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

合集下载

道路运输管理统计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统计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统计工作规范
一、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保证统计工作质量。

二、省、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统计人员。

三、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统计人员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四、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确保统计工作的经费投入,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和通信设备。

五、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收集道路运输数据,掌握道路运输市场运行情况。

六、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交公路发[2006]614号)填报以下报表:
1.《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2.《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
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4.《营运载客汽车》;
5.《营运载货汽车》;
6.《道路客货运站》;
7.《机动车维修业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8.《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9.《道路客运线路班次》;
10.《农村道路客运》;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12.《国际道路运输》;
13.《港澳台及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
14.《道路运输车辆、业户及从业人员市场退出情况》。

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统计人员严格按照《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字。

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上报的统计资料必须标明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于每年的6月30日前报送半年报,于次年的1月31日前报送年报。

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交通运输综合统计工作,加强对全国交通运输事业的监督、调研和管理,提高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工作。

第三条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是指对全国范围内的交通运输行业进行全面、系统的统计调查,包括公路、铁路、水运、民航、城市轨道交通和管道运输等各个方面的数据统计。

第四条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工作,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统计学原则和方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第五条国家统计局负责对全国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地方统计局负责本地区的交通运输统计调查工作。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运输综合统计工作的协调和配合,确保数据的及时上报和准确无误。

第二章统计调查内容第七条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交通运输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包括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数量、运输里程、载客、货运量等相关数据;(二)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统计调查,包括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损失程度、责任认定等相关数据;(三)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的统计调查,包括各类交通运输对环境的影响、污染程度、治理措施等相关数据;(四)其他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的统计调查。

第八条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工作应当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确保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第九条各地方统计局应当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的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和报告机制,保证数据的及时上报和准确无误。

第十条各地方统计局应当加强对交通运输统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统计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的数据报告方式可以采取纸质报告、电子报告等多种形式,确保数据的传递和保存。

第三章统计调查方法第十二条交通运输综合统计调查的方法主要包括:(一)抽样调查方法,根据实际情况抽取样本,进行相应的调查研究;(二)全面调查方法,对全国范围内的交通运输行业进行全面、系统的统计调查;(三)综合调查方法,结合各种调查方法,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交通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交公路发[1996]839号

交通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交公路发[1996]839号

交通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正文:---------------------------------------------------------------------------------------------------------------------------------------------------- 交通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1996年10月7日交公路发〔1996〕8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为了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道路运输的发展规模、布局、经济成分和发展变化趋势,为宏观调控、制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从而提高日常管理工作效率,现将部制定的《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具体要求如下:一、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统计、信息工作,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乡镇运管站要配备兼职统计人员。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形成自下而上的统计信息网络,以保证本报表制度的实施。

根据本报表制度的统计指标,基层运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做到数据齐全,计算准确。

省和省级以下运管部门要配备必需的计算机和通讯设备,实现管理信息和统计报表处理及传递的自动化。

三、从事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报表制度的规定向当地运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本报表制度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综合统计机构监督协调,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附件:一、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说明二、道路运输统计报表一九九六年十月七日附件一: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说明1.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2.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包括:所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运输服务、技术培训、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出入境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备案2008年10月1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一)公路交通量调查情况汇总表(交调统1表) (4)(二)一般国道交通量报表(交调统2表) (5)(三)国家高速公路交通量报表(交调统3表) (6)(四)省道交通量报表(交调统4表) (7)(五)地方高速公路交通量报表(交调统5表) (8)(六)路段平均日交通量统计报表(交调交1表) (9)(七)小时交通量记录及日交通量统计报表(交调交2表) (10)(八)汽车平均行程速度综合报表(交调速1表) (11)(九)四类公路汽车交通量比重综合报表(交调重1表) (12)(十)四类公路机动车交通量比重综合报表(交调重2表) (13)四、主要指标解释(一)交通量及交通量调查 (14)(二)车型分类及折算系数 (14)(三)路况资料 (14)(四)车速及调查方法 (15)(五)四类公路比重调查 (15)(六)交通量观测、调查 (16)(七)适应交通量 (19)五、附录(一)交通量调查站的设置 (20)1.交通量调查站设置的总体原则 (20)2.连续式交通量调查站的设置 (20)3.间隙式交通量调查站点的设置 (21)(二)基层参考表式 (23)1.间隙式调查站交通量月统计报表 (23)2.间隙式调查站交通量年统计报表 (24)3.连续式调查站交通量月统计报表 (25)4.连续式调查站交通量年统计报表 (26)5.连续式调查站分车型小时交通量年统计报表 (27)6.汽车平均行程速度观测综合整理报表 (28)7.四类公路交通量比重调查整理报表 (29)8.四类公路交通量比重调查整理报表 (30)一、总说明(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对公路交通情况进行经常性、定期或不定期调查,可以掌握公路网内交通流的运行特征以及公路网的适应程度,是公路交通管理必需的信息支撑,也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公路交通信息服务的基础。

