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业务、资金审批管理办法
资金审批管理制度
资金审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金审批的原则资金审批管理坚持安全与效益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的管理方式,严禁资金体外循环,财务中心是公司的资金管理中心,其他部门无资金借贷和调度权。
三、资金审批流程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单》或《借支单》经部门经理确认,交经办会计初审(审核有无借支未清,是否按程序审批),并交公司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或总裁签批,再交经办会计填制会计凭证后,到出纳处领款(付款)。
四、资金审批坚持八项基本制度1、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公司所有的财务开支由总裁直接或授权审批。
总裁出差期间急办的事项,临时委托指定人员代为审批。
2、坚持归口分级授权审批制度:各分管总监、总经理、厂长(以下简称分管领导)、部门经理审签分管范围内的资金审批,财务总监协助总裁对所有资金审批监督和管理。
3、坚持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每年末,由财务中心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计划编制下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计划年度的各项资金计划,报董事会讨论通过,总裁审批后执行。
4、坚持资金计划制度:各责任部门在每月底前编报本部门下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中心汇总平衡、报总裁审批后,按计划执行。
5、坚持事前立项报告制度:除生产经营直接使用的材料费、运杂费(按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执行)以外,凡是本规定没有明确标准的开支,都必须实行事前立项报告制度,由经办人员逐级按权限报批后方能办理。
6、坚持事中监督控制制度:财务部门要坚持原则,没有按本制度逐级审批的,财务稽核人员不得审签;无财务部门稽核人员审签的开支,出纳人员不得付款;对没有立项报告、合同、批示的资金支出,稽核人员应当予以退回;对违反财会制度的资金支出,财会人员应当拒绝办理。
7、坚持事后考核分析制度:财务部根据预算、责任书、立项批示等资料进行考核分析,由相关业务部门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定期与不定期分析相结合,全面分析与专项分析相结合,揭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为了统一集团公司各业务单位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应遵循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2. 集团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和资金管理制度,防范资金风险。
3. 集团公司应该依据实际情况制定资金集中管理计划,并分解到各业务单位实施。
二、集中管理资金的范围1. 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全部资金。
2. 集团公司各业务单位的备用金、小额现金、日常运营所需的资金等。
三、资金归集1. 集团公司应该建立一套专业的资金管理系统,通过银行授权、代收代付等方式进行资金归集。
2. 集团公司应该根据业务经营需要,设立不同的账户类型,如普通账户、专项账户、备付金账户等。
3. 集团公司各业务单位应该按规定将收入资金划入集中管理账户。
四、资金使用1. 集团公司应该根据需要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分解到各业务单位实施。
2. 集团公司各业务单位应该按计划合理使用资金,并按规定提供使用资金的证明材料。
3. 集团公司应该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避免浮现超支、挪用等情况。
五、资金监督1. 集团公司应该建立专业化的资金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审计、监察以及对外的第三方审核等方式进行监督。
2. 集团公司应该加强对资金归集、使用等方面的监督。
六、资金结算1. 集团公司应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不同的结算方式,如网银、POS机等。
2. 集团公司各业务单位应该按规定结算,确保资金结算安全。
七、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计划例表2. 集团公司资金使用申请表3. 集团公司资金使用证明八、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资金归集:指将业务单位的资金归集到集团公司集中管理账户中。
2. 资金监督:指对资金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和审核。
3. 结算方式:指业务单位与集团公司之间进行货币结算的方式。
九、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1. 艰难:部份业务单位可能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资金管理办法(2011 年修订)1 范围1.1 本办法中所称货币资金是指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资产负债表中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等。
1.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成员单位”)。
2 集团货币资金管理原则集中统一原则、安全效益原则、有偿使用原则、流动规范原则、逐级管理原则。
3 职责3.1 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并对集团各单位资金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3.2 集团公司财务部通过集团财务公司资金信息管理平台对成员单位货币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
3.3 集团各成员单位财务负责人是所在单位货币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3.4 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负责对货币资金业务相关信息的审核与披露。
4 资金管理内容及要求4.1 货币资金预算管理4.1.1 集团实行货币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所有货币资金全部纳入集团预算管入集团预算管理。
4.1.2 货币资金预算的编制原则:厉行节约、以收定支、留有余地、保证重点。
在货币资金预算安排上,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经营性支出,优先保证环保安全、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建设、应纳税款和员工薪酬的资金需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原则上在预算支出总额范围内不能调剂货币资金。
