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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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概算编制指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概算编制指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附件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分年度概算编制指南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会同专业机构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阶段概算,结合编制阶段实施计划,进一步细化年度任务目标,编制分年度概算,并汇总形成阶段概算。

概算编制单位应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对分年度概算编制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确保概算编制质量。

有关编制要求如下:一、总体编制要求分年度概算编制应全面考虑和统筹配置专项所需资金,促进现有科技资源的整合和利用。

即全面规划全链条创新活动中技术研究阶段、中间试验(制)阶段、产业化阶段等各类研发任务及其所需资金,统筹协调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其他渠道资金等资金投入,合理配置各类研究任务,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源的合理定位,促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机制。

(一)坚持任务相关性原则。

分年度概算应以专项任务目标为依据,资金总量与结构应符合专项目标任务的需求,符合任务的性质、工作量、活动规律与资金支出特点,能够保障专项各项任务与目标的完成。

各项任务及其费用分解合理,没有遗漏、交叉和重复。

(二)坚持配置适当性原则。

分年度概算应符合各类资金性质和支持方向,应适当安排技术研究、中间试验(制)、产业化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任务的资金,对全链条创新任务,前中后各阶段资金安排应合理,合理配置专项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其他渠道资金,有效发挥政府与市场不同性质资金的作用,注重多渠道筹措资金,并充分考虑资金落实的可行性;妥善处理专项与其他方面科技任务部署和资金投入的关系;根据不同任务特点,确定适当的资金支持方式和时间节点(如后补助等),合理有序高效地配置科技资源。

(三)坚持经济合理性原则。

分年度概算应覆盖专项组织实施从始至终全部项目与所需全部费用,概算安排符合创新活动规律,充分考虑技术、管理、资金等方面的工作量和风险;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成果、条件基础和前期投入,避免重复投入,减少浪费;参照国内外同类研究开发活动状况、支出水平以及我国国情,在充分考虑创新风险和保障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

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

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前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国家多年来致力于促进科技创新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计划之一,旨在加强我国的战略科技力量和核心竞争力。

为了确保这些重点专项项目的推进顺利,需要进行详细的预算编报工作。

本文将介绍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的相关指南。

一、项目预算编报的重要性项目预算编报是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进行资金管理和控制的重要环节。

它不仅能够保障项目顺利进行,还能够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因此,项目预算编报工作必须合理、准确、科学,以及具有可操作性。

二、项目预算编报的基本原则项目预算编报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合理性原则:项目预算必须符合项目实施的具体需求和目标,且不得超出项目科研活动所需的合理范围。

2.确定性原则:项目预算要明确具体的项目内容和资金用途,不能存在模糊不清或难以确定的部分。

3.公正性原则:项目预算编报要公正、公平地对待申报单位,不得存在地域偏离、行业偏离或人员偏离等问题。

4.风险控制原则:项目预算要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合理分配项目预算,以应对潜在的风险。

5.可操作性原则:项目预算编报要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满足项目管理的具体需求,便于项目执行和监督。

三、项目预算编报的主要步骤项目预算编报主要包括项目预算申报、资金评审、预算执行等环节。

具体步骤如下:1.项目预算申报:各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编制项目预算申报书,包括项目的资金用途、预算数额、预算执行计划等内容。

2.资金评审:项目预算申报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批等程序,确定项目的预算数额和执行进度,并确定资金来源和拨款方式。

3.预算执行:项目获得资金后,申报单位按照预算执行计划,按时、按需使用项目资金,并及时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项目预算编报的注意事项在项目预算编报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准确估算成本:项目预算要准确估算项目的实际成本,考虑各种费用因素,包括人力费用、设备费用、材料费用等。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经费预算编制指导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经费预算编制指导

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的标准: ➢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课 题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 具体比例如下: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3%;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10%。
➢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
费后的5%。
名称的规范性:项目(课题)预算书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 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当填写规范和统一的名称。所有课题和课 题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课题承担单位名称、单位 开户名称与单位公章必须一致;
签字盖章:课题预算申报书必须经课题承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课题负责人和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课题承担单位公章。
➢间接费用: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
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
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设备费(一)
表B4
பைடு நூலகம்
➢设备分类:购置、试制。购置设备类型:通用、专用
➢单价10万元以上(含)设备,在设备费明细表中填列设备 清单,应提供三家以上产品报价单及其联系电话的详细材料。
➢ 课题组举办的与课题任务有关的会议费支出可列入会议 费预算,应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举办会议规模、会议数 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
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
用。综合定额标准:住宿费 240元/人天 ;伙食费130元/ 人天 ;其他费用 80元/人天,合计450元/人天。
B5) 单位研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方法介绍共28页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方法介绍共28页

