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专业课“保险学”历年考研真题(含复试)与典型题详解(保险形态的分类)【圣才出品】
保险硕士(MI)《保险专业基础》考研真题及详解(信用)【圣才出品】
第二章信用一、选择题1.认为利率是一种货币现象,利率水平由货币供给与人们对货币需求的均衡点决定的理论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研]A.马克思的利率理论B.实际利率理论C.可贷资金论D.凯恩斯的利率决定理论【答案】C【解析】按照可贷资金理论,利率的决定建立在可贷资金供求均衡的基础之上。
如果投资与储蓄这一对实际因素的力量对比不变,按照这一理论,则货币供需力量对比的变化就足以改变利率,因此,利率在一定程度上是货币现象。
2.LIBOR是指:()。
[武汉大学2014研]A.伦敦市政债券利率B.美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C.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D.伦敦银行法定存款准备率【答案】C【解析】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是大型国际银行愿意向其他大型国际银行借贷时所要求的利率。
它是在伦敦银行内部交易市场上的商业银行对存于非美国银行的美元进行交易时所涉及的利率。
LIBOR常常作为商业贷款、抵押、发行债务利率的基准。
3.()是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的,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一定款项的债务凭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研]A.期票B.汇票C.本票D.空票据【答案】A【解析】A项,期票是指由债务人签发的,载有一定金额,承诺在约定的期限由自己无条件地将所载金额支付给债权人的票据;B项,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C项,本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D项,空票据又称“金融票据”或“融通票据”,是一种既没有原因债务也没有对价的授受,专门为取得金钱的融通而发出的票据,它不是以商品交易为基础发生的票据,而是为了资金融通签发的一种特殊票据。
4.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信用是()。
[浙江工商大学2012研]A.银行信用B.企业信用C.商业信用D.消费信用【答案】C【解析】商业信用是指在工商企业之间买卖商品时,卖方以商品形式向买方提供的信用。
保险专业考研试卷真题
保险专业考研试卷真题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保险利益原则B. 风险分散原则C. 保险合同自由原则D. 保险赔偿原则2. 以下哪项不是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A. 风险转移B. 投资收益C. 风险管理D. 社会稳定3. 保险费率的确定通常不包括以下哪个因素?A. 保险金额B. 保险期限C. 投保人的年龄D. 投保人的性别4. 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权利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B. 随时解除合同C. 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D. 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5. 以下哪种保险不属于人身保险?A. 人寿保险C. 财产保险D. 意外伤害保险6. 保险公司在承保过程中,以下哪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A. 根据风险评估确定保险费率B. 根据投保人的风险偏好选择保险产品C. 强制投保人购买保险D. 根据投保人的信用等级提供保险服务7. 保险合同的解除,以下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 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B. 保险公司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C. 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应退还已交保费D. 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不承担已发生的保险责任8.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保险欺诈行为?A. 故意隐瞒重要事实B. 伪造保险事故C.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D. 投保人超额投保9. 保险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能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制定保险行业法规B. 监督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C. 为保险公司提供咨询服务D. 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10. 以下哪种保险属于再保险?A. 人寿保险B. 财产保险D. 分保保险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
2. 解释保险中的“近因原则”及其在保险理赔中的应用。
3. 描述保险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及其角色。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1. 案例:张先生在2019年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期限为10年。
2021年,张先生因意外事故不幸去世。
考研专业课“保险学”历年考研真题(含复试)与典型题详解-第四章至第五章【圣才出品】
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一、概念题1.近因[广东财经大学2015保险硕士]答:近因是指引起保险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作用或支配作用的原因,而不一定是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保险损失最近的原因。
近因原则是保险赔付以保险风险为损失发生的近因为要件的原则,即在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保险风险,保险人应负赔付责任,近因属于不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2.推定全损[首都经贸大学2017研;华南理工大学2011保险硕士]答: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修复和施救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或失踪达一定时间,保险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的损失。