4.1.3 年度资金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年度资金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基建技改、对外投资等各项收支预算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年度资金预算应经集团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核后,报本单位董事会审批执行。
4.1.4 集团各成员单位应将本单位年度资金预算,逐月分解落实,分级负责,积极组织货币资金的收入,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预算执行,控制货币资金支出,保持货币资金总量满足企业经营需要。
4.1.5 集团各成员单位月度资金预算,经成员单位有权审核人审核后,通过资金预算系统每月1 日之前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交本月资金预算,集团公司财务部对成员单位资金预算进行复核与审批。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3篇)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资金管理原则第一条资金管理是指所有与资金有关的管理活动,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关系管理、银行帐户及存款、银行付款、对外融资、内部存贷、内部项目资金往来、外汇等。
第二条集团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资金管理政策,制订、监督、解释及修改本资金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实行资金计划管理,通过编制和执行各项资金计划(包括月度资金计划和周资金申请等),对融资、付款等各项资金活动进行有序安排以控制资金成本。
第四条由集团财务部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和统一支付。
各子公司财务部根据集团财务部要求对本公司各部门及所属油站资金和收款工作进行管理。
公司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及时缴存公司的银行帐户,公司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坐支公司现金或有价票卡。
第五条公司对外融资、担保、抵押等资金业务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各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上述活动。
第二章银行帐户和资金集中管理第六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单位银行帐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申请购买、保管支票等银行支付票据,申请开通和使用网银等,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资金经理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后,按照公司资金政策办理。
公司的会计账户设置应一一对应各银行账户,公司会计应每月出具银行余额调节表以监控银行未达账项。
第七条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原则上为法人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私章、副总经理私章,特殊情况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审核、集团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
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私章的使用遵循公司相关印章管理流程,副总经理私章由副总经理本人保管。
第八条公司的银行账户按照账户性质和用途分为基本户(支付和报销专用)、收入户(收入专用)、税务专户(税务和扣款专用)、资金池专户(资金池调拨专用)、贷款专户(贷款放款及还款专用)、其他专户(根据具体业务设置)。
第九条该帐户。
第十条集团下属子公司设立一级收入帐户,子公司及其下属油站所有收入资金全集团设立一级收入帐户,集团及所属油站,所有收入资金全部及时归集至第1页,共4页部及时归集至该帐户。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机构1.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2.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
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第三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1.接管和担保限额。
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公司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
2.担保的审批。
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XX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
担保额在XX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委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
借款担保审批,有资金部办理具体手续。
对外担保,有资金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
第四条其他业务的审批1.外汇调剂。
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资金部同意办理,特殊情况需自行调剂的,一律报财务总监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办理2.利息的减免。
凡需要减免集团内借款利息,金额在XX万元以内的,由资金部审查同意,报财委审批;金额超过XX万元,必须落实弥补渠道,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加签后,报财委审批。
第五条资金管理和检查资金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财委、总经理、董事长专题报告。
第六条统计报表各二级公司必须在每旬后一日内向资金部报送旬末在银行存款、借款、结算业务统计表,资金部汇总后于每旬后两日内报财委、总经理、董事长。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资金管理,统筹安排及灵活运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发挥资金效益,确保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管理单位资金管理部门为集团公司财务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账户管理;2、融资业务管理;3、资金调拨和资金成本结算;4、资金检查。
集团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管理,集团内各单位必须服从集团资金的统调度。
二、资金账户管理各单位必须在集团财务部的银行开设账户,办理各项经济业务结算工作。
三、融资业务管理(一)各单位应根据集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在年初编制全年资金收支预算并上报集团财务部。
