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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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要求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文件全资料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要求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文件全资料

《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鲁教基发〔2015〕6号)文件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特制订本规。

第二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

学校各部门要树立教学中心思想,努力保障和服务教学活动,积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三条中小学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

第四条本规包括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是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评估学校办学水平、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五条学校要根据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制定并落实学校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容与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

第七条学校要重视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等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

第八条学校要加强实验课教学,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指导、鼓励学生课外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

第九条尊重教师专业自主权,支持教师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进行整合,支持教师开发校本课程,鼓励教师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教学和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第十条尊重学生课程选择权,义务教育学校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高中学校扩大选修学分在学生毕业学分中的比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年级组(部)、教研组(备课组)等管理职能,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山东省教育教学基本规范

山东省教育教学基本规范

办学方向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校务管理2.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

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

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

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建立社区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3.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4.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

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

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举办实验班。

德育管理5.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6.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7.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山东省中小学教案基本规范》(鲁教基发〔〕号)文件山东省中小学教案基本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我省中小学教案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教育教案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号),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教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案。

学校各部门要树立教案中心思想,努力保障和服务教案活动,积极维护正常的教案秩序。

第三条中小学教案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案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案活动。

第四条本规范包括课程管理、教案管理、教案实施、课外指导、教案评价、教案研究、组织保障等,是中小学教案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评估学校办学水平、考核教师教案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五条学校要根据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制定并落实学校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

第七条学校要重视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等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

第八条学校要加强实验课教案,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指导、鼓励学生课外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

第九条尊重教师专业自主权,支持教师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进行整合,支持教师开发校本课程,鼓励教师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教案和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第十条尊重学生课程选择权,义务教育学校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高中学校扩大选修学分在学生毕业学分中的比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第二章教案管理第十一条充分发挥教案管理部门、年级组(部)、教研组(备课组)等管理职能,确保各项教案工作有序进行。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
20xx年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
01 规范印发
03 实施要求
目录
02 规范全文 04 内容解答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旨在制定了15条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以此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 发展;规范共15条,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14日。
三、落实工作责任。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规范办学的主体责任,中小学校长作为学校规范办学第一责任人, 按照《基本规范》要求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坚持依法依规治学兴校,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 实履行学校规范办学监管责任,通过设立办学行为举报和信箱,加强日常监督。要将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纳入教育 督导重要内容,列为责任督学常态督导任务,作为评价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检验教育履 职水平的重要依据。
规范全文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党 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德育为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德育工作指南,将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 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全过程。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心理健康问 题学生的筛查、识别和干预机制。
五、增强美育熏陶。开齐开好艺术课程,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校 园艺术展演活动,培养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
实施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基本规范》与办学条件标准、教学实施规范、管理基本标准等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共同构成了我省中小学校办学的标准化体系,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 学校要充分认识《基本规范》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中的重要意义,制定细化落实措施,依标 研判、对标整改,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

学校各部门要树立教学中心思想,努力保障和服务教学活动,积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三条中小学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

第四条本规范包括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是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评估学校办学水平、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五条学校要根据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制定并落实学校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

第七条学校要重视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等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

第八条学校要加强实验课教学,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指导、鼓励学生课外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

第九条尊重教师专业自主权,支持教师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进行整合,支持教师开发校本课程,鼓励教师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教学和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第十条尊重学生课程选择权,义务教育学校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高中学校扩大选修学分在学生毕业学分中的比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年级组(部)、教研组(备课组)等管理职能,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设立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

文昌教办关于《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文昌教办关于《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文昌教办关于开展《山东省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工作的自查报告本学期依据长清区教体局和我们教育办自行制定的工作计划,以落实教学常规为核心,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强化课堂教学管理,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的要求,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现将自查报告如下:两年来,毎学期初我们教办都要组织所有业务领导对每章内容进行一一梳理,本学期,我们在10月、12月份两次对各校进行了教学工作检查。

通过检查可以看出,各校领导非常重视对省教学基本规范的学习及有效落实。

严格遵循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这一主题思想,在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科学有效的实施教学活动。

两年来,每位教师人手一份,并有专门的学习笔记。

并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检查落实。

为加强学校教学基本规范管理有工作的扎实有效,我们教办首先从课程规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等方面规范各校的教学行为。

因此教办在落实常规方面也做了一些有效的工作:1、假期备课:连续几年来,这已经是我们教办的常规工作安排了。

寒暑期放假前各校安排好教师新学期任课情况,按照要求教师们进行寒假三分之一、暑期二分之一的备课,利用开学提前到校的时间学校进行学期初的第一次常规视导计划与备课检查工作。

