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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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95)(秘密);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2003年版)(内部发行);《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DBJ08—49—96)(内部发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RFJ1—98)(秘密);《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1—97)(秘密);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2001年版);
《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2004年合订本)(FJ01、02、03、04);
《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2004年合订本)(FG01、02、03);
《防空地下室通风设计》(2004年合订本)(FK01、02);
《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2004年合订本)(FS01、02);
《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2004年合订本)(FD01、02);
《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建筑工程》(2002RJ);
《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结构工程》(2002RG);
《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通风工程》(2002RF);
《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给水排水工程》(2002RS);
《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电气工程》(2002RD);
《人民防空工程大样图集——防护密闭门门框墙》(2002RM);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图集》(RFJ01—2005);
《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97沪防—561、562)等等。

人防工程防化等级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防化等级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防化等级设计规范一、引言人防工程是指用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救护的防护设施,其设计等级应根据周围环境和可能的危害程度确定,以确保其有效性。

本规范为一般人防工程的防化等级设计提供指导,以确保人防工程能够应对各种化学、生物和放射性危害。

二、术语和定义本规范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采用以下标准进行解释。

1.人防工程:用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救护的防护设施,包括地下避难所、防空洞、防爆室等。

2.防化等级:根据可能的化学、生物和放射性威胁,对人防工程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3.化学危害等级:根据可能的化学危害情况,对人防工程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4.生物危害等级:根据可能的生物危害情况,对人防工程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5.放射性危害等级:根据可能的放射性危害情况,对人防工程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化学危害等级主要针对可能的毒气、毒物溶液和爆炸物等威胁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根据威胁物质的性质、浓度、温度和危害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低、中、高和特高。

1.低等级化学危害:主要指低浓度有害气体、低毒物溶液和中低能燃烧物等。

对应的人防工程设计要求包括通风系统、防尘和过滤装置等。

2.中等级化学危害:主要指中浓度有毒气体、中毒物溶液和可燃物等。

对应的人防工程设计要求包括密闭结构、自动报警系统、氧气供给设备等。

3.高等级化学危害:主要指高浓度有毒气体、高毒物溶液和易爆燃烧物等。

对应的人防工程设计要求包括防化服装和装备、防毒过滤器和粉尘清除设备等。

4.特高等级化学危害:主要指极高浓度有毒气体、剧毒溶液和高度易爆物等。

对应的人防工程设计要求包括全封闭结构、自给自足的生存环境、紧急救援设备等。

生物危害等级主要针对可能的病原体、细菌和病毒等威胁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根据传播途径、传染性和致病性,划分为四个等级:低、中、高和特高。

1.低等级生物危害:主要指传染性较低的病原体和细菌等。

对应的人防工程设计要求包括通风系统、消毒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等。

人防工程防化等级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防化等级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防化等级设计规范随着现代战争地球化、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各种安全威胁和风险愈演愈烈,防空防化建筑也成为了现代国家安全防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提高人防设施的建设水平,加强对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人防工程防化等级设计规范应运而生。

一、规范概述设计规范主要面向的是在建设人防设施时,保障设施的防化性能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规范包括了设计防化等级的原则、分类、计算方法验收指标、施工质量控制等方面内容。

二、设计原则1.安全性原则:在建设人防设施时,必须保障设施的防化性能达国家规定的要求,确保人防设施的有效性。

2.经济性原则:在符合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建设人防设施应尽量节约资金,提高经济效益。

