定义阶段技术拿总单位职责 (3)3项目实施阶段技术拿总单位职责 (4)4项目试生产及竣工验收阶段技术拿总单位职责 (5)5技术拿总单位的职权 (5)6技术拿总单位的管理工作 (5)1 总则1.1 为加强建设项目技术管理,优化总体技术方案,保证建设项目整体技术方案的合理、完整和统一,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包括股份公司、资产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独资或控股的大型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中小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中国石化非控股合资建设项目,可依据合资合作协议约定,参照执行。

1.3 对于由两家或两家以上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的项目,应确定技术拿总单位负责项目技术的拿总工作。

各单项工程设计单位对本单项工程(装置)的技术负责。

1.4 技术拿总单位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择优选择,并报总部工程部批准。

1.5 技术拿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设计的完整性、统一性、合理性及准确性。

1.6 技术拿总单位负责依据《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以下简称总体设计规定)编制或为主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总流程、各项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的整体方案及流程、总平面布置、总定员、总占地和总投资方面的内容。

1.7 技术拿总单位在建设单位的组织下,负责技术协调和管理工作;对各单项工程设计单位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和主管部门的要求,负有技术把关的责任。

1.8 技术拿总单位需落实中国石化标准化设计方针,制定项目设计标准,确保标准统一,提高项目设计的总体技术水平。

1.9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项目的特点,在本规定的基础上,对技术拿总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出更具体的要求,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基础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基础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基础工程设计概算编制统一规定项目代号:201409编制:校核:审核:技术经济室2014年9月19日一、工程概况:1 厂址概况:项目选址在新疆乌鲁木齐地区XXX工业园区内,与城镇距离适中,土地类型属国有荒漠草场,无搬迁人口和拆除设施情况,是理想的化工项目厂地。

2 项目性质及特点:项目为新建工程,设计内容为30万吨/年甲醇装置精馏工段的施工图设计,工艺技术方案选定为三塔(预塔、加压塔及常压塔)精馏流程。

项目分四个主项:精馏工序(401)、精馏泵房(402)、控制室(403)、配电室(404)。

3 产品方案:产品:精甲醇30万吨/年副产品:异丁基醚2640万吨/年产品质量规格:甲醇产品质量符合GB338-2011《工业用甲醇》中优等品或一级品。

二、编制原则、依据:1 编制原则:基础工程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按照开工报告的要求,深度符合《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8)的深度要求,并按照《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中国石化建[2008]82号)进行编制。

2 编制依据:2.1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中国石化建[2008]82号);2.2 《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中国石化建[2008]635号)以及“关于2011 年动态调整石油化工安装工程定额和指标的通知”(中国石化建〔2011〕960 号);2.3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中国石化建[2008]81号)、《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国石化建[2007]620号)以及“关于2013 年动态调整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中国石化建[2013] 54号);2.4 《石油化工安装工程主材费》2009版上、下册以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计概预算技术中心站文件:《石油化工安装工程主材费(2009 年版)》2014年第2期主材费指标调整系数;2.5 《新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版本)及与其配套使用的费用定额文件;2.6 2014新职工模拟设计开工报告以及各专业提供的图纸、条件、相关说明等;2.7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2.8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 10 号);2.9 “关于概算编制停止计列工程定额测定费和工程质量监督费的通知”(中国石化建[2009]103号)。

关于在建项目中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的通知和若干规定

关于在建项目中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的通知和若干规定

关于设计变更的若干规定为降低建设成本,避免返工、浪费,确保工程进度的质量,根据控股公司要求在今后所有的在建项目中,必须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特作如下规定。

一、设计变更界定和控制。

凡在设计施工图报政府和控股公司审图部门,控股公司成本预算部门审查通过并归档下发施工单位后再出具的供施工用的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交底会审纪要、设计修改图、设计备忘录技术核定单和与设计专业有关的现场签证均属于设计变更。

为降低工程造价和确保工程进度,必须在施工过程特别是已完成施工的工程中,减少和杜绝不必要的设计变更。

原则上在施工图完成审图和审价并正式下发后,除特殊原因外,不应再进行设计变更。

如需发生设计变更必须不影响施工进度和在预算控制范围内进行,同时履行申报和审批手续。

设计变更须尽量符合施工合同列明的内容,变更中不应选用合同外,特别不允许选用独家供应的材料。

二、设计变更的分类1、正常设计变更。

凡设计单位,为设计更正,补图、优化。

且不影响工期和造价,甚至降低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均属正常设计变更。

2、少量设计变更。

凡变更总量造价不超过5万元,不影响工期的设计变更,属少量设计变更。

3、重大设计变更。

凡变量总量造价超过5万元,或影响工期,甚至造成返工的设计变更,属重大设计变更。

4、突发性设计变更。

凡施工现场发生突发性安全质量事故,需紧急处置须立即修改设计的属突发性。

二、设计变更申报和审批程序。

1、设计变更应在施工备料前14天下达。

2、如属正常设计变更,可不预申报,直接由项目公司按正常程序程序执行,但须报城市公司和控股公司产品设计中心和成本预算中心备案。

3、如属少量设计变更或重大设计变更应按下列程序分级申报并审批。

(1)少量设计变更。

由城市公司设计部及总经理或分管总经理审批,报控股公司产品设计中心和成本预算中心。

(2)重大设计变量。

由控股公司产品设计中心、成本预算中心、特别授权部门及分管副总裁审批。

造成返工和变更总量造价超过100万元的报总裁和董事局审批。

什么是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什么是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什么是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工程建设,其中需要配套建设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主体工程就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是总结我国环境管理的实践经验,由我国首创,并为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项重要的控制新污染的法律制度。