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

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

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0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2)三、调查表式(一)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交运15表) (3)(二)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交运16表) (5)一、总说明(一)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情况,保障及时、有效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应急处理和全面统计分析,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及个体运输业户、道路运输企业及个体运输业户(以下简称运输经营者)在运输活动中所发生的行车事故(以下简称运输行业行车事故)。

(三)本报表制度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各地发生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后,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

(四)运输经营者发生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后,应当迅速报告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经营者所属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事故发生地和运输经营者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一、调查目的为准确、及时、全面了解和反映全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经营业户生产经营情况,满足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统计内容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消费情况以及企业运行景气状况等。

三、统计范围1.公路客运:获得公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依法从事公路旅客运输业务的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2.获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依法主营道路货物运输且拥有货运车辆数在50辆及以上的法人企业。

其中,规模以上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主营道路货物运输、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拥有货运车辆数在50辆及以上的道路货运法人企业,规模以上道路货运企业名录年度锁定,如无企业注销等客观原因,不再按月调整。

3.客运站场:获得客运站场经营许可,依法从事公路客运站场经营业务的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4.物流平台:重点物流平台企业。

5.城市客运:①获得城市客运相关行业经营许可,依法从事公共汽电车客运、轨道交通和城市客运轮渡经营业务的经营业户,包括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②获得出租客运经营许可,依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业务的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6.内河运输:①获得内河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依法从事内河旅客运输业务的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②重点内河货运企业。

7.海洋运输:获得海洋客货运输经营许可,依法从事海洋客货运输业务的经营业户,包括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8.港口:获得港口经营许可,依法从事港口经营业务的经营业户,包括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含从事港口经营业务的产业活动单位)。

四、调查方法采取联网直报方式,由企业直报。

五、组织实施本调查制度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数据由调查单位填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级负责数据审核。

六、数据发布本制度中的统计数据通过交通运输部网站、统计公报等形式公布。

公路运输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规定-[82]交计字916号

公路运输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规定-[82]交计字916号

公路运输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规定正文:---------------------------------------------------------------------------------------------------------------------------------------------------- 交通部关于颁发《公路运输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规定》的通知(82)交计字916号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汽车运输总公司:统一的、科学的统计指标含义、范围口径、计算方法是提高统计数字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提高统计数字质量,在原《公路运输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规定》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讨论研究,现将修改后的《公路运输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规定》颁发,自一九八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各级交通部门、公路运输企业都必须认真按规定填报各种运输统计报表,并相应健全统计工作制度。

在执行中,遇有问题和意见,应及时反映,以便研究解决,不得自行修改。

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可根据本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作某些必要的补充规定或问题解答,补充规定应报部批准,问题解答也应抄部一份。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一日公路运输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规定第一章公路运输量统计公路运输量的统计目的是:反映和研究公路运输货物及旅客的运送数量、运送距离、流向与构成,检查公路运输量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公路运输企业的运输生产成果,并用来分析研究公路运输同其它运输业及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相互关系,作为指导公路运输工作及编制运输计划的重要依据。

