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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范文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范文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资金安全和合规使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与执行、会计核算与报表编制、资金管理与预算控制、采购管理、审计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包括机关的财务规划、财务预算、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财务报告、财务分析等方面。

第四条财务管理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加强内外部信息的流通与沟通,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第五条机关财务管理应依法、务实、规范原则,注重全面、细致、科学管理。

第六条机关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严守机关财务的保密制度,保障机关财务信息的安全。

第七条机关各级领导要重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明确职责分工,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领导支持和必要的资源保障。

第八条机关财务管理应依据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财务管理工作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第二章预算第九条机关财务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是预算编制与执行,旨在合理配置机关的各项经费,确保机关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机关年度预算应制定合理预算收入和支出计划,明确责任和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一条机关预算编制应尽量遵循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各项预算经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机关预算收入主要来源包括从中央或地方政府拨款、自有财力和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机关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各项日常支出、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设备购置、科研项目等。

第十四条机关预算执行要按照预算安排和程序进行,要认真核对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计划。

第十五条机关预算执行过程中,不能跨预算,不得将预算内的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或支出。

第十六条机关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加强资金的监管和控制,严禁挪用、挤占、截留、私分、私留公款。

第十七条机关预算支出过程中,要严格控制项目的费用,防止超预算和乱花预算的现象发生。

国家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国家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机关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机关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国家机关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资金;(四)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安全;(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于国家机关单位事业发展。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四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执行。

第五条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应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支出预算应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六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督机制,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资金收支管理第七条国家机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

第八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安全、高效。

第九条国家机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票据管理制度,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核算制度,确保资金核算准确、完整。

第四章国有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登记、评估、处置等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三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第十四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定期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和改进。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等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国家机关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管理制度_机关单位

财务管理制度_机关单位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及其所属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财务活动。

2. 实事求是原则: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财务状况。

3. 严谨规范原则: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操作流程规范,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4. 效益优先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机关单位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2. 负责财务核算和监督;3. 负责财务报告编制和报送;4. 负责资产管理;5. 负责财务内部控制;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机关单位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收支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报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年度财务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1.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其他资金收入等;2.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等;3. 预算执行分析: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四、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八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核算;2. 确保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3. 及时处理财务事项,保证账务处理的连续性。

第九条财务监督应包括以下内容:1. 监督预算执行情况;2. 监督财务收支情况;3. 监督资产管理情况;4. 监督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资产管理第十条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资产购置: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资产购置;2. 资产使用:合理使用资产,确保资产效益最大化;3. 资产处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处置;4. 资产清查: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14篇】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14篇】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14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激活增收节支,严厉杜绝铺张浪费,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全局经济健康正常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相关财经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二条规范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执法行为,严禁乱收费、乱罚款。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

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局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县行政服务中心收费)和行政执法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条有不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收费而自行收费或执罚的站、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到局计财股申领财政正式票据。

收费执罚后五天内应与局计财股结算,并将所收款项全额缴入国库。

第四条各站、室取得各项收入,应开具合法票据。

票据上必须详细填明收款日期、收入项目或事由、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应同时用中文大写字填写清楚),并加盖收款单位公章及收款人签章等。

第三章支出审批报销第五条各站、室取得各种支出报销凭证必须手续合法、票据合法。

第六条各站、室申请报销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各项费用,应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填报。

第七条各项支出费用报销前,须先由经手、验收或证明人在票据背面签字,并送局计财股审核,再经局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向单位临时借款时,借条应经局主要领导审批,方可借支。

借款人于事后应及时按文件规定办理结算和报销手续等。

第四章公用经费管理第九条局统一订阅的报刊杂志,由人秘股负责分发管理。

第十条局办公用品由计财股统一采购,人秘股专人管理,实行领用登记制度。

第十一条局统一负担局领导、减负办、人秘股、计财股电话费用,局领导干部话费补助标准严格按照县廉政办审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局文件、材料打印坚持节俭原则,严格申报审批管理。

各站、室的文件、材料,局打字室能完成打印的,必须在局打字室打印;确需由营业场所打印的文件、材料,各站、室负责人提出打印数量申报,报人秘股审核,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再交指定的营业场所打印。

