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镇拓展大型居住社区区域化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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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镇拓展大型居住社区区域化管理文件

浦江镇拓展大型居住社区区域化管理文件

关于加强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区域化管理的请示报告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开发面积达4.22平方公里,参与建设的单位多,人员结构复杂,管理难度大,属于“多兵种、集团化”的作战模式。

要想打好这一仗,加强区域化施工管理是重要的一环。

如何开展区域化施工管理,首先要解决组织问题,因此构建区域化施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机制成为开展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区域化施工管理的首要工作。

一、区域化施工管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指挥部是区域化施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具体职能部门是区域化施工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全面负责浦江拓居的区域化施工管理的管理与协调工作,包括各参建单位、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需指定专人,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渣土办、治安办、水务、供水供电等部门人员共同构建的管理网络,来共同维护区域化施工管理的统一与协调,对于部分特殊或疑难问题,则交由建设指挥部会同政府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如区重大办、拆迁办、建交委、公安局、水务局、城管局、交警支队及浦江镇政府,形成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制定专题实施方案,进行专项管理。

区重大办 区拆迁办 区建交办 区公安局 前 现 战 财 期 场 略 务 拓 管 发 部 展 理 展各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现场管理小组各驻场办事机构 上海浦江拓居工程建设指挥部二、区域化施工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区域封闭管理随着建设单位和施工队伍的大量涌入,区域内的治安状况复杂,流动人口多,无证商贩和盲流也乘机驻扎,各类案件高发频发,周边地区大量工地同时开工,受利益驱动形成各类渣土乱飞,造成我区域内清理难度并产生巨额费用,因此需尽快对4.22平方公里实行全封闭管理,尽量利用现有的屏障和设施,缺失部分用围墙封闭。

结合施工进度在连接区域内的主要交通便道出入口处设置门岗,对进出货运车辆实施检查,严防土方车进入,外出载物车辆应由总包单位出具指挥部统一印制的三联单,防止偷盗材料。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08•【字号】闵府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闵府发〔2020〕1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现将《闵行区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2020年9月8日闵行区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把握全球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趋势,把数字化、智能化、创新性作为闵行区加快创新驱动、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举措,让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成为闵行区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动能,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住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赋予的经济发展新机遇,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加快推进闵行区智能感知体系、5G通信网络、“城市大脑”等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的融合重构。

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杠杆培育新动能,突出优先培育和大力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支持在线经济发展,推进“人工智能+”、“5G+”、“大数据+”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持续提升区域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全力建设品质卓越、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城区奠定基础。

(二)行动目标到2022年,闵行区基本形成网络高速、创新融合、智能互联的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格局,数字经济特色显著,形成以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和闵行南虹桥为引领的“2+X”创新发展新业态,新型基础设施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社区)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社区)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社区)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社区)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13年9月6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相关各委、办、局: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镇村(社区)社会管理的工作要求,完善我区镇村(社区)社会管理体系,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镇村(社区)社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以镇为主、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群众得益、社会稳定”的原则,依托“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机制,整合各方服务和管理力量,不断健全和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格局,提高管理实效,不断推进本区社会管理工作符合深度城市化要求。

二、工作目标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健全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法、强化专项治理和加强考评监督,逐步完善具有闵行特色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管理有效的社会管理体系,真正落实社会管理各级责任,切实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社会管理问题,进一步提升镇村(社区)社会管理整体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组织保障区政府成立闵行区镇村(社区)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区长赵祝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领导金士华、张国坤、吴培根、杨德妹、于勇、沈军同志担任,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及相关委、办、局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推进。

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龚惠斌同志担任,俞芳、王辉、裘建华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府办、监察局、综治办、联动中心及各项工作牵头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加强本市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加强本市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加强本市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09•【字号】沪府办〔2016〕83号•【施行日期】2016.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加强本市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6〕8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加强本市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9日关于加强本市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为适应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充分发挥各区在建设工作中的积极性,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又好又快建设,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9〕44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搞好本市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设施基本配套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3〕1号),现就加强本市大型居住社区(以下简称“大居”)配套建设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本市大居内、外配套设施建设。

