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学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土地法学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土地法学期末考试复习资料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1.土地法的概念:调整以土地为课题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人们在对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以土地为构成要素的各种社会关系,是法律关系主体对土地的拥有、利用管理和保护活动过程中,根据土地法律规范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土地法律关系的特征:一般特征:(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关系(2)法律关系是体现国家意志的特殊社会关系(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有特征:(1)国家对土地法律关系控制的垄断性(2)土地法律关系的相对稳定性(3)土地法律关系确立与变更的法定性4.土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土地法律关系的主体(2)土地法律关系的客体(3)土地法律关系的内容5土地法律关系变化的发生条件:(1)法律规范(2)法律事实6土地法律关系的保护:P237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特征及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唯一和统一的权利主体(2)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具有广泛性(3)国家土地所有权在内容上体现了“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思想(4)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四项全能通过法律规定将其中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固定给使用者,而国家仅保留最后的处分权8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征及范围:(1)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具有广泛性(3)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内容上具有直接行使和间接行使的特征9.土地他项权利概念: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10.什么是用益物权:是指以支配标的物使用价值为内容的物权,或者说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物依法享有、占有和收益的限定物权11.什么是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12.什么是相邻关系权?主要的相邻关系权有哪些:概念: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山农成人教育 土地法学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专升本
《土地法学》复习题一、名词解释1、物权2、土地法律关系3、土地承包经营4、土地使用权抵押5、土地法律责任6、土地用途管制7、土地征收8、土地增值税9、土地行政执法10、土地登记11、土地法12、土地法律关系13、土地使用权划拨14、土地使用权收回15、土地用途管制16、法律事实1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18、土地行政执法19、土地行政强制执行20、土地增值税二、填空1、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
2.某开发商准备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受让一宗土地用于综合开发项目,根据规定该地的最高出让年限为()年。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规划年限一般为()年。
4.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将原来的土地征用修订为()和()两种类型,分别涉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
5.根据法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应当占本行政区内耕地的比例在()以上。
6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年。
7.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土地用途分为()、()、()三大类。
三、问答题1.试述土地法的概念、特征及调整对象。
2.土地法的渊源(借以表现的具体形式)有哪些?3.试述我国的主要土地权利有哪些?4.试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条件?5.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方式、概念特征和权利内容等方面有什么不同点?。
6.比较土地行政复议与土地行政诉讼的异同点?7.如何建立统一的城乡土地市场?8.简述物权的效力。
9.简述土地立法应该遵循的原则。
10.试述我国土地用途管制的手段11.试述我国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
12.试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原则。
13.我国土地财产法包括哪些?四、论述题1、论述一下保护耕地的重要性,以及我国为保护耕地都制定哪些政策、制度和措施。
2、论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格局。
土地法学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1土地法:是指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土地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土地法学:是研究调整、控制人与土地相互作用变换过程中,要求符合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原则,优化土地环境,满足土地利用,增进国土安全,实现土地社会价值最大化和资源配置最优化所确定的,理想上最有效力的土地法律制度的学科。
3土地法律关系: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土地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土地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土地法律关系主要包括:民事土地法律关系和行政土地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土地法律事实土地法律事实是指土地法律规范所确认的,能够引起具体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和现象。
5: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6:土地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引起土地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7:土地登记:指国家为了确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与性质,能够使人们了解其权属和状况及其变化,由法定的登记机关依照规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级,价格等情况记录与专门簿册的一种法律行为。
8: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者对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所有制: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之下形成的占有土地的形式,是任何社会都必然存在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它是国家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或者依照全体人民的意志规定的一定土地所有制关系的法律体现。