机关单位财务科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财务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财务科及其全体财务人员。

第三条财务科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2. 依法理财,确保资金安全;3. 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严谨细致,确保财务工作质量;5. 公正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四条财务收支管理1. 财务收支活动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

2. 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3.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年初编制经费预算,年中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年底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第五条会计核算管理1. 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2. 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

3. 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

第六条现金和支票管理1. 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确保现金安全。

2. 加强支票管理,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3. 出纳员应妥善保管支票,确保支票使用安全。

第七条财务审批制度1.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单项金额在500元以下(不包含500元)开支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单项金额在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不包含3000元)的开支经局主要领导核准签字后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单项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开支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八条财务公开制度1. 财务人员应认真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编制经费预算,年中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年底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2. 财务收支情况每个季度向班子通报并进行公布。

第三章财务人员管理第九条财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3. 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4. 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六篇)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六篇)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六篇)(篇一)一、总则第一条为严肃财务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报销行为,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出差派遣制度第二条为推动我局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县财政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行﹝**﹞2号)有关规定,对我局原有出差审批、经费报销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如下制度:第三条出差实行前置审批一般人员出差由办公室主任派遣,分管局领导审批;副局长、总审计师等班子成员出差由局长审批。

如多人共同出差,由行政职务最高的人履行审批程序。

如有培训通知文件或有明确领导批示具体人员参加的会议可以代替出差审批单。

第四条报销出差结束后,按照《**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

出差人员根据事先留存的出差审批单或文件和发票等,找财务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财务人员核对实际出差时间,进行财务稽核,并粘贴出差审批单或文件等到差旅费报销单上,报相关股室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进行报销。

三、报销业务管理第五条票据的粘贴(1)粘贴票据时要按票据类别分类粘贴,同类票据尽量粘贴在一起。

(2)原始票据粘贴必须考虑到方便审核与装订后凭证的翻阅,粘贴时要对齐票据粘贴单的上下边,做到整齐、平整、错落有致。

粘贴后所有票据号码、日期及税务章等必须保留齐全、清晰可辩。

第六条发票的审核(1)报销人员在获取发票时,应检查单位名称、日期、项目等发票要素是否填写清楚完整,签章是否清淅,必要时应核实发票的真伪。

(2)严禁发票上有涂改的情况,否则按废票处理,不予报销;发票客户名称栏填写与本单位名称不符的发票不予报销;未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一律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3)发票上开具为货物一批、劳保用品和办公用品的,须附有销货方加盖发票专用章或公章的正式明细清单,否则不予报销。

第七条经手人制度凡我局报销业务实行经手人终身负责制,外单位人员不得直接从办公室办理相关业务,所有原始票据须由经手人签字,经手人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

机关单位_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包括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资产管理、资金筹集、使用、监督等。

第三条机关单位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不得隐瞒、虚报、伪造。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准确地反映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项,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性。

(五)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预算编制: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讲求实效”的原则,由财务部门编制年度预算,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预算执行: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的执行,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资金,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第六条预算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单位领导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预算决算:年度结束后,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决算报告,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资金筹集:按照国家规定,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第九条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合理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条资金支付:资金支付实行审批制度,按照“一支笔”审批原则,确保资金支付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资金监督: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二条资产购置:按照“实用、节约、高效”的原则,合理购置资产。

第十三条资产使用:资产使用人应妥善保管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四条资产处置: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单位领导审批后进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六条单位领导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

机关局财务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局财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局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财务人员。

第三条机关局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二)预算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三)节约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机关局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政策;(二)编制和执行机关局年度预算、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三)负责机关局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四)负责机关局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五)负责机关局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六)负责机关局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机关局预算管理实行年度预算、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八条年度预算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经局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年度预算和实际情况编制,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局长办公会议批准。

第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机关局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二条资金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截留、挪用。

第十三条资金支出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四条资金支付应当使用合法的支付工具,确保支付的安全、合规。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0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0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0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根据《会计法》和上级有关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x按上级规定设立兼职会计、出纳人员,负责所有收支帐务,做到依法立帐、正确核算、严格管理。

