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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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为了统一集团公司各业务单位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应遵循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2. 集团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和资金管理制度,防范资金风险。

3. 集团公司应该依据实际情况制定资金集中管理计划,并分解到各业务单位实施。

二、集中管理资金的范围1. 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全部资金。

2. 集团公司各业务单位的备用金、小额现金、日常运营所需的资金等。

三、资金归集1. 集团公司应该建立一套专业的资金管理系统,通过银行授权、代收代付等方式进行资金归集。

2. 集团公司应该根据业务经营需要,设立不同的账户类型,如普通账户、专项账户、备付金账户等。

3. 集团公司各业务单位应该按规定将收入资金划入集中管理账户。

四、资金使用1. 集团公司应该根据需要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分解到各业务单位实施。

2. 集团公司各业务单位应该按计划合理使用资金,并按规定提供使用资金的证明材料。

3. 集团公司应该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避免浮现超支、挪用等情况。

五、资金监督1. 集团公司应该建立专业化的资金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审计、监察以及对外的第三方审核等方式进行监督。

2. 集团公司应该加强对资金归集、使用等方面的监督。

六、资金结算1. 集团公司应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不同的结算方式,如网银、POS机等。

2. 集团公司各业务单位应该按规定结算,确保资金结算安全。

七、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计划例表2. 集团公司资金使用申请表3. 集团公司资金使用证明八、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资金归集:指将业务单位的资金归集到集团公司集中管理账户中。

2. 资金监督:指对资金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和审核。

3. 结算方式:指业务单位与集团公司之间进行货币结算的方式。

九、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1. 艰难:部份业务单位可能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是指集团公司本部通过资金的集中调配和管理,将集团下属子公司的资金集中到本部进行统一管理和配置,从而实现资金的整体优化利用和风险的分散化处理。

一、资金汇总首先,集团公司本部需要将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进行汇总。

资金汇总是指将子公司账户中的资金转移到集团公司本部账户,并记录资金来源和去向,以便管理和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资金汇总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如银行转账、ATM自助存款等。

二、资金管理资金汇总后,集团公司本部需要进行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内部调配。

集团公司本部可以根据需要将资金分配给下属子公司,或者将资金从一个子公司账户转移到另一个子公司账户。

2、资金外部调配。

集团公司本部还可以将资金投资到理财产品、证券市场等各种金融市场,以获取更高的资金回报率。

3、资金风险管理。

集团公司本部需要对资金进行风险管理,在资金投资的过程中注意风险控制,避免出现资金损失的情况。

三、资金使用审批集团公司本部在资金使用方面需要进行审批和管理。

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规定和管理制度,且需要进行审批和记录。

对于大额资金的支出,需要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批和管理。

四、资金监督与分析在资金管理过程中,集团公司本部需要进行资金监督与分析。

资金监督包括对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的资金调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资金分析主要是对资金的运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以便制定更加合理有效的资金管理策略。

总之,集团公司本部采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是从整体上达到对资金进行更好的管理利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的浪费,保证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

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指的是将集团公司所有分支机构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的一种模式。

这种模式可以有效地统筹和优化集团公司的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

1. 资金集中运作:集团公司本部通过建立中央资金池,将各个分支机构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统一运作。

这样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闲置资金和流动资金占用,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集中运作还可以降低资金损失的风险,提高资金的安全性。

2. 资金调配: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下,集团公司本部可以根据各个分支机构的资金需求和运营状况,进行资金的调配和分配。

通过合理的资金调配,可以满足各个分支机构的运营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提高整个集团公司的经营效益。

3. 资金监控:集团公司本部可以通过建立资金监控系统,对各个分支机构的资金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控制。

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风险,避免资金滞留、挤兑等问题的发生,保障集团公司的财务安全。

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可以帮助集团公司实现资金的统筹利用和风险控制,提高整个集团的财务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通过建立中央资金池,统一调配资金,建立资金监控系统等措施,可以实现资金的最优配置,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为集团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资金是指经营工商业的本钱,同时也是指国家用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物资或货币。

本站今天心准备了资金集中管理办法,有所帮助!资金集中管理办法一、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含义资金集中管理,也称司库制度,是指借助网络通讯技术、银行电子化管理功能和财务软件,将整个集团的资金集中到总部,由总部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和统一运用。

其在各个集团的具体运用可能会有所差异,但一般都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金集中、内部结算、融资管理、外汇管理、支付管理等。

