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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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QC出货检验规范

OQC出货检验规范

OQC出货检验规范
作业流程如附件一所示,成品出货作业内容包括抽样、出货前品质部进行检查等项目。

具体来说,抽样时机为每次出货前,抽样频率为每一出货批,抽样量及允收标准依抽样计划作业规范。

出货前品质部进行的检查项目包括出货报告检查项目(客户名称、出货产品别、出货数量、核对厂内品名)、出货明细检查项目(出货产品与需出货品是否相符、出货产品与总数量是否相符)、外箱标签(制造日期与有效期限确认、确认MSDS及RoHs测试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RoHS标签确认、DQC OK章确认)和外箱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出货产品别。

___通告之出货要求,确认产品是否已做特性检测以及出货前
的检查项目,如没有需做特性检测依成品检测项目及取样量以及出货前的检查执行,如已OK则Key In出货报告,Key In
数据的来源为每一品名在相同生产条件下首次检验合格的数据,签核须由品质主管签章许可出货。

出货报告份数为每一品名在相同生产条件下为同份。

OQC查验产品已检测完毕符合要求
时,因客户紧急需求,但出货报告未制作完成时,有品质主管确认方可出货报告后补给营业,由营业自行传真给客户。

针对成品超过保存期限尚有出货需求者,需要进行成品过期再检出货。

出货检验规定

出货检验规定

出货检验规定1.目的:为了更好的控制、提高产品出货的合格率,确保出货产品满足顾客要求,树立本公司良好的信誉。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出货检验。

3.出货检验规定:3.1成品入库检验:成品入库前,采取逐批入库的方式,每一订单的成品可以一批,或数批的方式检验入库。

3.2成品出货检验同一订单的成品入库完成后,在出货之前,应进行成品出货检验。

检验方式如下:1)由顾客派人员或顾客指定验货机构人员对产品进行检验。

2)顾客授权本公司品质部派人员作出货检验。

3)上述情形以外的产品,本公司视同(2)条的情形,本公司品质部派人员作出货检验。

3.3顾客验货配合:1)业务员提前联络顾客验货人员到本公司验货。

2)品质部派人员协助顾客做抽样及检验工作。

3)由顾客出具验货报告,验货报告由品质部存档并汇总。

3.4合格出货:顾客或本公司品质部出货检验判定合格后的产品,可以办理出货手续。

3.5拒收或返工:1)顾客或本公司品质部出货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由品质部填写《不合格通知单》。

2)品质部、技术部、生产部等联合制定返工对策。

3)产品返工后,品质部视其同其他成品,依照检验程序进行检验入库。

4)品质部负责跟踪后续生产的预防改善对策的实施及效果。

3.6特采:1)特采申请: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特采申请:a.产品缺陷轻微,不影响产品使用特性和销售;b.出货时间紧迫;c.其他特殊原因。

2)特采批准:a.顾客验货的订单,由顾客核准b.由本公司验货的订单,在品质部主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特采出货:特采出货视同合格品办理出货。

4.验货规定4.1抽样计划依据GB2828.1-2003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4.2检验依据:依据下列一项或多项:1)技术文件、设计资料2)有关检验规范3)国际、国家标准4)行业或协会标准5)顾客要求6)品质历史档案7)比照样品8)其他技术、品质文件。

4.3检验项目:1)外观检查2)结构尺寸:依据图纸、顾客要求进行检验;3)包装:产品名称、型号、数量、日期、标识是否正确,有无混装、错装现象,包装盒、包装箱有无破损、受潮、脏污等。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成品出货检验规范一、目的成品出货检验的目的是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符合客户的要求和标准,保证产品达到一定的质量水平,并降低退货和索赔的风险。

二、检验范围成品出货检验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 外观检验:检查产品的外观、标识、标牌等是否符合要求。

2. 尺寸检验:检查产品的尺寸、重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 功能性检验:检查产品的性能是否正常,功能是否完好。

4. 规格检验:检查产品的规格、材质等是否符合要求。

5. 包装检验:检查产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是否符合运输要求。

6. 检验证书:检查产品是否附带检验证书,证书的内容是否齐全、准确。

三、检验标准成品出货的检验标准应根据客户的要求和标准来制定,同时可以参考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标准。

检验标准应明确产品的合格标准和不合格标准,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详细的描述和分类。

四、检验方法成品出货的检验方法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客户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方法。

常用的检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目测检验:通过直接观察产品的外观和指标进行检验。