3.可维护性原则:重点保障人防设施的可维护性能力,尽量减少复杂性,使人防设施的维护、检修工作方便快捷。

三、分类设计规范将人防工程的防化等级分为5级,不同的防化等级适用于不同的场所和入侵程度。

不同防化等级的分类如下:1.防化等级一:适用于城市防空人防掩体、防空地下工程等场所,可承受小剂量氢氧化铝、光气等气体的攻击。

2.防化等级二:适用于二线、三线通讯兵营加强屋、防护工程、防护掩体等场所,可承受少量磷甲烷、光气等气体的攻击。

3.防化等级三:适用于军事战斗机场、飞机掩体、防护建筑等场所可承受少量磷化氢、光气等气体的攻击。

4.防化等级四:适用于地下机场、核反应堆、实验室等场所,可承受少量氢氯酸、病毒等高浓度气体的攻击。

5.防化等级五:适用于重要的战略中心、要塞、军事营地、防空指挥中心等场所,可承受高浓度气体的攻击。

四、计算方法1,防化等级一、二、三:计算气体浓度的方法参考GB9473T988氢氟酸气体浓度计算方法,计算爆炸辐射的方法参考6.8节的规定。

2.防化等级四、五:计算气体浓度的方法应参考GB20402-2014核泄漏事故防护技术标准,计算辐射对人的伤害等级的方法参考9.2节的规定。

五、验收指标1•防化等级一、二、三:应在现场抽样检测进口风流是否侵蚀等,符合验收指标的才可通过验收。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主讲:周建峰内容提要: 1.人防工程分类2.人防主体设计3.人防口部设计4.实例讲解5.自由提问一、人防的分类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3.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信.(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

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沪防-562;(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人防工程设计步骤: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1.防护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2)防护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8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m2;配套工程≤2400m2。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9号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J98-87,由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主编部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8]247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要求,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98/98,自一九九九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J98/8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安部共同负责管理,由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七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号《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对《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J98/87)进行全面修订。

本规范共分八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备,电气等。

本规范主要修订的内容有:一、增加了术语一章。

二、规定了可以在人防工程内设置避难走道,解决人员安全疏散的问题。

三、规定了人防工程内商场的疏散人数计算,但如工程所在地有可靠的实测数据,也可按工程所在地的人员密度指标来计算。

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

常用规范介绍(五)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内容提要:1.人防工程分类2.人防主体设计3.人防口部设计4.实例讲解5.自由提问一、人防的分类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3.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沪防-562;(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人防工程设计步骤: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1.防护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2)防护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8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m2;配套工程≤2400m2.2.抗爆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面积,在防护单元内划分抗爆单元;(2)抗爆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4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1000m2;配套工程≤1200m2;(3)当人防内部用墙体进行小房间布置时,可不划分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多层建筑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高层建筑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位;(4)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连通口处设置抗爆挡墙,可在临战时砌筑。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要求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要求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98—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二、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第3.1.7条需设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梁或垂壁底至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8m。
第二节系统的形式及设备布置
第3.2.1条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基础上或耐火极限不低于4h的承重构件上。
第3.2.2条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甲级防火门窗。
第三章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第一节防火和防烟分区
第3.1.1条人防工程内应采用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火分区应在人防工程各出入口最里一道密闭门的范围内划分。
二、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的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之内。
三、防火分区的划分宜与人防工程的防护单元相结合
安全出口门、楼梯、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表4.1.3
工程名称
安全出口门、楼梯的净宽(m)
疏散走道净宽(m)
双面布置房间
双面布置房间
电影院、礼堂、商场、展览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
1.50
1.50
1.80
医院
1.30

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

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

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物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提供有效的保护和撤离机制而制定的一套规范。

本文将从设计、建造、维护等方面介绍建筑物人防工程规范。

一、设计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规范要求:1. 安全出口的设置: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使用人数,合理设置安全出口的数量和位置,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撤离。

2. 防火墙和防火门的设置: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防止火灾扩散。

3. 抗震设计:考虑建筑物所处地区的地震情况,采取抗震措施,确保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能保持稳定。

4. 紧急疏散通道的设置:为了应对各种紧急情况,建筑物内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包括楼梯、走廊等。

5. 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在建筑物内设置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获得必要的信息和指引。

二、建造规范在建筑物的施工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的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建筑物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1. 建筑材料的选择:选择符合相关标准的建筑材料,避免使用劣质材料,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固。

2. 施工工艺的控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筑物的各项工程符合要求。

3. 防水、防潮措施:合理使用防水和防潮材料,确保建筑物内部干燥,并预防漏水等问题。

4. 消防设备的安装: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使用情况,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备,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等。

5. 通风和排烟系统:合理设计和安装通风和排烟系统,确保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和排放有害物质。