1、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非洲 2、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希腊 3、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黑塞 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周恩来 5、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 的前面,而不在 我们的 后面。

7、心急吃不了热汤圆。

8、你可以很有个性,但某些时候请收 敛。

9、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蹩脚 的工人 总是说 工具不 好)。

10、只要下定决心克服恐惧,便几乎 能克服 任何恐 惧。因 为,请 记住, 除了在 脑海中 ,恐惧 无处藏 身。-- 戴尔. 卡耐基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指南一、项目(课题)预算的作用、内涵和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重点专项组成,重点专项下设项目,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下设任务(课题)(以下统称课题),课题可分解为多项子任务,项目、课题、子任务的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分别是项目承担单位、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预算是对项目(课题)实施周期内项目(课题)任务实施所需总费用的事前测算,是确定项目(课题)在实施周期内经费安排的依据,是项目(课题)各任务合理分配和使用资源的基础。

经过评估评审后的项目(课题)预算,将作为任务书(预算书)签订、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在财政部批复重点专项概算,专业机构完成重点专项项目预评审后,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项目申报单位开展预算编报工作。

若项目下设多项课题,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各课题牵头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制预算,各课题预算汇总形成项目预算;若项目不再下设课题,即项目任务为单一课题,该课题预算即为项目预算。

对于课题分解为多项子任务,由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共同实施的,只需以课题为单元编制,无需编制子任务预算,但应对任务的分解情况和各子任务的经费安排情况进行测算。

项目在研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且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未通过验收或整改后通过验收的项目,或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差的,结余资金按原渠道收回。

二、项目(课题)预算的编报原则和总体要求1.编报原则项目(课题)预算应结合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研究开发任务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除间接费用外,各科目均无比例限制。

除以定额补助方式资助的项目外,应当根据科研任务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核定项目预算,不得在预算申请前先行设定预算控制额度。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填表说明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填表说明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填表说明附件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填表说明编制规范性要求:,1,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预算表中的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外币需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2,编码与数据平衡关系:预算申报书中有关编码应填写准确~数据之间满足有关的平衡关系~预算表、预算明细表、预算说明中的数据应前后一致。

,3,名称的规范性: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承担单位名称、单位开户名称与单位公章必须一致。

如开户名称不一致~承担单位必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开户单位与承担单位是同一家单位。

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的名称~重复出现时应前后保持一致。

,4,签字盖章:项目预算申报书必须经项目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等签字或盖章。

1.封面,1,“申报编号”、“项目名称”、“所属专项”、“专业机构”应根据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程序确定的有关信息填报。

— 1 —,2,“申报单位”必须填写项目牵头单位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

,3,“项目负责人”应该按规定签字盖章。

,4,“项目预算期间” 按项目实施周期填报。

2.承诺书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需对项目,课题,预算申报书各项内容的真实、客观负责~并在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

3.表A1:项目牵头单位基本情况表,1,“项目牵头单位”应填写项目牵头单位全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一致。

,2,“单位开户名称”单位开户名称应与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开户名称不一致等特殊情况~必须提供证明文件。

,3,“单位主管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填写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如无主管部门的~则不需填写。

,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的信息必须填写全面~必须写明银行所在省、市等信息。

填写顺序为:××银行××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 2 —××支行,分行,××分理处,营业部等,。

《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解读

《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解读

《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解读《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解读为落实《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以下简称11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50号文)、《XX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113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XX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申报工作,使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项目预算申报要求,避免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走样变形,我们制订了《XX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指南》(以下简称《预算编报指南》)。

现将《预算编报指南》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预算编报指南》的制订原则《预算编报指南》是以原“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申报使用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和课题预算编报指南》(国科发财字〔2007〕241号)和2016年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编制要求(以上统称“原预算编报指南”)为基础,全面梳理了新的改革要求以及预算编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在制订起草过程中重点体现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细化实化政策的原则。

根据国家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改革精神,在劳务费支出范围、间接费用分配、差旅会议费管理权限等方面,对11号文、50号文和《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细化说明和解释。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

聚焦科技界反映原预算编报要求“过细”的问题,按照新的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预算说明有关内容,调整和完善预算申报书和预算表;针对科研人员反映具体预算支出中的“热点”问题,如科考活动中的车辆租赁费、计算机机时费、项目(课题)结题财务审计费、临床试验费等,予以详细解释。

