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合法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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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什么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什么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什么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在行政活动中,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合法、合规,并符合法律、法规、法律文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这一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旨在保证政府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定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基于法律授权,不能凭空创设规则或滥用权力。

法定性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根本要求,它确保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受到法律的制约和规范。

2. 授权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在得到适当的授权后才能进行。

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由立法机关授予,不得擅自行使超出授权范围的权力。

授权性原则保证了行政机关的行为合法性和合规性。

3. 目的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的目的必须合理。

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不能违背法律的目的和原则。

目的合理性原则确保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 程序正当性原则:行政行为的程序必须正当。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滥用职权或违背程序规定。

程序正当性原则保证了行政机关的行为程序公正、透明和可控。

5. 权限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的权限必须合理。

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和责任相匹配,不能超越其职权范围或越权行使权力。

权限合理性原则保证了行政机关的行为权限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6. 决定的公正性原则:行政决定必须公正。

行政机关在做出决定时必须依法、客观、公正地对待各方利益,不能歧视、偏袒或滥用职权。

公正性原则是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重要要素,保障了行政决策的公平和合法性。

7. 限制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

行政机关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能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限制性原则确保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总之,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律体系的基石,为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准则。

在行政活动中,遵守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公民权益和社会正义的重要保障。

试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

试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

试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行为在法律层面上的合法性要求,是现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该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性是行政行为的必备条件。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定性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基本原则之一、法定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行政机关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才有权行使行政权力。

这一原则保障了行政机关的合法性,也保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只有依法行政才能获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其次,平等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重要原则之一、平等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对所有的相同情形进行相同对待,不得歧视和偏袒。

平等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待遇原则、平等机会原则和平等保护原则。

平等原则的实施可以避免权力滥用、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正当程序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重要原则之一、正当程序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进行,并且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务的原则。

正当程序原则主要包括听证权、申诉权、诉讼权、自诉权等,保障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也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再者,事先告知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重要原则之一、事先告知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具有一般性约束力的规范前,应当事先向公众进行公告公示,向有关部门和利害关系人进行通告。

事先告知的行为可以让公众了解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目的,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最后,事后追究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重要原则之一、事后追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和实施行政行为后,应当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对行政不当行为进行追究和问责。

事后追究的行为可以纠正行政不当行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发展的产物,它体现了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要求。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在行政行为中,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行使行政权力,合理、公正、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行政法律规范正确适用的重要依据。

一、法律依据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

其中,宪法是我国最高法律,对行政行为进行了基本限制和规定;行政法是协助宪法对行政行为进行具体规范和约束的法律体系;行政诉讼法是保障公民对违法行政行为进行维权的法律。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合法性、正当性、公正性、适当性、效率性五个方面。

1. 合法性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合法性是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评价和法律审查的基本标准。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处理好自由裁量权和法律规定的关系,不能随意违反法律规定。

2. 正当性行政行为必须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合法依据必须与行政目的相一致。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坚持服务公众、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不能滥用职权和违背行政目的。

3. 公正性行政行为必须公平、公正、无歧视地对待各方利益相关人,并根据法律规定按照公正程序进行行政决策和行动。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坚持公平原则,不能偏袒特定个人或团体。

4. 适当性行政行为必须适当、合理地选择和运用行政手段和措施,不能超出必要限度或不当干预。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根据情况具体分析,选择适当的行政手段和措施。

5. 效率性行政行为必须高效、及时地完成行政目标,避免不必要的行政程序和法律纠纷。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注重时间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益,提高行政效率。

三、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实施为了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我国设立了行政审批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监察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运作能够对不合法的行政行为进行制约和纠正。

1. 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是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一种制度安排。

行政审批的前提是行政机关具有法定的权限范围和程序要求,行政审批的内容是检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和适当性。

1论行政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2

1论行政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2

论行政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姓名:刘艳学号:1140202043 年级专业:11法学摘要: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此乃是人类行政法制进化的一个标志,是世界各国行政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飞跃。

