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核定业务流程
申领失业保险金业务流程图资料讲解
“4050”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流程图退回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流程图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流程图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流程图就医配(更换)助器具、复治疗、疗、旧伤格认企业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流程图业务与财务对账资料存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流程图定点医疗机构刷医保卡产生支付审批表移交财务科,财务科拨付异地安置、异地工作、转异地就诊住院、异地急诊急救、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图输血、居民生育等材料不符合规定口窗正式财政或税务监制的门1. 特殊门诊: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受3.诊收费原始票据;2.门诊病历原件;理理门诊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以上材料盖就社会保4.诊医院相关科室审核专用章。
障卡。
正式财政或税务监制的输血费输血:1. 将医疗费用明细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2.用原始票据;输血前的血液检验报告单复印件;件;3.输血记录单或配血报告单复印件;以4.上材料需盖就诊医院相关科室审核专用待遇审核人员复核,待遇审核科科章。
5.社会保障卡。
长复审以上医疗费报销金额可直接转入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帐户,对于尚财务主管审核未启用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的参保人员,应尽快启用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
报销时需提供报销人的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还需提供代医疗费用报销资料提交分管领导审批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支付出纳将报销信息录入网上银行,经会计第一道审批,财务主管第二道审批,将报销款打入参保人员银行账浦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流程图失业金发放流程图失业人员申领企业申报经办机构审核确定期限标准经办机构复核机构负责人审批A告知失业人员初次领取人员签领转银行发放。
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一、申请失业保险金的资格条件1.参加失业保险。
凡是在非农业户口登记失业的人员,有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人员,均可参加失业保险。
2.居民登记失业。
居民登记失业即有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人员在单位解散、破产或因其他经济性质原因被迫离职。
二、经办流程1.申请失业报告。
当个人失去工作时,应及时向当地就业服务机构(简称就业中心)报告失业,并填写《个人失业登记证》。
2.参加职业介绍。
个人报到就业中心后,将参与职业介绍服务,了解相关岗位信息和求职技巧,提高就业能力。
3.签订就业协议。
通过就业中心提供的帮助,个人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确定就业关系。
5.审核材料。
就业中心会对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失业情况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记录。
6.领取失业保险金。
审核通过后,个人可以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一般为3个月,领取规模由个人的失业时长、工资水平和缴纳保险费时间来确定。
三、注意事项1.及时报告失业。
个人应当在失业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就业中心报告,如实填写失业登记证。
2.持续积极找工作。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需要积极主动地找工作,配合就业中心提供的职业介绍服务。
4.遵守法律法规。
个人在申请失业保险金期间,需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
但是,个人在申请失业保险金时,也需要保持诚实守信,不得利用其漏洞进行欺诈行为。
只有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才能顺利申请到失业保险金,获得应有的保障。
北仑失业金领取流程跟材料
北仑失业金领取流程跟材料
内容:
一、北仑失业金领取流程
1.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北仑街道就业服务中心申请登记失业。
2. 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的失业状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获得失业登记。
3. 登记后15日内持失业登记证明到北仑社保经办窗口申请领取失业金。
4. 社保经办窗口工作人员将核实申请材料及申请人失业金发放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5. 领取失业金后,需要按要求每月到就业服务中心报到,如未就业的可以继续申请下月失业金。
二、北仑失业金申请所需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就业证明(如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
4. 失业登记证明
5. 银行卡(失业金将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卡)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
1. 申请失业金需在失业后1年内提出。
2. 领取失业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 每月需按要求到就业服务中心报到,如未就业的可以继续申请下月失业金。
4. 申请时需准备完整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程序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程序业务名称: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程序受理单位:荥阳市失业职工管理所承办部门:管理科办理条件:(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2)、事业单位及其职工;(3)、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4)、国家机关中的工勤人员;(5)、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办理程序:(1)、携带参保登记所需资料,到荥阳市失业职工管理所管理科进行登记;(2)、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职工个人缴费花名册》、发放《劳动和社会保障年检登记证》;(3)、缴纳失业保险费,发放《河南省用人单位职工缴纳失业保险基金审检证》;(4)、每年按规定时间如实申报参保职工人数和参保职工年工资总额。
办理依据:《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
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及其单位成立的批文;(2)、职工花名册;(3)、上年度《劳动情况年报表》、《财务年报表》;(4)、职工工资发放表;(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办理时限:当日收费标准:不收费承办人员:张建勇联系电话:64662559 办理地址:万山路147号(原就业局三楼)相关事宜:参保登记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按照国务院有关失业保险的法规规定,国有企业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时间为1986年10月1日;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时间为1996年10月1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时间为1999年1月1日。
