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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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乡镇空间规划编制主要基础资料清单(参考)

河北省乡镇空间规划编制主要基础资料清单(参考)

一二三产业结构、主导产业状况及发展趋势
近年城镇人口、乡村人口等变化情况,劳动力就业情况 乡镇
山体、河流、能源、矿产、风景名胜、文化遗产等自然和文化资源的情况
乡镇及各村庄建设用地、农用地、其他用地等各类用地构成及变化情况
乡镇域及政府驻地住房和宅基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情况
村庄 村庄人口、人均收入等经济资料,村庄发展设想等情况,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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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4
一二

级级

类类

01
02
03 04 05
0501
0502 0503 0504 - 32 -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表
地类 名称
含义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 用地
设施 农用地
农村 道路 田坎 坑塘 水面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 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 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 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 滩涂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宽度<2.0米固定的沟、 渠、路和地坎(梗);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 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 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 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等。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 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含其苗圃),覆盖度大于 50%或每亩有收益的株树达到合理株树 70%的土 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包括果地、菜地、橡 胶园等。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包括迹地,不 包括绿地与广场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内的附属 绿地。
附录 3
主要基础资料清单(参考)
级别
资料名称
近年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资料、统计年鉴

国土空间规划中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与优化

国土空间规划中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与优化

国土空间规划中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与优化发布时间:2023-02-17T00:44:35.716Z 来源:《城镇建设》2022年第19期10月作者:刘菲[导读] 随着国土空间规划的推行,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也变得势在必行。

刘菲河北正坤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 050000摘要:随着国土空间规划的推行,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也变得势在必行。

本文以某县域为例,对国土空间规划中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与优化进行了研究,为加快优化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提供了新思路。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与优化农村居民点作为农村居民关系的主要形式之一,承载着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等综合功能,是土地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指导,我国农村居民点建设长期处于混乱状态,导致居民点用地分布不协调。

近年来,在农村人口大规模外流、定居点无序扩大、布局分散等问题的影响下,日益加剧的现有城乡矛盾在很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合理优化农村居民点结构,不单单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口的生活条件;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1、国土空间规划中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 1.1 村庄平面布局充分尊重自然本底、原有肌理,按照适度集中原则,统筹安排居住、产业、公共服务、景观绿化等空间布局,满足新时代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传承村落空间基因、延续当地空间特色,整理激活零散用地、闲置空间,合理增补各类功能空间,优化组织内部路网、绿道水系,营造富有地域特色的“田水路林村”空间格局,推动乡村用地集聚、功能提升、有机更新。

统筹村庄“山、水、田、林、路、屋”等村庄风貌要素,从村庄空间的近景、中景、远景三个层次进行村庄风貌设计引导。

并通过村庄主要交通轴线及上层规划的乡村旅游线路将近景、中景、远景三个层次进行串联,塑造多层次性的村庄总体风貌格局。

近景设计引导:设计村内公共活动空间,包括公共活动场、村入口空间、集会场、晒场等生产场所。

河北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

河北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

河北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三年七月目录1 总则 (1)1.1 目的 (1)1.2 范围 (1)1.3 作用 (1)1.4 遵循原则 (2)1.5 规划期限 (2)2 工作阶段与要求 (3)2.1 工作阶段 (3)2.2 工作要求 (3)3 规划内容 (3)3.1 规划纲要 (3)3.2 规划成果 (4)4 成果要求 (13)4.1 成果形式 (13)4.2 规划文本 (14)4.3 规划说明书 (17)4.4 规划图纸 (17)4.5 基础资料汇编 (19)5 审查与报批 (19)5.1 纲要审查 (19)5.2 成果报批 (20)附表1 城乡总体规划指标体系汇总表 (21)附表2 城乡用地汇总表 (24)附表3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26)河北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1 总则1.1 目的为规范全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制定本导则。

1.2 范围1.2.1本导则适用于全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1.2.2 编制县(市)城乡总体规划,应当将县(市)行政管辖区作为规划范围。

1.3 作用1.3.1县(市)城乡总体规划是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

1.3.2 县(市)城乡总体规划是落实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引导县(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指导下层次城乡规划编制的公共政策。