二、经费管理1、经费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实行统一管理,由局长“一支笔”审批。

2、建立健全会议报表制度,财务人员每月向局长报送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情况。

三、费用开支报销程序:开支计划请示—局长同意—经办人办理—办公室主任核实—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出纳付款。

1、旅差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到办公室登记,差旅费报销实行每月按规定标准填报一次,办公室主任签字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任何人不得虚报、谎报、否则,将按财经纪律从严查处。

2、文英复印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需要在外加工赶制的,由办公室在指定地点统一结算,办公室主任证明,由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列支。

3、通讯费:按区委、政府的文件规定标准予以报销,超额部分自理;单位电话费、邮寄费凭正规发票和凭证报销,办公室具体承办。

4、招待费:各种接待,须事前向局长请示,经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经手在标准内开支;标准由局长确定。

凡不事前请示或超标开支的由经手人自负。

5、小车修理费。

小车修理由办公室主任会同驾驶员一同到修车单位修理,商定的修理昆山须事前向局长请示,同意后方可修理。

6、现金管理: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借用公款的,须履行借款手续,经局长审批后出纳方可借款,公事办完后回单位5天内必须结清手续。

出纳员要加强现金保管,严禁现金丢失和被盗,对现金不存银行、私自放在办公室而被盗,后果自负;出纳员不得挪用、贪污公款,不能“白条顶库”,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7、工作人员不准用单位资产等为他人或其它单位提供任何担保。

8、票据管理。

__使用的票据一律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专用据。

不得白条收款。

购买和使用票据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经手人,每月结一次帐据,每年十二月底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项清查使用情况,并将结果上报局长。

机关事业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事业单位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基金管理、成本核算、内部控制、审计监督等。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财务活动,确保财务管理的完整性。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公开性原则:财务信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单位领导提出预算编制要求,明确预算编制的原则和目标。

(二)各部门根据预算编制要求,提出预算建议。

(三)财务部门汇总各部门预算建议,编制单位预算草案。

(四)单位领导审议通过预算草案。

(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预算执行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二)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三)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程序报批。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收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收取收入。

(二)及时性原则:及时收取收入,确保收入及时入账。

(三)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收入情况。

第七条收入来源包括:(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非税收入。

(三)其他收入。

第八条收入管理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明确收入收取、核算、监督等环节的责任。

(二)加强收入核算,确保收入准确、完整。

(三)定期进行收入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九条支出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安排支出。

2023机关财务管理制度_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2023机关财务管理制度_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2023机关财务管理制度_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办公经费,保证机关正常开支,根据上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机关财务管理实行“两统两分”的原则,即统一管理、分类记账、分级把关、统一审批。

凡财政拨付的经费、专项资金以及各项预算内外资金一律纳入机关账户,由机关财务统一管理。

并按照不同的资金________,进行分类记账,区别资金性质用途分别支出,按制度规定的职责权限进行分级把关,最后由局领导统一签批。

二、审批程序机关的正常经费开支,按下列程序审批:经办人签字,办公室财务人员票据审核,主任把关,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

属专项开支的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把关后,再按上述程序逐级审批;属于购置大额固定资产开支或非正常开支,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三、借款规定因公外出借款,1000元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1000元以上由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

四、经费开支(一)差旅费开支严格因公外出告知报告程序。

局长外出要告知办公室;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外出要报告局长;科长(主任)外出要报告主管局长;副科长、科员外出要报告科长(主任),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出,否则机关财务一律不予报销费用。

特殊情况,事后要主动汇报。

国内出差需乘飞机者,须经局长批准。

(二)办公用品购置与管理机关购置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由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列出计划,填写《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购置审批单》,经办公室主任把关,主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大项物品购置,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凡各科室未经批准自行购买办公用品,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所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交保管人员查收后,双方在购置发票和入库清单上签字,按审批程序报账。

严格办公用品发放领用制度。

建立实物库存账,实行办公用品领用签字手续,每半年清仓查库一次,并公布办公用品购置、发放情况。

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财务活动,包括经费收支、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严谨规范: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确保财务活动有序进行。