具体是指大型居住社区(以下简称“大居”)内、外配套建设导则明确的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并纳入建设推进清单的项目。

二、建设管理原则(一)坚持一次规划、按需实施。

市政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应充分考虑大居及配套的建设条件和成熟程度,以住宅建设和交付使用、配套项目的建设周期为前提,做到“一次规划、按需实施,确保基本、逐步完善,远近结合、统筹兼顾”,近期满足首批入住居民的基本生活和出行需求,远期具备逐步完善的配套条件和服务功能。

(二)坚持以区为主、市区联手。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本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本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本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9•【字号】闵府办发〔2019〕28号•【施行日期】2019.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本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闵府办发〔2019〕2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关于深化本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2019年4月29日关于深化本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24号)和《关于深化本市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沪创办〔2018〕17号)精神,优化本区创业环境、营商环境,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推进创新创业,带动更高质量就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有关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创新创业的工作部署,围绕上海“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要求,聚焦本区“44”现代产业体系,以“紫竹创新创业走廊”和“零号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为推动,充分发挥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南部科创中心分基地的资源优势,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重点鼓励和引导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让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助力我区加快建成上海“南部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

二、总体目标2018-2022年,通过深化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营造更加适合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创新创业活力显著增强,创业环境进一步改善,创业型经济蓬勃发展,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在更高水平上充分发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重点工作的通知-闵府发[2008]3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重点工作的通知-闵府发[2008]3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重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重点工作的通知(闵府发[2008]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200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2008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已经区委第24次常委会及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实施过程中牵头领导代表区政府加大跨部门协调力度,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推进有序有效;各有关单位要迅速拟订工作措施,抓紧推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此项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请于每月30日前,将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通过“区网上政务督查工作平台”报送。

附件一:《200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附件二:《2008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二ОО八年三月二十日附件一:200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10项)序号项目名称牵头领导牵头落实单位1新增1000张养老床位张辰区民政局新增2000名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困难独居、残疾、无子女、独生子女特殊家庭老人开展午餐配送张辰区民政局区人口计生委2新增本地劳动力就业岗位3万个,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5000个,双困人员全部得到安置,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完成1万名本地劳动者技能培训,其中农村和征地劳动力3000人;完成2万名来沪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张辰区劳动保障局完成5万名来沪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蔡小庆区安监局3实施200万平方米旧小区“平改坡”综合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整治连正华区房地局建设来沪从业人员宿舍20万平方米左右金士华区房地局、规划局4完成10个自然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阎祖强连正华区政研室、农绿局、水务局新辟和调整25条城乡公交线路,基本实现行政村“村村通公交”;完成50座农村厕所达标改造连正华区建管局整治200条(段)村宅河道(72公里)连正华区水务局全区村卫生室纳入社区卫生中心一体化管理张辰区卫生局5实施肉类、乳制品、豆制品等28类食品安全准入检查蔡小庆区质监局食药监分局建立10个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菜场)食品安全检测室蔡小庆区经委、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对全区所有的大型超市、盒饭生产企业实行食品实时监控蔡小庆区食药监分局序号项目名称牵头领导牵头落实单位6签约社区居民全部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张辰区卫生局在各社区卫生中心内设立残疾人康复站张辰区卫生局、区残联为退休和困难妇女、60岁以上农村居民及重残无业人员提供免费健康检查程向民张辰区妇儿办、卫生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残联、人口计生委7完成500户农村困难家庭有线电视安装,实现有线电视全覆盖;扶持培育50支社区特色文艺团队张辰区文广局8实施万名来沪从业人员第二代综合服务计划程向民张辰区青年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建立听障、智障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2个)和特教学生职业培训中心张辰区教育局、残联9完成8家菜市场标准化建设蔡小庆区经委新增50处银行网点、邮政服务点、电话亭和医保结算点(包括药店、社区卫生点)金士华张辰区经委、地区办、卫生局新增100个社区警务室金士华区综治办、公安分局10建设50万平方米公共绿地;完成10万平方米城市立体绿化连正华区农绿局、房地局附件二:2008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八大类59项)序号项目类别主要任务牵头领导相关牵头单位一坚持好字优先,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1、确保区财政总收入增长12%左右,区级财政收入增长10%左右。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03•【字号】沪府办〔2020〕65号•【施行日期】2020.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府办〔2020〕6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3日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沪府〔2020〕27号),更高质量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效能,更高水平满足居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到2022年,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全面融入社区生活,本市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运营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智慧社区支持体系更加优化,社区治理更加智慧、社区生活更有品质。