凡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失业保险登记的,原则上按照规定补收欠缴的失业保险费。
(2)、新成立的单位,应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手续。
(3)、事业单位中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等几种形式,按照规定,不管什么形式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个别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因缴纳的2%部分财政部门没有拨付而不于登记是不对的,应当及时登记。
深圳失业金领取流程
深圳失业金领取流程深圳失业金领取流程:一、申请条件: 1、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 2、无就业或者被解雇,经深圳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符合失业标准; 3、有连续6个月以上的缴纳失业保险费记录; 4、自失业之日起,在深圳市申请签发失业证书; 5、在深圳市市社会保障卡中办理失业保险业务,并持有正确的证件。
二、文化程度要求:持有高中学历以上的学历者,累计失业金发放期间不低于12个月;持有职业技能证书的者,累计失业金发放期间不低于9个月;已取得初等教育学历者,累计失业金发放期间不低于6个月。
三、失业金领取流程: 1、首先,失业人员需要前往深圳市相关街道办事处,向工作人员办理失业登记; 2、携带个人身份证和失业证书去深圳市人社局所在地的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保险。
3、将失业保险业务办理完成后,依据相关规定,向深圳市市社会保障卡中心申领市社会保障卡,并登录市社保卡系统。
4、失业人员需要携带有效证件,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就业服务中心,申报领取失业金; 5、经申报后,深圳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失业人员可以到相关财政部门领取失业金。
四、失业金计算方式: 1、失业金的综合金额由深圳市人社局定期按比例调整; 2、失业金的计算方式为:失业金总额=个人存储失业保险金总额+深圳市失业补贴;3、失业金的标准金额由深圳市人社局按比例分配,申请者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向深圳市人社局申请改变领取失业金的标准金额。
五、失业金的申请期限:失业人员可以在失业之日起至失业期满前15日内申请领取失业金,若超过15日未申报领取失业金,则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失业金的权利。
六、失业金的发放:失业金发放时间为每月25号,发放形式分为现金发放和银行卡发放两种,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发放形式。
失业保险办理预约流程
失业保险办理预约流程
第一步:了解失业保险政策和条件
在办理失业保险预约之前,首先要了解失业保险的政策和条件。
失业
保险是指为劳动者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以减轻他们在失业过渡期内的经
济压力的一种社会保险。
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政策和条件,失业保险的
领取条件和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
所以在预约之前,要对自己符合哪些条
件有一定的了解。
第二步:选择办理失业保险的地点
第三步:预约办理时间
第四步:准备办理所需材料
第五步:办理预约
在预约时间到来之前,按照预约的流程和要求前往办理地点。
进入办
理地点后,根据现场工作人员的指示,按照顺序办理预约手续。
通常需要
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等等。
为了避免耽误时间,
最好提前安排好办理的时间,合理安排办理所需时间。
第六步:等待审核和领取
第七步:定期更新和续领
办理失业保险后,需要定期更新和续领。
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更新
和续领的时间和要求会有所不同。
通常需要提供就业情况证明、收入证明、个人信息变更等材料进行更新。
续领则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
以确保失业保险能够持续有效。
总结:
失业保险的办理预约流程可以简单概括为:了解政策和条件、选择办理地点、预约办理时间、准备办理材料、办理预约、等待审核和领取、定期更新和续领。
根据不同地区和机构的规定,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为了确保办理顺利,最好提前了解相关信息,按照规定进行预约和办理。
失业保险科工作制度
失业保险科工作制度一、失业保险科的工作职责失业保险科是负责失业保险业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 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包括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
2. 负责社会保险费核定,确定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并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 负责建立管理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档案,保管缴费数据和申报、支付或结算凭证等。
4. 负责建立管理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和失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
5. 负责审核支付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等。
6. 提供失业保险查询、咨询等相关服务,解答参保人员关于失业保险政策的疑问。
7. 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失业保险情况以及失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8. 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汇报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9. 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0. 受理失业保险的举报、投诉,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失业保险科的工作流程1. 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流程:(1)用人单位向失业保险科提交失业保险参保申请;(2)失业保险科审核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出具登记通知书;(3)用人单位根据登记通知书,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 失业保险费核定流程:(1)失业保险科根据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费率等因素,计算失业保险费;(2)失业保险科向用人单位出具失业保险费通知书;(3)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流程:(1)失业人员向失业保险科提交失业保险待遇申请;(2)失业保险科审核失业人员的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支付失业保险待遇;(3)失业保险科根据失业人员的需求,提供相关服务。
4. 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流程:(1)失业保险科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收付、核算、结算等工作;(2)失业保险科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3)失业保险科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确保基金的安全、稳健、有效。
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流程