2. 量测检验:通过使用量具和仪器进行尺寸、重量等指标的测量和检验。

3. 功能性测试:通过使用产品进行实际操作,测试产品的性能和功能是否正常。

4. 化验检验:通过取样并进行化学分析,检验产品的化学成分是否合格。

5. 抽样检验:通过从批量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从而推断整个批量产品的质量状况。

五、检验记录成品出货检验应做好详细的检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检验日期、时间和地点。

2. 检验项目和要求。

3. 检验结果和判定。

4. 不合格项目的描述和分类。

5. 可能原因和改进措施的记录。

6. 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六、检验报告成品出货检验应及时生成检验报告,并将报告发送给客户。

检验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检验日期、时间和地点。

2. 检验项目和要求。

3. 检验结果和判定。

4. 不合格项目的描述和分类。

出货检验规范

出货检验规范

出货检验规范篇一:成品,出货检验规范1. 目的:明确订定产品出货检验规格,以确保产品之可信赖度并符合客户需求。

2. 范围:所有试产/量产阶段之产品均适用。

客户如有任何特殊指示,则本规范保留视同参考基准。

3. 缺点定义:主要缺点(Major Defect):缺点本身对产品特性影响程度较大者。

次要缺点(Minor Defect):缺点本身对产品特性影响程度较小者。

4. OQC Flow Chart:5. 产品本体检验:5.1 成品贴标.(适用于库存半年以上检验)5.2.1 出货需求时以总库存数依抽样计划抽验, 5.2.2 测试项目依各项目电性规格要求 5.3 成品配件检验规格.(适用于库存半年以上检验)5.4 成品包装.篇二:成品检验标准1、目的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3.2 检验面的定义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

须拆卸的面。

3.3 缺陷代码定义4、检验条件4.1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4.2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4.3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100cm±10cm.4.4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4.5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5.1 GB/T 2828.1-2003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5.2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1.5 MAJ=0.65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0.65 抽取数量)。

成品出货检验标准

成品出货检验标准

成品出货检验标准是用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客户要求和规定的一组准则和程序。

这些标准通常根据产品的性质、行业要求和国际标准来制定。

以下是一般性的成品出货检验标准的一些常见元素:1. **外观检查**:产品的外观通常是首要考虑因素之一。

外观检查可能包括检查产品的颜色、形状、表面质量、标识、包装等方面的特征,以确保产品的外观符合要求。

2. **尺寸和尺寸稳定性**:针对某些产品,尺寸和尺寸稳定性可能是关键的。

产品的尺寸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以及是否会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变化都需要进行检查。

3. **性能测试**:性能测试根据产品类型和用途而异。

例如,电子产品可能需要进行电气性能测试,机械产品可能需要进行强度测试,食品可能需要进行口味和安全性测试。

这些测试确保产品能够按照预期工作。

4. **材料和成分检查**:对产品的原材料和成分进行检查,以确保它们符合规定的标准。

这对于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特别重要。

5. **包装和标签检查**:检查产品的包装是否完整、正确,标签是否准确,包括产品名称、批次号、有效期、警告信息等。

6. **数量检查**:检查发货数量是否与订单数量相符,以确保没有缺货或多发的情况。

7. **抽样和统计方法**:为了检验大批量的产品,通常使用抽样方法。

标准通常规定了抽样计划和抽样方法,以确保结果具有统计意义。

8. **合规性和法规要求**:确保产品符合国际、国家或行业特定的法规和合规性要求,如环保法规、安全标准等。

9. **记录和文件**:检验过程通常需要记录,包括检测结果、抽样计划、测试方法、报告等。

这些标准的具体内容将根据产品类型和行业的要求而变化。

每个行业和产品都可能有专门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出货的产品质量和合规性。

出货前的检验对于维护客户满意度、减少退货和维护品牌声誉至关重要。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1.目的:
确保成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使顾客满意。

2.范围:
适用于本厂最终产品成品检验。

3.职责
3.1生技部编制、品保部执行本规范,做好检验工作;
3.2检验人员严格按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对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
3.3操作人员做好自检和互检。

3.4客户参与成品检测,并提供相关检测设备,经顾客确认合格后方可放行交付。

4.程序
4.1成品出货检验:
4.1. 1检验依据:分别按表面检查、接收检查、样件检查执行
4.1. 2成品出厂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先检查过程记录上的所有检测项目均已符合规定要求后才能进行成品最终出厂检验。

4.1. 3产成品在出厂时由检验人员进行成品最终出货检验,并做好记录。

4.1. 4成品最终出厂检验应按定要求逐项进行检测,记录检测数据,并核对所测数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签发合格证,办理交付手续。

