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与稳定性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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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三、考察项目: 1、增加了新剂型的考察项目见附表(药典) 具体考察项目应结合品种的特性进行(中心) 2、显著变化(中心):理化性质超过质量 标 准(原料) 制剂:含量超过5%,有关物质超标。制剂 考 察指标超标。 四、影响因素试验 1、原料药必须进行此项研究,而制剂则强 调 在制剂处方筛选与工艺研究中进行此项试验(药
2、辅料的理化性质与合理用量范围 不常用的辅料需进行必要的药理毒理试验, 改变经药途径的辅料,证明其安全性 (三)处方设计 (四)处方筛选与优化 如与已上市产品的处方主药、辅料、规格、用 量一致则以已有处方的依据。 1、制剂基本性能评价
片剂:外观、硬度、脆碎度、崩解时限、溶出度 或释放度,有关物质、含量、颗粒流动 性 (休止角)、均匀度(小剂量片) 胶囊:外观、内容物流动性(休止角)、溶出度 或释放度、含量均匀性(小剂量)堆密 度、 有关物质、含量。 方法:比较法、正交预计、均匀设计。 2、稳定性评价:用影响因素试验(低温、 冻 融条件)
3、需要冷冻保存的药品可不进行加速试验 (中心) 4、加速条例不变均一致 六、长期试验 1、目的,除为有效期制订提供依据外,还可 考察运输、保存、使用过程中稳定性(中心)
2、增加国际气候带 气候带 温带 亚热带 干热带 湿热带 英国、北欧、加拿大、俄罗斯 美国、日本、南欧 伊朗、伊拉克、苏丹 巴西、加纳、印尼 推导MKT 21℃,45%RH 25 ℃,60%RH 30 ℃,35%RH 30 ℃,70%RH
谢谢大家
Good by
2、原料与制剂不分均要求。软膏、注射液应提供 低 温下的数据(如冻融试验)(中心) 3、高温、高湿、光照条件未变 4、降解产物研究方法 ①热:固体在空气、氮气条件下90℃,24h ②氧化:30% H2O2溶液,室温7天;5% H2O2 溶液, 90℃,24h ③酸:0.1M-1M HCl溶液,室温7天;90℃ 24h (80℃ 3天) ④碱:0.1M-1M NaOH溶液,室温7天;90℃, 24h

KPO原料药(USP版)检验规程

KPO原料药(USP版)检验规程

1.目的制订USP版KPO质量标准、检验操作规程,使检验按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

2.范围适用于USP30版KPO原料药的检测和稳定性试验。

3.责任质检人员负责本SOP的编写及修订。

质检中心负责人负责本SOP的培训。

质检人员负责本SOP的执行。

4.理化性质4.1 化学名称:4.2 英文名称:4.3 分子式:C16H14O3分子量:254.284.4 CAS:4.5 化学结构式:5. 质量标准标准依据:USP306. 检验规程6.1性状取样品适量,在自然光下观察,外观应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结晶性粉末。

6.2鉴别A.红外吸收<197K>a)仪器:傅立叶红外光谱仪b)试剂:溴化钾(光谱纯)c)标准品:KPOUSP标准品d)制样方法:取供试品约2~3mg,置于玛瑙研钵中研细,加约150mg溴化钾,研细,将样品分散均匀,压片,作为供试片;同法制备标准片。

不加样品,同法制备溴化钾空白片。

e)测定:按照红外分光光度计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定扫描范围为650~3800 cm-1,先扫描溴化钾空白片,作为空白;再依次扫描标准片和供试片。

如测定条件没有变化,标准图谱每半年制备一次。

f)结果判定:供试品的红外图谱应与KPOUSP 标准品的图谱一致。

B. 紫外吸收<197U>a)仪器:紫外分光光度计b)试剂:无水甲醇(分析纯)c)标准品:KPO标准品d)溶剂:无水甲醇-水=3:1e)溶液制备:分别取KPO样品和标准品适量,精密称定,置于容量瓶(V, ml)中,用溶剂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混匀,溶液的浓度均约为1 mg/ml。

