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危险性物质分类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范本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范本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是根据物质的特性和火灾的危险性程度,将物质分为不同类别,以便安全管理人员根据物质的分类,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下面是一个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范本,共分为五个类别。
一、易燃物质1.易燃液体:易燃液体是指燃点低于摄氏37.8度(华氏100度)的液体。
它们在常温下能够释放出易燃蒸气,与空气中的氧气形成可燃气体混合物,一旦接触到火源,就会发生火灾。
例如汽油、酒精、煤油等。
2.易燃固体:易燃固体是指易燃性质的固体物质,其自然状态下可以点燃或者在短时间内发生自燃反应。
例如火柴、花生壳、木屑等。
3.易燃气体:易燃气体是指在常温下以气态形式存在的,具有易燃性质的物质。
易燃气体具有很高的蒸汽压,能与空气中的氧气形成可燃混合物,一旦遇到火源就会引发火灾。
例如天然气、甲烷、乙炔等。
二、氧化剂氧化剂是指能够促进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
它们能够释放氧气,与其他物质发生剧烈反应,使其燃烧变得强烈和迅速。
氧化剂能够支持燃烧过程,使火势扩大,是火灾蔓延速度加快的重要原因。
三、易燃液体易燃液体是指燃点低于摄氏37.8度(华氏100度)的液体。
它们在常温下能够释放出易燃蒸气,与空气中的氧气形成可燃气体混合物,一旦接触到火源,就会发生火灾。
易燃液体的火灾具有迅猛发展的特点,火势猛烈,蔓延速度快。
四、易燃气体易燃气体是指在常温下以气态形式存在的,具有易燃性质的物质。
易燃气体具有很高的蒸汽压,能与空气中的氧气形成可燃混合物,一旦遇到火源就会引发火灾。
易燃气体的火灾燃烧速度快,火势猛烈,并且易蔓延。
五、易爆物质易爆物质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发生爆炸性反应的物质。
它们的燃烧速度非常快,能够产生剧烈的冲击力和压力波,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易爆物质的火灾危险性最高,一旦发生火灾,需要采取极其严格的措施进行安全疏散和处置。
综上所述,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可以根据其特性进行分类,以便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主要根据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来进行划分。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1. A类:可燃物的火灾危险性A类火灾主要指可燃固体物质的火灾,如木材、纸张、布料等。
这些物质在着火后容易燃烧,并能够长时间持续燃烧。
A类火灾危险性较大,火势猛烈,热量较高,容易引发火灾扩散和蔓延。
2. B类:液体和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B类火灾主要指液体和可燃液体物质的火灾,如石油、汽油、酒精等。
这些物质在接触到火源时能够迅速挥发和燃烧,火势较大,热量较高。
B类火灾具有较强的火势蔓延性和爆炸性,因此危险性较大。
3. C类:气体的火灾危险性C类火灾主要指气体物质的火灾,如天然气、氢气等。
这些物质本身是气态的,具有较高的蓄能量和爆炸性。
C类火灾由于气态物质能够迅速扩散和蔓延,因此火势较大,热量较高,危险性较高。
4. D类:金属的火灾危险性D类火灾主要指金属物质的火灾,如钠、锂等。
这些金属在空气中能够氧化并释放大量热量,形成金属火灾。
D类火灾燃烧温度较高,火势较大,并且对灭火剂具有一定的抵抗性,因此危险性较大。
5. E类:电器设备的火灾危险性E类火灾主要指电器设备的火灾,如电缆、插座、开关等。
这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由于短路、过载、电弧等原因引发火灾。
E类火灾由于电气设备内部所产生的热量较高,并且在火灾蔓延过程中容易引发爆炸,因此危险性较大。
以上是几种常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人们在生产和日常生活中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危险性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得到有效控制,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家庭和企事业单位要重视火灾的防范工作,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和检查,加强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提高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火灾危险性物质分类
一、物品火灾危险性的分类方法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按物品本身的可燃性、氧化性和是否兼有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忌水性等危险性的大小,在充分考虑其所处的盛装条件、包装的可燃程度和量的多少的基础上按天干序数将物品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一)甲类甲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以下6种情况:1.闪点<28℃的液体。
如:己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脂、硝酸乙脂、汽油、丙酮、丙烯、乙醛、60度以上的白酒等易燃液体均属此类。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如:乙炔、氢气、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气体均属此类。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既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如: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等易燃固体均属此类。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的气体并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钾、钠、锂、钙、锶等碱金属和碱土金属;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等金属的氢化物;电石、碳化铝等固体物质均属此类。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着火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等强氧化剂均属此类。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易燃固体均属此类。