它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结合起来,成为贯彻环境保护“预防为主”方针的完整的环境管理法律制度。

第3章开发建设“三同时”管理3.1 “三同时”制度3.1.1 “三同时”制度的产生及含义“三同时”管理,是从宏观上、整体上、规划上去保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三统一的有力措施。

通常所说的“三同时”管理则是针对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即“三同步”方针中规定的“同步实施”这一关键要求去监督一切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有关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三同时”管理是国务院在1973年颁布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中对建设项目首先提出的环境保护工作原则。

设计统一规定

设计统一规定
中国五环 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满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满世劣质煤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版次
2版
项目代码:12152
第 1 页 共 18 页
设计统一规定
中国五环 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满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满世劣质煤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设计统一规定
版次
2版
项目代码:12152
第 2 页 共 17 页
设计统一规定
版次
2版
项目代码:12152
第 4 页 共 17 页
(1)电缆: a) 总降压站与装置变电所之间的 35kV、10kV 电缆及相关的辅助电缆(控制电缆、 信号电缆等)交接点为: 总降压站与装置变电所的 35kV 电缆交接点在装置变电所的 35kV 变压器的高压接线 端。 总降压站与装置变电所的辅助电缆(控制电缆、信号电缆等)的交接点在装置变电 所内的开关柜、变压器接线端子处。 b) 装置变电所向界区外供电,电缆交接点在装置变电所 10kV 开关柜或低压配电屏 出线开关接线端子处。 c) 中央控制室的电力电缆交接点在中央控制室内配电屏内进线开关接线处。 (2)光缆:总降压站与装置变电所之间的光缆交接点在装置变电所的光纤盒处。
Q/WH PIM-A82 附录 C
4.5 其它编码规定 4.5.1 设备位号编码
设备和材料类别码 装置码 工序或主项码 顺序号 数量码
示例:P03101A/B/C P 设备材料码,03 煤气化装置,1 煤气化工序, 01 顺序码, A/B/C 表示 3 台。
4.5.2 物料点号编码 系列号装置码工序码或主项码 顺序号
4.2 项目 WBS 各装置名称、装置码按照附件 2 执行。工序及主项的名称及编码由各设计单位根据

机泵专业基础设计统一规定new

机泵专业基础设计统一规定new
(4)往复式压缩机的易损件较多,如气阀、活塞环、填料、十字头滑靴等,易 造成往复式压缩机连续运行周期短,故对连续运行的往复式压缩机应设置备用机组。
(5)当压送易燃易爆气体时,往复式压缩机一般采用增安型或隔爆型电动机驱 动,电动机的冷却可采用循环水冷却或空气冷却。
(6)往复式压缩机的气缸和活塞填料函的冷却采用循环水,如循环水无法满足 要求,则采用专门软化水站提供的软化水冷却。较小的机组冷却采用循环水。填料 函如需要采用油冷却,应在数据表中指出。
T07006-45-MP81 版次:0
1 转动设备 1.1 总则 1.1.1 本规定适用于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中各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上涉及 到的各种型式的压缩机、风机和泵类设备的一般要求。基础设计深度应符合 SHSG-033-98《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内容规定》。 1.1.2 装置中专利商或工程公司有特殊规定的设备和机械,按相应规定执行。 1.1.3 机泵设备的选型、设计必须严格遵守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 1.1.4 初步设计阶段需编写数据表及必要的设计文件。 1.1.5 气象及地质条件见项目统一规定。 1.1.6 公用工程条件见项目统一规定。 1.1.7 机械和泵中所配置的静设备标准,国内采购的执行静设备相关标准,国外采 购的执行 ASME 和 TEMA 标准。 1.1.8 超高压压缩机应遵守专利商及有经验制造厂的工程规定及要求。 1.1.9 API682 标准应只在部分关键泵上采用,应在数据表中明确指出。 1.1.10 电气及仪表相关标准见相关专业标准。 1.1.11 所有机泵设备订货需要供货商带配对法兰和相应的紧固件和密封件。 1.1.12 装置中重要工艺流程泵必须按 API 标准选用,公用系统及一般用途的机泵可 以按 ISO,ASME 标准或国内标准要求选用。泵的具体选用标准在设备数据表中列出。 1.1.13 设计选型中对于设备使用年限应按照至少 20 年考虑,关键和无备机的重要 设备必须达到连续运行不少于三年的要求。输送工艺气体的离心式压缩机应至少不 间断运行 5 年。应通过标准化的手段,尽可能减少运行期间备件的储备量。 1.1.14 专有设备的设计选型应满足专利商的技术要求。 1.1.15 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应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安全和卫生标准要求。距设 备 1 米处测得的噪音不得超过 85dB(A)。噪音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降噪措施满足要 求。 1.2 设计一般标准规范 1.2.1 机泵设备应遵守下列标准规范或与之相当的标准(包括修订和增补内容)。 1.2.2 标准规范见表 4.14-1