其中资金集中是基础,其他各方面均建立在此基础之上。

二、集团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必要性在欧美国家,特别是在西门子、GE、IBM等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建立资金集中管理中心,对集团内部资金和市场风险实行集中管理和控制,已成为公司管理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资金集中管理在集团公司运作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这是由资金集中管理的特点所决定的:1.通过资金纽带,增强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财务控制,规范资金使用集团公司对资金进行集中控制和管理,首先可获得知情权,即通过对资金流入、流出的总控制,了解下属公司资金存量和流量,随时掌握其生产经营情况,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其次是通过对下属公司收支行为、尤其是支付行为的有效监督,实现对下属公司经营活动的动态控制,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2.从企业集团的高度融通资金,发挥集团的资源配置优势集团公司的管理层通过资金集中管理中心统揽全局,从总体上把握资金运作效果、筹资融资能力和投资能力,为集团扩大规模、调整产业结构和合理投资等重大决策提供依据,从整个集团层面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资金集中管理还能使跨国公司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利用转移定价,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全球化战略的实施。

3.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企业集团内部成员通常会在较大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存在集团内部交易,产生大量的内部资金结算业务。

将集团资金集中管理,通过网络技术和资金管理系统,实现成员企业的内部网上结算。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xxx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XX集团实施资金集中管理。

为了顺利实施资金集中管理,使资金集中管理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资金使用成本,统一融资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有效整合资金资源,不断优化资金结构的管理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使用范围:XX集团本部、军品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体包括:xx有限公司(包括后勤辅助单位,模拟二级法人单位)、xx分公司、xx限公司(所属子公司)、xx工有限公司、xxxx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xx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xx有限公司。

第三条资金集中管理的基本模式为模拟银行运作方式,在组织机构上成立资金结算管理中心,资金结算管理中心通过账户统一管理、收入统一管理、支出统一管理、信贷融资统一管理、统一内部结算管理、资金收支预算管理、资金平衡、资金审批管理、实施资金有偿调度使用。

通过资金预算、资金平衡、资金审批、资金支付、资金信息统计、资金分析达到资金的闭环管理。

第二章账户管理第四条XX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模拟法人单位、后勤辅助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由资金结算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本地子公司的账户开设、使用、注销、上报、备案由资金结算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外地子公司银行账户开设、使用、注销由各子公司书面报告,集团研究决定同意后由各子公司自行在当地办理。

第五条XX集团选择xx财务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合作金融机构,利用合作金融机构的网上银行系统作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操作平台。

因特殊原因需要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合作的,必须经总会计师批准。

第六条资金结算管理中心在合作银行为当地子公司开设一个基本账户用于生产经营资金的收支业务,开设专用账户用于项目资金收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设一般结算账户。

第七条资金结算管理中心为外地子公司在当地合作银行开设一个由XX集团管控的生产经营收入账户和一个项目资金收入账户,在外地子公司所在地分别开设一个生产经营支出账户和一个项目资金支出账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集团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有效保障各子公司的资金安全和效益,提高资金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门为本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主要执行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协助集团财务部门完成资金集中管理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领导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确保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五条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集团公司。

各子公司在遵守本制度的同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更为严格的管理办法。

第七条对于资金集中管理中的各种疑问和问题,应该及时向集团财务部门反映,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章资金集中管理基本原则第八条集团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规划、调度和使用资金。

第九条集团公司下属的各子公司必须将自己的闲置资金按照集团公司统一的安排划拨至集团资金账户。

第十条集团公司按照经营需求,统一调度、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根据各个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统一财务规划,确保各子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十二条资金运作应合法、合规,杜绝不良风险的产生。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应完善资金集中决策机制,保障资金运作的合理、透明与公平。

第三章资金划拨管理第十四条各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调度要求,将闲置资金及时划拨至指定的集团账户。

第十五条各子公司在划拨时应填写划拨申请,并经相应领导批准后进行划拨操作。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应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每个季度末进行资金的调度和划拨。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对每笔资金的划拨都要有相应的账务凭证,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四章资金运作管理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应根据各个子公司的资金需求,进行统一财务规划。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实行统一的资金运作计划,按照计划对所有资金进行调度和运作。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应加强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运作的合法和合规。