最终发展成为现在的行政法合法性原则和和理性原则并列的局面。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与行政合法性原则相并列的一项基本原则,而且也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补充。

它要求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同时要合理。

违反合法性原则将导致行政违法,违反合理性原则便将导致行政不当。

关键词: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主体;依法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定,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合法行政是首要原则,其他原则都可以被理解这一原则的扩展与延伸,对于行政合法性原则从行政职权的产生、运作和监督的角度作了五项归纳似乎更为合于逻辑,其基本内容为:(一)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由法设定与依法授予。

一切行政行为以行政职权为基础,无职权便无行政。

然而行政职权必须合法产生,行政主体的职权或由法律、法规设定或由有关机关依法授予。

(二)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违法无效。

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它既应符合行政法律条文,更应符合法的精神,违法行为的无效,无论是从实体上,还是从程序上都是如此。

(三)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依照和遵守行政法律规范。

行政主体既要"依法行政"又要"守法行政",亦既要依法管理行政相对人,又要主体本身遵守法律、法规、行政主体既是实施法律的主体,又是遵守法律的主体,不得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

(四)行政主体对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仅应确认该行为无效,同时还应追究行为责任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

(五)行政主体的一切行政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行政法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发展,行政法上合法性原则的内容将会愈来愈得到充实。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一、引言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行政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合法、合规,并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标准。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实现行政效能的重要保障,并在行政实践中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各个方面。

二、合法性原则的内涵与要求1. 合法性原则的概念与内涵(定义、特征、意义)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与目标合理性原则密切相关。

合法性原则包括四个方面的要求:合法性、目标合理性、程序合理性和限制合理性。

2. 合法性原则的要求(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平等性、公开性、诚信性)合法性要求行政行为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合理性要求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事实、理论和实践的要求;公正性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公平、公正地对待各方利益;平等性要求行政行为不能歧视各方利益主体;公开性要求行政行为的制定和执行过程必须公开透明;诚信性要求行政主体必须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行政行为。

三、合法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1. 法定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法定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在行政法律安排中有明确规定。

法定性原则包括特殊法定性原则和一般法定性原则。

2. 比例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比例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在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之间保持合理的平衡,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以避免不必要的侵害。

3. 合理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目标、内容和方式必须合理,并经过权衡利益的综合考虑。

四、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程序保障1. 程序正当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程序正当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决策过程必须符合公正、公平的原则,程序正当性原则包括程序的透明性、公平性、听证原则等。

2. 证据合法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证据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必须合法、真实、充分,并符合程序要求。

3. 审查合法性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具体内容审查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受到独立权威的审查,包括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审查。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引言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概念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以法律为依据、依法行使职权,并且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一种基本的法治原则,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必要条件。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涵义1. 法定程序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任意决定或超越法定程序。

2. 法律依据原则: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即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不能凭空产生或超越法律规定。

3. 公正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正,即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客观、中立、公正,不能歧视特定个体或团体。

4. 公平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平,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不能偏袒或歧视特定个体或团体。

5. 公开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开,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不得进行不公开或滥用权力的行为。

三、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特点1. 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决定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约束性强: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必要条件,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性。

3. 综合性: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了若干条原则,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行政合法性的基本框架。

4. 实践性强: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行为实践的基本规范,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性。

四、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作用1. 保障公民权益:行政合法性原则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维护行政公正: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公正、公平,维护了行政公正。

3. 促进行政效能:行政合法性原则规范了行政行为的程序,提高了行政效能。

4. 增强法治建设: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加强了法治建设。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维护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公民权益的重要原则,它体现了公民和行政机关的平衡关系,保证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合法有效。

2. 公正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正,不得违背公平正义原则。

3. 透明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开透明,不得有任何不必要的秘密。

4. 自由裁量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可以自由裁量,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公正原则行使职权。

5. 公共利益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6. 效率原则:行政行为必须高效,不得浪费资源。

