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职工奖罚条例
上围小学教职工奖罚条例
一、教学:
1、常规教学检查(备、改、考、计划、总结)差一扣50元。、
2、知识质量检测(学校,中心小学组织,统一试卷,交叉监考,
流水改卷)。
(1)一至六年级语文、数学平均分达如下分数的科目,奖励该科任70元。
一年级85.81分;二年级84.81分;三年级82.80分;四年级79.80分;五年级77.71分;六年级76.71分。
(2)一至六年级语文、数学单科平均分未达到如下分数的科目,则扣该科50元。
一年级75.71分;二年级77.74分;三年级72.70分;四年级69.70分;五年级68.62分;六年级67.62分。
(3)三至六年级英语平均达85、84、75、75分的班级,奖励该班科任70元,未达77、76、68、68分的班级,则扣该班英语科任
30元。
3、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活动,评优课获镇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
奖励30元、20元、10元;获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50元、30元、20元;教学论文获县级奖的学校另奖50元,市级10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
4、在各项比赛中,学生获镇级一、二、三名的分别奖指导教师
50元、40元、30元;前八名奖20元;获县级一、二、三名的,
分别奖指导教师60元、50元、30元;获省级以上的,不论名次,均奖指导老师100元。
5、每期旷教超过1天,事假超过5天,病假超过10天,或经常
迟到早退,受党纪,法纪处分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或者不能评为先进教师。
6、教师代课按每节3元计算,病假3天以内不扣考勤,3天以上
按每天7节计算,每节扣3元,事假每天7节计算,每节扣5元,旷工每天7节计算,每节扣20元。
上围小学教师岗位职责
一、教好功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教好功课是教师的基本职责,教师应先制定教学计划教会教学大纲和钻研教材,把知识抟授给学生,使学生级较熟练地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
二、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是教育的职责之一。在教好书的同时,要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避免只教书不育人的现象发生。
三、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
学生处于长身体的时期,促进学生身体的正常发育,增强学生的体质,不但是体育教师和班主任的事,更是全体教师的责任,教育学生加强锻炼身体。
五、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
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教育,都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成长,三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