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首诊负责制
医疗机构首诊责任制
医疗机构首诊责任制医疗机构首诊责任制是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基本内容:一、首诊负责制定义首诊负责制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由首诊医生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治疗方案、协调转诊等医疗服务,并对患者在整个就诊过程中的医疗服务质量负责。
二、首诊负责制实施原则1. 患者为中心:以患者需求为导向,为患者提供全面、连续、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2. 全程管理:首诊医生负责患者从就诊到治疗结束的全过程,确保患者得到合理、有效的治疗。
3. 协同医疗:首诊医生应与其他医务人员、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4. 质量安全:首诊医生应遵循医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三、首诊负责制实施内容1. 首诊评估:首诊医生应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病情、病史、检查结果等,确保诊断准确。
2. 治疗方案:首诊医生根据患者情况制定合理、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并与患者充分沟通。
3. 转诊协调:如需转诊,首诊医生应负责协调,确保患者顺利转诊至相关专业科室。
4. 随访管理:首诊医生应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5. 医疗纠纷处理:如发生医疗纠纷,首诊医生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首诊负责制管理与考核1. 医疗机构应设立首诊负责制管理小组,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
2. 医疗机构应制定首诊负责制考核标准,对医生执行首诊负责制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3. 医疗机构应对首诊负责制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法律责任1. 医务人员违反首诊负责制规定的,由医疗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2. 医疗机构未落实首诊负责制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请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患者得到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基层分级诊疗工作制度
基层分级诊疗工作制度一、总则为指导和推进基层分级诊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分级诊疗制度1. 基层首诊: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进行首诊,由基层医生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处理。
2. 双向转诊: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将患者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上级医疗机构可以将患者转诊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 急危重症抢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急危重症抢救能力,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应当立即进行抢救,必要时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4. 慢性病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负责慢性患者的健康管理,提供定期随访、药物调整、健康教育等服务。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基本的医疗服务能力,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并根据需要提供转诊服务。
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负责患者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应当及时将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患者档案,对患者的健康状况进行长期跟踪和管理。
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
四、上级医疗机构职责1. 上级医疗机构应当具备较高的医疗服务能力,提供 specialized diagnosisand treatment services for serious and complex diseases.2. 上级医疗机构应当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患者,并对其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3. 上级医疗机构应当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4. 上级医疗机构应当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医疗信息的互联互通。
五、利益共享机制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之间应当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乡镇卫生院中医工作制度流程
乡镇卫生院中医工作制度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政策及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文明行医。
2. 设立中医管理科,建立中医科,开设中医特色专科(专病),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中医药管理工作。
3. 建立中医工作台帐,健全中医药工作制度。
中医工作年初有计划,工作有记录,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4. 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诊疗方法,以及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热熨等中医适宜技术处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
5. 制定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划,定期组织中医药业务学习,做好中医药人员岗位培训、学历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6. 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定期开展中医药医疗质量与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的检查与评审,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
7. 医院应配置50种以上中成药,250种以上中药饮片,5种以上中药急诊用药,以满足中医药服务需求。
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严格采购、验收、储存、调剂、煎煮质量控制。
8. 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做好中医药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9. 承担村卫生站的中医药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指导乡村中医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中草药。
10. 继承并整理名老中医药师学术经验,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及独特疗法加以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温江区和盛镇卫生院2009年3月中医管理科工作制度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制定的中医药方针、政策和法规。
2.拟定本单位中医、中药及中西医结合发展计划,制定和完善中医药工作制度、职责和医疗服务规范。
3.指导、监督医院及村(社)卫生站中医药工作,定期开展医疗、护理、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督查。
4. 制定本单位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划,组织中医药成人教育、继续教育、临床岗位培训和师承工作;5. 倡议中医“治未病”理念,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6. 组织指导医院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作,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7. 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2023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明细