9:国家土地所有权:指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对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特征:国家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唯一和统一的权利主体;客体具有广泛性;在内容上体现了“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思想;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四项全能通过法律规定将其中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固定给使用者,而国家仅保留最后的处分权10: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11:土地使有权:是由土地所有权派生的一项相对独立的财产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依约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法定处分的权利。
土地法规复习资料
土地法规复习资料第1章 1. 对土地的含义应从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个角度加以界定。
2. 土地的特性:1)自然特性;2)经济特性;3)社会特性;4)法律特性。
3. 土地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土地是指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宗旨,以《宪法》为依据,以调整人地关系,保护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土地的安全、有效、合理、可持续利用为目标而形成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基本法。
狭义上的土地法是指以规范和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土地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 土地法在中国的发展历程: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立法;2)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立法;3)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土地立法。
5. 从土地的基本国情和现阶段土地管理的基本任务出发,中国土地立法的指导思想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中国土地立法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2)合理开发利用土地;3)切实保护耕地;4)实施土地用途管制;5)有偿使用土地;6)同意管理土地;7)保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8)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第2章 1. 土地法律关系的构成和其他法律关系的构成相同,都必须具备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基本构成要素。
2. 土地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土地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土地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享有权利的一方为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一方为义务主体。
3. 按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土地法律关系主体有以下几种类型:1)国家;2)国家机关;3)社会组织;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5)公民个人。
4. 土地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土地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它是将土地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如果没有客体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土地法律关系。
5. 土地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土地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土地法学复习资料(精简版)
特色:1,兼有不同规范的特征 2,调整复杂的人地关系
调整对象:国家,个人,组织之间的土地关系
调整方法:行政,经济,法律
按照土地的双重属性讲土地法调整土地的关系划分为两种类型:1,横向土地财产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对等) 2,纵向土地管理关系(权利义务不对等)
土地法学的基本任务:研究土地法的基本规范,土地发的历史发展规律,本质,内容和形式。土地发的制定,执行和遵守等。
2,按主体和客体划分:“权利义务对等与权利义务不对等”,“土地行政法律关系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
土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土地法律关系主体:土地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土地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
土地法律关系客体:土地发两个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可以说是主体权利义务的载体。
物权的优先效力:1,物权相互之间的优先效力(对内效力) 2,物权由于债券的效力(买卖不破租凭) 3,具有追及效力
所有权: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特点: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
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实行占有使用收益和一招法律规定做出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土地所有权权利和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
土地:是指地球表层国家能控制,人们能够利用的具有财产性质的陆地部分。
1、自然特征:a,非人力所能创造的自然资源 b,面积有限性 c,位置固定性 d,使用价值的永续性
2、法律特征:重要的不动产
3、土地分类:3一级 15二级 71三级
土地法: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土地法律关系的变化:产生,变更,消灭
土地法学复习题
第七章
1、建设用地的概念和特征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地条件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回的条件及特征
5、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6、简述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范围
第八章
1、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原则和适用范围
2、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几种?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原因是什么?
第九章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和方式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3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和特征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和特征第十章1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和特点2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第十一章1耕地保护的概念2耕地保护的内容3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意义第十二章1土地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点2简述土地违法责任的行政处罚措施3土地违法的民事责任及种类4非法占用耕地罪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土地违法责任的行政处罚措施
3、土地违法的民事责任及种类
4、非法占用耕地罪的概念和特征
5、试述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含义
6、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
第五章
1、什么是土地征收?土地征收和征用有何区别和联系?