3.代位追偿权[中央财大2014保险硕士]答: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
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只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保险人才负责赔偿,否则,保险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人只能向有关责任方索赔或自己承担损失,与保险人无关,也就不存在保险人代位追偿的问题。
(2)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肇事方依法应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样被保险人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并在取得保险赔款后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权转移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追偿。
(3)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之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
因为代位追偿权是债权的转移,在债转移之前是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特定的债的关系,与保险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保险人只有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以后,才依法取得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4.保险利益原则[中央财大2014保险硕士]答: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魏华林《保险学》(第3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第五章 保险形态的分类)】
第五章保险形态的分类一、概念题1.共同保险[中央财大2012保险硕士、河北大学2012保险硕士]答:共同保险是指要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危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在实务中,数个保险人可能以某一保险公司的名义签发一张保险单,然后每一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按损失比例分担责任。
从形式上看,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相似,要保人仅需与某一保险公司接触,不必与各保险公司分别接洽,但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同。
首先,反映的保险关系不同。
共同保险反映的是投保人与各保险人之间的关系,这种保险关系是一种直接的法律关系;再保险反映的是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再保险接受人与原投保人之间并不发生直接的关系。
其次,对风险的分摊方式不同。
共同保险的各保险公司对其承担风险责任的分摊是第一次分摊,而再保险则是对风险责任进行的第二次分摊;共同保险是危险的横向分担,再保险则为危险的纵向分担。
2.保证保险[对外经贸大学2011保险硕士]答:保证保险是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的信用的一种保险。
保证保险的保险人代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如果由于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犯罪行为,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由其负赔偿责任。
保证保险有三个当事人:保证人即保险人,权利方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义务方即被保证人。
在保证保险中,当所保证的事件发生,权利人遭受损失,但只有在被保证人不能补偿损失时,保险人才会代为赔偿。
被保证人对保险人(保证人)为其向权利人支付的任何补偿,均有返还给保险人的义务。
保证保险主要有两种形式:①履约保证保险,承保工程所有人因承包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工程而遭受的损失。
②忠诚保证保险,承保雇主因雇员的不法行为,如盗窃、贪污、伪造单据、挪用款项等行为而使雇主受到的经济损失。
忠诚保证保险按照雇主的要求可以投保其所有雇员,也可投保其指定的某些雇员。
3.职业责任保险[广东商学院2011保险硕士]答:职业责任保险是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
考研专业课“保险学”历年考研真题(含复试)与典型题详解-第十一章至第十三章【圣才出品】
第十一章保险经营一、概念题1.随收即付制[武大2012保险硕士]答:随收即付制是一种社会保险财务制度,是指当期所收保险费用于当期的给付,使保险财务收支保持大体平衡的一种财务制度。
除养老保险项目外,一般社会保障项目都采用这种财务制度。
它具有费率计算简单、无保值增值的压力、不受到货币贬值影响的特点。
2.保险偿付能力[武大2012保险硕士;河北大学2012保险硕士]答:偿付能力是指保险企业支付赔款和给付的能力。
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
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后,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中即处于债务方,当被保险人投保的保险标的发生约定损失时,保险人必须按约进行赔偿或给付。
保险企业的保费收入等于赔款、管理费用和适当利润的总和。
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只有在其“认可资产”等于或超过其负债时,才具有现实性。
保险企业切实保障其偿付能力,是维持经营稳定的重要环节。
偿付能力的监管是保险监管中最重要的内容。
3.暂保单[东北财大2004研]答:暂保单是指在出立正式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出具的临时性的保险证明。
暂保单通常只记载保险单中的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险种等重要事项以及保险单以外的特别约定。
经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签章后,交付投保人。
暂保单在保险单未签发前,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但其有效期较短,通常以30天为期限,并在正式保险单签发时自动失效。
正式保险单签发前,保险人可以终止暂保单,但须提前通知投保人。