2023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明细2023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明细范文一1、院总值班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和其它方面例行和突发事宜。
及时处理上级的指示和紧急通知,如遇特殊及重大问题必须请示当天值班的院领导解决。
2、各科室的业务问题应由各科值班人员或科主任解决,若出现跨科问题而需及时处理的,由总值班进行协调或裁决。
3、值班时间内接待和处理的问题,都需认真做好记录(包括值班者和值班领导签字),上班后将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进行交班。
4、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均参加总值班。
5、因出差或休假不能值班者,应由所在科室安排人员代班。
6、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坐在各自的办公室内,不得擅自离开。
值班时间不许带小孩及家属,不准闲杂人员在值班室内逗留或看电视。
7、必须按时交接班,搞好室内卫生,防止物品丢失。
门诊部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部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6、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7、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8、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病人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病案管理制度一、日常管理 (一)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资料。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 24 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三)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
二、病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制度。
(二)住院病案不外借。
(三)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四)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五)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六)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三、病案供应制度? (一)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查阅。
乡镇卫生院医疗核心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者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问询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 ,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者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晰,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者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者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者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者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殊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 ,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或者拒绝。
1、医疗机构应建立二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二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治医师查房每日 1 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 24 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 8 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 48 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 X 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6、查房内容:( 1 )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普通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者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 ;赋予必要的暂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问询、检查患者饮食情况 ;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范本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范本为了落实医院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以及减少医疗事故发生的风险,我院特制定了医院首诊负责制度,旨在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和责任分工。
请您严格按照以下制度进行操作。
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1.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落实首诊负责制,确保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合理分工、高效运作,提高患者的就医体验和医疗质量。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等。
二、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和要求2.1原则2.1.1患者首次就诊时,由一名医务人员全程负责,确保医疗行为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2.1.2首诊医务人员负责患者的初步诊断、治疗方案制定以及处方开具等工作。
2.1.3医务人员应与患者进行有效沟通,了解病史、症状等信息,并准确记录。
2.2要求2.2.1首诊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和临床经验。
2.2.2首诊医务人员应保持持续学习的能力,紧跟医学科技的发展。
2.2.3首诊医务人员应保障患者的隐私权和知情权,尊重患者的意见和选择。
2.2.4首诊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确保医疗行为合法、合规。
三、首诊负责制的实施程序3.1患者就诊流程3.1.1患者到达医院后,由接待人员进行登记,并将患者转交给首诊医务人员。
3.1.2首诊医务人员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病史、症状等信息,并进行初步检查。
3.1.3首诊医务人员根据初步检查结果制定诊断和治疗方案,并与患者进行沟通。
3.1.4首诊医务人员在必要时,结合患者情况,向科室或专家请教。
3.2医务人员工作要求3.2.1首诊医务人员应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确保诊疗连续性。
3.2.2首诊医务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病情变化或转诊需求。
3.2.3首诊医务人员应保证诊疗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3医疗团队协作3.3.1首诊医务人员应与其他科室或专家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
3.3.2首诊医务人员应参与讨论和病例研讨会,提高自身医疗水平。
母婴安全首诊负责制度
一、制度背景母婴安全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民族的未来和社会稳定的大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母婴健康的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
然而,母婴安全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首诊环节,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提高母婴安全水平,保障母婴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明确母婴安全首诊责任,确保母婴安全。
2. 提高首诊医生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降低母婴安全风险。
3. 加强母婴安全监管,完善母婴安全服务体系。
4. 提高母婴保健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母婴健康需求。
三、制度内容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2. 责任主体(1)首诊医生:负责对孕妇、产妇和新生儿进行首诊,负责母婴安全的初步评估、指导和干预。
(2)医疗机构:负责建立健全母婴安全首诊负责制度,加强对首诊医生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母婴安全。