1.4 遵循原则1.4.1 编制县(市)城乡总体规划,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统筹布局城乡居民点、产业发展空间、生态保护空间、农田保护区和区域基础设施通道等,探索建立县(市)城乡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规”衔接机制,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空间全覆盖、建设一盘棋。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成果汇总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成果汇总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成果汇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08.16•【字号】冀建村[2006]381号•【施行日期】2006.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成果汇总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06〕381号)各市规划局、建设局,扩权县(市)规划局、建设局:按照2006年年初的工作部署,在各市、县规划、建设部门及规划编制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及时做好规划成果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规划成果汇总工作。

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成果汇总工作,既是各市工作完成情况的全面总结,也是总体掌握各市村庄空间布局调整意见,部署下一步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工作的基础条件。

因此,各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督导各县(市)按要求完善规划成果,及时组织规划成果审查和审批,保证规划成果及时汇总。

二、成果汇总要求。

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成果汇总应在完成各县市成果审查和审批的基础上,按照《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实施细则(试行)》(冀建村[2006]17号)有关规划成果的要求,以设区市为单位编制规划汇总说明,填写《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成果汇总表》(见附件)。

汇总内容主要包括现状村庄数量、人口规模及类型,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数量及名单,调整空间布局的村庄数量、类型及名单,村庄人口空间转移数量、去向,村庄建设用地整合情况等。

三、成果汇总上报时间。

各市务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成果汇总说明及表格报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省建设厅将适时召开会议,全面总结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研究部署新一轮乡镇规划修编和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工作,请各市做好相关准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级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规划和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级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规划和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级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规划和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7.12•【字号】冀建村〔2010〕368号•【施行日期】2010.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级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规划和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加快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工作意见》和全省统筹城乡发展暨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尽快完成省级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规划和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做好对农村新民居建设的指导,现将省级农村新民居示范村规划和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截止2010年6月底,全省2000个农村新民居示范村完成规划编制的1804个,占总数的90.2%,全省153个需要修编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的县(市、区),已有51个县(市、区)完成了规划修编工作,占总数的33.3%。

通过各市、县和规划编制单位的积极努力,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取得明显进展。

唐山、保定、邯郸、承德四市已完成省级新民居建设示范村规划,唐山、秦皇岛两市已完成县域镇村体系规划。

目前,两项规划编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进展不均衡,有的市、县进展相对较慢,督导缺乏力度;二是规划资金不能落实到位,严重影响规划编制工作的启动和顺利进行;三是部分示范村由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在空间上不能明确发展方向,从而制约了规划工作的开展。

二、下步要求(一)尽快完成示范村规划编制。

把新民居建设示范村规划编制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强工作督导调度,确保2000个新民居示范村在2010年7月底前完成。

督导各县(市)对未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明确专人负责,倒排时间,挂图作战,每周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绝不能因规划编制进度拖新民居建设的后腿。

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冀建村〔2010〕130号)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为有效指导全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建议,请及时函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附件: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附件: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目次1 总则2 县域镇村体系规划2.1 基本要求2.2镇村体系规划2.3村庄迁并与中心村确定2.4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成果3 镇规划3.1 基本要求3.2总体规划3.3控制性详细规划3.4修建性详细规划4 乡规划4.1 基本要求4.2乡域规划4.3乡政府驻地规划4.4乡规划成果5 村庄规划5.1 基本要求5.2村域规划5.3村庄规划5.4村庄规划成果6 附则1总则1.0.1 为指导镇、乡和村庄规划,规范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1.0.2 镇、乡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

规划期限宜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一般为10-20年,其中近期5年左右。

1.0.3 编制镇、乡和村庄规划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经济与社会等基础资料。

1.0.4 已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有历史保护价值的镇、村的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1.0.5 乡政府驻地规划人口1万以上的乡,应当按镇规划要求编制。

整体改造、新建村庄和多村联合建设的村庄,应当按镇区规划要求编制。

1.0.6 编制镇、乡和村庄规划除执行本导则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河北省乡镇空间规划编制导则 pdf