4.1. 5经检验不和格的应及时通知车间或操作者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经返工的应再行检验,合格后可发给合格证。

4.4抽样数量:同规格产品每批100%进行检验。

不合格退回经返工再行检验。

4.5不合格品处置:检验员应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根据具体情况处置。

对批量不合格品,检验员应及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6记录
上述各项检验中,凡是能用数值描述的,应填写实测数据,但只要求记录其中的最大和最小值;不能用数值表示的,则用“√”或“×”填写。

4.7成品检验技术要求见顾客图样或样件、合同和相关标准。

成品出货检验制度

成品出货检验制度

出货送检
通知检验员检验 合格 执行检验 否 发出退货批量 不良品分析表 不 合 格 是否须测试 是 测试
不果是否合格 合格 办理出货
仓储部安排出货 出库装运
结束
出厂前成品质量检验流程图 第 5 条 检验流程各环节说明 1.为保证成品质量信誉,营销部在向客户运送产品前必须抽取样本送质量管理部检验, 判定其在储存过程中是否发生了变质现象。 2.质量管理部成品质量检验员接到通知后应作好检验准备,如检查器具是否齐全、运转 是否正常等。 3.检验员依据规定的程序、 检验规范进行检验, 需要仪器测试的, 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4.若检验结果显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由检验员填写“检验报告单” ,列明存在的不合 格项目,同时出具“不良品分析表”交相关部门,由业务部与客户沟通,办理退货事宜。 5.若检验结果显示产品合格,则检验员记录相关内容,填写“出厂检验传票”(如下表 所示)交相关部门,由其办理出货手续,业务部准备货物装运。
成品出货检验制度
制度名称 成品出货检验制度 第1章 章 总则 编号 执行部门
第 1 条 目的 为确保出厂的成品质量, 使出厂的成品在送至客户时能保持正常良好的状态, 提高本企 业的产品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加工完成的成品至出货前的质量检验。 第 3 条 实施单位 本制度由质量管理部、生产部、物料部及有关单位协力执行。 第2章 章 出厂前质量检验流程 第 4 条 出厂前的质量检验应遵循如下图所示的流程。 开始

[成品出货检验流程]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成品出货检验流程]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成品出货检验流程]成品出货检验规范1、严把产品出厂质量关,对公司产品质量和客户投诉负责。

2、严格执行《成品检验标准》、《产品包装标准》按生产批次对成品检验和试验。

3、负责客户验货时的接待工作。

4、负责客户(验货员)产品满意度调查,做好品质历史档案。

5、负责对外协采购成品的检验和试验,对外购产品品质负责,做好供方品质档案。

6、负责按《产品包装标准》的单号对每批次出货的产品不重复留样(船样),并做好留样所属业务员及客户标示记录。

7、负责与销售部协调客户验货事宜。

1、高中以上学历,1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2、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等能力,工作细心负责。

3、具备本车间在制品检验的各种技能,熟练运用检验测量器具。

出货检验员岗位描述:根据质量要求,控制出厂产品质量,保证出厂的产品质量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出货检验员工作权限:1、对本职工作有监督权,有对不合格产品禁止通过的权利。

2、对本部门工作有执行权和建议权。

3、对不合格产品(包括外协产品)提出返修权。

4、对不合格产品(包括外协产品)的叫停权。

出货检验员衡量标准:1、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2、对不合格品处理的及时性。

3、客户反馈问题分析、处理的及时性。

4、成品检验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品质历史记录的健全性。

总则1.1制定目的为加强产品之品质管理,确保出货品质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凡本公司制造完成之产品,在出货前之品质管制,悉依本规定执行。

1.3权责单位(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检验规定2.1成品入库检验成品入库前,依《最终检验规定》采取逐批检验入库之方式,每一订单之成品可以以一批或数批之方式交验入库。

2.2成品出货检验同一订单(制造命令)之成品入库完成后,在出货之前,应进行成品出货检验。

检验方式如下:(1)由客户派员或客户指定验货机构人员对产品进行出货检验。

(2)客户授权由本公司品管部派员作出检验。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1. 0目的为控制本厂所有生产的出货成品的品质最终能完全达到客户之期望值.2.0范围:适用于本厂所有生产之出货成品.3.0 职责3.1装配负责于成品之装配包装.3.2 QA负责于成品的抽样检查.3.3仓库部负责成品之搬运、储存、装柜.4.0检验标准:4.1依据MIL-STD-105E Level II单次抽样计划,AQL值:CR:0 MAJ:1.5 MIN:4.0.4.2依据订单、包装资料以及《成品检验标准》。