3. 责任内容(1)首诊医生责任①严格遵守母婴保健法律法规,掌握母婴保健基本知识,提高母婴安全意识。
②对孕妇、产妇和新生儿进行首诊时,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了解其健康状况。
③对高危孕妇、产妇和新生儿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保健措施和治疗方案。
④对孕产妇进行孕期、产期、产褥期保健指导,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
⑤发现母婴安全风险时,及时报告上级医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后果发生。
⑥做好母婴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医疗机构责任①建立健全母婴安全首诊负责制度,明确首诊医生的责任和义务。
②加强对首诊医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③制定母婴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母婴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④定期开展母婴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母婴安全风险。
⑤加强对母婴安全信息的统计分析,为制定母婴安全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4. 责任追究(1)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导致母婴安全事件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院首诊负责制
医院首诊负责制当今社会,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和医疗服务质量,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实行医院首诊负责制。
本文将介绍医院首诊负责制的含义、意义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一、医院首诊负责制的含义医院首诊负责制是指在患者就医过程中,由医院的一级医生进行初步诊断、治疗和咨询,负责患者的全程就医服务。
患者在得到一级医生的建议后,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检查或治疗,才会被转诊到其他专科医生。
这种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医院门诊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
二、医院首诊负责制的意义1. 提高就医效率:医院首诊负责制能够减少患者在医院不同科室之间的来回跑动,减少就医花费的时间和精力。
患者只需在就医初期与一级医生进行沟通和诊断,就能得到专业的建议和治疗方案。
2.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由一级医生负责首诊,可以保证患者初次就诊时得到专业的诊断和治疗,避免出现初级医生的误诊或治疗不当等问题。
3. 强化医生责任意识:医院首诊负责制明确了医生的责任边界和职责分工,提高了医生工作的规范性和责任感,同时也有利于医生及时向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知识和健康教育。
三、医院首诊负责制的实施挑战和解决方案1. 医院资源分配:医院首诊负责制需要合理分配资源和制定科学的排班计划,以确保一级医生在门诊时间内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医患沟通:一级医生应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耐心,能够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并解答患者的疑问,以提高医患沟通的质量和效果。
3. 专科医生协作:一级医生在首诊时需要与其他专科医生进行合作和沟通,确保转诊的顺利进行。
医院需要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不同科室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4. 知识更新:医疗技术和知识不断更新,一级医生需要进行持续的学习和培训,以保持专业水平的提高。
总之,医院首诊负责制对于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
通过合理的资源分配、加强医患沟通、加强专科医生协作以及持续的知识更新,能够有效地推动医院首诊负责制的落地和发展,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梁湖镇卫生院各项核心制度目录1、《首诊负责制度》……………………………………第1-4页2、《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3、《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4、《会诊、转诊制度》…………………………………第7-8页5、《交、接班制度》………………………………………第9页6、《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7、《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第11-13页8、《医患沟通告知制度》 (14)9、《医疗技术准入制度》…………………………………第15页10、《查对制度》………………………………………第16—17页11、《各业务科室工作制度》…………………………第18—25页首诊负责制所有到本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首诊接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
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值班医师应负责护送,以免发生危险。
门诊首诊负责制制度一、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二、门诊患者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应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详细询问病史,精心进行诊治.如首诊医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病,应给予认真处理,耐心解释,介绍患者到他科就诊.三、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他科会诊或报告门诊办公室进行疑难病会诊。
四、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安排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待,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五、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的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院,科室不得拒收患者。
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制度
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制度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制度「篇一」一、首诊负责制是指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必须对其接诊的病人,特别是对危、急、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临床诊疗工作负责制度。
二、凡来医院就诊的病人,首诊科室和医师应认真做好接诊工作,任何科室和医务人员无权拒绝,推诿病人。
三、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所接诊病人的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及处理,认真书写病历,并根据规定执行相应的报告制度。
四、诊断为本科疾患,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遇到诊治困难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及处理。
五、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他科室会诊,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
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应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作书面交待,杜绝相互推诿病人。
六、副高以下职称的首诊医师请其他科室会诊,原则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同意。
被邀科室应有主治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参加会诊。
七、经会诊明确纯属他科疾病,门诊病人应做好转科工作,住院病人应主动与相关科室联系,并写好病历资料后转科,不得擅自更改科别或让患方联系。
八、两个或多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应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或本科主任。
若双方或多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九、对危重病人,首诊科室或医师应立即实施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办理手续等延误抢救时机。