——建成全市统一的智慧社区数字底座。

夯实“一网统管”第五级居村应用平台建设,全面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深度覆盖,推进社区治理数据整合归集。

——构建高效智能的智慧终端设施网络。

聚焦社区生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社区智能安防、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慧康养等终端设施合理布设。

——形成规范有序的智能设施管理机制。

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配套制度更加优化,社区准入、退出流程更加规范,管理维护责任更加明晰,社区协商充分开展。

——建成环境友好的智能建设支撑体系。

加大政策供给,链接供需资源,加强用房用地和接口保障,降低市场主体进入社区成本,形成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良性循环。

二、主要任务(一)数字底座建设行动1.夯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实现5G、千兆光网、新型城域物联专网等在社区的深度覆盖,夯实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底座。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浦江镇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浦江镇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浦江镇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浦江镇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浦江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发展改革委拟订的《浦江镇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О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浦江镇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1-2013)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市政府对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十二五规划,以“坚持科学发展、建设现代化新闵行”为主题,以“全面调结构、深度城市化”为主线,实施“一轴一带三大功能区”的空间发展战略,结合黄浦江沿岸发展,以全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为契机,着力探索和实践统筹城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不断提升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居住休闲、现代生态农业的能级。

根据《关于浦江镇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特制定浦江镇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2011-2013年行动方案如下:一、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2011年至2013年,按照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为突破口,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以加快推进“两规合一”工作为契机,明确全镇发展的功能布局;以推进浦江镇产业能级提升为抓手,增强城镇化产业承载能力;以道路、河道建设为着力点,增强公共配套能力;以教育、卫生载体建设为基础,提升浦江社会事业水平;以浦江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发挥服务全市生态保护功能。

到2013年,城乡统筹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城镇化建设框架初步完成,经济社会统筹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成为全市乃至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示范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闵行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闵行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闵行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08•【字号】闵府办发〔2022〕18号•【施行日期】2022.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闵行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闵府办发〔2022〕1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相关单位:区审改办拟定的《2022年闵行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7月8日2022年闵行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经济恢复重振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紧紧抓住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契机,以整体性思维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好水平,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聚焦“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重大改革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网通办”改革,深化数据赋能,积极推广“云审批”“云监管”“云服务”“AI+信用”等理念,进一步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效能,为高效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和重振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一)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深化简政放权1.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认领、确认、编制、公布本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动态管理制度,推进行政许可依法依规办理。

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对保留的事项加快编制公开服务指南。

按照“一事一方案”,做好行政审批等事项下放承接工作。

2.持续深化“一业一证”改革。

坚持行业综合许可证“应发尽发”,深化25个行业“一业一证”改革,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变更、延期、注销等全流程管理制度。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闵行区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闵行区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闵行区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闵府办发[2013]50号【发布部门】80903B002【发布日期】2013.07.02【实施日期】2013.07.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闵行区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闵府办发[2013]5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2013年闵行区改革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切实把2013年改革工作与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推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要加强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联动,广泛凝聚各方共识,努力形成全区改革工作合力。

要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重要改革事项在闵行先行先试。

要健全改革评估机制,形成将改革评估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

要研究探索改革激励机制,对改革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推进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各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加强协作,共同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对已经启动的重点改革,要加大推进力度,争取创新突破;对方向已经明确、条件基本具备的改革事项,要抓紧破题、尽早启动;对事关闵行当前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开展调研,把握规律,找到新视角、新思路和新对策。