量取1.0ml,用溶剂稀释至100ml,混匀。

供试溶液和标准溶液的浓度均约为10µg/ml。

f)测定按照紫外分光光度计操作规程,使用1cm厚度的比色池,以溶剂为空白,在200~400 nm范围之内分别扫描供试溶液和标准溶液的紫外图谱。

在KPO最大吸收波长258nm处,分别测定供试溶液和标准溶液的吸收度,计算吸收系数及吸收系数的相对偏差。

稳定性试验规定,稳定性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方法

稳定性试验规定,稳定性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方法

FDA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药品稳定性试验规定每年底制定下年度原料和制剂成品稳定性试验书面计划,内容包括:规格标准、检验方法、检验周期、每批数量、考查项目、考查频次、时间等。

经批准后执行,新开发的制剂品种在开发阶段应制定稳定性计划。

3 公司药品生产用原料稳定性试验可采用影响因素试验法:3.1 将一批供试品除去包装以后,平放在平皿中,在以下条件下按规定贮存,检测重点考查项目各项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

重点考查项目包括:性状、熔点、含量、有关物质、吸湿性及根据药品性质选定的考查项目。

影响因素试验条件:3.1.1 暴露在常温空气中;3.1.2 高温试验,温度分别为60℃、40℃两个温度水平;3.1.3 高湿试验,湿度分别为90%±5%、75%±5%两个湿度水平;3.1.4 强光照射试验,照度为4500LX±500LX4 制剂稳定性试验:4.1 加速试验:取供试品三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温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在第一个月、第二个月、第三个月、第六个月末取样检测各剂型规定的重点考查项目的质量指标变化情况。

片剂的重点考察项目为: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

硬胶囊剂的重点考查项目为:外观、内容物色泽、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水份。

液体制剂的重点考察项目为:性状、相对密度、含量、pH值、微生物限度检查。

3个月后测试符合要求,有效期暂定为2年,6个月后测试符合要求有效期暂定为3年。

4.2 长期试验:取供试品三批,按市售包装,在规定保存条件下贮存,每年检测一次,重点考查项目的质量指标变化情况,观察3年的检验结果,以确定产品的贮存期或有效期。

5 严格按照批准的书面稳定性计划,做好试验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采取措施及时调整。

6 试验结束后,对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后处理,评定并作出结论。

写出稳定性试验报告,所有资料归档保存。

2015版药典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试验研究指导原则

2015版药典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试验研究指导原则

2015版药典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修订)一、概述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

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有效期/复检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

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申请(Variation Application)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

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影响因素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和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为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专属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

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藏条件其是否依旧能保持质量稳定提供依据,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中间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及确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

稳定性研究标准操作规程

稳定性研究标准操作规程

稳定性研究标准操作规程稳定性研究实验方法,根据稳定性研究指导原则进行,具体操作如下:一、影响因素试验影响因素试验一般包括高温、高湿、强光照射试验。

将原料置适宜的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的薄层进行试验。

对于固体制剂产品,采用除去内包装的最小制剂单位,分散为单层置适宜的条件下进行。

如试验结果不明确,应加试2个批号的样品。

1.高温试验供试品置密封洁净容器中,在60℃条件下放置10天,于0、5、10天取样检测。

与0天比较,若供试品发生显著变化,则在40℃下同法进行试验。

如60℃无显著变化,则不必进行40℃试验。

2.高湿试验供试品置恒湿设备中,于25℃、RH92.5%±5%条件下放置10天,在0、5、10天取样检测。

检测项目应包括吸湿增重等。

若吸湿增重在5%以上,则应在25℃、RH75%±5%下同法进行试验;若吸湿增重在5%以下,且其他考察项目符合要求,则不再进行此项试验。

恒湿条件可以通过恒温恒湿箱或在密闭容器中放置饱和盐溶液来实现。

根据不同的湿度要求,选择NaCl饱和溶液(15.5-60℃,RH75%±1%)或KNO3饱和溶液(25℃,RH92.5%)。

注意:对水性的液体制剂,可不进行此项试验。

3.强光照射试验供试品置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容器内,于照度为4500lx±500lx条件下放置10天,在0、5、10天取样检测。