5.0 作业程序5.1生产部将包装好的成品摆放于装配部成品区,挂好待检牌,同时填写好“成品入库单”,或先入仓库待检区通知品管部QA员检查。

5.2 QA员接到通知后,根据“入库单”准备齐相关“订单”、“包装资料”、“成品检验标准”于装配部成品区按照MIL-STD-105E Level II单次抽样对成品进行抽取样本检查。

5.3 QA对抽取之样本第一外箱,根据外箱跌落测试规范进行外箱跌落测试.测试之后对其该箱之内外箱及产品进行特别之功能及外观检查.检查后之良品与不良品同此批一同判定,其它物料性测试依据客户要求按相应《测试进行》或客户标准执行。

测试结果记录于“QA Test Report”中。

5.4 QA对其抽成品检查后,合格品按要求正常之装回原箱,不合格品通知装配负责人一同对其进行核对,确认.5.5 QA抽查后,统计其不合格总数,据“AQL允收之标准”对该批成品进行判定;不合格数量不超过“AQL允收标准”时,此批为合格,QA在成品标识单上盖〝 QA PASS〞章,然后QA填写好“成品检验报告”交于主管核实,并于“入库单”上签名,同时与“成品检验报告”复写件交于仓库,通知入库或转移至成品区。

5.6如统计其不合格总数超过其“AQL允收标准”,QA员填写好“成品检验报告”并同不合格样板交品管部主管最终确认.如确认为不合格,QA员填写“品质异常报告书”与不合格样板一同交生产部主管,并在成品标识单上盖“QA Reject”章由生产部对不合格品进行纠正及返工改善,QA对其进行追踪,及对该批纠正之后的产品进行重检并把检验结果记录于“成品检验报告”上。

成品出货检验报告2024

成品出货检验报告2024

引言概述:正文内容:一、外观检验1.包装完整性检验:包括检查成品包装的完整性,如是否受损、破裂或变形等。

2.标签和标识检验:验证成品上的标签和标识是否齐全、准确,并与订单和规定的标准相符。

3.外观质量检验:检查成品的颜色、外观、形状、大小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并排除任何显而易见的缺陷。

二、尺寸和尺寸检验1.尺寸测量:使用适当的测量工具和设备,精确测量成品的尺寸和尺寸,并与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

2.尺寸精度检验:对于关键性尺寸和尺寸,进行精度检验,确保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性能和功能检验1.功能性测试:根据产品规范和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功能性测试,以验证产品的正常操作和性能。

2.性能测试:使用适当的工具和设备,对成品进行性能测试,以保证产品性能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3.可靠性测试:通过使用适当的实验室设备和工具,对成品进行可靠性测试,以确认产品在不同工作条件下的寿命和可靠性。

四、包装和运输检验1.包装质量检验:检查包装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如强度、防潮性等。

2.运输条件模拟测试:使用适当的测试设备和条件,对包装材料进行模拟运输条件下的振动、冲击和温度变化等测试。

五、文件审核与记录1.产品检验记录:记录每个成品的检验结果,包括外观、尺寸、性能和功能等方面的检验结果和测试数据。

2.异常处理记录:记录任何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异常和问题,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3.文件审核:对检验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结:成品出货检验报告(二)通过对成品的外观、尺寸、性能和功能等方面的检验和测试,对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进行全面评估。

这些检验可以帮助我们确保产品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以及满足客户的期望和需求。

通过记录检验结果和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我们可以不断改进产品的质量和生产过程,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市场竞争力。

我们将继续坚持并改进我们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成品出货检验规定 (1)

成品出货检验规定 (1)

1.0目的:为加强产品之品质管制,确保出货品质之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2.0适用范围2.1凡本公司制造完成之产品,在出货前之品质管制,悉依本规定执行。

(包括凡OEM、户外部购回我司上线换包装之产品)。

2.2协力厂商(汇鑫、瑞雅、伟明)制造完成之产品,在出货前之品质管制,悉依本规定执行。

3.0权责单位3.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度、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研发总监核实批准实施。

