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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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慈善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捐赠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资金管理1. 捐赠资金接收和登记慈善基金会应当建立接收捐赠资金的记录制度,对每一笔捐赠资金进行登记,包括捐赠人信息、捐赠金额以及捐赠时间等内容,并在登记后及时向捐赠人发送感谢函。

2. 财务管理人员资格和培训慈善基金会应当确保财务管理人员具有相关资格和经验,并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 捐赠资金存储和使用慈善基金会应当建立专门的捐赠资金账户,将捐赠资金独立存放并及时使用于慈善事业,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第三章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和流程慈善基金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财务管理的责任人和工作流程,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 资金监管和使用慈善基金会应当对捐赠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和审核,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慈善基金会的宗旨和目标,同时建立相应的报销流程和审批制度,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风险控制。

3. 财务报表和财务公开慈善基金会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并在志愿者大会和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对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透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财务监督1. 内部控制慈善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审计,防范财务风险和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2. 外部监督慈善基金会应当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机构对慈善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进行审计和评估,并积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1. 不当使用捐赠资金的处罚慈善基金会如有不当使用捐赠资金或财务管理不当行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公开处罚结果,以达到警示和惩戒的作用。

2. 财务管理优秀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慈善基金会应当建立奖励制度,对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更多的人员参与财务管理和监督。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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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慈善基金会的财务活动,确保资金的合法、安全、有效使用。

2.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财务管理机构与职责1. 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财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

三、财务预算与收支管理1. 每年度末,财务管理部门应编制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 所有收入必须入账,不得坐支、挪用或私设小金库。

3. 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重大支出需经理事会审批。

四、资产与负债管理1. 基金会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投资、固定资产等。

2. 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应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

3. 对外借款和担保需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明确借款条件、期限和担保责任。

五、财务报告与审计1. 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等。

2. 年度财务报告应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对外公布。

3. 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财务审计和监督。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1. 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2. 监事会有权查阅财务资料,对财务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3. 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监事会应及时纠正,并报告理事会。

七、财务风险管理1. 建立财务风险管理体系,识别和评估潜在的财务风险。

2. 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包括风险预防、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等。

八、财务信息披露1. 基金会应定期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包括年度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

2. 财务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特定慈善基金会的具体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慈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慈善基金财务管理,确保慈善资金的安全、合规、高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慈善基金会,包括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慈善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慈善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慈善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

(四)公开透明原则:公开慈善资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慈善基金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确保财务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条慈善基金会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关资质,熟悉财务法规和业务。

第六条慈善基金会财务部门应与其他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慈善基金会应编制年度预算,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

第八条年度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结余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年度预算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条慈善基金会的收入主要包括:(一)捐赠收入: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的资金、物资等。

(二)政府资助:包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财政拨款、补贴等。

(三)其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

第十一条慈善基金会应建立健全捐赠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二条慈善基金会的支出主要包括:(一)慈善项目支出:包括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评估等费用。

(二)行政办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

(三)其他支出:包括捐赠物资采购、设备购置等。

第十三条慈善基金会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十四条慈善基金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合规使用。

慈善基金会财务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慈善基金会的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结构1. 慈善基金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由财务主管负责监督管理,配备一定数量的会计人员。

3. 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档案,并按照相关规定保存相关会计凭证和账簿资料。

4. 基金会设立审计机构,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1. 支出审批制度:基金会的支出应当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未经预算授权的支出必须得到财务主管批准。

2. 收入管理制度:基金会的收入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登记,确保收入的真实合法。

3. 资产管理制度:基金会的资产应当建立明确的登记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使用效率。

4. 基金会应当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评估,及时更新资产清单。

5. 基金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和决算体系,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四章资金管理制度1. 基金会的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2. 基金会的资金应当开立专用账户,资金划拨和支出必须经过财务主管审批。

3. 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必须严格审计核对,确保资金的来源和去向真实合法。

4. 基金会应当建立定期审核机制,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制度1. 基金会应当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和检查。

2. 基金会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3. 基金会应当在相关公开渠道及时公布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制度1.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基金会应当给予相应处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对表现优秀的财务管理人员,基金会应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七章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基金会应当全面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上为慈善基金会财务制度的内容,希望基金会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确保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慈善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慈善基金会的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和合规运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报销审批等方面。

第三条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合规、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全面规范基金会的经济活动。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慈善基金会每年根据工作计划和需求编制当年预算,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预算编制应遵循合理、科学、严谨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经济性。