3.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经费,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公开透明: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监督,确保财务活动公开透明。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并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2. 编制和执行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3. 对机关经费收支进行核算、审核和监督。

4. 管理机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5. 组织开展财务审计、评估和风险防控工作。

6. 负责机关财务档案管理。

第五条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活动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加强本部门财务管理。

2. 严格执行机关财务预算,合理使用经费。

3. 加强本部门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4. 配合财务管理部门做好财务核算、审计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与决算第六条机关财务预算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本机关实际情况编制,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七条机关财务预算经机关领导批准后,由财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机关财务决算应在年度结束后及时编制,包括收入决算和支出决算。

第九条机关财务决算经机关领导批准后,由财务管理部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经费收支管理第十条机关经费收支应严格执行预算,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机关经费支出实行“先报告后审批,先批后用”的原则。

第十二条机关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如下:1. 单项金额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收支、资产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审计监督等。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活动真实反映,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活动全面反映,不得遗漏、隐瞒。

(四)及时性原则:财务活动及时处理,不得拖延。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

(二)编制、执行财务预算,合理控制经费支出。

(三)管理机关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四)进行会计核算,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告。

(五)接受审计监督,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

第五条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活动负有直接责任,应加强对本部门财务活动的管理,确保财务活动合规、高效。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机关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实行集中管理,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严格执行预算,按计划使用资金。

(三)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严格执行现金管理,不得超范围提取现金。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七条机关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二)加强资产登记、核算,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第八条机关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二)严格执行会计准则,正确进行会计核算。

(三)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及时反映财务状况。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效能,保障机关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原则,加强财务信息管理,提高财务监督能力,确保公共财务的正确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应当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财务责任,完善财务内部控制,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确保公共财务周密管理。

第五条机关财务管理应强化培训和宣传,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财务风险防范能力。

同时,积极开展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众对机关财务管理的监督权益。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机关财务预算编制应当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规划、年度预算要求和财务管理规定,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方法,合理确定收支指标和经费需求,制定财务预算计划。

第七条机关财务预算执行应当按照年度预算计划和环境变化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第八条机关财务预算管理应加强监控和监督,及时发现预算执行情况的异动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财务会计核算第九条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应当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规范的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机关经济业务活动,形成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

第十条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制度、账簿和账户,规范会计处理和核算方式,保证会计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一条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应当强化财务分析,加强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分析,及时发现本单位的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财务监管与内部控制第十二条机关财务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机关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机关财务监管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机关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督能力。

第十四条机关财务内部控制应当建立在科学管理的基础上,依法合规,全面系统,合理有效,严格执行,及时反馈和调整。

机关财务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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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财务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包括机关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资金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各级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明确财务管理职责,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机关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五条机关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编制年度预算。

第六条机关预算应当确保收支平衡,科学合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第七条机关年度预算应当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

第八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编制预算,并经有关部门审定。

第九条机关应当依法公开财政预算,接受监督。

第十条机关应当根据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十一条机关应当严格执行预算,合理调度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机关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第十三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金拨付,确保拨付资金安全准确。

第十四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绩效结果调整预算执行方案。

第十五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预算内事项审批,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十六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费用管理制度,规范费用审批和报销流程。

第十七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杜绝奢侈浪费。

第十八条机关应当加强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管理,提高费用使用效率。

第十九条机关应当加强对外部单位及个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流程,保证收费准确。

第二十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差旅费、日常办公费等费用管理标准,统一核算。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一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登记、入库、转移、处置等流程。

第二十二条机关应当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和清查,保证资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机关应当规范勤勉利用公共财物,杜绝挥霍浪费。

第二十四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调拨、处置等手续。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_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_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为加强局机关财务和财产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开支,特制订了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1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局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办公室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各项支出均应严格执行行政单位经费规定。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3.局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

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要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

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支票管理,不得“坐支”,出纳、会计分设,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5.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既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6.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7.机关各项支出报销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周一、周三。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局机关各项开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1.局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发票回来后,均由财务人员初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开支数额较大的,还应由局党组会研究后报销。

2.所有经费开支,必须凭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正式发票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不予报销。