河北省乡镇空间规划编制导则 pdf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4月目录1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地位作用 (1)1.3 适用范围 (1)1.4 编制原则 (1)1.5 规划范围与层次 (2)1.6 编制主体 (2)1.7 规划期限 (3)2编制程序 (3)2.1 工作方案和团队 (3)2.2 现状调研和底图 (3)2.3 成果编制和论证 (4)2.4 规划审查和批准 (4)3分类指引 (5)3.1 城郊服务型 (5)3.2 工贸带动型 (6)3.3 特色保护型 (7)3.4 资源生态型 (7)3.5 现代农业型 (8)4规划内容 (9)4.1 现状分析与目标定位 (9)4.2 国土空间格局 (9)4.3 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12)4.4 居民点体系与产业布局 (13)I4.5 乡镇政府驻地规划 (15)4.6 基础保障体系 (17)4.7 历史文化与景观风貌 (20)4.8 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21)4.9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2)4.10 规划传导与实施 (23)4.11 近期建设 (24)5 成果要求 (24)5.1 规划文本和附件 (24)5.2 规划图件 (25)5.3 数据库 (26)5.4 成果形式 (26)附录 (27)附录1 规划主要依据 (27)附录2 术语和定义 (30)附录3 主要基础资料清单 (31)附录4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表 (32)附录5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与“三调”对应表 (41)附录6 规划指标体系表 (44)附录7 规划文本附表 (45)附录8 乡镇政府驻地规划设施配置标准表 (52)附录9 规划文本提纲 (55)附录10 规划图纸名称及内容 (57)II1总则1.1编制目的为适应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指导和规范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地位作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县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对乡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作出的具体安排,是开展乡镇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依据。

河北省出台镇、乡村规划编制技术导则,集中一村或多村合建中心村,村庄规划不能照搬城市居住小区模式

河北省出台镇、乡村规划编制技术导则,集中一村或多村合建中心村,村庄规划不能照搬城市居住小区模式

量安全考核体系, 增加修缮工程科技含量 , 采用新材料、 新工艺,
玉树震后房屋应急评估工作基本结束
玉 树地 震 后 ,青 海 省住 房 和 城 乡建 设厅 立 即 组织 专 家 奔 赴 玉树 灾 区开 展 震 后房 屋 应 急评 估 ,经 过 8 多 时 间连 续 工 天
全面提升公用公房修缮水平, 在确保全年工程合格率 10 0%的基
起 到 带动 周 围村 庄 建设 和 发展 的村 庄 : 人 口集 中条 件 , 村 有 一
北京启 动保 障房质 量专项 执法检查
北京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委 员会近 日启动 以保障性住房工
程 为重 点 的全 市 专项 “ 网格 ” 式执 法检 查 。 由市 工程 质 量 管 理
或 多村 合 建 的村 庄 , 以 二 、 层 或 多 层 建筑 为主 , 础 和 服 宜 三 基 务设 施 要 配 套齐 全 ;布局 应 合 理 ,服 务 半径 宜覆 盖 2公 里 左 右。按 照 “ 三集 中”人 口向城 镇集 中、 业 向园 区集 中 、 地 向 ( 产 耕
河北省 出台镇、 乡村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 集中一 村或多村合建 中心村,村庄规划不能照搬城市 居住小 区模式
从河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获悉,近 日出台的 < 河北省 镇、 乡村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要求, 分发挥规划 的引导作用 , 充
搞好 县 ( ) 镇 村体 系规 划 , 庄 空 间 布 局进 行 优 化调 整 , 市 域 对村 加 强村 庄规 划 建设 。