资金集中管理会计核算办法XX

资金集中管理会计核算办法XX

XXXX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会计核算,建立统一的资金集中管理核算方法,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各级公司(以下简称“内部结算单位”),其中成员公司称为一级内部结算单位,成员公司下属企业称为二级内部结算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指集团与各级内部结算单位之间的资金结算事项。

第二章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第四条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业务涉及的会计科目与集团统一会计核算科目一致,具体涉及的会计科目如下:第五条其他应收款科目使用说明1、其他应收款-集团存款-内部存款-本金:核算内部结算单位在集团存款的发生额及余额,其中借方为新增集团内部存款,贷方为集团下拨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内部结算单位在集团的内部存款余额。

2、其他应收款-集团存款-内部存款-应计利息:核算内部结算单位在集团内部存款利息计提数的发生额及余额,其中借方为利息计提,贷方为集团支付利息,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内部结算单位定期存款利息计提数的余额。

第六条其他应付款科目使用说明1、其他应付款-集团存款-内部贷款-本金:核算内部结算单位向集团贷款的发生额及余额,其中借方为归还集团贷款,贷方为新增集团贷款。

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内部结算单位的集团贷款余额。

2、其他应付款-集团存款-内部贷款-应计利息:核算内部结算单位向集团贷款的利息预提额及余额,其中借方为支付集团贷款利息,贷方为预提集团贷款利息,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内部结算单位的集团贷款利息的计提额。

第七条财务费用科目使用说明1、财务费用-利息收入-集团存款利息收入:核算内部结算单位在集团存款的利息收入情况。

2、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集团贷款利息支出:核算内部结算单位的集团贷款的利息支出情况。

第三章资金结算业务会计处理第八条资金结算业务有关会计分录示例如下1、内部结算单位银行账户资金归集到集团资金池①集团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②内部结算单位借:其他应收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贷:银行存款2、集团资金池下拨资金至内部结算单位银行账户①集团借:其他应付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贷:银行存款②内部结算单位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3、内部结算单位A通过内部结算方式付款至内部结算单位B① A公司借:应付账款-B公司贷:其他应收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② B公司借:其他应收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贷:应收账款-A公司4、内部资金调拨:二级结算单位B资金调拨至一级结算单位A①集团借:其他应付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B公司贷:其他应付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A公司② A公司借:其他应收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贷:其他应付款-B公司(或其他科目)③ B公司借:其他应收款-A公司(或其他科目)贷:其他应收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5、内部存款计提利息:以内部活期存款为例,内部定期或通知存款计提利息参照此分录相应调整明细科目①集团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集团存款利息支出-内部活期存款贷:其他应付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应计利息②内部结算单位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集团存款利息收入-内部活期存款贷:其他应收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应计利息6、内部存款实际结息①集团借:其他应付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应计利息贷:其他应付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②内部结算单位借:其他应收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贷:其他应收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应计利息7、发放内部贷款(以短期贷款为例)①集团借:其他应收款-集团贷款-内部短期贷款-本金贷:其他应付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②内部结算单位借:其他应收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贷:其他应付款-集团借款-内部短期借款-本金8、内部贷款计提利息(以短期贷款为例)①集团借:其他应收款-集团贷款-内部短期贷款-应计利息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集团贷款利息收入-内部短期贷款②内部结算单位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集团借款利息支出-内部短期借款贷:其他应付款-集团借款-内部短期借款-应计利息9、内部贷款结息(以短期贷款为例)①集团借:其他应付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贷:其他应收款-集团贷款-内部短期贷款-应计利息②内部结算单位借:其他应付款-集团借款-内部短期借款-应计利息贷:其他应收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10、内部贷款到期还款①集团借:其他应付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贷:其他应收款-集团贷款-内部短期贷款-本金②内部结算单位借:其他应付款-集团借款-内部短期借款-本金贷:其他应收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11、内部存款活期、定期及通知存款转换(以活期转定期为例)①集团借:其他应付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贷:其他应付款-集团存款-内部定期存款-本金②内部结算单位借:其他应收款-集团存款-内部定期存款-本金贷:其他应收款-集团存款-内部活期存款-本金第四章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九条各内部结算单位按以下编报说明编制统一财务报表。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资金集中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集团控制力,加速资金的周转,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提高集团总部对所属各公司的资金管理,确保集团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集中管理坚持以“服务与管理、会计信息化与预算控制同步”为宗旨,最大限度地增强企业合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是资金集中管理的职能部门,在集团公司总裁的领导下实施对资金的集中管理工作。

