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牧厅财政厅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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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牧厅、财政厅《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项目管理,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农业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有关规定和农牧厅《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资金是指自治区财政为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

组织发展设立的预算内专项支出。

第三条项目重点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单位试点和试点单位所在地区合作组

织机制创新研究及业务培训。

第四条承担项目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有或稍加推动就能具有符合合作制原则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章程、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在工商或民政部门进行法人登记,并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经部门)确认的优先考虑。

2、运作年限2年以上,有比较健全的服务网络,能有效地为合作社员提供农业专业服务。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有明确的利益联结机制,股权结构比较合理,带动农民增收明显的优先考虑。

3、要有不少于100户合作社员的规模,同时具有一定产业基础。有经济实体和种养基地,有统一的生产质量标准、注册商标和产品包装的优先考虑。

第五条项目单位所在地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认识明确,改革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组织和落实试点工作的责任感;

2、当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基础条件较好,围绕区域优势特色农产品引导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突出;

3、财政、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有较强的工作和政策调研能力,能够完成自治区交给的试点研究和工作任务。

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视,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的优先考虑。

第六条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以下内容:

1、合作组织运行机制创新。包括经营机制、民主管理机制、分配机制和积累与发展机制等。

2、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开展服务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合作组织服务网络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有关金融机构支持合作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运销设备贴息。

3、合作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包括技术服务与创新、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

4、宣传培训。包括实用技术培训、合作知识培训和人员素质培训。

第七条自治区财政厅负责项目资金预算,项目资金拨付,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自治区牧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立项,并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各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指南,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的申报论证。

第九条各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落实,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并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条承担项目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项目内容制定实施方案,经全体成员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并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向全体合作组织成员公开。

第十一条项目资金纳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财务核算,设立明细账,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所形成的资产归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可折股量化到全体成员。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完成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向全体成员或代表大会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当地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做好项目的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档案。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结果等。并向自治区农牧厅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第十三条自治区农牧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并对项目运行管理情况作出评价。对未按项目期限完成任务或未通过验收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取消其试点单位资格。对发生挤占、挪用等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回财政扶持资金,并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及其所在县(市、区)两年内同类项目申报资格。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管理细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宁夏农牧厅《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封面、表一、表二、表三、表四等(附后)。项目单位和试点地区为一整体项目,每一指标同时填写项目单位和试点地区的内容。

二、指标体系:

(一)封面:

⒈项目名称:指申报项目的具体名称。

⒉项目申请单位:指申报项目的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⒊项目单位:指申报项目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表一:

1、项目名称:填写要求同上。

2、注册登记部门:分为民政、工商登记和农业部门确认。

3、注册登记时间:指合作组织登记的具体时间。

4、社(会)员人数:指项目申报时社(会)员总人数。

5、成立时间:指合作社成立的具体时间。

6、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指项目单位的合作经济组织总体情况,包括:合作涉及的内容和范围,运行机制,生产、流通、市场经营情况和社员收益情况。

7、试点地区实施单位:一般填写****市****县(市、区)****站(局)。

8、试点地区实施单位概况:

(1)基础设施:指工作环境和工作手段。以及项目提出过程、现有基础以及准备情况。

(2)人员结构:包括人员组成、年龄状况、专业技术情况等。

(3)以往成绩:近年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指导、服务方面有关的工作成绩。

(三)表二:

1、项目类别:分为种植业、畜牧、水产、其他和综合类。综合类项目主要指合作组织种养结合的;农机化项目一般应列入种植业类。

2、实施地点:指项目实施所在的具体乡村。

3、建设目标:即项目实施后的组织功能、科学管理、产品目标、效益目标。

4、建设内容:根据项目申请报告,分项列出项目单位和试点地区建设内容。

5、自治区经费补助用途:必须注明每项支出内容的具体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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