2、月计划与总结上报交流制度:要求各校月初、月末分别上交学校各校工作安排及总结。

以便于对学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促。

3、学校工作月检查制度、学情调研制度::每学期四个月,这两项检查我们隔月进行,上半年三、五月份和下半年的九、十一月份进行学校全面工作检查。

由教办人员和学校校长或业务领导组成检查小组,根据标准检查并量化赋分。

四、六月份(七月份)和十、十二(元月份)进行学校教学质量调研。

四月份和十月份是抽测某一到两个年级,学期末是对全部年及进行抽测,教办牵头组织,安排各校轮换监场,精算出各科各校的隶属度,便于教办及各校评价。

以上各项检查结果最终都会纳入教师节对各校及教师的评优选先中。

4、课堂教学改革情况:为促进各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要求各校力求在课堂教学上做文章,围绕课改下功夫。

规范办学行为40条

规范办学行为40条

山东省规范办学行为40条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一、办学方向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二、校务管理2.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

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

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

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建立社区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3.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4.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

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

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举办实验班。

三、德育管理5.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6.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7.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为正确引导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教书与育人的双重职责。

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

教师不得进行有违职业道德的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惩罚学生,不得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不得擅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

二、要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我省关于教育教学的政策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各学科教师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和课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其他学科的课时和学生的自习时间。

三、要精心制定学期(学段)教育教学计划。

教育教学计划包括课堂教学计划和课外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目标和实施方案。

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要符合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校情、学情,具体可行,不得盲目追求教学进度。

要对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及时反馈信息,不断调整和完善教育教学实施方案。

四、要精心开发课程资源。

认真研究国家课程要求,熟悉国家课程方案,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课程标准。

具有并不断提高课程开发和课程资源整合的能力,在开好学科课程的同时,能够开设一定数量的校本课程;在教育教学中能够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

认真研究教材,熟悉本学科教材的编写意图和特点,熟悉学段或各年级之间教材的衔接,熟悉相关学科之间教材的联系与整合要求,熟悉整册或整个模块教材的完整结构。

在实施课程教学时,能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和教学条件,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全面落实课程目标。

五、要精心备课。

备课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学生课堂学习的认知前提和情感前提,合理确定教学目标,准确把握教学重点难点,预测学生的认知障碍,科学设计课堂作业,备好所需教具学具,选择教学手段、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学组织形式等。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一、引言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旨在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的管理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的内容和要求。

二、学校管理组织机构1. 学校管理组织机构应包括校长、副校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教学科研处等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人员配备合理。

2. 学校管理组织机构应建立健全,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管理体系,确保学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教学管理1. 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进行教学活动,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学校应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和教学进度,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和教学资源。

3.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培训机制,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4. 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学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四、学生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2. 学校应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品德培养,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3. 学校应加强学生的纪律管理,建立健全的纪律处分制度,对违纪学生进行及时的处理和教育。

4. 学校应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和心理辅导服务。

五、师生关系管理1. 学校应加强师生关系的建设,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

2. 学校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

3. 学校应加强家校合作,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和成长。

六、安全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2. 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3. 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饮食健康和安全。

七、设施设备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教学设备和场地。

2. 学校应提供良好的教学设备和场地,满足教学和学生活动的需要。

山东省中小学办学规范(全).

山东省中小学办学规范(全).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一、办学方向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二、校务管理2. 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

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

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

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 建立社区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3. 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4. 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 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 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

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

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校中校” , 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举办实验班。

三、德育管理5. 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 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发〔 2004〕 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中发〔 1999〕 9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6. 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 改进德育工作方法, 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7. 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征求意见稿)一、加强党的领导。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主要政策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2.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

二、坚持德育为先。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将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全过程。

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筛查、识别、干预和跟踪机制。

主要政策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三、提升智育水平。

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全部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

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创新意识。

精准分析学情,坚持因材施教,班级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

主要政策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四、强化体育锻炼。

引导学生科学锻炼,掌握健康知识,课间引导学生出教室活动,保护学生视力健康。

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确保学生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

主要政策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4.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

五、增强美育熏陶。

开齐开好艺术课程,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培养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学习《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的心得体会学期初,我校安排了教师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学习,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结合本人的教育教学经验,谈谈自己对教学基本规范的几点看法。

