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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实务》PPT课件

《不动产登记实务》PPT课件
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 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 木等定着物。
.
5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由谁进行 登记
登记什么
.
6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部门 人
第6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 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 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 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11条
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 知识和业务能力。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专业 技术培训。
重要变化:登记机. 构是部门,不再是人民政府。
7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不动产自然状况 不动产的坐落、界址、 空间界限、面积、用 途等
不动产权利限制 如预告登记、查封登 记等
.
21
不动产登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4. 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5.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6. 其他必要材料。
.
22
不动产登记类型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依申请的程序
申请 受理 审核 登簿
依嘱托的程序
嘱托 受理 登簿
.
依职权的程序
决定 审核 登簿
11
依申请的程序
申请
受理
登记审核
登簿缮证
.
12
依嘱托的程序
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 记的;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 记的; 人民政府依法做出没收、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后,要求不动产 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

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讲解ppt课件

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讲解ppt课件

二 农村区域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
(二)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国土资发〔2016〕161号) 6. 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和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权益。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 其宅基地权益应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及权属证书上。农村妇女因婚嫁离开原农 民集体,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同时注销其原宅 基地使用权。 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二 农村区域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
(二)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1.严格一户一宅的规定和面积标准。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
一是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 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 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 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依职权注销:《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八十四条
(六)不动产登记的一般程序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公告的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但 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一)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 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 (三)依职权更正登记; (四)依职权注销登记;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告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期不少于 15个工作日。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 应当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物权法》19条“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 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不动产统一登记概述ppt课件

不动产统一登记概述ppt课件

掌握业务技术规范(任务五)
业务规范
《暂行条例》和《实
施细则》。 《浙江省不动产登记
工作规则》。 省版不动产登记簿和 工作表单。
技术规范
《浙江省不动产登记 数据库标准》。 《浙江省不动产登记 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 施意见》。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
整合方案。
不动产登记流程
权调成果审核入 库、不动产单元 划分和编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所有权
国有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 构作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海域所有权 矿物所有权
用益物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草地使用权 林地使用权 水产养殖权 地役权 森林林水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控矿权 采矿权



















关于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登记机构 (章 2015年动音型专日
一般情况: 加盖县级以上政府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过渡时期: “旧证老章”或“旧证新章”。 非行政区: 加盖所属县级以上行政区政府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市辖城区: 根据登记机构性质确定。
落实场地移交资料(任务三)
国家层面
省级层面
市县层面
· 印发整合文件 · 组建登记机构 · 整合工作人员
· 印发整合文件 · 组建登记机构 · 整合工作人员
· 印发整合文件 · 组建登记机构 · 整合工作人员
制定法规规范标准(任务二)
国家层面
省级层面
制定登记条例 统一登记簿证 统一数据标准 制定权调规范 制定实施细则 信息平台方案 争议调处办法 登记收费办法

(王 达)不动产登记课件

(王  达)不动产登记课件

不动产登记行政行为及司法审查王达一、概述1、不动产登记系行政确认行为兼有登记对抗(物权法第十五条)与登记生效双重主义(物权法第十条)2、信赖保护原则(1)执政的宝贵资源(2)深圳案例(3)撤销初始登记是解决钉子户的制胜法宝,同时体现该原则3、首次登记(1)首次登记的要件及创新(2)沧州案例(3)比例原则与小产权房区分处理4、转移登记(1)单方申请与双方申请(2)邯郸案例——假公证书(3)郑州2个案例——假法院调解书5、注销抵押与撤销登记——柳州案例6、更正登记——武川案例7、异议登记——房山案例8、预告登记(1)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上海案例(2)期房抵押权预告登记9、注销登记——郑州金水区案例10、不动产登记的三要素:主体、客体、法律关系(1)主体一致原则(2)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3)夫妻隐形共有——苏州案例(4)三种委托(5)公证信息不共享的立法缺失11、隐性共有与显性共有12、基于申请的行为(1)双方申请(2)单方申请13、申请的三种委托14、职权行为15、司法行为类型及导致物权变动门头沟案例16、司法行为对首次登记干预的限制北海案例17、利害关系人(1)查询登记簿(2)申请异议登记(3)提起行政诉讼18、审查的标准19、行政赔偿类型20、渎职犯罪二、不动产权利类型1、国有土地使用权2、集体土地所有权3、宅基地使用权4、集体土地使用权5、土地承包经营权6、国有林地使用权登记7、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8、海域使用权登记房屋所有权9、抵押权10、地役权三、不动产登记类型1、首次登记2、变更登记3、转移登记4、预告登记5、异议登记6、更正登记7、注销登记8、抵押登记9、撤销登记10、查封登记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解读第一章总则(立法目的)第一条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流程ppt课件

不动产登记流程ppt课件
202137chenli收费申请材料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首次登记证明3购房合同4购房发票发证202137chenli交易税务不动产买卖双方签合同买卖双方缴税申请材料1双方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2不动产权证书3购房发票缴税证明4购房合同初审复审收费发证202137chenli申请不动产抵押窗口申请材料1身份证明2不动产权证书3不动产抵押价值确认书4抵押合同及借款合同5银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6申请书初审复审收费发证202137chenli申请不动产抵押窗口申请材料1身份证明2不动产权证书3不动产登记证明4银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5申请书注销即时办结202137chenli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初审复审预告登记所需材料1购房合同2预售商品房交易告知单3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房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4预告登记申请书开发商开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1预抵押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商 品
一 窗交 受易 三理
税 务
不 动 产