3.2各相关部门,协力厂商配合执行。

4.0检验规定:4.1成品入库检验4.1.1本公司制造完成之产品,由各车间FQC,依据相关检验规定采取逐批检验入库之方式。

再由QA抽查检验之方式,合格盖“QA PASS”章后入库。

4.1.2OEM产品、户外产品回我司需上线换包装之成品,物料部设置待检区,知会品管部QA抽检合格盖“QA PASS”章后方能入库。

4.1.3协力厂商(汇金、瑞雅、伟明)制造完成之产品,送回我司,物料部设置待检区,知会品管部QA抽检合格盖“QA PASS”章后方能入库。

4.2成品出货检验4.2.1出货检验方式4.2.1.1由客户派员或客户指定验货机构人员对产品进行出货检验,如外销产品(东冈、11F等客户)。

4.2.1.2客户授权由本公司品管部派员作出货检验。

如内销产品4.2.1.3上述两种情形以外之产品,视同4.2.1.2款之情形,由品管部派员作出检验。

4.2.2检验执行4.2.2.1配合客户出货检验A、市场部、外贸部提前两天知会品管部,物料部协力厂商(必要时)检货产品一览表。

B、品管部在客户来厂验货前做好产品入库检验。

C、市场部、外贸部派一名客户验货陪同人员。

品管部2名QA人员陪客人验货。

D、根据验货结果和客人建议要求,品管出示验货报告,并知会相关部门。

流程如下:4.2.2.1品管部派员出货检验A、成品库存期超过了12个月出货时,计划提前1天知会品管部,品管部派员作出货检验。

B、成品库存期未超过12个月出货时,以“QA PASS”盖视为巳作了出货检验。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4.1.1每箱所抽樣本的數量必須在此箱上層、中層、下層進行抽取.
4.1.2對於小批量入庫之產品,先按MIL-STD-105E(II)確定需檢驗之箱數,再於檢驗箱內分散檢驗批抽樣數
4.1.3如客戶有特殊要求者,按客戶要求的方法執行抽樣檢驗.
4.1.4送檢之成品外包裝箱標識需全檢確認(料號、標識、客戶之相關特殊要求及備注標記)
4.4.1.2IPQC依据业务开立的富弘进料验收单,填写好相对应之报表(制程及初件制程检验记录,成品线LOT管理单),交由制造组长,制造课长及其品保课长会签合格后,交由FQC,报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富弘IQC,一份自留底。
4.4.1.3FQC将收集齐的报表与业务开立的进料验收单,备品(针对注塑类产品每次出货须提供5PCS备品,针对wire harness每次出货须提供10PCS备品,针对一端沾锡类产品须提供15PCS样品,其中5PCS为我司沾锡合格之成品,另外5PCS为未沾锡之成品)一起装入PE袋在出货之前交由送货员,由送货员交于富弘IQC。
4.3.6检验完后在《OQC成品检验履历表》上登记OK后,将入库单交由制造组长。
4.3.7制造在确认成品检验合格按入库单上的数量入库。
4.4 出货
4.4.1针对富弘出货之成品:
4.4.1.1业务提前一天开立富弘进料验收单,制造助理打印成品标签,交由制造组长,制造组长将标签交于FQC全检合格后,交由制造组长张贴,FQC依据进料验收单上的规格及数量打印合格标签及免检标签张贴于标签处,并填写相对应之出货检验报告(入库验收单,产品检验记录表,环境物质管控表),交由制造组长,制造课长及其品保课长会签合格,报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富弘IQC,一份自留底。
4.2.1.2主要缺陷(MA):指影響產品效用之缺陷.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0.25mm:A 面>0 处/B 面>3 处/C 面>6 处
0.35≤¢<0.45mm:A 面>0 处/B 面>2 处/C 面>6 处

0.45≤¢<0.5mm:A 面>0 处/B 面>1 处/C 面>2 处
0.5≤¢<0.6mm:A 面>0 处/B 面>0 处/C 面>1 处
1
耳壳、调音 壳、咪壳等 异物(不可擦拭)
听音过程中插头端子接触不良
★ ★
★ ★
敲击后:无音、单音、咪无音

调音无作用

备注
文件名稱
令联实业有限公司
KEENION INDUSTRIAL CO.,LTD
成品出货检验规范
文件編號
版次
A
頁次
7/7
项次 检验项目
检验规格
CRI NAJ MIN
咪无音

2
MIC 听音测 声音大、声音小、啸等不良、杂音
其它无法归类的问题,在跟离 30CM 下特定角度才可以看到的,可以接受
备注
2 处间的距 离<50MM/见 底材为 MAJ
2 点距离< 20mm 为 MAJ
直径< 0.25mm 可接 受 2 点间中 距离需要> 30mm
S>0.4mm²为 MAJ
7.2.3 塑胶部件外观检验
项次 检验项目
检验规格
CRI NAJ MIN
4.品质允收水准 AQL 以 Critical=0;Major=1.0,Minor=2.5 判定;
5.测试条件 T 5.1 环境温度 25±5℃,操作温度 0℃TO35℃; 5.2 环境湿度 10%TO90% 5.3 耳机唛克风供应电压:2.0V 5.4 扫频范围 :20-20KHz; 5.5 输出电压 :0.25V; 5.6 测试治具唛克风范围:0.2mA-0.4mA; 5.7 环境亮度 正常情况下在室内环境进行操作与检验,环境照明最低在 450LUX,光源以白色日光灯为准,检 验人员裸视或校正视 力在 1.0 以上。 5.8 噪声 : 正常时在 45dB 或以下。 5.9 判定距离 检验距离:正确佩戴使之紧贴双耳。

