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检测仪管理规定
有限空间气体检测制度
有限空间气体检测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范有限空间气体检测实施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和浙江省《工贸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B/T 33707-2022)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的气体检测适用于进入有限空间内部作业或对有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的场合。
3定义3.1本制度所指的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或探入有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2有限空间的危险一般来自于空间内可燃性、爆炸性、有毒有害的气体;过浓的或是极度缺乏氧气等。
4检测实施4.1作业部门在进行有关密闭、有限空间作业时,在无法确认内部情况时,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进行气体检测,检测的实施和结果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4.2安全管理部门气体检测员负责作业部门对公司内有关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气体检测,并对所测数据负责。
4.3检测结论应告知现场作业人员,并履行签字手续。
5气体检测标准5.1气体检测应测定有限空间内空气含氧量和常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
5.2有限空间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9.5%~23%,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或高于23%,应有报警信号。
5.3有限空间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可燃烧极限或爆炸极限下限的10%。
对储罐、管道的检修,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可燃烧极限下限或爆炸极限下限的1%。
5.4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常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容许浓度应符合下表规定:常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和爆炸范围注:最高容许浓度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短时间按触容许浓度指在遵守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施工现场安全检测工具管理规定范本
施工现场安全检测工具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检测工具的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测工具。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检测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测温仪、气体检测仪、声级计、照度计等使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检测工具。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测工具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检测工具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测工具进行定期检测、校准和维修保养,确保其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符合要求的安全检测工具使用记录制度,记录工具的使用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和检测结果等信息。
第二章安全检测工具的配备与购置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安全检测工具的种类和数量,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材。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对安全检测工具的品质和性能进行评估和比较,并在具备相应技术标准和质量认证的情况下确定购置渠道。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购置安全检测工具时应注重其可靠性、稳定性和适应性,确保其能够满足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测需求。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与安全检测工具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并对安全检测工具进行验收,确保其品质和性能符合要求。
第三章安全检测工具的使用与保管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测工具使用操作规程,明确使用人员的职责和权益,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二条安全检测工具应由专门的人员使用,未经许可,他人不得私自使用或擅自改变其技术参数和设置。
第十三条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检测工具,并及时进行校准和调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安全检测工具在使用中如出现故障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安全检测工具管理员进行维修保养或更换。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对安全检测工具进行授权管理,明确使用人员的操作权限和操作范围,并定期检查和审计安全检测工具的使用情况。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使用管理规定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管理规定1总则1.1目的为规范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包括单一及多气体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管理及使用,保证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得到正确的使用、维护及保养,杜绝工具的人为损坏和流失,降低使用成本,确保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适用进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装置区、泵房、压缩机房或从事动火及受限空间等需要进行风险预警的场所。
泵吸式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适用于动火作业的检测定性分析。
1.3职责1.3.1安全环保部1.3.1.1负责根据各工段的使用需求,提报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采购计划。
1.3.1.2负责建立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台账,明确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使用单位及责任人。
1.3.1.3组织协调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委外检验、检测。
1.3.2电仪工段1.3.2.1负责每季度对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进行内部校验。
1.3.2.2负责配合安全环保部对损坏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进行维修。
1.3.3使用单位1.3.3.1负责对本单位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发放、更换、使用、维护、保养进行管理,并建立台账。
1.3.3.2每周应对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并记录。
每季度联系检验中心对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进行一次内部标定。
1.3.3.3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使用方法培训。