7. 保障人权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保障和促进公民的基本人权,尊重并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8. 风险预防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预防可能造成的危险和损害。

9. 权责相对原则: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法律,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诚信原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讲诚信,遵守守法道德规范,不得欺诈、误导公众。

什么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爱问法律

什么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爱问法律

什么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爱问法律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它是指行政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合法性得到保障的原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定义、内容、适用范围以及与其他法律原则的关系。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定义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领域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合法性得到保障。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也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1. 法定依据:行政行为应当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即依据法律或法律授权的规范来进行。

行政机关不能凭空创造规范,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2. 权限合法:行政行为必须在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内实施。

行政机关的行为超出权限范围,即构成超越权力,是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的。

3. 程序合法:行政行为的实施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适当的程序进行决策,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目的合法:行政行为的目的必须合法。

行政机关的行为应当符合公共利益,不能违背法律的目的和原则。

三、行政合法性原则的适用范围行政合法性原则适用于行政行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等各个环节。

不论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还是对外行使职权,都必须符合行政合法性原则。

四、行政合法性原则与其他法律原则的关系1. 法定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即通过法律授权来进行。

与法定原则密切相关。

2. 公正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符合公共利益,不能偏私。

与公正原则有内在的连系。

3. 保护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有法律依据,合法性得到保障。

与保护原则相辅相成。

附件:1. 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2. 相关案例:行政合法性原则在实际案例中的运用。

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法:指调整行政行为和管理行政事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在履行职权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动。

3. 法定依据:指行政行为的依据必须是法律或法律授权的规范。

行政合法原则

行政合法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每一个部门法都有其基本原则,作为一部法律的基本原则应该要能做到统领、指导这部法律的作用。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应该能够统领、指导行政法。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就是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又称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之职权的产生、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也就是说行政主体的产生以及行政主体对行政职权的拥有和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规定并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职权应当源自于法律的授权。

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控制国家权力,其精神是保障公民权利。

通过法律规定约束、控制行政权的运行,以此保障行政职权的正常行使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行政合法性原则所谓的“合法”不仅要求遵循宪法、法律,此处的法还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合法不仅要合乎实体法的规定,也要合乎程序法的规定。

行政合法性原则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活动具体有两个要求:第一,法律优先。

首先,从行政立法方面而言,行政立法不得超越法律之上,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这也就意味着,对于法律尚未规定的事项行政立法可以进行规定,但是法律一旦作出规定,行政立法就必须与法律规定一致,并且只能是对其细化规定。

其次,从行政执法方面而言,行政机关必须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并且不得违法法律规定。

第二,法律保留。

行政机关的活动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法无授权即禁止。

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的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

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内容把握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内容的钥匙在于把握行政法的核心问题。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

论行政合法性原则论述人:XXX 学号:XXXXXXXX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概念合法性原则,又称行政合法原则、依法行政原则。

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也就是说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和行使行政职权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法性原则在行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可以说,在任何一个推行法治的国家,合法性原则都是其法律制度的重要原则。

合法性原则基本精神就是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

通过控制行政权的运行,以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职能不仅应遵循宪法、法律,还要遵循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合法不仅指合乎实体法,也指合乎程序法。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两个,即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适用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而合理性原则适用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

国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行政法律都强调与贯彻这两项基本原则,这两项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法特别是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内容之中。

二、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的关系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实践中提出的与合法性原则相关联的一个概念。

因为行政活动的复杂和情况的千变万化,行政法不可能对每一个具体的行政措施进行规定,因此要求行政法外调节的原则,这个原则在学术界被界定为“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问题应属合法性原则的一个方面,理由如下:第一,行政合理性原则,它要求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对行为的方式、范围、种类、幅度享有一定的选择权。

正是由于首先存在自由裁量权,所以要求行政权力主体在法定范围内尽可能合理、适当地做出行政决定,采取行政措施,即行使行政权力时应适度,符合理性,符合行政法的目的,归纳为一点,即符合行政法的精神实质。

