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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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如拉街道综治中心建设方案
按照区政法委关于建设街道综治中心的要求,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本着“功能齐全、方便使用、服务群众、合理安排”的原则,依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标准》(GB/T33200-2016)的规范建设综治中心。
一、建设地址
利用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场所,与综治中心合并使用,合理设置相关设施设备,确保设置符合要求。
二、建设内容
(一)户外设置:彩色立式LED大屏一块。
(二)社区服务中心大厅,规划设计可旋转背景墙安装LED工作牌8块
(三)将101室设计为矛盾纠纷调处室、监控研判室,配备办公会议桌椅、移动架和电视,墙面设计相应的制度。
(四)将102室设计为群众接待室、派驻工作室,制作上墙的相关工作制度。
(五)将103室设计为全街道的视频监控区,配备2个大于55英寸的彩色电视及必要的桌椅。
(六)其他方面主要包括:
1、大门口竖式门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萨如拉街道综治中心;
2、办公室门口设立门牌和工作人员去向牌;
3、配备2个档案柜,贴标签,档案盒;
4、工作人员统一服装,制作工作牌。
三、制度建设
1、首问负责
街道综治中心办公人员、值班人员均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反映的诉求事项,应第一时间登记,按照程序引导解决;对发现的不稳定信息和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对突发事件应积极参与处置。
2、协作配合
综治中心的各派驻单位和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应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派驻工作期间应自觉接受和服从综治中心的领导、指挥、管理、调度和协调。综治办应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整合工作力量,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团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服务。对综治中心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中心协调解决。
3、工作例会
街道综治中心应定期召开各派驻单位参加的调度会,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协调解决重要事项。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调度会或联席会。会议均应形成书面记录,联席会议应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4、情况报告
综治中心派驻单位、综治委成员单位应及时向综治中心
报告本系统发生的影响社会治安的重特大案(事)件、工作中排查掌握的社会治安隐患、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综治中心应定期向上一级综治中心和本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报告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等,遇到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随时报告,并及时续报进展情况。
5、应急联动
综治中心应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安排人员24 小时值班备勤,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相关领导迅速进驻指挥,调配辖区相关力量资源,依法妥善处置。
6、考核评价
综治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制定派驻单位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评定,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其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7、网格化管理
根据本地实际,基层社区原则按照300户—500户或1000人左右标准,合理划分网格。按照“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的要求,为每个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管理人员,因地制宜确定网格管理职责,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四、工作思路
“1346工作法”
一个核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三级网格:建立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网格监控体系
四员发力: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实施治安联防的“巡逻员”、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作用、矛盾纠纷的“排查员”。
六项工作:法制宣传教育、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公共安全监控、平安社区创建、治安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