(二)集团财务部对各单位资金收支预算进行审查汇总,计算出全年经营性资金收入总额及上年资金留存数额,根据本年度新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综合平衡集团内资金效益后,编制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确定借款限额及用款时间,书面报告财务总监核准,经集团总裁办公会研究通过,报分管总裁签字审批后执行。
(三)具体银行贷款业务由集团财务部统办理,股份制企业单位银行借款利息及还款任务由其自行承担。
四、集团资金调拨管理(一)富余资金的调出各单位生产过程中由于经营利润实现、固定资产折旧的补偿等而产生经营现金净流入,出现的富余资金作为集团资金调拨的主要来源;集团财务部每周审查汇总各单位现金收支日报表,计算出可调拨资金总额,办理资金调出手续,由集团财务部主任核准、财务总监签字审批后办理。
(二)短缺资金的申请、调拨1、各单位由于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的占用,存货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及经营性亏损等,出现资金短缺,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需提前一周向集团财务部提出书面内部借款申请,说明目前资金状况、短缺原因、借款用途、借款金额、用款时间和还款期限。
2、集团财务部根据各单位内部借款申请,对各单位资金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可调拨资金数额,在各单位提出“内部借款申请”之日起一周内做出书面审核意见,报集团财务总监核准,经集团总裁签字审批后办理资金调拨。
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管理办法(全新经典范本)
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对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进行简化,由法定代表人依据统一管理、分级授权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
第二条资金支付原则、审批内容及审批权限(一)资金支付原则根据公司月度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需于每月15日前将本部门本公司M+3月(例:1月上报4月资金计划)、单笔付款金额大于2万元(含)的资金支付计划报财务部进行汇总,经支部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次月支付。
计划外资金(大于等于2万元)需按规定程序上会通过后支付。
(二)审批范围及审批权限1.审批业务范围:涉及公司资金支付和报销审批的所有业务。
2.审批权限:各类资金支付,需由经办部门填写相关审批表格,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后,经财务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财务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阅后,由财务部办理相关款项支付。
公司资产部相关审批程序中“分管领导审批”由公司总经理助理审批。
3.其他特殊情况的规定(1)经支部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事项的资金支付,需由经办部门填写《资金支付审批表》,将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合同、发票及相关支付支撑资料等作为附件。
(2)不需支部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事项的资金支付,需由经办部门填写《资金支付审批表》,将合同、发票及相关支付支撑资料等作为附件。
(3)办理业务接待报销需由经办人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填写《业务招待费用支付审批表》,将《公务接待审批单》及相关发票等作为附件。
(4)办理会议费报销需由经办人填写《日常费用支付审批表》,将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及相关发票等作为附件。
(5)办理工资、五险一金、取暖费等职工薪酬类资金的支付,经办部门可直接以工资表、保险明细表等相关表格,按正常情况进行审批。
(6)差旅费的报销参照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执行。
高管出差前要填写《集团公司请假审批单》并报集团公司领导签字;其他员工出差前要填写公司《出差审批表》并按表格逐级签字审批。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XXX〈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64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财工字〔1997〕346号)和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2006年第41号令)等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集中管理,是指在集团公司内部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
第三条集团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需求。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广义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应收票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含分公司、事业部)和集团所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位。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是负责集团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的内设机构,承办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工作。
集团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银行账户管理XXX及成员单元的银行账户管理。
(二)信贷业务负责集团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办理、分解和使用;负责集团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银行保函、信用证、资信证明和其他信贷文件的办理。
(三)资金筹集和使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筹、融资计划;负责办理集团公司的资金筹集、内部资金调度、委托贷款及银行贷款的统借、分解、下拨和统还;负责集团和成员单位间资金的上划、下拨和对外付款。
(四)资金计划管理负责成员单位资金收支计划的审核和汇总,负责编制集团资金计划报表并进行执行控制、监督和执行情况分析。
(五)会计核算负责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所涉及资金业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资料管理,负责编制资金报表和资金分析报告。
(六)综合管理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体系的发展规划和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和协助下属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办理本单位的资金收支业务。