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流程我有个朋友小李,前阵子失业了。
那叫一个愁啊,工作没了,收入也断了,感觉天都要塌了。
不过还好,他想起自己之前交了失业保险,就想着去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这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啊,就像一场寻宝之旅,有它自己的一套流程。
首先呢,要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这就好比是进游乐园得先达到身高标准一样。
你得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像被公司辞退了、公司破产倒闭了这种情况。
要是自己主动辞职,哼,那可就有点悬了。
我就问小李:“你是被辞退的吧?可别是自己脑子一热就辞了职还想领这个钱啊。
”小李白了我一眼说:“我能那么傻吗?公司效益不好,裁了一批人,我就在里面呢。
”这是很关键的一点,就像盖房子的地基,基础不牢,后面都是白搭。
接下来就是准备材料啦。
这材料啊,就像是战士上战场的武器一样,少一样都不行。
一般来说,需要身份证、社保卡这些基本的身份证明材料。
这就不用多说了吧,没身份证谁知道你是谁啊?还有就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这个证明可重要啦,它就像一个判决书,证明你确实是从原单位离开了。
小李当时就到处找这个证明,还跟原单位的人事部门闹了点小不愉快。
人事部门的人说:“你怎么这么着急,我们还得走流程呢。
”小李着急地说:“我这等着领失业保险呢,没这个证明不行啊,您就帮帮忙呗。
”最后好不容易才拿到。
另外,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情况,可能还需要失业登记证明之类的东西。
材料准备好了,那就可以去办理申请了。
现在办理的方式可多啦,可以去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窗口办理,就像去银行柜台办业务一样。
你得早点去排队,不然人多的时候可有的等了。
我陪着小李去的时候,看到好多人都在那里等着。
小李还嘀咕:“怎么这么多人失业啊?”我就说:“现在经济形势多变,很正常啦。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线上办理,这就方便多啦,就像在家点外卖一样简单。
登录当地的人社部门指定的网站或者手机APP,按照步骤一步一步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就行。
不过对于一些不太会用智能手机或者电脑的人来说,可能还是去窗口办理更踏实。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9.11•【文号】劳社厅发[2006]24号•【施行日期】2006.09.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近年来,各地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失业保险业务流程加以规范,经办工作逐步走入科学管理轨道,管理服务水平有所提高,对发挥失业保险功能、加强制度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随着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失业保险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任务,对管理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新的形势,需要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明确提出“围绕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服务对象的需要,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业务的全程信息化。
”为此,我们在总结一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失业保险工作今后的发展,制定了《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优化本地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时参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二00六年九月十一日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失业保险登记管理第一节参保登记第二节变更登记第三节注销登记第四节登记证件管理第三章失业保险费征收第一节申报受理第二节缴费核定第三节费用征收第四节收缴欠费第四章缴费记录第一节建立记录第二节转出记录第三节转入记录第四节停保和续保记录第五节缴费记录查询第五章待遇审核与支付第一节失业保险金等待遇审核与支付第二节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审核与支付第三节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审核与支付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第五节待遇支付记录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一节收入第二节支出第三节会计核算第四节预算第五节决算第七章稽核监督第一节稽核第二节内部监督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失业保险业务管理,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指南。
杭州市失业保险政策及业务操作办法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章) 年 月 日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一、当月核准,次月发放。 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 日起6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 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7日内予以审
失业保险缴费记录
三、失业保险缴费记录的保留问题
自1999年1月1日起,在我省参加失业保 险的人员因参保缴费时间不足一年、自愿 辞职、没有求职要求或不进行失业登记以 及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等原因不符 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其原有缴费时 间予以保留。 政策依据:劳社厅发[2004]11号、浙劳 社厅字[2004]259号
失业保险基金
六、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按 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 保险费;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工 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 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 险费。
2、在职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
只转关系,不转失业保险基金。
3、失业后转迁失业保险关系。
既转关系,又转基金。
编号:
成建制单位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兹证明 按规定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本地参加了失业保险,参保 人数 人;缴费基数单位部分为 元/月, 个人部分为 元/月,足额缴费至 年 月止。该单位已于 月 日成建制转移 你地。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请予接续。
失业保险缴费记录
涉及军龄视作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职工, 用人单位在报送外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合 同制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料时,应提 供退伍证或转业军官证原件。
失业保险缴费记录