要灵活布局 , 结合地形地貌, 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有村落的基
本纹理, 避免都建成横平竖直的“ 排排房 ” 。二要彰显 自然文化
传 承 , 护 好 风景 名 胜 、 史街 巷 、 统 民居 、 物 古迹 等 自然 保 历 传 文 和 文化 资 源 , 可 能 不动 文物 、 变风 貌 、 推 坡 、 砍 树 、 尽 不 不 不 不 填 塘 、 污河 。三 要体 现 新村 新貌 , 能简 单地 原 地推 倒 重建 , 不 不 或拆 平房 建 楼 房 ,要 把 基 本 的市 政 设施 和 公 共服 务 设 施 配 套 齐全 。 四要 尊 重 农 民生活 习惯 , 庄 建设 规 划要 符合 农 民生产 村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1.14•【字号】冀建办规[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建办规〔2014〕4号)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委、公用局、综合执法局):现将《2014年全省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于2月底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厅城乡规划处和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和电话:覃政涛*************、153****1230彭健*************、138****3333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4年1月14日2014年全省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工作要点一、总体思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系列会议精神,以提升规划执行力为主线,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增强规划决策能力、执行能力、执法能力和监督能力,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完善规划体系,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抓好全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村庄规划设计和农村危房改造,不断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管理和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逐步建立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的实施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加强城市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研究,修订全省各层次各类别规划。

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责任规划师咨询和规划委员会审议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规划决策规则和程序。

强化严格有效执行,深入推进卫星遥感动态监测,严格落实“三区”、“五线”,依规行政许可,推动各级数字规划一张图管理。

提高规范执法水平,完善配套地方规划管理法规制度、技术标准导则,规范行政许可,理顺健全城乡规划执法体制。

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第一条为指导县域(县级市、区,以下同)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制定本要点。

第二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三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以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主要任务:深化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居民点布局安排,指导村庄空间布局合理调整。

第五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应当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就近集中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六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对县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人文与自然环境、村庄历史现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基础资料。

第七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

第八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期限一般为十年到二十年,并与文明生态村创建时间相符。

第九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综合评价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村庄空间布局;2、确定县域村庄空间布局和建设发展的战略及目标;3、提出县域村庄撤并迁移标准;4、确定县域村庄空间布局;5、协调安排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6、制定近期规划,确定分阶段实施规划的目标;7、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第十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村庄空间布局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区位分析;地形地貌、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评价;县域人口与社会发展现状分析;村庄数量、规模、分布以及建设发展情况评价。

第十一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和建设发展的战略及目标确定的主要内容是:提出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和建设发展战略,制定村庄人口撤并规模,明确人口空间迁移的方向和目标。

第十二条县域村庄撤并迁移的主要标准是:1、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区、蓄滞洪区或压占矿产资源的村庄;2、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发等不适宜人群居住的村庄;3、供水、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严重匮乏且难以新建的村庄;4、地方病发病率高且短期内难以解决的村庄;5、人口规模和人均收入水平远远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的村庄;6、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的其它标准。

河北省城乡规划方案工作要点

河北省城乡规划方案工作要点

河北省城乡规划方案工作要点一、规划目标与原则1.确立长远目标。

以建设美丽河北、幸福家园为总体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2.坚持以人为本。

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强化绿色发展。

遵循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4.落实区域协调。

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二、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1.优化空间布局。

合理规划城市与乡村的空间布局,形成梯度发展、分工协作的空间格局。

2.发展特色经济。

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提高城乡互联互通水平。

4.提升服务业发展。

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三、生态环境与绿色发展1.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2.推进绿色发展。

推广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能源等,提高绿色产业比重。

3.实施生态修复。

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恢复生态功能,保障生态安全。

4.强化环境治理。

加强城乡环境治理,提高污染治理水平,改善环境质量。

四、社会保障与民生改善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2.提升教育质量。

加大教育投入,改善教育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3.发展卫生健康事业。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4.保障住房需求。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五、文化传承与创新1.保护文化遗产。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2.发展文化产业。

培育文化产业新业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3.丰富文化生活。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4.培育创新人才。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培育创新型人才。

六、规划实施与监管1.完善规划体系。

建立健全规划体系,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县域城乡统筹空间布局规划的重点与策略—以赵县城乡统筹规划实践为例