2、试述土地征收的程序及审批权限
第六章
1、土整理的内容
4、土地复垦的概念
5、土地储备的概念
6、土地储备制度建立的意义和作用
第九章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和方式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
3、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和特征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和特征
第十章
1、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和特点
2、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
第十一章
1、耕地保护的概念
2、耕地保护的内容
3、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意义
土地法学复习资料
土地法学复习参考资料1、土地法: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土地法学概念土地法学是研究调整、控制人与土地相互作用变换过程中,要求符合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原则,优化土地环境,满足土地利用,增进国地安全,实现土地社会价值最优化和资源配置最优化所需要的,理想上最有效力的土地法律制度的学科。
3、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土地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人们在对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以土地为要素的各种社会关系,是法律关系主体对土地的拥有、利用管理和保护活动过程中,根据土地法律规范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4、土地法律关系的分类按照土地法律关系的性质和内容划分为: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土地规划利用与保护法律关系、土地征用法律关系、土地管理法律关系和土地税收法律关系等。
5、土地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土地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都需要一定的条件。
其中最主要的重要任务有两个:一是法律规范;二是法律事实。
6、土地法律关系的保护机构我国对土地法律关系进行保护主体,主要指以下机构:1.各级土地管理机关;2.乡级人民政府;3.司法机关。
7、土地登记的概念土地登记,是国家为了确认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与性质,能够使人们了解其权属和状况及其变化,由于法定的土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程序将土地权属、用途、面积、等级、价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簿册的一种法律行为。
8、我国土地登记的分类(1)按照登记的有关事项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
(2)按照被登记的权属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土地所有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
9、土地所有权的涵义土地所有者对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0、国家土地所有权取得方式主要有承继、没收、征收、依宪法的规定直接取得和征用五种。
11、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土地所有权派生的一项相对独立的财产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依约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法定的权利。
土地法学_福建农林大学中国大学mooc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
土地法学_福建农林大学中国大学mooc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1.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申请…………………………………………………………………………()。
答案:共同2.土地是土地所有权的前提和基础………………………()。
答案:占有权3.以下哪种权利属于用益物权………………………………………()。
答案:地役权4.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以上成员或者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答案:2/3 ,2/35.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属于………………()。
答案:土地使用权租赁6.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50%、 <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率为………………………………………………………………()。
答案:40%7.土地法广义的是指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土地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______的总称……………………………………()。
答案:法律规范8.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答案:2/39.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才能够转让……()。
答案:25%10.以下土地可以设定抵押权…………………………………………()。
答案: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11.下列哪种实行被告举证………………………………………()。
答案:土地行政诉讼12.以下哪种税属于流转税…………………………………………( C )。
答案:土地增值税13.以下属于契约登记制的特点的是。
答案:采取形式审查登记无公信力1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登记的不动产,是指等定着物。
答案:海域房屋土地林木15.以下哪些用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
土地法学总复习
一、名词解释1-1.土地(如何理解土地这一法律概念):土地资源学中土地的概念是指地球陆地表层(陆地、内陆水域、滩涂、岛屿等)的垂直剖面内自然要素(土壤、气候、地貌、水文、生物等)与人类劳动综合作用形成的自然-经济综合体。
土地经济学中土地的概念是指自然赐予人类的资源和人类劳动形成的资产。
【讨论】土地法(涉物法律)学中土地的概念是指自然与经济统一整体,不仅是有特定四至的地球表面,还包括上到天空下达地心的一定垂直剖面内的自然要素与能力的综合体。
包括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城乡住宅、公共设施、工矿、交通水利设施、旅游、军事设施等建筑物、构筑物的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与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人所共知的概念不予具体界定时,根据法学原理从习惯、自然法则、学者解释(土地资源学、土壤经济学)等。
法律的机械性带来概念与实践的不拟合性,不好下定义,就给土地法的严肃性带来挑战。
土地是指地球环境、人类、资源、财富及其载体的空间整体。
包括陆地、内陆水域、海疆及其环境、资源和能量等。