第一节公路运输量的统计范围公路运输量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运输量。

我国目前公路运输是由“交通运输部门”及“非交通运输部门”两个部分所承担。

所以对公路运输量的统计,应按照“交通运输部门”及“非交通运输部门”两个方面进行。

交通运输部门运输量的统计范围,按本规定执行。

“非交通运输部门”运输量的统计范围,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执行。

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幻灯片讲课用课件

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幻灯片讲课用课件



道路客货运站



五、审核注意事项
(1)本表统计的是经核定等级并取得经营许可的客货 运站,在填报时,要注意等级站的变化。
(2)高等级站数量的变化要引起重视,如一级站的增 加或减少。
(3)配备危险品安全检测仪的客运站总数应大于等于 一级站与配备危险品安全检测仪的二、三级客运站数 量之和。
一般:本表2行=3行+4行,填报时需核实检查。
补充资料中:每一个客运代理点都要统计。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



五、审核注意事项
1、自2011年年报开始,客运代理在统计时,客运代理经营业户和客运 代理点分别统计,客运代理点应大于等于客运代理经营业户数。 2、从年报、半年报数据看,本表中货运站经营业户数一般等于等级货 运站数量,即一站一户。 3、机动车维修业户应等于交运6表中的机动车维修业业户合计。 4、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业户应等于交运6表检测站合计。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应等于交运7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合计。 6、汽车租赁业户数量应等于交运8表中的汽车租赁业户合计。
7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数 1
其中:班车客运
2
旅游客运
3
包车客运
4
其中:国际道路旅客运输 5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三、报表表式:

指标名称
序号
合计
100辆 及以上
企业

5-9 辆
个体 5辆 运输户 以下

乙1
2
56 7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数
6
其中:普通货运
7

交通运输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运输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运输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09年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09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2)三、调查表式(十一)公路旅客营运车辆拥有量(交行统7-1表) (25)(十二)公路货物营运车辆拥有量(交行统7-2表) (26)(十三)水路运输工具拥有量(交行统8表) (32)(十四)公路客货运输量(交行统9表) (34)(十五)水路客货运输量(交行统10表) (35)(十六)公路分货类运输量(交行统11表) (36)(十七)水路分货类运输量(交行统12表) (37)(十八)公路、水路集装箱运输量(交行统13表) (40)(十九)营业性汽车运输效率和燃料消耗(交行统14表) (42)(二十)营业性运输船舶燃料消耗(交行统15表) (44)(二十一)交通运输主要统计指标快速年报(交行统16表) (46)(二十二)运输船舶船名录(交行统17表) (48)(二十三)高速公路车流量和通行费(交行统18表) (50)(二十四)高速公路货车车流量和车货总重(交行统19表) (52)四、附录(一)各省(区、市)单位代码和名称 (76)(二)各省(区、市)行政区划面积 (76)一、总说明(一)为准确、及时、全面了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本情况,满足各级政府及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政策和规划以及加强行业管理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2012年11月版)

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2012年11月版)

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2012年11月版)一、背景交通运输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其建设工程的安全事故发生率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稳定。

因此,制定和实施统计报表制度对于及时诊断安全生产问题、查找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用范围本报表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领域,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港口、机场、铁路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报表内容1.事故基本情况统计表格事故编号发生时间事故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处理措施损失情况001 2012-03-12 XX隧道施工事故施工材料不符合规定变更材料,整改施工造成3人轻伤,损失300万元002 2012-04-23 XX路段管理事故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开除相关责任人员没有人员伤亡,损失50万元003 2012-07-08 XX桥梁设计事故设计存在缺陷修改设计,重新施工没有人员伤亡,损失100万元2.事故类型分析表格事故类型发生总数量造成人员死亡数量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坍塌事故12 5 150着火事故 5 3 80环境污染事故8 0 50其他事故 6 0 303.事故原因分析表格事故原因发生总数量占比(%)施工不规范15 30设计缺陷8 16管理不到位10 20吊装作业事故7 14其他原因10 204.事故处理情况表格事故处理情况处理数量占比(%)赔偿处理18 36司法处理10 20处分处理7 14整改处理10 20其他处理 5 10四、统计期限本报表的统计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填报要求1.填报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2.报表上面应有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填表人、审核人、汇总人等组织单位和人员的名称;3.如有不清楚的事项可按要求查询;六、报表上报方法1.上报周期: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的报表和反思报告提交相关部门;2.报送地址:各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的市、县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