工艺系统专业工程统一规定

工艺系统专业工程统一规定

工艺系统专业工程统一规定工艺系统专业工程统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规范工艺系统专业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并提供相应的标准和指导,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一、设计阶段规定:1. 设计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可行性。

2. 设计人员应充分考虑工程所处环境和条件,合理选择材料、设备和工艺流程,以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二、施工阶段规定: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2. 施工单位应组织和管理施工人员,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职业素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质量。

三、验收阶段规定:1. 验收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并具备安全使用的条件。

2. 验收机构应认真执行验收程序,实施现场检查和测试,对工程的结构、设备、工艺流程等进行全面评估和检验。

四、其他规定:1. 项目甲方应密切监督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工程项目涉及的相关材料、设备和工艺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

3. 工程项目涉及的技术问题和争议应及时解决,避免对工程进度和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4. 工程项目竣工后,相关方应对工程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以上规定适用于工艺系统专业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

有效执行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提高工艺系统专业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推动工艺系统专业的发展和进步。

五、质量控制规定:1. 设计阶段质量控制:a) 设计人员应进行充分的前期调研和数据收集,确保设计方案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b) 设计人员应进行合理的风险评估和安全分析,确保设计方案的安全性。

c) 设计人员应与相关专业人员充分沟通和合作,确保设计方案的全面性和协调性。

2.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a)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施工,并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案。

总图专业设计统一规定

总图专业设计统一规定

总图专业设计统一规定版次 REV. 升版日期 DATE 说 明 DESCRIPTION设计阶段 DES.PHASE 初步设计项目代号:PROJECT CODE201521装置: JOB业主 OWNER : 山东晋煤明升达化工有限公司编制: DESIGNED 项目 PROJECT :晋煤明升达40.60项目校核: CHECKED 批准: APPROVED 批准日期: APPD. DATE文件编号 DOC.NO.:该文件所含内容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复制、泄露、或供他人使用。

THIS DOC. IS THE PROPERTY OF EAST CHINA ENGINEER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E CO. LTD UNAUTHORIZED目 录1.设计范围 (2)2.设计采用的标准规范 (2)3.工程设计规定 (2)4.竖向布置及场地排雨水 (4)5.厂内道路、地面铺装及小型构筑物 (4)6.管线综合 (5)7.汽车运输设施 (5)8.绿化 (6)1.设计范围本规定适用的设计工作范围包括:1) 厂区总平面设计2) 厂区竖向设计(含竖向、铺砌、护坡、挡土墙等设计)。

3) 厂区道路、装卸场地设计4) 厂区管线综合及绿化规划设计2.设计采用的标准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 SH/T3053-2002《石油化工厂区竖向布置设计规范》 SH/T3013-2000《石油化工厂内道路设计规范》 SH/T3023-2005《石油化工企业厂区绿化设计规范》 SH3008-200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总图制图标准》 GB/T50103-201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石油化工厂区管线综合设计规范》 SH/T3054-2005《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22-19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2012《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JTG D40-2011《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 DL/T5032-2005《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2006备注:1)标准规范并不限于上述要求,如有必要时,还应执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

管材设计技术统一规定

管材设计技术统一规定

安徽华塑100万吨PVC项目一期工程管道材料专业施工图设计统一规定1.目的在工程设计中为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设计的要求,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化工装置管道材料控制专业的工程设计。

2.2本规定适用于工艺及仪表流程图和公用工程流程图中所示的配管材料。

专利商提供的标准零件或随同其标准设备(或整套设备)提供的配管系统,则应该遵守专利设备生产厂的设计条件标准。

2.3与设备、仪表的连接处,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如下:(1)设备管口配对法兰不随设备带来时,设计应提供配对的法兰、垫片、螺栓、螺母(不包括非标法兰、垫片和紧固件)。