第二,合理性原则也不符合我国行政法追求“法治”的发展趋势。

试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

试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

试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的精髓和指导思想,它贯穿于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始终,并指导着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除和实施。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近代人们要求政府守法的产物。

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已得到行政法学界的普遍认可,并成为各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诉讼的信条。

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

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活动的权限、手段、方式,行政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为之;严格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违法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行政活动只能在法定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行政机关不能自由地采取行动,只能在法律授权的范围之内采取措施。

法律规定了每个行政机关的组织和权限,行政活动的方式和手段,行政机关只能依据法律规定行事,权限以外的行为是无效的行为。

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表现为行政行为必须证据充分;不能超越法定权限;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合法性原则是同各国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客观环境紧密相连的,其基本内容的表述各有千秋。

与行政合法性原则具有同样内涵和起相同作用,在外国法上具有代表性的有英国行政法上的越权无效原则和自然公正原则,美国行政法上正当程序原则,德国行政法上的法律至上原则和比例原则,法国的行政法治原则以及日本的法律保留原则等。

尽管国外的行政合法性原则各具内涵,表述不一,但各种原则各具特色,难分伯仲,其实质性的东西无外乎集中在:(1)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以法律为核心,职权法定,任何没有授权的,行政机关不得为之。

行政行为要有法律依据,行政要遵循法定程序,行政要承担法律责任。

(2)现代行政合法原则的内容已不断扩大,在国外,行政活动不仅应符合宪法和议会制定的法律,而且还应符合行政机关根据议会授权制定的法规。

法律优先、法律至上就是法的一系列链条最后要归结到宪法和法律这一中心上。

不符合法律的法规无效;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章无效。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什么_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什么_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什么_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下面由店铺为你介绍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相关法律知识。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行政主体合法,即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否则其所为不具有法律效力;1.行政主体合法,即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否则其所为不具有法律效力;2.行政职权合法,即行政机关的职权必须由法律规定,职权法定,越权无效;3.行政行为合法,即行政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手段、方式、程序进,违法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有权机关可予以撤消、变更或宣告无效,行政违法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法律优先,即行政行为不得与法律相抵触;5.法律保留,即某些事项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如涉及基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等)或必须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有权进行活动;6.禁止越权,即权力只有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才是合法的,任何“无权行使了有权”或横向越权、纵向越权、内部越权的行为都是应被禁止的和无效的。

行政法治的原则(一)依法行政政府应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这是任何时代、任何国度法治原则对政府行为的要求,要求行政活动要有合法性,即使其活动具有正当性令人信服、服从。

不得违宪,是合法性的最高要求和核心,是现代民主社会的根本特点。

依法的“法”,包括法律、法规、规章。

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规章;法规、规章的原则、内容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冲突,应以法律为准。

依法的内容包括依法定权限、法定实体规则和法定程序。

未遵循法定要求的,均构成对法治原则的违反。

依法行政首先是对政府执法行为的要求,同时也是对立法的要求。

只有有法可依才谈得上依法行政。

立法包括权力机关的立法和行政机关的立法。

权力机关的立法主要是制定基准性规范。

行政机关的立法主要制定从属性、执行性规范。

论我国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论我国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论我国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我国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定性原则:我国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首要原则是法定性原则,即行政行为的制定必须有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只有在法律的授权下才能行使权力,否则行政行为是非法的。

法定性原则体现了法律的优越性和统治,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督促,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2.公共利益原则:我国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第二原则是公共利益原则,即行政行为的目的必须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行政行为应当以促进公共利益为出发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如果行政行为违背了公共利益原则,就会导致行政过错,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合理性原则:我国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第三原则是合理性原则,即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合乎逻辑、合乎事实、合乎法律和合乎道义。

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体现了行政机关的决策水平和公正性,是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标准。

行政机关在制定行政行为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相关法律以及相关利益的平衡,确保行政行为合理、公正、科学。