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区改革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将改革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上报区政府。

2013年7月2日2013年闵行区改革工作安排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区“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

根据《2013年上海市改革工作安排》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闵行当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现对2013年闵行区改革工作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上海转型发展重点示范区为总体目标,坚持把求创新、促改革作为我区“全面调结构、深度城市化”的强大动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注重依法推进和保障改革创新,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力以赴促进闵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房屋管理所)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房屋管理所)_企业报告(业主版)

2023-06-13 2023-06-19 2022-09-23 2023-06-29 2023-06-25
TOP6
2023 年浦江镇城市支路、农村公 红 阳 建 工 集 团 有 限 路、江月及工业园区道路、未移 公司 交道路日常管养项目
158.7
2023-05-16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6 日 生成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6 日 生成
1/19
近 3 年(2020-09~2023-08):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房屋管理所)的项目规模主 要分布于 10-10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54.8%。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9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34
同比增长:183.3%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13170.83
同比增长:194.5%
平均金额(万元)
¥424.87
同比增长:4.5%
平均节支率
2.3%
同比增长:64.3%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2023-05-04 2023-05-15
(3)清洁服务(5)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旧住房修缮改造“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旧住房修缮改造“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旧住房修缮改造“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6.22•【字号】闵府发〔2016〕29号•【施行日期】2016.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正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旧住房修缮改造“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闵府发〔2016〕2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旧住房修缮改造“十三五”规划》已经2016年6月6日区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2016年6月22日闵行区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编制闵行区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目的是为了在新的形势和发展环境下,进一步优化住房保障体系运行,构建面向未来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各项政策的可持续运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衔接,实现立足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体目标。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回顾“十二五”期间,闵行区稳步开展住房保障工作,重点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着力在旧住房修缮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上进行了突破和优化,高效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任务要求。

(一)主要工作成效1.初步形成“四位一体”保障体系,切实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在廉租住房方面,“十二五”期间,闵行区新增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受益家庭1046户,发放租金补贴4118.41万元;新增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受益家庭31户。

截至2015年底,全区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1259户。

自2000年开始,闵行区廉租住房累计受益家庭2187户,累计发放租金补贴5584.69万元。

在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方面,“十二五”期间,闵行区组织实施了6个批次申请供应工作,共有4757户家庭提出申请,4056户符合条件参加摇号,累计有2584户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04-201.规划背景根据2010年2月上海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第二批选址规划》,闵行浦江拓展基地属于23块大型居住社区之一。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的要求,开展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该地区发展的目标理念、功能布局、道路交通、风貌环境、公建配套、居民就业等关键性问题,将有效促进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的良好、有序、健康发展,也将为推进全市大型居住社区的规划建设起到指导和示范作用。

2. 规划区位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位于闵行区浦江镇南部黄浦江以东、大治河北岸,靠近规划轨道交通8号线鲁汇路站(暂名),是近期推进的大型居住社区之一。

该基地至外环线约10公里,至人民广场约22公里,交通条件良好。

3.规划范围位于鲁汇基地西侧,规划范围北至盐铁塘,西至黄浦江沿岸,南至大治河,东至城市主干路浦星公路,总用地面积约4.22平方公里。

4.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闵行区区域规划实施方案》(2006)《闵行区浦江镇总体规划(2006-2020)》《上海市大型社区规划设计导则试行》(2009)5.规划理念规划目标:浦江湾畔、幸福小城规划理念:捷运社区、活力街区、生态住区6.发展规模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422.1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20.91公顷(含规划片林)。

建筑规模:规划总建筑量约253.4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量约202.29万平方米,社区级服务设施建筑量3.22万平方米,基础教育设施建筑量约18.38万平方米,公共设施建筑量约29.53万平方米。