(二)乙类乙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以下6种情况。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如: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脂、硝酸戊脂、乙酰丙酮、环已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等易燃液体均属此类。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物品火灾危险性的分类方法
物品火灾危险性的分类方法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根据物品本身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将各种物品按天干顺序分为五个类别。
各类的特征如下所述。
(一 )甲类1.闪点< 28℃的液体如己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酯、硝酸乙酯、汽油、丙酮、丙醛、乙醛及60 度以上的白酒等。
2.爆炸下限< 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的气体的固体物质。
如:乙快、氢气、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电石、碳化铝等。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如: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等。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金属钾、钠、锂等碱金屑元素和钙、铝等碱土金属元素,以及氢化钾、氢化钠、氢化锂、四氢化锂铝等金属的氢化物和磷化钠、磷化钾、硅化镁、硅化钙等金属的磷化物、硅化物等。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着火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铵、过氧化钾、过氧化钠、高锰酸钾、高锰酸钠等无机氧化剂,硝酸胍、硝酸脲等有机氧化剂,以及过氧化二苯甲酰等有机过氧化物等。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性物质、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二硝基萘、重氮氨基苯,任何地方都可以擦燃的火柴以及硝化沥青,偶氮二甲酰胺等。
(二 )乙类1.闪点≥ 28℃至< 60℃的液体如: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酯、硝酸戊酯、乙酰丙酮、环己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等。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氨气、一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
如: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亚硝酸钠、重铬酸钾、重铬酸钠、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等。
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
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计算机房已录数据的磁盘储存间,冷库中的鱼、肉间
丁 难燃烧物品
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水泥刨花板
戊 不燃烧物品
钢材,铝材,玻璃及其制品,搪瓷制品,陶瓷制品,不燃气体,玻璃棉,岩棉, 陶瓷棉,硅酸铝纤维,矿棉,石膏及其无纸制品,水泥,石,膨胀珍珠岩
注:(1)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 的物品确定。(2)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 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2.乙炔,氢,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 烯,液化石油气,电石,碳化铝
甲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 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3.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 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4.金属钾、钠、锂、钙、锶,氢化锂、氢化钠,四氢化锂铝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
物或硫黄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 5.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
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 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6.赤磷,五硫化二磷,三硫化二磷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1.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酯,硝酸戊酯,乙酰丙酮, 环己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2.氨气,一氧化碳
乙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3.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钠,铬酸钾,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 烟硫酸,漂白粉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范文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范文火灾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灾害,它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对物质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对物质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和说明。