4.公正性原则:我国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第四原则是公正性原则,即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公正、公平和无歧视。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不能偏袒其中一方利益或对特定群体进行歧视。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要以公正为基础,对所有相关方进行平等对待,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5.自由裁量原则:我国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最后一个原则是自由裁量原则,即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享有一定自由裁量权,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策。

自由裁量原则体现了行政机关的灵活性和创造性,但也必须在法定范围内行使,并且不能违反其他原则和法律规定。

总之,我国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是法定性原则、公共利益原则、合理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和自由裁量原则。

这些原则有助于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引言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执行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概念、内容和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概念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行使权力合法合理,不以任意的行政行为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是现代行政体制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

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法律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进行。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行为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

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目的、方式和结果应当合理,不能出现违背常理和公平原则的情况。

公正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具备公正性。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行为时,应当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任意歧视任何公民或组织。

公民权益保障原则行政行为应当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行为时,应当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并采取措施保护公民的权益不受侵犯。

可预见性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具备可预见性。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行为时,应当明确行政行为的内容、程序和结果,让公民能够预见到行政行为的后果。

保障机制为了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我国法律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机制:独立性机制行政机关应当保持相对独立性,不受其他行政机关或非法律因素的干扰,确保行政行为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监督机制行政机关应当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法院的监督,对于违法行为要进行追究和纠正。

申诉机制公民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进行申诉,对于侵犯公民权益的行政行为可以进行救济和修正。

司法保护机制公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寻求司法保护,对于违法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行政行为合法合理的重要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对于保障公民的权利、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以及确保政府的行政行为依法依规进行,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核心在于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这意味着行政机关无论是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还是作出具体的行政决定,都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不能超越法律赋予的权限行事,也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首先,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合法。

行政主体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并对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如果超越了其法定的职责权限,就属于违法行政。

例如,一个城市的交通管理部门无权去处理环境保护方面的事务,如果越权处理,那么其作出的行政行为就是无效的。

其次,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

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必须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比如,在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必须查明违法事实,并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如果行政处罚缺乏事实依据,或者处罚的幅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那么该处罚就是不合法的。

再者,行政行为的程序必须合法。

程序合法是保障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重要环节。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如告知、听证、申辩等程序。

如果行政机关违反了法定程序,即使行政行为的内容是合法的,也可能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

例如,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那么拆迁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行政合法性原则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反合法性原则时,公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不仅为公民提供了救济的渠道,也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起到了监督和约束的作用。

同时,行政合法性原则也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是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是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是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规定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标准和要求。

具体要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合法性原则的意义和基本内涵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以法律为依据,合乎法律规定的要求。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了国家治理的法治思想,保障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它是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行政机关是否具备执法资格的根本标准。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制的基础,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求1. 依法授权和程序合法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有相应的依据和授权。

行政机关超越自己的职权行使行政行为,即所谓的“超职权行为”是不合法的。

此外,行政行为还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程序合法的要求是确保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 合乎正当理由和事实依据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具备合乎正当理由和事实依据。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求它的目的、目标和手段都应该合理合法,并且是基于充分的证据和事实依据做出的。

行政机关在制定和执行行政行为时必须考虑到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不能凭借个人主观意愿或武断行事。

3. 合法性的效力和法律后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需要考虑其效力和法律后果。

合法行政行为具有法律的效力,具备法律约束力,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同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决定了其法律后果,也就是行政行为的法律效果。

合法的行政行为产生的效果应该被尊重,同时也要追究非法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保障机制1. 司法审查和诉讼保障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得到了司法审查和诉讼保障机制的支持和保证。

如果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满意,认为其违反了法律或超越了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重新审查或撤销行政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范本如下:一:引言本文旨在介绍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定义、原则内容、适用范围及相关案例分析等方面内容。

二:定义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遵循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原则内容1. 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定权限范围。