二、选择题1.财产保险合同有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同之分,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不足额保险合同的赔偿方式是()。
[东北财大2002研]A.第一危险赔偿方式B.第二危险赔偿方式C.顺序责任赔偿方式D.比例赔偿责任方式E.限额责任赔偿方式【答案】D【解析】在不足额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赔偿方式有两种:①比例赔偿方式,即按照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额;②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不考虑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损失多少,赔偿多少的原则来进行;而对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考研专业课“保险学”历年考研真题(含复试)与典型题详解(保险经营)【圣才出品】
第十一章保险经营一、概念题1.随收即付制[武大2012保险硕士]答:随收即付制是一种社会保险财务制度,是指当期所收保险费用于当期的给付,使保险财务收支保持大体平衡的一种财务制度。
除养老保险项目外,一般社会保障项目都采用这种财务制度。
它具有费率计算简单、无保值增值的压力、不受到货币贬值影响的特点。
2.保险偿付能力[武大2012保险硕士;河北大学2012保险硕士]答:偿付能力是指保险企业支付赔款和给付的能力。
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
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后,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中即处于债务方,当被保险人投保的保险标的发生约定损失时,保险人必须按约进行赔偿或给付。
保险企业的保费收入等于赔款、管理费用和适当利润的总和。
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只有在其“认可资产”等于或超过其负债时,才具有现实性。
保险企业切实保障其偿付能力,是维持经营稳定的重要环节。
偿付能力的监管是保险监管中最重要的内容。
3.暂保单[东北财大2004研]答:暂保单是指在出立正式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出具的临时性的保险证明。
暂保单通常只记载保险单中的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险种等重要事项以及保险单以外的特别约定。
经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签章后,交付投保人。
暂保单在保险单未签发前,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但其有效期较短,通常以30天为期限,并在正式保险单签发时自动失效。
正式保险单签发前,保险人可以终止暂保单,但须提前通知投保人。
二、选择题1.财产保险合同有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同之分,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不足额保险合同的赔偿方式是()。
[东北财大2002研]A.第一危险赔偿方式B.第二危险赔偿方式C.顺序责任赔偿方式D.比例赔偿责任方式E.限额责任赔偿方式【答案】D【解析】在不足额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赔偿方式有两种:①比例赔偿方式,即按照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额;②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不考虑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损失多少,赔偿多少的原则来进行;而对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考研专业课“保险学”历年考研真题(含复试)与典型题详解(保险基金及其运用)【圣才出品】
第十三章保险基金及其运用一、概念题1.保险基金[中央财大2011保险硕士]答:保险基金是指由专门的保险机构根据不同险种的保险费率,通过向参加保险的单位或个人收取保险费的方式,建立的一种专门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受到约定的保险事件发生所致经济损失或满足被保险人给付要求的货币形态的后备金。
保险基金的特征有:专用性、契约性、互助性、科学性和金融性。
保险基金是社会后备基金的一种特殊形态,从经济范畴的本质属性上考察,它与其他形式的后备基金在性质上是互异的。
财政集中型的国家后备基金是国家凭借政权的力量强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是无偿的,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互助型的后备基金是一种合伙出资的共同体共同出资形成的,虽然在合伙人之间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但他们之间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自保型的后备基金则是一种自担风险的财务处理手段。
而保险基金则是体现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以等价有偿为原则的商品交换关系。
可见,保险基金是以等价有偿原则而建立的一种后备基金。
2.保险保障基金[中央财大2017研;南开大学2004研]答:保险保障基金指保险机构为了有足够的能力应付可能发生的巨额赔款,从年终结余中所专门提存的后备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属于保险组织的资本,主要是应付巨大灾害事故的特大赔款,只有在当年业务收入和其他准备金不足以赔付时方能运用。
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法则的规定,从公司当年保费收入中提取1%作为保险保障基金。
该项基金提取金额达到保险公司总资产的10%时可停止提取。
保险保障基金应单独提取,专户存储于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商业银行。
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3.保费准备金[东北财大2003研]答:保费准备金,也称保险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而提取的、与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基金。
为了保障保险客户的利益,各国一般都以保险立法的形式规定保险公司应提留保险准备金,以确保保险公司具备可靠的偿付能力。
考研专业课“保险学”历年考研真题(含复试)与典型题详解(保险的性质与功能)【圣才出品】
第二章保险的性质与功能一、概念题1.保险金额[浙江财经大学2015保险硕士;武汉大学2015保险硕士;中央财大2013保险硕士]答:保险金额是由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确定,并在保单上载明的被保险标的的金额,它又可以被看作是保险人的责任限额。