成品入库和出货检验规范

成品入库和出货检验规范

1、目的规范成品入库和出货检验流程,防止不合格品出货,及时发现、纠正产品存在的质量隐患,保证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加工、制造的各类成品入库以及出货前的检验。

3、检验员岗位职责3.1根据检验标准、样品、图纸或客户标准进行成品入库和出货检验,对成品入库及出货的产品品质进行负责。

3.2根据客户要求或产品需要而进行可靠性测试的,需按相关抽样标准抽样送测试部门进行测试,并跟踪相关测试结果。

3.3按要求测试产品外观、尺寸、性能,并在《龙头成品检验报表》上如实填写测量数据。

3.4对仓库的呆滞成品(存放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进行复检以及品质异常的处理、反馈和追踪。

3.5品质异常的反馈、追踪以及改善效果确认情况,并对出货的产品的订单情况进行核实。

3.6配合和协助客户验货,对客户验货过程中提出的相关合理性要求予以配合。

3.7协助处理退货和客户投诉。

3.8协助上级或相关部门完成其它检验工作。

4、检验内容4.1入库检验4.1.1检查内外包装箱型号、箱唛、以及相关的印刷内容是否正确,位置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4.1.2检查外包装箱的标签内容与实物是否相一致,数量是否相符,尾数箱入库必须核对数量及标识。

4.1.3检查内包装箱的附件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与该产品的BOM清单要求相一致。

4.1.4检查产品外观是否符合公司外观标准要求。

4.1.5检查产品的相关尺寸是否符合公司线图要求。

4.1.6根据不同类型产品要求抽检产品的相关性能或送试验室进行测试。

4.1.7具体过程检验要求按《龙头/皂液器外观检验作业指导书》和《不锈钢龙头及花洒配件成品检验指导书》标准执行。

4.1.8确认入库单内容与实物是否相一致。

4.1.9按检验的结果如实填写相关检验报告并及时递交上级主管人员审核以及统计存档。

4.2出货检验4.2.1对国内外销售每天需出货的产品进行核对,对有疑问的要及时提出。

4.2.2对出货产品核对的主要内容有:a) 出货单号b) 出货产品型号与外箱是否一致c )出货数量/箱数(注意尾数箱)d) 出货产品外包装的完好性c) 产品所需客户是否有特殊要求对以上内容核实无误后,方可对产品进行放行,并对所出货产品的符合性负责。

成品出货检验标准

成品出货检验标准

成品出货检验标准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成品出货检验标准一、目的产品出成品仓前,实施保证检查以便确认产品的质量状况,及是否合乎客户和公司的质量要求;产品出厂后能满足客户的标准及使用者的爱好,提高市场的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凡本司生产的成品出仓库前,依本办法作抽样检查。

三、定义OQA(Outgoing Quality Assurance):出货质量保证。

四、职责1、负责对成品待验区机器按批执行抽样及检验机器进行拆包、附件检查、包装、搬运2、作业;3、负责对量产机器检验状态的标识;4、负责执行电气及外观、附件及包装检验与检验报表记录;5、负责请相关部门对不良品进行分析与成品出货判定;6、负责产品外观不良的出货判定;7、负责重大问题之反馈和产品重大异常的判定及品质异常的追踪;8、负责对成品仓放置超过3个月的成品,成品仓负责人提出申请,OQA安排重新检验,五、来料品质标准六、缺点定义缺点(CRI):产品本身具备的功能失效及影响人身安全。

主要缺点(MAJ):外观结构或尺寸结构,部分功能失效或者附属功能失效。

品质不符合规格。

次要缺点(MIN):凡是没有安全上隐患,亦非尺寸不良,不影响产品功能。

外观面为次要不良,品质特性不符合规格及标准。

七、检验环境:在下列范围内的湿度、温度和气压的任意组合条件下进行测量。

环境温度:15℃~35℃;相对湿度:45%~75%;大气压力:86KPa~106Kpa;在上述测试条件下,被测设备应满足其性能规范,但在比上述测试条件更宽的范围内,设备仍能工作,但可不满足其所有的性能规范,并允许被测设备在更为极端的条件下储存。

