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常中心校关于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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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常乡中心校
关于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的实施方案
(试行)
校本课程是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规定、地方指导、学校开发的必修课程。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的“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的要求,帮助学校切实有效地实施校本课程开发,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管理政策,提高学校和教师的课程开发、建设和管理能力,促进全体学生主动发展,特此制定如下方案:
一、校本课程开发的指导思想
通过校本课程的开发,进一步完善“三级课程”体系,更好的弥补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不足,进一步提升课程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进一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更好的展示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特色。
二、校本课程的目标
使学生在掌握国家课程规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引导学生在众多课程选择中得到个性发展的及时补偿,开发潜能,培养学生的信息采集和加工能力,使学生在课程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化知识的掌握过程中形成更多更广泛的能力,更好地认识学习的价值,塑造健全的人格,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全面的发展。
小学德育目标:
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和良好品德;遵守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初步养成努力学习、艰苦朴素、孝敬父母、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文明守纪、爱护环境的良好品德;培养自理、自强、团结协作、辨别美丑的能力;初步具有诚实正直、坚强勇敢、热情向上的心理品质。为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奠定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基础。
初中德育目标:
培养学生热爱祖国、具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拥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初步树立国家观念、公民意识、法制观念、道德观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养成勤劳节俭、文明礼貌、关心集体、爱护公物、遵纪守法、保护环境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具有自主自强、自我保护、竞争协作、分辨是非、抵制不良影响的一般能力;初步具有诚实守信、坚定勇敢、积极进取、不怕挫折、不怕困难的心理品
质。为成为合格的公民和“四有”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奠定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基础。通过校本课程的开设,学生能“学会生存、学会合作、学会探究、学会做人”。通过校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成为“文明好少年”:做到讲文明礼貌,做尊敬师长、举止文明的好孩子;讲遵守公德,做遵纪守法、严守纪律的好公民;讲勤奋做好学上进、全面发
三、校本课程开发的原则
1、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相协调的原则
2、权力与职责相统一的原则
3、课程研制、实施、评价一体化的原则
4、调查、研究、实验相结合的原则
四、校本课程开发的程序
校本课程开发的程序主要有四个阶段:
1、需要评估。学校要通过问卷、访谈、观察等多种形式,调查和分析学生的发展需要,明晰学校的育人目标以及学校的课程资源,并且在校本课程实施的过程中,还要进行阶段性的调查,以不断改进和调整课程实施设置。
2、确定目标。在分析与研究需要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的审议,确定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制定校本课程的大致结构等。
3、组织与实施。根据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与课程结构,各学校要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指南》,对教师进行培训,让教师自主申报课程。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根据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与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对教师申报的课程(附课程介绍)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编入《学生选修课程目录与课程介绍》。学生根据自己的志愿选课,选课人数达到一定的数量后,才准许开课。在此基础上,学校形成一份完整的《校本课程开发实施方案》(包括需要评估、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课程结构与门类、实施与评价的建议以及保障措施等);教师在课程实施之前或过程中,撰写自己承担的《课程纲要》。
4、评价。包括课程的设计评价、实施评价和学生学习的评价,以及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评价与改进建议等。评价要贯穿在课程开发的各阶段。通过这些评价,获得反馈信息,及时调整、修改学校课程的设计,以确保校本课程开发的质量和水平。
五、校本课程的实施
学校根据校本课程的设置,可统一安排校本课程的教学时间,也可按科目分散安排,但必须保证校本课程的课时,初中、小学每周至少1课时,并要把校本课程的课时安排纳入课程表统一管理。校本课程实施方式要体现学生的年龄特点。学校要根据学生的需要
和学校特色建设项目,立足于本校的现有条件,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利用校内外的课程资源。努力把蕴藏于师生中的生活经验、特长爱好转化为课程资源。合理配置设施资源,充分利用和拓展校外的课程资源。重视实践基地的建设,注意发挥家长与乡镇资源的作用,积极开展与校外机构的合作。学校要为校本课程实施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经费保障。
六、校本课程的评价
各学校要根据校本课程开发目标确立评价准则,采用多种评价方式,对课程实施定期进行评价,评价的结果应向教师、学生、家长及相关人员或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校本课程实施的监督。
学校要定期评价《学校校本课程开发方案》,提出改进建议,为制定新学年的课程实施方案服务;学校应定期组织教研组评价教学进度计划,并对照实施情况调整与完善教学进度计划,为制定新学年的教学进度计划作好准备。学校要定期检查部分教师的教案,组织教师经常交流自己的教案,并能为教师的后续教学提供建议。
学校要发挥评价对教师教学的促进作用,尝试建立一种全面评定教师业绩的体系。坚持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把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领导评价、家长评价结合起来;坚持评价方式的多元化,把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起来;坚持评价内容的多维化,改变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来评价教师的教学业绩。
学校要发挥评价对学生素质发展的激励功能。评价的内容应侧重态度与能力,减少量化,多进行分析性的评价。要在学生活动的情景中评价学生,根据不同学生的实际背景进行个性化评价。同时,要帮助学生学会自我评价。评价的结果,小学采取等级加评语,初中采取学分加评语的方式记录。原则上每个初中学生每学期要选学一门校本课程,完成规定课时的给予2个学分,成绩突出的最后奖励1个学分,初中三年累计取得12学分的,准予毕业。
七、校本课程开发的管理
1、组织管理。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同时要成立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委员会一般由校长、教师代表、学生及家长代表和乡镇相关人士等人员构成。课程审议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审议学校课程开发过程中的重大决策,负责制订《校本课程开发方案》以及相配套的各项制度,检查与督导《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执行情况等。
2、课程计划管理。学校要制订《校本课程开发方案》,并在每学年实施前上交县教育局主管部门审议。没有经过审议的校本课程开发方案,不得在学校中实施。每学年的3
月份为校本课程开发准备工作时间,在这一段时间,各校进行需求评估调查、制定方案、培训教师等准备性工作,4月份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