(2)与仪表连接管线上的第一个切断阀及配对的法兰、垫片、螺栓和螺母。

(3)与安全泄放阀配对的法兰、垫片、螺栓和螺母。

2.4本规定不适用于设备管口上特殊用途的配对法兰、垫片、螺栓、螺母。

2.5本规定管件不包括特殊用途的管件(如疏水阀、安全阀、限流孔板、爆破板、过滤器、视镜、事故淋浴、洗眼器、阻火器以及小型换热器)。

3.设计规定3.1设计中采用的标准、规范、规定(不限于此)HG20553-1993—化工配管用无缝及焊接钢管尺寸选用系列GB/T8163-2008—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6479-2000—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9948-2006—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GB3087-1999—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5310-1995—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T18984-2003—低温管道用无缝钢管GB/T14976-2002—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3091-2008—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13793-2008—直缝电焊钢管GB/T9711.1-1997—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1部分:A级钢管SY/T5037-2000—低压流体输送管道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GB/T12771-2008—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HG/T20537.3-2004—化工装置用奥氏体不锈钢焊接钢管技术要求HG/T20537.4-2004—化工装置用奥氏体不锈钢大口径焊接钢管技术要求GB2882-1981—镍及镍铜合金管GB/T2054-2005—镍及镍铜合金板GB/T3624-1995—钛及钛合金管GB/T3621-2007—钛及钛合金板材GB/T12459-2005—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3401-2005—钢板制对焊管件GB/T14383-1993—锻钢制承插焊管件GB/T14626-1993—锻钢制螺纹管件HG/T20592~20635-2009—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HG/T21637-2004—化工管道过滤器HG21547-1993—管道用钢制插板、垫板、8字盲板HG/T3690-2001—工业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HG/T3691-2001—工业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HG/T3706-2003—工业用孔网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HG/T3707-2003—工业用孔网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件GB/T4219-1996—化工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18998.2-2003—工业用氯化聚乙烯(PVC-C)管道系统管材HG20520-1992—玻璃钢/聚氯乙烯复合管道设计规定HG/T21562-1994—衬聚四氟乙烯钢管和管件HG/T21636-1987—玻璃钢/聚氯乙烯(FRP/PVC)复合管和管件HG/T21633-1991—玻璃钢管和管件HG/T20538-1992—衬塑(PP、PE、PVC)钢管和管件HG/T21501-1993—衬胶钢管及管件GB/T7306.2-2000—55°密封管螺纹第1部分圆锥内螺纹与圆锥外螺纹GB/T12716-2002—60°密封管螺纹GB/T901-1988—等长双头螺柱B级GB/T5782-2000—六角头螺栓GB/T5785-2000—六角头螺栓细牙GB/T6170-2000—I型六角螺母GB/T6171-2000—1型六角螺母细牙GB/T13927-1992—通用阀门压力试验GB/T12221-2005—金属阀门结构长度GB/T12224-2005—钢制阀门一般要求GB/T12234-2007—石油、天然气工业用螺柱连接阀盖的钢制闸阀GB/T12235-2007—石油、石化及相关工业用钢制截止阀和升降式止回阀GB/T12236-2008—石油、化工及相关工业用钢制旋启式止回阀GB/T12237-2007—石油、石化及相关工业用的钢制球阀GB/T12238-2009—通用阀门法兰和对夹连接蝶阀SH/T3064-2003—石油化工钢制通用阀门选用、检验及验收GB150-1998(2002)—钢制压力容器GB50316-2000(2008版)—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235-19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19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02—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059-2001—石油化工管道设计器材选用通则SH/T3129-2002—加工高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管道设计选材导则ASME B36.10M-2004—焊接和无缝锻钢管ASME B36.19M-2004—不锈钢管ASME B16.1-1998—铸铁管法兰及法兰配件ASME B16.3-1998—可锻铸铁螺纹管件ASME B16.5-2003—管法兰和法兰管件ASME B16.9-2007—工厂制造的锻钢对焊管件ASME B16.11-2001—承插焊和螺纹锻钢管件ASME B16.25-2003—对焊端部ASME B16.28-1994—钢制对焊短半径弯头和回弯头ASME B16.47-1996—大直径钢法兰(NPS26至NPS60)MSS SP-43-1991(R1996)—锻制不锈钢对焊管件MSS SP-83-1995—承插焊端和螺纹端钢制活接头MSS SP-95-2000—异径短节MSS SP-97-2001—承插焊端、螺纹端和对焊端支管台ASME B1.1-2003—英制螺纹ASME B1.20.1-1992—通用管螺纹ASME B16.20-2000—管法兰用金属垫片—环连接垫、缠绕垫和包覆垫ASME B16.21-2005—管法兰用非金属平垫片ASME B16.34-2004—法兰端、螺纹端和焊接端阀门ASME B16.10-2000—阀门面至面及端至端的尺寸API598-2004—阀门的检验和试验API600-2001—螺栓连接阀盖的钢制闸阀API602-1998—紧凑型钢制闸阀BS5352-1991—口径≤50mm钢制闸阀、截止阀和止回阀BS1873-1991—钢制截止阀、截止止回阀和止回阀API594-2004—对夹型和凸耳型止回阀API599-2002—法兰、螺纹和对焊连接的金属旋塞阀API608-2002—法兰端、螺纹端和焊接端金属球阀BS5351-1991—钢制球阀API609-1997—双法兰型、凸耳型和对夹型蝶阀BS1868-1991—钢制止回阀(法兰端和对焊端)ASME B31.1-2004—动力管道ASME B31.3-2008—化工厂和石油炼制厂管道3.2设计文件组成设计规定文件组成包括:3.2.1管道材料设计技术统一规定(即本规定)3.2.2管道材料等级索引3.2.3管道材料等级表3.2.4支管连接表3.2.5壁厚表3.3特殊要求个别工号(序)由于用户的特殊要求以及有关规范的具体数据,与本规定相矛盾时,在征得本专业同意后,按该工号(序)特殊要求,另行规定执行。