第四条集中管理的资金归原公司所有,存放于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账户。

集团公司财务部对集中的资金进行统配统调,并对各公司上调、下拨资金进行分户记账。

第二章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第五条集团资金采取集中管理、需求划拨的方式。

即每个公司的资金余额实行限额控制,超限额部分划入集团公司集中管理账户,需要支付时集团按照批复的付款申请单或付款计划,划拨到各公司的账户,下拨资金可以实现即时到账。

第六条各公司的资金限额确定以公司日常零星结算为基础,各公司资金限额的核定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按照各单位日常经营需求并结合日常零星开支进行预估,由各公司申请资金计划报集团总裁审批、核1定。

各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经营需要,增加日常结算所需资金额度,并由各公司经理负责向集团财务部申请办理资金定额增减事宜。

第七条资金定额的确定实行经营计划分档计算,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资金定额(单位:万元) 安徽铜陵市江洲建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30枞阳县茅迪实业有限公司10安徽省江洲实业有限公司10安庆市江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5第八条各公司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规定,各公司财务部每天下班前将公司所辖帐户进行检索,对超过定额部分全部划到公司指定账户。

第三章资金集中管理的范围2第九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的各种性质的资金全部纳入集中管理范围。

第十条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收入的款项也纳入集中管理范围,管理方式为备案制。

各公司月末应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台帐电子文档发回集团财务部出纳处。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使用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使用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使用办法
1. 前言
本文件旨在规范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和使用。

通过集中资金,实现公司各部门之间的资金协调和统一管理,降低资金使用风险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透明度。

2. 资金集中账户的设立
设立集中账户是实现资金集中管理的前提。

公司应选择信誉良好的银行作为集中账户的开户银行,并通过合法渠道向银行提供相关开户申请材料和资料。

3. 资金结算方式
集团公司应尽可能采用网银、财务软件等电子化手段进行资金结算。

对于无法使用电子化方式结算的,应按照规定填写资金结算单据并经过审核、记录和归档。

4. 资金使用范围
集团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规范资金使用
范围。

资金使用需事先制定预算和计划,并严格控制支出标准和流程。

对于超出预算和计划的支出,应及时报告并经过审批。

5. 资金监管与内部控制
集团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监管机制,对资金集中账户、资金结算、资金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和控制。

同时,应定期进
行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

6. 结论
通过对集团公司资金集中使用办法的规范,能够促进公司资金
管理的协调和效率。

同时,也能够降低资金管理风险和成本,提高
公司财务透明度和信誉度。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发展需要,推进集团化、专业化管理,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集团负债与成本,防范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集团资金管理要求,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成员单位,包括集团总部、子公司及控股投资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金集中管理,是指集团以资金计划管理为基础,借助银企直联网络技术和财务软件,以集团内部金融服务机构作为平台,对各单位的资金进行统一归集、合理调度、专业运作和统筹管理,从而发挥集团资金规模优势,降本增效,防范风险。

第四条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工作以“全面集中、统筹平衡,有偿使用、资源共享,服务至上、安全高效”为原则,包括资金计划管理、银行账户管理、资金归集与支付管理、融资管理与内部借贷、管理责任与考核等主要工作内容。

第五条集团总部财务会计部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集团整体的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制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相关制度、实施集团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编制集团资金平衡计划、制定资金调度方案和融资方案、审核内部资金借贷行为,并指导、监督财务公司的业务运作。

第六条集团财务公司是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服务机构,致力于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提高集团资金的使用效率;为集团内部各单位提供存贷款、交易款项结算收付、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等内部金融服务,并适时开展同业拆借、保险代理、发行债券,投资理财等外部金融业务。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要求,积极认真做好资金集中管理的相关工作,确保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全面开展、扎实有效。

第二章资金计划管理第八条各单位应在编报年度经营计划(全面预算)时,编制详细的年度资金计划(现金流预算),提出资金平衡意见。

子公司负责审核所属控股投资企业的年度资金计划,汇总后报送总部财务会计部;总部财务会计部对集团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平衡,并编制集团年度资金平衡计划;集团年度资金平衡计划经批准后,总部财务会计部向子公司下达其与所属投资企业的一揽子年度资金计划;子公司根据总部下达的资金计划,分解至各控股投资企业执行。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贯彻 国资委关于大中型国企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提高集团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 降低集团公司整体资金成本, 防范成员企业资金风险, 增强集团公司资源配置能 力和财务监控能力,促进深化全面预算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国家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 范(试行)》(国办发〔 2000〕64 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 监会 2004年第 5号令)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财务 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手册》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而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成员企业(以下简称“各成员企 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最高决策机构。