保险金额涉及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对于保险人来说,它既是收取保费的计算标准,也是补偿给付的最高限额;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来说,它既是缴纳保费的依据,也是索赔和获得保险保障的最高数额。
因此,保险金额对于正确计算保费、进行保险偿付、稳定合同关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保险答: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保险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专门用途的保险基金,并对投保人负有法律和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一般包括由国家政府部门经办的社会保险、由专门的保险公司按商业原则经营的商业保险和由被保险人集资合办、体现自筹互助精神的合作保险等。
狭义的保险特指商业保险,即通过合同形式,运用商业化经营原则,由专门机构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作对被保险人在合同范围内的财产损失进行补偿、人身伤亡以及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者经济损失给付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保险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法律关系。
一方面,它是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对特定风险事故和特定事件的发生所导致的损失,利用多数经济单位的集体力量,根据合理的计算,共同建立基金,进行补偿和给付的经济保障制度。
另一方面,由于保险对国民经济特有的重要作用,所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将调整这种保险经济关系的准则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借以巩固这一经济补偿制度。
3.保障答:一般而言,保障是指保护(生命、财产、权利等),使不受侵犯和破坏。
保险保障是指对特定风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
无论是社会保险还是商业保险,都不是为所有的风险提供保险,仅为法律秩序认可范围内的特定风险提供保障。
魏华林《保险学》教材精讲(保险形态的分类)【圣才出品】
魏华林《保险学》教材精讲第五章保险形态的分类本章要点●对保险形态分类进行分析的目的在于阐明保险的外延,探讨保险关系的表现及其具体内容。
保险的外延作为一种类别事物,其内容只有采用分类的方法才能全部展现出来。
●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客观性质。
分类的方法有三种:法定分类法、理论分类法和实用分类法。
分类都要遵循三条原则:一是要体现保险合同的内容;二是要与法律规范和统计口径一致;三是要与国际市场的标准与做法衔接。
●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产生于保险实践,随保险实践的发展而变化。
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分类标准。
保险理论与实务研究中曾经使用过的保险形态分类标准主要有保险经营、保险技术、保险政策、立法形式和经济因素五种。
●现实生活中比较定型的保险种类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
第一节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一、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保险形态分类的分析是为了阐明保险的外延,探讨保险关系的表现及其具体内容。
保险的外延是一种类别的事物,其数量已达数百种之多。
保险外延的内容只有采用分类的方法,即按照不同的属性,把那些数量众多的保险形态分成若干小类的方法,才能全部展现出来。
保险服务范围越来越宽,对形形色色的日益繁杂的保险形态进行分门别类的处理,辨别不同类别保险形态的内在要求,寻找不同类别保险形态之间的相互关系,无论在理沦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必要的。
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首先,通过保险形态的分类分析,可以确定保险学的研究范围,了解保险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
保险起源于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在性质上属于财产保险。
然而,初始阶段的财产保险与当今社会的财产保险相比,无论其保障对象还是其责任范围,都有着某些质的变化。
这些变化的原因及其规律,可以通过保险形态的分类得到说明。
其次,保险形态的分类分析可以帮助人们弄清保险各种类别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改进保险经营方式,加强保险经营管理,建立健全与保险形态相适应的保险法规和制度,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保险学考研真题(含复试)与典型题详解【精编版】
第十五章 保险监管
内容简介
一、概念题
1风险转移[河北大学2015保险硕士]
答:风险转移是指一些单位或个人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移给另一单位或个人去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风险管理者会尽一切可能回避并排除风险,把不能回避和排除的风险尽可能地转移给第三者,不能转移的或损失程度较小的可以自留。转移风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保险转移是指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交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承担。当发生风险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责任给予经济补偿。非保险转嫁又具体分为两种方式:①出让转移;②合同转移。前者一般适用于投机风险;后者适用于企业将具有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承包给对方,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由对方承担风险损失的赔偿责任。
5风险大量原则[中央财大2012保险硕士]
答:风险大量原则是指保险人在可保风险的范围内,应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争取承保尽可能多的风险标的。
风险大量原则是保险经营的首要原则。这是因为:①保险的经营过程实际上就是风险管理过程,而风险的发生是偶然的、不确定的,保险人只有承保尽可能多的风险和标的,才能建立起雄厚的保险基金,以保证保险经济补偿职能的履行;②保险经营是以大数法则为基础的,只有承保大量的风险和标的,才能使风险发生的实际情形更接近预先计算的风险损失概率,以确保保险经营的稳定性;③扩大承保数量是保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途径。因为承保的标的越多,保险费的收入就越多,营业费用则相对越少。