12、检验要求和内容外观、结构质量检验图象、伴音质量检验功能质量检验安全、电磁兼容质量检验包装质量检验6.外观、结构质量检验要求检验内容与要求;Ⅰ产品外观必须具有如下标志,且标志正确、清晰可辨产品机壳或后盖贴纸上必须有产品商标、型号、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后盖必须具有警告用户安全使用的“警告标记”;产品后盖上应有电源性质、额定电压、最大电流、电源频率、功耗等;产品后盖上必须加贴产品序号条码,且与纸箱、保修卡号码一致;产品面壳上必须有正确的指示灯标志;Ⅱ产品外观、结构质量检验要求产品外观应整洁光滑,表面不应有凹凸变形、粗糙不平、划伤、脱漆、缩水、间隙、裂纹、毛刺、边缘棱角突出、霉斑、脏污、色差、金属斑点、黑点、纹理等任何缺陷;外观各类文字、图案及符号丝印应端正、清晰、牢固,标识功能应与实际产品特性相符;产品保护膜应粘贴良好,无破损、脏污等不良;产品铭牌、装饰件、紧固件及其它零部件应无锈蚀、变形、划伤、金属斑点、黑点等任何不良现象,且安装牢固、匹配良好,无缺损、脱落、松动、歪斜、间隙、台阶、螺孔错位等问题指示灯、接收头及其白镜或红镜安装应规范,不应漏装或歪斜;开关、按键、旋钮等应操作灵活可靠,无缺损、变形、划伤、歪斜等问题;各类音视频输入输出接口(含 RF 接口、S 端子接口、YUV 接口、VGA 接口等)应安装牢固、端子颜色正确,拔插顺畅;显示屏应安装牢固,无偏斜,与机箱吻合,且无超标划伤、黑点、脏污、油渍等缺陷外观、结构质量检验方法;外观、结构质量检验方法采取目测和手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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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严重不良﹕功能正常﹑轻微影响信赖性﹑对成品有严重外观影响及对机台正常作业造成微困扰等﹔
c.轻微不良﹕不影响产品性能但对成品轻微的外观影响及对产线正常作业造成一定困扰等。
3.5直接检验:依检验标准按抽样方式通过检验方式可判定来料品质状况称之为直接检验
3.6间接检验:无法按检验标准检验判定只能通过核查资料或以供应商提供的出厂规格及相关参数进行判定称之间接检验
MA
目视
4.气泡不可产生明显点光源,不可紧靠晶片和铝线
MA
目视
5.脏污表面与侧面脏物沾染>0.5mm,距离30cm目视明显.
MA
目视
6.表面沾胶且目视30cm明显,厚度>0.2㎜,面积大于2平方毫米.
MA
目视
7.侧面沾胶厚度>0.2㎜,面积>3平方毫米.
MI
目视
8.背面少胶定位柱或PCB漏出胶面
MA
4
品质部OQC﹕负责成品质量检验﹔
5.1
5.2抽样依据
5.2.1抽样检验时GB/TGB2828.1Ⅱ级水平正常检验一次抽样CR(致命):0MA(严重):0.65MI(轻微):1.0
5.2.2判定标准详见成品检验内容窗体﹔
当成品出现异常﹐下批成品送检时必须加严检验,且持续三批直至此异常改善达到我公司成品标准后转为一般抽检。
1㎜。
MA
目视
24.PIN不得损伤REF及胶表面。
MA
目视
25.胶脚损伤REF胶脚缺损、断裂。
MA
目视
26.面膜颜色有明显差异。
MA
目视
27.面膜与REF边距超过0.5㎜或面膜边超出REF0.5㎜。(特殊情
况外),产品点亮时,字划或符号缺失。
MA
目视
28.面膜沾异物厚度大于0.17㎜,面积大于1平方毫米,30㎝外
目视明显者
MA
目视
29.面膜漏光点直径>0.1㎜,30㎝目视明显。
MI
包装
目视
1.标签贴反、贴错或漏贴。
MA
目视
2.混料同一包装箱内不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种。
MA
目视
3.数量与装箱数量不符,保护膜未割断。
MA
目视
4. PIN脚裸露上层的材料PIN脚穿透珍珠棉,裸露在外。
MA
目视
5.吸塑盘与材料规格不符,或盘底有粘胶等物质。
5.4.4当任一项不良达我司判断退标准而业务无特采需求时﹐无须作其它检验直接作判退处理。
5.5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判定标准
判定等级
电性测试
治具测试
1.缺划在规格测试条件下,任一单元出现死灯.(有特殊要求按特殊要求)
CR
治具测试
2.短路在规格测试条件下,任一单元显示混合色或其它颜色.。
CR
治具测试
3.闪烁在规格测试条件下,字段显示不稳定.(非测试接触不良)
文件制
版本
工程变更通知号