一、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1.易燃物质易燃物质指的是在常温下容易燃烧的物质,它们具有较低的燃烧点和闪点。
易燃物质在与火源接触时容易燃烧,并且燃烧时释放出大量的热量和火焰。
常见的易燃物质包括液体燃料(如汽油、酒精)、气体燃料(如天然气、甲烷)、固体燃料(如木材、纸张)等。
易燃物质火灾危险性高,要特别小心使用和储存。
2.可燃物质可燃物质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燃烧的物质,它们具有一定的燃烧点和闪点。
可燃物质需要一定的能量才能燃烧,一旦点燃,会产生火焰和热量。
常见的可燃物质包括煤炭、油脂、植物油、染料等。
可燃物质火灾危险性适中,需要进行适当的安全措施。
3.不可燃物质不可燃物质指的是在正常条件下不能燃烧的物质,即使接触火源也不会燃烧。
不可燃物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不与空气中的氧气反应的物质,如水、大理石、钢铁等;另一类是与氧气反应但不产生明火的物质,如石蜡、磷酸铵等。
不可燃物质火灾危险性较低,但也需要注意防范火灾的其他因素。
二、化学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1.易爆物质易爆物质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产生爆炸的化学物质,它们具有很高的爆炸性和瞬发性。
易爆物质需要很小的能量就能引起爆炸,且爆炸产生的威力很大。
常见的易爆物质包括火药、炸药、气体炸弹等。
易爆物质火灾危险性极高,必须加强对其存储和使用的控制。
2.有毒物质有毒物质指的是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化学物质,它们能够对人体的健康造成损害,严重时甚至导致死亡。
有毒物质常常在火灾中被释放出来,通过烟雾或气体的形式对人体造成伤害。
常见的有毒物质包括氰化物、酸类、碱类等。
有毒物质火灾危险性较高,需要采取措施防止毒物泄漏和扩散。
3.放射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指的是能够辐射出放射性射线的物质,它们具有较强的辐射性和放射性危险性。
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
物品火灾危险性的分类方法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根据物品本身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将各种物品按天干顺序分为五个类别。
各类的特征如下所述。
(一)甲类1.闪点<28℃的液体如己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酯、硝酸乙酯、汽油、丙酮、丙醛、乙醛及60度以上的白酒等。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的气体的固体物质。
如:乙快、氢气、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电石、碳化铝等。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如: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等。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金属钾、钠、锂等碱金屑元素和钙、铝等碱土金属元素,以及氢化钾、氢化钠、氢化锂、四氢化锂铝等金属的氢化物和磷化钠、磷化钾、硅化镁、硅化钙等金属的磷化物、硅化物等。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着火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铵、过氧化钾、过氧化钠、高锰酸钾、高锰酸钠等无机氧化剂,硝酸胍、硝酸脲等有机氧化剂,以及过氧化二苯甲酰等有机过氧化物等。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性物质、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二硝基萘、重氮氨基苯,任何地方都可以擦燃的火柴以及硝化沥青,偶氮二甲酰胺等。
(二)乙类1.闪点≥28℃至<60℃的液体如: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酯、硝酸戊酯、乙酰丙酮、环己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等。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亚硝酸钠、重铬酸钾、重铬酸钠、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等。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是根据物质的化学性质和火灾危险性对其进行分类。
这种分类可以帮助人们了解不同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预防和控制火灾。
根据国际标准,在常温下,可以将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为五个级别:1.极易燃物质;2.易燃物质;3.可燃物质;4.易爆物质;5.高度爆炸性物质。
下面将详细介绍每个级别的特点。
1. 极易燃物质:极易燃物质是指在常温下能够迅速燃烧,且无需外部能量即可自燃的物质。
它们通常具有很低的燃点和闪点,能够在空气中迅速燃烧。
例如,氢气、甲烷、乙烯等气体属于极易燃物质。
2. 易燃物质:易燃物质是指在常温下能够燃烧,但需要外部能量引发燃烧的物质。
它们的闪点通常在室温以上,但燃烧需要有外源点火源或较高的温度。
例如,酒精、汽油、柴油等液体属于易燃物质。
3. 可燃物质:可燃物质是指能够在一定条件下燃烧的物质,但其火灾危险性较低。
与易燃物质相比,可燃物质的闪点和燃点较高。
例如,某些有机物质、溶剂、饮料等属于可燃物质。
4. 易爆物质:易爆物质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迅速放出大量能量并引发爆炸的物质。
它们通常具有很低的燃点和闪点,且能够极速燃烧或爆炸。
例如,火药、炸药、苯等易爆物质。
5. 高度爆炸性物质:高度爆炸性物质是指具有极高的爆炸性和火灾危险性的物质。
它们能够在一瞬间释放极大的能量,引发强烈的爆炸。
例如,核燃料、有机过氧化物等高度爆炸性物质。
除了这些级别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物质类别,如自反应性物质、氧化剂和可燃液体等。
