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4.11.24•【文号】司发通〔2014〕136号•【施行日期】2014.1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戒毒管理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司发通〔2014〕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已经2014年11月20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1月24日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行为,教育引导戒毒人员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戒毒人员行为规范是戒毒人员在所期间生活、学习、医疗康复、生产劳动时应当遵守的行为标准,是对戒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规范,服从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
第四条戒毒人员不得交流吸毒信息,不得传授犯罪方法,发现其他戒毒人员有违反规定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报告和制止。
第五条戒毒人员应当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生活规范第六条保持个人卫生,定期换洗衣物、被褥。
按规定统一着装,衣着整齐。
第七条按时打扫宿舍卫生,洗漱用品及其他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保持环境整洁。
第八条听到起床号令立即起床、整理内务。
听到就寝号令立即按指定床位就寝,保持安静。
第九条列队行进时保持队列整齐,不喧哗打闹。
第十条就餐时按照指定位置入座,保持安静。
爱惜粮食,不乱倒剩菜剩饭。
第十一条自由活动时在规定区域内从事健康有益的活动。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司法部令第127号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正文:---------------------------------------------------------------------------------------------------------------------------------------------------- 司法部令(第127号)《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已经2013年3月22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 XXX二○一三年四月三日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教育和挽救吸毒成瘾人员。
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对经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在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三个月至六个月后,或者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执行方案送交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第四条从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人民警察应当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尊重戒毒人员人格,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章场所设置第六条设置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符合司法部的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核,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司法部备案。
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单独设置收治女性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收治未成年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其所在地地名加“强制隔离戒毒所”命名,同一地域有多个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命名。
专门收治女性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为地名后加“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专门收治未成年人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为地名后加“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戒毒心理矫治实施方案
戒毒心理矫治实施方案戒毒心理矫治实施方案背景介绍:毒品成瘾是当代社会严重问题之一。
为了帮助毒品成瘾者改变自己的行为和思维模式,戒毒心理矫治成为一种重要的治疗方法。
本文将提出一套包括咨询、支持和教育等多种方法的戒毒心理矫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设定:1. 帮助毒品成瘾者建立戒毒的决心和信心;2. 培养毒品成瘾者对自己的认识和自我观念,提高自尊和自信;3. 重建毒品成瘾者与家庭、社会的正常关系;4. 提供心理支持,解决有关恐惧、焦虑等心理问题;5. 帮助毒品成瘾者学会应对挫折和压力,提高适应能力。
二、实施方案:1. 戒毒心理咨询:a. 建立个案资料:了解毒品成瘾者的个人背景信息、毒品滥用的原因,以及心理和身体方面的问题;b. 探索成瘾动机:通过面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帮助毒品成瘾者深入认识自己毒品成瘾的动机和诱因,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c. 毒品教育:向毒品成瘾者提供相关毒品知识,让他们明白毒品对身体和心理的危害,加强对毒品的抵抗力;d. 情绪管理:教授毒品成瘾者合理应对情绪的方法,例如通过嗜好兴趣爱好、呼吸控制等方式缓解情绪压力;e. 互助支持:鼓励毒品成瘾者参与同伴或家庭支持小组,分享经验和支持,以增加戒毒成功机会。
2. 行为矫正:a. 辨识触发因素:协助毒品成瘾者辨识导致他们滥用毒品的特定触发因素,如特定场景、人际关系、情感问题等;b. 修复自我认同:通过认知矫正、建立积极自我形象等方法,帮助毒品成瘾者修复受伤的自我认同;c. 制定行为计划:与毒品成瘾者共同制定可行的行为计划,包括逐渐减少毒品的使用量,改变与毒品有关的行为和环境等;d. 建立社会支持网络:鼓励毒品成瘾者与家庭、朋友、社会组织等建立稳固的社会支持网络,为戒毒过程提供支持和监督。
3. 心理教育:a. 了解戒毒过程中的挑战和困难:通过教育,让毒品成瘾者了解戒毒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和困难,为他们提供充分准备;b. 强化戒毒动机:通过教育和讲座等方式,向毒品成瘾者灌输戒毒的重要性和积极影响,提高他们的戒毒动机;c. 解决复发问题:教育毒品成瘾者预测和应对复发的方法,提高他们戒毒的成功率;d. 应对压力:教授毒品成瘾者有效的压力管理和应对方法,以减少复发的可能性。