2管理内容2.1配备及领用2.1.1涉及气体检测的使用场所,每班至少配备2台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
2.1.2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实行“领用制”,采取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
领用人对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负保管、维护、使用管理责任;使用业务部负责人对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使用、管理负监管责任。
使用人因工作调动或离岗时须将本人领用的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进行转交后,方可办理调动或离岗手续。
2.1.3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到安全环保部领取,安全环保部需详细记录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型号、编号、领用人及领用时间,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
2.1.4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主要用于进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的预警,原则上不得外借。
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管理制度及流程
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管理制度及流程气体检测仪是一种用于检测环境中污染气体浓度的装置。
为了确保检测仪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合规性,制定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流程是必要的。
1. 管理制度1.1 设备管理为了保证气体检测仪的质量和可靠性,应建立设备台账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校准。
台账应包括设备型号、采购日期、维护记录等信息。
1.2 使用管理使用气体检测仪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接受规范的培训。
使用前,应检查设备完好性、传感器状态和电池电量,并按照使用说明操作。
1.3 维护管理定期维护是确保气体检测仪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包括清洁传感器、更换电池和滤芯等,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并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
1.4 报废管理当气体检测仪达到设计寿命或无法修复时,应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程序包括台账注销、设备封存和安全环保处理,确保设备的合规处理。
2. 流程2.1 采购流程制定采购规范,明确采购标准和要求,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度和产品质量,并签订合同。
采购后,将设备纳入设备管理系统并进行登记。
2.2 使用流程使用人员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检查仪器的正常性和安全性,并进行仪器校准。
在实际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仪器的性能,并记录使用情况。
2.3 维护流程根据维护计划,定期对仪器进行维护和检修。
维护包括清洁传感器、更换电池和滤芯等。
维护记录要详细并准确。
2.4 报废流程当设备达到设计寿命或无法修复时,进行报废处理。
包括台账注销、设备封存和安全环保处理。
报废记录要完整并可追溯。
以上是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管理制度及流程的简要描述。
通过建立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流程,可以确保气体检测仪的有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
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一、引言气体检测报警仪是一种用于监测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的设备,广泛应用于工业、矿山、化工、石油等领域。
它能够及时发现有害气体泄漏、超标浓度等情况,并通过声光报警的方式提醒工作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为了严格管理气体检测报警仪的使用,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制定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成为必要。
二、管理规范1.管理机构:设立一支专门的气体检测仪管理团队,负责对气体检测报警仪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2.设备购置:根据工作场所特点和有害气体种类,确定需要购置的气体检测报警仪种类和数量,并委托专业厂商提供合格的设备。
3.设备分发:根据岗位需要,将气体检测报警仪发放给需要的人员,并做好登记记录。
4.定期检测:对所有使用的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灵敏度和准确性,及时更换电池和传感器。
5.维护保养:确保气体检测报警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洁和校准,保证其正常使用。
6.报警测试:定期进行报警测试,测试报警仪的声光警报是否正常,以保障其及时有效地发出警报。
7.重大事故反馈:对于发生过重大事故的地点,需要对气体检测报警仪的使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8.废弃处理:对于无法修复或使用寿命已达到的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适当的废弃处理,确保环境的安全。
三、管理流程1.设备购置流程:根据工作场所特点和有害气体种类,确定需要购置的气体检测报警仪种类和数量。
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定可信赖的设备供应商。
与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并安排物流配送。
2.设备分发流程:根据工作岗位需求,确定需要配备气体检测报警仪的人员。
将配发的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标识和编号,并登记到管理系统中。
向人员进行详细的使用说明和培训。
3.设备使用流程: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正确的佩戴和操作。
及时检测电池电量,保证电费充足。
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洁和校准。
遇到报警情况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4.设备维护流程: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校准、更换零部件等。
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在企业中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中使用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场合和人员。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三条管理责任1.公司应当成立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订立和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2.管理小组应当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环境评估1.在购买和使用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之前,公司应当进行环境评估,包含气体种类、浓度范围等参数的评估。
2.环境评估应考虑工作场合特点和相关法规法律要求,确保适用的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能够满足所需监测要求。
3.环境评估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五条购买和安装1.公司应向具备资质的供应商购买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并确保其质量合格、性能可靠。
2.购买的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检测本领和防护功能。
3.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依据环境评估结果确定,并应设置在易发生泄漏的位置和易积聚气体的地方。