自反应性物质指的是能够自行发生放热反应、爆炸或自燃的物质。
氧化剂是指能够在与其他物质接触时引起剧烈燃烧的物质。
可燃液体指的是具有低闪点和燃点,并且能够燃烧的液体。
为了更好地理解不同物质的火灾危险性,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物质的包装形式、储存条件和使用场所等。
同时,人们还应当注意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如储存、运输和使用这些物质时的防火措施。
火灾危险品分类
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
一类危险品的特性:
1、闪点<28℃的液体(如苯)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
<10%气体的固体物质(如、硼氢化钠)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然或爆炸的物质(如五氧
化二磷、氯化亚砜)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
质(如金属钠、镁)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与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
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如双氧水)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重铬
酸钾)
二类危险品的特性: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三类危险品的特性:
1、闪点≥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四类危险品的特性:
1、难燃烧物品
五类危险品的特性:
1、非燃烧物品
(注:难燃物品、非可燃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超过物品本身重量1/4时,其火灾危险性应为三类。
)。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在生产和储存物品的过程中,火灾是一种常见的危险性,可能对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为了提高火灾预防和应对的效果,对不同物品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和评估至关重要。
下面将对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进行详细介绍。
1.易燃物品类:易燃物品指的是在常温下易燃燃烧的物质,如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易燃固体。
这类物质一旦接触到火源,容易发生燃烧并持续燃烧,火势蔓延速度快。
(1)可燃气体:如天然气、液化气等。
这类气体具有低点燃温度、高挥发性,一旦泄漏且遇到火源,易引发火灾和爆炸。
(2)可燃液体:如汽油、柴油、酒精等。
这类液体具有挥发性和易燃性,泄漏后遇到火源易燃烧,火势火势蔓延迅速。
(3)易燃固体:如木材、布料、纸张等。
这类固体容易被点燃,火势蔓延速度快,危险性较高。
2.可燃固体和液体类:这类物品包括不属于易燃物品类的固体和液体物质,如普通家具、建筑材料、食品等。
这类物质不易点燃,燃烧时火势相对较小,但也会造成一定的火灾危险。
(1)固体:如木材、纸张、衣物等。
这类固体容易被点燃,火势迅速蔓延,但相对易燃物品类来说,其燃烧速度较慢。
(2)液体:如油漆、溶剂、清洗剂等。
这类液体不属于易燃液体,不易燃烧,但在高温下以及与其他可燃物质接触时,容易导致火灾。
3.氧化剂类:氧化剂是指一类能够与可燃物质发生强烈反应,能促进火势蔓延的物质。
这类物质本身不易燃烧,但在与易燃物品接触时,会迅速促进燃烧反应,加剧火灾危险性。
(1)氧化剂:如氧气、过氧化物等。
这类物质本身不燃烧,但在与可燃物质接触时,能引发剧烈燃烧反应,火势迅速蔓延。
(2)氧化性物质:如硝酸、漂白粉等。
这类物质具有强氧化性,能促进可燃物质燃烧,增加火灾危险。
4.腐蚀物和有毒物类:腐蚀物和有毒物是指具有强腐蚀性或有毒性的物质,虽然不易燃烧,但其泄漏或排放后会对人员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1)腐蚀物:如硫酸、盐酸等。
这类物质具有强腐蚀性,对皮肤、黏膜等有刺激和腐蚀作用,会造成人员和设备损伤。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是根据物质在火灾过程中的燃烧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划分的。
常见的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有以下几类:1. 可燃物:可燃物是指那些易于与氧气发生反应并产生火焰的物质,如木材、纸张、油漆、粉末、气体等。
可燃物可以分为固体、液体和气体三类。
固体可燃物在点燃后会产生明亮的火焰,液体可燃物一般在一定温度下蒸发形成易燃气体,气体可燃物则直接与空气中的氧气混合,形成可燃气体。
可燃物火灾危险性较高,易引发火灾事故。
2. 易燃液体:易燃液体是指那些燃点低于25℃的液体,如汽油、酒精、醚类溶剂等。
这类液体具有极高的挥发性和易燃性,遇到火源或静电火花等点燃源时容易引发火灾,并且火势迅速蔓延。
3. 易燃气体:易燃气体是指可燃物质蒸气与空气中的氧气混合后,形成可燃气体体系,如石油气、天然气、甲烷等。
这类物质具有严重的爆炸危险性,遇到点燃源时会迅速燃烧并产生爆炸。
4. 氧化剂:氧化剂是指能与可燃物质反应并加速燃烧的物质,如高氯酸、高氟酸、高氧化物等。
它们能够提供氧气,使可燃物质在燃烧过程中释放更多的热量,并加剧火势。
氧化剂具有较高的火灾危险性,需妥善存放和防止与可燃物接触。
5. 有毒物质:有毒物质是指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气体或有害物质的物质,如氰化物、柴油、焦油等。
这类物质在燃烧时会产生有毒烟雾和有害气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并且增加了应急处理的难度。
6. 放射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是指能够发射离子辐射的物质,如铀、铂等。