4可保风险是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保险硕士]
A.盈利的确定性
B.盈利的不确定性
C.损失的确定性
D.损失的不确定性
【答案】D查看答案
【解析】从保险人的角度来看,可保风险应当满足以下要求:①风险不是投机的,仅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的可能;②风险必须是偶然的;③风险必须是意外的;④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⑤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魏华林保险学第4版考研真题和答案
魏华林保险学第4版考研真题和答案魏华林《保险学》(第4版)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章节题库】目录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一、选择题二、判断题三、名词解释四、简答题五、论述题六、计算题七、案例题第二部分章节题库第一章风险与保险第二章保险的性质与功能第三章保险合同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五章保险形态的分类第六章财产损失保险第七章责任保险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九章再保险第十章保险经营导论第十一章保险单设计第十二章保险精算第十三章保险基金及其运用第十四章保险经营效益第十五章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第十六章保险市场营销第十七章保险经营风险及其防范第十八章保险监管理论概述第十九章保险监管制度第二十章保险监管内容第二十一章保险监管国际化•试看部分内容考研真题精选一、选择题1在发生()的情形下,按照分摊原则来处理赔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7研]A.共同保险B.重复保险C.原保险D.再保险【答案】B查看答案【解析】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在同一保险时期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对重复保险的保险财产损失,要按照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在所有保险人之间分摊损失。
2若干非保险业的大规模企业或企业集团为节省费用及承保自己所拥有的风险单位,而投资设立的附属保险机构,称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7研]A.自我保险B.商业保险C.专属保险D.自付额保险【答案】A查看答案【解析】自我保险公司是指由母公司设立下属子公司专门从事本集团内部的保险业务。
自保公司由母公司紧密控制,其主要业务对象即被保险人为母公司。
3参加保险是对付风险的一种方法,适用于()的风险。
[浙江工商大学2016研]A.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大B.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大C.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小D.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小【答案】B查看答案【解析】对付风险的方法有四种:避免、自留、预防和转嫁。
其中,避免适用于某种风险的特征是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大;自留适用于某种风险的特征是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小或者失频率低、损失程度小;预防适用于某种风险的特征是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小;转嫁适用于某种风险的特征是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大。
《保险学》(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1.1 复习笔记一、风险概述 1.风险的本质(1)风险是一种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
这个概念强调风险所具有的三个特性:客观性、损失性和不确定性。
①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状态。
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
②风险是与损失相关的一种状态。
③风险是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
(2)风险的组成要素①风险因素风险因素是指增加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任何事件。
构成风险因素的条件越多,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大,损失就会越严重。
影响损失产生的可能性和程度的风险因素有两类:有形风险因素和无形风险因素。
a.有形风险因素。
有形风险因素是指导致损失发生的物质方面的因素。
b.无形风险因素。
文化、习俗和生活态度等一类非物质形态的因素也会影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和受损的程度,它包括道德风险因素和行为风险因素两种:ⅰ.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因素是指人们以不诚实、不良企图、欺诈等行为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或扩大已发生的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的因素。
ⅱ.行为风险。
行为风险是指由于人们行为上的粗心大意和漠不关心,易于引发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和扩大损失程度的因素。
②风险事故,又称风险事件,它是损失的直接原因。
③损失损失是指价值的消灭或减少。
本书所讨论的大部分情况是可能会发生的经济损失,因此,损失必须能够以一种便于计量的经济单位表示出来。
2.风险的分类(1)按照风险的损害对象来分类,风险可以分为人身风险、财产风险与责任风险①人身风险:指人们因早逝、疾病、残疾、失业或年老无依无靠而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状态。
②财产风险:指因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和贬值而使财产的所有(权)人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状态。
③责任风险:指因人们的过失或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毁或人身伤亡,在法律上必须负有经济赔偿责任的不确定性状态。
(2)按照风险的起源与影响来分类,风险分为基本风险与特定风险①基本风险:指由非个人的或至少是个人往往不能阻止的因素所引起的、损失通常波及很大范围的不确定性状态。
(完整版)保险学原理习题及答案