3.千元以上的经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领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用途及限额,办理完毕后,必须在十日内凭正式发票履行正常报批手续。

三、对原始凭证(发票)的基本要求1.只有国家财政部门监印的收据和税务部门监印的发票等合法单据,才能作为报销单据。

2.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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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制度大全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三)一月一报,及时结算;(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五)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坐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定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党团活动经费、老干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党组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八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一)差旅费;(二)招待费;(三)会议费或旅游活动组织费;(四)购置费;(五)文印费;(六)车辆消耗费用;(七)其他费用。

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九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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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办法-制度大全关于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仅提供大家参考。

机关财务管理规...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仅提供大家参考。

机关财务管理规定【1】第一条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法规,遵守财经纪律,保证乡机关财产物资的安全,并确保合理使用。

第二条乡机关所有财产,指定专人统一负责管理,并由管理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存档。

第三条各项经费必须坚持计划、预算、审批使用程序。

乡机关一切费用开支应符合财务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

第四条经费报销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

乡上一切费用支出、款项划拨必须先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事由及用途,经财务审核,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

第五条经费报销的程序是:(一)所有报帐要有税务部门正式发票,日常用品购置要附清单。

(二)购置固定资产要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三)工程项目实行按进度支付款项。

(四)超1000元资金,应按要求进行转帐支付。

(五)经费支付方面: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经党委书记同意后支付。

项目支付方面:支付额度未超过2000元,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支付;支付额度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经党委书记同意后支付;支付额度超过10000元,提交-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支付。

(六)因工作需要临时借款的,必须到财务室填写借款凭证、注明用途及还款日期,经财务主管领导批签后,财会人员支付;对于额度超过3000元的借款,财务主管领导批签后经党委书记同意后支付。

(七)对于合理性支出,每周集中一次进行审签。

第六条经费报销的措施是:(一)乡政府日常办公用品、接待用品由专人负责统一购置。

各工作队需购置物品时,先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经工作队长、财务主管领导审签后由专人集中采购。

(二)对于各工作队无法制作的版面、横幅、奖牌等需外出制作的物品,由经办人填写审批单,工作队长签字,报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后,到指定地点打印,并由专人签字。

结帐时财务室凭凭证及清单进行核算。

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的不予报销。

(三)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出差等事宜,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参加。

乡上按有关规定报销来回车票,给予出差补助。

出差补助标准按照(县委办发{2015}117号)文件{省外:40、50、60元(西、中、东),外市州:30元;市内及县区:15元}执行,凡未经领导批准、文件未规定报销事宜、超标的部分费用自理。

由上级组织或单位委派的培训、学习等活动单位予以报销,其他属于个人行为的,单位不予报销。

(四)各工作队因业务需要发放给农户的财物,应造册报请财务主管领导签字后,一律通过“一折统”进行发放,严禁直接发放现金。

(五)固定资产(金额超过500元、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购置,须经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商定、财务主管领导审批、报县政府采购办办理采购手续后方可购买。

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对不经审批私自购置、不办采购手续、不签订采购合同、票据不规范、无清单、单价、数量不详、用途不清的不予报销。

第七条财务人员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现金收付准确无误;坚持日清月结,每月财务报表必须于次月向乡主要领导和账务主管领导提供,并自觉接受监督。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查阅帐目须经乡财务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九条公共财产实行集中存放、统一调配、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各工作队领取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时,由保管员按需发放。

第十条所有人员要爱护公共财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或外借,若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调离、退休人员办理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

机关财务管理规定【2】为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1. 机关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并接受监督。

2.财务人员需做好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工作,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准确的编制会计报表。

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财务人员根据规定的报账程序,对原始票据进行审核、确保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然后予以报销费用。

财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有权拒绝办理。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一)报批制度1.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

借支差旅费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到何地、办何事及计划天数,核定借款金额,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

2.购买各种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订阅报刊杂志、专业书籍等均应由经办人或部门提出计划,然后履行正常报批手续予以报销。

3.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应由司机提出计划,经办公室主任汇总,报销时必须按正常报批程序结算,并附修理费明细表。

(二)审批及结算制度1.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真实合法的正式发票(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印章齐全,填制报销凭据单后由经手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付款。