放射性物质的火灾危险性主要体现在其燃烧过程中会释放放射性粉尘和射线,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从火灾危险性分类中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类型的物质具有不同的燃烧性质和危险程度,因此在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类物质进行分类和管理,严格控制火灾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以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行业资料:________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5 页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xxxx年版),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共5类,综合归纳如下:1、甲类(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2、乙类(1)闪点28℃-<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氧化性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第 2 页共 5 页60℃的液体雾滴。
(7)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3、丙类(1)闪点60℃的液体。
(2)不属于甲、乙类的可燃固体。
4、丁类(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他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4)储存的难燃烧物品。
5、戊类(1)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2)储存的非燃烧物品。
物资仓库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物资仓库市属公司的重点安全事故防范岗位,库房应设两名义上责任心较强热爱本职工作的人员来做物资仓库管理员。
火灾危险性分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级和生产工艺火灾危险性分级
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标准一、物品火灾危险性的分类方法(一)甲类甲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以下6种情况:1.闪点<28℃的液体。
如:乙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脂、硝酸乙脂、汽油、丙酮、丙烯、乙醛、60度以上的白酒等易燃液体均属此类。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如:乙炔、氢气、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气体均属此类。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既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如: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等易燃固体均属此类。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的气体并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钾、钠、锂、钙、锶等碱金属和碱土金属;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等金属的氢化物;电石、碳化铝等固体物质均属此类。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着火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等强氧化剂均属此类。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易燃固体均属此类。
(二)乙类乙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以下6种情况。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如: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脂、硝酸戊脂、乙酰丙酮、环已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等易燃液体均属此类。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如:氨气、一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易燃气体均属此类。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如: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钠、铬酸钾、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等氧化剂均属此类。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固体。
如:硫磺、镁粉、铝粉、赛璐珞板(片)、樟脑、萘、生松香、硝化纤维漆布、硝化纤维色片等易燃固体均属此类。
5.氧化性气体。
如:氧气、氯气、氟气、压缩空气、氧化亚氮气等氧化性气体均属此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常见的三类物质是液体、气体和固体。
液体在划分火灾危险性时,以闪点为主要指标,具体如下:甲类厂房(仓库):闪点<28℃(汽油、甲醇、乙醇等)乙类厂房(仓库):28℃≤闪点<60℃(松节油、樟脑油、煤油等)丙类厂房(仓库):闪点≥60℃(沥青、润滑油、机油等)气体在划分火灾危险性时,以爆炸下限为主要指标,具体如下:甲类厂房(仓库):爆炸下限<10%(氢气、煤气、天然气、甲烷等)乙类厂房(仓库):爆炸下限≥10%(一氧化碳、氨气)注:常见气体中,除一氧化碳和氨气外,其余基本上都是甲类。
固体在划分火灾危险性时,大多数以熔点和燃点为主要指标,具体如下:甲类厂房(仓库):易或爆炸、遇水易燃烧或爆炸、受外力易燃烧或爆炸的易燃固体乙类厂房(仓库):除甲类外的易燃固体丙类厂房(仓库):可燃固体(木、纸、塑料、泡沫等)丁类厂房(仓库):难燃固体(酚醛泡沫塑料、水泥刨花板等)戊类厂房(仓库):不燃固体(钢材、砖块、、仪表灯)注:丙、丁、戊类的火灾危险性可和材料燃烧性能等级A、B1、B2合记。
其他火灾危险性补充:助燃气体:乙类(氧气生产或储存、空气分离厂房)生产过程中产生可燃粉尘:乙类(面粉、淀粉、煤粉、煤粉、铝粉、金属抛光等)易氧化或积热自燃的物品储存:乙类(漆布、油布、油纸等)对气体或液体燃烧作其他用的生产:丁类(房、陶瓷烧制厂房等)特殊情况下火灾危险性的判定:1、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
物品火灾危险性的分类方法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根据物品本身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将各种物品按天干顺序分为五个类别。
各类的特征如下所述。