《保险学原理》试题一、单选题(共61题)1.由于电线老化未及时维修,以至发生断路进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
导致该起人员伤亡的风险事故是()。
A.电线老化B.火灾C.电线老化未及时维修D.电线断路答案:B(见P13:第一章风险与保险——风险因素也称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2.王某是某寿险公司重大疾病险的被保险人,在一次单位体检中几乎从不参加体检的王某也在体检队伍中,体检中发现其患有肝癌而且已到晚期,保险人在核赔中发现王某平时的生活方式非常糟糕:无节制的抽烟、酗酒,几乎每天在外暴饮暴食,起居极为不合理,才导致了如此严重的结果。
就造成王某健康状况如此严重结果的风险因素类型而言,属于()。
A.道德风险因素B.物质风险因素C.心理风险因素D.投机风险因素答案:C(见P13:第一章风险与保险——风险因素通常可分为三类: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心理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因素。
)3.在风险管理的各种方法中,人们之所以选择保险,其目的是()。
A.在事故发生前降低事故发生的频率B.在事故发生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C.改变引起意外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D.通过提供基金对无法控制的风险作财务安排答案:D(见P20:第一章风险与保险——保险是转嫁风险的处理方式,投保人以交纳保险费为代价向保险公司投保,可以把不能回避和排除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是对风险做的一种财务安排。
)4.通常,如果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幅度低,损失在短期内可以预测以及最大损失不影响企业或单位财务稳定,适宜采用的风险管理方法是()。
A. 自留风险B.转移风险 C. 避免风险D.分散风险答案:A(见P20:第一章风险与保险——自留风险是指对风险的自我承担,即企业或单位自我承受风险损害后果的方法,通常在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程度低、损失短期内可预测以及最大损失不影响企业或单位财务稳定时采用。
考研专业课“保险学”历年考研真题(含复试)与典型题详解(保险市场)【圣才出品】
第十四章保险市场一、概念题1.保险市场[武汉大学2015、2014保险硕士]答: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或是保险商品供给与需求关系的总和。
它既可以指固定的交易场所,如保险交易所,也可以是所有实现保险商品让渡的交换关系的总和。
保险市场的交易对象是保险人为消费者所面临的风险提供的各种保险保障及其他保险服务,即各类保险商品。
2.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中央财大2012保险硕士]答: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是指一个保险市场上有数量众多的保险公司,任何公司都可以自由进出市场。
在自由竞争模式下,保险市场处于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状态中,同时由于大量保险人的存在,且每个保险人在保险市场上所占份额的比例都很小,因而任何一个保险人都不能够单独左右市场价格,而由保险市场自发地调节保险商品价格。
在这种市场模式下,保险资本可以自由流动,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充分发挥作用。
国家保险管理机构对保险企业的管理相对宽松,保险行业公会在市场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般认为完全竞争是一种理想的保险市场模式,它能最充分、最适度、最有效地利用保险资源。
因而,保险业发展较早的西方发达国家多为这一类型。
但是,自由竞争发展的结果,必然导致垄断。
自垄断资本主义以后,完全竞争已无现实性。
现实保险市场中存在的竞争往往是一种不完全的竞争(寡头垄断和垄断竞争)。
3.保险经纪人[中央财大2014保险硕士]答: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利益,代表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向保险人收取佣金的企业和个人。
保险经纪人有专门的保险知识,比较熟悉保险市场情况,能够争取到最好的保险条件。
一般说来,保险经纪人不直接承保保险业务而是代替保险需求者购买保单,所以说保险经纪人是代表被保险人购买保险,从保险人那里取得佣金的保险中间人。
此外,还有再保险经纪人,即指基于原保险人或再保险人的利益,为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安排分出、分入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企业和个人。
4.垄断型保险市场答:垄断型保险市场是指细分的市场由一家保险公司操纵,市场价格由该公司决定,其他公司无法进入该市场。
保险学真题考研答案及解析
保险学真题考研答案及解析保险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经济学科,旨在研究保险的原理、制度和市场,为社会风险管理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
保险学的研究内容较为广泛,包括保险市场的运行机制、保险产品的设计、保险合同的解析等方面。
对于考研学子来说,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应用技巧,不仅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考试,还能为日后的工作和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以下是几道常见的保险学考研试题及其解析,希望能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1. 保险法在我国的发展及其意义是什么?解析:保险法是规范保险市场行为的法律体系,其发展与实践的意义十分重大。
首先,保险法的发展可以完善保险市场秩序,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其次,保险法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获得合法的权益保障。
此外,保险法的适用和运用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对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利益具有积极的影响。
2. 请解释保险公司的赔偿原则有哪些?解析:保险公司的赔偿原则是指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失进行赔偿的基本准则。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原则:首先,保险公司实行的是损失补偿原则,即只赔偿因保险事故而导致的损失,不赔偿因其他原因导致的损失。
其次,保险公司实行的是数额限制原则,即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最高赔偿限额。
此外,保险公司还要遵循公平原则、利益均衡原则等。