第六条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基金会的经济实力和项目需求,合理分配资金支持各项慈善事业。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慈善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八条慈善基金会应建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的收支管理、审计监督等工作。

第九条慈善基金会应定期对资金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慈善基金会应建立现金管理制度,规范现金流动和使用,避免资金挪用和浪费。

第四章报销审批第十一条慈善基金会设立专门的报销审批程序,对项目经费、差旅费等进行审核和审批。

第十二条报销审批应遵循真实、合理、合规的原则,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慈善基金会应建立完善的票据管理制度,确保报销行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四条慈善基金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对基金会的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披露。

第十五条财务报告应遵循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第十六条慈善基金会应接受外部审计,对财务报告进行独立审查,确保财务数据的可靠性。

第六章稽核监督第十七条慈善基金会应设立内部稽核机构,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十八条稽核监督应遵循独立、客观、全面的原则,对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九条慈善基金会应接受外部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公开透明。

第七章处罚措施第二十条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行为,慈善基金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慈善总会的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财务活动,保障慈善总会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慈善总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慈善总会设立财务管理机构,由慈善总会理事会组成。

财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审核、检查慈善总会的财务活动,对资金收支情况、会计核算、财务统计和监督检查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资金管理(一)资金的收入1.慈善总会的资金收入主要来源于会员的捐赠、私人赞助、政府补助、基金会捐款等。

2.资金的收入必须依据合同和约定以及会计凭证的要求开具收据或发票。

(二)资金的支出1.慈善总会的资金支出必须有明确的用途和依据,并经过理事会批准。

2.支出时必须出具发票或者收据,并进行会计记账。

3.支出的范围应当符合慈善总会的工作宗旨,遵循慈善原则。

(三)基金管理1.慈善总会设立基金专项账户,用于各项基金的管理和分配。

2.基金的管理应由理事会成员共同参与,进行投资、收益、分配等决策。

3.基金的管理应遵循风险分散、长期收益、控制风险的原则。

四、会计核算(一)会计基础1.慈善总会的财务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均应符合有关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全台账、分户账、明细账等会计账簿要按时间点进行做账,逐笔记录原始凭证的内容。

3.在财务核算中要分清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和计入以后年度的预收或预付款项。

(二)会计程序1.按照规定制作各种会计凭证,反映经济交易。

(三)会计报表1.每年度开展财务会计工作后,应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会员大会和主管部门报送。

2.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捐赠收入明细表、预算表等。

五、审计监督(一)审计1.慈善总会每年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其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会计核算的情况进行审计。

2.应当注重对慈善总会资金收支、账务核对、财物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等重点内容进行审计。

(二)监督1.慈善总会理事会应当定期评估财务管理工作的情况,并及时开展内部审计。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XX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发展的要求,规范财务行为,完善财务管理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水平,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在符合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管理部门的政策要求下执行。

如有不符,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管理部门的政策要求为准。

第二章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第三条为规范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应加强财务负责人工作职责管理。

第四条基金会财务负责人是指在理事会中负责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和监督、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即财务部部长。

第五条本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在财务部长下设置会计主管、会计和出纳等职位,分别负责会计管理、会计核算及资金收付款等事项,并对财务部部长负责。

财务部部长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2、具备会计、金融、审计或税务等专业的大学本科或以上程度,或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税务师或特许财务分析师等专业资格,并需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3、熟悉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管理知识,熟悉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组织领导能力,及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职责权限第六条财务部部长按照本会《章程》、《理事会、监事会职责权限》履行职责。

第七条会计主管/会计/出纳等人员应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

第八条会计主管主要职责包括:1、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制定本会财务相关制度和流程;2、复核会计凭证和纳税申报数据,复核并上报财务报表;3、保管本会财务专用章并复核盖章资料。

第九条会计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维护会计账目,按时完成银行收支核算工作,每月按时编制财务报表;2、按时进行纳税申报,每月完成本会发放给各项目组人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申报资料按月排放整齐,按年度装订成册,与会计档案资料一起保管。

公益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优秀4篇

公益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优秀4篇

公益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优秀4篇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篇一总则第一条财务管理制度是基金会各项管理制度中的紧要制度之一,它是维护基金会日常工作运行和基金会信誉的紧要保障。

第二条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要按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的规定。