结构设计统一技术措施(两篇)

结构设计统一技术措施(两篇)

引言概述:结构设计是工程项目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设计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经济效益。

在实际工程中,为了统一技术标准和提高施工效率,结构设计需要遵循一系列的统一技术措施。

本文将详细阐述结构设计统一技术措施(二),旨在帮助设计师和施工方了解并正确应用这些技术措施,从而达到工程的优化效果。

正文内容:一、基础处理1.地基勘察:在进行结构设计前,进行详细的地基勘察是非常重要的。

包括地质勘察和地下水位勘察,以便合理评估地基承载能力和地下水对结构的影响。

2.基础设计:根据地基勘察结果,合理设计基础的类型和尺寸。

包括选定适当的基础形式、计算合理的承载能力和抗浮力等。

二、结构材料选用1.混凝土与钢筋:在结构设计中,合理选用混凝土和钢筋的性能参数和等级。

确保混凝土强度和密实性的合理控制,以及钢筋的抗拉承载力和抗腐蚀性能的充分考虑。

2.其他材料:如砖石、木材、玻璃等也需要根据具体工程需求进行选用。

考虑材料的可靠性和经济性,以及与混凝土和钢筋的协调使用。

三、结构形式选择1.框架结构:适用于大跨度、多层建筑,具有较好的刚性和抗震性能。

选择合理的框架节点连接形式和材料使用比例。

2.钢结构:适用于大跨度、高层、超高层建筑。

选用合理的钢材型号和防腐措施,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3.砖混结构:适用于小跨度、多层住宅建筑。

选用合理的砖与混凝土的配比和墙体厚度,以及合适的砌筑工艺。

四、施工工艺控制1.施工程序:根据结构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确保施工过程中各个节点的顺利衔接和质量控制。

2.施工质量控制:对各工序进行严格质量控制,特别是混凝土浇筑和钢筋安装工序。

包括保证混凝土的配合比和施工工艺的合理控制,以及钢筋的尺寸和位置的准确测量和安装等。

五、工程验收与监督1.结构验收:在工程竣工阶段,对结构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结构符合设计要求。

包括强度检测、尺寸检测、设备安装的合格性等。

2.施工监督:由专门的监理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指出问题和改进措施。

上海化学工业区工程设计阶段统一规定-02版

上海化学工业区工程设计阶段统一规定-02版

上海化学工业区工程设计阶段统一规定(第02版)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二〇〇五年三月第1页共39页第一章总则1.1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化学工业区内建设项目,作为编写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基本依据之一。

1.2 本规定中所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1.3 本规定的发布、修订和解释单位为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第二章上海化学工业区基本概况2.1 地理位置上海化学工业区位于杭州湾北岸,距上海市中心60 公里;北以沪杭公路为界,南临杭州湾,东至奉贤区南竹港出海口,西临金山区龙泉港出海闸,总规划面积29.4平方公里。

2.2 化工区的有关批复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上海化学工业区列为市级工业区的批复》(沪府[1999]1号,1999年1月5日)❖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对上海化学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沪规划[1999]402号,1999年6月7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计委关于上海化学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计产业[2002]282号,2002年2月27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化学工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沪环保管[2000]37号,2000年1月27日)第2页共39页❖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上海化学工业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2]44号,2002年2月25日)2.3 化工区内的建设项目情况以下为化工区内的建设项目的统计数据(至2005年03月31日)。

2.3.1 主体化工生产项目区内化工主体建设项目一览表第3页共39页第4页共39页2.3.2 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上海化学工业区配套建设项目一览表上海化学工业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一览表第5页共39页注: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将根据需求,分期、分批建成投入使用。

第三章自然气象3.1 气候特征上海化工区位于北亚热带、东亚季风盛行地区,属温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模版(2篇)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模版(2篇)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模版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⑴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⑵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属于甲、乙类物品和易燃品、剧毒品,必须有所在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鉴定书。

⑶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②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③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

④设备选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⑤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审查初步设计方案时,应有安全技术、设备、生调、仪表等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5.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6.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验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均不能验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模版(2)一、引言创建、改进、扩展工程“三同时”制度是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能够同步进行,避免因一项工作滞后而影响整体进度。

本模板旨在提供一套全面的“三同时”制度,以指导工程项目的管理。

二、背景工程项目中,经常出现各种工作同时进行,但往往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机制,导致工作进度不协调,甚至出现重复的情况。

因此,制定和完善工程“三同时”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三、目标1. 确保各项工程项目能够同步进行,加强协调与配合。