3. 什么是保险合同的解除权?解析:保险合同的解除权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发生重大变故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
在保险合同中,解除权主要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解除合同,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被保险人行使解除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要保证通知保险公司的时限、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等。
同时,保险公司也有权对合同进行解除,比如在投保人隐瞒重要信息、故意制造事故等情况下。
4. 请简要介绍一下现代保险市场的运作机制。
解析:现代保险市场的运作机制主要包括保险需求方、保险供给方和保险中介机构之间的相互作用。
考研专业课“保险学”历年考研真题(含复试)与典型题详解(保险合同)【圣才出品】
第三章保险合同一、概念题1.保险合同[首都经贸大学2016研;广东财经大学2015保险硕士]答:保险合同,亦称“保险契约”,是经济合同的一种。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在自愿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它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交纳约定的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或发生保险损失时,履行对被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与一般合同相比较,保险合同有着自己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它的双务性、射幸性、补偿性、条件性、附和性和个人性等方面。
2.保险合同的解释[中央财大2015保险硕士]答:保险合同的解释是指当保险当事人由于对合同内容的用语理解不同发生争议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或者约定俗成的方式,对保险合同的内容或文字的含义予以确定或说明。
保险合同解释的原则有:文义解释原则、意图解释原则、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原则、后批优于先批原则等。
3.保险代理人[首都经贸大学2016研;广东商学院2013保险硕士]答: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中间人。
其主要内容包括:开展保险展业宣传,代为销售保险业务,代收保险费,代理保险人查勘出险案件,代理理赔等。
保险代理人的佣金由保险人根据其代理工作量的大小按规定标准支付。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
我国《保险法》中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4.暂保单[东北财大2004研]答:暂保单是指在出立正式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出具的临时性的保险证明。
暂保单通常只记载保险单中的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险种等重要事项以及保险单以外的特别约定。
经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签章后,交付投保人。
暂保单在保险单未签发前,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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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保险形态的分类
一、概念题
1.共同保险[中央财大2012保险硕士、河北大学2012保险硕士]
答:共同保险是指要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在实务中,数个保险人可能以某一保险公司的名义签发一张保险单,然后每一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按损失比例分担责任。
从形式上看,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相似,要保人仅需与某一保险公司接触,不必与各保险公司分别接洽,但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同。
首先,反映的保险关系不同。
共同保险反映的是投保人与各保险人之间的关系,这种保险关系是一种直接的法律关系;再保险反映的是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再保险接受人与原投保人之间并不发生直接的关系。
其次,对风险的分摊方式不同。
共同保险的各保险公司对其承担风险责任的分摊是第一次分摊,而再保险则是对风险责任进行的第二次分摊;共同保险是风险的横向分担,再保险则为风险的纵向分担。
2.保证保险[对外经贸大学2011保险硕士]
答:保证保险是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的信用的一种保险。
保证保险的保险人代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如果由于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犯罪行为,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由其负赔偿责任。
保证保险有三个当事人:保证人即保险人,权利方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义务方即被保证人。
在保证保险中,当所保证的事件发生,权利人遭受损失,但只有在被保证人不能补偿损失时,保险人才会代为赔偿。
被保证
人对保险人(保证人)为其向权利人支付的任何补偿,均有返还给保险人的义务。
保证保险主要有两种形式:①履约保证保险,承保工程所有人因承包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工程而遭受的损失;②忠诚保证保险,承保雇主因雇员的不法行为,如盗窃、贪污、伪造单据、挪用款项等行为而使雇主受到的经济损失。
忠诚保证保险按照雇主的要求可以投保其所有雇员,也可投保其指定的某些雇员。
3.职业责任保险[广东商学院2011保险硕士]
答:职业责任保险是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所承保的职业责任风险,是从事各种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因工作上的失误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风险,它是职业责任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职业责任保险主要包括医疗职业责任保险、律师责任保险、会计师责任保险以及建筑、工程技术人员责任保险。
4.不定值保险[东北财大2004研]
答:不定值保险是指在合同中不事先列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仅将列明的保险金额作为赔偿的最高限度。