2. 实质合法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精神和目的,不能违背公共利益和正义要求。

3. 适当性原则:行政行为的内容、方式必须适应具体情况,不能过度干预或不作为。

4. 程序合法原则: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必须遵循合法的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 平等原则: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必须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不能歧视或任意对待。

6.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信息公开权。

四:适用范围行政合法性原则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裁决等方面。

五: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行政机关在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进行行政拘留,违反了合法性原则。

2. 案例二:某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对不同的申请人有不同的标准,违反了平等原则。

六: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内部规章、相关案例及调研资料等。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机关:指负责行政管理的机构,如国务院、省级人民等。

2. 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决策、行动。

3. 法定权限范围: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所具有的合法操作范围。

4. 当事人:行政行为中与行政机关直接相关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八:结尾本文详细介绍了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定义、原则内容、适用范围及相关案例分析等内容。

附件中包含了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内部规章、相关案例及调研资料等。

在阅读本文后,您可以更好地理解行政合法性原则及其应用。

如有更多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行政合法性有哪些原则

行政合法性有哪些原则

行政合法性有哪些原则行政合法性是指行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原则。

下面将详细介绍行政合法性的各个原则。

一、法定性原则法定性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基本原则。

即行政行为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授权进行,不能超越法定权限范围。

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行为必须有依据、有理由、有程序才能有效。

1.1 行政行为依法行使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严格依法行使,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不能超越或越权行使职权,必须确保行政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权限明确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明确自身的权限范围,确保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的权限范围。

行政机关超越权限进行行政行为将导致行政行为的非法性。

1.3 权限适用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权限的适用范围,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权限的适用。

行政机关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权衡利益,做出合理的决策。

二、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行政合法性的核心原则之一。

依法行政应当保障公民在行政行为中的平等地位,不得歧视。

2.1 一视同仁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平等对待各类主体,不得对个别主体特殊照顾或者歧视。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平等地对待所有有关方。

2.2 保障权利平等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剥夺公民的平等权利和自由权利。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确保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三、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的内容和方式必须合乎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背公平、公正、实用等原则。

3.1 因果关系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应当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确保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行政机关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行政行为的因果关系。

3.2 比例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依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行政手段和措施,确保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行政机关不得采取过度限制或限制不足的行政行为。

四、公开透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应当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应当公众参与和监督。

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合法性的原则案例

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合法性的原则案例

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合法性的原则李某系从事饮食业的个体工商户,出售自制的蛋糕,李某蛋糕未经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这一行为被某工商所查获。

根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应予以警告、没收违禁区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在工商所查获前李某出售蛋糕共获利590元。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工商所没收了李某尚未出售的蛋糕,没收其违法所得590元,并且工商所认为李某曾因伤害罪而被判刑3年,一年前刚出狱,因此要重罚,又处以李某1500元的罚款。

[问题]工商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适当?是否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正确答案]工商所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合法的,但不合理,违背了行政合理性的原则。

主要表现在对李某的罚款行为上。

本案中,根据法定的罚款幅度的规定,工商所对李某处以1500元的罚款属于法定的幅度内,其行为没有超越法律,不与法律相抵触,是合法的。

但工商所在法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不恰当,对李某进行1500元的罚款,除以其违法事实情节等为依据外,于一种不正当的考虑而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违背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属不合理的行为。

[考点集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法之中,是指导行政法的立法和实施的根本原理和基本准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两大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定,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具体内容包括:行政职权基于法律的授予而存在,行政职权依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

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决定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即合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是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行政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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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合法性原则龙湾分局王旭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

所谓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在一国行政法中,指导和统帅具体行政法律规范,并由它们所体现的基本精神,是要求所有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一、国内外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现状在英国,行政法被看成是“动态的宪法”。

行政法与宪法的紧密关系决定了行政法原则与宪法原则之间的关系。

英国行政法原则以宪法原则为基础,但宪法原则又没有直接取代行政法原则。

“议会主权”与“法治”,是英国宪法的两大基本原则,它决定了英国行政权力和议会、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以此为基础,英国提出了“越权无效”与“自然公共”两大行政法基本原则。

