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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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银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中国ⅩⅩ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营销职责,健全营销管理体制,规范营销管理流程,统一品牌形象,提高我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市场营销管理水平,增强ⅩⅩ银行整体竞争实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个人金融业务相关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营销是指中国ⅩⅩ银行各级机构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促进个人业务快速发展而运用的手续和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ⅩⅩ银行管理个人金融业务的机构和员工。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个人业务营销组织分为三层:总行,分行,各支行。组织原则:总体规划、分层实施、上下联动。

第五条总行负责对全行个人业务营销工作进行总体的规划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定全行中长期个人业务营销规划;

(二)负责制定全行个人业务年度营销计划和全行大型营销活动的策划、组织;

(三)负责制定全行个人业务营销管理规章制度;

(四)负责全行个人业务营销信息收集和营销效果检查。

第六条各分行负责辖内个人业务营销计划和管理,主要职责包

括:

(一)负责总行统一组织的营销活动在辖内的实施;

(二)负责制定本地区年度个人业务营销计划;

(三)负责对个人客户细分市场的统筹策划和营销推广;

(四)负责组织实施辖内个人业务营销活动的开展;

(五)负责辖内个人业务市场信息的采集和分析;

(六)负责检查和反馈营销活动效果。

第七条各支行负责完成辖内营销活动和配合上级行组织的营销活动,并对活动结果予以反馈。

第三章营销计划管理

第八条营销计划管理指对营销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评价反馈等流程进行的规范管理。

第九条营销计划的内容:

(一)形势分析:市场分析(对经济环境、产品、客户需求和同业情况的分析)、客户分析(市场的细分、客户定位)、竞争性分析(主要竞争产品的特点和主要竞争对手的公关宣传战略的分析)、机会分析(通过营销手段的组合而获取利益目标的可能性);

(二)具体营销目标(客户、市场份额、品牌、企业形象);

(三)总体战略(内部、外部营销策略)、市场开发策略、产品推广策略、促销手段及宣传计划;

(四)计划组织实施方案和信息反馈渠道。

第十条营销计划的制定要符合总行总体工作思路,遵循“以市

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原则。

第十一条营销计划的确定。总行个人业务部依据各分行上报的个人业务营销计划草案,负责制定总行年度个人业务营销计划,并下达给各分行。各分行依据总行下达营销计划,调整制定本行年度营销计划。

第十二条个人业务营销计划采取总体规划、分层实施、组织到位、进度考核的原则。

第十三条各分行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市场的个人业务营销计划。

第十四条各分行为实施个人业务营销计划而组织的大型营销活动,需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报总行个人业务部备案。

第十五条个人业务营销计划管理实行定期分析制度,分析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存档和上报。

第十六条营销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包括以下内容:

(一)营销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计划执行的效果分析(原因、对策、改进措施);

(三)下期营销工作打算。

第十七条营销计划执行情况分析、上报的时间要求:分行个人业务部门每半年必须对自身制定的营销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上报;总行个人业务部每年必须对全行营销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由总行个人业务部组织的各大型营销活动必须在活动结束后做出评析报告。第四章营销宣传管理

第十八条营销宣传管理必须遵循总行一级法人制度,做到有统有分,统分结合,因地制宜,全国性的个人业务营销宣传由总行统一管理,地方性的个人业务营销宣传由各行自行管理。

第十九条营销宣传管理主要包括公共关系宣传、广告宣传。印刷品宣传管理等各项工作内容。

第二十条公共关系宣传包括新闻报道、各类公共关系宣传活动、公告等工作内容。

第二十一条新闻报道应遵循“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全行性的新闻报道由总行统一负责发布;地方性的新闻报道由各分行负责发布。

第二十二条总行每年计划内举办的各类大型个人业务公关宣传活动由个人业务部和相关部室负责策划、组织和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分行每年计划内举办辖内各类型个人业务公关宣传活动由各分行个人业务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策划、组织和实施,同时报总行个人业务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广告宣传包括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各类媒体的广告宣传和户外路牌广告宣传。广告的发布要有利于提升ⅩⅩ银行整体形象、塑造业务品牌、促进各项业务发展,并遵循总行标识形象识别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涉及全国性的个人业务广告宣传的内容和设计统一由总行个人业务部和相关部室负责制定,全国性的新闻媒体广告的

投放由总行统一策划和组织,地方新闻媒体广告的投放由各行策划和组织。

第二十六条印刷品宣传包括宣传单页、套页、海报、刊物等各类印刷品的宣传。印刷品宣传的管理包括设计文案的提出、设计制作及印刷过程的管理、印刷品发放后期管理等环节。

第二十七条个人业务柜台营销宣传制成品由总行个人业务部提出设计文案和制作。

第二十八条实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行负责对网点宣传资料的发放情况和宣传内容进行检查,随时通报检查情况。

第二十九条广告、宣传品及公关活动需求由各分行提出,各行根据市场营销活动的需要填写“业务宣传需求书”(样式可参照附件),提前上报总行个人业务部。宣传结束后上报小结材料,各管理部门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三十条总行举办的大型公关活动相关费用由总行承担,分行或独立核算的直属机构举办的公关活动相关费用由分行或独立核算的直属机构承担。

第三十一条全国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公共网站由总行承担前期制作费用和发布费用,分行承担在当地区域性媒体(有线电视、报纸)广告投放费用。

第五章营销产品管理

第三十二条个人金融业务产品是指银行面向个人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载体。个人金融业务营销产品管理是指对个人业务产品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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