第三条健全逐级审批制度,强化逐级审查责任制,堵塞漏洞,杜绝弊病。

资产管理规定第四条全部固定资产购置均需报经分管副理事长审核,1万元以上的大型固定资产的购置,均需报经理事长同事后,由主管财务的副理事长审批有关凭证。

第五条办公用品、消耗性物品的购置,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布置办理,秘书长审批。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购置、领用的大型、专项器材和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

凡借用珍贵器材,必需要妥当保护,不得损坏,并定时归还。

资金使用规定第七条资金来源多元化,多种不同来源的资金,严格实施不同的管理规定。

第八条凡属公募捐赠的资金要敬重捐赠人的意愿,落实到位,并适时向捐赠人反馈受赠单位、受赠户、受赠人的信息,接受捐赠人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凡捐赠者的捐款无定向投放要求的,或指名捐给基金会的,应按滚动增值的要求,妥当运作,以强大扶贫实力。

对能够增值可投资的项目,由本会项目部审议及论证后,交理事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

第十条凡动用本会以资金用于扶贫到户的扶贫款项,一律实行小额贷款方式,定期收回,滚动使用,以不绝扩大帮助对象,提高扶贫效益。

第十一条各种项目在运作中的资金滚动,一律接受本会财务的统一管理,按项目进程实行分批拔款,分批报销,切禁挪用。

第十二条本会扶贫基金不得用于经商或借贷。

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依法按章按规做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会计要按规定设置总帐、明细帐,做好收入、支出、费用的复核和帐目的登记工作,做到开支归案、科目使用无误;每月定时结帐,定期与出纳核对现金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1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做好单位后勤保障工作,开源节流,以确保我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在每年的财政经费下达后,将经费措施及支出项目、支出数额计划向领导办公会报告,提交领导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

二、半年时由财务负责同志(来源:)及报账员将半年的收支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向领导办公会报告,以便讨论修订支出计划,调整支出项目,增加开支的透明度。

三、所有支出必须按局领导要求,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掌握,其他人员未经办公室领导交待安排不得擅自开支。

需购置办公用品或其他公务开支的,由办公室负责人统筹安排,以便整体掌握经费支出情况。

四、所有报销票据需经办公室负责同志签注审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票据上台照、内容(事项)、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相应内容应齐全,否则,不予报销。

五、因应急或出差需要借取费用时,由借款人填写票据,经单位领导签注意见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照审签数额借款。

事后,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履行报销手续,抽调借据。

否则,借款期限超出一个月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记收利息,并予以批评处罚。

六、坚持民主理财,增强收支透明度。

办公室应厉行节约、俭朴办事。

年初制定出当年的大致开支项目和支出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控制执行。

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2一、库存现金管理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限额xx元),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现金的安全。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篇: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1988年9月27日第28日令《基金会管理办法》、沪财行(1994)第81号、沪民社(1994)第16号文件《关于上海市社会团体财务制度和上海市社会团体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如下:一、财务管理的一般原则1、本会实行自收自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2、慈善基金会各办事处所募集的基金实行市基金会基金部统一管理,单独设帐,分类核算的办法进行管理,各办事处每季度在次月10日前向市慈善基金会基金部上报会计决算情况报表,年末上报下年度预算。

3、基金会设置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几种主要帐册以及各种必要辅助性帐簿(包括捐赠实物帐),慈善基金会各办事处应设置上述相应各类帐册。

4、各种帐簿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或汇总表等登记入帐,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各种帐簿中的记录,如需更正,必须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进行。

5、基金会秘书处每半年将捐赠款(物)情况向会长及常务理事会报告。

帐目由会计事务所负责审核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6、基金部设置会计科目26个,其中:资金来源类科目12个,资金运用类科目7个,资金结存类科目7个,统一使用不得随意变动。

7、根据设置科目归集,每季编制资金活动情况表,支出明细表,年终编制历年收支总表,上报有关单位。

8、财务各类原始凭证按日装订成册,保管年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人员编制和工资福利1、本会在编人员的配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统一制定标准,建立独立工资基金手册。

2、本会在编人员的奖金、福利待遇及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关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的工资,由聘用单位决定。

3、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加班,按《劳动法》规定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三、收入管理1、凡收到捐助、义举所得现金或者支票,必须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给捐助、义举单位或个人,按基金管理办法及时将支票、现金缴银行入帐。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1本制度旨在规范慈善基金会的财务管理活动,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透明使用。