试验中应注意控制温度,与室温保持一致,并注意观察供试品的外观变化。

此外,根据药物的性质必要时应设计其他试验,探讨pH值、氧及其他条件(如冷冻等)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

二、加速试验加速试验一般应在40℃±2℃、RH75%±5%条件下进行试验,在试验期间第0、1、2、3、6个月末取样检测。

若供试品经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或发生显著变化,则应在中间条件下,即在30℃±2℃、RH65%±5%条件下(可用Na2CrO4饱和溶液,30℃,RH64.8%)进行试验。

GMP药品稳定性试验标准管理规程

GMP药品稳定性试验标准管理规程

药品稳定性试验标准管理规程目的:考察药品的质量稳定性,为建立药品的合理有效期或使用期提供科学依据。

范围:适用于新产品、已上市药品的稳定性试验。

责任人:QC、QA对本规程实施负责,质量部经理负责监督实施情况。

内容:1.药品稳定性试验是为了考察药品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贮存、包装、运输提供科学依据,以确定药品的有效期或预期可以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2.药品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长期稳定性试验。

3.新产品原料药应同时进行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长期稳定性试验。

其中影响因素试验使用一批原料药,加速试验、长期稳定性试验使用三批原料药。

新产品制剂应同时使用三批制剂进行加速试验和长期稳定性试验。

4.对于首次上市生产的药品,原辅料、工艺发生变更,或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及其它有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药品应取三批连续生产样品同时进行加速试验和长期稳定性考察;对于已上市后每年生产的一至三批产品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对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成品,应考虑需要进行额外相关项目的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5.新产品、已上市药品由质量部指派专人负责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工作。

6.QA应根据企业年度生产计划制定产品质量《稳定性年度考察计划》。

考察计划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1每种规格、每种生产批量药品的考察批次,取样数量;6.2相关的物理、化学、微生物和生物学检验方法,可考虑采用稳定性考察专属的检验方法;6.3检验方法依据;6.4合格标准;6.5容器密封系统的描述;6.6试验间隔时间(测试时间点);6.7贮存条件;6.8检验项目,如检验项目少于成品质量标准所包含的项目,应说明理由。

7.凡需进行质量稳定性考察的产品,由QA根据确定的检验量填写《稳定性试验取样通知单》,经质量部经理签字后从外包岗位抽取样品,每批取样量应根据稳定性试验类别进行合理取样。

7.1影响因素试验,取样量至少为检验量的2倍,从置于规定的贮存条件之日起,在其后5天、10天按稳定性试验考察的项目取样由QC进行检验;7.2加速试验,取样量至少为检验量的4倍,从置于规定的贮存条件之日起,在其后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末按稳定性试验考察的项目取样由QC进行检验。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药典是一项重要的药品标准,用于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疗效。

其中,药典对原料药和药物制剂的稳定性试验也有详细的指导原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药典》中对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的指导原则。

首先,药典指导原则明确了药品的稳定性试验的目的和重要性。

稳定性试验是为了评估和确定药品在规定条件下保存期间的质量特性的变化情况。

稳定性试验可以帮助生产企业确定药品的有效期限,同时也为患者和医生提供了安全、有效和质量可靠的药物。

在稳定性试验中,药典要求对原料药和药物制剂进行一系列的指标测试。

其中,药物品质指标包括外观、标称含量、标称pH值、微生物限度、溶出度等。

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药物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判断药品是否发生分解、变质或降解等情况。