发生损失时,先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算出保障程度,再按照损失额的相应比例赔偿。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保障程度=保险金额÷损失当时保险标的完好的实际价值
损失额=损失当时保险标的完好的实际价值-残值
保险赔偿额=损失额×保障程度
二、选择题
1.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
[北航2012保险硕士]
A.财产保险
B.人身保险
C.责任保险
D.信用和保证保险
【答案】C
【解析】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A项,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导致财产的损失,以金钱或实物进行补偿的一种保险;B项,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D项,信用保证保险是一种以经济合同所制定的有形财产或预期应得的经济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信用保证保险是一种担保性质的保险。
2.我国《保险法》将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分为()两大类。
[东北财大2012保险硕士]
A.财产保险与人寿保险
B.损失保险与人身保险
C.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D.普通保险与法定保险
【答案】C
【解析】我国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5条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①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②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
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③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
3.由若干保险人经过协商同时承保一笔金额巨大的业务,在发生赔偿责任时,由各保险人按照各自承担的份额或比例赔偿损失的保险是()。
[北航2011保险硕士] A.重复保险
B.原保险
C.共同保险
D.再保险
【答案】C
【解析】共同保险是指要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在实务中,数个保险人可能以某一保险公司的名义签发一张保险单,然后每一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损失比例分担责任。
A项,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事故分别向数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B项,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对称,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成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在原保险关系中,被保险人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负损失赔偿责任;D项,再保险,简称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保险。
4.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称为()。
[浙江工商大学2011保险硕士]
A.共同保险
B.重复保险
C.再保险
D.原保险
【答案】B
【解析】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合同的保险,且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
A项,共同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且保险金额之和不超过保险标的价值;C项,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保险;D项,原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成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三、判断题
对个人而言,商业保险比储蓄更能抵御生老病死等人生风险。
()[武大2011保险硕士]
【答案】对
【解析】人生风险是指人们因早逝、疾病、残疾、失业或年老无依无靠而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状态。
商业保险,是保险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储蓄行为主要受诸如利息率、物价水平、工资收入及流动性偏好等等因素的影响。
保险行为主要受风险损失的不确定性影响,因而对个人而言,商业保险比储蓄更能抵御生老病死等人生风险。
四、简答题
1.商业保险存在的前提是什么?[中央财大2002研]
答:商业保险,又称合同保险或自愿保险,即保险双方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商业保险是一种营利性保险,是当代保险经济活动的一种主要形式,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商业保险的构成要素包括:专营机构、保险合同、保险利益、大数法则、保险基金。
商业保险存在的前提条件:
(1)保险取得商品的形态。
保险之所以能成为买卖对象,取得商品形态,是因为它具有经济损失补偿的功能或者说能提供经济保障。
从而满足人们转嫁风险损失的需要。
在商业保险的形态下,保险是一种纯粹独立形态的保障性商品,它的体化物即为保险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保险补偿一般不可能采取直接的摊派方式,而只能采取保险人出售保险单和投保人交付保险费的买卖方式得以实现。
所以,我们可以说保险的商品形态是保险分配关系得以实现的一种形式,亦即保险分配关系的商品化。
(2)保险商品价值的质和量
①质的规定性——物化劳动。
保险商品的价值是物化于保险本身的劳动,即用来生产因风险损失引起的保险补偿过程中所必需消耗的那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劳动。
保险商品的价值形成与一般商品不同。
一般商品的价值形成,无论是有形商品,还是无形商品,都可划分为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两个部分。
物化劳动是旧价值向新价值的转移,并以活劳动为前提。
而保险商品的价值形成中并不存在活劳动部分(保险之作为商品是非劳动产品商品),而且其物化劳动部分(指净费率)只是用于补偿损失,是风险消费(纯消费)所必需的部分。
②量的规定性——净保费率。
保险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保险标的的平均损失率。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