如不属本科疾病,应进行必要的救治处理,同时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明确主管科室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好病历记录。
十、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病人,在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医疗条件所限,须由高级职称医师亲自查看病人后,决定是否可以转院,转院病人须科主任同意。
2023版医疗核心制度之首诊负责制度详解
医疗核心制度之首诊负责制度详解
首诊负责制是指患者首次就诊时,由基层医疗机构承担首诊责任,负责对患者的初步医疗诊断、治疗和转诊。
其目的在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1. 患者就诊的首选医疗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后,患者应选择就近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诊所等。
只有在基层医疗机构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才能转诊到更高级的医疗机构就诊。
2. 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为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需要加强对基层医生的培训和专业知识的更新。
还需要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诊断检查设备,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3. 诊断治疗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应按照标准诊疗流程,对患者进行全面的初步诊断和治疗。
对于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基层医
生应具备一定的诊断和治疗能力,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的诊治经验和技术。
4. 转诊制度:如果基层医疗机构无法解决患者的问题,需要及时将患者转诊到更高级的医疗机构就诊。
在转诊时,基层医疗机构应提供完整的病史资料和诊疗方案,方便高级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进一步的诊治。
5. 基层与高级医疗机构的合作机制:为了实现首诊负责制的顺利运行,基层医疗机构需要与高级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包括医疗资源共享、专业技术指导、病例讨论等。
高级医疗机构也应对基层医生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诊疗水平。
通过实行首诊负责制,可以有效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减轻了高级医疗机构的压力。
这在改善医疗服务格局和提高医疗质量上具有重要意义。
首诊负责制及三级管理制度
1.改进措施:
a)根据监督与考核结果,医疗机构应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b)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内部质量改进项目,持续优化服务流程;
c)加强对医疗新技术的引进和培训,提高医疗服务的科技含量。
2.优化策略:
a)结合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
b)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c)患者信息应在医疗机构内部共享,便于各级医师了解患者病情。
四、三级管理制度实施保障
1.人员培训与考核:
a)各级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b)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确保医务人员掌握相应的诊疗知识和技能;
c)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交流,提升自身专业素质。
2.医疗资源优化配置:
a)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保障各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2.数据共享:
a)建立医疗数据共享机制,促进各级医疗机构间信息互联互通;
b)规范医疗数据采集、存储和使用,确保数据质量;
c)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为医疗服务改进、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九、培训与教育
1.医务人员培训:
a)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b)加强对首诊负责制及三级管理制度的培训,确保医务人员准确理解制度要求;
六、制度推广与评估
1.制度推广:
a)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首诊负责制及三级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b)医疗机构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c)鼓励医疗机构之间开展经验交流,相互借鉴优秀管理经验。
2.制度评估:
a)建立制度评估机制,定期对首诊负责制及三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
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主体的责任和作用:(一)确保将新农合常见病病人分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
(二)告知患者“限治病种”在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三)负责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一)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
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
经治医生应先了解患者的参合身份,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证、参合证及转诊证明,防止冒名顶替,进行分类管理。
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告知书(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制订)上签字确认。
患者住院期间不出具参合证明的,首诊医生有义务告知其就医费用不予以报销,并由患者签字。
(二)实施分类标识制。
对不同的参合患者需分类标识,新农合患者需在其病志首页及出院结算按票据(发票联及存根联)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泥“新农合”字样标识印章(印章样式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设计)。
加盖新农合印戳的病志和出院结算票据新农合管理部门给予报销。
为防止患者事后以“票据丢失”、“伪造假票据”等方式诈骗新农合资金,首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好患者出院票据及病志等材料以备核查。
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或没盖戳没签字或盖戳未签字,产生后果由首诊医生自己负责。
村卫生室首诊负责制度
村卫生室首诊负责制度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村卫生室在农村地区的医疗保健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村卫生室作为基层医疗单位,负责为农村居民提供首诊医疗服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服务质量,确保居民健康,村卫生室首诊负责制度应运而生。
一、村卫生室首诊负责制度的意义村卫生室首诊负责制度是指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在农村地区担负起首诊医疗服务的责任,成为疾病诊断、治疗和卫生保健建议的主要提供者。
实行首诊负责制度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一)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村卫生室作为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的主要供给单位,实行首诊负责制度可以让患者从最初的就诊环节就能够得到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建议,减少不必要的转诊和就医次数,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二)减轻上级医疗机构压力。
村卫生室作为基层医疗单位,通过实行首诊负责制度,可以承担更多的基层医疗任务,减轻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上级医疗机构的压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三)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健水平。
村卫生室实行首诊负责制度,可以为农村居民提供及时、方便、贴近的医疗服务,改善农村地区医疗保健水平,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四)建立健康档案管理体系。
村卫生室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医务人员建立健全的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记录居民的健康状况、就诊情况等信息,为长期的健康管理提供依据。