1.2所有基金会成员,包括理事会、监事会、财务部门和相关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1.3本制度所称的慈善基金会,是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非营利组织。

二、财务管理组织架构2.1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慈善基金会的日常财务工作。

财务部门由财务主管领导,下设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

2.2设立财务稽核部门,负责对慈善基金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

2.3理事会、监事会对慈善基金会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查。

三、财务管理流程3.1预算编制3.1.1财务部门根据基金会年度的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

3.1.2预算应包括收入和支出的明细,以及财务目标和指标。

3.1.3预算应提交给理事会审批,一旦获得批准,财务部门需要按照预算进行工作。

3.2资金管理3.2.1资金的收入应及时上缴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登记并存放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3.2.2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基金会的资金流动,根据需要进行出纳支付和转账等操作。

3.2.3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资金汇总和核对,确保资金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3记账与报表3.3.1财务部门应建立和实施科学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3.2每笔财务交易都应及时进行记账和备份,确保会计账簿的完整性和信息的可追溯性。

3.3.3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并向理事会和监事会进行报告。

3.4内部控制3.4.1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权限制度、审批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等。

3.4.2财务部门应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3.4.3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做好财务安全保障工作。

3.5外部审计3.5.1慈善基金会应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年度外部审计。

3.5.2外部审计应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

3.5.3外部审计结果应向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公开发布。

慈善基金财务制度

慈善基金财务制度

慈善基金财务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慈善基金的财务管理,保障慈善基金的资金安全、合法合规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慈善基金的筹款、捐赠、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等活动。

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诚信公开、审慎稳健的原则。

第三条慈善基金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第四条慈善基金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慈善基金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慈善基金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规避财务风险,保障慈善基金的财产安全。

第二部分:财务管理第七条慈善基金应当委托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审计、会计、税务等相关服务。

第八条慈善基金应当建立独立、完整的财务制度,明确资金收支、流转、使用的各个环节。

第九条慈善基金应当建立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第十条慈善基金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定期对外公布。

第十一条慈善基金应当建立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监控和管理。

第十二条慈善基金应当建立财产保管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部分:内部控制第十三条慈善基金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范围、责任和程序。

第十四条慈善基金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识别、评估和应对各类风险。

第十五条慈善基金应当建立制度性的审计机制,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十六条慈善基金应当建立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相关方公布财务信息。

第四部分:监督与评价第十七条慈善基金应当建立监督机制,设立监督委员会或监督部门,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评价。

第十八条慈善基金应当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对其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九条慈善基金应当接受捐赠方、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建立透明、公开的运作机制。

第五部分: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023公益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公益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公益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公益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财务管理流程进行详细说明。

公益基金会作为一个非营利组织,需要高效、透明、廉洁地管理和使用资金。

只有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公益基金会的财务活动正常、合规地进行。

2. 财务管理目标公益基金会的财务管理目标主要包括:•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保证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3. 财务管理流程3.1 资金筹集公益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自于企业捐赠、个人捐赠、政府拨款等途径。

在资金筹集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捐赠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2 财务记录公益基金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记录和账目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收入记录:记录资金的来源和金额,并保留相关证明文件;•支出记录:记录资金的用途和金额,并保留相关证明文件;•银行账户记录:及时更新银行账户的余额、交易明细等信息;•会计报表记录:编制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3.3 财务审计公益基金会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审计工作可以由内部审计部门或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审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管理层,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3.4 财务报告公益基金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以增加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财务报告应包括资金来源、运营状况、项目支出等内容。

同时,还应向捐赠者提供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确保捐赠者的知情权。

4. 财务管理制度守则为了保证公益基金会的财务管理顺利进行,需要遵守几个守则:4.1 制度规范制定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将其公示于机构内部。

制度应包含财务管理流程、权限划分、岗位职责等内容,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清楚自己在财务管理中的职责和操作规范。

4.2 资金管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资金划拨应有明确的程序和审批流程,严禁私自挪用公款。

慈善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慈善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慈善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范文慈善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慈善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监督,保障慈善机构财务安全和资金使用合规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慈善机构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慈善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专门的财务职能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财务管理,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慈善机构财务管理应当坚持依法、规范、透明的原则,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源,保证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慈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制度程序和内部控制,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

第六条慈善机构应当按照财务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财务信息系统,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七条慈善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财务考核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财务职责和权限第八条慈善机构应当设立财务部门或聘请专业机构负责财务管理。