全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教材
全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教材为了帮助戒毒人员更好地重新融入社会,全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教材应运而生。
这些教材通过系统的教育和矫治,帮助戒毒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重塑自我,实现身心的脱瘾和重生。
以下是我们对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教材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心理矫治教育1.戒毒人员心理状况分析通过心理测试和评估,了解每个戒毒人员的具体心理问题和特点,为接下来的矫治教育制定针对性的方案。
2.心理辅导和治疗针对戒毒人员的不同心理问题,开展个别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帮助他们解决内心的困扰和矛盾,逐步恢复自信和稳定的心态。
3.自我认知和情绪管理引导戒毒人员了解自己,培养正确的自我认知和情绪管理能力,增强内心的稳定和坚强,避免因情绪波动而导致的再次沉迷。
二、法律意识教育1.宣传法律法规介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戒毒人员了解毒品相关罪行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增强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意识。
2.推广法治文化通过案例分析和法律知识普及,进行法治文化的宣传和推广,引导戒毒人员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自觉维护社会和谐。
三、职业技能培训1.职业技能教育针对戒毒人员的个人兴趣和特长,开展不同类型的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在荒废的时间里学到一门手艺,为重新融入社会做好准备。
2.就业指导和帮扶提供就业指导和帮扶服务,帮助戒毒人员适应职场环境,解决就业中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就业机会。
四、社会责任教育1.国家政策了解介绍国家对戒毒事业的政策和扶持措施,增强戒毒人员对国家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激励他们积极融入社会。
2.社会交往技巧教导戒毒人员如何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培养积极向上的社交技巧,避免再次沉迷于不良的社会环境。
以上就是我们对全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教材的一些设想和建议。
通过系统的心理矫治、法律意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责任教育,我们期待戒毒人员能够战胜内心的困扰,重回社会,实现身心的脱瘾和重生。
同时,我们也期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让戒毒人员能够真正得到包容和帮助,重获新生。
戒毒教育矫治工作计划
戒毒教育矫治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通过戒毒教育矫治工作,帮助戒毒人员追求康复和自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1. 设立戒毒教育矫治机构:在合适的地点建立戒毒教育矫治中心,提供安全的环境和必要的设施,为戒毒人员提供住宿、饮食和医疗保障。
2. 制定戒毒教育矫治计划:根据每位戒毒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戒毒教育矫治计划,包括戒毒期限、康复措施和评估标准等。
3. 实施心理辅导和教育培训:向戒毒人员提供心理辅导和教育培训,帮助他们理解戒毒的重要性,培养戒毒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提升他们的自我管理和适应能力。
4. 推广康复治疗方法:推广多种康复治疗方法,如药物替代疗法、心理疗法和社会支持等,帮助戒毒人员逐步摆脱药物依赖,恢复身心健康。
5. 加强协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司法部门、医疗机构和社区组织等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同参与戒毒教育矫治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6.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大众对戒毒教育矫治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减少对戒毒人员的歧视和偏见。
三、工作计划:1. 第一阶段(一年):- 成立戒毒教育矫治中心,配备所需设施和人员。
- 拟定戒毒教育矫治计划,与戒毒人员进行初步评估,并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措施。
- 开展心理辅导和教育培训课程,提高戒毒人员的自我认知和自我管理能力。
2. 第二阶段(三年):- 深化康复治疗方法,与医疗机构合作,为戒毒人员提供更全面的康复服务。
- 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的协作,确保戒毒人员的安全和正当权益。
-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为戒毒人员提供更好的社会支持和康复环境。
3. 第三阶段(长期):- 持续开展戒毒教育矫治工作,为更多的戒毒人员提供帮助和支持。
- 推动戒毒教育矫治工作的法制化和标准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 持续加强社会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环境的改善和戒毒人员的重新融入。
四、预期成果:1. 戒毒人员的康复率显著提高,药物依赖问题得到有效治疗。
度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
度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度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引言毒品问题已成为我国面临的严重社会问题之一,对个人健康和社会安全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套有效的度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势在必行。
这套纲要旨在为戒毒人员提供教育和矫治,使他们能够重新走上正轨,回归社会,并对毒品的危害有清晰的认识。
一、概述度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主要是以对戒毒人员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矫治为主要目标,帮助他们养成好的生活习惯,摆脱毒品依赖和自卑心理,改变自身的价值观念,树立健康的人生目标,重新拾起对生活的信心和竞争力。
二、总体要求(一)严格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制度,保障戒毒人员的安全和人权。