人口规模:居住人口约7.7万人。

7.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一环、三轴四区”的规划结构。

“一心”——在社区中央依托商业等公共设施和中央公园组成的核心区,是未来整个地区最具活力的公共活动中心;“一环”——依托沿黄浦江、大治河、盐铁塘等自然水系及规划片林形成整个社区外围的生态环,将社区环抱在一个天然氧吧中。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滨江开发管理区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滨江开发管理区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滨江开发管理区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28•【字号】闵府发〔2014〕18号•【施行日期】2014.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滨江开发管理区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闵府发〔2014〕1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闵行区滨江开发管理区域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2014年4月28日闵行区滨江开发管理区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闵行滨江地区的开发建设管理,明确区域单位管理界面和各自分工。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依据《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区域范围闵行滨江地区的规划范围:闵行区内与黄浦江两岸开发关系紧密、受两岸开发直接影响、承接两岸开发功能辐射的地区,东到浦星公路、西到虹梅南路、申嘉湖高速、松江区界,南到奉贤区界,北到徐汇、浦东新区界围合区域,涉及闵行区浦江镇、梅陇镇、吴泾镇、颛桥镇、马桥镇、江川路街道等。

开发管理区域范围:东到浦锦路,西至虹梅南路-放鹤路-龙吴路-江川路-松江区界,南到奉贤区界,北到徐汇区界、浦东新区界围合区域。

第三条工作目标结合上海城市和闵行未来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明确闵行滨江地区的发展定位。

运用国际滨水地区开发的最新理念和技术,形成滨江地区合理的规划空间布局,提升和拓展公共空间的开放性、规划建设的可持续性。

结合地区产业区块的功能转型和城市更新,建设高复合、高品质、低碳和谐的滨水地带。

抓住地区发展机遇,建立系统化的管理体系,为闵行黄浦江两岸高起点、高水平开发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条区滨江办及其职责区滨江办是闵行滨江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受区政府委托,具体负责滨江地区开发建设管理有关协调推进、组织实施、监督考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决定的重大事项的协调推进,负责市浦江办计划任务的协调推进。

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2010-04-20公示时间:2010年4月20日-5月19日意见反馈联系人:陆勇峰电话:62473288-13271.规划背景根据2010年2月上海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第二批选址规划》,闵行浦江拓展基地属于23块大型居住社区之一。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的要求,开展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该地区发展的目标理念、功能布局、道路交通、风貌环境、公建配套、居民就业等关键性问题,将有效促进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的良好、有序、健康发展,也将为推进全市大型居住社区的规划建设起到指导和示范作用。

2. 规划区位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位于闵行区浦江镇南部黄浦江以东、大治河北岸,靠近规划轨道交通8号线鲁汇路站(暂名),是近期推进的大型居住社区之一。

该基地至外环线约10公里,至人民广场约22公里,交通条件良好。

3.规划范围位于鲁汇基地西侧,规划范围北至盐铁塘,西至黄浦江沿岸,南至大治河,东至城市主干路浦星公路,总用地面积约4.22平方公里。

4.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闵行区区域规划实施方案》(2006)? 《闵行区浦江镇总体规划(2006-2020)》? 《上海市大型社区规划设计导则试行》(2009)5.规划理念规划目标:浦江湾畔、幸福小城规划理念:捷运社区、活力街区、生态住区6.发展规模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422.1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20.91公顷(含规划片林)。

建筑规模:规划总建筑量约253.4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量约202.29万平方米,社区级服务设施建筑量3.22万平方米,基础教育设施建筑量约18.38万平方米,公共设施建筑量约29.53万平方米。

人口规模:居住人口约7.7万人。

7.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一环、三轴四区”的规划结构。

“一心”——在社区中央依托商业等公共设施和中央公园组成的核心区,是未来整个地区最具活力的公共活动中心;“一环”——依托沿黄浦江、大治河、盐铁塘等自然水系及规划片林形成整个社区外围的生态环,将社区环抱在一个天然氧吧中。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关于社区资源开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关于社区资源开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关于社区资源开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28•【字号】嘉府办发〔2015〕66号•【施行日期】2015.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关于社区资源开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府办发〔2015〕66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嘉定区关于社区资源开放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8日嘉定区关于社区资源开放管理的实施意见为不断增强我区社区服务能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社区居民群众的需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沪委发[2014]14号)、《关于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4]45号)的要求,现就本区社区资源开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加大资源整合统筹力度,最大程度地组织引导社会公共资源向社区开放,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投入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效用,提高资源共享利用水平,形成政府公共服务资源为主,其他社会资源为补充,多层次、多元化、广覆盖的群众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服务体系,以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和文化学习的需求,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