越权无效原则要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符合议会制定法所赋予的权限,防止违反制定法的行政违法行为发生;自然公共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处分相对人权利时,应听取对方的意见,保障相对人的防御权利,避免自己作自己的法官。

美国的情况与英国不同,宪法原则与行政法原则享用同一内容。

联邦主义、分权主义与法治主义是美国宪法的三项原则,也是美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同英国比较,美国对行政法原则的确立表现出两个方面的弱点:一是美国把宪法原则与行政法原则合二为一,否认了行政法学科的相对独立性;二是所确立的原则过于宏观,缺乏可操作性。

法国人把“行政法治”作为其行政法基本原则看待,并认为该原则包含三项基本内容:一是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二是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三是行政机关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来保证法律的实施。

法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并非由某个成文法律直接确立,而是由其行政法院经过长期审判活动归纳而成。

德国学者认为,德国政府的行政活动首先应适用其宪法原则,如三权分立原则、社会国家原则、法治原则等;其次应遵循行政法自身基本原则。

德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两项:一是合法性原则,它要求做到法律至上和符合法律要件;二是比例原则,即坚持行政行为的公共合理性。

这同中国的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极为接近。

行政法基本原则在行政法学中的特殊地位,并没有被中国学者所忽视。

就提法和具体内容而言,中国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研究可分为两个阶段:1986年以前,以提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为主;1986年以后,以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为主。

自1990年以来,绝大多数学者主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两条,即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本文就行政合法性原则作初浅探讨。

二、确立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必然性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存在、运用和行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而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这一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而且是其首要原则。

这一原则的确立是中国历史的必然。

因为把行政合法性原则树为用以规范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不仅是中国行政法学者研究的结果,更是中国宪法的实施、民主和法制的运作,以及法治观念深化的结果。

首先,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确立,有其宪法基础。

我国现行宪法在第一章总纲中明文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是中国法制精神的中心内容和高度概括,也是中国行政法上确立合法性原则的宪法基础。

此外,我国宪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对国家行政机关地位和职权的规定,均为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确立奠定了制定上的基础。

这一切不仅使中国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确立显得更为重要、可能,而且使它成为必然。

其次,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确立,以民主制度为基础。

中国是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民主制度的体现。

国家行政机关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能否坚持和贯彻行政合法性原则,直接关系到人民政府能否对人民负责,其行为是否符合人民的意志。

再次,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确立,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内容。

因为在国家管理的各个领域中,行政管理是涉及面最广、任务最重的一个领域,行政管理的法制化程度将直接和最主要地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程度。

中国行政法上的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基本内容在行政法领域的转化和体现。

因此,确立行政合法性原则也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直接要求。

最后,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确立,是依法治国方针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管理社会和国家事务的重要方针。

党的“十五大”更是确立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针和奋斗目标。

依法治国中的“法”,就是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和谐一致的、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此法治国,才能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

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确立,是党和国家依法治国方针的具体体现,行政合法的“法”和依法治国的“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惟如此,方能使国家政权组织和活动纳入宪法的轨道,一切依宪法规定行事,反对特权和防止权力的滥用。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确立,对推行行政法治、依法治国有着重要意义。

中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专制历史的国家,几千年人治的东西很多,时至今日,行政的法治观念仍很淡薄。

确立合法性原则,使行政活动规定在法定范围之内,依照法律规定实施,这样为破除旧的行政观念和行政行为,建立起有序、规范、科学、合理的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提供了法律上的准则,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国行政走上法治化的道路。

三、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内容的关键在于如何把握其核心内容。

既然行政法学的核心是解决行政职权的合法性问题,因此,也许从行政职权的产生、运作和监督的程度与角度来把握其基本内容更为合乎逻辑。

我们认为,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下列五项:第一,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由法设定与依法授予。

一切行政行为以行政职权为基础,无职权无行政。

然而,行政职权必须合法产生,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或由法律、法规设定,或由有关机关依法授予,不合法产生的行政职权不能构成合法行政的基础。