(一)甲类1.闪点<28℃的液体如己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酯、硝酸乙酯、汽油、丙酮、丙醛、乙醛及60度以上的白酒等。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的气体的固体物质。
如:乙快、氢气、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电石、碳化铝等。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如: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等。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金属钾、钠、锂等碱金屑元素和钙、铝等碱土金属元素,以及氢化钾、氢化钠、氢化锂、四氢化锂铝等金属的氢化物和磷化钠、磷化钾、硅化镁、硅化钙等金属的磷化物、硅化物等。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着火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铵、过氧化钾、过氧化钠、高锰酸钾、高锰酸钠等无机氧化剂,硝酸胍、硝酸脲等有机氧化剂,以及过氧化二苯甲酰等有机过氧化物等。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性物质、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二硝基萘、重氮氨基苯,任何地方都可以擦燃的火柴以及硝化沥青,偶氮二甲酰胺等。
(二)乙类1.闪点≥28℃至<60℃的液体如: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酯、硝酸戊酯、乙酰丙酮、环己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等。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亚硝酸钠、重铬酸钾、重铬酸钠、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等。
火灾危险性物质分类
火灾危险性物质分类第一章绪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然而人类要生存和发展,就得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并通过生产活动和科学实验,使自然为人类服务。
人类学会了“钻木取火”,就支配了一种自然力,而自然力的支配必然要受到自然规律的约束,火灾事故的发生就是人们触犯自然规律而受到的一种惩罚。
正所谓:火“善用之则为福,不善用之则为祸”。
人类要支配“火”这种自然力,就必须认识和研究“火”这种自然力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善用之”的方法和措施,并同各种火灾事故作有效的斗争。
石油化工生产是目前最大的生产活动之一,也是最多的用油、用火、用电的生产活动企业。
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的消防安全。
所以,根据企业的特点,认识和研究“火”这种自然力的特点和规律,预测和研究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各种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防范措施及灭火技术,确保石油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将本书的最终目的。
第一节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物品在生产领域为产品,在运输中为货物,在流通领域为商品,在储存和使用中称物品,无论其在何领域为何名称,但都是由物质组成的,因而,它必然有物质的各种自然属性和包括火灾危险性在内的反映其属性的各种特性。
然而要对这众多的物品进行正确的消防管理,就必须对其进行科学的分类才能得以保证。
所以说,对物品进行科学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是正确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工艺、新产品的不断增加和拓展,新的消防技术的广泛应用,给严密、科学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人们掌握各种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对实施科学的消防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一、影响物品火灾危险性的因素世间的物质是复杂多变的,作为供人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和供人们生活资料消费的物品,其火灾危险性也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所以,在确定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时就不能只考虑其本身是否可以燃烧及燃烧的难易程度一种因素,应当综合考虑其各种危险特性给人们带来的危害和后果,及影响其火灾危险性的各种相关因素,才能保证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更加严密和科学。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2022年版),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共5类,综合归纳如下:1、甲类(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快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2、乙类(1)闪点≥28℃-<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氧化性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7)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3、丙类(1)闪点≥60℃的液体。
(2)不属于甲、乙类的可燃固体。
4、丁类(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他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4)储存的难燃烧物品。
5、戊类(1)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2)储存的非燃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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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危险性物质分类第一章绪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然而人类要生存和发展,就得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并通过生产活动和科学实验,使自然为人类服务。