百度文库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二〇一二年二月目录总说明 (1)报表目录 (3)(一)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基本统计表 (4)(二)道路运输站场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统计表 (7)(三)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统计表 (9)(四)港口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统计表 (12)(五)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基本统计表 (14)(六)城市客运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统计表 (16)(七)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汇总表 (19)(八)道路运输站场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1)(九)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3)(十)港口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5)(十一)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7)(十二)城市客运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9)(十三)安全生产汇总表 (31)总说明一、统计目的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管理规定》制定,目的是切实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保障管理部门能够获得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信息,充分发挥统计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

二、统计范围和统计对象本报表制度统计对象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管辖水域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以及交通运输中央企业所属运输船舶在境外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站场运营企业、城市客运企业、水路客货运输企业、港口生产企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运输站场安全生产事故、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港口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城市客运安全生产事故六类。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一、前言随着全球化和经济进展的不断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成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紧要构成部分。

道路和水路交通是当今世界上最基本的交通方式,也是贯穿整个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部分。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统计调查制度,对于实现运输企业的规范化、高效化管理,提高运输设施的使用率以及优化服务质量具有紧要意义。

二、体系构建1.组织架构为实现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制度的顺当落实,需要建立一个规范的组织架构。

实在而言,应当设立专门的统计调查部门,由负责统计调查工作的专业人员负责统计调查工作的订立、执行和监督。

同时,应当将统计调查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建立起来,以实现协力推动统计调查工作的目的。

2.制度建设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包含以下方面内容:(1)调查的内容:包括运输货物的种类、数量、装卸地点、运输方式、运输时间、运输费用以及运输企业的有关信息等等。

(2)调查的方法:包括现场调查、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等等多种方式。

(3)调查的周期:应当依据企业运输特点和日常工作布置,订立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等多个层次的调查周期。

(4)数据的收集、核对与整合:调查数据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收集,经过核对、整合后形成牢靠的数据报表。

(5)数据的存储与管理:应当建立专门的数据管理系统,对调查数据进行管理、储存,便利日后的查询与使用。

三、数据分析与应用1.数据分析运输企业的统计调查数据包含着丰富的信息,因此,需要对数据进行分析,以发觉运输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优化运输管理供给依据。

实在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使用率统计:统计运输设施的使用率,发觉使用率较低的设施,进而提出优化建议。

(2)费用统计:统计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费用,依据费用比较科学地订立运输费用标准。

(3)货物量统计:统计每年、每月、每周、每日的货物量数据,并做出分析和推测,为企业做出精准决策供给参考。

运输管理制度:货运报表与运输数据统计

运输管理制度:货运报表与运输数据统计

运输管理制度货运报表与运输数据统计一、背景介绍在现代物流管理中,货运报表与运输数据统计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通过对货运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可以帮助企业进行运输成本控制、运输效率优化以及对供应链进行精细化管理。

本文将介绍货运报表和运输数据统计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建立有效的运输管理制度来支持良好的运输工作。

二、货运报表的作用1. 运输任务记录每个运输任务的基本信息,如货物名称、数量、起始地点、目的地点、承运商等。

2. 运输进度记录运输任务的进度情况,包括运输开始时间、预计到达时间、实际到达时间等。

3. 运输路线记录货物的运输路线,包括途径的城市和道路,以便掌握货物的流向和运输路径。

4. 运输费用记录每个运输任务的费用,包括运输成本、保险费用等。

通过及时准确地填写货运报表,可以帮助企业实时掌握运输任务的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和优化运输流程。