三、维护规范建筑物人防工程的维护是确保其长期有效性的关键。

1. 定期检查和维修:定期对建筑物进行检查,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部件,保持建筑物的功能正常。

2. 紧急通道的畅通:保持紧急通道的畅通,不堆放杂物,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撤离。

3. 消防设备的保养: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

4. 定期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紧急疏散演练,提高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人防设计规范范文

人防设计规范范文

人防设计规范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依据1.1目的本规范旨在规范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等环节,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提高人防工程的抵抗敌对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1.2依据本规范的制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人防工程实际需要等。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人防工程设计、施工和维护单位,涵盖地下防空洞、防空避难场所、防护工程等人防设施。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一节总体要求2.1设计准则人防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考虑到人员需求、自然环境、工程地质条件、消防安全、装备安装和使用等因素。

2.2安全性要求人防工程应具备足够的抗震、防爆和耐火能力,确保人员在遭受恶劣条件下的安全。

人防工程应设有合理的疏散通道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快速疏散。

第二节建筑设计要求2.4结构设计人防工程的结构设计应考虑到荷载、温度、湿度等因素,确保结构的稳定和耐久性。

2.5通风要求人防工程应考虑到通风要求,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和适宜的温湿度。

2.6照明和照明设备人防工程应设计合适的照明系统和照明设备,确保在应急情况下的良好照明。

第三章设施要求第一节消防设施要求3.1灭火设备人防工程应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进行灭火。

3.2火灾报警系统人防工程应配备火灾报警系统,能及时发出火灾警报并自动联动其他设备。

人防工程应设有清晰的疏散通道,并保证通道畅通无阻。

第二节人员生活设施要求3.4储物设施人防工程应设有储物设施,满足人员日常生活所需。

3.5环境设施人防工程应配备合适的环境设施,如卫生设备、饮用水设备等,确保人员在设施内的生活舒适度。

第四章维护要求第一节巡检维护4.1定期巡检人防工程应定期进行巡检,包括监测设备、消防设备、疏散通道等的工作状态和可用性。

4.2设备维护人防工程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第二节应急演练4.3定期演练人防工程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检验疏散通道、防护设施等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施行日期:2009年10 月1 日2 术语2.0.1 人民防空工程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而建造的防护建筑。

人防工程分为单建掘开式工程、坑道工程、地道工程和人民防空地下室等。

补充:也称为人防工事,是具有特殊功能的地下建筑。

2.0.2 单建掘开式工程单独建设的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

2.0.3 坑道工程大部分主体地坪高于最低出入口地面的暗挖工程。

多建于山地或丘陵地。

2.0.4 地道工程大部分主体地坪低于最低出入口地面的暗挖工程。

多建于平地。

2.0.5 人民防空地下室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具有预定防护功能的地下室。

2.0.6 防护单元人防工程中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

2.0.10 避难走道走道两侧为实体防火墙,并设置有防烟等设施,仅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3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3.1 一般规定3.1.2 人防工程内不得使用和储存液化石油气、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燃料。

3.1.3 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残疾人员活动场所。

3.1.4 医院病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

3.1.5 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

3.1.6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2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3 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可选择下列防火分隔方式:1 3.1.7条的规定;2 3.1.8条的规定;3)避难走道,该避难走道应符合本规范第5.2.5条的规定;(46944-953043.1.7 设置本规范第3.1.6条3款1项的下沉式广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同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式广场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广场内疏散区域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一、总则1.1目的和依据:规定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人防工程规划和设计,包括地下避难所、防空洞、防护建筑等。

二、规划设计2.1规划编制:根据城市布局、人口密度和人口分布情况,制定人防工程规划,注重地理位置和交通便利性。

2.2设计原则:确保避难所供应充足、合理布局,防空设施布局合理,结构牢固、安全可靠。

2.3设计要求:根据功能划分,规划设计避难所、洞壁、进退通道、排烟设施、供水排水设备等。

三、避难所设计3.1避难所分类:根据使用房间、人员容量和功能要求,将避难所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3.2结构设计:避难所的结构应具备抗震、抗爆、防火等能力,顶板和地板应能经受一定程度的爆炸冲击和地震作用。

