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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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甬教安体[2012]190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2.06.04
【实施日期】2012.06.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甬教安体〔2012〕19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各直属学校:今年5月份以来,我市出现多起校园安全事件,有多人死亡,市领导对近期发生多起校园安全事件极为重视,要求举一反三,在学校中积极主动开展安全教育,遏制学生伤害事件的不断发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当前实际,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全面加强校园防控,严密防范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地各校要牢固树
立安全意识,扎实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严防发生涉校涉生恶性案(事)件,坚决防止校园安全问题形成社会热点、影响社会稳定。
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学校周边不安定因素排查摸底,加强“三边”(校边、路边、家边)危险点排查。
重点掌握可能危害学生安全的重点人员,尤其是学校附近的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等;关注校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贫困生、学困生、过往病史学生和单亲学生,尤其是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关注校内教职员工可能存在的不安定因素,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的发生。
要重点检查学校“三防”落实情况。
看“人防”是否到位,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