区政府体育、文化、教育等主管部门和街镇在推动社会公共资源向社区开放中应发挥主导作用,积极组织引导符合要求的社区单位开放设施资源,制定整合开放共享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协调解决资源开放中的问题。

室外绿化工程评估报告

室外绿化工程评估报告

闵行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08-04地块初中项目室外绿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本工程位于浦江镇拓展大型居住区基地内,规划一路以南、08—05地块以西、规划四路以东.3、工程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22972m2,总建筑面积为13711.87m2,建筑占地面积为5210m2,建筑密度为22。

6%,绿化面积8041m2,绿化率为35%。

4、参建单位: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质监单位:施工单位:绿化专业分包单位:监理单位:5、工程主要施工内容:5.1、乔木及小乔木苗木表5.2、灌木及地被苗木表5。

3、50厚棕褐色水泥砖(500*100*50)铺装、入口广场800*800浅灰色烧毛花岗岩及200*800暗灰色花岗岩面层铺装。

5。

4、道路景观灯安装、绿化养护洒水点布置等。

二、监理工作的依据:1、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3、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4、现行有关法规、技术规程等.5、《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14三、采用的标准、规范及执行国家、地方强制性条文情况: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2015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7、《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G/TJ08-502—2012。

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9、《建筑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10、《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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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区域化管理的请示报告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开发面积达4.22平方公里,参与建设的单位多,人员结构复杂,管理难度大,属于“多兵种、集团化”的作战模式。

要想打好这一仗,加强区域化施工管理是重要的一环。

如何开展区域化施工管理,首先要解决组织问题,因此构建区域化施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机制成为开展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区域化施工管理的首要工作。

一、区域化施工管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指挥部是区域化施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具体职能部门是区域化施工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全面负责浦江拓居的区域化施工管理的管理与协调工作,包括各参建单位、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需指定专人,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渣土办、治安办、水务、供水供电等部门人员共同构建的管理网络,来共同维护区域化施工管理的统一与协调,对于部分特殊或疑难问题,则交由建设指挥部会同政府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如区重大办、拆迁办、建交委、公安局、水务局、城管局、交警支队及浦江镇政府,形成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制定专题实施方案,进行专项管理。

二、区域化施工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区域封闭管理 随着建设单位和施工队伍的大量涌入,区域内的治安状况复杂,流动人口多,无证商贩和盲流也乘机驻扎,各类案件高发频发,周边 区重大办 区拆迁办 区建交办 区公安局 区水务局 区城管局 区交警支队 浦江镇政府前 现 战 财 期 场 略 务 拓 管 发 部 展 理 展 部 部 部 各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现场管理小组 各驻场办事机构 浦江镇城管队区域化施工管理 区域交通组织 总体土方平衡 大型临时设施 区域防汛排水 区域安保与治安管理 上海浦江拓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区大量工地同时开工,受利益驱动形成各类渣土乱飞,造成我区域内清理难度并产生巨额费用,因此需尽快对4.22平方公里实行全封闭管理,尽量利用现有的屏障和设施,缺失部分用围墙封闭。

结合施工进度在连接区域内的主要交通便道出入口处设置门岗,对进出货运车辆实施检查,严防土方车进入,外出载物车辆应由总包单位出具指挥部统一印制的三联单,防止偷盗材料。

加强治安联防巡逻,结合浦江镇派出所、城管以及联防队形成常效机制,重点打击乱设摊、偷盗、乱倒渣土等违法行为。

各进场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在区域内入住的施工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办理统一的临时出入证,防止混杂有网上追逃的刑事犯罪分子,把区域门岗一并纳入管理范畴。