3.3照明通风:避难所应保证充足的自然光照和通风条件,设置照明和通风设施。

3.4水、电、燃气供应:避难所应有独立的供水、供电和供燃气系统,确保长时间内正常供应。

四、进退通道设计4.1数量要求:根据避难所人数和使用面积,计算出合理的进出通道数量。

4.2宽度要求:通道的宽度应满足人员疏散的需要,通道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或墙壁,确保通道畅通。

4.3通道材料:通道材料应采用防火、耐腐蚀和耐冲击的材料,确保通道结构的稳定和安全性。

五、排烟通风设计5.1设计要求:避难所内应设置排烟设施,确保正常的空气流通和烟雾排放,减少中毒和窒息的风险。

5.2设备选型:排烟设备应选用适当的排风机、风道和排烟口,满足排烟的要求。

5.3操作控制:排烟设备应有实时监测,能自动控制排烟设备的运行和开启。

六、供水排水设计6.1设计要求:避难所应有自备水源和排水设备,满足人员的生活和消防用水需要。

6.2水源设计:水源可以是自备水池、水井等地下水源,也可以是远程供水,确保水质达标。

6.3排水设计:避难所应设置合理的洗手间和卫生设施,并有排水设备进行污水的处理和排放。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精编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精编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 B精编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第一章总则第06.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范。

第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06.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条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条人防工程内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

第条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超过10m(米)。

第条商场的营业厅、医院的病房、旅馆的客房以及会议室、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宜设置在地下一层。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地下一层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入口处。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人防工程设计规范是指在建筑和工程建设中应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旨在确保人们在紧急情况下的人身安全。

以下是人防工程设计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1. 空间安全规范:人防工程应确保建筑内的空间能够满足人员密集逃生的需要,包括逃生通道的设置、通道宽度和高度的要求、通道标识和疏散指示灯等。

2. 防护结构规范:人防工程应具备抗震、抗洪、抗爆等能力,结构设计要符合相关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防洪设计规范和防爆设计规范。

3. 消防设施规范:人防工程应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喷淋系统等,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灭火或者进行有效的疏散。

4. 安全出口规范:人防工程应设置安全出口,包括主要出口、备用出口和紧急出口,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等要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5. 防烟排烟规范:人防工程应设置防烟设施和排烟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排烟,减少人员伤害。

6. 照明和应急照明规范:人防工程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人员能够在黑暗环境下疏散和逃离灾害现场。

7. 通信设备规范:人防工程应配备通信设备,包括紧急对讲机、电话等,用于与外界联系,报告灾情和请求援助。

8. 安全标识规范:人防工程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疏散指示标识、安全出口标识、灭火器标识等,以指导人员的疏散和使用。

9. 设备维护规范:人防工程的设备和设施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的状态。

10. 教育培训规范:在人防工程的使用和管理中,应定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以上是人防工程设计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根据具体的场所和要求,还有其他不同的规范需要遵守。

设计师在进行人防工程设计时,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设计,确保人们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地下人防设计规范

地下人防设计规范

地下人防设计规范地下人防工程是指各类地下空间的防护措施及装备设施,用于保护人员在地下空间中遭受空袭、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的伤害。

地下人防设计规范是指对地下人防工程进行设计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地下人防设计规范。

一、地下人防设计总则地下人防设计规范的总体要求是“安全、实用、经济、合理”。

设计时需综合考虑地下人防工程的结构、材料、设备、疏散通道等因素,确保地下空间能够有效避免灾害风险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生命安全。

二、地下人防工程结构设计地下人防工程的结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 抗震能力:地下人防工程应具备强大的抗震能力,能够承受地震带来的巨大力量,保证人员安全。

2. 抗爆性能:地下人防工程应具备一定的抗爆性能,可以抵御爆炸产生的高温和冲击波等作用,保护人员免受伤害。

3. 防水性能:地下人防工程应采用防水措施,确保地下空间不会受到地下水渗透或洪水侵袭。

4. 防火性能:地下人防工程应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能够抵抗火灾的蔓延,保护人员逃生。