4.安装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培训和操作经验。
第六条日常维护1.公司应订立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日常维护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工作。
2.日常维护包含定期检测气体检测仪的工作状态、校准传感器、更换耗材等,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3.维护记录应及时、准确地填写,并保管至少两年。
4.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维护和修理和检测,确保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稳定运行。
第七条废弃处理1.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废弃处理应符合相关法规和环保要求。
2.废弃的气体检测仪应进行正确的清理和封存,避开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废弃处理记录应妥当保管,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气体检测仪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气体检测仪的安全使用,防止因气体检测仪使用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气体检测仪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章气体检测仪的管理与维护第四条气体检测仪的采购、验收、入库、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气体检测仪的采购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选用具有合法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二)采购前应进行技术参数对比,确保所选气体检测仪能满足实际检测需求;(三)采购价格合理,性能稳定可靠。
第六条气体检测仪的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核对产品合格证、技术参数、检验报告等资料;(二)检查外观、性能、功能等是否符合要求;(三)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七条气体检测仪的入库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建立气体检测仪台账,记录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采购日期、验收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二)妥善存放,防止受潮、受热、受腐蚀等;(三)定期检查库存情况,确保库存数量与台账一致。
第八条气体检测仪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使用前应检查气体检测仪的外观、功能、性能等,确保正常使用;(二)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气体检测仪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三)使用过程中,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检测参数;(四)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妥善保管。
第九条气体检测仪的维护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定期检查气体检测仪的传感器、电路板、电池等部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更换;(二)定期进行校准,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三)定期清洁气体检测仪,防止灰尘、污垢等影响检测效果。
第十条气体检测仪的报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检查气体检测仪是否达到报废标准;(二)填写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三)办理报废手续,妥善处理报废气体检测仪。
第三章人员培训与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气体检测仪操作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的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的选型、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验、改造和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的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检测报警器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处理泄漏事故。
第四条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泄漏事故的能力。
第二章检测报警器的选型与采购第五条检测报警器的选型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二)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三)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四)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五)受其他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六)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第六条企业、单位在采购检测报警器时,应选择具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依法签订采购合同,明确检测报警器的质量、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事项。
第三章检测报警器的安装与使用第七条检测报警器的安装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确保检测报警器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检测报警器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检测报警器应放置在易于泄漏气体扩散的地方,确保检测范围覆盖整个泄漏区域;(二)检测报警器的安装高度应根据泄漏气体的密度确定,以确保泄漏气体能够及时被检测;(三)检测报警器的供电、信号线缆应布局合理,避免因电缆故障影响检测报警器的正常运行;(四)检测报警器应与泄漏报警控制系统、事故排放系统等相连,实现联动控制;(五)检测报警器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调试和检验,确保其灵敏度、准确性和可靠性;(六)企业、单位应定期对检测报警器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气体检测仪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有限空间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化粪池、污水井、地下室等场所。
三、职责1.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宣传和执行本制度;3. 作业人员负责遵守本制度,正确使用气体检测仪。
四、管理制度1. 气体检测仪的采购、检定、校验、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管理工作,由安全环保部负责;2. 气体检测仪的采购,应选择具有国家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的厂家;3. 气体检测仪的检定、校验,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确保检测仪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 气体检测仪的使用,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5. 气体检测仪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其正常工作;6. 气体检测仪的报废,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防止设备继续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五、作业人员培训1.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气体检测仪使用和安全知识的培训;2. 培训内容包括:气体检测仪的基本原理、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等;3. 培训结束后,作业人员应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六、作业过程管理1. 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气体检测仪的完好性,确保其正常工作;2. 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气体检测仪,实时监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3. 当检测仪发出警报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域,并报告给相关部门;4. 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应将气体检测仪交还给安全环保部,进行维护和保养。
