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设施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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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以搭接为主。当需要滚筒粘贴或丝网印刷时,可以平接,其间隙不 应超过 1mm,距标志板边缘 50mm 之内,不得有拼接。
e.当用反光膜拼接标志图案时,拼接处应有 36mm 的重叠部分;如果监理工程师同意采 用对接,则接缝间隙不得大于 0.8mm。反光膜粘贴在挤压型材板面上,伸出上、下边缘的最 小长度为 8mm,且应紧密地粘贴在上、下边缘上。
(2)标志板应在车间剪裁或切割,以产生整齐、方正的边缘,不应有毛剌,并按《道路 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附录 E 的规定进行加固。所有标志板的槽钢应在粘贴定 向反光膜之前焊接好。人行道上的路名牌、箭头牌的制作应制作倒角,倒角角度为 0.4h。
(3)定向反光膜应用不剥落的热活性胶粘剂粘贴,将反光膜牢固粘贴到标志板上,其表 面不得产生任何气泡和污损等缺陷。
(3)大型标志(S≥2m2)的板面结构采用挤压成型的铝合金板(Extruded Aluminum),
其材料品质符合 ASTM B221,6063-T6 的要求。断面尺寸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JT/T
279-2004)的规定。
(4)挤型铝材为规定断面之型材,须根据标志尺寸拼装。搭接紧密,板面平整。铝板
① 标志上的图形符号应严格按标准规定制作,不得任意修改图案。 ② 标志牌上汉字采用文泰简体中黑,英文和阿拉伯数字采用文泰英文 264 字体,道 路编号采用交通标志专用字体。 ③ 指路标志采用中英文对照时,汉字应置于英文之上,英文大写字母的高度为汉字 高度的 1/2,小写字母的高度为其大写字母高度的 3/4,箭头内路名汉字高为 25cm。
33
22
10
7.0
180
-4º
420 315
63
42
19
13
340
0.5º
+15º 252 189
38
25
11
7.8
204
+30º 150 110
23
15
7.0
5.0
120
-4º
120
9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8
12
5.0
4.0
96
1.0º
+15º
72
54 11
7.2
3.0
2.4
58
+30º
45
34
7.0
5.0
2.0
1.0
④ 字高、宽允许偏差为±5mm,笔画粗允许偏差为±2mm,行距、字间距允许偏差为 ±5mm。
b.交通标志板面上图案、字符的平面布设,应在施工前做出牌面效果图,应经深圳市交
通运输委员会批准并加盖相关专用章。 c.粘贴反光膜时,不允许采用手工操作或用溶剂激活粘结剂。在标志面的最外层可涂保
护层,如透明涂料等。 d.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
积不超过构件表面的 1%;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1.3.5.2 外观鉴定
(1)金属构件镀锌面不得有划痕、擦伤等损伤。
(2)标志板面不得有划痕、较大气泡和颜色不均匀等表面缺陷。
附件 2 交通安全设施技术规范
一般标准和技术规范 1、本招标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和技术 规范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公路交通标志板》(JT/T 279-2004) (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 (3)《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 (4)《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04) (5)《隔离栅技术条件》(JT/T374-1998) (6)《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 (7)《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CA/T508-2004) (8)《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
2、设计要求、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国家(地方)和行业规范标准之间若有不一致时以 标准高的为准;若出现新颁布的规范和标准,以最新的为准。
1、交通标志
1.1 交通标志材料要求
道路交通标志各部分所用材料均需满足一定的要求,且在同一块标志板上,标志底板和
标志面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应具有相容性,防止因电化作用、不同的热膨胀系数或其他化学反
应等造成标志板的锈蚀或损坏。
1.1.1 交通标志底板
(1)铝合金底板的板材牌号、规格、力学性能、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3880、
GB/T3194 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其最小实测厚度不应小于 3.0mm。
(2)铝合金型材标志底板应满足 GB6892 的要求及设计要求,同时具有轻质、高强、耐
蚀、耐磨、刚度大等特点,经拼装后应能满足大型标志底板的性能要求。
(4)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
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5)标志板安装后应平整,夜间在车灯照射下,标志板底色和字符应清晰明亮,颜色
均匀,不应出现明暗不均的现象,不能影响标志的认读。
(6)交通标志施工完成后,标志板面应无任何裂缝和划痕;金属构件镀锌面的损坏面
(4)标志板的运输、贮存和搬运方式应按制造厂商的要求进行,两块标志邻接面之间应 用适合的衬垫材料分隔,以免在运输、搬运过程中磨损标志板面。标志板应贮存在干净、干 燥的室内。
(5)安装标志板时,应事先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标志的紧固方法应符合图纸的要求。 (6)标志安装完毕后,乙方应根据标志制造厂商建议的方法,清扫所有标志板。在清扫 过程中,不应损坏标志面或产生其它缺陷。 (7)标志安装完毕后,在白天和夜间条件下标志的外观、视认性、颜色、镜面眩光等应 符合图纸要求。 1.3.5 质量检验 1.3.5.1 基本要求 (1)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和《公路交通标 志板》(JT/T 279—2004)的规定。 (2)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坏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如有损伤,应 按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修复。 (3)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的痕迹; 乙方应提供该反光膜符合 GB/T18833-2012 中加速老化 1800 小时的耐候性检测报告,同