第二,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依照和遵守行政法律规范。

这时含有“依法行政”和“守法行政”两项内容。

它要求每一个行政主体既要依法“管理”行政相对人,又应在其他行政主体的管理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行政主体既是实施法律的主体,又是遵守法律的主体。

行政主体不得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

第三,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违法无效。

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它既应符合行政法律条文,更应符合法的精神。

违法的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实体上的违法,还是程序上的违法,因而它不能约束行政相对人的行为。

第四,行政主体必须对违法的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仅应确信该行为无效,同时还应研究行为责任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违法必究”精神的体现。

包括行政赔偿在内的行政责任制度便是这一内容的体现。

第五,行政主体的一切行政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

这是说,任何行政行为必须受到监督和救济,否则任何责任都将成为空谈。

“无救济便无权利”,无监督也就无行政。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同级人民政府行使职权的监督以及有权撤消其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复议制度以及人民法院所实施的行政诉讼制度等,均是这一内容的体现。

四、正确界定行政合法性原则的适用范围1.形式与实质:依法行政与合法行政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行政法刚兴起的时代,人们停留在从形式上认识行政与法的关系,认为“无法律便无行政”,“一切行政都必须有直接的法律依据”。

二战以后,人们越来越注重从实质而不是从形式的角度来考察行政与法的关系,认为行政法治的关键不是政府的行为是否符合形式上的法律,而是政府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正义性”,从而使“依法行政”过渡到“合法行政”,这是行政法治史上的一个飞跃,是人们对行政法治的要求从形式走向实质的标志。

此外,从内容范围而言,行政合法性原则亦不能等同于依法行政原则,前者应该包括后者,其内容远远大于后者。

因此,中国行政法上的合法性原则不仅是个形式上的原则,更是个实质上的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中的“法”,当然包括形式上的法律,但绝非仅限形式上的法。

如果把“法”仅局限于具体的成文法条文的话,那么,很可能在实际生活中出现许多违法行为无法追究的情况。

因为行政行为范围广泛,且面临日新月异的变化,行政执法过程中也常有非常事件或意外情况出现,而现行法律法规中又没有针对性的条文条款加以规范,这就需要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加以指导和拘束,以弥补成文法、形式法的不足和空白,如此,非但不违背行政合法性原则,相反,正是对行政法治的必要补充。

从这一意义上看,行政合法性原则绝对是一个实质上的原则,甚至可以成为行政法的特殊渊源,尤其是在法律条文不完备又必须追究有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责任时可起特殊的、重要的作用。

2.具体与抽象:仅适用具体行政行为的原则与同时适用抽象行政行为的原则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后,把政府的行政行为划分成具体部分与抽象部分,不仅是学者的理论观念,同时也成了我国法律的明确态度。

具体行政行为系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则相反,系指行政主体非针对特定人,事与物所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与行政立法不同,也不应是同一概念。

抽象行政行为并非全属行政立法,行政立法也并非全是抽象行政行为,中国行政法上的合法性原则,不仅适用具体行政行为领域,而且同时适用抽象行政行为领域。

所以,行政合法性原则既是适用具体行政行为的原则,也是适用抽象行政行为的原则。

3.行政与司法:纯行政领域原则与行政司法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不仅适用行政管理领域,同时还适用行政司法领域。

行政司法是相对于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而言的一个概念,它不仅指行政主体司法化的行政行为,同时也指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活动。

现代政府管理的特点使得行政与司法日益靠近,行政司法成了现代行政法所应调整的一个庞大对象。

我国宪法确立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合作与监督关系,特别是行政诉讼法还赋予了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行政法上的合法性原则更不应拘泥于纯行政领域,理应统辖行政司法领域。

我国行政诉讼法所确立的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也与这一精神相吻合。

4.实体与程序:行政实体法原则与行政程序法原则实体与程序是一对渊源于18世纪的法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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