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_非典_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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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非典”专刊

第 4 期

(总第37期)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主办

2003年4月21日

本期目录

◆工作指导

*省卫生厅下发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加强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公布

◆工作动态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进行集中培训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下发关于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全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首次督查工作结束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召开誓师大会进一步部署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基层工作

*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全力做好“非典”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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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导

省卫生厅下发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加强

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省卫生厅于4月16日下发内部明电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作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排头兵和具体负责机构,务必充分认识到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采取各种措施“严防死守”,绝不可掉以轻心,有丝毫的麻痹松懈思想,要把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卫生部门的头等大事,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加以落实。省卫生厅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在当前要突出做好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对卫生监督机构提出如下六点要求:

1、各级卫生监督所(防疫站)要加大对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落实《吉林省非典型性肺炎应急处理预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当地防治非典型性肺炎领导小组汇报。

2、近期各级卫生监督所(防疫站)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和监督频次。

3、按照《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和近日卫生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的通知》精神,各级卫生监督所(防疫站)近期要对火车、飞机、公共汽车、出租车等重点交通工具和火车站候车室、机场候机室、长途客运站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消毒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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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对医疗单位,尤其是《预案》中规定的定点医院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情况和消毒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

4、各级卫生监督所(防疫站)要搞好监督内部的自纠自查,进一步明确内部人员的责任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精神,实施责任追究制。

5、监督人员要做好监督现场监督笔录,加大处罚力度。

6、当前正值春季,是疾病易发、多发和传播的季节,各级卫生监督所(防疫站)要配合各地爱卫会,结合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对宾馆、学校、幼儿园等人群密集地区围绕预防非典型肺炎进行监督,突出解决好食品卫生以及公共场所、街道社区、乡镇村屯、家庭环境卫生问题,推动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内部明电还指出,当前是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关键时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讲科学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对于在工作中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卫生厅将予以严肃处理。

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公布

为指导临床医务人员正确诊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时治疗并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卫生部近日组织制定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标准(试行)》。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标准(试行):

1.流行病学史

1.1与发病者有密切接触史,或属受传染的群体发病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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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明确传染他人的证据;

1.2发病前2周内曾到过或居住于报告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并出现继发感染病人的城市。

2.症状与体征

起病急,以发热为首发症状,体温一般>38 0C,偶有畏寒;可伴有头痛、关节酸痛、肌肉酸痛、乏力、腹泻;常无上呼吸道卡他症状;可有咳嗽,多为干咳、少痰,偶有血丝痰;可有胸闷,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肺部体征不明显,部分病人可闻少许湿罗音,或有肺实变体征。

3.实验室检查

外周血白细胞计数一般不升高,或降低;常有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4.胸部X线检查

肺部有不同程度的片状、斑片状浸润性阴影或呈网状改变,部分病人进展迅速,呈大片状阴影;常为双侧改变,阴影吸收消散较慢。肺部阴影与症状体征可不一致。若检查结果阴性,1—2天后应予复查。

5.抗菌药物治疗无明显效果

疑似诊断标准:符合上述1+2+3条或2+3+4条。

临床诊断标准:符合上述1.1+2+4条及以上,或1.2+2+3+4或1.2+2+4+5条。

鉴别诊断:临床上要注意排除上感、流感、细菌性或真菌性肺炎、艾滋病合并肺部感染、军团病、肺结核、流行性出血热、肺部肿瘤、非感染性间质性疾病、肺水肿、肺不张、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细胞浸润症、肺血管炎等临床表现类似的呼吸系统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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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进行集中培训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卫生厅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部署,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于4月14日召开全所中层干部会、15日上午召开全所职工大会,对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培训。

周振元所长首先传达了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于4月11日召开的全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卫生厅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意见和打算,他要求全所职工保持高度警觉,决不可以存在侥幸心理,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把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作为当前监督所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按照省卫生厅部署,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务使防治工作扎实有效。会上,马沈英书记讲解了《吉林省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冷兴志副所长讲解了《非典型肺炎病例的临床诊断标准(试行)》和《关于对全省医疗机构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情况督查工作方案》;李海波副所长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在全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卫生厅法监处张天旭处长到会并作了讲话,他强调防治非典型肺炎是当前压倒一切的大事,不是某一个或某几个科室的工作,是监督所全体人员的职责,他要求全体监督员要学习好防治知识,保护好自己,指导好基层工作,全力做好预防工作。同时结合《吉林省非典型肺炎防治情况督查方案》对全体督查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督查组本着对党和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精神,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如实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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