药典还对稳定性试验的条件和期限进行了明确。

药物制剂的稳定性试验应在规定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下进行。

试验时间一般为0、3、6、9、12个月,并在稳定性试验期满后进行标准化实验,以确定药品的有效保质期。

稳定性试验还需要进行标准曲线建立和数据分析。

药典对于标准曲线的建立要求严格,包括合适的浓度范围、平行样品的数量和有效性指标等。

同时,在试验过程中要注意对数据的准确记录和统计分析,以获得可靠、科学的结果。

除了以上基本原则,药物制剂的稳定性试验还应根据药品的特点和生产工艺进行调整。

如含有活性成分的制剂,可能在短时间内发生分解或变质,需要进行更加频繁和细致的试验。

总之,《药典》对于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给出了详细的指导原则。

这些原则不仅能够保证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还能为药品的设计、开发和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遵循药典的指导原则,可以使药品更好地满足患者和医生的需求,提高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稳定性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稳定性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稳定性实验标准操作规程1、目的:考察药品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2、仪器设备恒温恒湿培养箱、光照箱4、实验主体内容4。

1 稳定性试验的内容:4.1。

1加速破坏试验,预测样品的有效期4.1。

2样品在规定的保存条件下观察若干年限的检测结果。

4。

2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4.2.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4。

2。

1。

1 影响因素试验适用于原料药的考察,用1 批原料药进行4。

2。

1。

2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适用于原料药与药物制剂,要求用3 批供试品进行4。

2。

2原料药供试品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实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药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的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生产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4。

2。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各项基础研究及临床验证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4。

2.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及包装方式应与上市产品一致4。

2。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活的药物分析方法和有关物质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精品文档-----------------------------------------------------------------------------------------------------------------------------------------------------------------------------------------------------------------性。

稳定性试验管理规程

稳定性试验管理规程

建立完善的稳定性试验管理制度,为药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条件和有效期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

并且通过持续稳定性考察检测在有效期内药品的质量,并确定药品可以或预期可以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稳定性试验。

三、职责:品质部:负责稳定性试验样品的取样、管理、检验、记录及报告。

质量受权人:及时掌握产品质量稳定性情况,对异常情况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内容:1. 稳定性试验管理员由品质部授权负责稳定性试验的管理工作,在做稳定性试验前必须先制定稳定性试验方案由品质部负责人批准后,按照方案进行稳定性的试验。

2. 稳定性类型及考察条件2.1药品稳定性分为: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长期试验三种。

2.1.1影响因素试验2.1.1.1 高温试验:供试品开口后置于适宜的洁净容器中,于60C的试验条件下放置10天,分别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如样品发生显著变化(含量低于规定限度)则在40 C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

若60 C无明显变化,不再进行40 C试验。

2.1.1.2 高湿试验:供试品开口置恒湿密闭容器中,于25C、相对湿度90狀5%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同时应准确称量实验前后样品的重量,以考察样品的吸湿潮解性能。

(若吸湿增重5%以上,则应在25C,相对湿度75%± 5%下同法进行试验;若吸湿增重5%以下,且其他考察项目符合要求,则不再进行此条件的试验。

)2.1.1.3 强光照射试验:供试品开口放在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他适宜的光照装置内,于照度为4500LX ± 500LX的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考察项目进行检测,特别要注意供试品的外观变化。

2.1.2加速试验:供试品在温度40C±2 C,相对湿度75 ± 5%勺试验条件下放置,分别于0, 1, 2, 3, 6个月时取样,按稳定性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中国药典2024版药典附录XIX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24版药典附录XIX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24版药典附录XIX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中国药典2024版中的附录XIXC是关于原料药和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的内容。

稳定性试验是药物研发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能够评估药物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物理、化学和微生物方面的稳定性。

这能够帮助制药企业确定药物的有效期限,并且确保药物在有效期限内的质量和安全性。

附录XIXC的主要内容包括稳定性试验的原则、分类和试验项目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附录XIXC的内容。