卖 转 移
作 日


初审


缮证
1、身份证明(身 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
2、首次登记证明 3、购房合同 4、购房发票
收费
发证
交易 一 窗 受 税务 理
买卖双方签合同 买卖双方缴税
不动产
申请材料
二 手 买
三 初审 个
1、双方身份证明(身份证、 户口本、结婚证) 2、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程序PPT课件

不动产登记程序PPT课件

查 验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 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国家机关进行调查。
形式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有效 实质审查:实地
性、内容的完整性、内容的一致性。 查看、实地调查。
22
2020/3/22
19
权属审核的标准
权属合法
界址清楚
面积准确
土土 土
申请 材料
明确了提交申请材料的范围,并明确申请人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020/3/22
20
13
申请材料
——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9

✓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

明、遗嘱、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

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2020/3/22
23
实地查看和调查
《条例》第19条第2款:“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 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 进行调查。”
登 2.调查

【注意】不动产权属争议类型众多,尤其房屋权属争议,不动产登记机

构的调查是为进一步核实不动产是否存在权属争议这种客观事实,确保

不动产登记的真实、准确。

对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查不意味着登记机构要过多的介入不动产的

民事纠纷。如果存在权属争议,则不予登记,属于《条例》第22条的调
整范围。对争议事实的调查和对争议的处理属于两个工作层面的内容,
不属于《条例》规范的内容。
查看和调查不同,第二款与第一款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并不是只有第 一款的四种查看情形才可以调查。

不动产登记课件ppt

不动产登记课件ppt

趋势四
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不动产登记课件
目录
• 不动产登记概述 • 不动产登记的内容和程序 • 不动产登记的种类和方式 • 不动产登记的权属和争议处理 • 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化和数据管理 • 不动产登记的案例分析与实践
01
不动产登记概述
不动产登记的定义
不动产登记是指由国家法定登记机关 对不动产物权变动进行登记,以公示 和公信的方式确认和保护不动产物权 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的历史沿革
起源
不动产登记起源于欧洲中世纪地 役权登记制度,随着资本主义经
济的发展而逐渐完善。
发展
各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实践中不 断完善和发展,形成了各自的特点 和体系。
国际统一
随着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成立,各 国开始探索建立统一的国际不动产 登记制度,以促进国际间的合作与 交流。
02
不动产登记的内容和程 序
不动产登记的范围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土地使用权
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 使用权、土地抵押权等

房屋所有权
包括房屋所有权、房屋 抵押权、房屋租赁权等

林地使用权
包括林地所有权、林地 使用权、林地抵押权等

其他不动产物权
如采矿权、取水权等。
不动产登记的程序
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向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 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确定不动产权益归属
通过不动产登记,明确不动产权益的 归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防止权属纠纷
通过登记公示,减少不动产权益纠纷 ,维护不动产交易市场的秩序。
不动产登记的争议处理
登记错误处理
当不动产登记出现错误时,应当 及时纠正,并对受影响的权利人 进行合理补偿。

不动产登记中心流程图

不动产登记中心流程图

不动产登记中心流程图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一)流程不动产综合申请受理(初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二)时限楼房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独宗地3个工作日。

二、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登记、预告登记、预告抵押登记(一)流程不动产综合申请受理(初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二)时限楼房登记1个工作日,独宗地3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A1-A12注:因权利人原因,限期不能办结的除外。

不动产权证办理要件一、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一手房):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本人(如共有提供共有人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3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原件;4 网签合同或购房合同(老楼无需网签合同)、房款交齐证明(各别楼盘有);5 完税证明(税务部门现场出具)。

注:如委托,需当场签订授权委托书或公证委托,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材料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车库80元/件、回迁安置免收)二、存量房转移登记(二手房):(1)、原土地是出让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本人(如共有提供共有人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3 不动产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协议、继承、析产、赠与、判决书等);4 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5 完税证明(税务部门现场出具)。

注:如委托,需当场签订授权委托书或公证委托,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材料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车库80元/件)(2)、原土地划拨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本人(如共有提供共有人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3 不动产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协议、继承、析产、赠与、判决书等);4 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5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6完税凭证(税务部门现场出具)。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解读PPT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解读PPT


不动产单元代码由宗地(宗海)代码加上定着物代码构成,

采用七层28位层次码结构。具有定位作用和关联作用。


1.4.1:
不动产登记申请前,需要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应当依据不动产
4
权籍调查相关技术规定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包括 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
1.申请人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前,应当以宗地、宗海为基础,以不动产单元
总则
分则
附录
7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A.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10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A.2 通知书、决定书、告知
1 一般规定
1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2 申请
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A.3 公告文书