第五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授权集团公司财务部为资金集中管理职能部 门。

第六条 集团公司委托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负责南航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资金集中管理系统”) 的建设和维 护。

第七条 集中管理账户。

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各成员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 撤销、冻结。

第八条 统一结算资金。

各成员企业统一在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办理各项结算业 务。

第九条 统筹管理融资、投资业务。

各成员企业的融资、 投资业务严格遵照 《中 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手册》操作。

第十条 稳步过渡、逐渐完善。

在全集团范围内分步实施,全面推广,逐渐完 善资金集中管理系统。

第四章 职责 权限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职责、权限。

一、审批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二、审批集团公司年度资金收支预算方案。

ATy —*第三管理原则三、审批集团公司年度融资方案。

四、审批集团公司年度投资方案。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职责、权限。

一、制定集团公司有关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多元化发展,集团公司逐渐出现了资金分散和管理困难的情况。

为了实现资金的统一调度和有效利用,制定一套科学的资金集中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进行探讨和分析。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集团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成本,增强资金的可控性。

2. 原则:合理规划资金周转周期,统一编制和执行资金计划,科学选取资金集中项目,严格控制资金流转的环节。

三、资金集中管理的方式1. 资金池集中管理:将集团公司旗下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进行集中管理,也可以包括通过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通过资金池,实现跨公司之间的资金调拨和共享,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 资金集中归集:集团公司将各子公司的经营收入和资金存量,按照一定比例归集到总部账户,实现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

这样可以更好地掌握资金流向,并减少各子公司之间的自主开展资金活动。

3. 资金集中支付:集团公司以总部账户为中心,统一办理各类款项支付,减少资金流向的分散和复杂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支付安全性。

四、资金预算和计划1. 资金预算:集团公司应根据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制定合理的资金预算。

预算中应明确资金来源、用途和期限,并按照各个部门和项目进行分配和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2. 资金计划:根据资金预算,分别制定短期、中期和长期的资金计划。

短期资金计划主要用于日常营运,中期和长期资金计划用于扩大生产和投资项目。

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外部融资和利息成本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资金计划。

五、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1. 风险控制:集团公司应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实行全员参与的风险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和流程。

同时,要加强对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减少风险对资金集中管理的影响。

2. 内部监督: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审计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审批程序。

制定资金集中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的有效执行和风险的控制。

某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某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某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了加强集团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保障集团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三)资金集中管理的原则包括:1、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存储和合规使用,防范各类风险。

2、效益性原则:通过集中管理,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协同性原则:促进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的资金协同,实现整体目标。

二、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一)集团设立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统筹集团资金的归集、调配和监控。

(二)各单位在银行开设收入专户和支出专户。

收入专户用于归集各项收入,每日定时将资金上划至集团资金管理中心指定账户;支出专户用于接收集团下拨的资金,并办理日常支出业务。

(三)集团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的资金预算和实际需求,统一调配资金。

三、资金归集(一)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所有收入及时足额上划至集团资金管理中心指定账户。

(二)资金归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借款等。

(三)对于未按时上划资金的单位,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将按照约定收取资金占用费,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资金预算管理(一)各单位应编制年度、季度和月度资金预算,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核。

(二)资金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金余缺预算。

(三)集团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的资金预算,结合集团整体资金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和统筹安排。

(四)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对于预算外支出,需提前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五、资金使用审批(一)各单位的资金支出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二)重大资金支出项目,如投资、融资、资产购置等,需报集团董事会审批。

(三)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对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对于违规支出有权拒绝支付。

六、资金风险管理(一)建立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对资金流动、资金余额、资金成本等指标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一、资金集中管理的概念和意义资金集中管理是指将企业集团内部各个成员单位的闲置资金通过集中汇总的方式,由总部统一进行管理和调度,以实现资金的最佳配置和利用。

通俗地说,就是把各个成员单位不断产生的闲置资金通过集中的方式集中管理起来,以合理配置和利用资金,达到最大化效益的目的。

资金集中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和意义:1、实现公司资金的最佳配置。

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可以将公司内部各个成员单位产生的闲置资金进行有效地整合,形成一个庞大的资金池,从而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公司内部资金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2、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