对大临设施的安全,消防设施采取不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以往的管理经验,由于区域内施工人员众多需求量大,摊贩管理难度很大,往往是冲突和纠纷最多,也无法取缔的难题,靠集中整治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也不能解决问题。

因此,在本区域内建议采取疏导的办法,由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大临设施范围内辟出专门区域,商贩在取得相关部门临时许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供应,在结束后将白色污染等垃圾清理后带出本区域,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而我们巡管人员只要针对游离在外而无证的摊贩予以驱赶,也不影响正常需求,同时也是对有证摊贩的保护,发生矛盾冲突的风险会小很多。

2、总平面管理区域内施工总平面管理是由我部牵头,结合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派员组成的管理网络,对区域内的临舍搭建、临水、临电、防汛临排、土方平衡处置,主要交通便道维护调整与保洁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与协调,是涵盖区域化施工管理主要日常管理工作的所有工作内容,是区域化施工管理的创新工作模式。

2.1大临设施的搭建申报与审批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进场前,需要搭建临时设施作为现场办公与工人宿舍的应遵守在指挥部指定的区域内搭建,在提交的材料中应包括房屋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布置、临时排水走向、以及生活垃圾处理等内容附申请报告并填写统一的总平申请表(见附件)。

现场管理部进行审批并报计划财务备案,大临借地费用按指挥部统一规定,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押金,防止工程完工后不及时拆除或留下大量建筑垃圾不处置。

2.2临水临电的申请与管理施工单位在进场后需要临时接水接电应提出申请,我部根据所需用电量请相关单位负责实施,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

如私自乱接一经发现严肃处置,临时箱变的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退户后应由相关单位负责收回,防止被盗与破坏。

2.3主要交通便道的维护、调整与保洁区域内的主要交通便道是保障施工的生命线,需认真维护和保养,由于施工期间大型重载车辆较多,很容易造成路面损坏导致交通不畅,要解决这一问题,有二种方案可以选择:1、成立一支专职管养队负责道路修缮和保洁,费用由每家施工单位平摊(或根据工程量按比例分摊)。

2、由各家施工单位负责认养,由我部把交通便道按区段划分,每家责任单位负责本区段内的维修保洁,确保道路畅通和控制扬尘。

区域内主要交通便道的掘路或影响其他工程需翻交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施工方案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严禁擅自开挖,如有单位私自开挖造成交通影响的,我部应开出告知书并报计划财务部备案,在今后的结算或文明施工抵押金中作为考核扣款依据。

其他投资主体发生类似情况,应及时上报指挥部并开出整改通知书,待方案批准后方可准许施工。

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便道在与主要交通便道相连接处,应作30米地面硬化处理,防止尘土带出造成扬尘,并有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

随着施工进度的变化,在主要交通便道影响规划项目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提前30天,上报指挥部进行道路翻交施工方案审核,无条件翻交的需提前45天提出预案,由建设指挥部统一协调更改,并在更改前告知所有施工单位,提前做好交通组织措施。

2.4总体土方的平衡与管理区域内的河道开挖,市政配套工程地下管道排放开挖以及各建设单位房建基础开挖都会产生大量的土方,有些可作为今后绿化造型工程所需、置换土所需,有些渣土必须及时组织清运。

由于工期紧任务重,各施工单位受各自利益驱动,难免不出现各种违规行为,导致区域内出现大量无主土方,影响环境和后续工程建设,指挥部将耗费大量财力物力解决此项矛盾。

为尽量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从源头抓起,从紧从严是我们必须采取的手段与措施。

首先在建设初期,我部需会同测绘院对整个区域内的现状标高进行摸底,对现有暗浜、河道的深度与面积进行统计,重点对即将实施的规划道路红线外各10米范围内的地面标高和堆土情况以及对即将实施的河道蓝线范围内地面标高情况进行测量,并将测绘成果提供给设计院。