度隔离戒毒人员要尤其注意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隐私权,严防人身伤害和其他方面的侵犯。
(二)严格遵循纪律和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戒毒纪律和秩序。
在戒毒生活期间,度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戒毒纪律,正常施行戒毒生活,保持戒毒人员的质量。
(三)建立科学的人员管理和服务机制。
度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人员管理和服务机制应该符合正常的人权保障和人文关怀,照应戒毒人员的特殊福利需求和心理健康。
(四)开展多样化的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戒毒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质。
度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教育和宣传活动,帮助戒毒人员了解毒品的危害和危害后果,提升他们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质。
(五)整合各方资源,为戒毒人员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支持。
度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应该整合各类资源,为戒毒人员提供丰富的服务和支持,包括医疗保健、职业培训、劳动就业等方面,以帮助他们实现完整复健。
三、具体内容(一)卫生保健服务毒品的依赖会给戒毒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部分戒毒人员还遭受与毒品有关的传染病的侵害。
过度的折磨和自我摧残,更会进一步损害戒毒者的健康。
度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正纲要,应重点关注戒毒人员的健康,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
通过医学治疗或心理矫治,帮助戒毒人员恢复身体和心理健康。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行为特征与矫治对策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行为特征与矫治对策引言随着社会的开展和进步,毒品问题逐渐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对待毒品问题的处理中,强制隔离戒毒成为一种常见的方式。
然而,这个过程中,戒毒人员心理行为特征的了解和矫治对策的制定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行为特征以及针对这些特征的矫治对策。
一、心理行为特征在强制隔离戒毒环境中,戒毒人员的心理行为表现出一些特征。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 依赖心理戒毒人员对毒品有一种强烈的依赖心理,他们难以抑制对毒品的渴求,思维固定在毒品上,无法集中注意力进行其他事情。
这种依赖心理导致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过程中经历着强烈的内心斗争。
2. 悔过心理很多戒毒人员在其自愿或被迫接受戒毒治疗后,会生成一种悔过心理。
他们意识到自己曾经的错误和毒品带来的后果,渴望重新获得正常的生活。
然而,这种悔过心理的强烈程度因人而异。
3. 心理逃避在强制隔离戒毒过程中,戒毒人员常常表现出心理逃避的行为。
他们逃避与其他戒毒人员和医护人员的交流,尽量回避真实的自我。
心理逃避不仅增加了戒毒人员的挫败感,还可能导致他们产生对治疗过程的反感。
4. 自卑感戒毒人员在接受戒毒治疗时,常常会因为自己曾经的行为产生自卑感。
这种自卑感可以是源于他们对自己的否认,也可以是来自社会对戒毒人员的歧视和排斥。
自卑感会影响戒毒人员的情绪和自尊心,对戒毒治疗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矫治对策面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行为特征,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矫治对策。
以下是一些可能有效的矫治对策:1. 心理辅导戒毒人员需要接受专业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认识自己的心理行为特征,并提供相应的应对策略。
心理辅导可以帮助戒毒人员建立积极的心理支持系统,增强他们对戒毒治疗的信心。
2. 情感支持戒毒人员在戒毒过程中往往处于一种孤独的状态,他们需要情感上的支持。
这可以通过与父母、家人、朋友或其他戒毒人员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来实现。
情感支持可以帮助戒毒人员减轻心理上的压力,增强他们的戒毒意愿。
全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教材
全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教材全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教材是为了帮助戒毒人员认识毒品的危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并提供相关的戒毒知识和技巧,以便能够实现戒毒康复的目标。
以下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1. 毒品危害认知:- 毒品的定义和分类:包括毒品的定义,如何分类毒品,不同毒品的危害程度等。
- 毒品的成瘾机制:了解毒品对人体的影响,如何使人产生成瘾,如何戒除成瘾等。
- 毒品的身体和心理危害:毒品对身体各系统的危害,如何对抗毒品的身体和心理危害等。
2. 戒毒康复:- 戒毒的意义和目标:明确戒毒的价值,鼓励戒毒人员树立积极的目标和态度。
- 戒毒的方法和技巧:介绍不同的戒毒方法,如心理疏导,生活重建,社会支持等,并提供实用的戒毒技巧。
- 戒毒后的康复:帮助戒毒者重建社会关系,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防止复吸等。
3. 法律知识:- 毒品相关法律法规:介绍国内外毒品相关法律法规,包括禁毒法律的起源和目的,不同国家的禁毒政策等。
- 毒品犯罪和法律责任:解释毒品犯罪的性质和危害,介绍毒品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处罚等。
4. 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 心理健康辅导:提供心理健康辅导知识和技巧,帮助戒毒者建立积极的心态,增强抵抗诱惑和克服困难的能力。
- 社会支持:介绍各种社会支持资源,如戒毒亲友团体,康复社区等,帮助戒毒者更好地融入社会。
5. 毒品预防和宣传:- 发布毒品预防和警示信息:教育戒毒人员和公众了解毒品相关的预防和警示知识,提高对毒品的认识,并增强对毒品的警惕。
- 进行毒品宣传和教育活动:设计和组织各种形式的毒品宣传和教育活动,如讲座,培训,展览等,提高公众对毒品问题的关注度和认识度。
这些内容仅仅是参考,实际的教育矫治教材还应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编写,确保教材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为了保护戒毒人员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教材中不得出现任何敏感的个人信息和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
