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品定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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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高新炭材有限公司文件
舜高发〔2018〕第14号签发:
公司产品定价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产品定价行为,平衡市场行情变化和公司目标利润,特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销售定价小组。定价小组由王宏章、孙继周、范建华、方进涛、郑爱兵、朱建军、卞可荣、张祥、张丽、王郑、朱周生等组成。组长王宏章,副组长范建华。
二、建立小组活动制度。每月28日召开定价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定价会议),检查当月价格执行情况,研究制订下月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价格、电极(负极)材料加工费价格。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
三、价格制定流程
1.营销部采供负责人向定价会议通报上次定价价格执行情况和原料采购价格情况;
2.财务部负责介绍当月经营状况和产品成本核算情况;
3.营销部市场人员向会议介绍当月市场供需情况、用户反馈、竞争对手情况、下月市场营销价格走势。
4.营销部每月26日前将公司下月使用的原料到厂价格和数量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到厂原料价格和上月各产品加工成本,结合公司产品目标销售利润率,分现金结算和承兑结算情况,提出公司下月各产品销价建议
草案。
5.营销部结合市场情况提出公司下月各产品销价建议草案。
6.会议讨论,总经理审批通过。小组成员对价格争议较大时,以少数服从多数确定价格方案,或由总经理拍板定价。
7. 定价决定一律以营销部拟定的书面文件为准,参会人员签字,不得以口头通知执行。所有价格调整的发文由营销内勤负责及时通知下发,建档保存,以备查询。
四、价格执行
1.营销部及各销售人员可在公司定价(最低价)基础上上浮10%统一对外报价(网上报价)。
2.营销部按公司对外报价销售时,业务人员只能加价执行。超出公司定价部分,实行超利分成:超出公司定价100元的,40%分业务员,60%分公司。超出公司定价200元的,30%分业务员,70%分公司。超出公司定价300元的,业务员分20%,公司分80%。超过300元以上的,一律按2:8分成。
3.营销分管副总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在产品最低销价基础上再下调1%--1.5%,并在合同和产品发运单上签署意见;下调1.5%以上的,需报总经理审批。
五、特殊产品的定价
1.质量有瑕疵被客户投诉退回的产品需要降价销售的,必须由品管部出具书面报告,营销副总签字,总经理审批,方可销售。特殊情况下如当场处理、就近处理客户投诉的,可先电话申请同意,后补流程手续。
2.长期积压滞销产品,由仓库和品管部出具书面报告,报价格小组研究定价后,方可出售。
3.由公司直接掌握的、与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大客户、对公司有特
殊贡献的大客户、单笔金额较大合同的订价,由总经理和营销副总协商酌定,营销部备案记录。
六、释义:本制度的定价包括对外销售产品价、外购外销价、来料加工收入价格、10万元以上基建维修项目报价、20万元以上设备改造或采购项目报价、大额机电设备维修价格等。
七、价格纪律
1.产品销售定价会议属于公司商业秘密,与会人员必须保守公司秘密,不得向同行、客户泄露会议讨论内容。
2.凡利用价格管理漏洞,内外串通,损坏公司利益,谋取个人私利的,一经发现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处理。
本制度从2018年7月20日起执行。
二0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产品定价管理制度
抄报:公司王总法人代表
抄送:常务副总副总营销部财务部生产部盟碳公司舜杉公司
打印:行政部共印 10 份
密级: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