一、抓好常规、规范教师行为。

《规范》中对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等教师的教学行为做了明确要求。

如:上课要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重视对学生动手操作、制作、演示与示范的指导,尊重学生经验,促进学生生活和学习经验与教材文本的连接。

合理运用挂图、标本、录音、投影、录像等教学媒体辅助教学,积极探索现代教育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教学信息化。

加强反馈矫正教学环节,注重目标达成。

教师要提前候课,站立讲课。

上课衣着得体,举止文明、亲切、自然、大方。

上课讲普通话,语言要精炼、准确、生动、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板书清楚,书写工整,用字规范,布局合理,重点突出。

上课关闭手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得拖堂。

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缺课。

禁止酒后上课。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等等。

二、创建和谐的课堂教学模式课堂上努力营造良好的师生、生生关系,构筑和谐的学习氛围,营造和谐的学习气氛。

教师在教学中应注意建立平等、民主、合作的师生关系,要重视师生之间的那种积极的、融洽的情感交流,在这种情感交流中,学生表现对教师充满期望、有信任感,学生就较容易把这种潜在的情感意识转移到教师所教的学科内容上去,从而形成一种积极的学习情绪。

而过去的课堂中听到的只是教师和少数学生的声音,缺少大多数学生的'参与活动,教师过于注重自己教学行为的演示,忽视学生存在,课堂教学成了教师单方面活动,学生就成了“配角”和“观众”。

忽视了学生的心理活动,忽视了学生的态度和情感,忽视了学生思维的灵活性、敏感性、创造性,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地位没有很好结合起来。

三、创建适合学生心理特点的学习方式作为一线教师应不断地进行反思:新课标下的教学应该把握学习的本质,抓住教学的主旨,营造轻松民主的探究氛围,整合教材,创设更具探究价值的情境和培养学生问题意识,最大限度开放时空。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文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文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文件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

学校各部门要树立教学中心思想,努力保障和服务教学活动,积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三条中小学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

第四条本规范包括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是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评估学校办学水平、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五条学校要根据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制定并落实学校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

第七条学校要重视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等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

第八条学校要加强实验课教学,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指导、鼓励学生课外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

第九条尊重教师专业自主权, 支持教师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进行整合,支持教师开发校本课程,鼓励教师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教学和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第十条尊重学生课程选择权,义务教育学校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高中学校扩大选修学分在学生毕业学分中的比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年级组(部)、教研组(备课组)等管理职能,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学习《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心得体会(3篇)

学习《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心得体会(3篇)

学习《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心得体会(3篇)我认为《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学校,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

这个规范涵盖了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方面,是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评估学校办学水平、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在课程管理方面,我们应该重视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等课程,并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

同时,我们应该加强实验课教学,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指导、鼓励学生课外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

在教学管理方面,我们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建立学生作业设计、布置、检查、总量控制和质量监控机制,以及规范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

同时,我们也应该建立教育教学公开制度,让教学变得更加透明和公正。

在教学实施方面,我们要制订教学计划,包括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和教师教学计划。

同时,我们也要重视备课,分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

在上课时,我们要坚持立德树人,尊重学生的研究主体性,作业设计也应符合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范围和深度,增强作业的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

教师还要提前候课,站立讲课,衣着得体,举止文明、亲切、自然、大方,讲普通话,语言要精炼、准确、生动、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板书清楚,书写工整,用字规范,布局合理,重点突出。

同时,教师也要关闭手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得拖堂,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缺课,禁止酒后上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坚持教学反思与总结。

在教学指导方面,我们要加强学生课外研究活动指导,积极开展家庭访问活动,帮助学生更好地研究和成长。

在教学评价方面,我们要鼓励采用多种评价方式,倡导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让评价更加全面和客观。

在教学研究方面,我们应该加强业务研究,重视校本教研,健全听评课制度,积极开展课堂教学研讨活动。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的制定,将使学校在教学管理中有规可依, 有章可循。将有助于指导学校和教师有效落实国家课程方 案和课程标准,有助于学校根据本校的办学理念、育人目 标、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
3.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的需要
----《基本规范》是教师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遵循和准 则。在视导、调研、规范化学校验收以及教学方面的研 讨、评选等活动中发现,目前,教师在教学实施方面还 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现象。
校本课程是在具体实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前提下,通过 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 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是对 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重要补充;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解读
《规范》起草小组
一、出台《基本规范》的重要意义 二、《基本规范》的主要特点和政策点 三、当前落实《基本规范》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出台《基本规范》的重要意义
1.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政策要求的需要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 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 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 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等文件。
------《山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基本规范(试 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9〕19号)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 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 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鲁教基字 〔2009〕20号)
------《山东省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基 发〔2014〕1号)
• 涵盖了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比如学校如何 进行课程规划、教师如何备课上课、如何作业批改、 如何进行课外指导等等,只要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应 该说都可以在条目中找到。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2007]20号)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2007]20号)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一、办学方向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二、校务管理2.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