三是更加契合科研实际需要的原则。

通过对预算科目支出内容解释和例举,强调预算支出应与项目(课题)任务目标密切相关,体现“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的原则。

另外,考虑到重点研发计划处于初步实施阶段,随着各项任务的深入开展,在预算支出内容和资金管理方面还可能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预算支出具体内容将会随之做适当调整,今后还会对《预算编报指南》进行动态调整,以更好地适应新的变化和要求。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填表说明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填表说明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填表说明附件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填表说明编制规范性要求:,1,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预算表中的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外币需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2,编码与数据平衡关系:预算申报书中有关编码应填写准确~数据之间满足有关的平衡关系~预算表、预算明细表、预算说明中的数据应前后一致。

,3,名称的规范性: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承担单位名称、单位开户名称与单位公章必须一致。

如开户名称不一致~承担单位必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开户单位与承担单位是同一家单位。

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的名称~重复出现时应前后保持一致。

,4,签字盖章:项目预算申报书必须经项目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等签字或盖章。

1.封面,1,“申报编号”、“项目名称”、“所属专项”、“专业机构”应根据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程序确定的有关信息填报。

— 1 —,2,“申报单位”必须填写项目牵头单位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

,3,“项目负责人”应该按规定签字盖章。

,4,“项目预算期间” 按项目实施周期填报。

2.承诺书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需对项目,课题,预算申报书各项内容的真实、客观负责~并在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

3.表A1:项目牵头单位基本情况表,1,“项目牵头单位”应填写项目牵头单位全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一致。

,2,“单位开户名称”单位开户名称应与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开户名称不一致等特殊情况~必须提供证明文件。

,3,“单位主管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填写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如无主管部门的~则不需填写。

,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的信息必须填写全面~必须写明银行所在省、市等信息。

填写顺序为:××银行××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 2 —××支行,分行,××分理处,营业部等,。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正式申报书预算说明模板202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正式申报书预算说明模板2022
预算说明
一、中央财政资金
预算的编制要坚持任务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实事求是编制提出课题预算。填报时,直接费用应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个类别填报,每个类别结合科研任务按支出用途进行说明。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1.设备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等。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编列。填报时,50万元以上的设备详细说明,50万元以下的设备费用分类说明)
2.业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以及其他与项目实施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编报时,对单笔大额支出、对外委托支出重点说明)
3.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科研(财务)助理等的劳务性费用;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项目聘用人员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可纳入劳务费列支算做简要说明。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第一节项目(课题)预算的概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组成,重点专项下设项目,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下设课题。

重点专项项目实行预算管理。

经过批复的项目预算,将作为任务书签订、资金拨付、预算执行、财务验收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汇总形成。

负责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以下统称“承担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各课题承担单位编报课题预算,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课题参与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报课题预算,在此基础上,由项目牵头单位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

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由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构成。

收入预算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对于其他来源资金,应充分考虑各渠道的情况,不得使用货币资金之外的资产或其他中央财政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来源分别编列,并与项目研究开发任务密切相关。

本指南主要规范中央财政安排的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其他来源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相关资金提供方的具体要求编列。

第二节项目(课题)预算的政策依据和编报原则、总体要求一、政策依据和编报原则1.项目(课题)预算的政策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指南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指南

课题
研究目标

术路线
研究周期

单位

人员及
分解等内容 编制项目 的 称 课题 序 预算必须以确定的研究任 负责人 项目申报单位 得随意变更 单位共 任 实施的,课题 参 单位之 目标和 术路线 依据,项目 单位 要
课题 研究任 4
课题牵头单位及参
实施周期等相关情况, 多项 任
对于课题分解
,由课题牵头单位和参 单位的相关信息
别就专项经费 为
自筹经费在本科目中的具体用途予以说明
编制规范性要求 预算表中的数据以 万元 单位,精确到小数点两位 外
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
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编码 数据平衡关系 预算申报书中有关编码应填写准确,数据之间满足有关的平 预算说明中的数据应前 一致 称 单位开户 ,
衡关系,预算表 称的规范性 称 证明开户单位 称,前
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和国家有关
政策的规定进行测算 经济合理性原则 础 项目 课题 预算需求应当结合项目 求是 经济合理 课题 研究开发的 有基
前期投入和支撑条 2两编报总体要求 1 项目 课题 课题
,本着实
提高效益的原则进行测算
预算的组织编报 预算申报书
项目申报单位负 解 多项 任
组织各课题牵头单位共同 ,由课题牵头单位和参
以下统称课题
,课题可
的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
国家重点研发 据,是项目
划项目 课题 各任
课题 合理 课题
预算是对项目
课题 课题
实施周期内项目
课题