2-2.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特征有①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⑪授权性⑫命令性⑬禁止性,②法律是国家制定(成文法)和认可(习惯法)的行为规范,③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④法律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3-3.土地法(试述土地法的概念、特征):土地法是一系列调整以土地(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监督)为客体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这些法律规范和原则有机的构成一个法律部门。
特征除法律一般特征外,还有⑪行政(土地管理:土地征用、划拨、利用规划、登记、税收等制度)与财产[所有、使用(用益物)权,抵押、交易制度等]双重法规范。
⑫实体(所有者与使用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与程序(权属登记、建设用地规划、评价、纠纷处理等)双重法规范。
土地法学复习纲要(仅供参考)
土地法学复习纲要(仅供参考)一、资源分类资源:“资财之源”,是创造人类社会财富的源泉。
马克思认为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是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
按资源性质分类(自然资源、社会经济资源和技术资源——人类社会的三大类资源。
)1.自然资源自然资源一般是指一切物质资源和自然过程,通常是指在一定技术经济环境条件下对人类有益的资源。
从自然资源的供给与需求之间关系的角度来看,自然资源可以划分为耗竭性资源和非耗竭性资源。
a.耗竭性资源(有限性自然资源):该种资源的存量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渐减少,直至枯竭。
如石油资源根据其生成和使用过程的内在特点,耗竭性资源又可以分为可再生自然资源和不可再生自然资源:再生资源:即在人类参与下可以重新产生的资源,如农田,如果耕作得当,可以使地力常新,不断为人类提供新的农产品。
再生资源有两类:一类是可以循环利用的资源,如太阳能、空气、雨水、风和水能、潮汐能等;另一类是生物资源。
非再生资源:这类资源的储量、体积可以测算出来,其质量也可以通过化学成分的百分比来反映,如矿产资源。
b.非耗竭性资源(无限性自然资源):自然界生成的数量丰富而稳定,而且几乎不会因为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对其的利用而导致枯竭的资源。
如:太阳能、风能、潮汐能、水、大气等。
2社会经济资源和技术资源社会经济资源又称社会人文资源,是直接或间接对生产发生作用的社会经济因素。
其中人口、劳动力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条件。
技术资源广义上也属于社会人文资源,其在经济发展中愈益起着重大作用。
技术是自然科学知识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是直接的生产力,是改造客观世界的方法、手段。
二、土地土地是地球表层的陆地部分及其以上、以下一定幅度空间范围内的全部环境要素,以及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活动作用于空间的某些结果所组成的自然——经济综合体。
土地资源价格的影响因素1.一般因素:指影响土地资源价格的一般,普遍,共同的因素。
这些因素对土地价格总体水平影响是决定各个地块土地价格的基础。
土地法学复习资料
土地法学复习资料土地法学复习资料土地法学是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涉及土地的权利、利益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回顾土地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以及与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土地法学的基本概念土地法学是研究土地的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学科,包括土地权属、土地使用、土地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因此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至关重要。
土地法学的研究目的就是为了建立土地的法律制度,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法学的原则1.土地公有制原则: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和控制。
这一原则是我国土地制度的基础,也是土地法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
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税等费用。
这一原则旨在调节土地的供求关系,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3.土地保护原则:国家对土地实行保护政策,保护耕地、生态用地和重要农田等土地资源。
土地保护的目的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土地利用集约化原则:土地利用应当遵循高效利用、节约用地的原则。
这一原则旨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与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这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土地的权属、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这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基本法律,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是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城市土地的使用和转让等方面的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这是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行政法规,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程序和条件。
四、土地法学的研究领域土地法学的研究领域非常广泛,涉及土地管理、土地使用权、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的问题。
同时,土地法学还与环境法学、城市规划法学等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
【最新大学期末考试题库答案】土地法学期末考试题库(单选多选和判断)
土地法学期末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耕地的承包期为(B)年
A.20 B.30 C.40 D.50
解析:《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2.农民集体整体移民后,原属于其所有的土地应(B)
A.通过征用,转变为国家所有
B.直接成为国家所有
C.划分给邻近集体所有
D.所有权不变
解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3、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
裁决书之日起(B)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A.15日
B.30日
C.2个月
D.6个月
4、报批属于下列哪一土地出让方式的一般程序(A)
A、协议
B、招标
C、拍卖
D、挂牌
5.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D)。
土地法学期末复习大纲
土地法学期末复习重点第一章绪论⒈土地法的概念: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⒉土地法律关系:人们在规划、利用、保护和管理土地的过程中,依照土地法律规范而形成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⒊土地法律关系的特征:①土地法律关系的相对稳定性;②国家对土地法律关系控制的垄断性;③土地法律关系确立与变更的法定性。