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

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

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建立社区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3.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4.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

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

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举办实验班。

三、德育管理5.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6.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7.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一、办学方向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二、校务管理2.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

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

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

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建立社区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3.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4.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

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

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举办实验班。

三、德育管理5.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6.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7.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我省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的管理~促进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特制订本常规。

第二条教学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实现教育目标的根本途径。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

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指导学生接受思想品德教育~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三条教学工作常规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教学工作的政策要求~以及新的课程理念~并借鉴成功的教学管理经验和教学改革成果~制定的教学工作规范。

建立与遵循教学工作常规~可以使学校的教学工作有章可循~有效地克服教学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正确引导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工作的整体效益。

第四条本常规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要求通过科学、规范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的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第五条本常规遵循如下教育教学理念与策略:(一)树立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教学观念。

支持和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改变教学中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加强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经验~使学生在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二)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要改变教学活动中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提倡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掌握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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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一、总则第一条为优化普通中小学教学管理,增强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正确引导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工作的整体效益,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常规。

第二条教学工作常规是全省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的通常性、基本要求。

它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借鉴成功的教学管理经验和教学改革成果制订的教学工作规范。

第三条本常规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教育法规和行政规章,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第四条本常规遵循的原则是:导向性原则。

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工作秩序,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操作性原则。

力求从实际出发,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层次分明,便于实施和测评。

发展性原则。

本常规属于开放性的动态规则系统。

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各地在贯彻本常规的同时,应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本常规的内容。

第五条本常规的实施目标是:树立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教学理念。

通过本常规的实施,改变教学中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加强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经验,使学生在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会学习,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促进科学的课程体系的建立。

要正确处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关系。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积极开发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创造性地实施课程。

促进学习方式的转变。

提倡学生主动参与、自主探究、合作学习的方式,养成学生积极思考,勤于动手,勇于实践的习惯;培养学生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建立综合性、激励性、发展性教学评价机制。

改变过于重视甄别与选拔功能的评价观念,充分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通过本常规的落实,促进学校开展考试内容方法的改革,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第六条教学常规包括总则、课程计划、课程资源、教学管理、教学研究、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改实验等内容。

二、课程计划第七条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课程的计划、意见、规定等,是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制订的法规性文件,其中规定了学制、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学要求等内容,教育部门和学校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八条学校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开课课程、开足课时。

要重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采取有效措施,增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针对性。

高中学校要在弄好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开设选修课程。

第九条学校要在全面落实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基础上,制定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方案,科学设计学校课程与教学计划,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课程保障。

三、课程资源第十条经教育部审查通过并批准使用的教材以及经省教育厅审查通过的地方教材,达到了国家和地方课程规定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国家和地方政治、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资源。

第十一条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材观。

认真研究课程标准,正确理解教材编写意图,结合学生实际和教学条件,创造性地使用教材。

第十二条学校要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各种课程资源。

充分重视人文与自然环境资源,以及各种媒体资源的利用。

鼓励和支持教师研究和开发学校课程资源。

要与当地社区紧密合作,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让学生不断接触到鲜活的、具有时代感和生活情趣的课程资源。

四、教学管理第十三条教学管理是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

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应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规范课程设置和课程实施,提高课程实施质量和教学效率。

第十四条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建立民主、科学的教学管理机制,实现教学管理决策的民主化。

学校领导要及时了解教学管理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努力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为教师和学生的发展创造民主、宽松、和谐的环境和条件。

第十五条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及相关部门工作计划、学科教师教学计划。

第十六条对学校课程计划、教学工作计划等执行情况应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结果应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公布,以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校师生了解和监督。

第十七条开展校本培训。

学校要制定并落实教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培养和培训规划,组织教师参加教研部门等组织的各种教学业务活动,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第十八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管理和评价中的作用。

五、教学研究第十九条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教学研究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教学研究工作。

第二十条教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教育方针、教育法规政策和现代教育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研究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学习规律;研究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研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等。