七、监督检查1.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害气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有害气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有害气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1总则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防止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1.2在有害气体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中凡涉及安全事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基本要求:2.1凡有害气体(如:城市煤气、城市燃气、氢气、氮气、氨气、氦气、二氧化硫等)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2.2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施工工程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许施工。
2.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
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2.4新建、改建和扩建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必须做到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并经装备部、生产部、武装保卫部会审。
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2.5有害气体的生产、使用、操作、检修和维护的岗位必须有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2.6有害气体的生产和使用的各单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培训和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2.7有害气体管网压力必须保持稳定,严禁超压运行,严禁设备管网带病运行。
2.8有害气体的生产和使用单位应严格服从生产部动力调度的统一指挥,不经同意不准随意停送。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安全管理制度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管理,确保在使用时安全可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2006),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包括:便携式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其他相关气体检测仪(以下统称检测仪)。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各单位组织制定本单位检测仪的年度、月校准计划,及时组织送检,并建立管理档案和台账。
第五条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检测仪使用的监督、检定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事项与工作程序第六条各单位应加强检测仪的管理,加强对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检测人员能正确使用、维护仪器。
第七条各单位应加强检测仪的检定、校准管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检定、校准,未按规定校验的检测仪严禁使用:(一)新购检测仪;(二)达到检定期周期;(三)受到非正常振动或对示值有怀疑;(四)修理或更换主要元件后。
第八条各单位的检测仪应送往具有国家专项计量资质的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检定,并确认检定单位及检定人员的资质;检测仪检定合格的,应向检定单位索要合格证书;检定不合格的,及时送修,直至合格。
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检测仪的管理台帐,掌握检测仪的种类、数量、检定时间等基本情况,并及时送检;对于新购、报废的,应及时履行相关手续。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第十条各单位根据本制度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安委办对各单位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1*年1月1日起施行。
便携式硫化氢气体检测仪使用及管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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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使用管理规定
石化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石化企业内部对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使用,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化企业内部使用的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管理。
第三条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应具备合法有效的检测资质,并定期维修、校准和更新。
第四条石化企业应建立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使用档案,记录其使用情况、维护记录和更新情况,并进行备份。
第二章购买和配备第五条石化企业在购买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时,应选择具备合法授权的供应商,并确保所选检测仪能够满足企业内部的实际需求。
第六条石化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数量和型号,并确保其数量充足、型号齐全。
第七条石化企业应对购买的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进行标识,包括编号、型号、购买日期等,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三章管理和使用第八条石化企业应制定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使用管理制度,并将制度公示在合适的场所,以便职工参考。
第九条石化企业应对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检测对象和危险等级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第十条石化企业应对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职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包括操作技能、日常维护和紧急处理等。
第十一条石化企业应建立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借用和归还制度,并确保职工能够正常借用和归还检测仪。
