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警务室8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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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警务室工作职责
一、校园警务室与校园安保室合署办公,工作人员由分管安全副校长、安保主任、驻校民警、保安、门卫等组成,日常工作与管理由学校负责安排落实。
二、负责防范、处置侵犯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落实中省市县有关校园安全管理的规定。
三、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化解处置校园及师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并制止影响校园师生的安全隐患和违法犯罪苗头。
四、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治安管理、禁毒宣传、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等。
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公开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提示师生及家长做好安全防范,并向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六、不断完善校园警务室制度建设,做好校园安全巡查、安全隐患整改,“三防”工作落实等,建立完善的校园警务室工作档案。
驻校民警工作职责
一、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协助校园安全稳定管理,积极化解校园及周边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二、指导、规范校园警务室工作,定期对学校保安、护校队员等安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对师生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三、每周至少一次到校(园)检查、指导安保工作,督促学校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根据安全形势,及时提醒和协助学校做好安保防范。
四、及时收集、掌握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和稳定信息,尤其是影响校园及师生的人身和财产等重大安全隐患,要灵通信息,妥善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治安问题。
五、经常性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清缴和周边环境整治,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环境。
学校保卫干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安排、组织门卫、保安、值日教师及护校队人员搞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三、安排部署好值班巡逻及落实工作。
四、全力配合学校做好上访或干扰学校正常秩序行为的劝解、说服、疏导工作。
五、组织实施学校师生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六、组织实施校园安全演练。
七、指导、检查、考核门卫和保安人员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及岗位职责的履行。
八、建立健全各类安保工作档案资料。
学校保安工作职责
一、学校保安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的主管领导下和公安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按照保卫干部的具体工作部署,维护校园秩序,全力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及校产安全。
二、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上岗时必须穿戴保安制服,仪容端庄、说话和气,按章办事,不得与家长、师生发生冲突,有问题及时向学校反映。
三、配合门卫执行来客来访登记制度。
四、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学生上、下学时段,保安要携带警用器械在校门外值勤,严密监控校门口周边动向,及时有效疏导校门口交通,确保校门口畅通无阻。
五、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遇有偷盗或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勇于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及时报警。
六、按学校要求做好监控和值班巡逻工作。
七、在双休日和节假日要按学校要求做好值班。玩忽职守,造成财物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治安保卫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学校警用器械管理及使用办法(试行)
一、学校安保人员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是伸缩警棍、防割手套、辣椒水、石灰包、警用钢叉及木棒等。
二、学校警用器械要登记造册,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管理,要明确管理职责,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要做好保管责任交接,要记好管理和使用记录。
三、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值班巡逻期间(特别是夜间巡逻)学校安保人员应手持警用器械在校门口守护,用后要将器械放在门卫室。严禁将警用器械提供给他人或未经批准将其带出校园,严禁持警用器械嬉戏打闹。
四、不允许随便使用警用器械,警用器械仅供当班安保人员遇到紧急情况时使用,其使用对象主要是违法犯罪分子,在使用警械时,当犯罪分子失去反抗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五、使用人员要爱护警用器械,要防止丢失或损坏,如有丢失或损坏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教育局,由学校及时补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使用人员要随时对警用器械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七、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对警用器械进行检查清理, 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八、由于未按要求管理和使用警用器械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应由责任人负责。
学校安保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保机构及保卫干部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并安排落实监控值班工作,学校安保监控系统要接有视频设备并与公安机关视频监控系统联网,保证正常使用。
二、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并对监控内容随时查看,做好监控记录,发现意外情况,要迅速通知安保人员和学校主管领导妥善处置,及时存储并做好标记。
三、管理人员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随意安装、删除监控程序;不得更改破坏原始信息;不得擅自为他人复制、提供监控视频信息。
四、严禁非监控人员查看监控录相或调阅有关资料。若确因工作需要需查看监控录相和有关资料,需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由监控人员做好记录。
五、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水杯、磁铁等物品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六、学校应坚持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
机器设备正常运行。
学校护校巡逻制度
一、学校的日常护校巡逻和重点时段的护校巡逻工作由学校安保机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二、凡参与护校巡逻值班的人员应佩戴标志或穿戴制服做好值班巡逻工作,在每天上下学、夜间等重点时段携带警用器械对校门口、操场、宿舍楼、微机室及校园周边等重要部位进行重点查看,做好值班记录。发现有不利于校园安全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报送学校或公安机关处理。
三、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紧急问题须及时处置,紧急救援。并立即报告相关领导,若遇到特大重大问题并及时报告公安、消防机关。
四、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