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案例分析(一)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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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案例分析(一)

某临街建筑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18层,地下2层,室外设计地面标高-0.60m,首层室内设计地面标高为±0.00m。每层建筑面积为1200m2,局部突出屋顶的电梯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的建筑面积为80m2。屋顶平屋面标高为53.50m电梯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层高为3.5m。

地下二层全部及地下一层大部分为普通汽车库,地下一层局部为建筑各种设备用用房。地上一层二层使用功能为各种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主要有小商店、理发店、小餐馆等,每个分隔单元相互独立,建筑面积在115m2~290m2不等,地上三至十八层位单元式住宅。

每个商业用房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某商店租用了两个相邻的商业用房,为方便联系,经营者在两个商业用房之间的墙上开设了一扇门。左侧商业用房二层建筑面积为210m2,一层建筑面积为80m2。该商业用房内部设置两部楼梯联系上下层,二层室内最不利点至最近楼梯的直线距离为11m,楼梯的水平投影距离为5m,下来楼梯后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为4.5m,一层只设置了一个安全出口。

住宅部分共分两个单元,每个单元建筑面积一致,最远一户的入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为9m。每一个单元自地下二层至地上十八层分别设置一部防烟楼梯间和一部消电梯,防烟楼梯间均能通至层面。相邻两个单元之同的屋面上在设计时均设置了楼顶绿化,两个单元之间无法通过屋面连通。每层每单元开向防烟楼梯间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户门为2樘,户门采用普通防盗门,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为6m2。

该建筑的外墙采用无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屋面和墙面保温材料均选用胶粉聚苯颗粒板。每层墙面设置有防火隔离带,隔离带宽度为200mm,采用不燃材料在表面设置防护层,防护层厚度首层为15mm,其余楼层为5mm。

该建筑的其他事项和消防设施均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判断该建筑的建筑高度和建筑分类。

2.指出该建筑商业部分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3.指出该建筑住宅部分存在的消防问题,并说明理由。

4.指出该建筑在外墙外保温系统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补充还应采取的其他技术措施。

参考答案

1.该建筑的建筑高度为53.5m,属于二类高层住宅建筑。

2.

2.1)存在的问题:经营者在两个商业用房之间的墙上开设了一扇门,破坏了商业服务网点之间的防火分隔,不符合规范要求。

理由: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

2)存在的问题: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出口设置数量不符合要求。

理由:商业服务网点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²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

3)存在的问题:商业服务网点室内疏散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理由:二层室内最不利点至疏散门的疏散距离为:11+1.5×5+4.5=23m,超过了规范允许值22m。

3.1)存在的问题:每个单元只设置一部防烟楼梯间,且相邻单元之间的楼梯间无法通过屋面相互连通,不符合规范要求。

理由:对于该建筑,如果每个单元只设置一部疏散楼梯,其疏散楼梯应能通至屋面并应能通过屋面和相邻单元之间相互连通。否则,应设置两部散楼梯。

2)存在的问题:直接开向合用前室的户门采用普通防盗门,不符合规范要求。

理由: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4.存在的问题:防火隔离带宽度不符合规范规定,规范要求为不小于300mm。

还应采取的措施:

1)保证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低于0.5h。

2)屋面与外墙之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防火隔离带。相关知识点及依据

1.建筑分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1】

注:

1)表中“一类”第2项中的“其他多种功能组合”,指公共建筑中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公共使用功能,不包括住宅与公共建筑组合建造的情况。比如,住宅建筑的下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时,该建住宅建筑。条文中“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是指该层楼板的标高大于24m。

2)除另有规定外,裙房的防火设计要求应与高层建筑主体的一致,如高层建筑主体的耐火等级为一级时,裙房的耐火等级也不应低于一级,防火分区划分、消防设施设置等也要与高层建筑主体一致等

3)宿舍、公寓不同于住宅建筑,其防火设计要按照公共建筑的要求确定。

2.商业服务网点防火设计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2.1.4、5.4.11】

1)商业服务网点是指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2)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本规范表5.5.17中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一、二级耐火等级时,≤22m;三级耐火等级时,≤20m;四级耐火等级时,≤15m)。室

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3.住宅建筑楼梯间的设置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5.27、5.5.28】

1)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与电梯井相邻布置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仍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2)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3)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户门不宜直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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