二、村卫生室首诊负责制度的运行机制(一)建立完善的联动机制。
村卫生室首诊负责制度需要与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患者在需要转诊时能够得到及时、顺畅的转诊服务。
同时,建立卫生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疗信息的互通互联。
(二)完善医务人员培训机制。
为了提高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诊断和治疗水平,有必要加强相关培训。
各级卫生部门应组织定期的培训班,为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首诊医疗服务水平。
(三)加强质量监督和评估。
建立村卫生室首诊负责制度的同时,要加强对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体现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对患者高度负责,防止因推诿病人而贻误救治时机,保证患者来院后得到仔细、准时诊治、抢救的一项重要制度。
为了仔细执行首诊负责制,制定医院的相关规定,望各科室、部门遵照本制度严格执行。
一、凡来院就诊的患者尤其是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必需仔细负责地进行诊治和抢救。
二、属于两科以上多科属疾病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进行仔细负责的诊疗,并依据病情需要请专科会诊。
三、必需转科治疗的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
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
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状况。
四、凡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拒治。
五、因技术力气、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不能诊治,必需转院的患者,首诊医师在征得医务处、总值班、业务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提前与相关医院联系;如估量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急过后再行转院,若患者家属要求转院,要做好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
转院途中,需有我院医务人员全程护送。
-篇2:医院版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担心全医疗责任大事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因各种缘由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消失严峻病态,威逼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消失意外和并发症威逼病人生命平安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需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特地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需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快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进行救治,特殊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峻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殊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需马上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需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伴随,依据病情由主管医师打算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伴随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
首诊负责制度(标准版)
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一种医疗体制管理制度,旨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患者就医效率和医疗质量。
以下是对该制度的详细内容具体完整细化的描述:一、背景和目的: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是为了解决医疗资源不均衡、医患关系紧张、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确保患者能够在就近的医疗机构得到合理、及时、规范的医疗服务,减轻大医院的压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范围和适用对象:首诊负责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等。
所有居民、流动人口均适用本制度。
三、主要内容:1.医疗资源的整合和优化:政府相关部门将制定并实施医疗资源整合计划,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同时,合理规划医疗机构布局,避免资源过度集中。
2.建立居民医疗档案:为实现首诊负责制度,每位居民在就诊时,医疗机构应建立其医疗档案。
医疗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病历记录、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建立居民医疗档案的目的是方便医生了解患者病史和健康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诊疗。
3.分级诊疗和转诊制度:根据首诊负责制度,患者在就近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首诊。
基层医生经过初步诊断后,根据病情和需要,提供相应的治疗方案或转诊到更高级别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治。
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减轻大医院的压力,同时也保证了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4.建立医联体合作机制:为确保首诊负责制度的顺利实施,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之间要建立医联体合作机制。
医联体合作包括资源共享、病例讨论和技术支持等,通过合作与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水平,让患者能够在更加方便的地方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5.完善激励机制:为鼓励医务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政府将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通过合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提供培训和职称晋升的机会,吸引更多优秀的医务人员前往基层工作,提升基层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6.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为确保首诊负责制度的顺利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和监测机制。
乡镇卫生院18项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患者首次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医师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诊断为非本科疾病,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
若属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
(三)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会诊。
(四)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要按时会诊,认真执行医院会诊制度,形成书面会诊意见交申请科室医师。
(五)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主管院长或医务科协调解决。
(六)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七)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同时由患者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八)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患者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
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经治医师(必要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风险及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知情告知和妥善安排。