第十二条石化企业应定期对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进行维护和校准,并建立相应的记录,确保检测仪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石化企业应保证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完好和安全性能,如果发现检测仪存在故障或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四条石化企业应建立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定期检查和审核检测仪的使用情况,并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十五条石化企业应定期对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职工进行考核,通过日常监督和实际检测结果来评估职工的操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十六条石化企业应建立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使用的奖惩制度,对于合格表现的职工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于违规操作或不合格表现的职工进行批评和处罚。
气体检测仪管理制度
便携式可燃有毒检测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购置、安装、维护、使用和报废的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便携式氧含量分析仪的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4.1 自动化中心4.1.1 负责公司范围内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4.1.2 负责对产品的技术性能进行审核,参与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合格供应商的确定。
4.1.3 负责组织与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运维承包商签订定期维护的服务协议。
4.1.4 负责建立完善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技术档案;4.1.5 负责组织本单位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年度检定,并对各个分厂使用与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1.6 负责本单位更新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安装、投用和验收。
4.2 设备部负责在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合格供方范围内组织商务谈判与采购。
4.3 工艺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中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设计、采购、安装、验收和按规定进行检测标定。
4.4 各分厂车间4.4.1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技术资料及分布图;4.4.2 负责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保证报警器的正常投用;4.4.3 负责组织岗位员工进行技术培训,以满足正常使用和维护的需要。
5 管理内容5.1 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设置及更新5.1.1 新改扩建的输油气管道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方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报警器。
5.1.2 现役装置按照规范要求需要新增报警器的,应组织进行设计,以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5.1.3 通过工程项目安装或购置的各类报警器,由承建单位利用工程投资进行首次检定,交工时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纳入各分厂进行日常管理。
5.1.4 报警器的更新自动化中心提出更新改造投资计划,按照《投资计划管理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使用与管理规范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使用与管理规范一、目的和范围为了指导现场正确使用气体检测仪,保证仪器的正常、有效,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便携式体检测仪的使用与安全管理。
本规范指的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包含:可燃气体检测仪、硫化氢气体检测仪。
二、引用文件GB15322.3 可燃气体探测器第3部分: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GB12358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JJG 695-2019硫化氢气体检测仪鉴定规程三、职责(一)各基层单位根据作业现场实际负责便携式检测仪的选型、确定技术参数。
(二)物资公司负责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购买到货验收及发放。
(三)质量安全环保科职责:(1)负责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配备标准及本规范的编制、修订;(2)负责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核;(3)组织公司各基层单位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购置计划的审批。
(四)使用单位负责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发放前报警点出厂设置的校验,使之符合油田公司的相关规定(可燃气体便携式检测仪低报警值设置为10%LEL,高报警值设置为25% LEL,硫化氢气体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低报警值设置为6PPM,高报警值设置为12PPM。
)(五)使用单位负责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的现场使用管理,建立登记台账,对将达到检定有效期限的提前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统一检定、检验。
四、文件内容(一)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配件1.技术指标:工作温度:-20°C 至+50°C;2.显示屏:字母数字液晶显示屏(LCD)。
3.自测:在启动时开启自测。
4.校准:自动清零,设定取值范围,并为传感器设定取值范围。
(二)使用1.按①启动检测仪,检测仪开始自测。
(1)检测仪显示屏显示所有显示项。
(2)听觉告警发出嘟声,视觉告警闪亮。
(3)显示屏显示下限、上限告警设定点。
(4)检测仪开始倒计时,此时检测仪测试传感器和电池。
(5)如果传感器测试失败,听觉告警发出缓慢的调制音,视觉告警缓慢闪亮。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在工业生产、燃气加油站、矿井等场所中,由于涉及到可燃气体的使用和存放,其安全风险一直倍受关注。
因此,为了降低这些场所的安全事故发生率,政府一直在推广和完善有关可燃气体和氧气检测的管理规定。
一、可燃性气体检测管理规定首先,在处理可燃性气体的场所中,必须加强检测的管理办法。
具体的措施有以下几项:1. 规定可燃气体检测的标准与频率。
通常情况下,每个场所的可燃气体检测的标准和频率会根据场所的特点而不同。
比如,燃气加油站每周检测一次燃气氧含量,室内气氛检测不得间断超过72小时;矿井每天都要进行一次检测等等。
2. 统一使用现代化的检测仪器。
二氧化碳传感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离子色谱仪、红外测量气体分析仪等现代化检测工具的使用,明显提高了检测的效率和准确性。
3. 设置监测仪器的报警值。
根据不同场所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可以通过设置不同的环境指数来严格对氧浓度和气体类型进行监测。
一旦检查出异常数值,则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关闭生产设施,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4. 严格执行预防措施。
采取合适的防爆措施,如天花板通风用衬板,用专业设备抽取空气,并防止人为操作等,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存在可燃气体泄漏等安全隐患。
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除了可燃性气体外,氧气的含量也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所在。
一些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存在常常会令空气中的氧气含量降低,直接威胁到生命安全。
因此,应加强氧气含量检测的管理。
1. 设置氧气含量的检测标准。
尤其是在煤矿、炼油厂等有大量工作人员在定居环境工作的场所中,必须根据预算的人数确保合适的氧气含量,保证人们呼吸的空气中,氧气含量能够达到正常标准。
