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三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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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事关构建和谐社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份。严格执行这一制度,有利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通知”要求,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搞好我矿的安全生产,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矿组织编制这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全矿职工严格按本《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操作规程》的要求执行,使企业安全生产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因业务水平差异本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未尽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编者
2010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劳动用工制度
为了科学合理地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录用过程中的流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人员招聘中实行公开、公平性原则和人岗匹配原则。在人员考核、录用中对所有应聘者以岗位职责要求为考评依据录用,在人员招聘中需遵循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吻合的原则。
2、应聘人员年龄在18岁至55岁,严重违章上黑名单或生理缺陷的不予录用,不适宜井下工作的人员不得录用从事井下工作。
3、所有招聘人员必须由矿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者不得参加培训并录用。
4、体检合格必须按照矿要求准确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
5、录用人员必须经矿方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与矿签订劳动合同。
6、分到部门后,新工人需在老工人带领下跟班学习三个月后,经矿方考核认可后,方能独立从事井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7、受聘员工在签定劳动合同后,由矿统一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8、受聘员工必须遵守矿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有严重违章、违纪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
相应责任,并给予辞职,员工在合同期内自动离职的不享受矿的相关补偿金等待遇。
二入井须知
1、入井前做好准备工作,戴好安全帽和矿灯,穿好工作服和矿靴,携带好自救器。
2、上班前严禁喝酒。
3、入井不准穿化纤衣服,不准携带烟火和易燃品。
4、入井时服从检身和指挥,按顺序上下,入井时不准拥挤和打闹。
5、运送炸药、雷管,要分装分送,严禁和人同时上下。
6、严禁人、煤、料同乘矿车上下井。
7、严禁人员登车、扒车上下井。
8、入井前要认真学习安全规程,熟悉避灾路线。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真正将安全制度落到实处,使我矿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确保今年实现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结合我矿今年以来的安全工作的状况,经矿党委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目标制度:安全目标;一杜绝、二消灭、三确保。
一杜绝;坚决杜绝瓦斯、煤尘、火灾、水灾、顶板等重大事
故。
二消灭;消灭死亡事故,消灭一级非伤亡事故;
三确保:确保矿井实现质量标准化;确保安措工程投入到位;确保今年职工安全培训计划全面完成。
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总则
1、凡在安全生产、预防、抢险事故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立大功者受大奖,安全奖由矿长颁发。
2、凡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对隐瞒事故者,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对弄虚作假、嫁祸于人要从严处理。
4、对蓄意制造事故者,必须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5、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隐患和平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要认真分析原因,定人定时排除和纠正,不排除或拖延时间的要给予惩处。
(二)、月工资安全绩考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单位:各队组
2、个人:矿领导、科(队)长、管理人员
二)考核办法
1、各单位
各队组
⑴考核原则:坚持安全事故、工程质量“334”结构工资制,开展安全绩考竞赛活动。
⑵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制:
考核总原则:发生死亡事故:上级罚款由矿全额承担;发生工伤事故时矿考核10%,各队组考核20%;质量考核矿考核10%,各队组考核20%;
①安全结构工资
发生重伤事故:一级、二级、三级重伤一人次分别按10%、8%、5%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发生轻伤一人次按2%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
发生非伤亡事故;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一起按8%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一起按3%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发生三级非伤亡事故一起按1%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
当月工伤事故与非伤亡事故同时发生,按考核结果累加后执行。
②工程质量:当月评分在90分以下时,否决队组当月总工资的3%,每降5分,增加否决2%。当月质量考核否决总工资比例达10%以上时,按10%执行。
③安全绩考竞赛活动考核办法
a、当月各队组的总工资的10%全部纳入到一起,做为安全绩考激励基金。
b、考核采用百分制,分队排名;共考核四项内容,即:安全事故、操作质量、现场管理及隐患排查。(具体考核标准后)
④安全绩考竞赛奖励按评分排名兑现:
第一名的队组在册人均140元奖励,第二名在册人员人均100元奖励。
⑤安全绩效激励奖励兑现规定
a、每月3号前,由财务根据上月各队完成任务产量、进尺按定额把当月的安全绩效激励基金建帐管理;
b、当月评分在70分以下的基层队组否决受奖资格,平分在80分以下按60%兑现,评分在85分以下按70%兑现,评分在90%以下按80%兑现,评分在93分以下时按90%兑现,评分在93分以上时按100%兑现奖励;
c由安全科根据考核标准及兑现办法计算出各基层单位的当月的安全绩效激励奖金;
d各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激励考核办法,报安全科及分管领导,做到考核:公开、公平、考核到人;
e各单位每月按照安全科的考核结果,按照本单位的考核办法考核兑现;奖励分配必须经安全科审核,安全矿长,财务审批后发放。
矿领导
1、与专业联责队及本部门的安全绩效挂钩;(考核部门:安全科)
①矿井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一人次取消联责领导的当月奖励(直接管辖的领导当月只享受300元基本生活费);矿井发生重伤事故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