人类学会了“钻木取火”,就支配了一种自然力,而自然力的支配必然要受到自然规律的约束,火灾事故的发生就是人们触犯自然规律而受到的一种惩罚。
正所谓:火“善用之则为福,不善用之则为祸”。
人类要支配“火”这种自然力,就必须认识和研究“火”这种自然力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善用之”的方法和措施,并同各种火灾事故作有效的斗争。
石油化工生产是目前最大的生产活动之一,也是最多的用油、用火、用电的生产活动企业。
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的消防安全。
所以,根据企业的特点,认识和研究“火”这种自然力的特点和规律,预测和研究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各种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防范措施及灭火技术,确保石油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将本书的最终目的。
第一节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物品在生产领域为产品,在运输中为货物,在流通领域为商品,在储存和使用中称物品,无论其在何领域为何名称,但都是由物质组成的,因而,它必然有物质的各种自然属性和包括火灾危险性在内的反映其属性的各种特性。
然而要对这众多的物品进行正确的消防管理,就必须对其进行科学的分类才能得以保证。
所以说,对物品进行科学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是正确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工艺、新产品的不断增加和拓展,新的消防技术的广泛应用,给严密、科学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人们掌握各种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对实施科学的消防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一、影响物品火灾危险性的因素世间的物质是复杂多变的,作为供人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和供人们生活资料消费的物品,其火灾危险性也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所以,在确定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时就不能只考虑其本身是否可以燃烧及燃烧的难易程度一种因素,应当综合考虑其各种危险特性给人们带来的危害和后果,及影响其火灾危险性的各种相关因素,才能保证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更加严密和科学。
综合起来讲,影响物品火灾危险性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一)物品本身的易燃性和氧化性物品本身能否燃烧或燃烧的难易、氧化能力的强弱,是决定物品火灾危险性大小的最基本的条件。
通常,我们说某物品火灾危险性大,那么该物品必须是易燃的或氧化性强的物品,一堆砂土是很难说它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我们说一个仓库有火灾危险,那么它所储存的必须是可燃的或氧化性强的物品,倘若只储存有钢材、铝材、石料等不燃物,那么就其本身而言,量再多也不构成火灾危险。
所以说,物品本身所具有的可燃性和氧化性是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类别的基础。
就一般而言,物品越易燃烧或氧化性越强,其火灾危险性就越大。
如汽油比柴油易燃,那么汽油就比柴油的火灾危险性大;硝酸钾比硝酸的氧化性强,那么硝酸钾就比硝酸的火灾危险性大。
衡量物品易燃危险性大小的方法和参数,与物品本身的状态有关。
因为物品本身的状态不同,其燃烧难易程度的表现形式也不同,所以处于不同状态的物品,会有不同的反映该物品火灾危险性大小的测定方法和参数。
一般来讲,液体主要是用闪点的高低来衡量,气体、蒸气、粉尘等主要是用爆炸浓度极限来衡量,固体主要是用引燃温度或氧指数的大小来衡量。
另外,最小引燃能量也是用来衡量物品火灾危险性大小的一个重要参数,如防爆电器的防爆等级都是依据物品引燃温度的高低和最小引燃能量的大小来确定的。
(二)易燃性和氧化性之外所兼有的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性任何一种物品都不会是只有一种特性的,如磷化锌既有遇水易燃性又有相当的毒害性;漂白粉既有强烈的腐蚀性,又有很强的氧化性;硝酸铀既有很强的易燃性、氧化性,有又十分强烈的放射性等。
实践观察可知,当一种物品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同时,如若还具有毒害性、放射性或腐蚀性等危险性,那么其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会更大。
如,同是氧化性气体的氧气和氯气,按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3)的分类方法,都应按乙类火灾危险性管理,而实际上氯气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比氧气要大得多。
如氢气与氯气混合的爆炸浓度极限为3-97%,比氢气与氧气(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4.1-74%)范围宽24.1个百分点。
同时,氯气还是一种窒息性很强的烈性毒物,能强烈刺激眼睛粘膜和上、下呼吸道及肺部,人吸入高浓度氯气时,几分钟即可死亡;吸入中浓度氯气时,会导致中毒性肺水肿;吸入低浓渡氯气时会胸闷历害和呼吸困难,眼睛受到刺激时,会引起流泪、流鼻涕等,而这些危险性对氧气来讲是不存在的。
从事故案例看更能发现问题的严重性。
如在天津硬质合金厂充装的11具氧气瓶外接胶管点火时爆炸的案例中,只有一具将在场的两名操作工人炸死,未造成其他危害和损失;而温州电化厂一具氯气瓶爆炸,就引爆击穿了液氯计量贮槽和邻近的4只液氯钢瓶,使本厂职工家属、建筑工人和外单位职工、居民等59人死亡,770人中毒或负伤住院治疗,1055人门诊治疗(其中使邻近一小学的400名师生中毒),波及范围7.35km2,下风向9km处还可嗅到强烈的刺激气味,爆炸形成的黄绿色介有桔红色带黑烟雾的高约50m的巨大蘑菇云,直冲云霄,并向四周扩散,氯气扩散区内的农作物、树木全部变焦枯萎,在爆炸中心处20cm厚的混凝土地面被炸出一个直径6.5m、深1.82m的漏斗状大坑,距爆点28m处的办公楼和厂房的玻璃、门窗全部炸碎。
从这两起爆炸实例可以看出,氯气的火灾危险性比氧气要大得多。
所以,在对物品进行火灾危险性分类时,除应考虑物品本身的火灾危险性外,还应充分考虑它所兼有的毒害性、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性。
