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岗安防工作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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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岗安防工作操作规程
巡逻岗安防工作操作规程
1.目的:对项目管理区域内全面进行巡视和检查,保证辖区内的安全和良好的正常秩序。
2.用范围:项目公司安防巡逻岗工作。
3.上岗前准备:
3.1 .按《护卫员着装规定》和《护卫员交接班制度》做好上岗执勤前的准备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4、操作规程:
4.1. 值班制度:
4.1.1巡逻岗护卫工作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每班每岗位工作8小时,实行三班倒五班制。即:早班:7:00至12:00;15:00至18:00。中班:12:00至15:00;18:00至23:00。夜班:23:00至次日7:00。(根据实际情况可作调整)
4.1.2一般巡逻岗每班可设1-2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面积及岗位情况增加)。
4.1.3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轮换一次,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为轮换日。
4.2.巡查岗位执勤情况:
4.2.1.交接班时,协助班长到各岗位巡查岗位值班情况,检查各岗位交接班是否认真,交接手续是否清楚完整,着装、仪容仪表等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纠正。每一小时协助班长到各岗位巡查一次(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详细制定时间次数)。
4.2.2.巡逻时,发现有不认真执勤或违纪、违章等现象,要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上报班长和安防主管。
4.3.本班执勤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应立即通知班长到场,按有关规定灵活妥善处理,不能解决时,报分公司办公室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4.4.楼内巡逻:每班八小时内巡楼不得少于两次。
4.4.1.巡逻护卫员乘电梯到顶层(有天台的应上至天台),认真仔细地观察巡视一遍,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班长或队长,填写《发现故障通知单》并做好巡逻记录。
4.4.2.巡查楼内公共设备机房,如电梯机房和水箱房等,发现设备损坏或安全隐患应填写《发现故障通知单》,报项目公司工程维修班由其负责处理。
4.4.3.从天台走楼梯逐层巡查公共部位至地下室。巡查每层楼至电表井或管道井,用电子迅更器、巡逻签到表等方式记录检查情况。
4.4.3.巡查到每楼层时,要多看有无异常情况,多听有无异常声响动,多嗅有无异常气味等等,当发现住户室内冒烟有焦糊味、歹徒撬门行劫行凶、可疑人员在楼道徘徊、室内自来水溢出门外、住户房门大开呼叫无人应答、住户室内有打闹哭叫呼救声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班长协助,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4.4.4.巡楼时仔细检查各类消防、防盗等公共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无损,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隐患。若有异常应做好巡查记录,并报告班长和项目公司及时处理。
4.4.
5.仔细巡检地下室各机房重地,包括:发电机房、水泵房、高低压配电房等重点(要害)部位,和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隐患。特别是暴雨防汛期间,要加强巡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5.巡检车场(库):
4.5.1.指挥引导进场车辆按照标识行驶,提示驾驶员将车辆停在指定车位,车场内消防通道严禁乱停乱放,若发现
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有车辆停放,及时进行查找纠正,并做好记录。
4.5.2.巡查车况,发现未锁门、窗,漏水、漏油等现象及时上报项目公司客户服务部联系车主,并做好记录。
4.5.3.对于形迹可疑人员或在本辖区内打架斗殴事件、精神病人、法轮功练习者等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做好记录并上报。
5.0相关表格:
《安防值班记录》
《护卫员巡逻签到表》
《发现故障通知单》
《夜间查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