县域城乡统筹空间布局规划的重点与策略—以赵县城乡统筹规划实践为例
p l a n n i n g r e f e r e n e. c
市带动农村 、城乡协调发展 的路 径平 台。通过路径 平 台的搭建 ,把城市和 乡村两个 区域联系起来,城 乡形成互动发展态 势。根 据成 都、重庆和全 国其他 地区的经验 以及赵县发展 的实际,赵县城乡统筹规 划选择 了六大平 台建设 ,即城 乡产业发展平 台、城
农 民利 益 的 保 障 。 ( 4 )公 共 服 务 资 源
f Ab s t r a c t 】T h e i mp o r t a n t t a s k o f u r b a n - r u r l a i n t e g r a t e d p l n- a
在空间上进行合理布局确定红线黄线绿线蓝线等科学合理地组织好空间规划是做好城乡统筹规划的重中之重本文通过对赵县城乡统筹规划的具体分析为做好县域城乡统筹空间规划提供一些有益的空间规划在城乡统筹规划中的地位城乡统筹规划本意就是城与乡的规划与其他规划不同城乡统筹规划从设计的开始就是足城乡关系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跨越 ” 。其基本发展定位是立足整体发展 ,在发展的 过程 中解 决城 乡 协 调 问 题 。
1 . 城 乡 统 筹 平 台 需 要 在 空 间 中 建 构 城 乡 统 筹 规 划 的重 点 是搭 建 乡 村 支 持 城 市 、城
s e e k i n g i n p l a n n i n g p r a c t i c e . Th i s p a p e r f r o m t h e p r a c t i c e o f Z h a o x i n a u r b n・ a ur r l a i n t e g r a t e d p l nn a i n g ,d i s c u s s e s he t k e y nd a i mp o ta r nt s t r a t e g y o f t h e c o u n t y a r e a s p a c e l a y o u t p l a n i n - g . T h e e x p e i r e n c e wi l l c o n t i r b u t e t o t h e c o u n t y u r b n a a n d r u r l a

河北省村庄规划技术规范

河北省村庄规划技术规范

河北省村庄规划技术规范
一、确定村庄地理位置
村庄的地理位置决定着其发展方向,发展趋势以及开发资源,作为河北省村庄规划的
首要任务,应先考察村庄的所在地形和地质条件,全面了解地里的地理条件,明确村庄的
总体位置,以此决定村庄发展的空间格局。

二、村庄资源整理与分析
在完成村庄地理位置确定后,应从土地资源、水资源、勘测资源以及社会经济资源等
方面,对村庄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作出详细的实地调查,总结并统计出村庄的资源形势。

三、村庄规划总体设计
基于实地调查得出的资源总体情况,确定村庄开发总体规模、空间尺度、开发方向、
综合服务格局、经济结构等指标,拟定村庄规划总体设计方案。

在总体规划得出后,应根据村庄的地理位置、资源状况、社会经济发展要求,进行具
体规划设计,具体到几个层次的规划设计,进一步确定村庄规划的新建业态、开发比例、
社会设施配置、交通网络、绿地分布、河道街道等。

五、村庄规划具体方案实施
根据村庄规划具体设计,制定好具体方案,进行实施,既克服不利因素,又充分调动
社会力量,及时解决新的发展问题,促进其发展。

六、村庄规划的监督与管理
在完成规划实施后,应不断监督、评估村庄规划的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和总结分析实
施过程中的正确或错误行为,以此为借鉴,积极思考,不断完善村庄规划的管理与维护。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0.04.13
•【字号】冀自然资字〔2020〕29号
•【施行日期】2020.04.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村镇建设
正文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冀自然资字〔2020〕29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冀发〔2019〕30号)精神,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我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厅。

联系人及电话:崔立烨,*************/2124(传真)。

附件:河北省乡镇空间规划编制导则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13日。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附件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文明生态村的总体部署,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应遵循本导则。

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条村庄规划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目标,立足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环境“脏、乱、差”;保护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防止自然灾害、注重村庄安全;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分步实施,防止大拆大建。

第四条编制村庄规划,应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建制镇(乡)总体规划为依据,采用符合规划要求的勘察资料和地形图。

村庄规划远期到2020年,近期一般为3—5年,并与建制镇(乡)总体规划期限相协调。

第二章村庄规划组织与审批第五条村庄规划应以行政村为单位,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村委会应指定人员参与村庄规划编制过程,并协助做好规划相关工作。