第二十一条各级教研部门充分发挥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职能,把指导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提高课程实施水平作为核心工作。

积极开展专题研究和教改实验,深入学校具体指导课程改革和教学工作。

定期组织各种教学和教研成果交流与展示活动。

积极发现和培养骨干教师,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第二十二条学校领导要自觉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带头开展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深入教学一线,坚持听课和上课。

要建立教、研、训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加强研究型教师团队建设。

第二十三条学校制定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教学研究制度,形成崇尚学术、崇尚研究的氛围。

加强学校教研组建设,充分发挥教研组作用。

教研组要从教学的现实问题出发确定研究课题,努力提高研究的针对性。

要加强集体备课,开展说课、听课、评课等各种形式的同伴互助活动,不断提高教学研究水平。

第二十四条教师要增强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意识,当好教学改革的研究者和实践者。

要学会反思、研究和创新,积极承担教学改革实验课题,不断提高教学研究水平。

第十五条学校要密切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教研机构的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学术支持,不断深化教学研究。

六、课堂教学第二十六条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渠道,是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的关键。

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质量是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目标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七条课堂教学要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以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宗旨。

要积极推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转变,大胆创新课堂教学模式,不断开展课堂教学改革。

第二十八条各学科课程标准是教学的主要依据。

学校教学管理人员要学习和了解各科课程标准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

教师要正确理解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准确把握教学要求,全面落实教学目标。

第二十九条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

备课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学情,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选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以及科学设计作业等。

备课要从新课程理念出发,采取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的方式。

要根据学校条件,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资源,开展网上研究与备课,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备课质量和教学效益。

第三十条教案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活动预案。

教案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建构师生互动、富有个性的教学活动过程。

教案的形式就灵活多样,要因课程、教师、学生和教学环境的不同面异。

提倡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突出个性化教案的设计。

第三十一条教师要衣着得体,仪表端正,教态亲切,关爱学生。

课堂上要使用普通话,教学用语要准确、简练,板书要规范、条理、清晰。

教师要具备较强的课堂教学驾驭能力和应变能力,从课堂动态发展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使用教案,实现预设与生成的和谐统一。

第三十二条教学方法要灵活多样,富有启发性和激励性。

课堂教学要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营造积极参与、自主探究、乐于合作的学习氛围,努力实现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有机统一。

第三十三条要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发组织者和引导者的作用,与学生加强沟通、互相尊重、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和体验的教学环境,使学生得到主动的、富有个性的发展。

第三十四条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辅助教学。

既要充分运用优秀的传统教学手段,又要因地制宜,合理有效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增强教学的直观性,激发学生兴趣。

第三十五条要加强对作业设计的研究。

布置作业要处理好基础性与拓展性的关系,增强作业的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要关注学生的差异,增强作业对不同学生的适应性。

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生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六条教师要认真检查和评改学生作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面改。

要善于启发学生自己发现和修正作业中的问题。

七、课外指导第三十七条学生的课外学习和实践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将其纳入学校计划进行科学管理。

第三十八条要通过开展课外学习和实践,使学生应用和拓展所学知识与技能,充分发展个性,体验社会生活,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对自我与社会、自然之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对自我与社会、自然之间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与体验。

第三十九条要根据课堂教学需要和学生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指导。

应指导所有学生在课堂学习的基础上利用课外学习进一步发展特长、发展个性、发展能力。

要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习辅导,及时弥补其知识缺陷,重点是帮助他们转变学习方式,增强学习信心。

第四十条要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读书成长、自然观察、社会考查、科学探究、参观游学等自主学习活动,开办专题讲座,组织艺术、体育、科技等兴趣小组和专业社团,定期举办体育节、科技节和文化艺术节等活动。

要注重协调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安排,防止加重学生的负担。

八、教学评价第四十一条要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和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教学评价在教学中的导向、激励、促进发展和质量监控作用。

第四十二条建立和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

要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形式的多样化,评价内容既要关注学生的成绩,又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多方面潜能。

第四十三条要充分发挥形成性评价在教学中的作用,不断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

要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内容的特点为,以及学生的个体差异,采用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全面考察和评价学生。

要充分肯定学生的进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要鼓励学生自我反思,自我提高。

要建立和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制度,加强对学生课堂提问、作业展示、实践活动、标志性成果等过程性资料的积累。

第四十四条终结性评价方式要灵活多样,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全面反映学生知识与技能、学习态度、习惯、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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