三、地下人防工程设备设计地下人防工程设备设计应注意以下方面:1. 空气净化设备:地下人防空间应配备空气净化设备,保证空气质量,为人员提供良好的呼吸环境。

2. 过滤装置:地下人防空间应配置过滤装置,过滤空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减少人员对有害气体的接触。

3. 智能监测设备:地下人防空间应配备智能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空气质量、温度、湿度等参数,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

4. 应急救援设备:地下人防工程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如消防器材、医疗设备、应急照明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四、地下人防工程疏散通道设计地下人防工程应配备合理的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疏散通道的设计要求如下:1. 通道数量:疏散通道的数量要满足地下人员疏散的需求,通道宽度要足够,确保人员能够快速通过。

2. 通道防火:疏散通道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材料要采用阻燃材料,通道两侧要配置灭火器材。

3. 通道标识: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如疏散指示灯、标语标牌等,方便人员辨认和使用。

建筑人防工程设计方案规范

建筑人防工程设计方案规范

建筑人防工程设计方案规范第一章总则1.1 本规范的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建筑人防工程设计的全过程,包括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等环节。

1.2 本规范的依据本规范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建筑防护标准和工程施工规范,结合人防工程的特点和要求而制定。

1.3防护工程的目的和要求为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减少战时破坏和损失,保护基础设施和重要物资,建筑人防工程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 具有良好的安全、防护和应急疏散功能;(3) 设计符合基本工程原则和规范要求;(4) 经济合理,施工技术可行。

第二章设计基础2.1人防工程设计的依据人防工程设计应符合当地的建筑设计规范和战时紧急状态下的防护标准,同时也要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情况进行设计。

2.2设计标准人防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建筑防护标准和战时紧急状态下的防护要求。

2.3设计要求(1)防护建筑的设计应当符合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石牌的应用应符合当地规范,高大建筑物应采取疏散平台、避难层等设计措施;(2)建筑物的结构、材料、设备和其他构件的设计应当符合相关工程技术标准,保证其在紧急状态下的安全和可靠性;(3)对于特殊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下的建筑工程,应当符合相应地质、水文和防洪防汛的设计规范要求。

第三章结构设计3.1防护建筑的结构设计(1)防护建筑的结构设计应满足建筑抗震要求和抗弹爆能力要求;(2)防护建筑的结构应尽可能保持整体的稳定性,采用可靠的耐久性结构构件。

3.2 基础设计(1)根据不同类型的防护建筑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基础形式;(2)基础设计应保证基础结构的安全和可靠。

第四章安全设施设计4.1疏散通道设计(1)建筑物内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确保在紧急状态下人员能够迅速、顺畅地撤离;(2)疏散通道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其安全可靠。

4.2避难设施设计(1)在高层建筑和密集居民区内应设置避难设施,为人员提供短时间内的避难场所;(2)避难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其结构和功能的安全可靠。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求。
评估:定期对 人民防空工程 设计规范的实 施效果进行评 估,及时发现 问题并采取改
进措施。
责任主体:各 级人防主管部 门应负责监督 检查和评估工 作的组织实施。
参与单位:设 计单位、施工 单位、监理单 位等相关单位 应积极参与监 督检查和评估
工作。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与相关法律 法规的关系
05
设计规范在技术 标准的基础上, 结合人民防空工 程的特殊需求, 对设计细节进行 了进一步的规定 和要求。
设计规范与技术 标准的实施,有 助于提高人民防 空工程的设计质 量和安全性,保 障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的修订和完 善
06
修订的必要性
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需求
满足现代战争和突发事件的需求
实施步骤和流程
制定实施计划:明 确实施目标、时间 安排和责任分工
培训技术人员:确 保技术人员熟悉规 范要求和操作方法
采购所需设备:根 据规范要求采购符 合标准的质量可靠 的设备
建立监督机制:对 实施过程进行全程 监督,确保规范得 到有效执行
监督检查和评估
监督检查:对 人民防空工程 设计规范的执 行情况进行监 督和检查,确 保符合规范要
在实际操作中,设计规 范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的执行应保持一致,以 确保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设计规范与技术标准的关系
设计规范是技术 标准的补充和完 善,旨在为人民 防空工程提供更 具体、更具有针 对性的设计要求。
设计规范与技术 标准相互关联, 共同构成了一套 完整的人民防空 工程设计标准体 系。
06.
人民防空工程设 计规范的修订和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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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概述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第一章总则第06.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范。