由设计院拿出土方总体平衡的初步设计。

根据初步设计方案,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在充分考虑今后绿化用途、回填置换土,以及有计划填埋暗浜和废弃河道、部分抬高标高用以消化外,多余土方由指挥部统一安排组织外运。

根据该预案,我部将划定区域用以临时堆土,施工单位在提出临时堆土申请时,必须注明堆土方量时间、用土计划、运土路线,由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经我部批准后方可堆土。

不符合要求的渣土、淤泥,因有机质含量高,无工程利用价值,由指挥部指定的专业单位负责及时清运。

对于其他建设单位的土方处理,原则上应在各自开发地块内自行消化解决,严禁在开发地块红线外乱堆放,特别是目前已侵占规划河道蓝线内和规划道路红线内堆置的土方应尽快由指挥部责成该建设单位负责清运,我部应时刻掌握各单位出土情况,配合渣土办严密监管,一旦发现有在区域内乱倒土方的车辆即交由渣土办处置,对建设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运输单位直至吊销专营资格并清退出本区域。

2.5区域防汛和临排区域化施工管理中防汛和临排是相当重要的一环,为保证浦江拓居项目范围内各建设项目的施工、人员及设施安全,防止汛期灾害发生,全面贯彻落实区政府对防汛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科学发展观,共建和谐的要求,居安思危,常抓不懈。

我们必须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专项预案,落实各项防汛措施,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物资,确保在建工地安全度汛,确保把可能对浦江拓居区域内造成的防汛影响降到最低。

区域内的临排主要依靠规划的新建河道,利用一些老河道和排水明沟组建而成,随着工程推进,有些河道需要填埋或筑坝,应及时调整临排走向,保证排水畅通。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上报预案,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任何擅自填埋河道或排水沟渠,造成区域内排水不畅,都将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严厉处罚。

各施工单位应确保各责任区范围内的排水通畅,专人负责并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质,在与区域主排水管网沟通时需符合相关施工要求,按照汛期排水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

2.6区域内储备土地的管理由于浦江拓居项目的特殊性,对于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用地范围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应及时跟进,防止侵占土地的行为发生。

因此区域化施工管理还肩负着储备土地的日常管理巡查任务,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有违规侵占土地的行为应及时上报土地储备中心加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置。

建立储备土地的用地台账,对各项目用地正式划拨的范围和面积,以及临时借地的范围面积和借地时间要一一登记备案,每月出一份汇总报表报土地储备中心的主管部门,三、区域化施工管理的作业流程和审批程序区域化施工管理的决策机构是建设指挥部,主要执行单位是现场管理部。

如何规范区域化施工管理,明确工作作业流程,完善有效合理的审批程序,也是区域化施工管理成功与否的直接考量。

1、区域化施工管理的作业流程一个工作日 一个工作日 一个工作日 一个工作日2、大临设施、临水临电的审批程序报 批 会签、备案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 现场管理部门 指挥部相关部门 (书面材料和申请表) 核 准 批 复通知相关单位配合实施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 现场管理部审核 指挥部相关部门会签、备案、审核 征询其他部门意见3、土方的临时堆放借用场地审批程序报批会签、备案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现场管理部门指挥部相关部门(提供由监理单位审核的书面材料和申请书)核准批复4、临时掘路、翻交审批程序报批报审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现场管理部门指挥部相关技术部门(提供施工方案和申请表)核准批复通知各相关施工单位区域化施工管理的工作流程应预先告知进场施工单位,一般申请项目批复均在3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下可边实施边申请,绝不影响正常的工作进度。

施工单位应明确哪些内容需要申报,并预留时间等待批复后方可施工。

以上报告是针对闵行区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在建设过程中有关实施区域化施工管理的一些想法和建议,不成熟处敬请领导给予指正,以期尽快形成区域化施工管理的相关规章和制度,从而进一步提升浦江拓居工程的管理水平,使之成为创新的、文明的、高效的、安全的、环保的大型施工基地。

现场管理部201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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