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对绥中县和昌图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对绥中县和昌图县实行省直
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辽政办发[2016]147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10
【实施日期】2016.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对绥中县和昌图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6〕14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辽委发〔2016〕4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从2016年1月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