教育矫治案例分析:戒毒人员荣某的心理矫治案例
【案例背景】戒毒人员荣某,男,49岁,小学文化,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属“三进宫”人员。
荣某因常年吸食毒品给家人在情感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家人多次劝其戒毒,但均未能奏效,家人对其产生信任危机,无奈之下,妻子报警举报他吸毒,这让他一直耿耿于怀。
在入所后出现了一系列不良反应,以致产生了心理问题,妨碍了正常的生活和戒治学习。
【案例基本情况】一、戒毒人员基本情况(一)入所后表现。
情绪低落,烦躁,睡眠质量差,与同组戒毒人员交谈甚少。
(二)问题产生原因。
该戒毒人员是因妻子报警举报其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妻子一直隐瞒举报他吸毒这一情况,使他被公安机关投送至戒毒场所强制戒毒,这件事情一直让他耿耿于怀。
因此在入所后,其内心苦闷,情绪低落,矛盾的心理反复纠缠,使其难于融入戒治环境,影响了正常的戒治生活和学习,管教民警发现后,主动介入开展心理帮助。
(三)本人自述。
我现在很烦恼,不知道怎么去处理我和妻子的关系。
一方面,我和妻子婚后感情一直很好,育由一个儿子,家庭关系还算稳定,我也认识到自己吸毒有错,这么多年一直让妻子和孩子们担惊受怕,过不上幸福的生活,对他们很是愧疚,一直想着弥补他们;另一方面,我又很恨我的妻子,就是因为她,导致我现在被关在强戒所里,失去自由。
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事,可是妻子就是个狠心的人,自己报警抓我,我觉得自己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实,我都不知道她是什么居心!让我很伤心!也让我很恨她!现在我真的很希望能知道怎么处理我和妻子的关系,整天想,也想不出个解决的办法。
睡眠差,食欲差,有时候觉得应该原谅她,自己常年吸毒,没有给他们创造一个幸福安稳的家,伤了他们的心。
但有时候又会觉得她是不可原谅的,就是因为她,让我失去自由,这一关就是两年啊!觉得她故意这么做,来惩罚我,她是个恶毒的人!(四)观察与信息收集整理1.心理专职民警观察了解到的情况。
案例对象进入民警谈话室衣着整洁,有礼貌,精神萎靡,神情略疲倦,笑容很勉强。
说话是思维清晰,声音低沉。
女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内容架构
女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内容架构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强戒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是劳教(强制隔离戒毒)场所面临的新课题。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笔者针对女性强戒人员的认知状况,心理特点、抗复吸能力等具体情况,以课堂化教学为平台,以心理辅导为主线,开展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一个多角度的课程架构,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教育效果。
一、社会责任教育、培育正确信念生活没有目标,人生没有方向,不知道人为什么活着,更不知道应该怎样活着,是吸毒类学员的基本心理特征之一,也是我们开展教育矫治的题中应有之意。
因此,我们首先把社会责任感教育作为强戒人员分类教育的一个重点。
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努力培养正确的人生信念。
一是针对女性群体,着重从社会角色的责任意识入手,引导其懂得做一个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是女性公民的神圣使命,也是值得骄傲、值得自豪的一项权利。
通过岳母刺字、杨门女将等脍炙人口的经典故事,阐述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对家庭的稳定、对社会的和谐乃至国家、民族的进步与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是组织亲友帮教会,让其直面亲人。
当一位满头银发的老母亲颤巍巍地走向话筒时,全场已是一片寂然。
“儿啊,妈妈已经七十多岁啦,苦撑苦熬把你养大,你不想想该为妈妈做点什么了吗?妈妈整天牵挂着你,为你揪着心,还要帮你照管一个十来岁的男娃,你让我怎么活下去啊……”伴随着撕心裂肺的哭诉,在场的民警、学员无不泪流满面。
强烈的现场效果,震撼的是心灵,引发的是深思与愧疚!三是以人生的价值何在、如何活出精彩为题,展开讨论。
讨论让她们懂得了社会是一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循环体系,每个人都在享受着别人的劳动成果,因此也必须用自己的双手去为别人创造,人的价值是在创造中实现。
懂得了珍惜、感恩、奉献的涵义,特别是“原来掌握命运的方法很简单,远离懒惰就可以了!”的道理。
二、抗复吸技能教育,学会有效拒绝回归后又回到旧朋友中间,受到诱惑、压力;“一朝吸毒就会终身戒毒”,身瘾好戒心瘾难除的强化宣传;社会、家人对吸毒者自尊心的伤害;心存侥幸认为偶尔抽一次不会上瘾、不会那么倒霉被抓住的等等情况,既是毋庸置疑的客观事实,又是导致复吸的种种原由。
北京市戒毒管理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课堂教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戒毒管理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课堂教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提高教育矫治质量,规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课堂教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戒毒所)应针对戒毒人员不同的戒治康复需求开设不同的课程,采取不同的训练形式,实行分班教学,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第三条戒毒所应为课堂教学创造条件,保证教学时间、人员、内容和场地,促进课堂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大队应按照分类教学安排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相应的学习,检查、督促戒毒人员完成学习任务,对学习困难的给予必要的帮助辅导。
第四条课堂教学工作由戒毒所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局教育处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二章师资力量第五条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学习或培训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创业认证教师资格)。
第六条教师实行聘任制,分为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一)专职教师主要承担课程研发、组织授课、辅导、批改作业、教学研究等工作,年度授课不少于200课时,并完成2课时优质课;(二)兼职教师主要承担组织授课、课后辅导督促、教学研究等工作,年度授课不少于30课时。
第七条戒毒所应按照不低于收治人数1%的比例配备专职教师,收治人数低于500人的场所,至少配备5名专职教师,每个大队至少配备1名兼职教师。