一、稳定性试验的原则稳定性试验的原则包括试验设计、试验基质、试验条件和试验时间等方面。

试验设计应符合科学、实用、可靠、可审计性的原则。

试验基质应选取与药物使用条件相似的物质,例如缓冲溶液、水、溶剂、脂肪酸甘油酯等。

试验条件涉及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应能够模拟实际储存和使用条件。

试验时间应考虑药物的有效期限,并与药物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合。

二、稳定性试验的分类稳定性试验可以分为长期试验、加速试验和确认试验。

长期试验是指在实际条件下进行的试验,通过一定时间的观察和分析,确定药物的稳定性特征。

加速试验是通过增加试验条件的严苛程度来加速药物的物化变化过程,以缩短试验时间。

确认试验是对已有稳定性数据进行确认或补充,以确保药物质量的持续稳定性。

三、稳定性试验的具体项目稳定性试验的具体项目包括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微生物性质等方面。

物理性质试验主要包括外观、颜色、溶解性和悬浮性等方面的检查。

化学性质试验主要包括含量测定、杂质测定、降解产物的分析等方面。

微生物性质试验主要是对微生物污染的检测和控制。

四、稳定性试验的数据处理和评价稳定性试验的数据处理和评价包括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试验结果的解释和报告的编写等方面。

数据处理应根据试验目的和方法进行,常用的方法包括方差分析、回归分析和相关分析等。

试验结果的解释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将试验结果与药物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

试验报告应包括试验目的、试验条件、试验结果、试验数据等内容,并做出相应的结论和建议。

(整理)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整理)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附录ⅪX 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1批原料药或1批制剂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3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足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 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 000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3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一、原料药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一)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昀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供试品可以用1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lOmm厚的薄层,进行以下试验。

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稳定性试验指南

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稳定性试验指南

1.介绍1.1. 目的:本指南是对《新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稳定性试验指南》(CPMP/ICH/2736/99corr)的扩展,它制定了已有原料药和相关制剂产品稳定性试验的要求。

本指南中,已有原料药是指欧洲共同市场通过制剂产品批准的原料药。

本指南适用于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产品、草本药物、草本药物制剂及其相关草本药品,不适用于放射性制品、生物制品和通过生物技术生产的产品。

本指南旨在例举已有原料药及其制剂产品主要稳定性资料的要求,但对实际情况中哟秋有特定的技术和具有特殊性的药品也给予了充分的灵活性。

如有足够的科学依据也可使用其它方法。

1.2. 范围:本指南旨在阐述已有原料药和相关制剂产品注册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

对于草本药物、草本制剂和草本药品,应参考《草本药品质量指南注意事项》稳定性章节(EMEA/CPMP2819/00)。

1.3. 通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为原料药或制剂产品的质量因受温度、湿度、光线等不同环境条件因素影响而发生的变化提供依据,并建立原料药的复检周期、制剂产品的货架寿命和建议贮存条件。

本指南对试验条件选择的说明,参见《新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稳定性试验指南注意事项》(CPMP/ICH/2736/99现行)。

