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答案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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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答案雍琦
【篇一:《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class=txt>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学时:54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重要学科,它对于提高人们的思
维能力和水平具有其它学科不可替代的非常重要作用。法律逻辑学
对于法律院校的学生来讲,其意义更加重要,它对于学生今后的法
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工作具有很强指导作用。法律逻辑学是我院各系
普高各专业开设的一门必修的基础课。本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绪论、概念、判断、推理、论证和思维基本规律等内容。由引论、概念、
判断、推理、侦查假设、基本规律和论证等十三章内容组成。
通过学习,使学生们了解和掌握法律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原理,掌
握各种思维形式、思维方法和思维基本规律基本要求和规则。能够
理论联系实际,在法律工作中熟练运用法律逻辑学的知识,解决法
学研究、侦查、检察、审判,以及监狱和劳动教养工作中的逻辑问题。
二、教学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以上内容的概念、特征、类型、
规律,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律逻辑解决具体法律问题。通过
对法律领域中特有逻辑现象与逻辑问题的研究与学习,提高法学专
业学生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逻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本课程重视师生互动,注重启发式教学和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提高,
目的是培养实用型人才。为达到此目的,采用了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除了常用的讲授法之外,还采用案例分析法、讨论法、演示法、习题讲评法、读书指导法、模拟教学法等。
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教学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影视作品
和多媒体教学更是现代教学的一大特点。由于法律逻辑学本身这种
工具性的边缘学科,就注定这门学科的高度抽象性。通过声像教育,或多媒体教学教育,可以使学生利用现代化的高科技技术轻松的理
解掌握那些难度大,内容抽象的知识。同时多媒体教学也弥补了教
学与社会实践的脱节这种缺陷,使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也学会
了将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因此,在法律逻辑学的教学过程中,普任
课教师遍使用多媒体、互联网、幻灯片等现代教学技术和工具,使
得教学形式更加多样化。每一个任课教师均制作出了多媒体课件。四、教学重点、难点
(一)本课程的重点
法律逻辑学的重点主要有:判断的真假制约关系,各种推理的规则,侦查与假设的运用,逻辑思维规律以及证明和反驳等内容。
(二)本课程的难点
其难点集合概念、性质判断主谓项的周延情况,充分条件与必要条
件假言判断的区别,复合判断
真值制约关系,负判断的等值判断问题,性质判断及假言判断的推理,矛盾律与排中律的异同,证明与反驳的逻辑方法等问题。
解决的办法有,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利用图表和案例进行讲解,通
过作业分析等方法使学生对所学知识融会贯通。
五、建议学时分配
六、课程考核
本门课程的考核采取期末闭卷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七、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一)教材
本教材使用由姜祖桢、刘梅主编的《法律逻辑学》一书,中国物价
出版社2002年8月出版,2007年修订版。
(二)参考书目
(1)刘国贺、曾昭通主编:《劳改逻辑》,湖北人民出版社,
1988年版。(2)吴家麟主编:《法律逻辑学》,群众出版社,1991年版。(3)白庆祥主编:《逻辑学基础》,警官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4)欧阳中石主编:《逻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5)苏天辅主编:《如何进行逻辑思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6)雍奇主编:《实用司法逻辑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7)雍奇等主编:《审判逻辑简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8)雍奇主编:《法律逻辑基础》,法律出版社1989年版。(9)李新万主编:《法律逻辑新论》,西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10)李新万等主编:《法律专业逻辑教程》,知识出版社,1996
年版。(11)金承光等编:《公安实用逻辑教程》,重庆人民出版
社,1996年版。(12)张绵厘主编:《实用逻辑教程》,中国人民
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13)赵泽忠主编:《逻辑学辅导》,高
等教育出版社, 1993年版。(14)吴家国主编:《普通逻辑学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15)李娜著:《现代逻辑的
方法》,河南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16)于思著:《破案术-
形式逻辑的应用》,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版。(17)邵春扑著:《法逻辑概论》,上海三联出版社,2000年版。(18)李延铸著:《侦察逻辑学》,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八、教学内容
第一章绪论
1、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律逻辑学的性质和对象
一、法律逻辑学的性质
逻辑是关于思维的科学。它有四个含义:1、客观规律;2、思维规
律或逻辑规则;3、某种理论或说法;4、逻辑学。
二、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一)思维的含义与特点
(二)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思维形式、思维方法、思维规律。
第二节逻辑学的产生与发展
一、逻辑学的产生
逻辑学是一门古老的学科,早在公元前4世纪,在古代的中国、印
度和希腊几乎同时产生。我国的代表人物有惠施、公孙龙、韩非荀况。代表作是《墨经》,逻辑在我国先后被称作“名学”、“辩学”、“论理学”、“理则学”等。在印度,胜论派和正理派创立“因明学”。
主要讨论“宗”、“因”、“喻”。在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创
立了逻辑学,资本主义时期实验科学的发展,1620年培根发表了
《新工具论》。1662年的《波尔,罗亚尔逻辑》标志着传统逻辑便
基本定型了。
二、逻辑学的发展
公元7世纪,陈玄奘从印度带回因明学,进行翻译,没有流传。16
世纪,李之藻翻译了《名理探》,20世纪严复翻译了《逻辑体系》。 17世纪后,法国莱布尼兹提出建立数理逻辑,至奥地利逻辑学家歌
德尔时,数理逻辑基本定型。 18世纪末,德国哲学家康德和黑格尔
创立了辩证逻辑。三、法律逻辑学的建立
第三节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