第三条集团总部财务部设立资金管理岗位,负责集团的资金管理。
子公司资金管理人员与其他财务人员一起由集团公司委派,负责监督子公司的资金收支情况。
第二章资金管理原则及收支分类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集团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五条实行资金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集团所有资金收支必须纳入预算;(二)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三)各项资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集团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资金收入的分类(一)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二)投资活动的资金收入;(三)筹资活动的资金流入。
第七条资金支出范围(一)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1、产品销售成本或营业成本;2、期间费用;3、营业外支出和其他业务支出;4、其它资金支出。
(二)投资活动资金支出(三)分配股利或上缴收益第三章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内容及管理第八条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的内容(一)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二)收取的租金;(三)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资金收入。
第九条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管理(一)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所有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都应足额存入银行。
(二)集团公司、各子公司资金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入账情况。
(三)集团公司、各子公司未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批准,不得在银行或其他机构另立资金账户。
第四章投资活动资金收入的内容及管理第十条投资活动资金收入范围(一)收回投资资金;(二)分得的股利资金或投资收益;(三)取得债券利息收入;(四)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资金净额;(五)收到与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资金。
第十一条投资活动资金收入管理(一)项目投资责任人负责投资资金的回收及取得的收益,对于投资失误或资金无法收回的项目投资责任人要承担相关的责任;(二)总部财务部应根据投资合同及年终决算情况,准确计算投资收益,督促投资收益按时收回;(三)出售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有设备部门的报废鉴定,主管领导签署报废意见,完备的出库手续,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同意出售的决定,收取的资金要即时入账;(四)转让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应根据有效的合同按期收回资金;(五)集团资金管理人员要合理安排、监督资金及时入账,确保资金流动不影响集团正常生产经营。
集团公司本部和经费单位自有资金事项计划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本部和经费单位自有资金事项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本部和经费单位自有资金事项(以下简称自有资金事项)管理,提高计划管理水平,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现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经费单位使用集团公司自有资金事项的计划管理工作。
包括港务设施维修计划、市政设施维修计划、房屋维修计划、航道港池泊位水深维护疏浚及破冰计划、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固定资产维修及一次性费用计划、电力设备设施技术改造计划、绿化养管计划等。
第三条名词解释(一)本办法所称事项是指集团公司直接付款或以拨付经费方式付款的事项。
(二)零星固定资产购置包括单独设备购置、设备更新升级、车辆购置等。
(三)更新改造包括设施和设备的更新替换、技术升级改造,以及超出固定资产原值50%以上且使用年限延长两年以上的维修-1-等。
(四)港池航道维护性疏浚包括航道、港池、泊位维护疏浚和浅点处理、适航增深,以及常规水深测量、航道港池破冰等。
(五)绿化养管包括集团公司所属公共绿地的养管、补苗、摆花、绿地灭鼠、虫害防治等。
(六)一次性费用事项包括易损易耗物品采购、车辆和设备维保等。
第二章审批程序第四条年度计划审批拟纳入年度计划实施的自有资金事项,需按照以下流程履行审批程序,包括建议计划上报、计划审核、计划批准和计划下达。
(一)建议计划上报每年9月份集团公司本部各部室和各经费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通知要求上报建议计划。
其中集团公司本部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集团公司党委综合办公室汇总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审核确认后报集团公司计财部;各经费单位直接报集团公司计财部审核。
(二)计划审核集团公司计财部在接到建议计划后,会同集团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对计划事项进行审核。
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和专业分工对计划事项的必要性、技术方案、参数指标、工期安排、资金-2-额度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向计财部提交书面审查意见表(附件1)。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成员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成员公司”,是指集团公司对之行使主要经营管理权的集团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资金,指集团公司所拥有或可支配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等现金等价物。