(三)盛装条件物品的盛装条件也是制约其火灾危险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为同一种物品在不同的状态,不同的温度、压力、浓度下其火灾危险性是不同的。
譬如,苯在0.1MPa下的自燃点为680℃,而在2.5MPa下的自然点为490℃,在空气中的自燃点为578℃,在氧气中的自然点为566℃,在铁管中的自然点为753℃,在玻璃烧瓶中的自燃点为580℃;又如,甲烷在2%的浓度时自燃点为710℃,在5.85%的浓度时自燃点为695℃,在14.35%的浓度时自燃点为742℃。
实践观察还可以发现,氧气在高压气瓶内充装要比在胶皮囊中盛装的火灾危险性大,氢气在高压气瓶中充装要比在气球中火灾危险性大。
所以,物品的盛装条件不同,其火灾危险性也不同。
(四)物品包装的可燃程度及量的多少物品火灾危险性的大小不仅与本身的特性有关,而且还与其包装是否可燃和可燃包装的多少有关。
如精密仪器、家用电器等,其本身并不都是可燃物,但其包装大多是可燃物,且有的还比较易燃,若一旦被火种引燃,不仅包装物会被烧毁,而且其仪器也会因包装物的燃烧而被火烧坏或报废。
例如,某市拖拉机厂露天堆放了200台内燃机,其内燃机为不燃物,但其包装为木板、油毡、稻草等易燃物,并在其货堆旁堆置了几十吨煤粉,在5月份的一天傍晚,因煤粉自然引燃了这些可燃的包装,进而形成了熊熊大火,200台内燃机全部被大火烧成报废品,其中一些铝制件都被烧熔,造成了几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所以,对难燃物品和不燃物品,若其包装材料为可燃物且其量与被保护的物品之比,所占比重又相当大时,那么该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就可按同类的可燃物考虑。
(五)与灭火剂的抵触程度和遇水生热能力一种物质,如果其一旦失火与灭火剂有抵触,那么其火灾危险性要比不抵触的物品大。
这是因为水是一种最常用、最普通的灭火剂,如果该物品着火后不能用水或含水的灭火剂扑救,那么就增加了扑救的难度,也就加大了火灾扩大和蔓延的危险,所以该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就大。
另外,遇水生热不燃物品虽然本身不燃,但当遇水或受潮时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并释放出大量的热和(或)不燃气体,可使附近的可燃物着火。
如生石灰,当有1/3重量的水与之反应时,能使温度升高到150-300℃,偶尔也有可能使温度升高到800-900℃。
该温度已大大超过了很多可燃物的自燃点,故一旦有可燃物(尤其是易燃原材料)与之相遇,就有可能引起火灾。
如某毛石厂,为了除湿防潮,将300kg 生石灰放入爆炸品库内,并将400kg硝酸铵炸药、730个雷管、700m导火索依次放在生石灰上边,恰遇一夜晚,天下大雨,雨水流进库房,由于生石灰遇水发生高热,引起包装材料着火,继而引起炸药爆炸,使六间瓦房全部炸毁。
又如,石家庄市深泽县造纸厂原料场储存有大量麦秸堆垛,一辆满载生石灰的拖拉机在通过原料堆场时不慎反倒在了流水的垄沟内,顿时大量生石灰与水发生反应,进而引燃了附近的麦秸堆垛,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由此可见,遇水生热不燃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是不容忽视的。
二、物品火灾危险性的分类方法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按物品本身的可燃性、氧化性和是否兼有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忌水性等危险性的大小,在充分考虑其所处的盛装条件、包装的可燃程度和量的多少的基础上按天干序数将物品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一)甲类甲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以下6种情况:1.闪点<28℃的液体。
如:己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脂、硝酸乙脂、汽油、丙酮、丙烯、乙醛、60度以上的白酒等易燃液体均属此类。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如:乙炔、氢气、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气体均属此类。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既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如: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等易燃固体均属此类。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的气体并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钾、钠、锂、钙、锶等碱金属和碱土金属;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等金属的氢化物;电石、碳化铝等固体物质均属此类。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着火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等强氧化剂均属此类。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易燃固体均属此类。
(二)乙类乙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以下6种情况。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如: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脂、硝酸戊脂、乙酰丙酮、环已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等易燃液体均属此类。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如:氨气、一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易燃气体均属此类。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如: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钠、铬酸钾、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等氧化剂均属此类。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固体。
如:硫磺、镁粉、铝粉、赛璐珞板(片)、樟脑、萘、生松香、硝化纤维漆布、硝化纤维色片等易燃固体均属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