国内项目设计文件编制统一规定

国内项目设计文件编制统一规定

国内项目设计文件编制统一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天津设计院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目次1 总则22 栏目和图章23 图纸的图幅和图面24 工程项目文件号的编制35 设计文件版次的编制66 设计文件名目的编制77 设计文件字体及排版的编制77.1非表格类文本文件的编制77.2表格类设计文件的编制 97.3 CAD设计图纸中字型、字高、图幅及线宽的规定108 CAD文件图层规定129 CAD文件线型颜色设置13总则为了统一天津设计院国内工程设计文件出版的格式和编制方法,提升设计的成品质量,以习惯设计文件治理及业主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统一了各类设计文件(包括各类文本文件及CAD图形文件)的编制格式、编制方法和编制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设计院承揽的设计文件出版的编制。

本规定未涉及内容仍执行《石油地面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程》SY/T 0 009和《石油天然气工程制图标准》SY/T 0003中的有关规定。

本规定中统一的字高和高宽比,各专业在一样情形下应按规定执行,但专门情形下,可按照绘图要求做局部调整。

若有些专业需要变动较大时,应向技术质量部提出申请备案,通过批准后,相应专业整体调整。

如果业主对设计文件编制有专门要求,则项目组可编制统一规定,该项目按统一规定执行即可。

栏目和图章勘察设计文件常用的栏目和图章有图纸标题栏(简称图标栏)、分段图纸标题栏(简称分段图标栏)、会签栏、倒文件号栏(简称倒角栏)、修订栏。

各栏目及图章格式见作业文件Q/SY-GDJ-JS-ZZ005-2011《设计文件编制规定》中的有关模板。

设计图中其它文表格式见SY/T0009《石油地面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程》的要求。

图纸的图幅和图面一样规定图纸的图幅宜采纳SY/T0003《石油天然气制图标准》中A1、A2、A3、A4差不多图幅,幸免使用A0及其加长和其他图幅的加长图纸,具体项目需要时,可由项目要求统一按一种图幅出图。

设计图纸图面制图标准按照S Y/T0003《石油天然气制图标准》执行,勘察图纸图面制图标准按照SY/T0 051《岩土工程勘察制图标准》执行,其他行业或业主有专门要求的项目按照有关行业标准或具体项目要求执行。

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颁布日期】2007-06-26【实施日期】2007-09-01【有效性】有效【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分类和分级第五条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制度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合规性原则:所有设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设计方案合法合规。

2. 质量保证原则:设计工作应以质量为核心,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安全优先原则: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工程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设计缺陷引发的安全事故。

4. 经济合理性原则:设计方案应兼顾经济性,合理控制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5. 环境保护原则:设计应考虑环境保护,力求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具体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设计前期准备在项目启动之初,必须明确设计任务书,包括设计范围、标准、预算和时间节点等。

同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收集必要的资料和数据,为设计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设计团队组建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组建由不同专业背景的设计人员组成的团队。

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确保设计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三、设计过程管理设计过程中,应实行阶段性审查和审批制度。

每个设计阶段完成后,都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

同时,设计变更应严格控制,任何变更都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四、质量控制建立和完善设计质量控制体系,对设计成果进行多轮次的内部审核和校核。

确保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无误,满足施工要求。

五、进度管理设计进度应与整体工程进度相匹配,制定详细的设计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进行跟踪和调整,确保设计工作按计划推进。

六、成本控制在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成本因素,通过优化设计方案、选用经济合理的材料和工艺等措施,有效控制工程成本。

七、信息沟通与协调加强设计团队与业主、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及时反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设计问题。

八、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设计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设计文档进行归档保存,便于日后查询和追溯。