第五条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二)授权审批,分级负责;(三)预算管理,积极稳健;(四)总体平衡,量入为出;(五)收支两线,分线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实行审批权限管理制度,管理权限划分详见《集团公司及总部核决权限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能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资金管理中心,集团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成员由其他经营班子成员、副总会计师(财务副总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资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一)拟订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二)拟订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和目标;(三)拟订集团公司年度资金预算及资金筹集方案,并监督执行;(四)根据集团公司及总部核决权限,审核批准集团对外融资、对外投资、资金拆借、对外担保等资金管理重大事项;(五)协调解决集团资金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六)考核评价资金管理执行结果实施奖惩。
第八条集团财务部是集团资金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集团资金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在集团财务部,集团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或者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任办公室主任,财务部、融资部、投资部负责人为副主任,内部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其他部门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资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执行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二)组织集团公司资金预算(计划)的编制、实施、监督、分析、考核等工作;(三)拟订并实施集团公司资金筹集方案;(四)办理集团公司内部资金结算与内部存贷业务;(五)检查、监督、指导直管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六)协调解决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一、导言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
为规范集团公司资金的流动和运用,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制定并实施本办法。
二、资金管理的总体原则1. 合法合规:资金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确保资金运用过程合法合规。
2. 安全性:资金管理要注重资金的安全性,避免资金的失窃、挪用和风险等问题。
3. 透明度:资金运用和流动的过程应当做到透明化,确保资金的去向清晰可追溯。
4. 效益性:资金管理应当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增加收益为目标。
三、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3.1 资金池管理1. 集团公司设立统一的资金池,实现资金集中管理。
2. 汇总公司内各子公司的资金,合理调配资金用于支付、融资等。
3. 定期进行资金结余和需求分析,优化资金配置。
3.2 资金使用管理1.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合理制定使用资金计划。
2. 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金额,避免超支。
3. 对重大资金支出项目,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
3.3 投资理财管理1.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财务需求,制定长期、短期投资计划。
2. 选择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投资产品进行配置。
3. 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定期跟踪,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3.4 资金风险管理1. 制定资金风险管理方案,防范资金市场波动、汇率波动等风险。
2. 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风险问题。
3.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紧急资金风险事件。
四、监督与检查1. 设立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机构,负责监督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2. 每年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向公司领导和股东报告资金管理的运作情况。
3. 对于资金管理违规现象,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处理。
五、附则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集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 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公司领导机构所有。
以上即为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并执行,确保资金运用的安全有效。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贯彻 国资委关于大中型国企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提高集团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 降低集团公司整体资金成本, 防范成员企业资金风险, 增强集团公司资源配置能 力和财务监控能力,促进深化全面预算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国家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 范(试行)》(国办发〔 2000〕64 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 监会 2004年第 5号令)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财务 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手册》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而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成员企业(以下简称“各成员企 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最高决策机构。
第五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授权集团公司财务部为资金集中管理职能部 门。
第六条 集团公司委托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负责南航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资金集中管理系统”) 的建设和维 护。
