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科学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科学院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晋政办发[2012]85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10.27
【实施日期】2012.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科学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
(晋政办发〔2012〕8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27日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省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进行清理规范的意见》(晋办发〔2008〕14号)和《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对山西省农业科学院(简称省农科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省农科院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建制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开展农业科学研究、农业应用研究、软科学研究和农业基础性研究。
(二)负责开展农业新技术开发、科技成果的示范和重大农业科技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三)负责组织开展农业技术综合开发和推广服务工作。
(四)完成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农科院共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委会议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督促检查党委决议、上级党组织交办事项的落实;负责全院党的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党的统一战线、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党委文秘、档案工作;负责全院的机要保密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党的信访工作。
(二)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院属单位党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