⒋土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土地法律关系主体;土地法律关系客体;土地法律关系内容。
⒌土地法律关系变化的发生条件:(1)法律规范。
这是引起土地法律关系变化的法律依据:规范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般模式,并不是现实的状态。
只有为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情况出现时,即一定的土地法律事实出现,才引起具体的土地法律关系的产生。
(2)法律事实。
法律行为: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行政行为,如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等;当事人行为(合法行为、非法行为);司法行为,如,法院判决。
法律事件: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事件又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
社会事件,如战争、改革等;自然事件,如自然灾害。
⒍土地法律关系的保护:运用行政、经济、司法等多种方法监管主体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以登记作为一种主要方式。
土地登记:国家为了确认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与性质,能够使人们了解其权属和状况及其变化,由法定的登记机关依照规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级、价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簿册的一种法律行为。
第二章土地财产法概述⒈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特征:①主体单一性;②权能完全性和绝对性;③权能可分离性;④权利单向流入性。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范围:《土地管理法》第8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征:①主体多样性—(乡镇、村、村民小组);②权能不完全性;③权能可分离性;④权利单向流出性。
土地法学复习资料
第一章土地法学概述1.简要回答土地的法学概述和特征:土地是指人们能够控制和利用的,具有经济价值的地表及地表之上和之下延伸的一定空间。
特征:永久性、安全性、必要性、有限供给、收益价值、资本价值和投资、使用效果的外部性、公益性。
2.试区分土地法和土地法学的概念土地法是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形成的各证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土地法学是以土地法即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土地法属于法律的范畴,是一系列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而土地法学属于法学的范畴,是研究土地法的科学。
3.简要回答土地法学研究的内容①土地法学的主要研究(土地法本土资源的研究、土地公有制学说的研究、土地法的生态职能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现代物权制度理论的研究、土地自然特性的研究)②土地法律体系和法律关系的研究(土地法律体系的研究、土地法律关系的研究)③土地地权和产权制度的研究④土地金融和市场交易的研究⑤土地租、税、费的研究⑥土地管理制度和监察制度的研究4.概述土地法的渊源①宪法②法律(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③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④国务院所属部委发布的行政规章⑤地方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⑦其他法渊源5.概述土地行政法规的立法程序法律立法程序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程序。
一般包括:法律、法规草案的提出;法律、法案草案的审议;法律、法规的通过;法律、法规的公布与实施6.试述孙中山的土地法思想孙中山先生早在清末便对土地问题倍加重视,先后多次提出“耕者有其田”、“平均地权”、“土地国有”的主张。
他的“耕者有其田”不是主张平分土地,只是反对地主占有土地对农民进行封建剥削,同时也不主张农民无条件的分得土地。
所谓“耕者有其田”是指非耕者不得有其田,并不意味着耕者都有其田。
耕者有获得土地的权利,但只能获得使用权,不能拥有所有权。
7. 我国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改造是如何实现的?第二章土地法律关系和土地法的基本原则1.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人们在规划、利用、保护和管理土地的过程中,依照土地法律规范而形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
《土地法学复习题
《土地法学》复习题一、名词解释:(每个名词3分,本题共30分)1、土地法2、土地法律关系3、土地承包经营4、土地使用权抵押5、土地法律责任6、土地征用7、土地使用权收回8、土地行政执法9、土地行政诉讼 10、土地行政复议二、填空题:(每个空格1分,本题共10分)1、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
2.某开发商准备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受让一宗土地用于写字楼项目,根据规定该地的最高出让年限为()年。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承包经营期限一般为()年。
4.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
5.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6.根据法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应当占本行政区内耕地的比例在()以上。
7.我国土地增值税采用()税率。
三、案例分析。
(认真阅读本案例后,选出正确答案,本题共10分)A省B市,现有非农业人口30万,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市政府决定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耕地50公顷建设一条城市道路。
为了筹集建设资金,市政府将一宗面积20公顷的存量建设用地协议出让给C公司,用途为工业用地。
市国土资源局为该宗土地办理了登记,并向C公司发放了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C公司以该宗地作为抵押物,向D市某银行申请了抵押贷款,并进行了开发,开发完成后,拟转让该宗土地,申报的土地转让价格比标定地价低30%,请回答以下问题: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该市占用的50公顷耕地,须经()批准。
A.国务院 B. A省人民政府 C.国土资源部 D.B市人民政府2.市政府以协议方式出让存量建设用地时,出让地价应在地价评估的基础上由()来决定。
A.领导决策 B.集体决策 C.听证会 D.地价减免3.C公司抵押贷款时,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作为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合法凭证。
土地法学复习资料
土地法学复习资料名词解释:1.土地法律关系:有土地法律规范调整的,以土地为基础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2.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人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P463.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
P128管理总论4.征收: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无偿地将土地收归国家所有的一种法律措施。