第九条财务职责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负责编制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相关政策、规范。

(二)负责制定财务预算,并进行预算执行监督。

(三)负责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核对。

(四)负责资金管理、资金预算和资金筹措等工作。

(五)负责财务核算和财务分析。

(六)负责税务申报和税费缴纳。

(七)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发布。

(八)负责外部财务审计工作的配合。

(九)负责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十)负责调查和处理财务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负责执行上级慈善组织的财务指令和要求。

第十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和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擅自使用和调拨资金,不得私自处分、转让慈善机构财产。

第三章财务核算和报告第十二条慈善机构应当根据财务会计准则,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深圳市幸福西饼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幸福西饼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幸福西饼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深圳市幸福西饼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发展的需求,加强基金会财务管理能力,规范财务行为,完善机构内部财务管理机制,提高基金会的财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深圳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指引》以及有关的财经、税收法规、政策,结合基金会财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

理事会定期审议机构财务报告,并决定财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财务日常管理工作由秘书长负责。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财政、税务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本制度由基金会财务部门编制,秘书长审核,理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组织财务管理体系第五条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章程》等规章制度从事公益活动,并接受基金会监事会的监督。

第六条基金会的开支事项按照以下审批流程:(一)5万元以下的支出事项,报财务人员、秘书长审批;(二)5万元(含)TO万元支出事项,报财务人员、秘书长、理事长审批;(三)10万元(含)以上的支出事项,报财务人员、秘书长、理事长、理事会审批;(四)上述开支事项,费用票据报销时只需报财务人员、秘书长审批即可。

第七条基金会各部门合理承担以下财务管理职能,重大财务事项实行理事会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包括:(一)全面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方案;(二)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三)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的审批通过;(四)基金会的合并、分立或终止;(五)年度筹资方案和筹资方式;(六)重要固定资产的购建、出租、抵押、转让和报废;(七)重大项目开支。

第八条财务管理权限划分:(一)财务岗位设置原则1、财务会计岗位的设计需要和基金会业务活动的规模、特点和管理要求相适应,因此,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

岗位的要求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条例进行聘用及考核。

慈善基金会财务部制度范本

慈善基金会财务部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慈善基金会的财务管理,确保基金会资金的安全、合规、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财务部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与基金会财务活动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部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 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3. 严谨细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基金会资金安全;4. 严格保密,保守基金会财务秘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基金会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1. 负责基金会财务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2. 负责基金会资金的管理、核算和监督;3. 负责基金会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4. 负责基金会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调整;5. 负责基金会资产管理、资金筹措和投资;6. 负责基金会财务风险防控和内部审计;7. 完成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管理制度第六条资金管理:1. 基金会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侵占;2. 资金收支应实行双轨制,由出纳和会计共同管理;3. 资金收支凭证应真实、合法、完整,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4. 资金收支应及时入账,不得出现白条、挂账现象。

第七条预算管理:1. 基金会财务预算应根据基金会章程、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2. 预算编制应遵循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的原则;3.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报经理事会批准。

第八条财务报表:1.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基金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 财务报表编制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3. 财务报表报送应按时限要求完成。

第九条资产管理:1. 基金会资产应实行统一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2. 资产购置、处置、报废等事项应报经理事会批准;3. 资产盘点应定期进行,确保账实相符。