2. 使用专业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测。
与可燃气体检测相似,使用仪器的准确度也非常重要。
对氧气检测来说,主要使用的检测仪器有:计量氧浓度仪、无水氧化银氧气检测仪等等。
3. 完善氧气含量检测系统。
配备可移动式鼻子氧仪、现场检测哨或者固定式检测设备等,明显提高了氧气含量检测的便利性和准确度。
施工现场安全检测工具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检测工具管理规定1. 规章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检测工具的有效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适用于我公司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测工具管理。
2. 安全检测工具管理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最紧要的。
(2)规范使用:依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检测工具。
(3)保持良好状态:定期检查和维护工具,确保其安全、可靠。
(4)统一管理:建立集中台账,统一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测工具。
3. 安全检测工具的分类(1)个人防护工具:包含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服、安全带等。
(2)安全测量工具:包含测量仪器、温度计、电压表、测距仪等。
(3)安全检测设备:包含气体检测仪、红外线测量仪、声级计等。
4. 安全检测工具的购买和验收(1)依据施工现场需要,由安全管理部门订立安全检测工具的购买计划。
(2)采购部门依据购买计划,进行供应商选择和价格比较,并确保购买的工具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3)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并对购买的安全检测工具进行验收。
(4)验收标准包含外观完好、功能正常、标识齐全等,必需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估。
5. 安全检测工具的保管和领用(1)安全检测工具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统一保管,成立特地的工具保管室。
(2)工具保管室应定期对安全检测工具进行清点和台账登记,确保数量和信息准确无误。
(3)员工需要领用安全检测工具时,需填写领用申请,经相关主管审核后方可领用。
(4)领用的安全检测工具应依照规定时间和地方进行归还,不得私自转借或私自拆卸。
6. 安全检测工具的维护和保养(1)定期维护:安全检测工具应依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2)故障报修:如发现安全检测工具存在故障或不正常情况,应及时进行报修或更换,不得私自维护和修理。
(3)专人保养:安全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测工具的保养和维护和修理工作,保证操作规范和效果。
7. 安全检测工具的报废处理(1)报废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安全检测工具的使用情况,订立合理的报废标准。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可燃气体检测仪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可燃气体检测仪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制度一、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一)、应用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性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纳入制度管理。
二)、必须加强报警器的使用和管理,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 %。
三)、选择报警器应具备条件: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令的要求。
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和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在国家标准颁布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四)、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等有可燃性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着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原则配备报警器。
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要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五)、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设备的配备情况,依据生产经验和装置实际情况执行。
六)、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可能泄漏的可燃性气体的密度。
2、室外安装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3、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原件的影响。
七)、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应征得所在地市级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
八)、报警器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管理,专业管理以仪表车间为主,安全科、生产技术科、设备科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
九)、仪表车间要认真制订以下有关记录:1、报警器管理、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和验收记录。
2、强制定期检验和标定记录。
3、维护保养和检修记录。
4、有关人员的培训记。
十)、各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1、仪表车间负责组织现有生产装置新增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改计划的制订和审核,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评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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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检测仪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便携式可燃有毒检测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购置、安装、维护、使用和报废的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便携式氧含量分析仪的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自动化中心
负责公司范围内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负责对产品的技术性能进行审核,参与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合格供应商的确定。
负责组织与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运维承包商签订定期维护的服务协议。
负责建立完善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技术档案;
负责组织本单位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年度检定,并对各个分厂使用与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本单位更新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安装、投用和验收。
设备部
负责在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合格供方范围内组织商务谈判与采购。
工艺部
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中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设计、采购、安装、验收和按规定进行检测标定。