P505.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的对国家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法定处分的权利。
P766.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属、用途、面积、等级、价格等情况记录与专门的簿册上的一种法律制度。
P787.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主体根据承包合同取得的对承包土地依法自主种植经营的权利。
P868.地役权:是指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权利。
P929.相邻权: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行使权利的延伸或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P9610.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P10711.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P11712.招标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P11113.拍卖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广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高低确定土地使用者地行为。
P11114.挂牌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广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法学复习总结题.doc
一、名词解释(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4分,共20分)1. 土地法律关系:土地法律关系是由土地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人们在对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以土地为构成耍素的各种社会关系,具冇土地经济内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土地使用权相邻关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毗邻土地使用权人因对各白使用的土地行使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背主体根据土地承包合同所获得的对承包土地依法口主经营的权利。
4、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足依照区域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技术措施。
5,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以合理补偿为条件,依法定程序强制使用土地,待特定公共爭业目的完成时,仍将土地归还土地所冇者的行政行为。
6、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以土地所冇者的功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7、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介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分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冇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8、土地用途分区:将规划范币内的七地按基本用途划分为特定的区域,并规定不同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以对土地利用实行控制和引导的措施。
9、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总呈动态平慣是指任某一行政区域内一宦时期耕地增加和减少的数量和抵消,耕地总量不得减少。
1()、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11、土地违法行政责任:由于违反土地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土地行政法律主休追究行政贵任的法律后果。
12、土地违法刑事责任: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节、性质严巫,而且依据《刑法》的冇关规定已构成犯罪并依法应当追咒刑事法律后果的一种否定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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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学期末考试复习
资料
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1.土地法的概念:调整以土地为课题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土地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人们在对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过程
中所形成的,以土地为构成要素的各种社会关系,是法律关系主体对土地的拥有、利用管理和保护活动过程中,根据土地法律规范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土地法律关系的特征:一般特征:(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并受国家法律
保护的一种社会关系(2)法律关系是体现国家意志的特殊社会关系(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有特征:(1)国家对土地法律关系控制的垄断性(2)土地法律关系的相对稳定性(3)土地法律关系确立与变更的法定性
4.土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土地法律关系的主体(2)土地法律关系的客体(3)土地法律关系的内容
5土地法律关系变化的发生条件:(1)法律规范(2)法律事实
6土地法律关系的保护:P23
7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特征及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唯
一和统一的权利主体(2)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具有广泛性(3)国家土地所有权在内容上体现了“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思想(4)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四项全能通过法律规定将其中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固定给使用者,而国家仅保留最后的处分权
8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征及范围:(1)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2)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具有广泛性(3)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内容上具有直接行使和间接行使的特征
9.土地他项权利概念: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
10.什么是用益物权:是指以支配标的物使用价值为内容的物权,或者说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物依法享有、占有和收益的限定物权