2.指南:2.2.成品2.2.1.通则:制剂产品正式稳定性考察计划的制定应以对原料药和制剂剂型的作用和性质的了解为基础。

2.2.2.光稳定性试验应对初期生产的至少一批制剂产品进行光稳定性试验。

光稳定性试验的标准条件在《新原料药和药品光稳定性指南》(CPMP/ICH/279/95)中有描述。

2.2.3.考察批次的选择:在提交申请时,应提供相同配方和相同剂型的建议市场销售用包装批次产品的稳定性考察资料。

2种方法可供选择:a) 对于传统剂型(如:即释固体制剂、溶液剂)和已知有效成份稳定的制剂产品,可提供至少2批中试产品的稳定性考察资料。

b) 对于关键剂型或已知有效成份不稳定的制剂产品,应提供3批初期生产的产品稳定性考察数据。

新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试验

新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试验
1、在下列章节中,中间放置条件由 30℃±2℃/60%RH±5%RH 变更为 30℃±2℃/65%RH±5%RH:
2.1.7.1 原料药-放置条件-一般情况 2.2.7.1 制剂-放置条件-一般情况 2.2.7.3 贮藏在半渗透包装容器中的制剂 3 术语-“中间条件试验” 2、在下列章节中,30℃±2℃/65%RH±5%RH 可作为长期试验 放置条件 25℃±2℃/60%RH±5%RH 的合适替代条件: 2.1.7.1 原料药-放置条件-一般情况 2.2.7.1 制剂-放置条件-一般情况 3、在下列章节中,增加 30℃±2℃/35%RH±5%RH 作为长期试 验放置条件 25℃±2℃/40%RH±5%RH 的合适替代条件,相应的计算 失水率比值的例子已包括在内: 2.2.7.3 采用半渗透包装容器包装的制剂 中间放置条件可从 30℃±2℃/60%RH±5%RH 切换为 30℃±2℃ /65%RH±5%RH , 但 必 须 清 楚 记 录 切 换 前 后 的 放 置 条 件 和 切 换 日 期,并在注册申请中进行说明。
原料药稳定性研究是系统性的稳定性评价内容的一个组成部 分。 2.1.2 强力试验
原料药的强力试验有助于确定可能的降解产物,而这些降解产 物又可帮助了解降解途径和分子内在的稳定性,并论证使用的分析 方法是否能反映产品的稳定性。强力试验的类型将取决于各种原料 药的性质及其所包含的制剂类型。
2
强力试验通常仅需对一批原料药进行试验,它包括温度(高于 加速试验温度 10℃,如 50℃、60℃等)、湿度(如 RH 75%或更 大)、氧化、光照对原料药的影响;该试验也应评估原料药在溶液 或混悬液状态时,在较宽 pH 值范围内对水解的敏感程度。光稳定 性试验是强力试验的一部分,关于它的标准条件在 ICH Q1B 中讲 述。

稳定性试验管理规程

稳定性试验管理规程

稳定性试验管理规程1目的:阐述公司生产原料药成品、中间产品的稳定性试验管理,保证并规范稳定性实验的实施。

2范围: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的稳定性试验。

3职责:质量管理部负责本规程的变更、培训。

4参考文献:4.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4.2《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5定义:5.1稳定性试验:考察原料药及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等影响下随时间变化规律的试验方法。

5.2加速试验:指在保证不改变产品失效机理的前提下,通过强化试验条件,使受试产品加速失效,以使在短时间内获得必要的信息来评估产品在正常条件下的可靠性或寿命指标,为制剂设计、包装、运输、贮存提供必要的资料。

5.3长期试验:是指在接近药物的实际贮存条件下进行的,为制定药物的有效期提供数据的试验。

5.4影响因素试验:是在比加速条件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的,为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的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的试验。

6规程:6.1稳定性试验目的6.1.1对于新投产/注册产品通过稳定性试验,考察原料药、中间产品或制剂的性质在温度、湿度、光线等条件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和有效期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以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

得到注册所需的所有数据。

此数据用于证明环境因素对产品特性的影响,以确定复验周期(API而言)和有效期。

6.1.2在有效期内通过稳定性试验可以监控已上市药品的质量,以发现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如含量,有关物质等的变化),并确定药品可以或预期可以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6.2稳定性试验分类及各试验适用范围6.4供试品的包装处理、放置要求6.6.1稳定性试验方案设计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6.6.1.1品种、考察批次6.6.1.2相关的检验方法,可考虑采用稳定性试验专属的检验方法6.6.1.3检验方法依据6.6.1.4合格标准6.6.1.5容器密封系统的描述6.6.1.6试验间隔时间(测试时间点)6.6.1.7贮存条件(应采用与药品标识贮存条件相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稳定性试验标准条件)6.6.1.8检验项目,原料药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一般为性状、熔点、含量、有关物质、吸湿性以及根据品种性质选定的考察项目。

药品稳定性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药品稳定性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依据:《GMP》与药品生产质量检验的要求目的:考核药品质量稳定性,为确定药品的合理有效期提供科学依据。

范围:原料、中间产品、成品的稳定性试验1.药物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药物在规定的条件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2.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2.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

其中影响因素试验适用于原料药,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适用于原料药和制剂。

2.2 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样品所用容器、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2.3 应重视有关物质的检查。