第七条 集中管理账户。
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各成员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 撤销、冻结。
第八条 统一结算资金。
各成员企业统一在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办理各项结算业 务。
第九条 统筹管理融资、投资业务。
各成员企业的融资、 投资业务严格遵照 《中 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手册》操作。
第十条 稳步过渡、逐渐完善。
在全集团范围内分步实施,全面推广,逐渐完 善资金集中管理系统。
第四章 职责 权限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职责、权限。
一、审批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二、审批集团公司年度资金收支预算方案。
ATy —*第三管理原则三、审批集团公司年度融资方案。
四、审批集团公司年度投资方案。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职责、权限。
一、制定集团公司有关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做到综合平衡、严格控制、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各成员单位,包括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独立核算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资金,指集团所拥有或可支配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产等现金等价物。
第四条集团实行资金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集团资金管理实行高度集权的集中管理模式;(二)集团所有资金收支都必须纳入集团资金管理;(三)集团总部及各所属公司所有账户必须纳入集团财务信息系统集中管理;(四)集团所有的收入都必须进入经集团审批过的银行账户进行监管,所有支出都必须根据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支付;(五)资金管理坚持以收定支,量入而出;(六)各项资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集团有关规定。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权第五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资金中心)是集团资金管理的主管中心,在预算和资金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主要负责:(一)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并更新完善集团资金管理制度;(二)规范和监督集团各所属公司的资金工作;(三)编制集团总部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各所属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汇总编制集团公司资金计划;(四)负责集团各账户的使用监控,负责全集团大额资金支出管理,监督各公司资金收支事项;(五)根据集团的资金使用情况制定总体资金平衡调剂方案;(六)负责集团的理财规划、执行及管理;(七)负责其他资金管理事项。
第六条各所属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单位资金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一)编制本单位资金使用计划,报送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资金中心)审核;(二)负责本单位资金收入和支出事项处理;(三)严格按照制度及资金计划审核本单位各项费用支付情况;(四)办理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资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金管理相关事项。
集团公司各级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最新年文档1.doc
集团公司各级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最新年文档1集团公司各级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配置财务资源,构建高效的资金运作平台,规范公司在实行收支两条线下的资金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资金收支是指子公司所有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资金集中原则。
子公司收到的所有资金全部进入收款账户(一般户),除逐级归集上划至集团公司外,收款账户只收不支,由集团公司统筹管理;子公司所有的资金支出均由支出账户(基本户)支付,子公司依据年度预算编制月度资金计划表按月向集团公司申请核拨。
第五条预算管理原则。
资金收支两条线以年度预算为指引,各项支出按管理界面和部门职责,以年度预算为依据分级分工审核。
第六条分级管理原则。
资金收支两条线按公司行政管理级次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章管理界面第七条集团公司负责资金收支两条线政策的制定、管理和考核,负责统筹管理子公司各类流入资金,及时审批并拨付各项支出资金,负责全公司资金的筹措,保证子公司合理的资金需求。
第八条子公司负责本单位的资金管理,保证各类资金安全、及时的回收,及时、准确编制资金用款计划,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各项资金管理规定,保证资金安全。
第四章部门职责第九条集团公司财务部是收支两条线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控各子公司银行账户和现金流量状况,负责审核各子公司的经营性资金用款计划,负责归集、拨付与筹集资金。
第十条集团公司综合业务部负责审议子公司成本项目资金拨付计划。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运营部负责审议子公司平台建设及投资项目资金拨付计划。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行政部负责审议子公司物资采购及日常办公费用的资金拨付计划。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人事部负责审议子公司工资及社保费用的资金拨付计划。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按照董事会审定额度拨付下属子公司各项支出资金。
第十五条各子公司业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项目管理,组织编制月度资金计划表,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后提交给各子公司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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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
业务、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一、目的