第八条戒毒所应重点围绕戒治康复需求调研、教学设计撰写、教学方法运用、课堂教学组织等基础教学技能开展教学研究和业务培训,每年教师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第三章教学课程及内容第九条入所教育课程重点是帮助戒毒人员明确戒治路径和方向,授课时间不少于24课时,课后辅导不少于6课时。
第十条以身心康复、预防复吸为主要内容设置的戒治课程:正能量提升、戒毒动机激发、戒毒技能训练、家庭治疗、心理脱敏、正念减压与防复发等课程以心理康复、戒毒技能训练为主,每个版块的学习训练方式、课时安排按照专业要求组织;成瘾认知行为重构、愤怒控制、道德认知、健康习惯养成、康体训练等以矫治项目为特点的课程,学习训练的方式和课时按照项目的具体要求组织。
全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教材
全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教材##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教材### 一、引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是一种特殊的处罚措施,旨在通过禁毒教育和矫治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重回社会。
本教材旨在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提供一份系统、科学、富有操作性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教材,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开展戒毒教育和矫治工作。
### 二、戒毒场所管理概述1. 制定和执行戒毒场所秩序管理规定,确保戒毒场所内安全、有序。
2. 加强人员管理,完善入所、出所和请假等程序。
3. 组织医疗、心理等专业人员进行戒毒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心理矫治。
4. 加强对戒毒人员的监督和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培养其遵纪守法的意识。
### 三、戒毒教育工作1. 制定符合戒毒特点和需要的教育计划,包括教育内容、方法和形式。
2. 进行毒品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戒毒人员对毒品危害的认识。
3. 强调戒毒人员的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培养戒毒人员的责任感和自律性。
4. 发扬集体教育的作用,通过集体讨论、互相交流等方式培养戒毒人员的团队精神。
### 四、心理矫治工作1. 了解戒毒人员的心理特点和问题,进行个性化的心理矫治。
2. 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帮助戒毒人员解决心理困扰和压力。
3. 引导戒毒人员树立积极的心态,增强其战胜毒瘾的信心和决心。
4. 配备专业心理矫治师,确保心理矫治工作的专业化和科学性。
### 五、职业技能培训1. 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戒毒人员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
2. 合理规划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3. 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为戒毒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支持和指导。
4. 加强社会资源对接,提供更多的职业机会和培训机会。
### 六、家庭教育与社会帮扶1. 加强与戒毒人员家属的沟通,帮助理解并支持戒毒人员。
2. 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培养戒毒人员在家庭中的责任心和家庭观念。
3. 积极引导戒毒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融入社区。
4. 与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提供戒毒人员的就业和生活支持。
全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教材
全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教材
全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教材是针对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个体所编写的教育矫治材料。
它的目的是通过系统化的教学内容和方法,帮助戒毒者了解毒品的危害和对自身健康、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影响,同时提供积极阳光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模式,以帮助戒毒者走出毒品的泥淖,实现社会融入和个人康复。
全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教材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毒品知识:介绍各类毒品的成分、毒性和对人体的伤害,以及毒品的分类和常见的品牌名称等。
2. 毒品危害教育:通过真实的案例和生动的事例阐述毒品对个人身体、心理、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引起戒毒者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和警觉性。
3. 康复知识:介绍戒毒者的康复过程、方法和技巧,包括戒毒期间的心理和生理调适等。
4. 法律知识:解读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毒品犯罪的法律后果和处罚,强化戒毒者遵守法律的意识。
5. 自我认知和自我管理:帮助戒毒者认清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树立正确的自我认知和自尊自信,培养积极的生活态度。
6. 心理健康教育:培养戒毒者的心理健康,帮助他们解决戒毒过程中的情绪问题和压力。
7. 社会适应能力培养:提供必要的社会知识和社交技巧,帮助戒毒者重新融入社会,建立健康的社交网络。
全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教材的编写应当遵循科学、系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同时,教育者还应根据戒毒者的具体情况和特点,进行个性化的教学指导,提供必要的关怀和支持,帮助他们实现康复和融入社会。