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工程设计统一规定一、设计规范:1、工艺专业:1)《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5)《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6)《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20087)《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50126-2008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10)《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11)《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12)《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0801-200613)《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14)《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和深度统一规定》HG/T20519-200915)《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HG/T20546-200916)《管架标准图(一)~(五)》HG/T21629-199917)《钢制管法兰、垫片和紧固件》HG/T20592~20635-200918)《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200819)《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0820)《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200521)《石油化工合理利用能源设计导则》SH/T 3003-200022)《石油化工企业燃料气系统和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设计规范》SH3009-200123)《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SH 3010-200024)《石油化工工艺装置设备布置设计通则》SH 3011-200025)《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 3024-199526)《石油化工企业总体布置设计规范》SH/T 3032-200227)《石油化工企业工艺装置管径选择导则》SH/T 3035-200728)《石油化工管道伴管和夹套管设计规范》SH/T 3040-200229)《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 3047-199330)《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3501-20022、设备专业: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R1001-2008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发(2003)第373号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4)《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3-20075)《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6)《管壳式换热器》GB151-19997)《钢制卧式容器》JB/T4731-20058)《钢制塔式容器》JB/T4710-20059)《补强圈》 JB/T4736-200210)《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JB/T4746-200211)《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4730-200512)《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200813)《碳素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3274-200714)《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GB713-200815)《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板》GB3531-200816)《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3280-200717)《钢制化工器设计基础规定》HG20580-199818)《钢制化工容器材料选用规定》HG20581-199819)《钢制化工容器强度计算规定》HG20582-199820)《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定》HG20583-199821)《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HG20584-199822)《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定》HG20585-199823)《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JB4732-9524)《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锻件》NBT47008-201025)《低温承压设备用低合金钢锻件》NBT47009-201026)《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NBT47010-201027)《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JB/T4711-200328)《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4-201129)《承压设备焊接规程》NB/T47015-201130)《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HG/T20592~20635-200931)《钢制人孔和手孔》HG21514~35-200532)《压力容器视镜》HG/T21619-20-198633)《补强管》 HG/T21630-199034)《鞍式支座》JB/T4712.1-200735)《腿式支座》JB/T4712.2-200736)《耳式支座》JB/T4712.3-200737)《支承式支座》JB/T4712.4-200738)《化工设备吊耳及工程技术要求》HG/T21574-200839)《塔顶吊柱》HG/T21639-200540)《塔器设计技术规定》HG20652-199841)《丝网除沫器》HG/T21618-19983、总图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3024-19955)《石油化工厂区竖向布置设计规范》SH/T3013-20006)《石油化工厂内道路设计规范》SH/T3023-20057)《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规范》SH/T 3033-20078)《石油化工企业厂区绿化设计规范》SH3008-20009)《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10)《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2)《石油化工厂区管线综合设计规范》SH/T3054-200513)《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14)《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1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16)《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9317)《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0218)《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4、土建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3)《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904)《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5)《砌体结构设计规范》(2002 年局部修订)GB50003-20016)《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9)《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200110)《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11)《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12)《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GBJ101-871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1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1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16)《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17)《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18)《石油化工企业建筑设计规范》SHJ17-9019)《化工建筑涂装设计规定》HG/T 20587-9620)《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 20571-9521)《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2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 年版)GB 50021-20012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012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2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 年版)GB 50009-20012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8)《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29)《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30)《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9631)《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200832)《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200833)《烟囱设计规范》GB 50051-200234)《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35)《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36)《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 50077-200337)《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83-199738)《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200139)《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40)《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0341)《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934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4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 50203-20024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4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46)《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47)《石油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453-200848)《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 14907-200249)《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 8923-200850)《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51)《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200652)《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200953)《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2:200254)《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设计规程》CECS117:200055)《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CECS 138:200256)《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CECS 200:200657)《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 GJ 3-201058)《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 8-20075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60)《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0261)《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82-916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6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64)《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 118-9865)《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 138-200166)《石油化工企业排气筒和火炬塔架设计规范》SH 3029-199167)《石油化工塔型设备基础设计规范》SH 3030-200968)《石油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453-200869)《石油化工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H/T 3147-200470)《钢制储罐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473-200871)《化工设备基础设计规定》HG/T 20643-9872)《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HG/T 20665-199973)《化工、石油化工管架、管墩设计规定》HG/T20670-200074)《化工、石化建(构)筑物荷载设计规定》H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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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66-199932)《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137-200133)《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199934)《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定》DL/T5056-199635)《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200436)《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37)《高压电缆选用导则》DL/T401-200238)《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CECS3-20066、仪表1) 《过程测量和控制仪表的功能标志及图形符号》HG/T20505-20002) 《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的规定》HG/T20638-983) 《自动化仪表选型规定》HG/T20507-20004) 《控制室设计规定》HG/T20508-20005) 《仪表供电设计规定》HG/T20509-20006) 《仪表供气设计规定》HG/T20510-20007) 《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20511-20008) 《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HG/T20512-20009) 《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HG/T20513-200010) 《仪表及管线伴热和绝热保温设计规定》HG/T20514-200011) 《仪表隔离和吹洗设计规定》HG/T20515-200012) 《自动分析器室设计规定》HG/T20516-200013) 《可编程控制器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700-200014) 《化工企业化学水处理系统监测控制设计条件技术规定》CD100A19-8915) 《调节阀口径计算设计规定》CD50A12-8416)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17) 《用差压装置测量液体流量第一部分安装在充满流的园形截面管道中的孔板,喷咀和文丘里管》ISO5167-118) 《自控安装图册》HG/T21581-20101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7、消防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 年版)3)《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5)《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7)《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9)《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2006]42 号1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 年实施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部分)8、给排水1)《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50106-20013)《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0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 年版)》GB50015-2003(2009 年版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7)《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078)《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20039)《化工企业化学水处理设计技术规定》HG/T20653-1998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12)《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3)《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14)《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1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 1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17)《化工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91 1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9)《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1998 20)《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1998 21)《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合订本)S1~S3(2008 年版)9、暖通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2)《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HG/T 20698-2009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9)《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50114-200110)《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2)《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13)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详细设计内容和深度的规定HG/T 20656-1998二、工程名称、工程号:工程名称: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万吨/年过氧化氢装置项目工程号:BH1136三、施工图图号编制规定工艺:系统设计阶段:BH1136-G01-XX安装设计阶段:BH1136-G02-XX设备:BH1136-S XX总图:BH1136-ZXX土建:BH1136-T XX电气:BH1136-D XX仪表:BH1136-K XX消防:BH1136-X XX给排水:BH1136-P XX暖通:BH1136-NXX四、工艺管道编号原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
4条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一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³)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条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口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2条屋面上部优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条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条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p.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家住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条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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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
2 . 工程编号:100409
3 . 设计阶段:施工图
4 . 子项号及子项名称
5 . 专业代号
Z总图: W外管、S给排水、D电气、Y仪表、T土建、N暖通、R热力、G工艺
6 . 土建图纸编号
建议:建筑专业用01 结构专业用02
01-00 (建筑专业图纸目录)〖例〗干燥袋滤车间 S09008-03T-
02-00 (结构专业图纸目录)7 . 图幅:除表格外,尽量用A1、A2(少用加长)
总图、外管及工艺大平面配管可采用A0
8 . 字体及字号
8 . 1 字体:长仿宋体
8 . 2 字号
8 . 3 所有英文字母的高宽比为0.6
8 . 4 在极端情况下,各种字高不能小于2.5mm
工艺及管道设计统一规定
1. 项目名称、工程号、子项号及图纸编号等规定按照项目总的统一规。