为加快公司向实体化方向发展,在讲法规、讲政治、将章程、讲程序的基础上,增强公司风险预防和管控能力,提高公司审批效率和执行效率,促进公司独立自主、大胆探索、争先创优、自负盈亏体系尽快形成,做大做强实体经济,特制定本办法。
二、依据
按照国家对国企“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和县委县政府对县属国企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业务范围和市场拓展实际,依据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公司制度为核心,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
三、原则
坚持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分置原则,坚持资产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置原则,坚持独立自主、自负盈亏原则。
集团公司以1办5部的职能为主要工作,负责综合调度和协调、战略规划策划、投资、融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统计、审计、财务监管、业务审批、检查督查及集团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副总及以上的人事管理;各级子公司协助集团公司做好以上工作,主抓生产经营和业务执行。
(一)业务决策
1、集团公司业务决策。
集团公司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投资、融资、招商引资、经营性收入和盈利收入为基本任务,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的年度战略,以任务分解方式下达集团公司各部门、各级子公司分解落实。
2、各级子公司业务决策。
各级子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总目标、总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以增加生产经营收入为前提,可以策划项目、活动,形成策划方案、执行方案报上一级或集团公司审定后执行。
3、业务监管方式。
集团公司与各级子公司业务相对独立,集团公司董事会将各类方案审定后,不直接干预各级子公司的内部管理和经营,由监事会+分管领导+子公司负责人全面负责落实,并定期将落实结果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报告,确保决策层、监督层和执行层的职权明确,各子公司独立运营、自负盈亏。
(二)人事决策
1、集团公司人员管理。
根据各部门业务需求,每月向人事部提交人员增减计划,经人事部汇总后,拟定招聘方案或裁员方案报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后,按照审定意见执行。
2、各级子公司人员管理。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各部门每月向对应子公司综合部报人员增减计划,经对应子公司班子研究后,若属于重要岗位(部门负责人正副职、财务人员、掌握公司机密或资金人员等)人员,由各级子公司形成增减人员报告呈报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后执行,一般职员,由各级子公司班子成员研究后,按照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3、集团公司管理各部门负责人(正副职)、各级子公司负责人(正副职)的调整,必须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执
行。
各级子公司负责人(正职、法人)、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正职)离职的,公司须进行审计,工作交接应有分管领导、纪检监察部、人事部、财务室参与方可进行工作移交,后续事宜,按照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三)投资决策
所有重大活动、项目和风险的投资。
按照一活动一项目一事项一方案的原则,呈报董事会决策后执行。
1、投资决策投资风险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经营管理由各级子公司负责。
集团公司的风险投资以成立公司或临时组建团队的方式,给各级子公司或临时组建团队的第一笔资金作为风险投资,称作启动资金。
该风险资金一次性足额核拨到位。
2、各级子公司风险投资资金核发。
按照董事会核定的各子公司风险投资月份数和人事管理制度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基本工资+保险+公积金+办公经费按照每人每月标准:普通员工工资收入金额+人头办公经费1000元,综合部负责人工资收入金额+人头办公经费(副职1500元、正职2000元);经营性资产、资源和办公设施设备由各级子公司提交需求方案,经集团公司或上一级子公司审定后,全部逐步配置到位。
3、各级子公司经营借款管理。
将风险投资金用完后,因经营发展需要资金的,须向上一级或集团公司提交借资专项报告。
借资的费用按照经营性收入的5-20%(该比例在借资报告中注明)每月从对应的各子公司财务中直接扣除。
(四)资金管理
1、资金决策按照任职等级和管理权责分级负责,按照
采购、财务等业务办理流程完善手续和档案资料。
单人单项决策资金与管理权责对应表
2、业务类按照分管归口,各级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拟定方案,经报批后,依法依规按程序照方案办理,纪检监察部做好动态监管。
(1)单笔业务资金:10万元以下,各级子公司直接按照子公司班子会研究的方案执行,10-50万元的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按程序依方案执行;
(2)单笔业务资金50-100万元的报分管领导审定按程序依方案执行,并将审定文件和执行情况报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3)单笔业务资金100-200万元的,方案报集团公司一位(对口)主要领导签批后执行;200万元以上的,报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后执行。
(4)涉及多个部门或子公司的配合业务,分别由发起事宜归口分管领导牵头拟订方案,资金在30万元内的,由
归口分管领导牵头审定后,牵头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统一执行;资金在30-50万元的,方案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定后由归口分管领导牵头执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方案报经董事会研究后,由归口分管领导牵头执行。
3.子公司中层及以下人事事宜由子公司班子会研究后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按照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五、附则
一、为了遵循历史遗留问题,员工20xx年x月x日以前的业务、资金审批按照各级子公司原定管理办法完善手续。
二、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明确为准。
三、本办法经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研究通过,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报纪委备案,在集团公司监事会监督下执行。
四、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五、本办法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