3.影响因素试验影响因素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强烈的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与建立降解产物的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试验时,将样品置于适宜的容器中,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可摊成≤10mm厚的薄层,进行以下试验:3.1高温试验3.1.1将供试品置于适宜的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中)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可摊成≤10mm厚的薄层,在60℃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照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即:性状、熔点、含量、有关物质、吸湿性、以及根据药品性质选定的考察项目。

3.1.2 若检测结果与0天结果比较,有明显变化(如含量下降5%),则40℃下按同法进行试验。

如60℃的结果无明显变化,不再进行40℃试验。

3.2 高湿度试验在25℃将供试品开口置于相对湿度90±5%的恒湿密闭容器中(在密闭容器中放置硝酸钾饱和溶液),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检验上述项目,重点考察供试品的吸湿性。

如吸湿增重5%以上,则在相对湿度75±5%条件下(在密闭容器中放置氯化钠饱和溶液),同法进行试验。

如吸湿增重5%以下,而且其他项目符合要求,则不再进行此项试验。

原料药和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1

原料药和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1
PART 05
稳定性试验的注意事项
REPORTING
试验前的准备
确定试验目的
在开始稳定性试验前,应明确试验的目的,以便选择合适的试验 条件和方法。
选择合适的样品
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试验,以确保试验结果能够反映该 批次或该产品的整体稳定性。
设定合适的试验条件
根据药物类型和稳定性特征,设定适当的温度、湿度、光照等试 验条件,以确保药物在试验过程中保持稳定。
2023
REPORTING
THANKS
感谢观看
在加速条件下观察药物制 剂的稳定性,以预测药品 在常温下的有效期。
长期试验
在药品的有效期内,定期 观察药物制剂的各项指标 ,以评估药品的稳定性。
2023
PART 04
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分析和 评价
REPORTING
数据分析和处理
统计方法
采用适当的统计方法对稳定性试验数据进行处 理和分析,如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等。
数据完整性
确保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对缺失或异常数据应 进行合理的处理或补充试验。
数据可溯源性
建立数据可溯源性,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稳定性评价标准
外观变化
观察药物的外观变化,如颜色、形态、结晶 等,并与标准进行比较。
杂质检查
检查药物中的杂质,如降解产物、残留溶剂 等,判断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含量变化
化学键变化
检查化学键是否断裂,如酯键、肽 键等。
04
原料药的稳定性试验方法
加速试验
在加速条件下进行试验,通常在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较高的情况 下进行,以加速药物降解,评估药物在较短时间内的稳定性。
长期稳定性试验
在正常储存条件下进行长期试验,以评估药物在长时间内的稳定性。

2020版药典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2020版药典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2020版药典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9001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物或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1批原料药物或1批制剂进行;如果试验结果不明确,则应加试2个批次样品。

生物制品应直接使用3个批次。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3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物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

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药物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至少是中试规模。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通常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拟上市产品一致。

(4)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5)若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3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6)对包装在有通透性容器内的药物制剂应当考虑药物的湿敏感性或可能的溶剂损失。

(7)制剂质量的“显著变化”通常定义为:①含量与初始值相差5%;或釆用生物或免疫法测定时效价不符合规定。

②降解产物超过标准限度要求。

③外观、物理常数、功能试验(如颜色、相分离、再分散性、粘结、硬度、每揿剂量)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④pH值不符合规定。

⑤12个制剂单位的溶出度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精校版本)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精校版本)

附录ⅩⅠⅩC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一批原料药或一批制剂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 000 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 000 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一、原料药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一)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薄层,进行以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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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考察产品的性质在温度、湿度、光线等条件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产品在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和有效期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产品安全有效。

应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的稳定性考察。

负责人:QC、QA、质量部负责人
内容:
1 质量部负责稳定性试验的全面工作,化验室负责稳定性的检验工作。

2 质量部每年年底制定下年度稳定性考察计划,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检验方法依据、检验方法、检验项目、贮存条件、每批数量、测试时间等,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新开发的产品在开发阶段应制定稳定性计划。

3 基本要求。

3.1 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1批原料药或1批制剂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用3批供试品进行。