三、运输数据统计的重要性1. 运输成本通过统计运输任务的费用,可以分析运输成本的组成和变动情况,进而找出降低成本的策略和措施。

2. 运输效率通过统计运输任务的运输时间和运输量,可以评估运输效率的高低,并找出提升效率的方法。

3. 运输质量统计运输任务的损坏率和延迟率等指标,可以评估运输质量的好坏,以便进行质量改进和风险控制。

4. 运输需求通过统计运输需求的变化情况,可以及时调整运输规划和资源配置,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综上所述,运输数据统计是提高运输管理水平、优化运输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四、建立运输管理制度1.明确运输管理目标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市场需求,明确运输管理的目标和指标。

例如,目标可以是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提升客户满意度等。

2.确定货运报表和运输数据统计的指标和内容根据运输管理目标,确定需要统计和分析的指标和内容。

例如,货运报表可以包括运输任务、运输进度、运输路线、运输费用等内容运输数据统计可以包括运输成本、运输效率、运输质量、运输需求等指标。

3.建立数据收集和统计机制建立数据收集和统计机制,确保所需的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地被收集和记录。

道路运输统计调查制度

道路运输统计调查制度

道路运输统计调查制度道路运输统计调查制度一、引言道路运输是现代交通体系的紧要构成部分,对于经济进展和人民日常生活有侧紧要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把握道路运输行业的进展情况,订立有效的政策及规划,需要进行科学、标准、全面的道路运输数据统计调查。

本文就道路运输统计调查涉及的价值、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阐述。

二、道路运输统计调查的价值1.政策订立的参考道路运输统计调查是国家交通运输部门订立相关政策、订立交通运输规划和重点工程计划的紧要依据。

通过对行业内的货运量、运输本领、运费、营业收入等数据的统计分析,国家能够了解到行业内的生产规模,市场态势,产品种类等,为政策订立供给参考数据。

2.支撑交通运输本领的提升道路运输统计调查能够帮忙政府了解道路交通的现状,提示社会对交通建设的重视,帮忙政府定制交通的相关计划,以提升交通的整体本领。

同时,订立科学规划、高效运营的道路建设投资计划,能有效的推动交通设施的提升和道路运输水平的进步。

3.全面了解行业情形随着社会进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呈现出多种形态和特色,统计调查能够对货车数量、行驶里程、运费变化、总产值等关键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反映整个行业的概貌,为政府决策供给经济基础和各行业的经营情形。

三、道路运输统计调查的问题道路运输统计调查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如:1.数据真实性的保障道路运输企业的数量较多,行业内的车辆信息、司机信息、装载物品信息等多种形式的数据月报表必需保障真实性和精准性。

然而现实中,存在一些运输企业不遵守统计认证的流程、提交虚假数据等问题。

因此,政府需要通过订立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数据监管和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2.统计口径和分类的规范不同地区、企业和组织统计口径和分类存在差异,难以统一,在数据收集、处理及发布中,如何将这些差异处理好,协调成一致性好的数据,对于监管单位的统计意义影响很大。

因此,政府需要统一数据分类标准,以免数据不能充分发挥其价值。

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

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
某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核定的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省际班车客运”,则填报本表时,“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数”=1;“班车客运”=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数”=1;“普通货运”=1;“危险货物运输”=1;“补充资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册数”=1。
2、按车辆拥有规模统计:指实际从事某项具体道路运输业务所拥有车辆规模的企业数量,例:某个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拥有200辆车,其中班线客车100辆、旅游客车80、包车20辆,那么对应“100辆及以上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数=1”;“100辆及以上的班车客运=1”;“50-99辆的旅游客运=1”;“10-49辆的包车客运=1”。
(二)本报表制度的主要统计范围为全国所有从事道路运输(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等)的经营业户。
(三)本报表制度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统计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采用数据光盘、电子邮件或网络传输方式上报。
3、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需满足“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根据《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应为已经取得国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四、表内逻辑关系
行逻辑关系:01行≥02行;01行≥03行;01行≥04行;01行≥05行;06行≥07行;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次年1月31日,
报表、邮件
4
交运2表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
年报
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业户
7
交运3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年报