二、短期就业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累 计问题 省条例第34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 三年内,在同一统筹地区有二次以上短期 就业,每次就业缴费时间不满一年,但累 计后满一年的,应当予以累计,并根据累 计后的缴费时间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 定确定其享受待遇期限。
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一、失业保险立户
(一)需提供以下材料:1-5项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第6项一式三份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财务月(年)报表、劳动情况季(年)报表原件及复印件(火炬大厦4楼统计中心领取)。
5.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6. 《失业保险立户登记表》(表1-1)《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及缴费申报表》(缴费起始时间填写次月)(表1-2)及电子表格,携带U盘拷备(3份)
(二)办理时间:每月5-19日
二、失业保险的缴纳和人员增减变更
(二)注意事项:
1.填报增加表时,增加时间和缴费起始时间必须为填报时间的次月,姓名中间不要有空格。
2.填报减少表时,结束工作时间填报当月,须注明减少原因(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退休等),不能更改。
3.增加表、减少表均为当月填报,次月开始执行,需在增、减表上标明本单位失业保险编号和联系电话,增减3人以上(含3人)需提供电子文档。
4.缴费月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申报计算。
辽宁省失业保险管理机构业务管理流程规定
辽宁省失业保险管理机构业务管理流程规定一、前言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帮助。
为有效管理失业保险事务,辽宁省失业保险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关的业务管理流程规定,以保障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保障和帮助。
二、业务受理流程1.初次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首次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局或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请。
2.续发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保障局或就业服务机构续发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就业信息并参加再就业指导。
3.失业人员转岗再就业:失业人员如有就业意愿,可以到就业服务机构参与职业介绍及培训,协助失业人员找到合适的再就业岗位。
4.失业保险金调查核实:失业保险管理机构会对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其符合领取条件。
5.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也应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保障个人的全面福利。
三、业务管理流程1.信息采集整理:失业人员前来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劳动保障局或就业服务机构应及时采集其个人信息,并进行登记和整理。
2.材料审核审批:劳动保障局或就业服务机构对失业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及时通知失业人员补充相关材料或进行补正。
3.统计数据报送:劳动保障局应定期提供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统计数据,并按照规定上报相关部门,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经费管理监督:劳动保障局对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合理利用。
5.信息公开宣传:劳动保障局应定期对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申请流程等进行公开宣传,提高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的认识和了解。
四、业务管理流程的完善和改进1.完善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失业保险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失业人员的相关信息,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失业保险业务流程及注意事项—失业窗口工作人员吐血总结
一、单位新参保单位在办理养老保险开户后,需同时办理失业保险开户。
下载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报盘格式集合,认真并准确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及“参保人员信息”。
其中红字为必填项,不得漏填。
填写完毕后,携U盘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区失业保险中心进行新开户参保登记,区经办机构同时为单位核发单位失业保险手册。
二、人员变动(一)、人员新参保在单位报盘格式集合中填写新参保人员信息,携单位失业保险手册和U盘到区失业中心进行报盘。
人员新参保业务可全月办理,当月缴费的需当月报盘。
(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职工,单位应首先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开户以获得个人职工编码;参加过社会保险,从原单位离职的职工,应确保其原单位失业保险停保后,再进行新单位的参保报盘)(二)、人员停保1、职工离职且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位在其缴费次月20日后到区失业保险中心办理停保,职工入职的新单位于次月税务申报期正常缴费。
停保人数超过3人的,需报盘,填写报盘格式集合中“停保人员报盘”一项,办理停保手续必须携带单位失业保险手册。
2、领取失业金流程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无需在区里做停保。
失业人员缴费到当月的,单位应于次月15日前到市失业保险中心办理档案传递单。
开具档案传递单要件:①、单位失业保险手册单位失业保险手册需年检。
办理领取失业金的单位,其失业保险手册需在区中心进行年检,证明历年失业保险无欠费后,方可为职工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单位失业保险手册需核定到该失业人员缴费的最后一个月。
有换发新手册的,要保证历年缴费情况在新手册上都有体现。
如单位年检做到2010年,而新手册只有2014年的缴费情况,如想开具档案传递单,需同时携带老手册。
②、个人缴费明细打印职工个人缴费明细,需提供地税企业个人账户记实报表一及单位失业保险手册。
区失业保险中心在为单位打印失业人员的个人缴费明细后,请仔细检查08年以前视同缴费时间是否正确,最后离职单位的缴费明细是否有断档,以及失业人员最后一个月缴费记录是否体现在缴费明细上。
辽宁省失业保险管理机构业务管理流程规定
辽宁省失业保险管理机构业务管理流程规定1.失业保险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开展失业保险业务管理工作。
Th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management institution shall carry out the management of unemployment insurance business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national and provincial regulations.2.失业保险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制度,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运营。