(九)首诊医师应对患者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十)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患者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三级查房制度(一)三级医师是指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经治医师。
(二)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固定时间,对急、危、重、新入院患者,必要时随时查房。
查房内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危重患者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
乡镇卫生院首诊负责制度
乡镇卫生院首诊负责制度
1、门诊病史应填写就诊日期,急诊病史必须填写具体日期(时、分)。
2、病史要简明扼要,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常规化验及特殊检验结果,诊断和印象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均应正确写清,并签全名。
3、门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当通过检查确定病人确患其他科室诊治的疾病时,也必须写好病历,写出初步诊断,再把病人转到有关科室。
4、当病人患有介于本科与其他科之间的疾病时,则必须负责制到底,不得推到其他科室。
当门诊中发现病人需要住院时,应及时联系床位,开出住院通知书。
当门诊中发现病人较重但不需要住院或无法住院时,应收留观室留观。
5、遇危重病员,应先实施急症抢救措施,以后补办其他手续或会诊、转科。
首诊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诊责任制实施细则1.引言首诊责任制是指患者就医时,由基层医疗机构首先负责诊断和治疗,根据需要再转诊到高级医疗机构。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本文档旨在制定首诊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2.首诊责任制的适用范围首诊责任制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二级、三级综合医院等高级医疗机构。
该制度涉及到患者就医、医生转诊等环节的规范和要求。
3.患者就医流程规定3.1 患者首先就诊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并根据病情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
3.2 如果病情属于基层医疗机构无法解决的复杂疾病或需要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的情况,基层医疗机构应及时向高级医疗机构发出转诊申请,并向患者提供必要的转诊资料。
3.3 高级医疗机构收到转诊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查并决定是否接诊。
如果接诊,应及时通知基层医疗机构,并安排患者的转诊事宜。
4.基层医疗机构的职责和要求4.1 基层医疗机构应具备符合本地区医疗服务需求的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能力。
4.2 医生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诊断和治疗的质量和安全。
4.3 医生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及时了解最新的医学知识,提高诊断能力和治疗水平。
4.4 医生要加强与高级医疗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向其请教和汇报疑难病例。
5.高级医疗机构的职责和要求5.1 高级医疗机构应具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专业的医疗技术团队,能够满足复杂疾病的诊断治疗需求。
5.2 高级医疗机构应做好接诊患者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病历资料、安排专科医生、确保床位等。
5.3 高级医疗机构要及时接诊转诊患者,并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5.4 高级医疗机构要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定期沟通和交流机制,定期传授医疗经验和知识。
6.转诊过程的管理与监督6.1 相关部门应建立转诊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转诊申请和接诊流程的畅通和顺利。
医保首诊负责制十项要求
医保首诊负责制十项要求医保首诊负责制是指在医疗机构就诊时,患者首先要到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进行诊疗,由基层医疗机构负责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必要时再转诊到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有效控制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患者的就医需求。
下面是医保首诊负责制的十项要求。
一、建立健全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和设备条件。
基层医疗机构要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和专业人员,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能够满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需求。
二、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通过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他们的诊疗水平和专业素质,确保他们能够胜任首诊工作。
三、建立完善的转诊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要与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转诊制度,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转诊和治疗。
四、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和评估。
通过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和评估,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
五、加强对患者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加强对患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对医保首诊负责制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他们的就医意识和能力。
六、加强对医保首诊负责制的政策支持。
政府要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政策支持,确保医保首诊负责制的顺利实施。
七、建立健全医保首诊负责制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医保首诊负责制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保证医保首诊负责制的有效实施。
八、加强对医保首诊负责制的宣传和推广。
通过加强对医保首诊负责制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各界对医保首诊负责制的认识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九、加强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
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医保首诊负责制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流机制,方便患者就医和报销。
十、强化医疗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工作。
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的调解和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疗纠纷,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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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
(一)所有到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首珍接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
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值班医师应负责护送,以免发生危险。
(二)所有收入各病区的患者均应得到及时的检查、治疗。
若发现本科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必要时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治疗,并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清楚。
若有本科相关的疾病应负责随诊,继续协助治疗。
一、门诊首珍负责制制度
1、首珍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珍医师。