11.什么是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12.什么是相邻关系权?主要的相邻关系权有哪些:概念: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概念、范围及特点:概念: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特点:(1)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对象是国有土地使用权(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用地限于国家机关、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大型能源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3)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以无偿方式取得(4)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期限(5)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限定条件的土地资源利用方式,以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具有物权的性质,担起处分权能受到限制
1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范围、特点及方式:概念: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特点:法律特征:(1)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必须是国家(2)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客体是土地使用权(3)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受让方可以是单位和个人(4)受让人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财产权(5)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由限期、有偿的行为基本特征:(1)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直接支配土地的物权(2)土地使用权是一种具有较强独立性的他物权(3)土地使用权权能的广泛性方式:协议、招标、拍卖、挂牌15.国有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及方式:条件:(1)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人(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3)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分割转让的,根据规定,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过户方式:出售、交换、赠与
16. 国有土地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的相关规定:P90
17.集体农业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的相关规定:
18.土地抵押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抵押人的权利:(1)对抵押物的占有权(2)对抵押物的使用收益权(3)对抵押物的处分权(4)就同一抵押物的剩余担保价值设定抵押权的权利抵押人的义务:(1)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对抵押物实施侵害(2)在抵押物被第三人迫索或列入强制执行范围时,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以妥善处理,保证抵押权的行使(3)不得妨碍抵押权的实行
抵押权人的权利:(1)优先受偿的权利(2)保全抵押权(3)物上代位权(4)处分抵押权抵押权人的义务:主要在债务清偿之后,抵押权人应将实现抵押权后抵押物变卖价款的剩余部分返还抵押人,以及应将实施物上代位权所获赔偿金的所有权转换抵押人
19.什么是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20.什么是保全抵押权:是指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抵押权
21.什么是物上代位权: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即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和义务
22.什么是让与处分权:
23.土地使用权抵押实现的条件:P102
2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抵押客体的范围和规定:
25.集体农业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客体的范围和规定:
26.我国主要的土地税费:(1)土地增值税(2)耕地占有税(3)城市土地使用税(4)房产税(5)城市维护建设费(6)营业税(7)个人所得税(8)印花税(9)资源税(10)契税(11)车船税(12)屠宰税(1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4)教育费附加
27.土地监察的概念:是一种行政监察,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依法对本辖区内土地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并对土地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的活动
28.什么是土地争议、有哪些类型:是指社会组织或个人在使用土地过程中,或者国土资源管理机关在土地管理活动中,与他方产生的争执类型:(1)土地民事争议:土地权属争议、土地侵权争议、土地相邻关系争议(2)土地行政争议
29.简述土地民事争议解决的一般途径:协商、土地行政调处、诉讼
30.简述土地行政争议解决的一般途径:土地行政复议、土地行政诉讼
31.土地行政调处的概念及方法:是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了实现法律法规的规章确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和任务,应土地管理相对人申请或依职权处理涉及土地权属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32.土地仲裁的概念及特点:纠纷当事人在志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做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制度和方式特点
33.土地行政复议的概念: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国土资源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依法在过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机
关提请从新处理,上级国土资源管理机关依法从新进行处理,或复查、复审、复核、复验等活动
34.土地民事诉讼及土地行政诉讼的概念、区别:土地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依《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和解决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等相关民事纠纷所进行的整个活动及其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称土地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法院审理后做出裁决的活动
区别:1、受案范围不同2、诉的种类不同3、诉讼程序不同4、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前的身份不同5、诉讼目的和诉讼内容不同6、当事人的诉讼权责不同7、法院职能不同8、结案方式不同9、赔偿方式不同10、起诉期限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