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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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受控状态:
现行版本:A/0
文件编号:NCSN/ TF/C 1-5
受控编号:
发布日期:2012 年7 月18 日
实施日期:2012 年8 月29 日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签发:日期:
关于工程、装修项目及重要设备、设施采购的招投标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讨论稿)
1.总则
1.1为了规范xx各子公司工程建设装修项目及重要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管理活动,根据xx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xx超市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xx连锁超市各控股子公司。
1.3项目投资金额少的,可以不进行招投标。但子公司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经办人员的操作行为。一般情况下要求两人以上进行市场调查、价格对比、质量对比、合同条件谈判,将结果报相关领导同意后签约。
1.4各子公司的工程建设、装修及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基本要求:
1.4.1对于金额投资大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各子公司要对投资金额不大的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降低经营投资成本,节约开店及门店装修改造过程中投资费用;
1.4.2提前做好工作统筹安排,一是避免没有时间进行招投标或者是对比价格,二是避免因为招投标程序或对比价格的过程而影响项目工期造成延期开业;
1.4.3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招投标的范围及规模标准
2.1符合下列具体范围并达到规模标准之一的工程建设装修项目及设备、设施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2.1.1具体范围
(1)新开门店在装修工程项目、老店改造装修项目。如房屋扩建、坡梯建造、地砖购买、地砖铺设、墙面粉刷、局部吊顶、照明系统工程、烟酒柜、服务台的制作、收银区隔断、生鲜区墙面及柱子贴砖、招牌制作、发光子制作安装、电子显示屏定制安装、企划喷绘写真的制作安装等。
(2)新店开业或老店改造需要购置的设备设施。如电梯、空调、照明系统、灯具、货架、冻库、保鲜库、冷柜、收银台、电子称、监控广播系统、防盗系统、蔬果架、熟食柜、冰台、堆码、生鲜木制品、叉车、手推车等。
(3)办公室改造装修、配送中心建设改造施工项目等。
(4)办公家具购买、配送中心设备设施购买等。
2.1.2规模标准
(1)工程建设或卖场装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设施等货物的单项采购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单次合同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年度费用达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招标的一般要求
3.1xx各子公司的工程建设装修项目及设备、设施招标采购分为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
3.2建设装修项目及重要设备、设施招标采购应具备以下条件:
投资项目已经得到xxxx批准;
初步设计方案已经获得批准;
建设装修项目及设备、设施技术经济指标已基本确定;
工程建设装修项目及设备、设施招标采购所需资金已落实。
3.3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工程建设装修项目及重要设备、设施招标采购招标事宜,但要符合本办法相关
规定。
3.4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时,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符合国家和新合作集团的有关规定的要求。
3.5经过批准的开店项目及门店翻新改造投资项目,招标采购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3.5.1招标前,向总经理提交招标计划。
3.5.2编制招标文件;
3.4.3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5.4向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3.5.5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并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3.5.6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3.5.7组织开标评标会;
3.5.8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3.5.9向相关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
3.5.10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3.5.11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3.6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目标投标人可以看到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应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数量。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向3个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3.7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内容为:
营业执照、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资质等级、生产(使用)许可证、产品鉴定书、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投标人的情况调查表,如工厂规模、财务状况、生产能力及非本厂生产的主要零配件的来源、产品在国内外的销售业绩、使用情况、近2~3年的年营业额、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等;
其他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3.8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可以按废标处理。
3.9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装修技术标准、设备、材料选型、设计图纸等问题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0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得少于10日。
3.11招标文件的售价由各子公司制定。
3.1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般按照招标文件售价的10倍控制。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照招标采购合同价的2%~5%控制。
4.投标的一般要求
4.1xxxx各子公司工程建设装修项目及设备、设施招标采购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装修、设备设施质量责任的能力。
4.2投标人应当对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3招标人设置资格预审程序的,投标人应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格预审文件。
4.4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4.5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志,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