3 受理
12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A.4 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
2 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规章
制 度 顶 规范性文件 层 设 行业标准 计
技术规范
《不动产登记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确权与争 议调处办法》?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
《不动产登记技术规程》等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
《不动产登记法》《不动产权利法》《民法典》(2017)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2016)
查 记的最新成果及时更新。为此,《规范》专门规定了不动产权籍调查,
实行权籍调查前置。
1 功能定位

2 法定原则

条心 例制
3 基本概念
的度
基本制内 容

不动产登记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解决方案介绍PPT文档82页

不动产登记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解决方案介绍PPT文档82页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
谢谢!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
不动产登记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解决方案介绍
11、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 希腊
12、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托马斯
13、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 情。——弗劳德
14、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5、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

- 22 -附件4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业务流程图1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流程图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流程说明:1、申请:房屋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通过网上受理端口或综合受理窗口,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2、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一次性收取所有申请材料,查验申请资料,录入相关信息,将信息发送给本部门审核环节及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

3、审核:住建(房产)部门完成预售合同备案;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登记事项申请主体、不动产权属来源、查封抵押等限制信息。

4、登簿缮证:准予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簿,制作不动产登记证明,将登记信息推送有关部门共享。

5、发证归档:不动产登记机构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案卷归档入库,供有关部门查询共用。

图2 二手房转移登记流程图二手房转移登记流程说明:1、申请: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通过网上受理端口或综合受理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2、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一次性收取所有申请材料,查验申请资料,录入相关信息,将信息发送给本部门审核环节及财政、税务、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等部门。

3、审核:财政、税务部门对登记事项核实和征收税费,并将办理结果反馈不动产登记机构;住建(房产)部门核实政策性住房上市及限售限购情况,并将审核意见反馈至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登记申请资料,核实查封抵押等限制信息,结合财政、税务、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等部门意见,完成审核。

4、登簿缮证:准予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簿,制作不动产权证书,将登记信息推送有关部门共享。

5、发证归档:不动产登记机构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案卷归档入库,供有关部门查询共用。

图3 房屋抵押权登记流程图- 23 -房屋抵押登记流程说明:1、申请:抵押双方签订主债务合同和抵押合同后,通过网上受理端口或综合受理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

2、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一次性收取所有申请材料,查验申请资料,录入相关信息,将案卷发送给本部门审核环节及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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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申请的代理除了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外,还 有一种特殊的情况——指定代理。这是根据人民法院或 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
第一章 登记程序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 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 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申请 材料
明确了提交申请材料的范围,并明确申请人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0
申请材料
——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9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

明、遗嘱、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

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一章 登记程序
• 登记申请人及申请方式
直接申请与代理申请(委托、法定、指定) 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直接申请
自然人中,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可以直接申请 土地登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均不能 直接申请,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申请。
土地登记申请人不管是自然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 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
2、土地登记办法 土地登记申请
权属审核 注册登记 颁发证书
3、不动产登记条例 申请 受理 查验 登记 发证
地籍调查 前置,权 利人自举
不动产登记程序
30天内完成
1
2
申请人提 出申请
提交材料
添加3标题
不动产登记 机构审查材 料及实地查 看
4
完成登记
申请 受理 审核 登簿 发证
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 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 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 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该条体现了充分尊重申请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规定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登记程序: 申请 受理 查验 登记 发证
当事人 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委托代理人
19
登记申请
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特殊规定


一 般
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 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部分 不动产登记实务
第一章 不动产登记的程序
快速回顾:不动产登记概述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意义(公示) 世界不动产登记制度(契约、权利、托仑斯) 不动产登记效力(两种:登记对抗、登记生效) 不动产登记原则(重点掌握“属地原则”) 不动产登记内容(主体、客体;权属性质与来源) 不动产登记分类(概念)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 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 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受 理
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减轻申请负担,简化了申请程序。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

移登记。
申请撤回
第15条第2款: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
以撤回登记申请。”

(三)申请撤回
记 一
《条例》允许可以撤回申请,贯彻了自愿的原则,是对当事人自 愿原则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 为基本前提,一旦记载于登记簿后不允许撤回。
1.依申请的程序
2.依嘱托的程序
3.依职权的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 嘱托→受理审查
决定→ 审查→决
→办理

定→办理





我国不动产登记具有物权变动效力,具有公示性和公信力,登记
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非常重要,而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将为登记内
容的准确性提供保障。
登记程序对比
1、土地登记规则 土地登记申请 地籍调查 权属审核 注册登记 颁发证书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
第一章 登记程序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
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登记程序: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申请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
依申请登记的原则,即登记自愿 的原则,扭转以前行政强制命令。
如:合同签订后,通 过登记方能受物权法 的保护;未登记受合
同法的保障。
18
• 登记申请人及申请方式
申请人:
登记申请人为土地权利人或者土地权利变动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三种类型。
申请方式: 直接申请与代理申请(委托、法定、指定); 共同申请与单方申请
受理
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查验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登记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发证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明确了申请不动产登记必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 申请的情况并列举了单方单独可以申请的情况。


第一章 登记程序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 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 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 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 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21
申请受理
1.决定是否受理的审查要点包括:
(1)是否属于本登记机构的职责范围。《物权法》第10条第1
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条例》第7条对登记的管辖、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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