2.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发票由财务按计划审核。

数额500元以上的各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或公务卡结算。

一万元以下开支经局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后予以报销;一万元以上开支由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报销;开支数额五万元以上,由局党组会研究后批准报销。

三、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内容包括财务计划、预算收支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每年年初公布当年单位部门预算及上年部门决算,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费收支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机关财务管理规定【3】为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我县水利(水务)事业健康发展。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一、资金管理职责划分局财务室统一管理局机关、局属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各项经费收支,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负责财务登记入账;参与拟定本单位年度收支计划、基建计划、投资决策;参与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协议),检查分析预算、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省市直拨各项事业费、工程费等;对局系统内其他单位财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财务预算管理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局财务室要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各业务科室要积极予以配合。

部门预算一经确定,即严格遵照执行,要树立“先计划、后支出”的预算概念,确保全年预算顺利执行。

对超预算的开支,财务室有权拒付。

三、有关收入规定局机关科室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范围内,应积极主动地组织收入,以弥补单位公务经费缺口、改善工作条件,提高事业单位职工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一)已列入水利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收费项目(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费),由局财务室依据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工作量或部门年初下达的指标,交有关科室、单位执收,款项缴入财政部门。

财务室根据业务需要按月向财政上报用款计划,申拨上述资金。

(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有偿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所收款项缴入财政,作为单位的其他收入。

(三)水行政执法的罚没收入,局财务室依据水政科作出罚款决定的处罚决定书由水政科应督促当事人到指定的代理银行缴款。

按有关规定实行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人员应将当场处罚罚款在三日内缴付指定代理银行,同时到财务室科核销当场处罚专用收据。

上述各项收入,由局财务室统一管理,结合预算内财政拨款,统筹安排使用,报局长审批。

四、有关费用报销规定(一)办公费用办公费用主要包括:办公用品费用、文印费、报刊杂志订阅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办公设备维护费、物业管理维修费等支出。

1、办公用品费用。

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物品或成批办公用品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拟定采购计划报局长批准后方可采购。

报销费用时由经办人、验收(证明)人签字,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2、文印费。

机关工作中的文印业务应由承办科室自行处理或交局文印室处理,不得到外面打印(复印)文字材料。

特殊情况需要到外面打印(复印)文字材料的,须报经局领导同意。

费用报销由承办科室办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3、报刊杂志订阅费用。

局办公室负责拟定局机关报刊杂志订阅年度计划,报局长同意后方可按计划办理订阅事宜。

费用报销由办公室统一办理,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4、图书资料购置费用。

购置政治理论、宣传教育、行政管理、党务工作、年鉴志书、文学作品等图书资料,由局办公室报局领导同意后统一购置,专业书籍由相关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报局领导同意后购置。

费用报销由承办科室办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5、办公设备维护费报销。

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修理,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费用报销由办公室办理并应附相关清单或合同(协议),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6、物业管理维修费报销。

物业管理中的日常零星维护和修缮由局办公室视情安排。

费用报销由办公室办理并应注明维修内容(附清单或合同),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二)会务费及招待费报销1、会务费。

召开会议由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长确定,会议费用由办公室编制预算,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

承办科室应于会后7日内会同财务室办理结算。

报账时,必须附会议通知、参会人员报到册及住宿、就餐清单,费用报销由承办科室办理,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2、招待费。

局机关对外接待用餐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上级机关领导,兄弟省、市水利系统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或办理公务,需要用餐的,原则上由局领导陪同,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本市水务系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需要用餐的,原则上由局领导出面接待,局办公室具体承办;县区一般工作人员来我局办理公务,需要用餐的,由各业务科室或事业单位负责人具体承办;因工作需要在外地出差用餐,须从严控制,确需用餐的,经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用餐。

费用报销由经济科审核后报局长批准审批。

(三)差旅费报销1、因公出差发生的差旅费仅限于住宿费、车船费、飞机票、订票费、出差补助费、停车费、路桥费、燃油费等,其它费用不在此列。

差旅费报销须经局分管领导同意,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2、差旅费报销实行“一事一报”和“月结月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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