实施所需总费用的
前测算,是确定项目
在实施周期内经费安排的依
配和使用资源的基础 预算,将作 任 书 预算书 签 预算执行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指南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指南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指南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指南一、项目(课题)预算的作用、内涵和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重点专项组成~重点专项下设项目~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下设任务,课题,,以下统称课题,~课题可分解为多项子任务~项目、课题、子任务的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分别是项目承担单位、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预算是对项目,课题,实施周期内项目,课题,任务实施所需总费用的事前测算~是确定项目,课题,在实施周期内经费安排的依据~是项目,课题,各任务合理分配和使用资源的基础。

经过评估评审后的项目,课题,预算~将作为任务书,预算书,签订、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在财政部批复重点专项概算~专业机构完成重点专项项目预评审后~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项目申报单位开展预算编报工作。

若项目下设多项课题~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各课题牵头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制预算~各课题预算汇总形成项目预算,若项目不再下设课题~即项目任务为单一课题~该课题预算即为项目预算。

对于课题分解为多项子任务~由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共同实施的~只需以课题为单元编制~无需编制子任务预算~但应对任务的分解情况和各子任务的经费安排情况进行测算。

项目在研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且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未通过验收或整改- 2 -后通过验收的项目~或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差的~结余资金按原渠道收回。

二、项目,课题,预算的编报原则和总体要求1.编报原则项目,课题,预算应结合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研究开发任务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除间接费用外~各科目均无比例限制。

除以定额补助方式资助的项目外~应当根据科研任务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核定项目预算~不得在预算申请前先行设定预算控制额度。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制说明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制说明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制说明一、对承担单位前期已形成的工作基础及科研条件,以及相关部门承诺为本课题研发提供的支撑条件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重点按以下内容进行说明:一是说明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课题参与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在课题研发方面的前期投入情况和已经形成的相关科研条件,如为课题研究开发提供的场地(实验示范基地、实验室等),提供的仪器设备、装置、软件、数据库,具备的测试化验加工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情况;二是上述相关科研条件对课题研发活动起到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对本课题各科目支出主要用途、与课题研发的相关性、必要性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进行详细说明。

本部分是预算说明的重点,若在同一科目既有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又有其他来源资金预算,应对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分别说明。

课题资金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各科目具体如下:(一)设备费设备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编制设备费预算应注意:1.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2.应对购置仪器设备重点予以说明,包括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主要技术参数和用途,对项目(课题)研究的作用,购置单台套5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还需重点说明购买的必要性和数量的合理性等。

购置仪器设备的选型应在能够完成项目(课题)任务的前提下,选择性价比好的仪器设备。

购置单台套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需提供3家以上报价单。

如果是独家代理或生产,可提供1家报价单,但应予以说明。

3.试制设备费是现有仪器设备无法满足项目(课题)检测、实验、验证或示范等研究任务需要而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一般由零部件、材料等成本,以及零部件加工、设备安装调试、燃料动力等费用构成。

当试制设备为过程产品时(即为完成项目(课题)任务而研制的零部件或工具性产品),试制设备发生的相关成本(含直接相关的小型仪器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应列入试制设备费科目,试制1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需提供相应成本清单;当试制设备为目标产品(即项目(课题)主要任务就是研制该设备)时,应当分别在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劳务费等科目编列测算。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第一节项目(课题)预算的概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组成,重点专项下设项目,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下设课题。

重点专项项目实行预算管理。

经过批复的项目预算,将作为任务书签订、资金拨付、预算执行、财务验收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汇总形成。

负责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以下统称“承担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各课题承担单位编报课题预算,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课题参与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报课题预算,在此基础上,由项目牵头单位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

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由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构成。

收入预算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对于其他来源资金,应充分考虑各渠道的情况,不得使用货币资金之外的资产或其他中央财政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来源分别编列,并与项目研究开发任务密切相关。

本指南主要规范中央财政安排的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其他来源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相关资金提供方的具体要求编列。