四、监督与考核第十条基金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部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第十一条财务部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的依据。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1.1 本制度的目的与范围1.2 术语定义第二章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2.1 财务管理部门设置与职责2.2 相关职工的责任与义务2.3 财务管理部门与内外部合作部门的协作机制第三章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流程与程序3.1 预算编制与执行3.2 资金管理3.3 会计核算与报表编制3.4 成本管理与控制3.5 收入管理3.6 支出管理3.7 资产负债管理3.8 内部控制与审计第四章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4.1 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4.2 责任追究与惩处措施4.3 改进与优化财务管理制度第五章相关附件5.1 财务管理流程图5.2 资金管理操作手册5.3 会计核算准则与规范5.4 相关合同与协议范本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财务管理流程图2. 资金管理操作手册3. 会计核算准则与规范4. 相关合同与协议范本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慈善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 资金管理:指慈善基金会对捐赠资金进行收益、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活动。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目标与总体要求1.1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目标1.2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总体要求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2.1 财务管理组织设置2.2 主要职责分工2.3 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第三章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流程与程序3.1 资金管理3.1.1 捐赠款项管理3.1.2 资金开支申请与审批 3.1.3 资金结算与支付3.1.4 资金监控与风险管理3.2 会计核算与报表编制3.2.1 会计制度建立3.2.2 财务会计核算3.2.3 预算执行情况汇报3.3 成本管理与控制3.3.1 成本核算体系建立 3.3.2 成本控制与分析3.4 收入管理3.4.1 捐赠收入管理3.4.2 来源多元化管理3.5 支出管理3.5.1 支出预算管理3.5.2 支出合规性审核3.6 资产负债管理3.6.1 资产管理3.6.2 负债管理3.7 内部控制与审计3.7.1 内部控制流程建设3.7.2 内部审计管理第四章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4.1 部门执行职责4.2 外部监督与审计4.3 内部监督与追责第五章相关附件5.1 资金管理流程图5.2 会计核算准则与规范5.3 支出管理操作手册5.4 内部控制流程图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资金管理流程图2. 会计核算准则与规范3. 支出管理操作手册4. 内部控制流程图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慈善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慈善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慈善机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慈善机构,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三条慈善机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慈善机构财务状况。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务,确保财务信息及时更新。

(五)公开透明原则: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四条慈善机构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二)具备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

第六条财务部门下设以下岗位:(一)会计岗位:负责账务处理、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二)出纳岗位: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等资金收付工作。

(三)审计岗位:负责内部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慈善机构资金来源包括:(一)政府拨款。

(二)社会捐赠。

(三)会员会费。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条慈善机构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或项目计划执行。

(二)合理合规原则:资金使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慈善事业发展方向。

(三)公开透明原则:资金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慈善机构资金收支管理:(一)收入管理: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二)支出管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确保支出合理、合规、有效。

(三)资金结算:及时办理资金结算,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十条慈善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一条慈善机构应定期进行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季度财务报告。

助学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助学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助学慈善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助学慈善基金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提高基金会的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基金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二)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三)负责基金会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的会计核算工作;(四)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基金会决策提供依据;(五)接受审计、监督,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基金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第七条财务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资金筹集预算;(二)资金使用预算;(三)资金管理预算;(四)其他相关预算。

第八条财务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基金会的发展规划;(二)项目实施需求;(三)资金筹集情况;(四)历史财务数据。

第九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条基金会收入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资助、投资收益等。

第十一条捐赠收入的管理:(一)捐赠人捐赠资金时,应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用途;(二)捐赠资金应设立专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三)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及时向捐赠人通报。

第十二条政府资助的管理:(一)按照政府资助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二)政府资助资金应设立专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三)定期向政府报送资助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三条基金会支出包括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公益支出等。

第十四条项目支出管理:(一)项目支出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执行;(二)项目支出应设立专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三)项目支出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决算。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慈善基金会的财务管理,提高慈善基金会的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慈善基金会,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慈善基金会、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等公益慈善机构。

第二章财务管理领导机构一、慈善基金会的财务管理领导机构为董事会。

二、董事会应当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基金会的财务工作。

财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财务管理人员一、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专职财务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或者专职财务总监担任。

二、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

三、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保证账目真实、准确,并有权利对所有财务活动进行财务审核和核对。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一、慈善基金会应当建立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批后实施。

财务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会计核算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方面。

二、慈善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预算制度,按照年度对预算的指标、范围和控制级别制定年度预算。

三、慈善基金会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保证基金会资金和财产的安全。

四、慈善基金会应当建立审核制度,对收支、发票、账单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慈善基金会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凭证、票据、账簿等财务文件,确保账目真实、准确。

第五章财务报表一、慈善基金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慈善基金会应当按照董事会规定的时间提供财务报表,董事会应当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批和监督。

三、慈善基金会应当在每年年度审计后,向社会公开财务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并按规定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第六章财务监督一、慈善基金会应当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按规定报送有关财务信息。

二、慈善基金会应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公开财务信息,保证账目真实、准确。

第七章法律责任一、财务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涉嫌贪污、挪用、侵吞、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二、慈善基金会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造成财务损失的,要依法赔偿;三、慈善基金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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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1988年9月27日第28日令《基金会管理办法》、沪财行(1994)第81号、沪民社(1994)第16号文件《关于上海市社会团体财务制度和上海市社会团体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财务管理的一般原则
1、本会实行自收自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2、慈善基金会各办事处所募集的基金实行市基金会基金部统一管理,单独设帐,分类核算的办法进行管理,各办事处每季度在次月10日前向市慈善基金会基金部上报会计决算情况报表,年末上报下年度预算。