北京市戒毒管理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课堂教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戒毒管理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课堂教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12.24•【字号】京戒发〔2016〕1号•【施行日期】2017.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戒毒管理正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师资力量第三章教学课程及内容第四章教学管理第五章课程考试第六章教学考评第七章附则北京市戒毒管理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课堂教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京戒发〔2016〕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教育矫治质量,规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课堂教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戒毒所)应针对戒毒人员不同的戒治康复需求开设不同的课程,采取不同的训练形式,实行分班教学,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第三条戒毒所应为课堂教学创造条件,保证教学时间、人员、内容和场地,促进课堂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大队应按照分类教学安排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相应的学习,检查、督促戒毒人员完成学习任务,对学习困难的给予必要的帮助辅导。
第四条课堂教学工作由戒毒所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局教育处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二章师资力量第五条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学习或培训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创业认证教师资格)。
第六条教师实行聘任制,分为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一)专职教师主要承担课程研发、组织授课、辅导、批改作业、教学研究等工作,年度授课不少于200课时,并完成2课时优质课;(二)兼职教师主要承担组织授课、课后辅导督促、教学研究等工作,年度授课不少于30课时。
第七条戒毒所应按照不低于收治人数1%的比例配备专职教师,收治人数低于500人的场所,至少配备5名专职教师,每个大队至少配备1名兼职教师。
第八条戒毒所应重点围绕戒治康复需求调研、教学设计撰写、教学方法运用、课堂教学组织等基础教学技能开展教学研究和业务培训,每年教师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矫治工作规范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矫治工作规范
一、建立心理矫治的定位
矫治戒毒人员心理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反毒和再教育为根本宗旨,以依据《毒品危害防治法》的规定为依据,依法进行行政监管并在其中起到预防和控制负面心理状况的作用。
二、以人民需求为出发点
以客观科学的角度对对象表现出来的需求进行心理调适,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整理,情绪控制,情感宣泄,创造能力培养,整体素质提高等,不拘泥于极其细微的浅层情感和无实际改善意义的病理性行为表述。
三、以促进转化为核心
要重视戒毒人员心理改变的文化性,不仅要着重解决和消除病理现象,而且要把心理调适作为一项有效的社会工作,确保能够进行到现实转化。
四、以突破障碍为目标
只有在调适中能够发现和分析可能会阻碍戒毒人员心理改变的因素,才能有效地帮助他们突破情感牢笼,防止出现内在和外部的困难状态,从而有效的改善戒毒人员的心理卫生。
五、以全面和感性为方向
心理管理归根结底是要从戒毒人员客观全面的情况出发,分析戒毒人员在心理状态、行为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他们的态度、感受、情绪、兴趣嗜好等,以及围绕这些的问题的体会和认知,更加关照与理解的态度来引导他们的改变,从而使心理管理实现最佳矫治效果。
2024戒毒教育矫治工作计划
2024戒毒教育矫治工作计划引言: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毒品问题不容忽视。
为了建设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我们必须重视戒毒教育矫治工作。
本工作计划旨在制定2024年的戒毒教育矫治工作目标,并提出相关措施来实现这些目标。
一、目标设定:1.完善戒毒教育矫治制度:建立健全戒毒教育矫治制度体系,包括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各类机构的合作协调和各项政策法规的完善。
2.提高戒毒教育矫治服务质量:加强戒毒教育矫治人员素质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矫正效果。
3.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开展普及毒品知识和预防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毒品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4.加大对吸毒人员的救助和帮扶力度:通过开展康复治疗、职业培训和心理辅导等措施,帮助吸毒人员重回社会。
5.全方位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执法部门的合作,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二、主要工作措施:1.完善戒毒教育矫治制度:(1)成立戒毒教育矫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戒毒工作;(2)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戒毒教育矫治工作档案库;(3)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提高戒毒教育矫治工作的综合效益。
2.提高戒毒教育矫治服务质量:(1)加强戒毒教育矫治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专业素养;(2)加强戒毒教育矫治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教育矫治效果;(3)建立健全戒毒教育矫治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工作效果的监督和评估。
3.加强毒品预防教育:(1)开展毒品知识普及活动,面向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不同群体进行预防教育;(2)加强对青少年的毒品教育和关爱,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制毒品的能力;(3)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宣传报道和广告宣传等形式提高公众对毒品的认知。