Th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management institution shall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system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income and expenditure of th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fund to ensure the safe operation of th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fund.3.失业保险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失业人员的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审核管理工作。
Th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management institution shall strengthen the registration of unemployed persons and the management of the application for unemployment insurance benefits.4.失业保险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Th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management institution shall,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carry out the distribution of unemployment insurance benefits to ensure that eligible unemployed persons receive the benefits in a timely manner.5.失业保险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失业保险金的监督检查,防止失业保险金的滥用和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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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失业保险费核定、征缴业务规程(试行)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失业保险费登记、核定及征收、征缴业务操作程序,现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为信息系统)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程,请各企、事业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失业保险费核定征缴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其范围: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人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本规程由失业保险信息登记、缴费基数核定、费用征收、欠费补缴、基金入库等环节构成。
失业保险费按照“按月申报,当月核定,次月征收”的原则进行征缴管理。
一、参保单位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变动、申报业务,办理期为每月1日至15日,逾期次月申报。
二、单位基础信息登记新成立单位、成建制转入的单位,在首次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30日以内到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基础信息登记。
(一)新增单位基础信息登记新参保单位登记时须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础信息表》(纸质,电子报盘),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批准成立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副本)复印件;2、地方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4、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个人基本信息表》(电子报盘、纸质文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职工劳动合同鉴证名册;6、单位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当月工资表)复印件;7、原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提供《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手册》、第一次参加失业保险盖有单位所在地办事处核定章的《职工数据采集表》及中途变动的职工增减变动情况表、第一次劳动合同鉴证名册。
8、《失业保险费核定申请承诺书》。
(二)、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登记参保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银行账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以及经办机构规定的失业保险登记事项变化时,应及时向所属经办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办理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登记。
在办理时,参保单位正确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变更申请表》并提供发生变化的文件和相关材料。
(三)、单位基础信息合并、分立登记参保单位发生合并、兼并、分立时,应办理单位基础信息合并分立。
参保单位合并分立前,被合并或被分立的单位应足额缴清原单位欠缴的失业保险费。
参保单位应正确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单位合并、分立情况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合并、兼并、分立的相关文件材料;2、涉及合并、兼并、分立单位的营业执照;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需合并、兼并、分立单位人员名册;5、原单位在地方税务局缴纳当月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四)、单位基础信息注销登记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营业执照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吊销时,参保单位应缴清应缴失业保险费并及时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参保注销登记。
办理时参保单位正确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单位注销情况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管理部门注销、吊销的文件和材料;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手册》;4、单位注销书面申请。
三、个人基础信息登记(一)新增参加失业保险人员登记参保单位新增就业人员(新增就业人员为从未参加失业保险且未纳入信息系统的就业人员)的,参保单位应及时到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新增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时正确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费核定业务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基本信息表》(电子报盘、纸质文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2、职工劳动合同鉴证名册、调动手续表等(复印件);(二)参保人员停保登记(暂停缴费登记)参保人员发生辞职、辞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参军、升入全日制学校、劳改劳教、在职人员失踪、停薪留职等情况时,原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停保登记。