3、基金会设置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几种主要帐册以及各种必要辅助性帐簿(包括捐赠实物帐),慈善基金会各办事处应设置上述相应各类帐册。

4、各种帐簿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或汇总表等登记入帐,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各种帐簿中的记录,如需更正,必须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进行。

5、基金会秘书处每半年将捐赠款(物)情况向会长及常务理事会报告。

帐目由会计事务所负责审核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6、基金部设置会计科目26个,其中:资金来源类科目12个,资金运用类科目7个,资金结存类科目7个,统一使用不得随意变动。

7、根据设置科目归集,每季编制资金活动情况表,支出明细表,年终编制历年收支总表,上报有关单位。

8、财务各类原始凭证按日装订成册,保管年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
定执行。

二、人员编制和工资福利
1、本会在编人员的配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统一制定标准,建立独立工资基金手册。

2、本会在编人员的奖金、福利待遇及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关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的工资,由聘用单位决定。

3、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加班,按《劳动法》规定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三、收入管理
1、凡收到捐助、义举所得现金或者支票,必须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给捐助、义举单位或个人,按基金管理办法及时将支票、现金缴银行入帐。

现金一般情况不得过夜。

2、仓库必须建立捐赠实物收支帐册,有品种,有数量及金额。

3、仓库保管员收到捐赠实物后的入帐程序及手续:
(1)开具实物收据给捐赠单位或个人;
(2)根据实物收据验收后填写入库单并凭入库单入帐;另一份入库单交基金部财务。

4、捐赠实物出库,必须填制出库单,由收具单位盖章后销帐;另一份出库单缴基金部财务。

5、仓库必须每半年盘存一次,核对帐物是否相符,如发现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列出清单,经秘书长批准后方可调整帐面。

四、支出管理
1、本会的日常开支第一年无利息收入,由各资助单位提供资金开设开办费科目列
支,第二年开始按利息收入设会务经费支出科目列支。

2、根据本会有关规定,凡使用母金应由会长或委托人签具意见后方可使用。

日常会务经费开支在500元以上由秘书长审批;500元以下由常务副秘书长或委托人审批。

日常办公经费在预算之内可由办公室掌握作用。

各办事处项目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开支在预算核定额度内由各办事处主任审批。

3、日常零星开支具体报销规定:
(1)凡购置各种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向本会行政部门申请,由行政部门根据需要进行采购,并建立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实物帐,各部门领用时必须签字。

(2)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必须经秘书长签字,方可报销;报销规定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办理。

如有特殊情况由秘书长签字给予一定补贴。

(3)市内出差午餐补贴按规定标准列支。

(4)本会召开各种会议及组织有关活动需预先编制预算,经秘书长审批,原则上按预算执行。

(5)各办事处的日常工作经费开支由各办事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

五、基金母本利息的分配
本会日常开支费用,在基金母本利息收入中开支。

当年日常开支费用的节余部分可结转下一年使用,按5:3:2的比例,形成扩充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三项基金。

六、票据管理
1、支票管理
(1)基金部出纳向各开户银行购置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必需妥善保管,并作好辅助记录,将购置支票的号码登记在辅助帐本上,以便备查。

(2)现金支票只限于基金部出纳领用备用金及发放工资、奖金、劳务酬金、助困资金
等使用,其他部门一律不得领用现金支票。

(3)各部门需领用转帐支票,必需事前填写支票领用单,写明用途及单位,经批准后向基金部出纳领用,一般限于3天内将支票存根联向基金部出纳注销。

(4)如发现支票退票需作废,必须将第一联加盖印鉴的作废支票归还给出纳,然后进行调换。

2、收据管理
(1)基金部出纳购置统一收据,必须作好连号登记。

收据存根按会计档案规定保管,不得随意销毁。

(2)各办事处及有关部门领用收据第一次凭证明向基金部出纳办理手续,以后凭存根调换。

七、财产管理
本会的财产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两大类。

1、固定资产:单价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列为固定资产。

2、低值易耗品:指达不到固定资产条件使用期限较短,更换比较频繁物品。

上述两类财产分别由办公室和各办事处建立财产帐册,基金部建立总帐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帐实是否相符,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作出相应处理。

八、本制度经基金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执行,修改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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