各分厂车间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技术资料及分布图;
负责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保证报警器的正常投用;
负责组织岗位员工进行技术培训,以满足正常使用和维护的需要。
5管理内容
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设置及更新
新改扩建的输油气管道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方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报警器。
现役装置按照规范要求需要新增报警器的,应组织进行设计,以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通过工程项目安装或购置的各类报警器,由承建单位利用工程投资进行首次检定,交工时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纳入各分厂进行日常管理。
报警器的更新自动化中心提出更新改造投资计划,按照《投资计划管理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选型、设计和安装应按照自动化中心规范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执行。
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仪使用场所及配备要求
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
使用场所
a)进入生产工艺区、输油泵房、阀室、压缩机房等区域时;
b)维修保养输油气站内仪器设备、进行置换、通球清管、吹扫、放空、排污、清理分离器等,可能产生石油、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的作业现场;
c) 进入容器或受限空间内部时。
配备要求
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
使用场所
a)维修、动火作业期间需要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的;
b)其它可能存在可燃气体,并且需要检测气体浓度是否超标的场所。
配备要求
便携式氧含量检测仪
使用场所
a)进入油气管道储运生产区域的各类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阀井、排污池与作业坑等进出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
时,必须携带便携式氧含量检测仪,并检测确认氧气浓度满足要求。
;
b)其它需判断氧气含量是否满足要求的场所。
配备要求
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
使用场所
a)进入油气管道储运生产区域的各类罐、管道、容器等进出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排污池、作业坑及其他可能含有硫化氢气体的封闭、半封闭等受限空间。
b)其它需判断硫化氢含量超标的场所。
配备要求
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采购
自动化中心组织质量、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对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供应商进行审查和评估,确定公司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产品供应商。
设备部、工艺部不应在指定供应商以外进行采购。
合格的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供应商的准入原则是:
a) 产品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维护方便;
b) 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产品应取得国家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和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c) 生产厂家应有良好的业绩,售后服务质量好。
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采购过程按照公司采购程序严格执行。
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使用
各分厂负责人员应对报警器进行日常检查,发生报警及时检查确认,采取相应措施,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自动化中心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报警器所在各个分厂对因故障不能正常投用的报警器,应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或替代措施,同时报上自动化中心组织维修或更换。
输油气生产设施投用前,由自动化中心与安检部组织对现场报警器进行检查,确认全部正常运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用。
报警器的日常维护
报警器运维承包商每年对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和便携式报警器分别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现场维护保养与校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各分厂仪表维修人员应定期对固定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内容包括:
a) 检查过滤罩畅通,在雨后、雪后、风沙后用清水或者毛刷进行清理,不应让水或其他液体进入仪器内部。
b) 每季度用标准气体对设备进行一次校对,发现示值漂移应及时处理。
各分厂人员应对现场安装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日常巡检,内容包括:
a) 检查现场探测器外观整洁,确保扣丝部分紧扣。
b) 检查现场带显示的探测器,确保显示部位清洁,显示正常
c) 检查报警控制器与现场探测器的状态完好,确保发生故障或者报警后,能迅速而准确的找到报警位置
d) 对于设备的报警、误报、故障要及时记录,并汇总提交自动化中心进行分析与检修。
各个分厂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对便携式报警器的管理与维护,建立管理台帐。
责任人应接受专业培训,每两周应对便携式报警器进行外观检查和自检系统试验,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并记录。
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维修、停用和报废
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维修由自动化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自动化中心会根据报警器的运行情况及探头使用寿命,储备常用的备品备件,各个分厂在报警器部件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因故需停用的报警器由各个分厂技术人员填写“报警器停用申请”,并由相关负责领导签字确认,上报自动化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停用。
使用所属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替代或其他安全控制措施。
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维修后应按规定进行检定,并做好记录。
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报废执行《固定资产报废与处置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检定
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定期检定必须委托具有国家授权资质的单位承担,检定单位对检定结果负责。
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检定周期不应超过一年,检定项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检定结束后,检定单位应及时出具检定报告和合格证,并由自动化中心进行存档。
各分厂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检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检定不合格等情况,应立即联系自动化中心进行检查与维修并做好记录。
各分厂每季度应采用标准气样对报警器进行比对,及时发现报警器的故障,并做好相关记录。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设备台账及检定记录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设备故障及停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