第二节项目(课题)预算的政策依据和编报原则、总体要求。

一、政策依据和编报原则1.项目(课题)预算的政策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113号)、《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等相关制度。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指南共33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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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计划) 项目预算编报指南
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把它走 完。 17、一般情况下)不想三年以后的事, 只想现 在的事 。现在 有成就 ,以后 才能更 辉煌。
18、敢于向黑暗宣战的人,心里必须 充满光 明。 19、学习的关键--重复。
20、懦弱的人只会裹足不前,莽撞的 人只能 引为烧 身,只 有真正 勇敢的 人才能 所向披 靡。
31、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黑格尔 32、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普列姆昌德 33、希望是人生的乳母。——科策布 34、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郭沫若 35、学到很多东西的诀窍,就是一下子不要学很多。——洛克

坚持问题导向契合科研需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指南》发布实施

坚持问题导向契合科研需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指南》发布实施

坚持问题导向契合科研需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编报
指南》发布实施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农村科技》
【年(卷),期】2017(000)012
【摘要】为落实《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申报工作,使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项目预算申报要求,避免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走样变形,科技部制订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编报指南》(以下简称《预算编报指南》)。

《预算编报指南》是在之前沿用的一系列文件的基础上。

【总页数】1页(P13)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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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第一节项目(课题)预算的概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组成,重点专项下设项目,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下设课题。

重点专项项目实行预算管理。

经过批复的项目预算,将作为任务书签订、资金拨付、预算执行、财务验收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汇总形成。

负责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以下统称“承担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各课题承担单位编报课题预算,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课题参与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报课题预算,在此基础上,由项目牵头单位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

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由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构成。

收入预算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对于其他来源资金,应充分考虑各渠道的情况,不得使用货币资金之外的资产或其他中央财政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来源分别编列,并与项目研究开发任务密切相关。

本指南主要规范中央财政安排的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其他来源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相关资金提供方的具体要求编列。

第二节项目(课题)预算的政策依据和编报原则、总体要求。

一、政策依据和编报原则1.项目(课题)预算的政策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113号)、《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等相关制度。

2.项目(课题)预算的编报原则(1)项目(课题)收入预算由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和其他来源资金预算构成,其他来源资金预算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

因资金来源各有不同,在编报预算时要结合项目(课题)任务实际需要以及资金来源方的要求编制预算,做到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填报,不得虚假承诺配套。

(2)项目(课题)支出预算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

政策相符性:项目(课题)预算科目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应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目标相关性:项目(课题)预算应以其任务目标为依据,预算支出应与项目(课题)研究开发任务密切相关,预算的总量、结构等应与设定的项目(课题)任务目标、工作内容、工作量及技术路线相符。

经济合理性:项目(课题)预算应综合考虑国内外同类研究开发活动的状况以及我国相关产业行业特点等,与同类科研活动支出水平相匹配,并结合项目(课题)研究开发的现有基础、前期投入和支撑条件,在考虑技术创新风险和不影响项目(课题)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安排,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编报总体要求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预算,在明确项目(课题)研究目标、任务、实施周期和资金安排(包括间接费用分配)等内容的基础上,对仪器设备购置、承担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并申明现有的实施条件和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

承担单位对直接费用各项支出不得简单按比例编列。

承担单位已形成的工作基础及科研条件等前期投入不得列入项目(课题)资金预算。

在同一支出科目中需要同时编列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应在预算说明中分别就中央财政资金、其他来源资金在本科目中的具体用途予以说明。

承担单位对项目(课题)资金管理使用负有法人责任,按照“谁申报项目(课题)、谁承担研究任务、谁管理使用资金”的要求,如法人单位实际承担研究任务且管理使用资金,不应以上级单位的名义申报;如以法人单位名义申报的,应由本单位组织任务实施并管理使用资金,不得将资金转拨给其下级法人单位,如大学的附属医院、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全资或控制子公司、科研院及下属的研究所等。

若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课题参与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与课题参与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应予以披露。

项目牵头单位在预算编报、资金过程管理以及财务验收等工作中应重点予以审核、把关。

承担单位应采用支出预算和收入预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课题)预算,平衡公式为:资金支出预算合计=资金收入预算合计。

项目(课题)预算期间应与项目(课题)实施周期一致。

课题预算应以课题为单元编报,无需再将课题预算拆分成参与单位或子任务进行编报。

第三节课题预算说明的主要内容。

一、对承担单位前期已形成的工作基础及科研条件,以及相关部门承诺为本课题研发提供的支撑条件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重点按以下内容进行说明:一是说明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课题参与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在课题研发方面的前期投入情况和已经形成的相关科研条件,如为课题研究开发提供的场地(实验示范基地、实验室等),提供的仪器设备、装置、软件、数据库,具备的测试化验加工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情况;二是上述相关科研条件对课题研发活动起到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对本课题各科目支出主要用途、与课题研发的相关性、必要性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进行详细说明。