办理时正确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费核定业务申报表》(两份)并提供以下材料: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应征入伍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入学通知书,被劳改劳教证明、法院开具的人员失踪等相关材料和证明;2、《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情况表》、《城镇户口填写》3、《农民工合同制工人参保情况表》、《农民户口填写》4、《昆明市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个人缴费工资情况表》5、《单位职工失业申请登记证明书》6、《昆明市失业保险手册》7、职工人事档案。
档案内应具备以下材料:①就业录用备案手续如(招工登记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等);②劳动合同书(实行全员合同制后,每个职工均应有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除外);③单位与个人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件;④其他应进入个人档案的材料(可作为附件);⑤牛皮纸档案袋(每人一份)。
注:1、以上表格用碳素笔填写后加盖公章。
2、农民工:缴费不满一年或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不退档案。
(三)参保人员终止缴费登记参保人员发生退休、死亡、出国定居、录用为编制内公务员(聘用制公务员除外)等情况时,原单位应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终止缴费登记。
办理时参保单位正确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费核定业务申报表》(两份)并提供以下材料:离(退)休审批表、死亡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材料。
(复印件)(四)暂停缴费人员续保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时应继续参加失业保险,其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失业保险续保登记,如果为该人员办理停保的失业保险部门不属于单位所在地时,参保单位应首先到其办理停保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停保缴费人员转移登记后方可办理此项登记,办理时认真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费核定业务申报表》(两份)并提供以下材料:1、新签订的职工劳动合同鉴证名册、调动手续表等(复印件);2、《昆明市失业保险手册》;四、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一)参保单位核定关系转移参保单位因地址变动、隶属关系变更以及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需要转移到其他地州、县(市)区参保的,该单位应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单位转移登记。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办理参保单位转移时,须先由转出经办机构确认参保单位已缴清失业保险费、滞纳金和罚款。
并提供以下材料:1、转移申请;2、单位转移原因相关证明材料;转出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出具《昆明市失业保险单位转移通知书》及回执给单位,单位将《昆明市失业保险单位转移通知书》及回执送至转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经办机构将回执确认盖章后返给转出经办机构存档。
(二)参保人员转移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要转移到其他地州、县(市)区参保的,调入单位应及时到转出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转移并提供相关转移材料。
转出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出具《昆明市失业保险个人关系转移函》及回执给调入单位,单位将《昆明市失业保险个人关系转移函》及回执送至转入经办机构,转入经办机构将回执确认盖章后返给转出经办机构存档。
(三)失业人员转移原停保缴费经办机构与再就业经办机构不一致时,再就业单位应及时到原停保缴费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人员转移并提供以下材料:1、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2、提档函和介绍信3《昆明市失业保险手册》原停保缴费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出具《昆明市失业保险个人关系转移函》及回执给再就业单位,再就业单位将《昆明市失业保险个人关系转移函》及回执送至再就业单位所属经办机构,再就业单位所属经办机构将回执确认盖章后返给原停保缴费经办机构存档。
五、缴费工资核定(一)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发生变动时,参保单位应及时在失业保险核定业务办理期内办理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申报。
参保单位正确、完整填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报盘、纸质文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变更基数申请、职工工资发放名册等有关资料,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进行单位缴费工资核定。
对不符合规定申报的,由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当月未申报失业保险业务变更的参保单位由经办机构于每月15日按上月缴费基数在信息系统内做统一核定。
(二)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工资基数及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时,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和云劳社办【2007】98号文件关于全省参保单位工资总额相关要求执行。
(三)根据《昆明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处理办法》(昆办通[2002]42号)文件规定,对于被列入改制的破产企业内退职工,由代管机构按上年度昆明地区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为其缴纳由原用人单位承担的失业保险费;内退职工个人以上年度月平均生活费为基数缴纳个人承担的失业保险费(月平均生活费低于上年度昆明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以上年度昆明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被列入改制的非破产企业内退职工,企业以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内退职工个人以上年度月平均生活费为基数缴纳个人承担的失业保险费(月平均生活费低于上年度昆明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征缴科附:《昆明市失业保险单位基础信息表》《个人基本信息表》《失业保险费核定申请承诺书》《昆明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变更申请表》《昆明市失业保险单位注销情况表》《昆明市失业保险单位合并、分立情况表》《昆明市失业保险费核定业务申报表》《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情况表》、《城镇户口填写》《农民工合同制工人参保情况表》、《农民户口填写》《昆明市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个人缴费工资情况表》《单位职工失业申请登记证明书》《昆明市失业保险单位转移通知书》《昆明市失业保险个人关系转移函》《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须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拷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