道路运输企业统计制度范本

道路运输企业统计制度范本

道路运输企业统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道路运输企业统计工作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数据是企业制定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益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应依法设置统计机构,配备相适应的统计人员,确保统计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统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统一的原则,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

第二章统计任务与内容第五条道路运输企业统计任务主要包括:(一)收集、整理、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基本统计数据;(二)定期向上级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三)开展统计调研,为企业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四)建立健全企业统计数据库,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

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统计内容主要包括:(一)企业基本情况:如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二)生产经营情况:如运输生产总量、旅客周转量、货物周转量、运输收入、成本及利润等;(三)人力资源情况:如从业人员数量、结构、劳动报酬等;(四)固定资产情况:如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状况、设备状况等;(五)其他相关情况:如市场占有率、客户满意度、安全状况等。

第三章统计报表与数据收集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定期填写、报送统计报表。

第八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数据收集和审核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道路运输企业应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统计数据收集、处理和分析能力。

第四章统计资料的保管与使用第十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妥善保管统计资料,防止统计数据丢失、损坏或泄露。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企业应依法提供统计资料,不得拒报、迟报、谎报、漏报或篡改统计数据。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加强统计数据的使用,充分发挥统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第五章统计监督与奖惩第十三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定期对统计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统计制度落实到位。

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2017.1)

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2017.1)

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7年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2)三、调查表式 (3)(一)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 (3)(二)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 (4)四、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5)一、总说明(一)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情况,保障及时、有效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应急处理和全面统计分析,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及个体运输业户、道路运输企业及个体运输业户(以下简称运输经营者)在运输活动中所发生的行车事故(以下简称运输行业行车事故)。

(三)本报表制度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各地发生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后,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

(四)运输经营者发生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后,应当迅速报告事故发生地和运输经营者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事故发生地和运输经营者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五)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辖区内所属运输经营者所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的行车事故(包括客运班线车辆、旅游车及包车、货运车辆(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行车事故、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等)运输事故,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2小时之内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的表式报交通运输部,并及时续报事故伤亡人数变化、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

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定制度

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定制度

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定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的管理,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统计数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经济统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二、统计责任单位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交通运输统计工作。

2.统计局:负责统筹本地区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和核实,并向上级统计机构汇总本地区数据。

3.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交通运输统计制度的要求,按规定提交有关数据和报表。

三、统计内容和指标1.统计内容交通运输统计主要包括:货物运输、旅客运输、邮政快递和交通设施统计等内容。

2.统计指标(1)货物运输统计指标:货物运输总量、货物运输换算吨公里、道路货物运输量、铁路货物运输量、水路货物运输量等。

(2)旅客运输统计指标:旅客运输总量、旅客运输换算公里、公路旅客运输量、铁路旅客运输量、水路旅客运输量等。

(3)邮政快递统计指标:全年邮件、快件、挂号信、报、包裹总量、邮政收入、快递总量、快递收入等。

(4)交通设施统计指标:交通设施建设规模、道路总里程、铁路总里程、航道里程、民航机场场地面积、设备和主要经济指标等。

四、统计报表和报送1.统计报表交通运输统计报表包括:业务收入报表、业务量报表、运输环节成本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和税金报表等。

2.报送机构和期限各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需按照国家统计局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填写上报统计报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每个月的20日之前,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及统计部门报送本月统计报表;统计部门要在每个月的25日之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统计局汇报自己对本地区交通运输数据的审核情况。

五、统计建设1.硬件建设要加强对统计软硬件设备的维护和升级,为交通运输统计工作提供优质和稳定的信息化支撑。

2.软件建设要结合通信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等新技术和新应用,尽可能地实现统计数据自动化、规范化、信息化,提高统计效率和水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