3.2 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实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的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生产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或胶囊剂在10000片或10000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实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3 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实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3.4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3.5 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3.6 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3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4 操作流程
4.1 稳定性试验计划
4.1.1 计划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考察批次、检验方法依据、检验方法、检验项目、合格标准、考察时间、贮存条件、
4.1.2 产品考察批次应选择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出研究目的。

4.1.3 检验方法及方法依据应采用产品的法定标准也可考虑采用稳定性考察专属的检验方法。

4.1.4 考察时间应基于对产品性质的认识和对稳定性趋势评价的要求设置,但都必须覆盖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

一般考察时间点如下:加速试验研究:0、1、2、3、6月。

长期试验研究:0、3、6、9、12、18、24、36月。

如效期长于36个月,则每年一次直至效期止。

4.1.4 检验项目应选择在药品贮存期内易于变化的项目,并可能会影响到产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期的项目,以便客观、全面地的反映药品的稳定性。

具体参考《中国药典》2010年版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附录ⅪⅩ C)。

4.1.5 贮存条件稳定性研究的温湿度条件,应取决于产品拟上市的市场要求。

温带主要有英国、北欧、加拿大、俄罗斯;亚热带有美国、日本、西欧(葡萄牙-希腊);干热带有伊朗、伊拉克、苏丹;湿热有巴西、加纳、印度尼西亚、尼加拉瓜、菲律宾。

中国总体来说属亚热带,部分地区属湿热带,按照《中国药典》2010版规定,长期稳定性实验采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RH,或温度30℃±2℃、60%±5%RH,与ICH(美、日、欧国际协调委员会)采用条件基本一致。

具体试验条件见下表。

标准贮存条件表
4.1.
5.1 长期稳定性试验:参考产品在指定期限内能保持质量稳定的实验条件,实验条件自选,产品的贮存条件和有效期的制定决定于长期性试验的条件选择。

4.1.
5.2 加速稳定性试验:条件高于稳定性试验条件,用于加快降解反应的速度,使相应的质量变更发生在早期阶段。

通常用于对长期稳定性的预测。

4.1.
5.2.1 中间条件指在加速条件下因质量“显著变化”或供试品检验不符合制定的质量标准而采用的替代条件,例如,按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加速试验条件下,6个月内检验不符合制订的质量标准,应在按中间条件进行,时间仍为6个月。

中间条件实验为一年。

4.1.
5.3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预计只能在冰箱中(4~8℃)保存,此种药物的加速试验,可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进行,时间为6个月。

长期试验可在温度6℃±2℃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按上述时间要求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按规定继续考察,制订在低温贮存条件下的有效期。

4.1.
5.4 挑战性试验贮存条件
41.5.4.1 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为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其稳定性的影响因素和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的分析方法提供依据。

影响因素试验条件
4.1.
5.4.2 反复低温或冻融试验对于易发生相分离、黏度减小、沉淀或聚集的药品须通过低温或冻融试验来验证其运输或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作为影响因素试验的一部分。

试验条件如下
4.1.
5.5 包装应与拟上市产品的包装一致,原料药可采用模拟小包装,所用材料和封装条件应与大包装一致。

4.1.
5.6 取样依据稳定性研究的目的,从各个阶段按取样标准操作规程(SOP-ZL-JY001-1)进行。

并对样品做明显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数量、贮存条件等4.2 样品检验将按试验计划规定的条件贮存的样品取出,并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在指定的实限内完成检验,一般应在一周内完成测试,以避免试验数据缺少对取出时间点的代表性。

样品检验应按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

4.3 记录及报告稳定性试验过程中相应记录及报告应及时完成。

稳定性报告应包含试验中的所有相关数据,包括:产品名称、批号、有效期、质量标准、检验项目相应结果、结论、数据表、适当的趋势分析和统计分析。

报告应经由质量保证部负责人批准。

4.4 稳定性超标或超趋势结果调查
应当对任何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OOS)或重要的异常趋势(OOT)进行调查。

具体操作按《检验结果调查标准管理规程》(SOP-ZL-JY012-1)进行。

5 变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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