2.设计执行的标准和规范
《化工设计施工内容和深度统一规定》HG20519-9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HG20592-20614-200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
《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HG20546-1992
《化工设备基础设计规定》HG20643-92
《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HG/T20679-1990
《化工装置管道材料设计规定》HG/T20646-1999
《化工装置管道机械设计规定》HG/T20645-1998
《化工厂管架设计规定》HG/T20670-1989
《管架标准图》HG/T21629-1999
《变力弹簧支吊架》HG/T20664-1998
原劳动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
《设备、管道的蒸汽伴管加热系统设计规定》CD42A20-83
《蒸汽全夹套加热系统设计规定》CD42A21-83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1999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2002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01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2005
《碳钢、低合金钢无缝对焊管件》HG/T21635-1987
《化工配管用无缝及焊接钢管尺寸选用系列》HG/T20553-1993(II系列管)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1989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19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1998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203-83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用泵)》HGJ207-83
《中低压化工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09-83
《圆筒形钢制焊接贮罐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10-83
《化工塔类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11-85
《金属焊接结构湿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12-85
《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HGJ215-8
3.有关规定
3.1 工艺管架按HG/T21629-1999,标准管架图选用。

特殊需要也可以特定设计,但应发布特殊管架图。

3.2 管道布置设计规定
4.2.1 管道坡度
蒸汽 5/1000
蒸汽冷凝水 3/1000
工业水、纯水 3/1000
冷冻水及冷冻回水 3/1000
空气、氮气 4/1000
真空 3/1000
催化剂、乳化剂、分散液 5/1000-1/100
胶乳液 1/100-2/100
排空 1/1000
污水 3/1000-5/1000
埋地管道的坡度不小于0.3%。

3.2.2 管道间距
管墩、管架上并排敷设的管道不论有无隔热层,其净距不得小于50 mm,法兰外缘与相邻管道的净距不得小于25 mm,管道外壁或管道隔热层的外壁的最突出部分,距管架或构架立柱、建筑物墙壁或管沟壁的净距不应小于100 mm;
阀门手轮间净距不应小于100 mm;
管道穿越平台时距开洞边净空不应小于25 mm;
计算管道间距时应考虑管位移及其方向;
3.2.3 管道净高和埋设深度
在人员通行处管道底部的净高不宜小于2.2 m,需通行车辆处,管底的净高视车辆的类型有所不同,通行小型检修机械或车辆时不宜小于3.0 m,通行大型检修机械或车辆时不应小于4.5 m;
埋地管道的埋深,一般区域为管顶距地面不宜小于0.5 m或冻土层以下,在室内或室外有混凝土的地面,管顶距地面不宜小于0.3 m,通行机械车辆的通道下,不宜小于0.75 m或采用套管保护;
3.2.4 阀门布置
阀门应设在容易接近、便于操作、维修的地方,成排管道(如进出装置管道)上的阀门应集中布置,必要时可设置操作平台及梯子;
垂直管道上阀门的安装高度(阀门手轮中心与操作面的距离)宜为1.3 m,不宜超过1.8 m,当阀门手轮中心高度超过操作面2 m时,可采取设置梯子、活动平台、平台、延伸杆等措施;
安全阀应直立安装并靠近被保护设备或管道,安全阀的出口应高于放空总管,且出口管道不得有袋形,否则应采取排液措施;
3.2.5 设备标高、设备定位
除压缩机、大型风机以轴中心线标高标注外,其它所有设备以设备支承点标高标注:
塔类、立式容器、立式反应器、立式换热器以设备中心线定位;
卧式换热器、卧式容器、卧式反应器以设备中心线和鞍座定位;
机泵以轴中心线和出口定位;
压缩机、大型风机以轴中心线和进口定位;
4. 管道材料等级
管道材料须遵循本项目管道材料等级表及管道壁厚表。

在确定管子壁厚时,按下述原则进行:
3.大管径风管(300以上)采用直缝焊接管或板卷管,壁厚4mm及以上。

4.仪表风IA管采用镀锌(里外都镀锌)管,为英制管,全部采用法兰连接(已和内蒙古甲方达成共识)管子标准为《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01。

5.其他
本项目的图签采用葫芦岛锦化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Dasfiasf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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