时提供国内或国外实际三年户外老化的检测报告。 (2)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 GB/T18833-2012 规定的方法试验后,反光膜表面不应有变色、渗漏、起泡或被侵蚀
的痕迹。 (3)耐溶剂性能 按 GB/T18833-2012 规定的方法试验后,反光膜表面不应出现软化、皱纹、渗漏、起泡、
连接螺栓横向最大间距为 60cm,相邻两排可错开排列。
1.2 标志面材料 本项目采用的反光膜为 V 类(钻石级和荧光钻石级)、IV 类(超强)反光膜,质量及
技术性能指标必须满足 JT/T279-2004、GB/T18833-2012 的规定以及国家关于各类反光膜检
测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2.1 反光性能参数
各种交通标志的设置位置到所指示地点的距离(即视认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安装的 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几乎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行进方向来确 定。为了消除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的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 5°,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 门架标志的垂直轴应向后倾成一定角度;对于路侧标志,标志板内缘距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 250mm,或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定。
15
3.0
2.0 1.0 0.6
乙方应提供书面担保,并保证在十年使用期内该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数不低于原厂担保的
最低初始逆反射系数的 70%。
1.2.2 性能要求 (1)耐候性能 按 GB/T18833-2012 规定的方法连续自然暴露,或进行人工气候加速老化实验,(以连续
自然暴露为仲裁)在试验完成后: a.反光膜应无明显的裂缝、刻痕、凹陷、气泡、侵蚀、剥离、粉化或变形; b.从任何一边均不应出现超过 0.8mm 的收缩,也不应出现反光膜从底板边缘翘曲或脱离
36
乙方应提供书面担保,并保证在十年使用期内该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数不低于原厂担保
的最低初始逆反射系数的 80%。
(2)IV 级反光膜 反光膜采用微棱镜技术,初始逆反射系数(cd·lx-1·m-2)要求如下:
观察角 入射角 白色 黄色 红色 绿色 蓝色 棕色
-4º
360
270
65
50
30
18
0.2º
+15º 265
1.3 标志架及其它构件 (1) 除特殊说明外,结构钢材均采用 Q235 钢材,应符合 GB-700 的要求。 (2) 钢管立柱、横梁、法兰盘及各种连接件应采用热浸镀锌进行金属表面处理。立柱、
横梁、法兰盘的镀锌量为 600g/m2,相当于锌层厚度为 85μm,紧固件为 350 g/m2,相当于 锌层厚度为 50μm。镀锌构件表面应具有均匀完整的镀层,颜色一致,表面具有实用型光泽。 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漏铁等缺陷。 1.3.1 标志定位与位置
(1)V 类反光膜:
反光膜采用“全棱镜”反光技术,不含金属镀层,具有优异的大角度性能,初始逆反 射系数(cd·lx-1·m-2)要求如下:
观察角 入射角 白色 黄色 红色 绿色 蓝色 棕色 荧光黄绿
-4º
580 435
87
58
26
17
460
0.2º
+15º 348 261
52
35
16
10
276
+30º 220 165
202
48
38
22
13
+30º 170
135
30
25
14
8.5
-4º
150 110
27
21
13
7.5
0.5º +15º 111
82
20
16 9.5 5.5
+30º 72
54
13
10 6.0 3.5
-4º
35
26
5.2
4.0 2.0 1.0
1.0º +15º 28
20
4.1
3.0 1.5 0.8
+30º 20
开裂或表面边缘被溶解等损坏的痕迹。 (4)耐冲击性能 按 GB/T18833-2012 规定的方法试验后,反光膜在受到冲击的表面以外,不应出现裂缝、
层间脱落或其他损坏。 (5)耐弯曲性能
按 GB/T18833-2012 规定的方法试验后,反光膜表面不应出现裂缝、剥落或层间分离的 痕迹。
(6)耐高低温性能 按 GB/T18833-2012 规定的方法试验后,反光膜表面不应出现裂缝、软化、剥落、皱纹、 起泡、翘曲或外观不均匀的痕迹。 (7)收缩性能 按 GB/T18833-2012 规定的方法试验后,反光膜样品任何一边的尺寸,在 10mm 内,其收 缩不应超过 0.8mm;在 24mm 内,其收缩不应超过 3.2mm。 (8)附着性能 按 GB/T18833-2012 规定的方法试验后,反光膜在 5min 后的剥离长度不应大于 20mm。 (9)防沾纸的可剥离性能 按 GB/T18833-2012 规定的方法试验后,反光膜无需用水或其他溶剂浸湿,即可方便地 手工剥下防沾纸。防沾纸也不应有破损、撕裂或从反光膜上沾下粘合剂的痕迹。 (10)抗拉荷载 按 GB/T18833-2012 规定的方法试验后,每 25mm 宽度反光膜的抗拉荷载值(F)不应小 于 24N。
1.3.2 基础 标志基础可就地浇筑或预制后再埋置。基础位置的确定、开挖以及浇筑混凝土立模和锚
固螺栓的设置等,都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1.3.3 标志支承结构
(1)路侧式标志的装设,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的规定进行。 (2)钢支承结构应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的规定制作和安装。 (3)管状或空心截面的支承结构,应设有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防雨帽。 (4)钻孔、冲孔和车间焊接,应在钢材电镀之前完成。提供的连接件和附件应适合标志 安装系统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附录 E 的要求。 (5)乙方应把其推荐的安装系统,包括多标志组合装置的详情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安 装期间,标志板应适当支撑和加固,其表面应采取防止损坏的保护措施。 (6)标志支撑结构的架设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进 行。门架标志结构整个安装过程应以高空吊车为工具,不允许施工人员在门架的横梁上作业。 在横梁安装之前,应先预拱,横梁中间处的预拱度一般为 50mm。悬臂标志的预拱度为 40mm。 门架和悬臂式标志支撑结构安装完毕后,应按图纸要求,用超强级反光膜贴在立柱的迎 交通流面,作为立面标记。 (7)标志中与铝合金或其他金属接触的所有钢材都应加以保护,以避免钢材或铝合金的 锈蚀,保护措施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1.3.4 标志板制作安装 (1)标志面的制作 a. 标志牌上的图形符号及文字应符合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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