核准
A
ECN-品D-1605-002
首次发行
2016.5.15
分发部门及份数
部门
份数
总经办
品管中心
采购部
人资部
财务部
通用部门
部门
份数
业务部
品管部
工程部
生产部
设备组
PMC部
仓库
数码管事业部
封装事业部
照明事业部
1.0目的
建立品质标准,保证产品品质,赢得客户满意,提升公司信誉
CR
治具测试
4.漏光未点亮字划隐隐发光。(参考限度样品)
MA
治具测试
5. IR在规格测试条件下Ir>20μA.(有特殊要求按特殊要求).
MA
治具测试
6. VF在规格测试条件下,VF值超规格要求.(参照测试参数表)
MA
治具测试
7.亮度分级抽检产品亮度不在《制造规格书》范围内或参考限度样品。
MA
治具测试
目视
9.字划少胶字划内胶面低于RFE表面0.5㎜
MA
目视
10.背面多胶、气泡、异物背面胶高过REF底边或定位脚,或胶中异物针孔¢>0.2㎜
MA
目视
11.背面胶裂或REF裂。
MA
目视
12.单元内杂物中间<0.15mm,边缘<0.17mm。每PCS允许个数2,不允许在同一字段,目视30cm不明显.
MA
目视
8.亮度/颜色不均距离30cm目视,单划与其它划或与整体之间的亮度差别大于1:1.5或颜色有明显差别。
MA
外观尺寸
卡尺
1.外观尺寸不在《制造规格书》范围内.
MA
目视
2.油墨颜色同一个材料上或同批材料反射盖表面颜色差异明显.
MA
目视
3.胶体颜色胶色差异,影响产品发光或外观差异明显.直径≤ 0.25mm,每PCS允许个数2(不在同一或相临字划)
MA
目视
18.胶脚损伤REF胶脚缺损、断裂。
MA
目视
19.PIN脚沾胶从REF底部到PIN的四分之一高以上有沾胶现象。
MA
目视
20.PIN批锋大于0.5㎜
MI
目视尺寸
目视
21.电镀不良PIN生锈、氧化或黑化,锡层脱落。
MA
22.PIN长、高须在《制造规格书》规定范围内,且PIN脚整齐一致。
MA
23.辅助PIN脚需剪掉的,必须剪的整齐一致,且不超过REF底边
MA
目视
6.包装材料及包装方式(交叉放置、同向放置)是否正确
MA
6.0相关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6.1
《产品检验和测量管理程序》
QEP-品T-009
6.2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QEP-品T-010
6.3
《GB2828.1-2003抽样计划》
QS-品T-0001
7.1相关表单
序号表单名称表单编号文件/记录保存部门
文件/记录保存期限
7.2 【成品出货检验报告】QER-品D-013品管部2年
5.3
在抽样时必须随机化,所谓随机化即同一批内每一个产品均有同等抽到的机会而并非加以选择或限制﹔
5.4
5.4.1判定不合格品异常按《产品检验和测量管理程序》执行。
5.4.2对我司质量造成严重信赖性影响者不得接受特采。
5.4.3我司判定允收品﹐若在客户发生质量事故﹐并可规责为供货商者﹐供货商仍需负起质量责任。
13.表面露白依限度样品判定。
MA
目视
14.字划渗透字划油墨渗透≦0.2㎜,允许个数2.
MA
外观尺寸
卡尺
15.REF变形客户要求抽查的特殊机种,每批抽查5PCS,尺寸公差参考《制造规格书》
MA
目视
16.侧、表面刮伤表面不可有刮伤,侧面刮伤依限度样品判断。
MA
目视
17.盖印不良盖印模糊、错盖、反盖、漏盖。
2.0
适用于DSP生产之所有系列产品
3.1
3.2抽样:把一个生产过程或某一批原料当成一个群体,从其中抽取若干进行检验,这种过程即为抽样。
3.3缺陷:
a.对我司作业产生困扰及对成品质量有明显性或潜在性的影响而不能正常使用﹔
b.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之目的或显著减低其实用性质﹔
3.4不良程度﹕
a.致命不良﹕功能不正常﹑严重影响信赖性或严重影响成品规格及对机台正常作业造成严重困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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