空间上已经连为一体的多个行政村应统一规划。

第六条规划编制人员在进行现状调查,取得相关基础资料后,应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征求村民对村庄发展的建议。

村庄规划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并向村民公示,广泛听取村民意见。

县级建设(规划)部门应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方案进行技术审查。

第七条规划成果完成后,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应在村庄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第八条村民有义务对村庄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

县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村庄规划实施的信息反馈制度,并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

第三章村庄规划的编制内容第九条村庄规划应包括村域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近期建设整治规划三部分。

第十条村域规划村域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规划两个方面。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求与内容讲解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求与内容讲解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求与内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求第一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落实省域、市(州)域城镇体系规划提出的要求;引导和调控县域村镇的合理发展与空间布局;指导村镇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

第二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突出以下重点:(一)综合分析评价县域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确定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二)研究县域产业发展与布局,明确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和措施;(三)分析研究县域人口增长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趋势,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确定城镇化模式及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确定城乡居民点集中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方案,确定村镇体系结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确定村庄布局的基本原则,明确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农村居民聚居点治理和建设的管理策略。

(五)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实施措施,防止灾害、确保安全,提出县域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六)按照城乡统筹、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布置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实现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和社会服务事业向农村覆盖,防止重复建设。

第三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按照因地制宜的要求,根据不同地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村镇建设现状及农村生产方式的差别,强调不同的原则和内容。

要区别平原、丘陵、山区、高原等不同地域,经济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等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体现不同的地域特色,突出不同的城乡空间布局特点,选择不同的城乡协调发展战略。

第四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是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划内容,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强制性内容应在图纸上准确标明,文本上明确,规范表述,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管理措施。

第五条对涉及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内容,应当确定为严格执行的强制性内容,具体包括:(一)县域内需要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退耕还林(草)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分滞洪地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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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试行)
第一条为指导县域(县级市、区,以下同)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制定本要点。

第二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三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以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主要任务:深化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居民点布局安排,指导村庄空间布局合理调整。

第五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应当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就近集中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六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对县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人文与自然环境、村庄历史现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基础资料。

第七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

第八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期限一般为十年到二十年,并与文明生态村创建时间相符。

第九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综合评价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村庄空间布局;
2、确定县域村庄空间布局和建设发展的战略及目标;
3、提出县域村庄撤并迁移标准;
4、确定县域村庄空间布局;
5、协调安排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6、制定近期规划,确定分阶段实施规划的目标;
7、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第十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村庄空间布局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区位分析;地形地貌、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评价;县域人口与社会发展现状分析;村庄数量、规模、分布以及建设发展情况评价。

第十一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和建设发展的战略及目标确定的主要内容是:提出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和建设发展战略,制定村庄人口撤并规模,明确人口空间迁移的方向和目标。

第十二条县域村庄撤并迁移的主要标准是:
1、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区、蓄滞洪区或压占矿产资源的村庄;
2、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发等不适宜人群居住的村庄;
3、供水、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严重匮乏且难以新建的村庄;
4、地方病发病率高且短期内难以解决的村庄;
5、人口规模和人均收入水平远远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的村庄;
6、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的其它标准。

第十三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合理确定县域村庄空间布局及人口规模结构,选取重点发展的中心村;提出村庄调整撤并的具体方案,明确迁移及保留村庄的名称、人口及用地规模。

第十四条区域性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协调安排的主要内容是: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提出中心村和一般村庄分级配置各类设施的原则、内容和标准;制定各类设施共建、共享方案。

第十五条近期规划的主要内容是:确定近期县域村庄空间布局的调整目标,并进行投资估算以及人口迁移、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第十六条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与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调整密切相关的土地、户籍、区划、社会保障等内容。

第十七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件和图件两部分。

1、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文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

2、县域村庄空间布局空间规划主要图纸
(1)县域村庄空间布局现状图:标明行政区划、居民点分布、交通网络、主要基础设施、主要资源分布。

(2)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图:标明行政区划、村庄空间布局、交通网络及主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图纸比例一般为1:5万――1:10万。

第十八条本要点由河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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