4.加大对吸毒人员的救助和帮扶力度:(1)建立康复治疗机构和社会支持机构,提供吸毒人员的康复治疗和社会帮扶服务;(2)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提升吸毒人员的就业能力和生活质量;(3)开展心理辅导和家庭关爱,帮助吸毒人员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社会交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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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为进一步规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提高教育矫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教育矫治工作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教育矫治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教育矫治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教育矫治方法和手段,帮助戒毒人员认清毒品危害,树立法制观念,提升道德情操和文化素养,改善不良心理,掌握就业谋生技能,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戒除毒瘾,成功融入社会。
(二)教育矫治工作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立足戒毒人员的戒毒需要,科学安排教育内容,选择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法,给予戒毒人员人文关怀和必要的社会救助,营造尊重、信任、互助的人文矫治氛围,充分调动戒毒人员自觉、主动参与教育矫治的主体意识。
坚持因人施教的原则。
根据戒毒人员的认知规律、生理、心理和行为特点,确定个性化的教育矫治方案,帮助个体戒除毒瘾,实现不同程度的改变和成长。
坚持综合矫治的原则。
遵循教育矫治工作的客观规律,充分运用管理、生产劳动等手段的教育矫治功能,使场所各类教育活动形成合力,提高综合矫治能力。
坚持面向社会的原则。
充分利用社会照片优势,全面提升戒毒所教育矫治工作水平,做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后续帮扶工作。
坚持科学创新的原则。
根据戒毒工作发展的需要,研究教育矫治工作中的新问题,探索新方法,不断实现教育矫治工作的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
二、教育矫治内容(一)入所教育。
对新收治戒毒人员进行入所教育,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场所环境,适应戒毒所生活。
入所教育在完成生理脱毒后进行,时间不少于1个月。
开展戒毒法律法规、所规所纪教育。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守则》,学习强制隔离戒毒所所规所纪。
帮助戒毒人员了解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性质、目的、内容、法律效力以及在所期间的权利义务,明确矫治目标和方向。
开展卫生知识教育。
组织戒毒人员学习肝炎、艾滋病、性病等传染病预防知识,学习所内集体生活所需要的卫生常识,帮助戒毒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开展行为养成教育。
组织队列训练,开展内务卫生和所内文明礼仪习惯养成教育,增强戒毒人员组织纪律观念、集体观念,培养自觉遵守文明礼仪的意识和习惯。
(二)法律常识教育。
组织戒毒人员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社会保障法等与戒毒人员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戒毒人员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三)思想道德教育。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贯穿始终,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帮助戒毒人员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他们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提倡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艰苦奋斗的社会主义风尚。
(四)戒毒常识教育。
传授禁毒戒毒基本知识,帮助戒毒人员了解毒品的特性和危害,了解我国的戒毒体系、戒毒基本流程,树立戒毒信心,提高参与戒毒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心理健康教育。
组织戒毒人员学习心理健康基本知识,了解场所心理咨询工作的基本流程,帮助戒毒人员分析吸毒的心理根源,掌握调控情绪的方法,改变错误认知,学会正确归因,提高应对压力和挫折的能力,学会与人沟通,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六)文化素质教育。
举办文学、历史、音乐、书法、绘画、科技知识等讲座,以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提高戒毒人员文化素养,激发生活热情,树立健康生活态度。
鼓励戒毒人员参加电大、函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七)戒毒康复训练。
对戒毒人员进行戒毒康复训练,帮助戒毒人员学会戒毒康复项目的相关知识,掌握生理和心理康复的具体方法。
开展戒毒康复教育。
介绍戒毒康复项目和要求,传授增强戒毒意愿、修复个性缺陷、恢复正常社会情感、拒绝毒品的知识和方法,为开展戒毒康复训练奠定基础。
开展体能康复训练。
借鉴医学和运动生理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将运动康复运用到戒治过程中。
开展适合戒毒人员身体状况的恢复性训练、体能训练。
选择广播体操、健身操、器械训练等常用健身项目,帮助戒毒人员掌握锻炼方法,养成锻炼习惯。
开展心理康复训练。
对戒毒人员进行情绪管理、意志力训练、个性修复、情感重建、人际交往、抗复吸训练、拓展训练等专题团体心理辅导,帮助戒毒人员增强抵抗诱惑的意志品质,客观认识个性缺陷与吸毒的关系,引导戒毒人员通过自我体验和自我反省,塑造积极人格,增强拒毒能力,强化戒毒效果。
(八)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组织戒毒人员进行生产劳动,充分发挥劳动的教育矫治功能,帮助戒毒人员树立正确的劳动态度,改变好逸恶劳的思想和习惯。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戒毒人员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组织戒毒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劳动保护知识,提高戒毒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劳动观念,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技能。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落实国家禁毒办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工作的意见》(禁毒办通〔2014〕30号),将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当地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根据戒毒人员的特点和社会需求设置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帮助戒毒人员考取职业技能资格或等级证书,为就业创造条件。
(九)回归社会教育。
对即将出所的戒毒人员进行回归社会教育,帮助他们了解社会形势,做好回归社会的准备。