第06.1.0.2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06.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06.1.0.4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06.1.0.5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06.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06.2.1.2条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06.2.1.3条人防工程内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

第06.2.1.4条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06.2.1.5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超过10m(米)。

第06.2.1.6条商场的营业厅、医院的病房、旅馆的客房以及会议室、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宜设置在地下一层。

桥梁设计中的人防工程规范要求

桥梁设计中的人防工程规范要求

桥梁设计中的人防工程规范要求桥梁是连接两岸或两地的重要交通设施,具有承载车辆和行人的功能,同时也是连接城市的生命线。

在桥梁的设计过程中,人防工程规范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本文将分别从设计要求、人防设施和防空场所等角度,探讨桥梁设计中的人防工程规范要求。

一、设计要求在桥梁的设计阶段,应根据不同区域的防空要求制定人防设计方案。

具体要求如下:1.防护级别:根据防护级别进行设计,例如二级防护标准要求桥梁能够承受轰炸弹威力的0.5倍。

2.安全面积:根据不同的防空面积,确定适宜的桥梁跨径长度,桥梁的安全面积必须满足人员避难和安置的要求。

3.预留空间:在桥梁设计中考虑防空预留空间,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安置足够数量的人员和设备。

二、人防设施桥梁人防设施是确保人员安全和减轻损失的关键因素。

人防设施包括:1.防空洞:防空洞是桥梁人防设施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它们可用于安置人员、储存物资、医疗用品和一些基本设施。

2.应急疏散通道:桥梁中应设置至少两个应急疏散通道,以便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快速疏散。

3.消防设施:桥梁内应设置消防设施,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在发生火灾时及时进行灭火。

三、防空场所防空场所是确保大量人员和设备在紧急情况下的安置和防御的场所。

在桥梁中,防空场所应设置在防洪墙、警戒道、拱腹等适宜区域。

防空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1.坚固、稳定:防空场所建筑需要具备足够的抗震、抗风等能力,在遭受轰炸和爆炸时不易倒塌。

2.通风、照明:为防止人员窒息或出现安全问题,防空场所需要有充足的通风和照明设施。

3.水、电供应: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防空场所需要能够保证足够的水和电供应,以便人员在场所内生存。

综上所述,桥梁设计中的人防工程规范要求十分重要,不仅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也有一定的战略意义。

在桥梁设计中,我们还应注重增加人防设施和防空场所的建设,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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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的,用于指导和规范人防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

人防工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抵御和抵抗战场上的威胁和攻击。

以下是人防工程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
1. 人防工程设计依据:人防工程设计应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以及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为依据。

2. 人防工程的功能要求:人防工程应能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抵御战场上的直接和间接威胁和攻击,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人防工程的基本要求:人防工程应具备适度的防护能力和可操作性,并能提供适宜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建筑材料应具备防火、阻隔烟雾和防爆的特性。

4. 人防工程的设计原则:人防工程的设计应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安全需求,并参考相关标准和规范,合理选择建筑材料和技术措施。

5. 人防工程的结构设计:人防工程的结构设计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和防护要求,选用适宜的结构形式和材料。

6. 人防工程设备设计:包括通风、照明、消防、供水排水、电力等设备的设计和配置,设备应满足功能和防护要求,并具备
可靠性和易操作性。

7. 人防工程的消防设计: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的设计和布置,满足火灾防控和疏散要求。

8. 人防工程的室内设计:包括内部空间划分、逃生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的设计和布置,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

9. 人防工程的施工与验收:人防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程技术能力。

验收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10. 人防工程的运营与维护:人防工程的运营应建立健全的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人防工程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

以上是人防工程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通过遵循这些规范,能够提高人防工程设计的质量和可靠性,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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