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可以让公司在融资方面更加便利和经济,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的效率,从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加可观的动力。

3、减少资金的闲置和浪费。

通过集中管理方式,可以更加有效地利用公司内部的资金资源,减少资金的闲置和浪费,增加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

4、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资金集中管理可以使公司内部资金得到最大限度地利用,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

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主要包括资金汇总、资金分配和资金调度三个基本内容。

资金汇总是指将集团公司内各成员单位产生并闲置的资金进行集中汇总。

在资金汇总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个成员单位资金的规模、种类、来源和期限,以便于更好地制定资金管理策略。

资金调度是指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和市场情况,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调整。

在资金调度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风险和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公司内部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方式,以便于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最佳配置和利用。

第一步:明确定位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的目标和理念。

在实施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之前,需要明确定位资金集中管理的目标和理念,明确资金集中管理的意义和重要性,以及资金集中管理的总体思路和策略。

第三步:建立资金管理信息系统。

在实施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时,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以方便统一管理和调度公司内部的资金,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集团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XXX〈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64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财工字〔1997〕346号)和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2006年第41号令)等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资金集中管理,是指在集团公司内部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

集团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需求。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含分公司、事业部)和集团所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位。

第二章管理体制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是负责集团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是其内设机构,承办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工作。

集团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银行账户管理:负责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

2.信贷业务:负责集团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办理、分解和使用;负责集团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银行保函、信用证、资信证明和其他信贷文件的办理。

3.资金筹集和使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筹、融资计划;负责办理集团公司的资金筹集、内部资金调度、委托贷款及银行贷款的统借、分解、下拨和统还;负责集团和成员单位间资金的上划、下拨和对外付款。

4.资金计划管理:负责成员单位资金收支计划的审核和汇总,负责编制集团资金计划报表并进行执行控制、监督和执行情况分析。

5.会计核算:负责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所涉及资金业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资料管理,负责编制资金报表和资金分析报告。

6.综合管理: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体系的发展规划和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和协助下属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是指将集团公司旗下各个子公司的资金汇聚到总部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的一种金融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可以有效地提高集团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并能够统一规划和调配集团内部的资金资源,从而实现整个集团公司资金的最大化利用。

下面我们将从其优势、模式设置、管理要点和应用建议四个方面来进行详细介绍。

一、优势1.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可以将旗下各个子公司的闲置资金进行集中调配,实现资金流动化和综合利用,从而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在这个过程中,能有效地解决子公司之间资金积存和利用不充分的问题,实现资金的最大化利用。

2. 降低资金成本通过集中管理模式,集团公司可以统一规划和管理资金,从而在融资和投资方面达到规模效应,优化集团资金结构,节约融资成本和资金运作成本。

由于可以更好地协调集团内部的资金需求和供给,也可以有效地降低资金流动成本和融资周期。

3. 统一规划和调配资金资源通过全面了解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盈利状况,集团公司可以在总部实现资金池的统一规划和调配,避免了每个子公司为了资金需求而进行各自单独的融资,降低了融资和运营的风险,并提高了对整体资金流向的控制。

4. 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在集团公司本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下,集团总部将对资金的使用和流向进行全面的监控和管理,对各个子公司的资金运作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并能够及时预警和调整风险,从而提高了对内部风险的防控能力。

二、模式设置1. 资金池设置首先是在集团公司总部设立资金池,将旗下各个子公司的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债券等资金形式进行集中存款。

在资金池的设置中,需要充分考虑各子公司的资金规模、资金流动性等因素,以便更好地统筹和调配资金。

2. 资金调拨在资金池设立之后,集团公司总部将根据各个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对资金进行调拨和分配。

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等因素进行灵活调整,确保资金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各个子公司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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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促进集团整体资金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的提升,根据董事会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和银行承兑票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所属分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集团设立资金部,负责集团及所属各分子公司资金分配、调拨和管理,检查、监督、指导各所属分子公司资金管理工作。

第五条资金部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出资金集中管理的具体办法,经集团审定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及时监控所属各分子公司的资金流动情况,特别是资金的流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检查、指导、监督所属各分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
四、建立内部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保证资金集中管理业务的有序开展;
五、审查、汇总资金收支预算,准确预测集团总体资金需求,及时提出筹资或还款意见;
六、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核算的具体事宜。