回归社会教育时间不少于一周。
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
帮助戒毒人员了解国家和社会发展新形势,了解人们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新变化,了解当地市政交通、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重大变化,了解出所后办理相关手续的方法。
帮助戒毒人员重建社会支持系统。
教育引导戒毒人员建立健康的朋友圈、正确处理与家庭成员的关系、积极参与社会交往。
开展后续照管政策宣传教育。
向戒毒人员介绍就业形势和政策,帮助戒毒人员合理选择就业岗位;向戒毒人员介绍戒毒康复、社区康复的机构和流程,动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到戒毒康复场所体验戒毒生活,帮助戒毒人员了解美沙酮维持治疗等社会公益项目的参与方法,使他们出所后能够及时寻求支持和帮助。
三、教育矫治方法(一)发挥课堂教学功效。
完善教材体系。
以司法部统编教材为主,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自编辅助教材,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基础课程内容,体现当地特色。
规范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系统学习知识,改善认知结构的有效方式。
要开设法律常识(30课时)、思想道德(30课时)、心理健康(30课时)、文化素质(20课时)、戒毒常识(30课时)5门课程(共140课时)。
课堂教学原则上实行小班教学,每班不超过50人。
改善教学方法。
提倡启发式、互动式教学,采用案例讲解、课堂讨论等方式,充分调动戒毒人员参与热情。
利用现代化教学媒体,通过网络、数字化点播等手段,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二)提高个案化教育水平。
制定个案化教育矫治方案。
入所初期,进行一次个性化分析诊断,由大(中)队民警和心理咨询师,参照心理测评结果、个人成长史、现实表现等情况和诊断评估标准,逐人制定个案化教育矫治方案,运用多种手段开展教育矫治工作,做好跟踪管理;在强制隔离戒毒中期,从戒毒人员法制观念、道德水平、文化素质、心理、生理健康状况等方面,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根据需要调整教育矫治方案,提高个别教育的针对性;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前,对每名戒毒人员进行综合评估。
突出个别谈话方式。
强制隔离戒毒所大(中)队民警对每名戒毒人员每两个月要至少安排一次个别谈话。
对新入所和变更大(中)队的、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外出探视前后或者家庭发生变故的、长时间无人探访或者家人不与其联系的、情绪和行为明显异常的、变更执行方式、所外就医、延长或临近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及时进行个别谈话。
(三)突出心理咨询的特殊作用。
广泛进行心理测评。
由专职心理咨询师对戒毒人员的情绪状态、环境适应情况、人格特质等作出入所评估,逐人建立心理档案,筛查有心理问题人员。
定期举办心理咨询服务。
以当面咨询或者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为戒毒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心理问题。
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对心理状态严重异常、遭受家庭、婚姻等重大突发事件心理严重失衡的、长期处于抑郁焦虑和自我封闭状态的、有逃跑、行凶、自伤自残等危险倾向的戒毒人员及时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四)发挥场所文化建设的教育矫治功能。
培育场所戒毒文化环境。
围绕戒毒文化主题,统筹规划,精心布置,在设施建设、环境营造中集中体现戒毒工作理念和特色。
设置鼓励、引导、关怀和与禁毒内容相关的标识,突出整洁优美、和谐有序、活泼向上的氛围,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
构筑场所戒毒文化阵地。
建立所内广播、自办报刊、宣传栏、局域网等宣传教育阵地,宣传国家戒毒政策、报道场所戒毒生活。
创新场所戒毒文化活动形式。
定期举办“文化月”、“文化节”,利用"6·26" 禁毒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组织文艺表演、演讲、书画、摄影、歌咏比赛、读书征文、体育比赛等文化活动。
打造场所戒毒文化精品。
结合本地文化特点,培育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品牌,形成“一所一品牌、一队一特色”的戒毒文化特色。
(五)实现教育矫治工作的社会化。
发挥社会照片在教育矫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探索教研合作、购买服务、照片共享等多种合作途径,充分发挥社会照片优势,促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与社会进一步融合。
搭建社会帮教平台。
建立一支稳定的社会帮教志愿者队伍,定期来所开展帮教:建立一个与党、政、军、工、青、妇、团等社会各界共建的帮教基地,定期开展交流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场所民警或者戒毒人员到社会上进行戒毒公益宣传活动。
开展后续帮扶。
落实《关于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工作的意见》,协助做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关怀救助工作;鼓励在街道、社区建立后续照管站和戒毒工作指导站,帮助完成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建立戒治质量考查机制,通过跟踪回访、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考查场所戒治质量。
四、教育矫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一)加强对教育矫治工作的领导。
各省(区、市)戒毒局以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主要负责人是教育矫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教育矫治工作负总责。
分管领导对教育矫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要把教育矫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民警,实行层级责任目标管理,使教育矫治工作职能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做好教育矫治工作的责任感。
要把教育矫治工作作为评价各级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民警业绩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教育矫治队伍专业化建设。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按照不低于收治人数1%的比例配备专职教师,收治人数低于500人的场所,应至少配备5名专职教师,负责课堂教学、康复训练和专题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