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2、门诊患者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应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详细询问病史,精心进行诊治。
如首诊医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病,应给予认真处理,耐心解释,介绍患者到他科就诊。
3、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他科会诊或报告门诊办公室进行疑难病会诊。
4、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安排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待,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5、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的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院,科室不得拒收患者。
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6、各科首诊医师均应以患者为中心,将患者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医院整体利益为重,通力协作。
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制度
1、首诊科室是指患者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及时到岗、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2、急诊患者到相关诊室就诊(危重或特殊患者,应先入抢救室救治),对患者基本情况和生命体征进行检查,危重患者应给予基本抢救处理(如吸氧、开放静脉、吸痰、监护等)。
3、如首诊医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确实为其他科疾病,亦应按第一条要求书写病历,做必要的检查和处理,尤其对危重患者抢救,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实施抢救措施,之后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申请转科,在与有关科室当面交接患者后方可离开。
在患者未正式转科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4、凡遇到不能明确诊断或诊断治疗有困难、涉及多科的患者,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上级医师应亲临现场查看患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记录病历,必要时牵头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各科在做出“除本专业外疾病”的结论时均应非常慎重,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5、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需先经本科上级医师同意,被邀请科室应安排医师及时到场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请会诊科室医师交待,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相关诊治。
6、凡属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抢救者,相关科室必须以患者为中心,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的相应检查和处理应及时记录。
首诊科室在抢救过程中始终负责患者的生命体征,并起到主要协调作用。
7、如患者病情确需转院治疗,必须经过上级医师诊查患者,同意后方可转院。
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生命危险时,不得转院。
8、各科医师均应以“患者为中心”,将患者的生命放在第一位,以医院整体利益为重,通力协作。
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
三、科室就诊流程规范
为切实保障患者权益,减轻患者负担,理顺诊疗环节,减轻病房压力,保持医院秩序稳定,特制订以下科室流程规范。
1、急诊与病房流程规范
首诊医师在接诊患者后,经初步诊断,认为可在观察室接受治疗的,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对于需住院的患者,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收入相应科室。
对于患有高危疾病或需立刻手术的患者,应迅速启动“绿色通道”,直接送入相应病房或手术室进行治疗或手术,以尽最大可能抢救患者生命。
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协同工作。
2、临床科室与医技科室流程规范
医技科室与临床科室要加强临床和科研协作,密切配合,对需要进行X线、化验等各项检查的患者,医技科室应优先安排住院患者、危重患者进行检查,并尽快出具检查报告,做到早检查、早报告;病房经治医师须及时追踪检查结果,做到早诊断、早治疗。
医技科室对诊断或报告有疑问者,应加强临床随访,必要时可请临床医师会诊。
协助检查及诊断。
3、门诊与病房流程规范
门诊医师接诊患者后,经诊断认为属本专业疾病,留本专业继续治疗,若发现患者为非本专业患者,应及时转有关专业,并与患者交待有关注意事项。
需要住院的,按“专病专治”原则,将患者收到相应专业病房,严禁将他科病种收入本专业病房;诊断、治疗有困难者,可请本专业上级医师会诊协助诊治,若有必要可联系组织有关专业进行门诊疑难病会诊。
4、患者转科流程规范
患者住院期间出现他科病情或确诊为其他专业疾病或合并其他专业疾病且比本专业疾病更为紧急时,经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同意接收后,由转出科护理人员通知住院处办理转科手续(危重患者优先办理),经治医师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时间转科。
转出科需派人陪同到转入科,并向值班医师交待病情;转入科医师及时检查处理患者,书写转入记录。
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科时,要全面权衡并尽量满足其要求,如确因病情危重不能转科,要向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
如家属坚持转科,应向上级医师或主任报告,并在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经家属签字后再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专业范围的患者。
四、转院、转科、出院制度
1、因限于技术水平、设备条件或患者特殊疾病,诊断困难或不宜在本院继续治疗者,经科内讨论,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并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方可转院。
2、患者(包括门诊患者)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科主任同意签字后,经医务部或主管院长批准。
但急性传染病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3、如患者转院途中可能死亡者,应暂留院内处置,待病情稳定或采取相应措施,在保证途中生命安全情况下再行转院。
转重患者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转院时要办理出院手续,并将病历摘要或出院小结随患者转去。
4、患者入院后因病情诊断或治疗方案变更需转入其他科室,经转入科会诊同意,由转出科护理人员通知住院办理转科手续,经治医师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时间转科。
转出科需派人陪同到转入科,并向值班医师交代病情。
转入科医师及时检查处理患者,书写转入记录。
5、患者及其家属要求转院或转科时,要全面权衡并尽量满足其要求,如确因病情危重不能转院,要向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
如家属坚持转院,应向上级医师或主任报告,并在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请家属签字后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专业范围的危重患者。
6、出院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或主任(副)医师同意后,于出院前1d 下达医嘱,于出院当日上午10:00前完成出院记录和病房结账并交往院处。
患者出院时,医师应向患者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并征求患者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出院患者带药以1周剂量为限,带药品种不得超过4种,由主管医师开临时医嘱,由当班护士到药房取回交给患者,外地患者科适当放宽药量。
7、医保患者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五、科室患者转入、转出、优先诊疗程序与原则
1、患者转科的原则与程序
(1)原则
患者住院期间出院出现他科病情及确诊为他科疾病,或他科疾病比本科疾病更为紧急时,经转入科医师会诊同意接收后,应办理转科手续。
(2)程序
由转出科护理人员通知住院处优先办理转科手续,经治医师写好转科记录,并派人陪同按联系时间转科,向转入科值班医师交代病情。
转入科医师及时检查处理患者,书写转入记录。
2、优先诊疗原则
(1)原则
对转入患者采取优先诊疗措施时,不能损害其他患者权益,不能加重其他患者的精神负担。
(2)程序
采取优先诊疗措施时,应首先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后方能进行。
如有必要,应向医务部或院领导汇报。
(3)下列人员可采取优先诊疗措施
①疑难、危重患者;
②有可能产生纠纷征兆的患者;
③外宾、侨胞、上级领导等患者;
④医师认为应优先诊疗的其他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