第六条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不设立资金部,资金管理职责由财务不承担。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落实集团资金部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编制资金收支预算,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三、建立内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资金管理工作秩序;
四、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具体事宜。

第八条集团资金部梳理并建立网上银行系统,网上银行系统应覆盖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

资金部主要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办理资金收支,监管监控下属公司的资金收支。

第三章银行帐户管理
第九条集团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办理资金收支业务的银行系统,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原则上必须在集团确定的银行系统内开立银行账户,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建立网上银行系统。

第十条集团统一规范和管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撤消工作,各分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撤消,必须上报集团备案。

第十一条各分子公司基本账户一个,主要用于支付工资、备用金及日常零星等费用;
第十二条各分子公司开设税款专户一个,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的要求专门用于税金的缴纳。

第十三条各分子公司按照集团的统一要求,在规定银行开设集团专控资金账户,专门核算集团专管资金的收支。

第十四条一般结算账户,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原则上开立不超过3个。

对于没有信贷关系,服务工作质量不高的银行账户应及时清理。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因特殊原因需增加账户的,必须报请集团进行专项审批。

第四章支票、印鉴和网银U盾的管理
第十六条支票、印鉴和U盾,关系到公司资金安全,必须按照规定分别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使用,严格禁止同一人保管所有支票、印鉴和U盾。

保管人员因事离开公司前应将印鉴、U盾和密码转交给上级指定的人员临时保管,办理必要的书面交接手续。

回公司后应及时清点收回。

第十七条支票(包括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要建立申购领用登记制,保证支票序时序号准确使用,明确责任人。

作废的支票必须全部回收,统一注销并在登记簿中加以注明。

第十八条支票只有在使用时才能加盖财务印鉴,严格禁止在未使用的支票上提前加盖印鉴。

第五章资金收支管理
第十九条严禁各分子公司以任何名目将公司业务产生的资金收入存入个人账户。

第二十条各分子公司的资金收支必须通过经批准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办理;其中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资金收支通过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进行结算;资本性或者项目资金的收支通过集团专控账户;按集团管理规定每月实现利润的50%转入集团专控账户。

第二十一条各分子公司应每月编制资金计划,并于每月的25日将下个月的资金收入计划和资金支付安排报集团资金部。

资金收入计划包括现金收入和银行承兑票据收入。

资金支付计划包括工资、税金、社保、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款支付及其它各项费用支出安排。

第二十二条集团资金部汇总各分子公司的资金计划,计算出整体资金的余缺,并相应提出融资建议或安全可靠的理财方案,报集团审批。

第二十三条集团资金部根据理财方案,安排并指导各分子公司进行合理理财计划,提高资金的管理效益。

第二十四条集团资金部监控各分子公司的资金支付活动。

各分子公司的资金支付采取三级网银授权支付控制:第一级,出纳根据付款申请单编制网银支付申请;第二级,各分子公司财务经理拥有单笔十万元的支付授权;第三级,单笔金额超过十万元的支付由集团资金部授权审核。

各分子公司用银行承兑票据支付时,参照网银支付的控制权限执行。

第二十三条集团资金部根据各分子公司的资金收支计划,核准各分子公司每月银行承兑票据使用的最低比例。

第二十五条经集团领导审定,在必要的情况下集团资金部可调拨各分子公司的资金。

纳入上市公司体系的各分子公司,资金调拨在上市公司体系内进行。

第二十六条各分子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票据,应根据各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进行管理使用。

应收票据按以下方式管理:
一、在支付货款、工程款或劳务服务时将票据背书支付;
二、将未到期应收票据进行贴现贷款;
三、应收票据到期,贴现放款。

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各分子公司应尽可能快和多地使用银行承兑票据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视同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对企业经营者和相关财务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一、未按照规定在指定的银行开户的;
二、未经批准私自开设银行账户的;
三、擅自将正常业务收入存入个人账户;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视同渎职行为,一经发现,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一、未按规定建立支票申购领用登记制度;
二、违反印鉴和U盾保管规定;
三、随意将印鉴和U盾交由他人使用;
四、越权安排款项支付;
五、未按照集团资金部统一部署,造成资金闲置,未能如期产生效益;
六、未按照集团资金部规定使用银行承兑票据,造成公司账面资金短缺,影响公
司日常经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涉及的具体工作流程、专项办法以及对有关规定的修订,包括集团资金部网上银行系统的具体工作程序、操作规程、管理要求,由集团资金部另行制定和发布。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集团资金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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