本部分是预算说明的重点,若在同一科目既有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又有其他来源资金预算,应对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分别说明。

课题资金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各科目具体如下:(一)设备费设备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编制设备费预算应注意:1.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2.应对购置仪器设备重点予以说明,包括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主要技术参数和用途,对项目(课题)研究的作用,购置单台套5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还需重点说明购买的必要性和数量的合理性等。

购置仪器设备的选型应在能够完成项目(课题)任务的前提下,选择性价比好的仪器设备。

购置单台套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需提供3家以上报价单。

如果是独家代理或生产,可提供1家报价单,但应予以说明。

3.试制设备费是现有仪器设备无法满足项目(课题)检测、实验、验证或示范等研究任务需要而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一般由零部件、材料等成本,以及零部件加工、设备安装调试、燃料动力等费用构成。

当试制设备为过程产品时(即为完成项目(课题)任务而研制的零部件或工具性产品),试制设备发生的相关成本(含直接相关的小型仪器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应列入试制设备费科目,试制1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需提供相应成本清单;当试制设备为目标产品(即项目(课题)主要任务就是研制该设备)时,应当分别在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劳务费等科目编列测算。

4.应区分设备购置费和设备试制费,不得为提高间接费用水平将设备购置费列入试制设备费。

5.设备改造费是指因项目(课题)任务目标需要,对现有设备进行局部改造以改善提升性能而发生的费用,及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相关设备发生损坏需维修而发生的费用,一般由零部件、材料等成本和安装调试等费用构成。

因安装使用新增设备而对实验室进行小规模维修改造的费用,可在设备改造费中编列,应提供测算依据和说明。

6.设备租赁费是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租用承担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租赁费主要包括设备的租金、安装调试费、维修保养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与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相关的科学考察、野外实验勘探等车、船、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租赁费可在设备租赁费中编列,并提供测算依据和说明。

不得编列承担单位自有仪器设备的租赁费用。

7.原则上,中央财政资金中不应编列生产性设备的购置费、基建设施的建造费、实验室的常规维修改造费以及属于承担单位支撑条件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费,并严格控制常规或通用仪器设备的购置。

(二)材料费材料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编制材料费预算应注意:1.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消耗的主要材料,如某一品种材料预算合计达到10万元(含)以上的大宗原辅材料、贵重材料等,应详细说明其与项目(课题)任务的相关性、购买的必要性、数量的合理性等。

其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可按类别简要说明。

2.材料的运输、装卸、整理费用主要是指采购材料时必须发生的物流运输、材料装卸、整理等费用。

编报材料费预算应将材料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与材料出厂(供应)价格统一合并测算,无需单独编列测算。

3.应避免与试制设备费中的材料重复编列。

4.中央财政资金中不应编列用于生产经营和基本建设的材料。

5.与专用设备同时购置的备品、备件等可纳入设备费预算,单独购置备品、备件等可纳入材料费预算。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编制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应注意:1.单次或累计费用在10万元(含)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项目,应详细说明其与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必要性,以及次数、价格等测算依据,并详细说明承接测试化验加工业务的外单位(包括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所具备的资质或相应能力。

如承接方与承担单位存在利益关联关系,应披露双方利益关联情况。

2.单次或累计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化验加工项目,可结合项目(课题)研究任务分类说明。

3.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是指在单位统一会计制度控制下,单位内部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机构或部门,其承担的测试化验加工任务应按照测试、化验、加工内容发生的实际成本或内部结算价格进行测算。

4.与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相关的软件测试、数据加工整理、大型计算机机时等费用可在本科目编列。

5.按照研究任务分工,需由承担单位独立完成的测试化验加工任务,相关费用不在本科目中核算,应在材料费、燃料动力费和劳务费等预算科目编列。

6.应由承担单位完成的研究任务,不得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分包。

(四)燃料动力费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直接使用的相关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编制燃料动力费预算应注意:1.详细说明直接使用的相关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在项目(课题)研究任务中的作用。

2.应按照相关仪器、科学装置等预计运行时间和所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即期(预算编报时)价格测算,在测算过程中还应提供各参数来源或分摊依据、测算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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